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花开花落 ~ 南风经典

百年之爱..

你左手腕上有为我划破的微红凸起的伤疤
    我右心房里有为你留下的深黑凹陷的泪痕
  
    痛彻心肺不是最完美的落幕
    我要用毕生去爱你
    哪怕,
    岁月染白了我们的鬓发
    时间模糊了我们的声音
    我依旧记得,
    你奔跑时檀木色的长发
    你熟睡时柳叶般的柔眉
    你欢笑时深陷着的梨窝
    你呜咽时微咧着的樱唇
   
    在某个午后的街头,划破时空
    我将你深情的拥吻

爱....

             你 的一句问候
       安慰了千疮百孔的心
       你的轻声叮咛
       化成往后岁月中的温馨
       你一皱眉
       便击碎所有自信
       你畅快的笑
       给我力气快乐前行

       我不知道是什么造就
       此种魔力
       后来
       有人谈到爱情
       灵感如闪电击中
       哦
       是爱情

初恋的萌芽...

是梦幻的美丽,
还是爱情的甜蜜?
爱情需要电影,
所以我们啃了暴米花,
是你笑着送我走回了家.
恋爱需要季节,
你为我选择了春天发芽,
于是我们发了第一颗
爱情豆芽!
你是风儿,我是土壤,
我们的初恋只是发芽,
因为风吹走了土壤,
也带走了芽!

无言...

如果老天只给我三天时间
我会用第一天来陪你
什么都不告诉你
让你开心
我会用第二天来陪你
什么都不告诉你
让你开心
我回用第三天来让你恨我
还是什么都不告诉你
让你忘记我
爱的最高境界在于无言

亲爱的 我爱你

也许在前世,你是那只顾盼迷离不愿意飞走的蝴蝶.
也许在今生,你是那个琢磨不定不愿意离开的恋人。
纵然有思绪万千,也只能道一声珍重。

前世500次回眸,你痴痴看我,不愿离去。
今生第1次相遇,你默默爱我,不愿放手。

前一世……
在那个落寞的秋,你不得不舍我而去,只因你不愿叫我看见你的,支离破碎。
而于今生,你我都幻化为人,你将牢牢被我禁锢在心里,插翅难飞。

如若再有分离,我会在茫茫人海寻你。
如若再有苦痛,我愿独自一人默默承受。

不愿要永恒的钻石、耀眼的金银、美丽的水晶。
今生里别无他求,只愿与你静静相守。

前世  今生?

相信  在我们的前世
我是田野里的一株
向日葵
而你  是我心中的太阳神
我生命中的每一天
都是为了
追随你漫步云端的足迹
所以  轮回到这一世
我注定仰望着爱你

刹那....

刹那间
万籁具静
夜深无眠时
淡看昨日的春夏秋冬
前世今生
能与你携手相约
患难与共
这是今生虔诚祈祷的因缘
能与你相伴,相随,相守
是我最快乐,最幸福,最值铭刻的记忆

彼岸的你..

消失的你,我记住了。
     缩小的身影在我的天空里。晃晃悠悠。
     眼泪铺天盖地。我每天都在重复着忧伤。
     那些暗涌的心跳,那些叹息的等待,那些死去的誓言,那些妖娆的岁月,
  这一切你都忘了吧?
     慢慢地, 我一个人习惯了5月的突然。6月的燥热。7月的膨胀。12月的萧条。1月的寒冷。2月的霜冻。
     彼岸,没有了你,我依然在张望着。义无返顾心甘情愿没有退路此劫难逃。
    过了这么久,我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你要离开我呢?
    你不是说过,要和我手牵手珍惜彼此的天长和地久,走过荒芜的人世间吗

鱼和飞鸟

我终日在天空徘徊
寻找游弋在水面的猎物
你出现在我的视线
褶褶生辉的鳞片   惑我心智
我冲向你
你微笑着说愿意献出自己
只换载你翱翔
彼生命枯竭在我手心的那一刻
时间定格
从此    我不再飞翔
我    倒在水边
泪    跌进海里
他们说
这种心情   叫  恋

送你...

遇到你是我前半生的一种悲伤

失去你是我后半生的一种思念,

无论如何我是那样真挚的爱过,

为你祈祷也为我自己,

或许我们注定只是平行线,

至少让我的泪模糊了眼
  
送你。

擦亮爱情...

一枝花的初吻
藏进一阵风的轻语
用最干净的词语
擦亮爱情

采撷一朵云的洁白
装饰你的粉色心灵
一朵前夜的黄花
开在你我的枝头

思念,在阑珊之夜
化作我六弦琴上
一道凛冽音符
捧一杯月色
对着爱情干杯


紫丁的花香与天使的翅膀
不期而遇
一起领受风凉
咀嚼清苦

孤单芭蕾

像一朵黑玫瑰

        在午夜黯然绽放

        你是我今生最初

        也是最终的  幻想

        

        水晶鞋子银项链

        谁的爱情在歌唱


        旋转  旋转

        岁月窃走色彩淡去

        我的舞裙衰败

        足尖的等待荒芜了时光

        

        终遇你的目光

        却似上弦月

        淡淡  微凉

凝望

太阳温柔的照在脚上
手指下是脉搏的闪烁
是什么让我们两两相望
这样不言不语
时间根本无法停止
注定一秒一秒的永远流逝
我们拥有各自的生活
又走进彼此的生命
于是,我明白了
勇敢是什么
伤感又是什么
哦,此时此刻
是什么让我单纯的
像个孩子

淡绿的雨...

想你,
??是早春淡绿的雨。
??雨从地球的另一端飘来,
??带着你的气息。
??如今的碧湖畔,
??只有我的孤影,
??和湖面上被雨滴激起的涟漪。
??
??我们虽在地球的两极,
??可我依然能感受到你的气息。
??因为有早春淡绿的雨,
??你那里下了吗?
??早春淡绿的雨。

多云城堡...

你有没有试过 走以前不熟悉的路
安静的 什么也不要想
慢慢听见溪水声
傍晚的鸣钟 悠长 悠长
附近可能有什么吧
许多忧愁的公主站在城堡的高台
你看不到 我也看不到
因为她们从小的功课是
施云 布雾 衍生无数藤蔓
城堡多云
一生可能只有一次机会有人走近
那忧伤无奈的爱情
为她流一滴泪吧 年轻人
好让阳光照进来
为她唱一首歌  
让年老的祖母微笑
让爱情能够成长

刻...

我在清晨的光里
描画你的影子
我怕时间的倦怠
让你不肯带我走

我在深的夜里
写你的名字
我怕轮回的交错
让我找不到你

我用我所有的时间
铭记你
我怕我一不小心
就与你相离......

风筝...

你问我
我能飞多久
我说
只要你牵着我
我就能飞下去

我问你
你能牵我到几时
你说
只要你死了
你便会放手

假若有一天
你牵我的那根线断了
亲爱的
你不要伤心
那是我厌倦了被线牵着的自由
终想回到你的怀抱

你是我的谜


                爱象猜谜
                玄妙至及
               
                某人某事
                是谁猜出谁的谜底

                爱象糖果
                甜到心疼
      
                你和我
                将花朵或是哀鸿   种满一地

                爱人啊
                我们都是爱说话的孩子
                却被天使
                扮成了沉默的彼此

                我只能一直画画
                抛弃那些飞撒的纸笔
                在掌心里
                把纹里的秘密画成你

                我是你的迷
                你是我的谜
                某人某事
                是谁猜出谁的谜底

如果

爱若消失不见
我看不见你的影子 你的温柔 你的光芒
如果
只是如果
我想一生都睡在你的身旁
用我温暖的双唇
滋润我们的爱
和永远

花落随风

三月,樱花开
窗前有我,凝望
风过,一地粉红
我一身淡紫色衣裙
和着花瓣翩翩起舞
那一抹影子——闯了进来
幽雅而炙眼
划破了我的宁静
刺痛了我的心
可悲
我是在窗前,呆望
可叹
花落花有情
风过风无意

烙印
 我躲在暗处,在心里.
 用尽全力的刻下你的样子.
 深情的眼神,吻我的嘴唇…
 满心欢喜的一遍一遍熟悉.
 直至你的离去,
 心上那暧昧的,你的模样.
 却愈来愈深,似要滴出血来.
 成为,
   永不落去的烙印.

想你...

想你  在窗前
默夜  没收了所有的思念
只留下一种姿势
和烛光一同沉默

念你  在梦中
朦胧  收拢了距离的美丽
却散开你的温情
和笑容一起绽放

爱你  在今生
三生石上  镌刻着你我的缘分
相思  无眠
在你温柔里醒着
望穿秋水  望断星空

天窗...

空置的房间
炫目的光
隐忍累积
影被灼伤
你预设了行囊
我给修葺的心事装上了天窗
粉色边框影映光芒
我想看清你的模样
可是,银色手链曲断成殇
既然爱你要附加灾荒
我想,我应该一个人逃亡
让年华流转泅渡寂寞的雕塑
让幸福妆成旷野玫瑰
眷恋在你未知的地方
最好是白色雪莲
可以遗落塞外边疆
影子灰了,电视醒着
天窗之外
我怎么还缱绻在继续想念你的南方

纪念溥

我不知道时间,

遗忘了地点,

扔掉了争吵和烦恼,

也抛却了苦难和悲伤,


就在这一刻,

让我们像婴儿一样拥抱。


我闻到爱散发出来的清香,

它带着一些微小的光芒,

心若是很大,

便是风雨也不可怕。


看到熟悉的风景,

想到过往的人群。

很多事来不及怀念,

很多人聚了又要离别。


我如此的幸运,

因为有你,

保存我所有过往的记忆

——欢笑、眼泪和爱情。


你是我的纪念簿,

时间给我的礼物。

仅此一份,

由永远的爱来守护。


当衰老以皱纹为戳印,

年长以白发为标签,

当青春蒙上厚厚的时光之尘,

我会用无悔之章,

盖上我的纪念簿。

镜花水月里

若即若离,忽轻忽重。近了看不清,远了又扑空。像三月南方吹的风,时而温润,时而寒冷。
距离作祟,寂寞怂恿。见时不靠近,别时却落寞。像碧空飞舞的风筝,约束成恨,放手成空。
这便是世人都艳羡的暧昧呵,以为可以随心所欲进退攻守。只怕是,烦思恰似春水去,渐远渐无穷。
这便是我与你之间的关系呵,一切仿似揉在镜花水月之中。这关系,吞噬你我的心思,渐虚渐朦胧。
暧人此生也不会变成了爱人啊。亲爱,那就让我和你共勉吧:管它浮生与梦魇,欢欣便享受,郁郁便回头。

花开...


吾爱:
年年月圆,岁岁人异。
我窗外,梧桐树,一年年空了枝头,未曾等到你归来。
三月凤凰,六月江南,九月上海,处处是你,却处处无你,于是我独坐梧桐树影中,年复一年,空白了头,留得落寞。
旅途太长,不自量力,追寻,换回一手黄沙,和你似笑非笑的面容,最后在午夜里面,清晰了又模糊。
怎能忘记,你修长指尖,轻轻抚过我脸,言语冷漠:无处为家,即以天下为家。
天下,容得下你,而我却无处置身。
东桥的桃花,再有一日,便如我脸上曾经的红霞。只是,没有了落泪折柳的女子,没有了一去不回的身影。
哭泣变成笑靥,铭记换作遗忘,用阳光发酵眼泪,化作漫天飞蝶,无尽等待。
年年今日,岁岁今朝,等东桥花开,人不再。

我们的爱

我们的爱,被埋藏在亚古拉索之底
我们的未来,被无情的风摧残
于是,不再
本来的面目,彻底改变
心灵的地平线,有了新的亮点
消极的等待
痴迷的爱,已被肆意的折磨取代


我们的爱,被冰冻在珠穆郎玛之颠
我们的未来,被阴暗的云覆盖
于是,失去
本来的面目,万劫不复
眼神的仰望,没有了慨叹
傻傻的等待
绝望的爱,已被痛苦的思绪侵占

传说

谦卑绝不拥有,荣誉可以舍弃,
  牺牲为无聊行径,只知英勇与愚者无异.
  怜悯是多余物,精神不曾衍生,
  无人可一生诚实,世间从未公正。
  ——我唾弃可笑的守则,但我仍是你毫无疑问的骑士。
BY风息神泪



  尊贵与生俱来,容颜为你绽放,
  守望非理智之举,只余淡漠与众生有异.
  痴情是多余物,怒火不曾衍生,
  虽只能一世坚贞,世间应有永恒。
  ——你不屑卑微的倾诉,但我仍是你独一无二的公主。
BY远藤花谢

花的天使

在蝶的眼中,
花是天使,
    因为花给予它生命的甘露。
   在花的眼中,
蜂是挚友,
    因为蜂给予它生命的延续。
我虽不是蝶,
   但我拥有蝶的意识,
     你就是我的天使,
       因你我的生命而改变。
我虽不是蜂,
   但我拥有蜂的勤劳,
    我将全力守护你——我生命中的天使之花!

旋舞...

旋舞 旋舞
不驯的北风放肆着我的舞步
不管 不顾
自云端坠入凡间的领悟
蓦然间 你在远处
等待我结束这月光下的独舞
可为何我飞奔向你
感受到你的温度
却只幻作晶莹的泪珠

索香..


我是如此贪婪地依恋着他的身体

他的香

散发出来

弥漫着 侵蚀着我的血液

我的灵魂

我不可救药的沉迷于其中

那么深邃的追逐

他视而不见

肆无忌惮地释放着香

在这里 在那里

我执迷不悟

我固守原地

我狠狠吸噬

一口深 两口浅

反反复复下

我成瘾 他萎缩

终于 他侵尽全身

香散至最后一点 我放手

他便瞬间消失 弃我于人海

香自空气 蔓延再蔓延 然后蒸发

而我的衣襟 发梢 却依然存留着那香

任凭怎样 也无法洗去 烟蒂待尽时 我续燃

我的影子

我生命的影子被寒冬的冰雪包围

那复杂得无法控制的爱情

也冻僵了躯体

飞呀

将所有的温馨一起带走

让贞洁的吻和拥抱统统带走

心灵深处 

最初的感动

比高高的冰川还要高

一眼望过去看不到他的影子

冰冷的心在无法回忆的回忆中回忆

寒风掠过

我的心灵与阳光下的积雪一起

融于僵硬的土地

获得自由

遗失的美好将在地面风干之时重现

拥有曾被逝去的幸福

拥有曾被阻止的爱情

或许 我爱你

流失的请不要让我想起
痛苦的画面
在背负着流星的誓言后
一个人流浪的我
在 且只能在寂寞中孤独
或许
孤独不是改变一个人的重要原因
只是爱呢?
在梦的那头
或许
只是 泪流到的地方才是寂寞的
那过往的爱呢?
许下的星愿只能在记忆中孤单地流露出列心的痛
我想 我爱你
不能说出的时间的多少的悲伤
我想 我爱你
说出口的快乐是你茫然的眼神
过了 都过了
在寂寞中被时间治愈了
或许
只是时间在时流动着的
想过的 都遗忘了吧
或许哪天再想起
会觉得是一种幸福
一种被伤害的幸福
或许我爱你

爱 轮回

如果,我只有一刻的生命,我仍然会去往你的身边,把你的手放在我的掌心里,并轻轻的对你说,其实我并不想离去。 喜欢你的笑容,喜欢静静地看着你。一见到你,我那美好的青春就在心中苏醒。 你像那沾满露珠的花瓣,给我带来一室芳香;你像那划过蓝天的鸽哨,给我带来心灵的静远和追求。 我想你,我的思念就像缠树的青藤一样,在春日的雨露中飞长,而你,就是我心中那棵常春树。 憧憬着能够陪你一起去沐浴阳光,让我可以回味阳光下的会有一段怎样的故事;好想陪你去看一次梦中的大海,宁愿我和你临着海风,唱一辈子忧伤的歌;好想对你说:让我爱你吧,此生毕后,来世再继续;好想,真的好想。 我想告诉你,爱是那么虚无那么短暂,我却抑制不住馈赠与得到的渴望,终于伸出手,递上我的心我的灵魂,就算梦幻再度破灭,就算灵魂从此破碎,直到最后,唯一没有消失的爱情仍掌握在我手中.... 只有在你的微笑里,我才有呼吸。

香烟在哭泣

或许是前世注定的

今生这样遇见你

只因彼此的踪影过于朦胧

故事还没有开始

就勿勿演绎了结局

我就像你手中点燃的香烟

随着你一口一口的吸去

最终消失在烟雾里

你狠狠的一脚 踏在那残躯上

最后的火星被你抹灭

犹如我破碎的心

香烟陪你渡过了秋季

却难逃被丢弃的命运

而我 读懂了你眼中的鄙夷

最终和香烟一起哭泣     【分享】绝望独白 南风经典...

