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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1-8-1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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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我们不是“才子佳人”(转)
余秋雨:我们不是“才子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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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才子佳人
问:有人称你俩是当今的“才子佳人”的典型,是吗?你们的爱情火花与艺术火花是否相辅相成?
余秋鱼:“才子佳人”的称谓不合适。这是这个老文人心底一种陈旧、浅陋的梦想。其实,古代“才子”往往是20出头的风流型人物,我在那个年龄,正在军垦农场拼死劳动,整个连队连一名女同学也没有,现在照我的努力,称“才子”是一种幽默,我的学生中 已有很多评上了教授,连称他们为“才子”也嫌老了。马兰也很难说是“佳人”,她一直不认为自己长的漂亮。她是个比较成熟的、有才能的表演艺术家。我们的结合当然和共同爱好艺术有关,但只是“有关”而已。最根本的原因是觉得能和她一起过日子,她也觉得能和我一起过日子。在生活中,我们没有请保姆,她拖地,我做菜,乐此不疲。在生活中,和艺术有关的只是极小一部分。我们共同看望双方父母,去菜市场买菜,请外地朋友吃饭,使平常的日子过得很合适,这才是夫妻。这也许会给“才子佳人”的说法带来一种失望,但遗憾,这是一种真实。
问:你曾说过,你的名气没有马兰大,还是否是你的谦虚和谦让?
余秋雨:因为戏剧艺术和电视艺术的接受范围要远远超过书面阅读的阶层,而书面阅读的阶层分为很多门类,读我的散文只是其中一小块。所以更多的人接受马兰,马兰的名气远远超过我。只不过这几年我的几本书畅销,马兰比较低调地在各地巡演,新闻媒体出现了不正常的颠倒。不过国外有些地方知道我的较多一些,前几年我们结伴去马来西亚,我又是演讲又是签名,在当地报纸成了大新闻。而马兰的身份则是“余夫人”,马来西亚对戏剧缺少概念,他们只知道歌舞电影,不知道这位看上去很高雅的女士是干什么的。在当地报纸刊登了我们的合影:“马兰,中国大陆著名歌唱家。”
问:你曾在一篇文章中写到:“几年来,她一会儿对我说,今后说什么也不能把我牵扯进去了;一会儿又觉得我写作更苦更伤心,还不如继续帮她搞戏。说来说去,两头都无法落脚。多享受一点家庭气氛,前两天安徽一家报纸刊登批判文章,说‘夫妻双双把家还’的这样情感方式,是放弃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这种批判语气在这块土地上为什么显得义正词严?结果是,写作不行,演戏不行。只能档在秋千上。”“只能荡在秋千上”是否是你们的生存状态?
余秋雨:这是开玩笑,一个调侃。(马兰插话:是游戏心态),没有背负很沉重的理念。
本贴由北风于2001年7月20日20:38:21在乐趣园〖情倾黄梅--黄梅爱好者的网上乐园〗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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