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约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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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9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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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豆腐在金庸笔下最浪漫
1875年,豆腐第一次在美国出现时不叫Tofu,叫BeanCurd,直译出来是“豆的凝结物”。美国国会图书馆正式将目录中的BeanCurd改为Tofu,那是1985年以后的事情了。而在刚见到豆腐的时候,美国人甚至整个西方人都先入为主地认为,这种白白嫩嫩的凝结物就是他们之前一直食用的奶酷。奶酪是有味道的,豆腐是没有味道的。可他们不懂,老按吃奶酪的办法吃豆腐。在美国就有一种“素三明治”,里面夹的就是蔬菜和豆腐。美国人简单,至少在吃豆腐这件事上就不像咱中国人这样有想象力:“花生与豆腐干同嚼有火腿味”——这是金圣叹老先生临死前留给儿子最后的话。
当然,也有专喜欢无滋无味吃豆腐的中国人。譬如说张爱玲。在她的美食专栏里就写过这样的经历。某日她去一家日本餐馆,见一碟洁白平正、约有五寸长三寸短的生豆腐,桌边也没有火锅可将豆腐投入。于是她“用汤匙舀了一角,就这么吃了。如果是盐开水烫过的,也还是淡,但是有清新的气息,比嫩豆腐又厚实些。结果一整块都是我一个人吃了。”
“而我的喜欢吃豆腐,一部分是因为它朴素家常的平民气质,一盒豆腐也就一二元钱,无论是嘈杂的市场还是高档的超市,都能随处买到;另一部分则是因为它“原无形却可行诸百形,本无味却能吸纳百味”。这种随遇而安的心态,似乎跟豆腐的出生有关。“豆腐之法,始于淮南刘安”,说的是刘邦之孙淮南王刘安为求长生不老之药,在安徽寿县八公山以黄豆、盐卤等物炼丹,无意中竟炼出了“白如纯玉,细若凝脂”的豆腐。如此偶然问世,使得豆腐与生俱来的带有一种存在主义的性格——没什么是可以事先确定,也没什么是固定不变的。
前些日子,我们饭搭子三人就在乌鲁木齐华山路口一家饭菜店遭遇了一盘别致的剁椒豆腐。它不像凉拌的皮蛋豆腐,上桌后豆腐与皮蛋实质上两不相干,只是咀嚼以后才相互联系,那种借味是浅表的;它也不像麻婆豆腐,出锅前豆瓣与豆腐与肉末在形式上已亲密无间,那种借味是盲目的,在入嘴前已眉毛胡子一把抓。我们见到的是一整块方豆腐放在圆盘里,上面覆一层煸出香味的辣椒。经过一番“蒸汽的魔术”,表面上辣椒与豆腐依然红是红白是白各自为营,可事实上,彼此的滋味早已互相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舀一勺入口,连最不能吃辣的阿汪也还能接受。因为,既使是借了辣味,但豆腐还是豆腐,内心深处依旧保持了一份“素心淡然”。
印象中,豆腐最浪漫的一次借味是金庸先生发明的。精灵古怪的黄蓉为了帮助傻小子郭靖成为一代宗师,求洪七公传授武艺给他。为哄洪七公开心,黄蓉挖空心思发明了一道“明月二十四桥”:把一只火腿剖开,挖二十四个圆孔,将豆腐削成二十四个小球分别放入孔内,扎住火腿蒸熟。待火腿的鲜味全到了豆腐之中,火腿弃之不用。洪七公一尝,大为倾倒,乖乖就范。但愿木头木脑的郭靖能够明白:为了爱情,这个聪明的痴心女子心甘情愿地做了一回打底的火腿,让心爱的人成为一碟亮相的豆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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