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我為什麼要抵制林志玲?

我為什麼要抵制林志玲?
  ——兼答張五嶽教授
  
  趙會可
  
  自從我貼出兩個抵制林志玲的帖子(指《從林志玲墜馬事件看大陸媒體的賤格》和《妓女‧女網編與林志玲》)後,許多媒體紛紛轉載,天涯社區還發起10萬人簽名抵制林志玲的活動。香港《大公報》、台灣《中國時報》、東森新聞網及美國的CNN新聞網都做了網友抵制林志玲、抵制與林簽約的寶潔公司的報導。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我及網友的呼聲得到了壓倒性多數的贊同。
  
  然而,也有些人對此持不同意見。譬如,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張五嶽就認為,「這種針對所謂綠色藝人的封殺和抵制,只會更疏離兩岸人民的感情,增加多數台灣民眾對中國的負面印象,替所謂『台獨分離勢力’累積民意基礎和加分」;更有人上升到「民族主義」的高度,認為這種行為是「過激的」、「會帶來災難」雲去。(見多維新聞網,8月21日)
  
  本人完全無法認同上述說法。本人以為,抵制林志玲,抵制綠色藝人,是反獨促統的重要舉措,是維持中華民族最高利益的重要手段,是所有關心中國統一大業的人都會支持的正義舉措。
  
  一、抵制林志玲,是削弱「台獨」政權經濟基礎的重要手段
  
  林父、林母與「台獨」、與陳水扁當局的關係,我在《從林志玲墜馬事件看大陸媒體的賤格》一文中,已經詳細地解釋過了。林志玲本人也並不是像她自己所稱的,是一個「彩色藝人」,而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綠色藝人。除了前引文中所述的林志玲為「台獨」聚攏人氣的活動之外,她還到馬紹爾群島拍台灣形象代言片,到日本為台灣「發聲」,所以當她在大連墜馬後,陳水扁才有林是在為台灣「拼外交」之論。
  
  如果林志玲真是小人物,那也就算了。但林志玲的特殊之處在於,她不但是公眾人物,而且其在大陸掙的巨額出場費、廣告費,很有可能被其父母用於支持「台獨」。其父曾為陳水扁募款10億台幣(2.5億人民幣),其母也是自費創辦「台獨」組織「水噹噹」。島內媒體盛傳林志玲玩命工作,就是要多賺錢替父母養家。如果扯去「親情」這一面紗,那林志玲就是在向「台獨」金主「輸血」,向「台獨政權輸血」!
  
  用我付出的票子,購買射向我的子彈,這正是台語所謂「飼老鼠咬布袋」。是可忍,孰不可忍?
  
  相反,我抵制林志玲,打擊其撈錢的能力,就是有效削弱「台獨」的經濟基礎,防止「台獨」坐大。
  
  二、抵制林志玲,是防止更多的人倒向民進黨,倒向「台獨」政權
  
  長期以來,一些類似林志玲的綠色藝人、台商在大陸賺錢、回台灣貼補「台獨」,建立了良好的政商關係,於是名利雙收,這就給其他尚在觀望中的藝人、台商樹立了榜樣,使更多的人倒向民進黨,倒向「台獨」政權。徹底擠壓林志玲在大陸的發展空間,讓其蒙受巨額損失,就會「殺一儆百」,形成震懾效應,防止更多的藝人和台商倒向「台獨」政權。
  
  從這一意義上說,打擊綠色台商、親綠藝人,破壞台灣經濟命脈,使島內民眾從上到下都親身體會到支持「台獨」會給其個人生活質量、生存狀態造成多麼大的衝擊,才更有利於防止其倒向「台獨」。
  
  張惠妹被大陸禁唱兩年,至少少收入4億新台幣,所以才會拚命向大陸示好。綠色台商許文龍在鎮江的石化廠遭到大陸查稅、在廣州的投資案被取消,損失慘重,幾乎失去全球第一石化大廠地位,因此才會改變立場,在台獨分子發起「反反分裂國家法」大遊行的當天,隆重表態支持胡錦濤、支持「反分裂國家法」。
  
  林志玲也不例外。自從網友發起抵制林志玲運動後,林志玲急忙由其經紀人出面發表聲明,稱林是「彩色藝人」;其母吳慈美也出面稱,家人活動與林志玲本人政治態度無關,一幅急於同「台獨」撇清的樣子。部分激進「台獨」分子也開始痛批林「見利忘義」、「不敢旗幟鮮明地宣布支持台獨」。基本可以這麼認為,抵制林志玲的運動,基本上起到了打擊「台獨」支持力量、分化泛綠陣營的預期效果。
  
