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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消协评不平等格式条款

  在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中消协公布了首批征集到的合同霸王条款,涉及电信、邮政、公共运输等领域。中消协对电信充值卡到期余额取消提出质疑;对于商家最终解释权问题,中消协指出,商家的最终解释只有在得到消费者认同或者符合现有法律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关于公共运输、邮政快递,中消协指出,有关方面有义务告知消费者他们可以随意选择物品的包装形式。

  新闻背景:中消协不平等格式条款系列点评活动

  所谓合同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等。今年3月,中消协开始向全国征集这类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同时启动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的系列点评活动。

  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点评的内容有:电信、邮政、公共运输等;第二阶段为商品房、家庭装修、物业服务等;第三阶段为金融、保险、教育、培训、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等;第四阶段为公共事业,包括水、电、气、暖服务,汽车维修、手机家电维修、商场、超市等。今天,中消协向社会公开发布了第一阶段的点评意见。

Re:【公告】中消协评不平等格式条款

最近,出现了几家公司,状告中消协的纠纷。它们认为,中消协是非国家部门,是民间的组织,无权私自公布任何的对公司的评价。私自公布的数据,属于侵权行为。
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我们在提倡精简政府部门,可是必要的部门还是不可或缺。我们是否该建立一个像中消协这样的国家经济部门,专管此类问题呢?这对我们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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