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在旧木课桌上的初吻☆☆☆☆
上了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宿舍的窗外是长满银杏树的街道,早上会有好多金色的叶子落在阳台上。那时候,我十八岁,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
常常和同伴去外面的超市买牛奶和漂亮纸口袋装的话梅,然后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踢着黄叶子走过暮色初起的街。我决意要做一个散淡的人,过我无所事事的读书生涯,心理时常充满莫名的忧伤。
因为心里的忧伤,我便喜欢上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笔直看过去,又是他!那么一双的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知道男人不应该靠一副脸容取胜,但我实在是被他的容颜吸引。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我喜欢他。
1997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忽然见到他从楼下经过。他穿黑色T恤,戴一顶鸭舌帽,帽子反着戴,把鸭舌头遮着后脑勺。他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我便跑去篮球场,远远地看着他与别人打球。他们都是男生,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转告,大家都回头看我,他们可能觉得一个女孩默默站在那里,很好笑。他也几次回过头来,但是他没有表情。
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土又傻,便走了。
我决定忘记他,但是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黑色T恤的他,他的反戴的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诉好朋友哪个男生我喜欢。
“看起来不像好人吧。”好朋友说。
“对。”我知道他不像好人,但是我还是喜欢这个人。我们尾随他到了他们班的位置,我这下我看清楚了,他是计算机系的,比我高一年级。
从此我对计算机系的人印象特别好,我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他,都要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其实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头桌,我便写了纸条,而且也没有任何修辞,只是写上我的名字,递了过去。我不敢看他,把头低低压在书上。然后,当我抬起头时,发现对面的座位空了,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便扶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到很晚,我才离开图书馆。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丧。然而,当我走到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他好像等了很久了,转过身的动作懒洋洋的,他看到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得差点跳起来,然后他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然后他向我要我的图书证,把里面的一寸照片撕下来,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就走了。
我们再约会,我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他笑了笑。我们走到很远的地方,回来时他把我提到过的东西,比如侦探小说,他的照片,张楚的卡带,全都拿给我。
紧接着我们系要去承德考察,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我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买了好吃的无花果,这种外表丑陋却无比甜蜜的小果实,有许多细小的籽粒,我回来时,和他一起去看电影,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便是初恋的滋味吧。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我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我便转过头去。
我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
他说:“不知道,不清楚。”
他只是看我,笑了笑。
后来有一天,他忽然来找我,他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得和她在一起。当时我站在他面前,并没有像电影里的女孩子那样优雅地给他一巴掌,我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他。他的胸口中招,但是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转身,倒是我哭哭啼啼地受了很多伤。
我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他再没有让我见到他,是啊,还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我应该有所预料的,他怎么能一生只有一个女孩?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我的恰恰相反。那天下午我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眼泪来,时间过得很快,他毕业了。
正是毕业生离校的日子,宿舍里很乱,有些人在哭,有些人吃喝酒,有些人离开了。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那晚我们寝室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说,就把我拎了出去。
我们走到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我推倒在树干上,然后说,小榛,我想亲你。我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梓,你爱我吗?”那时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在我脸上,进在咫尺,却忽然远去。他放开了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对我说了一句:“笨蛋。”
这次之后,我想我是死心了,我忽然会聪明地分析起我和他的关系了--我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他对我只不过是戏弄戏弄。这样想着,我也到了毕业的时候,我有了男朋友,是校长的儿子,因为他喜欢我,而他爸喜欢他,所以我们都留了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住进那四室两厅有花园的小楼里。
我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也不会像别的辅导员那样想办法整顿,我是个出了名的软弱派,很受学生欢迎。
转眼,又一批新生来报到了,系里开学生大会那天,我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当我点到他的名字,他站起来,我惊呆了。
当然,他不是欧阳梓的复制品,小权是小权,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方亲戚,一个活泼的爱说话的男孩子,他告诉我他的小叔叔欧阳梓现在很幸福。
我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情况,我开始想念他,日日夜夜,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再后来我出差的时候,就去了他的家乡。
我按照小权给我的地址,来到欧阳梓的公司,他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洒了一肩,看到我,轻轻地“呀”了一声。我们四目相对,却无话可说,他最后带我到他家里吃饭。
他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得很好很平淡。他妻子显然不知道我与欧阳梓的从前,待我很热情。吃完饭,我该走了,可是,多年前我想得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没有得到。我不甘心。
有时候我是很执拗的,我让欧阳梓送我。走在路上,我问他:“欧阳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他忽然急了,他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我们就这样分别了。回去后,我开始张罗结婚的事。
人们说,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不过是个平凡的人,又怎么会幸免呢。
这是2000年3月,一个春天的下午,学校大扫除,我经过图书馆的时候,一年级的同学突然大声叫我,他们把我拉到一张旧书桌前,那是一张很旧很旧的木头书桌,放在图书馆的最后一排,已经被蛀虫咬得酥散了,可是那上面的字却依然清晰,我看到了我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小榛,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我就不会安心地过完下半生了。我爱你啊,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只是很后悔自己做错了事,它带来惩罚就是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也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
在字的旁边,有一个大大的蓝色唇印,印在另一张红色圆珠笔画的唇印上。
同学们鼓起掌来,我在孩子们的掌声里笑了,“这是谁的恶作剧呀。”我说,但是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始终没有得到的吻是一个意念……
不过,
是篇不错的文章,还是伤感的结局,
谢谢大家的肯定,其实我根本就没看,直接转的
挺好的~~~~~~~~~~~~~~~~~~~~~~~~~~~~~~
从前看过。为什么不能吻。
弄大了肚子怎么了。
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
再说,做那种事情是双方心甘情愿的。
弄大了肚子怎么还能要人家负责呢
为了一个自己不爱的人而放弃了自己爱的人。
呵呵~真傻!~
我今年大一
这是我初一时看过的文章
不好意思
不好意思,我今年初一……
挺好的
紫色的忧伤环绕在我的心里
为啥是紫的,不是蓝的,红的?
世间就是有太多的无奈
因为无奈所以才叫做世间
3个人都活得很委屈啊
就是一个男人的责任
要警戒
你不也经常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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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色大幽灵
时间:
2005-4-1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