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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6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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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宝马撞人”案与“恐怖主义”的关系
惊闻黑龙江省副省级领导的儿媳,开车撞了人,事件已经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和交通事故,而是一起蓄谋已久的恐怖主义活动了。这么说绝对不是耸人听闻,因为不论从动机、筹划、制造恐慌各个方面来说,完全符合恐怖主义的定义。
第一、此案件造成一人死亡,数十人重伤,成百上千人恐慌,数千万网友和更大范围的心理冲击,与任何一种恐怖主义活动都惊人的一致,最终目的制造心理恐怖。因为她曾经威胁说:“信不信我撞死你”(据说这已成大陆2003年的流行语),直接威胁公民的人身安全,而且紧接着赋予实际行动。
第二、资金来源不明。此人既无工作,有无合法收入来源,上百万的汽车来历不明,说明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根本就是漏洞百出,更不用说每年300亿美元外逃的资金,无一不说明金融恐怖已经无处不在了。为什么有些人的一件财产就超过了普通人几十辈子的收入,这些钱如果不是贪污中国人,难道是从美国人腰包里掏出来的吗?实际上,这些人吸干中国人的血汗,一手转移到美国人的银行里,与盖达组织转移资金的手法如出一辙。
第三、整件事件是有组织,有谋划的。一个妇人撞了人,而且撞死了人,更加伤及十几人,接下来宣判就得了。可是,看不见的黑手却从维护现场、取证、制造舆论、法庭辩论、公正、宣判,环环相扣地导演了一场戏,其中涉及的实权人物起码得上百人。可见这只黑手的能量大得惊人地可怕,利用这一件普通的车祸(中国车祸太多了),嘲弄了天理公德,更把法律置于不顾,让13亿老百姓突然发现法律、政府以及任何官方体系都不能保护个人安全。
第四、一个下岗妇女,就能够玩弄整个司法系统,居然一个省的力量都制约不了它。那么如果真正的市长、省长甚至在往上的实权人物故意危害公众安全,到底谁、什么组织可以制约他们呢?国外对中国的评价就是:中央政府假装统治着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也被中央政府统治。这说明,现有这个体制存在重大缺陷,而不是漏洞不漏洞的小问题了。既然一个普通妇女都可以失去约束,那么几千万官僚更加没有有效的约束。
第五、这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恐吓。恐怖主义就是靠少数人制造多数人的恐慌,一个妇女就能够制造这么大的恐怖,一些人串通起来制造震惊全国的恐怖事件,明显是对司法、公众安全、道德体系的挑战。古语云:无信不立。如果官方不能有效保护公众安全,那么,公众只有选择依赖黑社会的保护。就像某部电影里,清朝皇帝要丐帮帮主解散几千万丐帮弟子,帮主说:不是我要解散就能解散的,而是皇帝您才能解散丐帮;试想:如果天下盛平,谁会加入丐帮,到那时候我这个丐帮帮主不就自动消失了吗?
对于危害公众安全,挑战司法公正,嘲弄社会道德体系的人和组织,如果不加以重视,不列为恐怖主义进行严厉打击,最终会冲垮13亿人民的心理底线。就像前苏联,没有被美国强大的军事力量摧垮,而是被内部信心的崩溃摧垮,如果公民都失去信心,甚至不用外敌入侵,自然会天下大乱。而这正是各种各样的恐怖主义所期望的。
香港《明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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