  以上鐵的事實證明,對綠色台商、綠色藝人實行抵制,找一兩個殺一儆百,是打擊、分化「台獨」勢力的「殺手鐧」。
  
  三、抵制林志玲,有利於做台灣藝人及民眾的工作
  
  相反,如果大陸放任不管,讓林志玲之類的親綠藝人在大陸名利雙收,這就會讓島內其他藝人和普通民眾產生錯覺,誤以為「台獨無害」或者「支持台獨無害」,大陸「反對台獨」的表態也就成了一句空話,以後大陸再做台灣人民的工作、爭取其支持統一,就會遇到困難。事實上,台灣確實存在這麼一種人,認為大陸有求於台灣,大陸離不開台灣的技術、資金和管理,因此即使他們明目張膽地支持「台獨」,大陸也拿他們沒辦法。破除這種「迷思」的最好辦法,就是徹底封殺林志玲,彰顯大陸「反獨」的決心,讓那些想在大陸發展的藝人或台商,離「台獨」政權遠一點。
  
  四、抵制林志玲,有利於形成「以民促官」的效應
  
  大陸之所以鼓勵包括文化交流在內的「三通四流」,一個很重要的考慮就是「以民促官、以商圍政」,讓那些穿梭於兩岸之間的藝人、台商給「台獨」當局施加壓力。但林志玲顯然並不想「以民促官」:送其回台時,在大陸註冊的SOS救援專機由於來自「敵國」而無法直飛台灣,這一有違國際慣例的作法受到了大陸和島內泛藍陣營的一致痛批,給陳水扁當局以一定的政治壓力。但處於風暴中心的林志玲及其家族卻從未對台灣當局表示任何不滿,僅表示自己是小人物,不必驚動最高當局。顯然,她選擇了與「台獨」當局站在一起。
  
  既然她不能助大陸達到「以民促官」的目的,大陸幹嗎還要捧紅她、讓她給台獨政權「輸血」、「拼外交」?
  
  五、抵制林志玲,是因為她已經成為台灣本土意識的代表
  
  林志玲之所以能在29歲的高齡突然竄紅,其實是「台獨」政權執政後「造星運動」的產物。2000年之前,林志玲還是一個默默無聞的小人物。政黨輪替、本土意識崛起後,演藝圈中外省人佔壟斷地位的狀態使台灣本省人感到不爽,而林志玲恰恰在此時以「本土第一名模」面目出現,頗能迎合本省籍民眾「本省人比外省人美」的本土心理,所以能夠反常地竄紅。目前,林志玲因此被「台獨」分子奉為偶像級明星,成為「台獨」分子的精神支柱。不打擊林志玲,不足以遏制這種與本土思潮相聯繫的「台獨」思潮的蔓延。
  
  總之,抵制林志玲,是反獨促統的重要舉措,是維持中華民族最高利益的重要手段,是所有關心中國統一大業的人都會支持的正義舉措。
  
  最重要的是,抵制林志玲的動機和出發點是正確的,手段是合法的、符合民主社會運作方式的、沒有任何「過激」之處的,效果是也正面的。
  
  因此,我旗幟鮮明地呼籲網友、媒體、廣告商,一同站出來,抵制林志玲,抵制追捧林志玲的寶潔公司。
  
  最後我要說明的是,台灣有些所謂的大陸問題專家,總把大陸人民反台獨的堅定決心,看作是負面的民族主義、民粹主義,並認為是大陸當局在背後推動等等。我奉勸他們,抽點功夫到大陸走走、看看,了解一下普通百姓對於中國統一、民族振興的強烈而自主的追求,不要總戴著有色眼鏡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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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惠妹是誤殺,040是死有餘辜!  

死有餘辜加千刀万剐也不解恨……反对台独支持两岸和平统一!

那家伙怎么没摔死?????遗憾啊!!!!!     阿瑟

我也是这样想的。

同意````

大家的意见就我的意见,我顶~~

那些人的心都给狼吃了
明明就是地道中国人
还要造反
趁早死了算了

RPWT就不好说了
不过看来切断台独的经济来源是必要的




欢迎光临 空网论坛 (http://bbs.kongweb.net/) 作者: 腹股沟    时间: 2005-10-4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