[言情篇]

我一直记得像矢车菊花瓣一样蓝的海,一直记得你。去丹麦去朋友的庭院花园到处去找矢车菊……
  
(一)成为一个失忆者的可能

最近常常听Radiohead的《Amnesiac》,我喜欢英式摇滚的干净,Radiohead的MTV在我这个作设计的人看来是相当先锋的。我并不是个女摇滚,我听那些我喜欢的音乐,包括中国民歌。我的小学同学后来学音乐的阿科嘲笑我是个音乐垃圾盒,是啊,我已经32岁,离未育,怎么也不是一开启就清脆歌唱的乖巧八音盒了。我每天的生活乏善可陈,泡在电脑前做设计,最多的休闲活动就是晚上打开壁灯躺在地毯上听音乐,抽两三根烟。

如今已是六月,一首歌里说,这是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我是可耻的,不像别的独身女人那样忙着打扮得花枝招展地约会,我只穿棉麻的衬衫长裤,最喜欢颜色是黑、墨绿、海蓝,用VASACHI的VASACHI香水。有时周末和阿科等一干朋友去泡吧,或者和助手雪梨去她最喜欢的仙踪林喝奶茶。助手雪梨是新新女生,在试用期间她偶尔听说我的旧事说,飞飞姐,真是想不明白,像你这样的神仙姐姐也会被抛弃,简直没天理。让我大笑,拍马屁拍得这么有创意让人很受用,现在的小孩活得轻松狠绝,现实得让人又爱又怕。

我还不算滞销货,也有两三个追求者,不过迅速被我PASS掉。我对爱提不起兴趣,或者说对男人没什么信心。修炼到至高境界的女人在网上写:什么叫神话?请听男人向你表达爱意;什么叫传说?请听男人对你的承诺;什么叫梦境?请看你自己听到前两者时的反应。这种级别我还自叹不如。

《Amnesiac》的意思是失忆症患者,而我最近极可能成为一个真的失忆症患者,这不是肥皂剧,这是生活,或者说肥皂剧本来就是生活。

起因是离婚不久的那次车祸,长达三个月神思恍惚让我不出事也难。前夫偶尔去医院看我,然后和等在医院门口的新欢俪影双双离去。最后一次我站在病房的玻璃窗前看着玻璃外的他们的影像和自己在玻璃里的模糊影子,感觉奇特,想起他对我说的话:我这样的人不值得你不爱惜自己。其实对自己的感觉还是良好,30岁的男人正是在职场和情场上开始俏的时候,骄傲由不得他。

车祸后我结束了神思恍惚,也从出版社辞职,从此自力更生,自己在家做自由职业者。最近常常眼痛头痛,开始以为是电脑病,后来在阿科的强迫下去了医院,结果是上次车祸的后遗症,医生说脑部有肿块需要切除,但后果之一就是可能失忆。我和阿科都觉得像做梦,因为我们也相信肥皂剧不是生活来着,生活真会教育我们。

我开始把自己觉得重要的事情记在本子上,我不喜欢用电脑写字。前夫常去日本,应我的要求带了好多日本的信笺和各种本子。我喜欢在那些淡彩折纸花卉的纸上写东西,连菜谱都写在上面。这些都是被前夫嘲笑的“恶习”。

今天上午我在那本洒金宣纸质的记事本上记下:安波,小学同桌兼中学密友安宁的弟弟,从美国来替姐姐看看北京顺便看我们这些老朋友,要求我必须请他吃饭。信息来源:阿科。

小学时常和安宁在我家的胡同里追着杨花玩或者一起去胡同口买小豆冰棍,中学时红着脸互相告诉喜欢某个男生或被某个男生喜欢。我都不大记得安波的样子,从他由一个流鼻涕的小子变成羞涩的初中生中间只见过他两三次。安宁还说可惜我没哥哥,如果不嫌我弟弟小,做我弟媳也可以,那小子很喜欢你的。这话我倒还记得。



(二)失忆前和一个似是陌生人的男人见面

前两个礼拜阿科介绍我给一个小朋克乐队的首张专辑做设计,我笑阿科,让我这个心如死灰的阿姨为青春期愤怒小孩作设计,你不怕人家企宣杀了你。话虽如此,这些假酷的东西对我而言还不算难题,这一年我开始被贴上前卫女设计师的标签。从事业角度来说,离婚倒是成全我的一剂猛药。

半月前雪梨请假去旅行,后期的制作我都得自己来,下午正在猛赶时那个安波打电话说,飞飞姐,你请我晚饭好不好?20多岁的小男孩用一把成熟的声音向你要求,没办法,谁让一干老友中就我这个姐姐呢。开着旧的富康去三里屯的青年旅馆接他,我觉得落魄。一个女人在初夏的黄昏开着车,应该是戴着墨镜穿着小吊带沐浴着阳光开着法拉利、保时捷之类的跑车去赴情人的约会,而我却在焦头烂额的工作中去做另一件让人焦头烂额的事:请一个似是陌生人的小男生吃饭,问候他的姐姐近况,介绍我及朋友们的近况,介绍北京的巨大变化之类。用最近雪梨的口头禅说,巨丧!

等我好容易从三里屯北街进入那段弯弯拐拐还积着水的路,就看见一个穿着海蓝Tshirt米白工装裤的瘦削年轻男人站在POETUER的门口,我知道那一定是安波。果然,我刚从车里钻出来,他就满脸笑着快步走上来给我一个有力的大拥抱,说,飞飞姐,你好。好久没让陌生男人拥抱过我,他身上的味道如此清洁居然让我心里突然温和了一下,许久没有的感觉。

眼前的男孩其实更应该说是个男人, 1米78左右,头发剃成板寸,肤色黝黑,眼神清亮。安波见我打量他,笑说,没发现我们俩穿得很登对吗?果然,我穿着海蓝麻质长袖衬衫和浅米麻质裤。我心里立马有些不悦,现在什么样的男人都会打情骂俏,可笑自己刚才还温和了一下,林飞飞啊林飞飞,还以为自己练得百情不浸了,看来革命尚未成功,我嘲笑自己。

我从一堆CD里挑了张印度的电子放,安波看我一眼说,你看来应该是听爵士的那一类呢。第一次去五道口一家店买打口碟,挑了两张比较猛的,店里的长发伙计对我说,没想到你能听这样的东西。我问他,那你觉得应该什么样的人听?他指指我身后的一对情侣,男的长发,裤子上尽是洞,女孩红发板寸,左耳上挂着三个耳环。后来告诉阿科,阿科说,他们是青春期没有方向的叛逆,你是人生没有方向的叛逆,段数不一样。知我者阿科。有个没心没肺的女友曾当众对我和阿科说,干脆你们俩结婚算了。我和阿科均大笑,其实在高中我暗恋过阿科,他却玩命追安宁,后来安宁去了美国。上大二时我开始和前夫恋爱,阿科觉得他爱上我时为时已晚。我们俩纯属错过了动心时刻,后来就变成了亲情一般的东西,再无火花。恐怕我的感情生活便是如此吧,注定没有天时地利,一再地上错车,一再地下错车,不由得我不低调。

安波很健谈,几乎都是他说我听。我知道安宁简直幸福得像白痴,每天快乐作主妇。我也知道安波是电脑工程师,酷爱登山。

我恍然大悟说,前两天阿科说他夏天要去冈仁波齐转山还要去尼泊尔,我还纳闷一向贪图享乐的他怎么突然染上这个马年流行病,原来是你在扇风点火。安波笑,你也去啊,我可以照顾你的,我是半职业登山家。这两年我一直是标准独立女子的形象出现,似乎好久没有听过男人说要照顾我,看着眼前男人的清凉眼神,心里一阵黯然。上次医生说让我尽快手术,不然随时可能突然昏厥。离婚后我的承受力已属坚不可摧型,对感情生活已不存幻想,并永远不为两个月以后作计划,万事随转烛,任何事都在变。

以后我会有什么呢,可能会失忆。会忘记些什么?痛不欲生的过去还是甜美的过去?还会作设计吗?还记得自己喜欢的那些生活细节吗?还怕爱吗?面前这个从美国空降来的和我童年时代有某种关联的男人会和我有关联吗?我一下沉静下来,对面的安波也沉静下来,他看我的眼神里有痛惜。我突然明白,原来他都知道。安波说,飞飞姐,你还记得吗?我上小学时你到我家来等姐姐,我要你给我讲故事,你讲了《海的女儿》,这是老早就听过的故事,但你的神情让我一生难忘,你说,那个王子怎么这么笨,气死人了。我一直记得像矢车菊花瓣一样蓝的海,一直记得你。去丹麦去朋友的庭院花园到处去找矢车菊。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沉默,安波也一语未发,只是稳稳地开着车,我们之间的对话也只是关于走哪条路的问题。我在想,为了爱可以忍受刀尖刺伤的剧痛天天舞蹈,谁可以做到,谁又值得?按现代人冷血的说法,这明明是SM(受虐和施虐)嘛。但我们以前都曾那么感动过。

在楼下安波摸摸我的头发,说,好多事就像登山,一次冲顶未成就要好好准备下一次。我半天没说话,心里波涛汹涌。这种道理谁都会说,可此时幽暗的路灯、男人清洁的气息和温和的嗓音、和单纯过去相连的这个城市的味道、发丝上他手掌的暖意让我无比震动。安波问,你家是在几楼?我指给他看。他说,我在这里看你家的灯开了我再走。回家我开灯,走到窗前。我没拉开窗帘,我只从窗帘缝里看到楼底下的男人抬头张望了几分钟,然后打车走了。我坐在地毯上用纸巾擦着眼泪鼻涕,往事全来了。



(三)爱了吗?还记得吗?



第二天傍晚我正在疯狂干活时有人按门铃,安波右手拎着一袋饭盒,左手捧着一大束百合来了。他说,我知道你没空吃饭,我在街头饭馆要了几个菜,我再来做个汤,晚餐就ok了。来,把花插上啊。我急急地去插花,此中碰翻了一个杯子,把水灌满了还不自知。

过两分钟我让自己镇静下来继续作设计稿的后期,毕竟我已是忍得住情的32岁的女人了,不允许自己有太多滥情的联想,联想常常都不能是生活的真相。

等安波在我身后站了几分钟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忘了时间,我忙要起身说,对不起,我忘了,忙昏头了。身后的男人用手按上我的肩头温和地说,没关系,飞飞,你做的东西果然不错啊。他第一次直呼我的名字,我心里抖了一下。我想他的手在肩头多留一会,想把脸靠在他的手掌里。我不能想了。我果断站起来,用很轻松的语调说,吃饭吧。对一个27岁的男人动心不应该是我林飞飞的情感项目,总不能不留神赶个姐弟恋的时髦。

坐在桌边吃饭,安波说,今天的菜很清淡的,昨天看你额头上有个小痘痘,估计你是熬夜熬得上火了。安波说,在没见过你的14年中我真正的恋爱有四次,比你多吧,所以我的心理年龄比你成熟呢。安波说,中学时隔壁班上有个女生觉得自己特美冷得不得了,看我们都从眼角看,后来她一从我们班经过我们就念诗:从一条悠长悠长的雨巷,走来一个冰箱般的姑娘。哈哈。飞飞,你可别像冰箱。安波说,一个女人一生最重要的事不一定非是等一朵玫瑰花吧,反正男人不是。生活很宽的。飞飞,你做得很明白,想得不明白。安波说,这个西红柿鸡蛋汤是我的拿手菜,你知道怎么让蛋花不全漂在面儿上吗?秘诀是在放蛋液前放水淀粉。我给你盛一碗……

我记得最后我默默走到他身后,搂着他的脖子,把脸轻贴在他的耳旁,说,抱抱我。安波站起来回转身,我突然一阵眩晕,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手术醒来时安波问我,还记得我吗?我说,你是安波,是我小学同学安宁的弟弟,你从洛杉矶来。其他得让我想想。

其实我都记得。

童年和安宁在我家的胡同里追着杨花玩,那是天空瓦蓝瓦蓝的春天。到安宁家等她,10岁的安波要我讲故事。中学时安宁红着脸说阿科给他递纸条说喜欢她,我在那天夜里偷偷哭了。19岁时遇到我的前夫,他在学校的草坪上弹吉他为我唱歌,我为他在日记本上写诗,我们是学校里公认的金童玉女。25岁的结婚典礼前几分钟我把旗袍领口的盘扣弄掉了,前夫安慰我一针一线地替我缝好。婚后前两年我们天天中午通电话问今天晚上吃什么或是去那里吃,他在电话里总是叫我宝贝即使是有旁人在也不改口……我记得安波对我说他一直记得像矢车菊花瓣一样蓝的海,一直记得我。去丹麦去朋友的庭院花园到处去找矢车菊。记得他的温暖怀抱和拿手的西红柿鸡蛋汤。记得在昏厥前他着急的声音:飞飞,别怕,我在这里,飞飞。飞飞。

我记得我32岁生命中那些美好的部分,不好的已经不在意,这恐怕是最主动最好的失忆症了。看着安波,我在想,要不要告诉他我记得爱情刚要开始。一个比我小5岁的热爱探险的男人应该对人生还有很多探险的梦想,我能否承受那些等待和寂寞?我会再爱上别的男人吗?虽然我已32岁,我对人生了解并不多,也并不了解爱情的许多方面。生命如此开阔,我该细细体味吧。我的设计该有点新鲜的元素了,我的房间应该从金属灰的主调换个明亮的颜色了……

安波问,还记得以前吗?记得起我吗?我闭上眼睛,决定给自己两分钟时间考虑。我会怎样说呢?我在想,他也在想。

他说.............



用一切的气力来忘掉,害怕稍一松懈,便会重新记起,那污秽,那恶臭,那仿佛从深渊里传出的哭喊声。却总在无意间触到伤痕,是檐下石阶上的滴水孔,无声地提醒着长长一生里所有雨季的消息。
  
他说起竹条。把自己的双手伸出来,十个手指都放在眼前比,悬疑不定,最后一指某人手机的天线:“就那么粗。”细吧?可是真疼。“嗖”地一声,屁股上一紧,顿时着火一样热辣辣疼了起来。他哇哇大哭,妈却毫不为之所动,手里的竹条打一下,喝一声:“叫你撒谎!叫你偷吃!叫你不听话……”

他说起跪搓板。跪着跪着,搓板的齿一直杀进肉里去,小腿哆嗦成一团死肉,到最后,膝盖上变成一种不像疼的疼,是锯子,在慢慢地锯。妈根本不多看他一眼,照样沉着脸忙里忙外,手里的一切家什都在坏脾气地响。他呜咽得出不了声,以为自己就会这样跪死了,妈终于叹口气:“起来吧。”

他大笑,仿佛说的是极为有趣的事。

是清明,扫墓回来的车上,挤得没有立锥之地。他让半个座位给我,又递过来一个脐橙,看我吃得汁水四溅,突然说:“我妈原来就很喜欢吃脐橙。”

中年男人,个子是普通的高,西装也是普通的挺,笑容很和气,虽然遇到了胖,又遇到了年纪,脸仍然像电视剧中不大重要的正面人物——比较顺眼。像所有处于油漆未干年纪的女子,我警惕,然而有一个刹那,是他的语调或者他看我时微微侧头的样子或者他眼神的一动,让我决定听下去。

他说他今天是给他妈上坟的。头向窗外方向不明地扬一下:“就在那儿。”整个人停一下,仿佛仍在凝神睇望——隔得远了,从绿树葱茏里只点点滴滴漏出高大巍峨的大理石墓碑,光点闪烁,如同星星的眼睛。我也附和地做张望状,并且表扬:“地方很好。”他怔一下,然后对我抱歉地笑:“不是这一边——哪里置得起这边的地,修得起这种墓。是在背面,最便宜的,就是一个挨着一个的那一种——也好,我妈孤单了一辈子,现在左邻右舍都是人,倒也热闹。”



他说他从来没见过他爸。很小的时候妈说爸在三线厂,那时左右邻居有好些爸爸都在三线厂,所以他也不觉得什么。可是后来他慢慢发现了他的爸爸跟其他所有的爸爸都不一样,他不写信、不寄钱,更没有回过家。

有一个寒假他记得,下好大的雪,他每天都和小朋友在一起疯玩,但是每一次他们玩得正好的时候,都会有一个拎着旅行袋的爸爸走过,一路亲着搂着抱着把自己的儿子带回家,游戏的人数一点一点少下去了。到大年三十那一天早上,当他兴冲冲跑到大院前的空地上,他愣住了:那儿空空荡荡的,所有的孩子都回家了,只剩下一片被踩得稀脏、即将融化的雪地,远远近近,谁家年饭前的鞭炮响得那么红火……

他说他肯定是问过的,可是也不记得是不是挨了打,不敢再问。到考大学那一年,填报志愿时,家庭成员一栏他便只写了母亲,不知是认命还是赌气。拿给妈看,看见妈定一下,以为妈会问,或者——会解释,但是妈的眼光很快掉开,只是从此不再重复谎言,他也便始终不知道真相。

我试探:“是你不想知道吧?”

