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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亿行政性国资遭狙击 政府卖学校替国企还债

国有资产是中国每个老百姓的资产,行政性国有资产更是政府必须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所形成的资产。特别是学校、医院等行政性资产,既有使用价值又有经营价值,而且明显带有资源的垄断性。
    这样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实际上是把公益性资产变成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产。这对上市公司而言当然求之不得,因为它有可能带来超乎平均利润的垄断效益。但是,投资者必须警惕:在公司可能获得超额利润的同时,国家政策是否允许,这里潜藏着巨大风险。
    “国有企业欠钱让公立学校抵债,在全世界也是天方夜谭!”
    大约三周前,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大华特,000915)与山东沂南阳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下称沂南阳都)签署了一份《资产置换及共同投资协议》。山大华特准备以到期债权人民币3571.7万元,与沂南阳都拥有的沂南县第二中学、山东卧龙实验学校、沂南县高中补习学校进行资产置换,并以置换资产加上500万元现金作为出资,与沂南阳都共同设立山东山大华特卧龙学校(下称卧龙学校)。
    国家教育研究发展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高等教育协会副会长谈松华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连声斥责。
    “沂南阳都是一家国有资产的运营公司,它以抵债的名义,将公立学校的行政性国有资产改制,这明显违反法规。”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人士明确告诉《财经时报》,现在国家允许一些地方政府尝试教育性国有资产进行改制,但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
    公立学校被抵债
    山大华特原名声乐股份。山东大学的校办企业--山东山大科技集团公司(简称山大集团)2001年借壳声乐股份上市后,遂将上市公司简称改为山大华特。
    据山大华特7月11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它的这笔期债权,包括山大华特对声乐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山东声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声乐集团)的应收账款3241.5万元,以及对沂南阳都的应收账款330.2万元。
    “这两笔债务属于沉淀下来的不良资产,是2001年声乐集团和山东大学重组时欠下的。这次与政府合作置入教育性资产,要把这块老账消化掉。山大华特已经和学校签了协议,沂南县政府也批准了。”山大华特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电话里回答记者。
    沂南县政府负责文化教育的官员证实了这一说法。他并表示:“上市公司那边就等证监会批准。”
    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实施办学体制改革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随意更改其性质。
    沂南县二中和沂南县高中补习学校都是财政出资建立的公立学校。“无论师资力量还是生源,二中都是一块优质资源。”沂南县教育局人士说,“山东卧龙实验学校名义上是民办,实际上也是公立学校。”
    在这次资产置换中,无法理解的是债权大转移。按照国有资产的界定,教育属于行政性事业性国有资产。那么,公告中显示这三所中学是“沂南阳都拥有的资产”,依据何在?
    沂南县国资局国资办一位官员回答:“公立学校资产和国有企业资产一样,都是国有资产,因为公立学校是事业单位,归县政府管。这是县政府授权委托国资办,国资办又授权沂南阳都代表政府持有并经营的资产。”他认为拿这三所学校的资产来抵沂南阳都下属国有企业的欠债,“是顺理成章的事”。
    渔利谁收
    沂南县国资办的官员告诉《财经时报》:卧龙学校将成为“县政府教育体制改革的试点”。“三所学校整体合并,借助山大华特上市公司的资金优势,按照国退民进的思路,学校按照企业化的模式运营”。他表示,在前期投入不大的情况下,把学校这块优质资产置换进来,不仅可以改善公司的财务报表,而且可以说是“坐收渔利”。
    “这种方式对上市公司挺合算——山大华特可通过学校得到回报,风险较小,回报较高;对于政府也很合算,既减少了财政压力,又打了‘山东大学’的牌子,还抵了企业的债务;就是对老百姓不合算,他们最后可能没有选择,只有多交钱或去外地择校”。
    国家教育发展中心研究员、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韩民认为:“《教育法》明确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办学,政府投入办的学校是一种公共资源;若与营利性质的上市公司混在一起,会有很多矛盾和政策上的问题。”
    “公立学校不可以完全放开,否则贫困学生将来谁保证?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怎么体现?”中国高等教育协会副会长谈松华也提出质疑。
    谁在急于出卖国资
    现在人们忧虑的一个问题是:地方政府有的已经把能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卖完,又打优质的、可经营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主意了。
    “我们这里‘国退民进’力度挺大,能卖的国有企业都卖了。现在正在搞改革,把行政事业单位比如公立学校逐步推向民营。”沂南县国资办的一位官员在电话里直率地告诉《财经时报》。
    “国有资产的变卖在很多地方已经延伸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括原本非营利的公益性事业,像公立学校、医院等。而政府作为操作主体,在这方面既没有规则也没有思路,各地五花八门。”一直关注国资体制改革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石小敏透露。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部主任丁宁宁也有同感:“政府现在卖的是公共服务的权利。如果已经形成了很好的机制,有些公共服务本来可以向政府购买。但现在民办教育还没有走上正轨,政府就打算把公办教育也给卖了。这是很危险的事。”
    民办教育定位缺陷
    在种种改制方式中,地方政府都扮演着“红娘”角色,改制在他们的积极主导下进行。
    目前各地改制教育性资产有三种方式:一是把公立学校卖给企业,如浙江余姚市曾将一所31年历史的公立中学通过公开招标,以15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一私企老板;
    二是拍卖方式,今年3月,江苏宿迁市除了“力保9年义务教育存量部分”,将通过出售、拍卖、股份制等形式,全面放开学前教育、普高教育和职业教育产权;
    三是安徽合肥、江苏淮阴等地组建教育集团或教育管理公司,并购几个好的公办中学,将其改制后进行统一管理。
    曾参与地方基础教育改制调研的国家教育发展中心专家介绍:“从目前改制的情况看,公立中学和幼儿园大部分所有权还是国家,经营权是民营——严格说是公办民助。像沂南县这种以抵债方式改制并借壳上市的,还是第一家。”
    《教育法》明确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办学。但为了吸引更多资金投入教育,2002年12月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地方一下乱套了。从国际经验看,民办教育定位于非营利机构,可以接受馈赠,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其财务按非营利机构记账。《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出资人又可以取得合理回报,但对“合理回报”没有具体规定,这里就有漏洞。任何‘黑钱’都可以以捐赠的名义给学校,然后以合理回报的名义拿出”。
    “把民办教育定位于这种‘可以营利的非营利机构’,使很多企业或上市公司都想打民办教育这块牌子——事实上,一旦卷入上市公司的漩涡,都是有危险的。这可能把学校变成上市公司掏钱甚至洗钱的工具。现在危害正在慢慢显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部专家说。
    北大教育学院院长副教授文东茅认为:“上市公司还可以把学校带来的现金流抽走,抵它的窟窿。因为在他们控股的情况下,决策权并不在学校手里。是否会将学校资金用于学校的再投资和发展?是否能够保证教育质量?这些都是很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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