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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4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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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讨论】幼女饿死案--行政错误或刑事责任
小思怡之死拷问儿童监护制度
昨晚,一幕令人震惊的惨剧在青白江一小区“上演”———约一周前,一个“瘾君子”母亲把年仅3岁的女儿独自锁在家中不知去向,昨晚,闻到异味的邻居报案后,警方破门而入,才发现那个可爱的小女孩早已惨死在卧室门后。
奇怪楼道传出一股臭味
记者赶到事发地时,小女孩的尸体已被送走,警方已封锁了现场。数十位邻居默默地守在门外观望,神情都很凝重。昨天傍晚,他们在单元门外休息,老是闻到一股奇怪的臭味,找了许久才发现臭味来自1楼楼梯左侧的李家。想到已一周左右没见过李家母女俩了,他们立即向家委会反映情况,家委会随后报了警。
震惊幼小的身子已腐烂
家委会的王大爷随团结派出所的警官破门进入了李家,看到的景象令他们震惊:整套房子门窗紧闭,卧室门还用一根绳子牢牢地拴住,解开绳子打开房门一看,孩子倒在门后的地上,幼小的身子早已腐烂,但看上去没有明显外伤……孩子惟一的亲人———妈妈不在家,房间里没有食物,也没有水。消息传出,人们都认为孩子是被活活渴饿致死的:“小丫头平时身体很好,没病没痛的,不可能是突发疾病而死。这么热的天,没东西吃,没水喝,一个3岁的孩子能捱得了多久?”
同情小精灵特招人喜欢
邻居们说,孩子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李思怡(音),长得也非常可爱: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头上总是扎着两个小马尾,见了年轻人就喊叔叔阿姨,见了老年人就喊爷爷奶奶,属于那种很乖巧很招人喜欢的小精灵。
可是孩子的身世却非常不幸:她的母亲李桂芳(音)长期吸毒。约10余年前,李桂芳的前夫因杀了人被判刑,李与前夫离了婚,两人所生的儿子判归前夫抚养,随后李就在社会上晃荡,并染上了毒瘾。李的社会关系很复杂,小思怡到底是谁的孩子邻居们都不知道,只知道有一个秃顶男人常来看望小思怡,而小思怡叫那人“爸爸”。但这个“爸爸”已经有好几个月都没来看过小思怡了。李桂芳所住的房子是其父亲留给她的。自从李父死后,母女俩的生活就变得非常窘迫。
可怜常被母亲锁在家中
据在小区里开茶铺的一位妇女称,李平时还是非常疼爱这个女儿,只是手里没钱,不能很好地照顾女儿。另有几位邻居反映,李经常离家外出不知干什么,而出门前就把女儿锁在家中,孩子经常从窗户里探出头来给他们打招呼。也许是习惯了这种生活,这孩子平时不爱哭闹。约一周前,李又离开了家门。“这次是把她锁在最里间的卧室里,隔着两道门,娃儿即使哭闹外面的人也听不到……”由于孩子死在门后的地板上,人们猜想孩子死前一定曾拼命地打门,可是稚嫩的小手又能敲打多久呢?
昨晚10时过,戴着口罩、穿着胶靴的消毒员给整套房子仔细地消了毒。记者看到了正对房门的里间卧室———那里就是一个幼小的生命倒下的地方,屋里很乱,地板上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想象着3岁的小思怡哭着敲打房门、直到声嘶力竭最终倒下,想象着这个可怜的孩子死前可能曾经历过的漫长的痛苦、悲伤、恐惧、无助和绝望,记者的眼泪夺眶而出。
[/SIZE]李思怡之死,不仅是社会冷漠的“代表作”,更是国家监护制度缺位酿就的悲剧。
根据法律,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法院可另行确定监护人。然而,剥夺了父母的监护权后,这些孩子的归处又在哪里?
《民法通则》第16条要求儿童父母所在单位,或街道、村委会承担监护职责,这可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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