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中国个税纳税人减少2000余万人

据国家税务总局5日介绍,自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

2006年1月1日实施以来,中国大约减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000余万人,

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所减轻。
  

2006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共完成2452.32亿元,比上年增长17.1%。


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表明,

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以后,全国工资、薪

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虽然保持增长,

但增幅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8个百分点,个别地区个人所得税收入出现了负增长。

  
一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工作成效明显。

据去年前3季度数据表明,全国按5%~25%税率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

得税同比增长8.4%,而按30%~45%税率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33.9%。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