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虫的离婚协议
男人!男人一旦爱上了网络,那就是无可就药了!
网络!网络中颜如玉是一定有的了,不然,也不能让他们这样如痴如醉。黄金屋呢?有没有?我却不知道了。不过想来是有的,不然他们怎么会在这样关键的时刻,一改往日贪婪的心,什么都能够放弃了呢?
离婚协议书
甲方:攻心为上
乙方:攻*氏
为了我们各自的未来和***,为了我们的下一代,为了共产主义,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银行帐号和密码全给你!我只想要上网帐号和密码;
2、38英寸彩电分给你,我只想要15英寸彩显;
3、钢琴分给你,我只想要那只能发出单调声的键盘;
4、所有家电的遥控器分给你,我只要那只光电鼠;
5、衣柜分给你,我只想要我的机箱;
6、dvd分给你,我只想要光驱;
7、收录机分给你,我只想要那嘎嘎响的软驱;
8、24k的首饰全给你,我只想要那10g的硬盘;
9、功放、音像全给你,我只想要那小小的有源音箱;
10、手机分给你,我只想要那条电话线;
11、照相机分给你,我只想要扫描仪;
12、祖传的那只毛笔分给你,我只想要打印机;
13、活泼可爱的京巴狗分给你,我只想要那只56k的猫;
14、真皮沙发分给你,我只想要那坐着摇摇晃晃的电脑椅;
15、桌椅全部分给你,我只想要我那从来不收拾干净的电脑桌;
16、地毯分给你,我只想要鼠标垫。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搬家完毕之日将不再具法律效益,互相勉励、攻守同盟。
双方签字: 甲方:攻心为上
乙方:攻*氏(手印见她右手大指)
多奇怪...我越看越怪~~
多好的同志~~~~~~~~~
汗........看着晕.....
看了觉得...
这个男的太爱电脑了.
你说对了
呃 ..........同感.......
抱着电脑过.........
唉...做妻子就可怜咯....不过...
不过什么
网虫呗。。不过, 也不能爱电脑不爱老婆啊
抱着电脑过一辈子的男人...
有前途的 男人 。我喜欢!
说什么呢?我是做不到。。。
我宁可不要电脑。。。
只要,老婆。。。
可是我没有。。。
自已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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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雕
时间:
2005-12-5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