他愣了又笑,淡淡的一种沉吟:“知道又怎么样?难道还会是好事。”敛了笑,很慢很慢,“如果不是那男人的负情背义,我和妈,不会过得那么苦。”

他说起养蚕。一切过程我都熟识,黄裱纸上密密的蚕籽,那精瘦的男孩到处偷采桑叶,支架让蚕儿上山,可是最后一步。是开水,浇遍雪白的蚕茧。然后妈才可以在缫丝厂的门口挤来挤去,把手里的一束丝尽力地伸进小小的窗口。

我吃完,两手水淋淋地还拎着橙皮,左看右看,不知道丢哪里好。他接过来,低头看看,不自觉地捏捏,随手就甩到窗外去,然后问我:“你知道桔子皮有什么用吗?”

我说:“咦,可以吃啊,做九制陈皮——噢,你是男的,你不吃零食的。”

但是他知道桔皮可以卖钱。药店里的人将他辛辛苦苦沿街捡来的桔皮称一称,报一个数字出来,如果他求:“加一点。”那人会轰他。后来他发现,江那边有家店有位老先生,眼睛有时会沉吟一下,然后加一点,他就每一次都穿过大桥去那家店。吃桔子的季节总是冬天,江风像刀一样切割着他,走在大桥上,仿佛走在刀刃上。

我忙说:“我懂我懂。”

是爸说过的故事。他的求学生涯,要靠砍柴来维持,为着江西那边比湖北的柴价稍微高一点,每个星期天都背了柴步行四十里,来换那多挣的三毛钱。

他看我一眼:“你懂?”一笑,笑里有些意思。

我马上知觉:我答得太快,也太轻慢。我能懂得什么?一个人的悲伤是一个人的。



他迟迟疑疑地看向另一个方向,我想他是有点后悔,觉得不该跟我说这些,我们之间隔了年纪、性别、背景,十几二十年的人生路,他的理所当然是我的天方夜潭。然而我也知道他还会说下去,不是因为他要说,是那些话要出来。

我搭讪地问:“你长得像你妈?”他点头,“那你妈年轻的时候一定很漂亮。”

——同事教我的:遇到人家的小孩,只有两种标准台词:1、漂亮;2、像你。而最聪明的人是这样说的:“哎呀,这孩子长得真像你,而且青出于蓝,比你还漂亮。”

他果然吃这套:“是啊。是啊。”猛点头,在身上上下探摸,“可惜我没带她当年的照片出来,她做姑娘的时候……”下巴一扬,涵盖车中每一个女子:“都不能比。而且特别能干,家里的事,厂里的事,一把抓……”

我一边暗笑一边心里咕哝:“你见过?”因而错过了他一件件历数的他妈妈的丰功伟绩,只听见他最后的总结:“我妈真是什么都好,就一个毛病,脾气。”

他仿佛蓦地想起什么,突然伸出右手,仔细地辩认了一会,指了手背上一个暗暗的印记给我看,脸上一个笑几乎是顽皮的:“猜猜看,这是什么弄出来的?”

“我妈拿烟头烫的。”

我的反应如果用卡通人物的方式来表达,就是头顶上悬着大大的黑色???!!!

那年他不是十三就是十四,初几?学业并不能帮助他的回忆,文革时期的中学不过是一场鬼打架。少年时代昏黄的记忆里,家属区后院的角落,朋友忽然变魔术一般,手里多了一支烟,七八个人轮传着。他只抽了一口,记得那辛辣重浊的味道,有点受不了,便传给了下家,有脚步和谈话声远远传来,大家一哄而散。他洗把脸,漱个口,以为了无痕迹——没想到消息比他到家不知早多少时候。

妈也不忙着发作,叫他过去,淡淡问:“你下午干了什么?”他心头一凛,本能想抵赖,小声嘟嚷:“没有啊,没干什么啊……”早一耳光挥在他脸上,妈一声吼:“你给我跪下再说话。”

妈长一声短一声喘粗气,整张脸抖得仿佛风雨欲来前的乌云涌动,半天才挤出一句完整的声音:“你学熟了啊,你胆子粗啊。”

从没见妈气成这个样子,他不自觉地向后瑟缩,冰冷粗糙的水泥地硌在膝盖上,生疼。眼中一汪泪,不敢哭。

妈转身抓起一盒烟递到他面前:“你想抽烟是不是,抽啊。”他怯怯抬头,声音小得自己也听不见:“妈,我不敢了……”妈恍若未闻,“你不抽,好,我抽。”

妈双手抖得那么厉害,连续划断了好几根火柴才点着火。她狠狠地抽了一大口,烟紧紧地、痉挛地握在指间,喝一声:“手伸出来。”

他哆哆嗦嗦,欲伸不伸,伸一点又赶快缩回去——妈早一把将他的手拖过来,烟头上一点红星重重地揿上去……

前排的人回头看我,我才知道自己吸气的声音实在太大了。我想说话,可是舌头比人家菜场里卖的千张结结得还要厉害:“她,她怎么可以,她怎么下得了手,她简直……”

他的震惊程度几乎和我是一样的:“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听我说,我妈不是你想的那样……”

两个人都争着要说,最后他赢了。

说之前忽然尖刻地笑,说:“啊,现在报纸上书上,都说五十年代人多善良,思想觉悟多高,”脸色忽地狰狞:“狗屁!”他简单明确地骂。



他说那是他生命中最初的记忆,却是那样地惨痛,让他一生都不能忘。妈上班前,把准备腌制的青菜晾在竹杆上,叫他看着,他便规规矩矩搬个小凳子坐在门口,一动也不动。邻居有家人,也不知是那天缺菜还是什么,出来随手就扯了一把。他当然不依,揪着人家不放:“我们家的,别拿。”谁把一个半尺高、四五岁的小孩放在眼里,随手推他个踉跄,他又扑上去抱住人家腿不放。几次往复,那人烦了,一把揪住他后领,像扔堆废布般一甩。他只看见门口的石阶疾速地向他扑来,随即失去了知觉。

是那哭声,锥子一样尖利的哭声一点点刺穿了他的意识,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全身像撕裂般一般地疼,只叫一声“妈”,便嚎啕大哭。妈忽然把他放下,抹一把泪,拎一把斧子就冲出去。

后来的事,是邻居们带笑不笑、挤眉弄眼、绘声绘色地形容给他听:妈几斧把那家门前的坛坛罐罐砸个粉碎,再一斧劈烂了玻璃窗,里面人循声想要开门,妈一斧砍过去,吓得他关门不迭。妈一斧斧劈门,一边破口大骂:“个板妈养的,给老子滚出来,有板眼莫欺负小的,跟大人搞。哪个敢出来,老子跟他同归于尽。”那家七八个男将,平时也是此地一霸,此时却变了缩头乌龟,关在屋里不敢出头,前后三排平房的人都被惊动了,远远围观,一种沉默的、惊惧的存在。他们也都不是没有欺负过他们母子的吧?有时候,一种恶不见得是有意的,就像看到落水狗会若无其事踢一脚,然后掉头而去,因而更残忍与不自觉。然而此刻,一个女人的悍泼与绝望,一头兽般原始的反扑,镇住了所有的人。

直到妈实在力竭,才有人找来了厂办主任,那家的婆婆哆着小脚出来一迭声地赔不是,痛骂儿子,答应赔医药费,众人作好作歹把妈劝回了家。后来听说主任在全厂大会上说:“你们莫搞别个,个孤儿寡母的,蛮遭孽,那又是个恶鸡婆,闹出人命来,我看你们么办?”总之此后,没人再难为他们。

他向我笑,话说得极其淡也极其静:“我现在看赌片——男人只看四种片子:打架,打仗,打牌,打球——里面总是:红桃S说话,黑桃K说话。我知道,如果用眼泪说话可以,我妈不会用斧子。可是不行。我想,那是她最后一次哭。”

很久,我问:“那家人呢?”

过很多年,有事求他,一见面忙着递烟,点头哈腰,提起当年事,直拍他肩膀,连连道:“不打不相识,我们有缘啊,有缘!”

我笑得几乎昏过去,勉强止住:“你帮他了吗?”

他点个头:“都不容易,能帮就帮嘛。”

腌梅蛋糕...


[言情篇]

她就像一粒沙,在他柔软的心里,渐渐钙化成一颗珍珠,越来越美丽。
   
椴一直都不知道,时隔七年,其实,那个叫做潘的男子,仍在耿耿温柔地爱着她。

要怎样才能记起初识的情景呢,真的都已经快要忘记。清晰的也许只有那个秋天中午的微风,和风中一蓬一蓬橙色灌木的味道。那时,椴十五岁,考上高中,在万人攒动的新生名单前踮脚站立,查找自己的名字,可是她个子太矮,独自站立的身影,显得固执又单薄。

这时,有人走到她旁边,轻声细语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帮你找找看。”椴抬头,看到高高个子的男生,双眉浓秀,一看就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我叫椴。”说时她浅浅地笑,嘴角有深而细小的涡纹。

也许椴对于潘最初的吸引力,就自那涡纹开始吧。那天她找到班级、坐进教室,认识老师同学,然后领书、回家,她低头做这些事的时候,不会想到潘正以晶亮的双眼注视着他,小心翼翼,生怕一眨眼她就不见了。

然后,回去的路上,有辆自行车开到她旁边,匀速与她并行。椴回头:“咦,你不是上午那个男生吗?”“是我,我叫潘,我的座位在最后一排。”潘笑着说。于是椴记下了他的名字。

初秋的下午,椴还穿着纱裙。淡绿小草莓,暗结一条条银色珠网,白底子,裸露着光滑的小腿。她不是漂亮的女生,却往往会把一件衣服化腐朽为神奇,她知道自己的优点,也知道男生们看她时特别的眼神。

有天放学,椴遇见学校上一年级的学兄。这人高大俊秀,跑过来与椴搭讪,约她周末参加他的生日PARTY。椴没有回答,学兄便凑前一步,说:“你猜到时候我会怎么介绍你?”椴吃惊地看着他,不晓得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可是对面这个人又接着说:“我会告诉大家你是我的女朋友!”说完就走了。

椴的心,很矛盾。她想还是不要和这个人走得太近,但是十六岁的生命里,这毕竟是第一个向她示爱的男孩子,禁不住脸红心跳,把头低着。

周末,放了学,大家都急着回家,她却格外慢。这时,学兄又出现了,他站在教室门外,勾起一根手指对椴说:“过来。”

她走过去,他便捉住她的手,轻声对她说:“我喜欢你,我买了个大蛋糕,就等你来切的。”

然后拉她到外面,拍拍自行车后座,说:“乖,上来!”那一刻,再坚强的少女心也会散软无力了吧,椴看了看他,笑了,说:“你怎么知道我最爱吃蛋糕?”然后就跳上了他的车。

这一切,在那个叫做潘的男孩子看来,仿佛寒风猎猎,迫人而来,他咬牙忍耐,不要自己发出声音,这之后回头想,当时如果真能喊出一句什么,也许也是不成腔的,就像苍茫旷野的一声雷电,在他生命里,是最顽强、也最孤单的痛。

椴与学兄要好了两年,高三时分手。报志愿的时候,潘看到她填的学校,她没有什么大志向,报的是本城的大学。他便狠狠心,把自己北京的志愿擦去,改在了苏州。

秋天风和水暖,偶然在大学校园的石板路上遇见。“真巧!你也在这里吗?”潘说。对面的椴,看到他很惊喜,微笑了,嘴角有深而细小的涡纹。在那一笑之下,他知道,再多的放弃,再多的努力,再多的挣扎与付出,都值得。

这样朝夕相处,她却丝毫看不出他的用心。他偏偏又是那种人,比较的沉默,比较的含蓄,也比较的害羞。就连圣诞节送给她的小蛋糕上,也不敢写别的字,只用樱桃摆出“节日快乐”,红色的小樱桃印在浅黄奶油上面,十分地人间情致,椴笑说:“好漂亮呀!”潘看着她笑,也笑了:“这是一个腌梅蛋糕,因为蛋糕里面加入了梅子,所以吃起来会有些酸,如果吃的时候淋上带苦味的桔子酱,就又会有些苦,有些回甘。”

潘讲这些的时候,椴好奇地睁大眼睛听着,不时插上一句:“好特别呀!”却不知道潘的心里有多么欢喜,因为,这个蛋糕就是他亲手做给她的,为了做这个特别的腌梅蛋糕,他特意在蛋糕店里打了半年的工,有时候加班到很晚,要一个人走很长的夜路回去……

她安静地吃蛋糕,像一只小猫,他看在眼里,就觉得,连注视她都是世间最幸福的事。真心地爱一个人就是这样吧,想做最好吃的东西给她,想买最好的礼物给她,不想让她受任何委屈和伤害,看着她吃东西都觉得好美。

她吃饱了,忽然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蛋糕?”他笑笑,想起了那一年,放学的路上,当她跳上别人的自行车后座,她那闪烁的笑脸,他那疼痛的心。

大三的时候,椴比较忙,校外有份兼职,校内也做好多事。有天下午,潘突然接到她的电话,让他出来。见到时,只见她喝醉了,满口酒气,突然扑在他怀里,一双大眼睛盯着他,问他:“你做我男朋友好吗?”他的心,如同青瓷瓶子,坠地无声,悄悄碎裂。为什么,这句话不是在清醒的时候,而偏要在如此不堪的境地、没有任何理由、四肢瘫软无力的时候,才肯问他:你,愿意做我的男朋友吗?

他摇摇头,把她送回寝室。然后,到街上买了一瓶白酒,就在路上,在夜晚的微风里,全部喝光。没想到自己可以喝这么多酒,喝这么多竟然也没有吐,也没有醉,只是一味地难过,哭了。

隔了几天,椴来找潘。很不好意思的样子,问他那天下午她说了什么,然后说:“我都是胡言乱语,你别当真啊。”潘点点头,告诉椴,她只是喝醉了,没有说什么。她放心地离开了他们站过的树荫,背影纤纤如一片透明的橡树叶。

后来椴开始正式的恋爱,潘经常能看到她幸福的样子。有时候她与男朋友手牵手在校园的路上走,两人手里一碗冰,你一口,我一口。他每每看到这情景,就想起那个宿醉的晚上,那又苦又辣的白酒,那锥心的伤痛。

临毕业的时候,潘又遇见椴,他问她:“你毕业想去哪里?”她说和男朋友一起去南方,很远的城市,要过一种暂新的生活,说时脸上有种坚定从容的神色。她又问起他,他对她说:“我决定留下。”

潘想,这次他一定可以戒掉这个叫椴的女孩了。因为有人说,当青春都走过,如果什么都没有留下,那就应该放手。椴果然去了南方,在一家大公司做事,而且渐有起色,只是,她与男朋友分手了。分手连理由都没有,她变得十分消沉。

无聊时椴会给潘打电话,诉说自己的烦恼,偶然提起圣诞节那个腌梅蛋糕,她总是说:“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蛋糕!”放下电话潘想起她,她的笑,她嘴角的涡纹,她的一举一动,她就像一粒沙,在他柔软的心里,渐渐钙化成一颗珍珠,越来越美丽。潘知道椴马上要过生日了,所以,他决定去南方找她,他想这一次他决不放手。

来到椴的城市,潘就去寻找蛋糕店,然后请求店主让他自己做一个蛋糕。浅黄底子、晶莹的小红樱桃,梅子,桔子酱……

终于见到椴了,他把蛋糕交到她手里,她高兴地笑起来。她长高了,瘦了,眼睛更大了,但是嘴角那笑容没变,那深而细小的涡纹仍旧可爱。可是,她的身边却有了另一个男子,三人共进晚餐,她告诉他,她终于可以嫁出去啦,然后挖了一勺蛋糕递到那个男子口中,那么地快乐。

走出餐厅,风来了,他裹紧衣服,这风刀霜剑严相逼的世界,他不得不抱着自己,把自己牢牢保护。黑暗中他感觉到自己的呼吸,那么的温暖,那么的实在,那么的真心,可是却没有人可以交付,于是他对着海边的灯火,终于大声喊了一句:“我爱你!”

