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虫的离婚协议

男人!男人一旦爱上了网络,那就是无可就药了!

  网络!网络中颜如玉是一定有的了,不然,也不能让他们这样如痴如醉。黄金屋呢?有没有?我却不知道了。不过想来是有的,不然他们怎么会在这样关键的时刻,一改往日贪婪的心,什么都能够放弃了呢?

  离婚协议书

  甲方:攻心为上

  乙方:攻*氏

  为了我们各自的未来和***,为了我们的下一代,为了共产主义,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银行帐号和密码全给你!我只想要上网帐号和密码;

  2、38英寸彩电分给你,我只想要15英寸彩显;

  3、钢琴分给你,我只想要那只能发出单调声的键盘;

  4、所有家电的遥控器分给你,我只要那只光电鼠;

  5、衣柜分给你,我只想要我的机箱;

  6、dvd分给你,我只想要光驱;

  7、收录机分给你,我只想要那嘎嘎响的软驱;

  8、24k的首饰全给你,我只想要那10g的硬盘;

  9、功放、音像全给你,我只想要那小小的有源音箱;

  10、手机分给你,我只想要那条电话线;

  11、照相机分给你,我只想要扫描仪;

  12、祖传的那只毛笔分给你,我只想要打印机;

  13、活泼可爱的京巴狗分给你,我只想要那只56k的猫;

  14、真皮沙发分给你,我只想要那坐着摇摇晃晃的电脑椅;

  15、桌椅全部分给你,我只想要我那从来不收拾干净的电脑桌;

  16、地毯分给你,我只想要鼠标垫。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搬家完毕之日将不再具法律效益,互相勉励、攻守同盟。

  双方签字: 甲方:攻心为上

  乙方:攻*氏(手印见她右手大指)

多奇怪...我越看越怪~~

多好的同志~~~~~~~~~

汗........看着晕.....

看了觉得...


这个男的太爱电脑了.

你说对了

呃 ..........同感.......

抱着电脑过.........

唉...做妻子就可怜咯....不过...

不过什么

网虫呗。。不过, 也不能爱电脑不爱老婆啊

抱着电脑过一辈子的男人...

有前途的 男人 。我喜欢!

说什么呢?我是做不到。。。
我宁可不要电脑。。。
只要,老婆。。。
可是我没有。。。

自已找...




欢迎光临 空网论坛 (http://bbs.kongweb.net/) 作者: 花雕    时间: 2005-12-5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