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子
- 624
- 积分
- 624
- 经验
- 624 点
- 威望
- 5 点
- 金钱
- 5763 NG
- 魅力
- 40487
- 性别
- 女
- 来自
- 浙江省
- 注册时间
- 2003-4-19
我们约会吧!
|
1#
发表于 2003-7-6 12:38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我的爱情没有心跳
我特别害怕刮大风和下大雨的天气,每当这时,我就忍不住想躲在家中缩在棉被里,只探出一颗小脑袋,象是躲在壳里的蜗牛,战战兢兢的。十年前的大风天,我的妈妈离开了我们,我和爸爸一起相依为命;十年后的大风天,我深爱六年的那个男人张爱冬,他提出和我分手,因为他找到了一个可以让他激动,能够给他浪漫感觉的女孩。
认识张爱冬的时候我十八岁,刚刚上大学。张爱冬是我的师兄,迎接新生的时候,他主动向我伸出手,微微一笑,冲我露出两颗小虎牙,非常的可爱,他说:“我是张爱冬,欢迎你来到我们系。”
几天后,张爱冬就请我吃饭,然后突然的拿出一只白白的小羊,他说:“娜娜,你是属羊的,这只小羊送给你,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特别喜欢,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那是第一次有男孩这么坦率的对我说这样的话,我没有犹豫就红着脸点了点头,就这么简单,我成了张爱冬的女友。我的好朋友元元很生气的痛骂我,她说男人都犯贱,太容易得到的女孩他是不会珍惜的,你一定要让他吃尽追你的苦头,他才晓得宝贝你。我觉得元元说的可能有道理,但是,我想自己既然喜欢张爱冬为什么还要这样忸怩作态呢?爱情不用玩儿心计。
我必须承认,我和张爱冬的感情维持了六年,一直无风无浪,比较平淡,但爱情难道就一定要跌宕起伏,要生死相许,要波涛汹涌,要海誓山盟吗?
做了张爱冬的女朋友后,我就开始象很多校园里的女孩那样对他一心一意。我给他打饭,中午和晚餐我们基本上都一起吃;因为他家在外地,而我家在本市,所以每个星期我都会把他的脏衣服和我的脏衣服一起拿回家去洗。为了节省钱,周六周日我们通常都不出去玩,而是在家里看碟片或者玩电脑,他也骑单车带我出去玩。我们一起买菜做饭,一起和爸爸吃。虽然我们的年龄还小,可是,感觉上我们已经是一家人了。
有时候,张爱冬会深情对我说:“我觉得自己在家里一样,这种感觉很温暖。”我也是这么感觉的,我觉得我们的爱情虽然不浪漫可是很平实,我喜欢这种居家的很实在很可靠的幸福。
张爱冬和我在一起的这六年我觉得他是很爱我的,他每次回家的时候都要天天给我打一个电话,有的时候因为不舍得长途电话费,他会在每天的早晨六点拨一下我的电话响一下就挂掉,让我知道他在想我,在挂念着我。他会在回家的时候给我带很多的当地特产,还有给我爸爸买的酒,我们虽然没订婚,但是两家人都默许了我们的关系,我爸爸把他当作女婿,他家里人也把我当作未来的儿媳,如果不是因为我们没有房子,在我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就应该结婚了。我爸爸原本打算让张爱冬和我在家里住,反正他一个人住也空的慌,可是张爱冬执意的坚持要自己买房子,哪怕是贷款,否则他会有入赘的感觉。
我毕业后的这两年也一直在拼命的赚钱,为了我们将来的房子,为了我们将来的婚姻,我几乎在过一种很吝啬的生活。我的衣服很少有超过一百元的,我很少买高档的化妆品,有钱的时候也给张爱冬买衣服。
我和张爱冬约会很多时候我们都尽量的选便宜的地方吃饭,有时甚至只是吃一碗凉粉,或一根老玉米,偶然的我馋了,买一个汉堡都会觉得自己很奢侈,钱都放在一起准备买房子。
实际上,我没注意到张爱冬是个讲究浪漫的人,他不喜欢我没化妆就和他约会,他也不喜欢我穿着不高档让他在朋友面前没面子,他甚至不喜欢我不舍得和他一起去吃西餐,尽管他知道那要花掉几百元,可是,在他眼里我这样很老土。
张爱冬喜欢上别的女孩是在一年前,那是一个很物质的女孩,穿很高档的名牌服装,一个小手袋也要上千元,吃西餐的时候很优雅,喜欢看芭蕾舞的演出,喜欢听音乐会。张爱冬迷她迷得不行,可是那个女孩似乎连正眼也不看他,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张爱冬当时没有和我立刻分手的原因。
但是,我还是太笨了,我经常听到张爱冬提起那个女孩,我经常听他用一种近乎迷恋的口吻说起她怎么漂亮的指环,怎么样清幽的香水,怎么样迷朦的眼神,可是我没在意,喜欢漂亮的女孩是人的天性,我以为他喜欢那个女孩就象我喜欢刘德华,只是喜欢远远的欣赏,不会有什么实际的行动。直到分手后,我才知道,张爱冬每天都给那个女孩订一打香水百合,每个星期都要请那个女孩去吃西餐,去看大华影院新上映的电影,去喝八十块一杯的咖啡,并且出门一定要打一块六的出租车,他用的是我们共同帐户里准备买房子的那笔钱。
那个女孩的若即若离让张爱冬对他死心塌地,他终于提出和我分手,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元元说的话十分的正确。因为我没有享受到他追求我的那种宠爱,他也没有感觉到历尽千辛终于追我到手的那种心跳,所以我们的爱情开始的很平淡,结束的也很自然。
我的心很痛很痛,为我六年的美丽时光,毫无保留付出的感情,到头来我不但什么都没得到,连帐户里的钱也被张爱冬挥霍的尸骨无存。
后来,听说那个女孩还是没有和张爱冬走到一起,她喜欢张爱冬,可惜张爱冬的收入维持不了她的开销,她找了别人,但她在张爱冬的心里却留下了深刻的难以磨灭的烙印,因为她给了他心跳的感觉,让他尝到了爱情的荡气回肠。
元元曾经和张爱冬谈过,问他离开我是不是后悔,张爱冬说他很对不起我,但是不后悔,他爱那个女孩,那个女孩给了他风花雪月的感觉,而和我在一起感觉象喝白开水。
我很伤心,拿着我所有的钱去了大理,我想看看那真实的“风花雪月”。领略一下“下关风、上关花,苍山雪、洱海月”的风光到底是怎样的旖旎迷人。
终于到达大理,我果然被大理的风光所陶醉,我象一个懵懂的小女孩被这里的一切吸引,迷恋,想长久的居住在那美丽的世界里不再回来,我也的确感觉到了自己的心跳,那一刻我原谅了张爱冬,他是一个浪漫的人,而我过早的体会到生活的艰难,学会了怎么应付柴米油盐,褪却了浪漫的外衣,因此,我们注定要交错而过。
我还是要回北京,因为我要工作,要生存,要实实在在地活着,那风花雪月的浪漫只能是记忆中的感觉,不是朝夕相处的生活。爱情是要有心跳,可是如果不切实际的浪漫,不顾后果的追求那种感觉,是不是真的是对的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