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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约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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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2-5-17 08: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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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最亲爱的对象:
请原谅我用这个早已被觉醒的城市意识废弃不用了的话语来称呼你。也许你不知道,“对象”并不是王贵和李香香们的专利,而是具有最深刻终极关怀的一个范畴。如果你觉得“对象”毕竟过于粗俗,那么也不妨改为“客体”。我最最亲爱的,你满意了吗?可是,如果把你称作“客体”,那么我本人也就逻辑地成为了“主体”。请不要误会,这里绝对没有“以我为主”的意思,而是我们的爱情是否可能的必要前提。既然主体和客体的存在是一个自明的前提,下面论证开始。
你也许会问:在茫茫众生之中,为什么唯独是我,而不是别人成为你的客体,这一前提并不是自明的,不能成为绝对的演绎逻辑起点,需要用归纳法加以论证。尽管所谓“归纳”云云不过是两个千年之后一个叫培根的英国小子捏造的胡言乱言,为了表达我对你的爱起见,还是先作一点说明。
要知道,你之所以成为我的对象并不是偶然的,而是神的意志。早在开天辟地之前,你我本是一体。天神出于对人类的恐惧和嫉妒,一分为二,硬把我们生生地分开。所以,你并不是你,而是我的另一半,你我之间存在着--TMD,那个德国小子所说的“前定和谐”。
当然,这一切对你来说都无关紧要,你最关心的只有一个问题:我爱不爱你。这可就让我陷入了“二律背反”。
正题:我爱你论证:我爱你,我必然想你。既然想你,我就势必还没有得到你。反之,我一旦得到了你,就不再想你,也就不爱你了。
结论:我不爱你。此证。
反题:我不爱你论证:我不爱你,因为我现在不想你。既然不想你,势必是因为我已经得到你了。既然我已经得到了你,那么证明我一定是爱你的。
结论:我爱你。此证。
现在,我已经带领你来到了逻辑的终点。在逻辑终结的地方,请你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在正题与反题之间,合题如何可能?
我是无能为力了。由此也可以知道,我把自己称作“主体”绝对没有歧视你的意思,政治上完全正确。
我们的爱情之所以至今还不一定会产生悲剧性的结尾,是因为上面说的不过在自然的时空里有效。在网络的虚拟时空里,一切的一切都不再成为问题。我最最亲爱的对象,让我们在网上相会吧,那时,一切主体和客体都将解构为彻底的虚无……
爱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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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了一个忘记温柔的你的方法
我不要再想你 不要再爱你
不会再提起你 我的生命中 不曾有你[/COLOR][/FONT][/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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