这是这个故事里,潘第一次说出这句话,当然,也是最后一次,因为从此,他将要用他一辈子去忘记椴。

破空烟花

[言情篇]
  何时你再燃放烟花,照亮我们永远的天空?
  

子夜的雷鸣听起来忽远忽近,起初如同噩梦深处的惊叫,到后来,渐渐消隐了,又仿佛是在轻声呼唤曾经的往事。丁瑶站在阳台上,抬头望天,等雨落。她不知道是否能等来一场倾盆大雨,一如她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见灿烂如那夜的晴空。那夜,繁星缀满天幕,烟花照亮城池,她像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女孩一般娇嗔地钻进方翎怀中,分明闻到了他身上散发出的恬淡清香。方翎用修长之手轻抚她的及肩乌发,那轻微的震颤绵延进她心底,令她乱了方寸,忘了呼吸,几近晕眩。

那一年,丁瑶早已过了花季年龄,她二十六岁,嫁给了大学同学薛辛城,在一家销售网络设备的跨国公司上班。从毕业实习到成为销售主管,她用了四年时间。四年,不长不短,稍纵即逝,却足以磨折了青春埋葬掉旧梦,使她从一个喜欢听比约克喜欢看《新桥恋人》的浪潮女孩变作了一个奔波不停箦夜归来然后在舒伯特的钢琴曲中悄然入梦的业界翘楚。

好在她还没有厌倦。这个世界决不允许一个从小城镇跑到大都市最终站稳脚跟安家立业的女子从内心深处产生什么厌倦之情,真要是那样的话,一切努力都将失去意义。她只是觉得日渐烦躁,她觉得自己的头发好黄,嘴唇好干,眼睛好困,身体好糟。她觉得梦到好处成乌有,回首时分意阑珊。她不知道天空中为什么总是堆积着浓密的乌云,却又不下雨,就那样一直阴郁着。

终于有一天她在公司发了火,把文案报告扔了个满天飞,把一个新来的秘书小姐吓得不知所措。她清楚这个小女孩并没有做错什么,可那一刻她就是想把手中那摞厚厚的标书像扔垃圾一般狠狠地扔出去。事后她对蹲在地上捡报告的小女孩说了声对不起,然后蹬蹬蹬地走出办公室,真想一去不回头。

这一切都被方翎看到了。

方翎是公司上海分部的业务总监,刚好来北京出差。之前他和丁瑶有过一面之缘,那次正相反,丁瑶到上海公干,他请她在云南路的南船酒家吃东西。那次见面多少带有一些公务的性质,席间大多谈及业务往来,因此两人都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不过方翎是个很热情同时又很幽默的男人,总能在即将话冷的时候冒出令人喷饭的笑料,轻易之间就又找寻回了快乐氛围。他甚至突然握住丁瑶的手说小姐你若是不戴隐形眼镜的话可否会把我看作是一名俊男?

丁瑶就笑成一团,也没把手从方翎的手中抽出去。

事后丁瑶飞返北京,方翎留守上海,两人便甚少联络。可是方翎却再也忘不掉那个安详中透出些微激情和神经质的同龄女子。尽管这些年在他身旁飞满了燕瘦环肥的流莺蝴蝶,可他就是难忘那样一个女子。

难忘丁瑶。

一别两载,当方翎再度看到丁瑶的时候,看见的却是怒火中烧却无法排解的今日的她。他看见她发火的样子,樱唇轻翘,音调沙哑,不由觉得好笑。可分明又有一种心疼的滋味在方翎的胸中游走,让他迫切想走上去安慰这令他此生难忘的别人的妻子。这个钻石王老五平素虽然活得洒脱飞扬,好似不知忧愁为何物,骨子里实则是个内敛含蓄的人,他明白有些东西只能放在心中任其慢慢生长,自生自灭,荒了也就荒了,还能怎样?

可他终究无法抗拒自己的心动。

所以方翎就恰当地出现在了丁瑶身旁。那时候丁瑶正独坐大堂喝咖啡,一人静望窗外车水马龙,神情落寞,痴了一般。方翎的声音就传过来,说丁小姐生些什么闲气呢难道还怕自己老得不够快吗?丁瑶顺着声音的方向一回头,便第二次看到了方翎。

他还是那样子,头发短短的,整洁而有型;深蓝色的西装,领带松散地悬挂在胸前,让人不会产生压迫感。肌肤健康,容颜依旧,岁月很难在短时间内在一个男人脸上留下印痕。刹那间丁瑶备觉欣喜,一个久违之人的出现,一道生命河流上的涟漪,令她的天空阴霾扫尽,阳光重现。

往后的时光,夜来临。灯亮之后,黎明之前,这一段光阴碎片成了丁瑶这一生中最美好的时段。方翎首先驱车载她到东直门簋街吃了个遍,倒仿佛他不是来自上海而是在尽地主之谊似的。丁瑶心情好转,管他那么多呢,就跟他一路纵横,看这流光溢彩京城夜,如梦似幻。

然后方翎拍拍丁瑶的头说:我们去放烟花吧。

放烟花?丁瑶站在街边,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眼前这个瘦削清朗的男子恍惚中越来越像一个小孩,诡计多端,不知道下一步会玩儿出什么花样。与此同时,丁瑶仿佛觉得自己也年轻了好多岁,如同时光倒流,重返豆蔻年华,那时候,天蓝梦蓝,心清如碧,纵有忧伤,挥之即去。最爱快乐天堂,最爱幸福时光。

那天晚上丁瑶决定把自己的快乐交付给方翎处置,所以她变作一个哑巴,不开口不提问,只有微笑在脸上荡漾。方翎说我们去簋街吃东西吧,丁瑶笑着点点头。方翎说我们去放烟花吧,丁瑶还是笑着点点头。

车就在灯火璀璨的夜色里开起来。开过摩天楼,开过俱乐部,开过KTV,开过酒吧街。开出首都。开上高速路。开过暗夜,开过树林,开过村庄,开过窄径。开到旷野。

在这临近午夜的京郊旷野,方翎从后备厢中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各式烟花,一一摆放在洒满月光的地面上,唤来丁瑶一同燃放。起初丁瑶胆战心惊不敢玩火,只在一旁拿着轻巧的手花把玩。到后来,她看见方翎将什么二踢脚降落伞小火箭统统送上夜空轮番表演绝技,不由得童心大盛,怯意全无,也开始噼噼啪啪放起来。二踢脚在空中响若惊雷,她惊呼着钻进方翎怀中,将脸颊贴在他肩上,感觉分外温暖。

她心想怀抱着自己的这个男子为什么不是她的丈夫薛辛城。薛辛城何曾伴她放过烟花?他们相恋六年,结婚两年,一切早已丧尽温存,波澜不兴。当初薛辛城在校园草地上纵情弹拨的吉他,如今早已尘埃落定,而昔日的歌谣,恐怕再也唱不成调调。

她这样想着,抬头望着空中烟花。烟火破空,瞬间辉煌,然后凋零在月夜里,悄无声息。她不由抱紧了方翎,惟愿此刻永驻世间。



那天晚上当然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方翎不是游戏人间的登徒子,丁瑶也决非妖艳流莺。长夜散尽,明月无踪,旭日东升,一切照旧。时间又有多少人和事能在一夜之间改头换面天翻地覆?

可是这烟花夜之后的第二个白昼对于丁瑶来说却真是惊心动魄改变一生的一天。这一天,她首先接到来自深圳的一个长途电话,电话那头南方特区某派出所的某位同志深沉严肃地对她讲,对不起,您的丈夫薛辛城在深圳出差期间由于参与卖淫嫖娼活动被拘留了,希望您能配合我们协助调查。三个小时以后,又有人告诉她说方翎搭乘的返回上海的班机出事了,死了很多人。

丁瑶站在二十五层的写字楼窗口,面对蓝天白云,不知道是否应该纵身跃下。



世界上又有多少人能有勇气去跳楼呢?总之丁瑶不是其中之一。她并非还对未来充满希冀,也不是苟且偷生苟延残喘——她只是没有勇气罢了。勇气是在光阴流转中最容易被消磨掉的东西。勇气消失殆尽,就更谈不上什么幸福快乐了。

所以当丁瑶在这个惊雷当空的子夜再度想起方翎的时候,也无非是又一次在大脑中放映那夜的漫天烟花罢了。两年后的此时此刻,尽管她早就知道方翎在那次坠机事故中非但没死而且毫发无伤,她也不敢相像自己去上海找他然后和他在一起的景象。她不知道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她很怕。离了婚的女人总是会在心中繁衍出更多的惊恐与焦虑,这些东西如影随形挥之不去,让丁瑶如困危城难以逃脱。

又一声惊雷传来,雨还是没能掉下来。丁瑶用手捋了捋头发,轻叹一声,然后从阳台走进卧室,寂寞地睡去了。



第二天丁瑶起了个大早去上班,刚到公司,秘书就递来一张寄给她的贺卡。贺卡正面画着卡通图案,是黑漆漆的夜,天上缀满繁星,月亮在笑,夜色中长路伸向远方,渐渐消失。丁瑶把卡片翻过来,就看见背面上干干净净地写着一行字:

何时你再燃放烟花,照亮我们永远的天空?

落款当然是方翎。

还有他的地址和联络方法。

丁瑶拿着卡片坐在转椅上如坠梦中,恍惚间他又看见那个短发男子了。恬淡的笑,轻扬的眼神,孩童般的声调……想着想着丁瑶终于释怀地笑了,只是眼眶渐湿,泪光朦胧。

当天下午丁瑶就辞了职,然后订了第二日飞赴上海的机票。她再不愿等再不愿想,她决定就地焚烧掉所有的惊恐与焦虑,然后飞上云端,飞向上海,飞到方翎身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那是所有人幻想中最美的结局。



第二天从北京飞往上海的747在起飞之后不久就在云中爆裂成了无数碎片。这一次,上苍无眼,无人幸免。

丁瑶搭上这班航机了吗?

事后据一个目击者说,那飞机飞得好好的,突然间就炸了。可能是太高的缘故吧,响声不大,但是火光耀眼,纵横飞散,如同白昼放了一场绝世大烟花。

-------秘密


[言情篇]

有秘密的感觉很微妙,那种淡淡的顾虑,诱惑沉沉。
   
很长时间以来,沉沉一直有去那个叫西安的古城看一看的愿望。沉沉并不喜欢那个城市,像不喜欢一切陈旧的东西,亦无想像。可是那个城市有沉沉最最深沉的牵挂和情感的秘密。

一个叫落雁的男人和一个叫书影的女人。

沉沉一直没有见过落雁,只是像熟悉自己的呼吸一样熟悉他空灵寂寞的声音。那时候沉沉写字,忽然来了兴致,把那些字连起来寄给了一份杂志。

杂志在西安。那时候都还不大用EMAIL,沉沉也还不会打字,偶尔在花了很多钱买来的电脑上打游戏,最喜欢和堂吉珂德争风车,没完没了的争夺没完没了的寂寞。

沉沉把文章寄出去,一个与樱花和性情有关的爱情故事。好长的时间没有音训,就忘记了,在电脑上打游戏打得记性越来越不好。

樱花都落尽的时候,忽然一个黄昏电话里出来了遥远而陌生的声音,说:我是落雁,编辑。

声音,一种致命的陷落和温柔感,更因了是男人,听到的时候,沉沉忽悠一下掉进了底层。而那样一个名字,沉沉看着窗外的一片袍黄,真的是无尽头的苍凉。一个年轻男人,在这个年代,叫自己落雁。

好半天好半天,沉沉说你的声音很好,你的名字也很好。

落雁就笑了,很孑然的调子,他说你的文字也很好,只是不适合我们杂志,也不适合任何一家,为什么呢?写那些一个人连梦都不肯梦到的情感。

沉沉也笑,回音玲珑,好玩嘛,好不容易写一次还不让自己痛快。

那继续写吧,都藏在我这儿,有一天喜欢了,我印两本书,你一本我一本睡不着觉的时候吓唬自己。

沉沉移开手臂看了看银灰色的话机,好像是真的,遥远的那端的一个人。再把它放到耳边,天的颜色深下来,寂寞的日子,沉沉感到有细微的风从一个缺口慢慢地层层叠叠荡进来。

以后落雁的声音成了沉沉生命中的一个符号,那年秋天落雁就不再做编辑了,到了一家电台主持午夜的情感节目,沉沉买了一只很好的收音机,可以找到落雁在的那个频。

沉沉继续写东西给落雁,无所谓是什么了,有时候就是一句话,有一次沉沉在带了水绿花边的信纸上问:落雁你的前生是谁?

一周后的午夜,在落雁的节目里他说,我的前生是一个叫沉沉的女孩子生活的城市中旧时烟花巷里的一个美丽女子。

沉沉忽然哭了,抱着那只小小的收音机,沉沉始终没想要怎样真实和落雁的情分,可是一辈子都不想失去他的声音。

沉沉是外婆带大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亲人,认识落雁的那年冬天,82岁的外婆去世,那天晚上送走了外婆,落雁在电话里陪了沉沉整整一个晚上,没有说话,唱歌给沉沉听,后来落雁的声音哑了,沉沉的眼泪终于落下。

因为眼泪,伤痛才能够过去。

落雁,是沉沉灵魂中的情人、爱人和亲人,却并没有把他真实的愿望。一切因了真实的后面全都是失去。沉沉知道了所以不肯。

那时候沉沉已经认识书影了,一个生活在西安的东北女子。怎么解释都是缘分吧,那年冬天出差去广州,回来刚刚赶上春运高峰,车过了才补上了一张硬卧票,几乎是午夜时分跟了乘务员挤过一节节车厢,摸到一个空着的下铺,疲惫不堪地倒头就睡,醒的时候,火车已过上海,对面,一个瘦瘦高高的女孩子在看着自己,女孩穿低领的黑色绒衫,露出麦色锁骨,短发,浅浅的层次,眉目纤细整齐。

沉沉并没有和陌生人随便交往的习惯,尤其同性,可是对面的女子,沉沉有些恍惚,明明不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可是那双散发着淡淡婴儿蓝光泽的眼睛,和下颌纤巧桀骜的轮廓,放在了女孩子的一张脸上,别有灵性。忽然觉得分明就是自己写过的一个女子的模样和眼神。沉沉坐起来,笑。

对面的女孩子也笑:昨天晚上,你说梦话,你说是我的风车是我的。

沉沉就认识了书影,都书影。

是曾祖父起的名字,书影说,他在我出生的那年去世,已经98岁了。父亲说他活着就是为了等我出生,给我取名字,一个男的我或者女的我。

火车轰隆轰隆地,沉沉坐在书影的旁边说那么挤,为什么不做飞机。

沉沉没觉得冒昧,看就知道书影是个有钱的女孩,不在意地挂在旁边的那件乳白色羊绒大衣,“思凡”最新款,大约是要过万的。

你为什么不?书影反过来问,细细的手指递了一块巧克力填到薄薄的唇边。

因为……晕。两个人同时说出来,一个字,相同的。

于是沉沉发现书影和自己细微处那些惊人的相似,人马座、B型血,晕飞机、轮船和汽车,不会打字,小学读到大学都没有闺中知己,一年四季手指冰冷,轻微贫血,吃巧克力和牛奶,始终不长胖,有点自恋……

把这些话分别在纸上写完交换过来,两个人看着看着就笑,笑完,沉沉抬起头,看到书影的眼睛蒙了一层淡薄的雾气。

一个女子在另一个女子与生俱来的寂寞中看到了自己。

沉沉就叹了一口气下去,说,我们还是不认识的好。

一句没有什么意义的话了。一路上书影讲自己这些年从哈尔滨跑到北京跑到上海最后跑到西安的经历,很浅的说辞,好像一场烟花那样升腾,散开,落下,夜空里并没有痕迹。

为什么不再走了?沉沉听到书影说“好了,就这些”的时候问。

因为。书影说我不告诉你,这是一个秘密。

书影说完这一句火车就在郑州站晃晃悠悠地停下来,书影已经收拾好了行李换乘。站起来的时候沉沉说,书影以后你会不会结婚。

会。

我不会。沉沉说我们终于有一点不同了。

10个小时,两个一见钟情的女孩子说了无数的话,没有一句与男人有关,临别时却用这样的问题界定了自己的未来。

回到北京不久,沉沉就认识了落雁。然后沉沉开始第一次对那个叫西安的城市有了感觉,沉沉对落雁说,我一辈子都不想往西再走一厘米,可是多奇怪,一年中我认识的两个人都与西安有关。有什么好呢?你们不肯离开那个地方。

落雁说我们是谁?

你,和一个女孩子,她是我惟一的朋友。沉沉说西安大不大?

很大。落雁说一个人可能一辈子也碰不见另一个人。

沉沉就笑,那样才好,希望她一辈子也碰不见你,我不告诉你她是谁,这是一个秘密。

沉沉说完被自己这句话吓了一跳,原来一个人这样简单就有了秘密了,这样简单啊。

碰不到就好,落雁说否则她会爱上我的。

她不会,沉沉大声说,她不会的,因为她会结婚的,她说过。

那么她就不会。落雁说想结婚的女子都不会爱我。

那次以后沉沉没有再和落雁说起过书影,落雁依然打电话来,没有什么时间规律。沉沉却有和书影有了通信的习惯,两个人写得都不好,但是却都喜欢写信,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在纸上,一句话半句话就是一段的方式,从上个世纪末一直写到本世纪初,什么都说但是始终无关于通常女孩子最感兴趣的爱情或者男人。

书影比沉沉大两岁,已经25岁,沉沉一直不问书影是否已经结婚,一直不在意,一直不想在意。也没有告诉过书影她在的那个城市的落雁,沉沉一辈子不想见到也不想忘记的人。是沉沉生命中的第二个的秘密。

有秘密的感觉很微妙,那种淡淡的顾虑,诱惑沉沉。

城市又蔓延到了秋天大片大片的昏黄,落雁忽然在一天晚上打电话说,我在济南,明天下午就会到北京了。

沉沉愣了片刻没有说话。想了好长时间,说济南离北京那么远呢。

一个半小时的飞机而已。落雁说我会去找你。我一定要去找你,电话挂断了。

沉沉茫然。不知所措地坐了好久,桌子上有下午刚刚收到的书影的新书,沉沉已经不写字,书影没有告诉过沉沉她做什么,却已经有好几本书出版,沉沉看书影的文章总感觉是自己写的,那种漂浮着或者沉淀下去的爱情,手边的新书是长篇,名字叫“碎城”,写一个女子和一个叫李确的男人的爱情。女子,沉沉看了几句觉得写的是书影自己,而那个男人,书影说他年少沧桑,肌肤透明,好像吸毒的样子,夜晚时分醒来,游荡在古城墙下寻找温暖。

看到这一句沉沉想起落雁。那个认定自己前生做了烟花女子的男人。

沉沉不想在真实的阳光下看到他,三年中有无数的机会能够去西安,沉沉都躲避了,可是他却朝着自己的方向来了。

还是去了机场,等待的时间里沉沉看到好多人举了牌子拥挤在出境口,每天都有人在等待陌生人,落雁呢?沉沉想像不出他的模样,沉沉没有过想像。如果认不出,当然掉头就走,以后再不会有牵挂。

可是沉沉却看到了落雁,在很多人中间,沉沉一眼看到他,绛红色的长风褛裹着一个年轻男人瘦削的身体,长发,没有规则地散在衣衫处,沉沉站在大厅外面的空地上,看着他走出来,阳光下苍白的脸,浸透个性中点点滴滴的风霜。

那一瞬间,沉沉想起数百年前出了边塞的王昭君。沉沉在落雁一步步走到身边时低下头来,早已经知道,这个男人,于自己,其实是一枝弦边之箭,而这么多年来,自己才真正的是一只雁且始终在单飞。

注定被射落。

酒店熏暖的灯光里落雁渗透沉沉单薄的没有任何预防的身体时,沉沉觉得一生,不过都是为了这样一个时刻存在的。出生,然后长大,再然后碰到他,等着他来把该拿走的拿走。

他一定会走,他只是来拿属于自己的东西。

只是,为什么忽然说来就来了?沉沉问了这一句。

落雁点上一支烟深吸一口:因为,这是一个秘密。

落雁的肌肤中隐藏了香烟的味道,他抽那种方盒的三五烟。

沉沉愣一下,秘密到底是什么呢?每个人都有了包括落雁。沉沉的手指缠绕在落雁的发间,换过来另一句话:你的现在,是全部吗?

落雁裹了沉沉入怀。我保证。唇落在沉沉颈间:你这样的孩子。落雁说你这样的孩子,干净得那么危险。不要留我,你会把我留下来的,但那是痛苦。

沉沉摇头,我只想你留在这儿的一天,一分钟或者一秒,都是真实的都是你的全部。

都是真实的都是我的全部。

沉沉笑了笑说我困了想睡觉。

早上,落雁走得时候沉沉没有起床。落雁最后吻了吻沉沉的额头:好好睡觉,接着睡别做梦。落雁说:沉沉我爱你。

可是你真实的名字叫什么?沉沉想了想,没有问也没有张开眼睛。从此潇湘竭石,人去天涯远,不问也罢。

只是没有眼泪,落雁来,到他离开。

第二天沉沉换了地址和电话,不再留一丝的痕迹,但交代给了书影。信中,沉沉说:书影我也想结婚了,如果碰到一个人,他想娶我,就嫁。

说这句话,忽然地感觉世界风清云淡。

书影很快有了信来:沉沉,终于说到这个话题,那么就说了罢,我已经嫁了,7天前,嫁了那个叫李确的人,是我拼命要来的一生的疼痛,亦是西安这个城市,我千山万水地找来并且容忍下去的原因。其实是个错误,他不是个适合婚姻的男人,我留下了他。李确,现实中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在另一个时空中,很多人迷恋他的声音,那时,他叫落雁。

薄薄的一页纸,在沉沉手中飘飘而落,7天前,刚好是落雁离开的第二天。想起落雁的那句话:你会把我留下来,但那是痛苦。

落雁选择在那一天固执地过来,不过是一个了断,给沉沉给自己。落雁一生惟一的秘密,仅此而已。

沉沉终于发现了自己和书影致命的不同,她一定会要的,想要的东西,即使是痛苦。

书影说,沉沉,你我已经再没有秘密。

最后的一封信,沉沉对书影说:从此世界上所有的秘密,都被藏在了我的掌心里,没有人再会找到。

----------寂寞小城来的人


言情篇]



  很多事情是如此不公平的,我们如此鬼使神差地遇到,对我而言多么幸运,但对你而言却如此不幸。
  
她一直记得这样一件事情:

    在高三临近毕业的某一天晚上,初中时的班主任打电话给她,心急慌忙地告诉她,她最好的朋友懿忽然不知去向。

    一连三天,除了上学以外,她不敢去任何的地方。她推测一切的可能,也许是懿无法承受高考的巨大压力离家出走,也许是受到什么不法分子的诱骗。她想如果是前一种可能,懿应该会在出走的期间打电话给她。

    一直到第四天才接到懿的电话,她回来了,在家里给她报平安。

    她十分好奇地问起懿遭遇到什么问题,懿的回答是别提了,说出来你也不会信。

    处在即将高考的敏感时期,她没有继续问下去。

    一直到那年秋天彼此都进了理想的大学,她又一次地向懿提到了这件事。

    懿的回答是:那天我照例骑车去父母介绍的英语老师家补课,路上忽然听见后面有人按喇叭,没等我回头一辆出租停在我前面,有客人下来。我没理会继续往前骑,可就是那一刻,我看到客人走了以后空空的车厢后座,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欲望想坐上去,于是我就下了自行车,上了那辆空出租,司机问我去哪里,我说火车站,我就这样买了票到了临近的一个去了许多遍的城市,在旅店里住了三天,感觉如梦方醒,回来了。

    听到这番解释她简直呆了,她感觉这像一个故事,好像爱丽丝梦游仙境。懿的话显然是没有任何说服力,可她相信懿没有必要骗自己。

    那天回去她对母亲说了这件事。母亲说有可能吧,这孩子是不是玩过什么碟仙一类的游戏,叫鬼上身了,魂不附体了。

    懿对她说,她以前从来不相信那些梦幻的没有依据的事情,但现在相信了,因为很多事情的确无法解释,那一刻那种无法抑制的强烈欲望到底是如何产生并且迅速控制她的神经中枢的,她自己根本无法说明清楚。

    她对有这样无法命名的力量半信半疑。她从未对家人以外的任何人说起过这件事,包括她的男友乔治。这样的事情显然取悦不到任何人,相反也许会令别人对她神经是否正常产生怀疑。



    直到25岁那年夏天的某个夜晚,她自己的一场遭遇让她又一次清晰地回忆起这件事情,回忆起18岁时的懿。直到那时她才终于完全相信了七年前懿给自己的解释。

    那是五月的一天她加班完毕,照例乘晚间的地铁赶回租在火车站附近的公寓。

    她是最后一个被挤进车厢的,随着列车发出的轰鸣声,两扇车门沿着她的背脊合上。

    车厢里拥挤不堪,她以自己一米七二的身高踮起脚左右张望,发现左边那节车厢远远宽敞于自己所在的这节。于是她奋力推挡挤了过去。

    到了那节车厢才发现了真相,靠门边的地方坐着的那个男人也许是喝醉了酒,吐了一大摊秽物在地上,随着车厢不断摇晃与前进,那摊秽物慢慢地朝前方蔓延。车厢里别的乘客只得捂住鼻子敬而远之,那男人身边的一长条座位都空着无人问津。可是那个男人看起来依然无法支持住自己,不断地从口袋里掏纸巾出来,又不断地低头呕吐。

    已经极其疲倦的她不知为何一下子精神了起来,她小心翼翼地跨过地上还在流动的秽物,选了个位置站定。她在看那个男人,她想他十之八九是失恋了。

    男人和她一站下车,从地铁车厢里走出来,她一直跟在他身后,看着他蹒蹒跚跚的样子。终于一个踉跄,他快要倒下,她一个箭步冲上去扶住了他。

    她说,小心。那个男人抬起头看了看她,勉强说了句谢谢。

    她放开了手,率先检票出了站。可就是在那个时候,她忽然感觉自己对这个男人非常好奇,他到底出了什么事,为何会醉倒在这繁华都市最忙碌的地方。

    于是她在原地等着,等那个男人检完票出来。

    她就是在那天遇到颜的,那个北方寂寞小城来的人。



    颜是三天前到达这个城市的,一直投宿在火车站附近一个破旧的招待所里。

    他是慕名来到这里,听他们那里的人说,大城市里赚钱容易。他大学时代的很多同学毕业后来到了这里谋求更辉煌的前途。

    那天晚上他用所剩不多的钱请一个大学同学吃火锅,饮料是无限量供应的那种,于是喝多了啤酒。他的那个同学答应帮他在这个城市里找一份工作。

    可是他的同学在那顿饭以后就仿佛消失了。她告诉颜,人到了这个如染缸一般的城市里大多会变的,大学时代的纯净和真实,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她对颜说那些话的那天,她决定了要帮助这个刚到这个城市的男人,她把另外一间用作书房的屋子收拾干净,把房东留下的折叠床打开,让颜住了进来。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显然不符合这个城市里人人居安思危并且对外来人员极其排斥的特性。她想早在认识他的那一晚便做了平时看来不可思议的举动,继续下去也一样不过是无法解释。

    她找到了懿,让她帮忙为颜找了份不错的工作。

    她把这个消息告诉颜的时候,这个高大的男人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然后对她说,谢谢,我从心底里感谢你。她轻松地转着手中的笔微笑地揣摩他不知如何是好的表情,心里有种功成名就的得意。

  

    颜每天早起早睡也很早回家,他看起来从不流连这个城市的夜晚。一个月以后的一天,她终于知道了其中的原因。

    那天晚上看电视的时候颜忽然问她,你说我有没有可能在年底前储满一万元?

    她说,你等钱用?

    他说,是的,我弟弟明年想结婚了,但是新房还没有落实,所以我想为他出一些力。

    她笑笑说,怎么不可能?你现在的月薪就是三千元,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就是正式员工,自然会长薪。末了她又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实在不行,你公司里为你办的那张牡丹卡还能透支五千呢,你先取出来,以后再还就是了。

    是的,那时她的回答无比轻巧。一万元对于她这样一个都市白领而言,只需两三个月便可轻松储得。可它对于颜和她自己的意义,是她回答这个问题时根本无从得知的。      



    她也记不清楚是多久以后向乔治提出分手。好像是在一年中这个城市最热的几天。

    在常去的意大利餐厅,乔治用他应对客户的标准笑容面对她,即使是语气也一样的温和。这个男人永远是这样,愤怒得不动声色。

    他对她说,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会犯这个错误,但是我没有阻止你,与其说没有,不如说根本没法阻止。好在我并不担心,非,我太了解你,也太了解我自己。我会把对你的感情保留半年。当你发现自己走到了路的尽头,向左或者向右拐,我都会在那里等你。记得,要走得快一点。

    她说,谢谢你的好意,这条路恐怕是直接通往罗马,不会有尽头的了。

    他站起来双手插进裤袋,是吗宝贝?那么一路走好。

    乔治就这样走了,带着一点傲慢与不屑。那一刻她在心里彻底地放弃了这个男人,她不要他留给自己的后路,她已经抛弃掉他们曾经一起共度的时间。

    回到家已经错过了前一阶段一集也没落下的某部电视剧的大结局,她有些遗憾。

    颜走出来问候她。

    这段时间他们经常一起看电视剧,然后在结束至睡前那段空白时间里聊天。颜给她讲家乡的事情,从小到大念过的学校,遇到的同学,教过自己的老师,以及后来在小城政府工作的事情。他的经历着实非常普通,和在城市里长大的她比起来简直是平淡无奇,但被他配上起伏跌宕的声调和怪异的表情说起来,就有趣了许多。她每天晚上像听小说连载一样听一段。夜了,她缠着颜再讲点,可他不会答应,来一句“且听下回分解”就撇下她独自回房间。

    她也给他讲自己的生活,但发牢骚的成分居多。每次和公司里某个女同事意见不和,或者遭到上司批评,甚至中午送外卖的晚了几分钟她都会拿出来絮絮叨叨地抱怨一番。

    这样形式的对话在那天晚上当然被停止了。

    她看见颜从房间里走出来,她忽然觉得说不出任何话来。她失去了乔治,她想要什么,她到底在干什么,这些问题一下子都被提出来质问自己。她感觉非常迷茫。

    她走过去抱住颜,她开始哭泣。她说,我和乔治分手了,我忽然感觉非常空虚。

    颜没有任何的回应,只是任她这样拥抱着。

    好像很久很久。放开他的时候,她明白无误地告诉自己,你无药可救,你爱上了颜。



    她一点点深入地了解颜,两个人相处越多,彼此越熟悉,关系越密切。

    有一点很让她担忧的地方,颜似乎不怎么喜欢这个城市,虽然他不得不承认他们那的人对这里的评价并非子虚乌有,他的那张大学文凭在这里产生的价值以月计算是他在小城工作时的近七倍。颜说,非,真的没有想到,我们生活在一片天空下的两个世界里。

    好在对于她,颜显然是心存感激的。他告诉她,小时候有个看相的老头告诉他母亲,这孩子以后不会怎么富裕,但运气特别好,而且一生都会快快乐乐的。听到这话时她大声反驳,那不矛盾吗?运气好的人光买彩票就可以中几百万!颜用手指戳她的头,你这脑袋里除了钱就没别的什么了,我说的是遇见了你啊!

    她在心底里窃喜,她不是不知道颜指的是什么,她只想听他亲口说出来。



    国庆过后,颜告诉她自己找到了一份兼职,工作是某市场调研公司的调研员,任务就是为各种产品做不同类型的客户访问。

    她笑着问他,还为你那年底之前一万元的目标努力啊?

    他勉强点了点头承认。

    颜的工作基本在晚上下班以后和休息日进行,第一个项目是做某著名品牌的碳酸饮料,地点是公司为他圈定的,方式是街头拦截访问。

    为了配合颜的工作,她瞒着他联系了许多亲朋好友,告知他们如果最近碰巧路过颜所调查的区域,尽量帮助他完成问卷。她知道颜是相当安分的人,不会违反工作条例,他任职的那家调研公司是严禁由与调研员熟悉的人完成问卷的。

    可是颜自从接手那份工作以后不得不早出晚归,和她相处的时间于是所剩无几。几乎所有的夜晚她只能一个人对着电视画面发呆,然后无聊地爬上床睡觉。

    她感觉有些遗憾,在此之前她和颜之间的关系濒临情侣的边缘,而这份恼人的工作无情地夺去了他们相处的时间。



    她一直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直到颜开始做他兼职工作的第五个项目。

    那天晚上她没有加班,很早回到了家,和以往一样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可就在电视画面定格在一个速冻食品广告的时候,她敏锐的感官忽然察觉到了一种别样的可能:颜是为了躲避她才去找那份兼职工作,确切地说,是躲避她的爱。

    那种想法出现以后的几个小时,她一直处于惶惶不安的状态。女人的直觉有时出奇地精确,那是世人皆知的秘密。

    大约是十点半的时候,她听见门外响起了颜的脚步声,她快速地走到门后面。颜打开门便看见她,笑着说你扮鬼吓人哪?冬至还没到呢!可她不说话也不移动,她只是盯着他的眼睛看。

    颜证实了她的猜想。他的诚实令她无法接受。颜向她坦白曾经对她说出的谎言,他来这里,不过是想在年底之前赚满一万元,原因是他在家乡的女朋友必须在半年内动手术,而费用一时无法凑齐。

    颜对她说,到了年底我就会辞职离开这里,回到那个小城去。非,我没有爱你的能力。

    她感觉窒息和崩溃。她拿起身边的靠枕朝他掷过去,她说,你给我出去,我永远不想再见到你。

    她说完这些还是不够解恨,于是径直冲进他的房间,拿起他的东西一件件往门外扔。

    颜在那晚知趣地离开了。她一晚没合眼。



    颜离开以后的第五天,她在他才到这个城市时投宿过的招待所里轻易地找到了他。

    她说,不管发生了什么,先跟我回去。

    那天晚上,她一次又一次地向颜妥协。她说,我给你钱,你现在就汇回去,病拖久了会恶化,但无论如何你不要离开我,我已经离开了乔治,我每天都非常孤独。她说,我给你时间,你回去将一切安顿好,你再回来,

    可是颜说,非,你最大的错误就是和乔治分手,你们是最适合的,而你却从来不曾意识到。非,很多事情是如此不公平的,我们如此鬼使神差地遇到,对我而言多么幸运,但对你而言却如此不幸。

    她哭了,她无法想像这个男人就要在十二月消失了,永远地离开这里。她真的不懂颜,不懂这是为什么,他好像不懂得区别理智与感情,好像无法权衡是非和利益。

  

    十二月到来。

    她已经学习了一个多月,课题是如何把颜这个人完全从记忆里删去。

    懿打电话告诉她,颜已经向上司提交辞呈,准备年底离开这个城市。懿问她,颜的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她说,他是个疯子。

    尽管颜早就告知她,但在她心里总存有一丝侥幸,也许他会回心转意。可是在那一刻她所有的愿望终于破灭。她无力地把身体陷进了办公椅里,这场相遇终究给了她如此不堪接受的结局。



    颜走的那天清晨到过她的房间。在此之前他们已经维持了一个多月的冷战。

    门被推开的一瞬间她醒了过来。天蒙蒙亮,她闭着眼睛不出声,只是感觉他在房间里走动,然后门被掩上了。她知道他走了。她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眼泪顺着眼角淌了下来。

    这个男人,就这样残酷地走掉了。

    她拧开灯坐起来,发现了桌子上有一只水晶苹果。她一下子记起有一次和颜提到过自己在百货公司的礼品柜台看到一只很漂亮的水晶苹果,嫌贵所以没有买下来。

    颜把给她的字条压在水晶苹果的下面。

    非,我走了。我来这里,只想拿走一些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得到的东西,我得到了,知足。这偌大的都市忙忙碌碌,诱惑无处不在,而我只想要属于自己的平静生活。你的帮助无以回报,只字片语的感激之词看起来虚假而无力。非,相信有一天你会懂我。我会用心去祝福你,感应你。

    她想像着颜写这些话时的心情应该是波澜不惊,而她的埋怨与不解却依然积累在心中无法消除。她拿起水晶苹果朝梳妆台的镜子掷了过去。顷刻间,碎片满地。



    元旦的时候她去了颜的小城。临行前她在电话里向懿坦白承认与其说是去那里是为了找颜不如说是想看看他的那个女朋友,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让他恋恋不忘。

    遥远的北方用大风雪来迎接她。她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过雪了,她的城市已经不知连续几年出现了暖冬。

    可是颜所在的城市太偏僻了,飞机根本无法通往,她还必须坐长途汽车。一路上的奔波令她渐渐无法抵挡寒冷的侵蚀。到达这个小城的第一天,她守在旅馆里的暖气管旁动弹不得。

    第二天好心的工作人员为她描述了小城的概况,她撑着借来的伞在雪中走了一天。这一天里,她到了颜曾经工作的市政府,到了这小城中惟一的医院;午饭是在路边小店里吃的羊肉饺子。这一天里她的伞五次被大风吹成喇叭花,她名贵的靴子因为底部光滑而使她两次绊倒在雪地里。

    她给懿拨长途告诉她这一切,懿在电话那头关切地说,非你快回来吧,那地方呆久了我估计人会疯掉的。

   

    到达这个城市的第三天,大风雪停止了。天气很晴朗,阳光照射在雪地上,有一种近乎妖艳的白。

    她在午后两点到了医院的病房楼。她站在离大门十米远的地方往上看。她知道颜和他的女友一定在这里,只是不知道他们在哪个窗口里面。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看到颜低头推着一个女孩走了出来,他和她的轮椅在大门口停住了。

    她看到了那个女孩,没有任何过人之处,头发扎成两根长长的麻花辫,皮肤黑里透红,显然并不细腻。

    而那一刻她无法再顾及这些。颜在她的对面,他们相隔十米的皑皑白雪和灿烂阳光。他始终没有抬头看她。

    她就这样望着这个男人,想着第一次遇见时他的狼狈不堪,相处时他的顽皮幽默,争执时他的沉默不语,离开时他的坚定固执;她依然这样望着这个男人,想着曾经从他眼神中流露出来的矛盾和痛苦,想着他的平稳和淡泊,想着他一贫如洗,亦无欲无求。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颜说他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的两个世界里。每一天,她在她的世界里积极地受金钱的全盘操纵,而他在他的世界里摆脱物质的诱惑安心地饭饱茶余。他们短暂地进入彼此的世界,却最终要无奈地离去。

    颜依然在她面前,依然没有抬头看她。他推着他的女友往左边离开了。

    她知道他不看她,但他感觉到了她。



    在等候返航的机场候机大厅里,她的手机忽然想起。而当她费力地找出电话准备打开翻盖时,铃声嘎然而止。

    她没有去搜索未接听电话的号码,她知道那是谁打来的,可是他没有等到她的声音,她知道他不会再打了。

    机场广播通知她的航班开始登机。她站起来,忽然想起了什么。

    她找出手机拨通了乔治的电话。她说,两个小时以后来机场接我。你的爱情还在吗?我回来了。

广州妈妈

[言情篇]

  于是我在新年第一天半喜半忧外加神色憔悴地打开电脑,继续敲我的人生大悲剧。
  
我和桔子住在黄沙附近的巷子里,准确地说是巷子里的巷子里,因为进了那条小路还要左拐再左拐再右拐,一直要走到一种深不可测的境界,然后可以看到一幢三层高的小楼,朱漆雕花大门,红色的门牌上醒目又不知廉耻地写着“××大街×××号”,往上看是一格格颇有岁月感的窗户,在这样的窗下,你如果能看见一个搔首弄姿的古装美女也不用觉得惊讶,说不准是古时谁家冤死的新妇。反正屋子老了堆积的传奇就多,搞不好哪天碰到的男女鬼们还都隔着几个朝代,彼此写不同字体的文章。由于这些残破的古董,我经常凭栏感慨:大江东去……。这时桔子会纠正我说:是故国不堪回首。

一年前在报上搜寻的房屋消息上写着“小桥流水人家”,我几乎是雀跃着去看房的,后来拐弯拐到迷迷登登的时候我想起这句话就问房东:桥呢,水呢?他指着一里以外的珠江及立交桥说:那边呢。我说他这是误导,是欺诈,穷山恶水还差不多。他语重心长地说:不错啦靓女,在广州还想怎么样嘛,你以为这里是江南水乡啊。

最后我们为此事降低了一百块钱的标准,我委屈求全了。

我们住在顶楼,属于低矮建筑群中的佼佼者,向外张望,浑然一片黑漆漆的屋瓦,广州的天空说蓝不怎么蓝说灰不怎么灰,映照下来个个人脸色都铁青着,像裹了一层锡皮。我总觉得要想深究某人的表情非得从脸皮开始层层剥开,有好几次我躺在床上揭面膜的时候就会长吁短叹,想着这层蛋清膜从脸上撕下来的时候竟如此得心应手,张开一看便是三个大小不一的窟窿,这项工作我已熟能生巧,程度可参见那个文言文著作《卖油翁》。但每次若在此时桔子正好醒过来看到我的脸与完好无缺的那层膜便会吓得魂飞魄散,跳起来尖叫:画皮……啊。然后飞窜到洗手间在里面瑟瑟发抖。

她的表现与从小我对她采取的恐吓措施有关。

桔子小时候几乎就是夜夜惊魂,她对大灰狼没有什么恐惧感,因为我没说过什么有关动物的东西。我总是恐吓她最亲近的人在半夜不是会变成僵尸就是会像游魂一样飘来飘去,再加上这老屋本就玄虚得很,碰上鬼节什么的如果不烧两炷香准能把人吓死。有次我说故事到一半的时候觉得如此装神弄鬼的颇为开心,于是自己忽地笑了起来,结果桔子便大哭,说我笑起来简直比鬼还难看,说我一开口便阴风阵阵电闪雷鸣。

从此以后我如果在晚上八点以后出现笑容她便震耳欲聋地哭,有好几次邻居上来敲门说:你家女儿又不是刚出生,怎么哭得比断奶还凶。我当着邻居的面严厉地批评了桔子,然后邻居又说:不要对孩子这么凶,难怪天天要哭了。

我不知所措地说:那我怎么办啊。

邻居也很为难地摇头叹气说:你会不会当妈啊。

我说:这不废话嘛,我也不想当的啊,可是不管我会不会我现在都必须当啊,要不然我把她送给你,你来做她妈?

那个邻居十分气恼,觉得好心当成了驴肝肺,然后说我:神经病。广州人管神经病为“痴线”,她实际上说的是:痴线。我觉得这个词非常形象,有了那个“痴”字让人莫名的有了同情的意味在其中,不像“神经病”说出来就遭人嫌弃。

邻居走了以后桔子怒气冲冲地质问我:你不想做我妈?

我怕她再哭,于是跪在床上向她挪过去,抱住她甜言蜜语地说:宝贝儿,世上最想当你妈的人就是我啦。她这才将信将疑地安静了下来。

在桔子上学后她的老师曾经对我说桔子一安静下来眼睛大大的满脸惊吓过度的表情,常常弄得老师需要不断反省自己是否说了过份的话。事实上我也发觉了她的这一特质,我没好意思对老师说这是我酷爱对她讲鬼故事的缘故,那个老师姓方,长相周正,要是听到这种消息一定会把我当成最不规范家长典型,因为她一再地对全体家长们表示良性教育的重要性,并始终认为我是个很讲文明守道德的好人。

她强调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

但我认为桔子绝对不是个心理不健康的孩子。她在学校里基本能保持尊老爱幼成绩优异乐于助人,月月拿红花年年评三好,这些有目共睹的事实使得老师很私心地把她爱打架的毛病从期末评语里剔除了。

但第一次掌握了桔子有打架证据的时候她警告过我一次,说:桔子这个毛病非常不好,你看是有什么原因影响的吧,一个女孩子本来都文文静静的。

我说:没有没有,她也就天生力气比较大,可能要找途径发泄吧。

方老师立即露出事态严重的表情来说:那怎么行,小小年纪就会在别人身上发泄,这不是个好兆头。

她开始盘问我:你是什么工作?

我说:编辑。

她说:哦,职业不错啊,哪家报社。

我说:一家小杂志。

她说:嗯,很好啊。然后她若有所思地打量我说: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看你这个样子应该很懂教育的嘛。

我连忙谦虚地说:还很不足,经验欠缺。

她说:嗯。那桔子她父亲呢?

我说:国外呢。

她一听就圆了眼睛,问:哪国啊?

我说:美国。

又圆了点,问:做什么的?

我说:攻读博士。

显而易见,她开始对我刮目相看,很钦佩地说:书香门第啊。学工商?

我说:不是,学中文。

哦。她说。

一直等到有次家长会的时候,会后她一把扯住我然后百思不得其解的模样问我:你先生……为什么到国外学中文?

当时我牵着桔子的手,桔子说:他们……痴线。

我喝止她说:闭嘴。然后笑容可掬地解释说:我们都喜欢客观地看待问题,所谓旁观者清,要想真学好中文到外国去是最明智之选啦,吸收东西方纵横八万里的文化差异,知道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变迁,简直是一目了然啊,特别还有弘扬中国文化的优势,当然成绩优异可以轻松拿到奖学金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啦。听没听过古诗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哦对了你一定听过的,我忘了你是语文老师了,唉你们学语文,不,是学中文的,都应该找个机会到国外去深造的,相信我没错的。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她顿时五体投地,并且对我只身抚养桔子的辛苦深表同情,从此对我及桔子都网开一面,还悄悄地很不好意思地告诉我说她压根就没学过中文,她读的是小学教育。桔子也就这个问题对我的表现十分满意,还牢记了她老师的一部分说话,后来有人夸她聪明的时候她都很自豪地对他们说:书香门第啊,没办法。

诚如她的老师一样,桔子也坚定不移地相信她的父亲正在国外苦攻学位,在她脑海里博士显然是个高不可攀的名词,一提起来就好像神圣了不少,而且还相当不理解,一个即将成为博士的男人,怎么可能会和我这种人结婚并生下了她。

她觉得她本来应该是个优良品种,起码可称为“博士后代”,但很不幸的,我在中间插了一脚,有点败坏门风的意思。这种状态维持到她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就改口了,因为跟班上去的方老师对我先生充满了好奇,她觉得博士应该毕业了,甚至我都马不停蹄换了好几份工作,我已由一个小杂志编辑一跃而成一家小网站的主编。于是那一年,桔子的父亲就成了洛杉矶某大学的中文教授。

那一年,智慧的桔子开始发现,我很可能已经被那个成为教授的男人抛弃了。



我想一个女人,被抛弃前与被抛弃以后是截然不同的。起码在某些场合是这样。

桔子出生以前我和同事们一起聚会,其中有个矮小精悍的主编总喜欢说话说到高兴处时一边将手伸到桌子下暗地摸索,然后在我大腿上死拧一把。这时候我通常也就大气不出面红耳赤地偷偷挪挪椅子接着闷头吃饭或者喝酒。

而到有了桔子之后这种情况就少有发生,甚至他们已不太叫我去聚会了,说聚会是年轻人的特长,除非是大型的不分老幼孤寡的。于是情况就变成这样,如果我偶有参加什么party之类的活动,我都巧笑倩兮地四处顾盼,有遇到可人的就蹭过去插话,插上话了就开始让人猜年龄,有些人有意也有些人无意地猜错了年龄,我就会大笑着说:开玩笑,我女儿都上学了。如果我插不上话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只能悻悻走开,我不怎么喜欢骂人,于是自己觉得眼泪和着苦水流进了肚里,这种东西流多了就喜欢上厕所。

我得肾结石那次频频跑医院就像跑厕所一样,我生病以后的楚楚可怜给那个年轻的医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还特意要了我的名片,等我痊愈以后就往我办公室打电话。而他打电话给我的那一天我又正好感冒了,那是桔子传染给我的。我接到电话,说:哈啾,喂。

然后吸着鼻子说:我就是啊。

他立刻关切地说:啊,你又病啦。

我说:是啊,天气冷了嘛,我家又四面通风。

他说:那我给你开点药。

我说:不用了,感冒而已,你们那药太贵了。

他说:这药我送给你。

我说:哈啾,是不是真的啊,要不再送我点泻痢停、三九胃泰、黄连素什么的。

他担忧地说:你这么多毛病啊?

我说:是啊,年纪大了就身体不好,没事也要备着点。

后来医生向我反映那天我说话的口气和往常判若两人,过去在医院一开口就我见忧怜,那天却大喇喇地像谁家的老保姆。他这么说的时候是在我家吃饭,那时我和他的关系已经有了极大的飞跃,他甚至不忌讳桔子的存在,当知道我有一个快小学毕业的女儿之后变得更加体贴我,觉得前许多年让我孤身闯荡都是他的错一般。吃饭的时候桔子也在,她就对医生说这种表现已经是好的了,等再和我接触下去迟早有天会发现我有多么丑恶。她咂着舌说:她晚上卸了妆你再看,哼。

医生颇为好奇地问她:你怎么这么说你妈。

我冲桔子伸了个恐吓的舌头,对医生说:被我吓的,我一到晚上就扮鬼。

他说:为什么?

我指着四面空壁说:这幢楼本来就阴森森的,为了配合气氛嘛,难道在鬼屋里讲白雪公主啊。

医生说:当然呀,对小孩子当然要说些健康的东西。

又是健康。

医生和老师这两种职业真是健康这玩意儿的牛头马面,起到长期捍卫的作用。

我听从了他的建议,大约因为爱情的缘故吧,那一段时间里我的防线都比较容易攻破。于是睡觉的时候我对桔子说:宝贝儿,老妈给你说白雪公主的故事。

桔子厌烦地说:早背熟了,动画片里天天放,太幼稚了。

然后她腾地坐起来,拔啦着两眼做凶恶状说:那个后妈就是这样的。

我就装作很惊讶地说:唉哟,原来比你妈还难看啊。

她点头说:就是就是。

然后也不等我再讲便呼呼睡去。我想她现在的确开始长大,不用再听着故事才能睡着了。

而且她也不怎么关心我的新恋情,只是有时想起她爸时就会问我:你真不管我爸了?

我说:你是想跟你爸还是我?

她思考了一会儿说:按常理说当然是老爸,他在美国,我可以出国啊。

我骂她小没良心的。她就说:我是为我们大家好啊,你如果和那个医生结婚我就是拖油瓶,传出去名声也不好。对你来说,也省事多了,骂人很伤身体的。

她又问我:我爸长得有没有医生帅。

我说:有。

她就更加兴奋异常,并且憧憬在美国上小学就可以谈恋爱,还说美国的肯德基都比中国正宗。她看着我和医生的感情愈演愈烈的过程也就不断地催促我抓紧办理护照好让她回到父亲身边。

有天傍晚我正在洗碗就听见桔子大呼小叫地一路从客厅喊来:电……话。我想一定是个男的,桔子只要听到医生以外的男人的电话就是这样激动的表现,但多半都会失望。我擦擦手就去接了,她很虔诚地跪在沙发上以手支着膝盖,小耳朵竖得跟两支筷子似的。对面那个男中音说:嘿,好久没有听到你的声音了。

我惊得话筒都差点掉到地上。结结巴巴地说:啊,哈,是呀。

桔子见此情形激动得跟泥鳅一样,开始在沙发上翻腾,一对眼睛突出来像灯泡一样闪闪发光。男人说:要找你的电话可真不容易呢。

我说:是阿翔告诉你的吧。

阿翔是我北京的好朋友,我离开北京的时候她送我上的火车,甚至还哭了,那时桔子很小,对她没有印象,不过有时在电话里还很愿意叫阿翔一声阿姨,因为她给桔子寄过一套非常漂亮的裙子和若干玩具。

他说:听说你都有孩子了。

我说:啊。

他说:生活过得还好吧?

我说:啊。

他说:是不是我把你吓着了,还是打扰了你?

我说:啊?

他就笑了,说:你不会说话了?

我说:哦,不是,只是反应突然比较迟钝。

他说:那没事了,只是这么多年才找到你,问候一声,还有你的先生孩子吧。

我说:哦,我会转达。

他说:好吧,以后再联系吧。

我连忙说:白。搁了电话,扭头看桔子,她正想伸手过来抢话筒,看见挂断的电话很悲哀地说:怎么不让我听。我说:大人说话没小孩的份。

她就不服气地说:我知道是我爸。说到这儿,眼眶里便开始积蓄泪水,一汪汪的显得无比委屈。我说:他又没说要和你说话。桔子大声说:你胡说,你根本没跟他提过我,你们根本没说我要去美国的事。

然后她就蹬蹬蹬赌气睡觉去了,还说从现在开始她都不刷牙洗脸直到一脚踏上美国土地。我说:管你呢,熏死你们老师。

后来我给阿翔打电话责问她有关电话的事,阿翔说:看他可怜,追问得紧,你不知道吧他离婚了落魄得紧,有天看到他胡子拉碴的。

我说:关我屁事啊。

阿翔说:倒也是,十几年了还贼心不死,我都后悔告诉他你的号码了,就知道你要来骂我的。

她说她告诉他我现在生活得很好,尽量少来骚扰我。她对我说:他听了以后好沮丧,狡辩说也就是想了解一下,毕竟大家还是朋友。

我干笑两声然后和阿翔拉了些无关紧要的家常,她问桔子的情况,我就说:幻想着出国呢,奔自由主义国度去了。她就劝我说:别老骗孩子,长大后就不相信你的话了。

我无可奈何地说:她现在可现实了,听听假话就当是小时候落下的童话故事吧。

但阿翔坚持说这样的方式不好,见劝我不醒只好放弃,说我根本不是会当妈的料。她觉得我和桔子都属于会被现实淘汰的那类人。

我就说:阿翔,你深沉了。



我和医生谈了三个月的恋爱,其中也就正儿八经地吵过三次架,平均起来每月一次的样子。

第一次是因为我不肯戒烟戒酒。他好说歹说,后来还用激将法,说我不肯戒是因为毅力不够。我就说生桔子那时候戒了一年多,我每天顶一大肚皮沉甸甸地坚持了十来月你说我毅力够不够。他就不可理解地说:那为什么现在不肯戒了呢。我说:我还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抽烟不喝酒呢,一大男人家。于是他开始对我从健康角度分析,我摆手说:别说了,老套,每次坐火车都得听好几遍呢。这话严重地挫伤了他作为医生的尊严,十分生气地说:我这不是为你好嘛,还有桔子,你这样给她会造成很不好的影响,等她小小年纪就会开始学你的时候你就知道后悔了。我说:学我怎么了学我怎么了,我哪样儿不好了,不好你还跑我这儿干嘛。然后医生就说我钻牛角尖,我说我偏要钻牛角尖,还说是不是钻牛角尖就不好了。他再说我刁蛮不讲理,我又说是不是刁蛮不讲理就不好了。他气得连说三个你你你,我又说你什么你,是不是像我这样的女人就不好了。最后弄得医生实在烦得不行,就大喝一声:走开,我懒得理你。于是喘着粗气昂头走了。

等桔子放学回来一眼瞅到我,惊问:呀,蔫了?

我说:吵架了。

她兴致勃勃地说:终于吵架了,还以为有多恩爱呢。

第二次是我说我打算辞职,我本想安静几个月在家写本小说。医生说我又在发疯了,我说我的这本书如果出版拿的稿酬肯定比两个月的薪水要高。他问我哪家出版社会出,我说不知道啊,小说都还没写呢。于是他就笑着说我是臆想吧,要是水平不够根本出不了怎么办。我说再找工作啊。我说:现在网站都不景气,就我待的这家工资一月比一月少。医生说:起码也是个可靠行业,薪水比我还高呢,别一天到晚想入非非了。我说我打算靠稿费来换租一间贵点好点的房子。他问:那你这几个月靠什么吃饭。我说:这不还有你嘛。他大惊失色地说:你就好好工作吧,反正又不忙,看着还挺清闲的正好可以边写边工作。我说:我需要绝对安静的环境才有灵感。他就讥笑我说:搞得自己跟个作家一样。我说你是不是不想养我们这段时间。他说:我可没说啊。我说那不成了那你紧张什么。他说:我不就担心你的前途嘛,好好一份工作,而且你跳槽也太频繁了。我说:人总要往高处看,我当然是要越跳越好啦。我还说他一点冒险精神都没有。他就说如果没有冒险精神怎么会和我一起。我一听就气了质问他是不是和我在一起那么勉强那么危险。然后我根本没给他解释的机会就摔门走了,因为这次是在他的家里,所以走的时候是我喘着粗气昂着头。

我没有听医生的劝告,一如既往地处理辞职事宜,并且专心致志地开始构思我的小说,我想写一篇有关生活的东西,写桔子,写自己及过去年轻时的各种梦想。这些东西有时能把我想得泪花花的,我还动不动就半夜里举着双手长叹一声:生活啊。

这时如果桔子被吵醒就用被子蒙着脸露出一双无助的大眼睛望着我,一见我扭头看她便马上闭眼装睡。其实她是很支持我写作的,她说稿费出来以后要租一套新房子必须让她能够一个人睡觉。

在我辞职后的一星期,我很高兴地听一个旧同事告诉我过去工作的这家网络公司不堪重负而彻底倒闭了,当即喜不自胜地打电话把这一消息告诉医生,他这才心理平衡下来,并顺势与我恢复了往来。

第三次我们是在一间餐厅里吵的,因为是在公众场合,所以并不算激烈。医生问了下我的写作进度,我说非常顺利。我们又埋头苦吃了几分钟,他才迟迟疑疑地说:知道吧,和你一起总是很大负担的。我说:啊,什么道理?他说:你现在不太和我联系了。我说:我灵感来的时候连桔子都置之度外。他就开始絮絮叨叨说他的家庭很为他苦恼,不可理解为什么他会找一个比他大还有小孩的女人来生活。我说这可是他自己找的,又不是我送上门去的。他说是啊是啊,可没想到会是这样,压力这么大。我说:我给过你压力吗?他说:给的,我一点也不理解你。我说理解做什么,一起生活而已,大家相敬如宾就好。他说:也许你是个成熟的女人什么都可以看得开,我承认我年轻,这点上我可想不通。后来我就说是这一个月来钱给的压力吧。他说随你怎么说吧。我说那么分手好了呀。于是双方拍板同意,付账的时候我提议AA他也没有坚持自己掏钱,然后擦擦嘴,我们就分头回家了。

那个时候桔子正好快要放寒假,她很同情地说:算了,他不陪你,正好我有空了,可以陪你渡过一段空虚的时光。

我怒斥她:滚,滚美国去。

她仍然很体恤地说:唉,看在你这么可怜的份上,暂时就不提此事了。

没有了医生的救济,我和桔子的那段日子过得相当穷困,我原本计划的存款大约可用四个月,我想那时我应该完成了我的长篇巨作,但结果却花了半年的时间才结束,而这其中还经过了一个消耗量极大的春节。

春节的时候我妈打电话来让我回北京,我拒绝了,因为路费的关系。我妈就在那边抽抽噎噎说和我是要老死不相往来了,还说等我到她这么老的时候就知道对女儿是什么心情了。我说我现在都知道了,生个孩子真是命苦啊。

比如说桔子让我给她买新衣服的时候就一点没想到我也衣裳寒碜,她自个儿在街上相中一件毛衣就说只要我给钱可以由她去砍价,省得我麻烦,而且我最近由于写多了些不着边际的东西也变得更加神叨叨了,她怕我给她丢面子。听到这话我很生气,所以任她哭得再惨也没把钱给她,后来她就沉默了,也不理我,成天闷着头写假期作业或者看书。

一直到大年三十我做了很长时间的思想斗争,终于偷偷上街给她挑了件新衣回来,那时街上都没有几家商店开门了,我只好到商场里买,一直走到天河城才找到了合适的,但昂贵。回家路上我想大钱都花了也就无所顾忌,便顺手又买了些高价菜,一瓶红酒和可乐并帮桔子买了若干零食。

后来我把那盒衣裳递给桔子的时候她欣喜若狂,因为在此之前她已决定过一个孤独的大年夜,也就是说仍然不和我说话。她说:哟,哪来的?我说是美国寄来的。她就非要看包裹的封面去研究她老爸的字体。后来拆开盒子一看居然有中国商标就说:你骗我啊。

我说:没骗你,美国多的是made in china hina的东西,你爸思乡嘛。

她问:那他今天会不会打电话回来拜年?

我说:拜什么拜,国际长途很贵的,给你衣服了还那么多要求。

桔子听了就嘟着嘴说:反正横竖都是你说的,你怎么说我怎么信了。

我问她这话如此深奥什么意思。她说没什么,年年都跟你两人过节,无聊啊。

于是大年夜里我喝醉了,桔子吃过饭以后就去看春节晚会,我一个人在客厅凄凄切切地喝红酒,然后边恍惚听着桔子在里面的笑声一边就醉在沙发上。

我记得在我神智还清醒的时候我不停地为自己前段时间的挥霍而后悔着,我仔细打点计算种种不该消费的钱,甚至把记忆追溯到了和医生吃饭那次,我很懊恼提出AA的建议,这样的做法现在想来真是非常冤枉,更何况我们那天吃的是非常虚荣的法国菜。然后我想到走投无路必须向阿翔江湖告急这一层上就不省人事了。第二天上午醒来发现自己仍蜷在沙发上并且浑身酸痛,桔子已不在,留了个条说去和同学逛花市,我还发现她收拾了桌子甚至好心地洗了碗。于是我在新年第一天半喜半忧外加神色憔悴地打开电脑,继续敲我的人生大悲剧。



小说出版后虽然并没有引起什么大反应,却让我有了一笔可以另租房屋的稿费。于是我和桔子搬到了淘金路上。

其实我们租的那间房属于淘金路上的贫民窟,周遭住着些不明身份的人,经常大声地唱着歌然后经过家门前,那些墙的隔音效果非常差,这甚至让我担心半夜里我会听到些什么不该听到的声音,并且这样的纸醉金迷使我没有了像从前那样假装古人附庸风雅的基本条件。但起码它有两个明亮的小房间,重要的是这儿离桔子的学校比较近。桔子坚持买了张单人床,并亲点了一套昂贵的床上六件套,她抱着有企鹅图案的抱枕乐不可支地在床上滚来滚去,结果一不留神就滚到了地上,她抬起头很坚持地看着我说:不痛,真的不痛。

但我怀疑她折了右手手肘,因为她那天吃晚饭花了半个多小时。

夜里我看楼下灯火辉煌的样子忽然有些感伤,我开始想念那幢老楼,因为它是那样安静并且气氛诡异,我想起我面对黑漆漆的四周用阴阳怪气的声调给桔子讲鬼故事的情形,好像它们都不再来了。我想起每天阳光照在那些年久失修的老墙上的样子,我会觉得沧桑。而此时对于我这样的女人来说,显然像现在这样的繁华的地方是强加于我的一种生机。

这种生机似乎本不该有。

我这样的想法在桔子看来简直是不可理喻。她害怕了过去的地方,而她也许适合这样的地方。

桔子经常在路过或者眺望的时候对不远处的“哈根达斯”垂涎三尺,我告诉她以及自己,我的这些稿费其实撑不了多长时间了。于是桔子开始认为我的写作实际上是因小失大,她起初在同学面前拿着我的新书很引以为傲,后来便失去了兴趣,因为她的同学纷纷表示看不懂她的妈妈在写些什么。她没了自豪感,没了吃高价冰淇淋的生活水准,惟一实际的是那间暂时属于她的小房间,于是她疯狂地打理着它们,在墙上、写字桌上、台灯与灯罩上及各种难以置信的地方贴满了莫名其妙的东西。

她又一次地开始向往她的父亲,我相信这大部分源于那种冰淇淋。在她觉得肯德基已索然无味的时候她认为美国的哈根达斯一定非常便宜,甚至穷人都买得起。

在这样的时候那个男人居然又打来电话。

他说:我来广州办点事,顺便也想看看你。

我说:不必顺便了吧,我老了,不好看。

他感叹着说:我也老了。

我本想说我也不想看你,但想起了男人的自尊,这句话便没有脱口而出。但我可以预见他的模样,开始有一些零落的白发,可能不太白,灰着交错在头颅上。他应该还是健硕的,记忆中他那么强壮,否则不会第一次就让我怀上了孩子。而阿翔说他有了落魄的胡子,这是每个离婚男人应该具备的。

那么,他在我脑海中的形象就是这样了。

那天晚上我又冲着阿翔喋喋不休,我说:怎么办,怎么办啊。

阿翔说:见见又不会死人。

我说:很没面子啊,当年我还在他跟前哭着喊着跟怨妇一样呢,现在回想实在丢人。

阿翔说:你以为你现在不像怨妇啊。

这使我气馁,我照照镜子发现自己果然体现出了一把年纪的衰老,于是恶狠狠地说:妈的,都是桔子这丫头拖累的。

阿翔问我是否还不打算让桔子知道真相。我毅然地说:不。

阿翔叹了口气便把电话挂了,弄得我非常难过,我觉得我做错了事,但好像是无法弥补的。

男人来了,我们约在一家小餐馆见面,离我家不远,他的模样和我想像的相差无几。

他说:你也没有什么变化啊。

我觉得这是很俗套的见面陈词,意味着俩人的确没有什么可说的话。所以我低头点菜,边点边应付般地傻笑两声。他问:先生孩子呢?

我说:上班上学。

他说:我看到你的书了。

我对我的书比较有兴致,于是抬起头看他,但仍然不知说什么好,干脆再笑一声。

他说:看到你过得好我就放心了,你的先生应该对你很好吧。

我点着头说:多谢关心,不过这好像不是你的义务啊。

他说:过去真是对不起。

我就笑他:你为什么还和原来一样酸溜溜的。

我说:没有这个必要吧。

于是两厢都尴尬。吃饭的时候桔子打电话来问我跑哪儿去了。我说我正和朋友吃饭呢。她就很凄厉地叫饿。我让自己去冰箱找方便面。她气得骂了两声好狠心的老娘才挂电话。

男人塞着一口菜看着我问:女儿啊?

我说:是。

男人说:让家人都来吃饭吧。

我客气地说:何必呢,我一会儿就回去了。

他点点头,于是我们各怀心事地吃、抹嘴、买单、分别。他握了握我的手,我觉得耳朵都热了。他说:幸福就好。

我说:我一直很幸福。

回家后桔子始终在分析我的表情,我问她吃过没有,她也不理我。她问我去见了谁,我说老朋友。她就意味深长地说:为什么不是新情人啊。

这些话使我怀疑桔子到底窥探出了些什么来,但毫无理由,我问阿翔,阿翔以她全家人的名义发了毒誓说绝没有私自和桔子通过电话。直到有天我无聊地翻着自己的书,我发现也许就是它们吧,过去我一直以为桔子看不懂这些。

桔子在新学期里又打了几次架,这使那位方老师伤透了脑筋,我问她:她没打伤人吧?

方老师说:那倒没有,就是喜欢把人吓哭为止。

我十分生气地问桔子为什么这样,为这事其实我已不下十次地对她进行过教育、警告、威胁、恐吓及破口大骂。桔子总是这样回答我:谁让她们不喜欢我。

这次我突然消了气,我蹲下来面对桔子说:有你妈喜欢你还不够哇。

她做了个很不屑地扬手的姿势说:才不稀罕呢。

说完转身进屋关门。我这时想,给她一个单独的房间真是太不明智了。

隔了几天我在某次端坐阳台晒太阳的时候开始百无聊赖,我甚至不知道躺在藤椅上时自己的手到底是放在膝盖上好还是垂下来好,这些不知所措的念头让我非常失落。于是我又开始盘算着找份工作。桔子暗笑我说:哈,找不到男人了吧。

我说:都被你害成残花败柳了。

我又找到一家我以为还不错的杂志社,我径自去找的老板,他说:我这儿不缺编辑啊。

于是我就把一份简历及我的小说留给了他。过了一天,我就接到他的电话,说:我这儿正好少个编辑室主任。

当天桔子放学后我就烧了几个好菜与她共庆了一番,而且很慷慨地去买了一份三球的哈根达斯给她。我们乐呵呵地大声说:来吧,告别贫穷生活。

我说:我要成为一个有钱人。

桔子说:你要成为一个很有个性的有钱人

---------蝙蝠


[惘然篇]



岸边同伴眼睁睁地看到船从浪尖坠落,旋转了720度,船身直立,被掀了个底朝天,顷刻间两人就被狂啸不已的江水卷走……
   
每逢六月下旬,以及七八两月,长江黄河中上游,尤其在那些两旁峡谷林立的河道上,都会聚集成百上千的漂流好手,到此一展身手。他们简直把河流当成了他们炫技的舞场:带着那些听过他们传说但没亲眼见过的漂亮女人出出进进,在江面上一字排开比赛速度,比赛谁踩水压水的技巧高,最要紧的是,看谁敢于从落差很大的地方下船,穿越峡谷。他们在河边安营扎寨,有的人干脆点燃篝火,跳舞、玩闹、谈情说爱直至凌晨两点多。

江漂有一个十分动听的、跟歌词一般的口号——“投身到母亲怀抱中来吧!”人们往往爱把大江大河比作母亲,水是万物之源,这样的比喻也未尝不可。

来玩漂流的人长得不尽相同,有着各式各样的身世和职业背景,来自全国各地,其中以北方人居多。他们向单位请事假,有人放着好好的生意不做,却置办了一身行头跑到江边来。这酷暑盛夏,江水滔滔,两岸山坡的草木绿到极致,难道还有什么能比江河更有吸引力吗?起初,大家都还有些拘谨,放不开,只跟自己团队的人一块儿活动;等过了几天,情况就不一样了,连女人们都意识到在这毒日头底下,抹防晒霜是不管用的,该死的雀斑照样疯长,这时,大家的心理防线被突破了。不管以前认识不认识的,在河面上再碰见了,统统都互相打招呼,称兄道弟,一块儿结伴漂流。江流中弥漫着一种温馨的共和主义,以及江湖儿女义薄云天的豪气,那是他们在平日里找不到的。

降龙峡位于黄河支流玉兰河的上游,全长20公里,宽不足80米,最窄的地方只有30多米,巨石兀立江中,从入口到出口,天然落差达200多米。在十几年前,这里还是鬼门关,小鬼在此收人命的,如果派个交通警察站在类似“降龙峡”这样的地段值勤,只需来一辆车,拦一辆,还敬个礼,说句“同志,请出示驾照”,最后撕一张罚单。是所谓的天堑。

早期的勇士们乘坐自制密封船,楞往里冲。密封船的气质很像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是天使与魔鬼的混合体。

当然,现在征服降龙峡也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漂流界赫赫有名的拼命三郎郭红军1997年就曾单人独漂,乘坐一艘敞口橡皮筏,叼着他心爱的烟斗,跟巨石、漩涡搏斗,最终平安漂过。虽然他叼着烟斗的形象挺做作,而且也不环保,但郭红军算得上一条硬汉。

说起来,跟本文第一段描写的情景相同,这一年,降龙峡也变成了小舞场,有约莫二十多个漂流精英聚集在此,准备冲击降龙峡,他们的装备比前些年有明显进步,进口仪器也不少了,由于许多有钱人加入到江漂队伍中来,提升了运动的档次。

林芳妮是第一次跟河水真刀实枪地干。降龙峡的河水不那么安静,但比起平时在北京郊区所见到的要清洁得多。她整天把自己埋在温凉的河水里,很快掌握了部分漂流技巧,皮肤晒成了深蜜色。在这个男人成堆的小环境,林芳妮是比较令人瞩目的。带她过来的叫黄永鹤,40多岁,比她至少大15岁,已婚,但家庭成员不详,职业不详,看上去不缺银子。同伴们把他俩按自然属性分归一组,外表看就像一家子,不过,其实两人关系挺清白。

见过黄永鹤一面,就会猜到一些他的背景,此人必定在国外呆过无疑。巧言令色,顾盼自雄,这类形容词在他身上,就像降龙峡一带夜空中的星星,多得数不清。

黄永鹤保持了不错的身材,归国人员一般要比同龄人显年轻,这跟他们勤于健身,热心休闲活动有关。林芳妮内心有几分喜欢和黄永鹤呆在一起,虽然他有老婆,但自己也有稳定男友,并不吃亏呀。他阅历丰富,毕竟在国外生活过,观念国际化,再加上每天就知道无忧无虑地玩耍,而且花样特多,真是不可多得的情人选项。

他告诉她,自己是国内最早玩摇滚的,比老崔要早,简直可以算作鼻祖之一,因为出国,后来就不再搞了。但林芳妮觉得他浑身上下,哪儿也不像摇滚。搞摇滚的,是一帮子生活习惯奇差,因为在中国没什么商业价值而自暴自弃,那点怨气没处撒,只好全部发泄到音乐里去的人。

几天来,连降暴雨,降龙峡水位上涨不少,是漂流的绝好时机。等暴雨初歇,大家就急不可耐地开始各自准备挑战降龙峡了,抢时间渡江。黄永鹤邀林芳妮跟他同船共渡。林芳妮打趣说:“这么危险的峡谷,我最好找个水性好一些的小伙子带着我。”黄永鹤说:“你上哪儿去找比我技术更全面的小伙子呢?我漂过美国尼亚加拉瀑布、亚马逊河、尼罗河,小小一个降龙峡在我眼里又算得了什么!”

他们穿好防水服,带好救生衣,被分在第三小组。下午两点开始下漂,前两组都顺利渡过了降龙峡。临到他们俩,突然出了点岔子。那天天气闷热,两人下水后十余分钟,暴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下起来。黄永鹤站在船头,林芳妮看到浪头高过他头顶,心里有些后悔不该下水。黄永鹤使劲撑住桨,手还一劲儿打滑。

雨幕使河流在视觉上陡然加宽了几十米,稍不小心,就会触礁,而落差高达20多米的大跌水,也不是好玩儿的。岸边的同伴用话筒大声喊叫,让他们赶紧靠岸。林芳妮起先还冲他们摆手,让他们不用担心,可没过多久,觉得船身哪是在前进呀,它像喝醉酒一样被江水冲得东倒西歪,同时船底部还有几股逆流,随时可能把船掀翻。

一个浪头迅猛打来,船桨砍在一块尖利的礁石上,立刻被劈断,湍急的河水跟饿了一样立即吞噬了一半。他手握剩下的,一时间没想好下个动作该做什么。林芳妮膝盖跪下,先稳住身体重心,两手使劲抓住船帮。

黄永鹤喊道:“不要怕,有我呢,靠近点。”船被漩涡牢牢吸住,不自觉地奔向下一个低点。碰到大礁石群,漩涡被迫极快地改变力道,那些难以描绘的物理现象,使得船只瞬间被一股巨大的离心力抛将出去。两人觉得脚底突然腾空,船被举在浪尖上,离河面至少有十几米的距离。黄永鹤对着林芳妮连叫两声:“惨了!惨了!”非常惊慌失措。

岸边同伴眼睁睁地看到船从浪尖坠落,旋转了720度,船身直立,被掀了个底朝天,顷刻间两人就被狂啸不已的江水卷走。



待黄永鹤睁开眼睛,发现雨已经停住了,自己躺河岸边。林芳妮那双眼睛正在离他不足1尺的距离盯着看。看见他醒来,林芳妮明显松了一口气说:“你老人家总算醒了,呼呼大睡了好半天,怎么也叫不醒。”原来刚才他在和降龙峡的风浪搏斗中,又惊又累,体力透支,所以陷入昏睡。黄永鹤回忆不起来他们是怎么脱险的了。凉风静阕无息地吹拂着,天空在静静地发蓝,树林在静静地发绿。

林芳妮兴奋地说:“我刚才到四周看了看,我们在一个小岛上,全都是悬崖峭壁,仅有一个容身的山洞。这儿太荒凉了,会不会有毒蛇呢?还有,同伴能找到我们吗?”她说到毒蛇的时候,好像在说她一个尽出洋相的远房亲戚。

黄永鹤觉得此时身体已经不属于自己了,至少下半身好像栽种到泥土里去了。他心想,还是女人的耐力好啊,林芳妮跟没事儿人一样,可话又说回来,刚才自己掌舵,承受了多大风险,而林芳妮她只是个乘客,两人的疲劳程度当然会有区别。

降龙峡的险峻在于,河流中部一个接一个的漩涡,人根本无法游到对岸。漩涡要将人卷走,还不跟玩儿似的。黄永鹤受伤后,更不想冒这个险了。

他嘴上说:“翻船在漂流中是常事,不要紧,他们很快就能找到咱们的,也许就今晚,也许是明天。天色不早了,先到山洞里歇会儿去。”他换了一种愉快的口气说:“现在就剩下咱们俩了,你不害怕吗?”她扮了个非常可爱的鬼脸:“如果只留一个女人在峡谷中,她害怕的可能是猛虎、毒蛇和山洪爆发。可如果多加一个男人,就会分走她99%的力量去对付他了。臭男人猛于虎也。”

一个人的荒岛是地狱,两个人的荒岛是伊甸园。

黄永鹤有些吃力地跟着林芳妮爬进那个小山洞,他左腿韧带拉伤。那个山洞是个没什么出息的洞,连动物都不愿上这儿来歇歇脚,面积不大,景深大约只有三四米的样子,中央窝着一汪死水。黄永鹤努力做出轻松的样子说:“咱们的爱巢,很不错啊。”林芳妮说:“原始人会不会来过?有没有岩画之类的?”

岩壁上没有什么值得研究的记号,他们还没等对山洞的新鲜劲儿过去,就困得不行,嘴眼都张不开了。于是,黄永鹤守在洞口,林芳妮躺在里面。两人立刻同时失去了知觉。

第二天中午,也许是第三天中午,他们失去了时间概念,好像整整睡了一生一世那么久,黄永鹤和林芳妮这才睡醒。林芳妮睡得小脸放亮,可是黄永鹤脸色发灰。她看见他头发散乱,眼睛不像平时那样深情款款的,挂着一大颗眼屎,胡子也钻出来了。林芳妮不禁嘲笑他狼狈不堪的样子。黄永鹤用围魏救赵的法子替自己解围:“你真漂亮!”林芳妮喜滋滋站起来,到洞口迎着日头眺望群山。群山像一群野象,慢慢悠悠低着头朝着某个方向走。

她欣赏了一阵如象的群山,回头突然叫嚷:“饿死了!饿死我了!有没有吃的?从昨天中午到现在,我什么也没吃。”两人搜遍全身,只找到一样食物,黄永鹤防水服夹层口袋里有半包香烟,湿乎乎的。还找到了把瑞士军刀和打火机。他突然来了情绪,说:“好呀,咱们可以做一对神雕侠侣,不食人间烟火。这半包香烟是上帝赐给我们的。”他们把烟平铺在洞口干燥处,让太阳将它们烤干。可是打火机进了水,打不着。黄永鹤气得把它往石头上摔,最终还是拣起来,装兜里了。因为剩下的宝贝不多,要以防万一。“丫头,你参加过生存训练没?那些看似无用的东西,最后都发挥了巨大作用。”

他们把红色的救生衣和明黄色的防水服一字排开,挂在树梢上,期待同伴能尽早看见。黄永鹤想,老天保佑我们现在落脚的地方离本部不太远。

还是林芳妮使他心情好转。她跑到山顶上采来果子,尝了几个,分给黄永鹤一些。他毕竟参加过生存训练,利用燧石和阳光,点着了一小堆火。男人天性中多多少少都残留着普罗米修斯情结,所以他们擅长盗取火种。

他挑了两根晒干的香烟,递给林芳妮一根。林芳妮蹲在火堆前,把香烟点着了。这在他们几乎成为了仪式,以前的交谈和经历都不算数,从现在开始他们成为真正相依为命的好朋友了。

黄永鹤站着吸烟,而林芳妮坐在他对面的一小块岩石上,她狠命地吸着,动作一点也不优雅。他说:“从现在开始,你我都是有使命的人,那就是我们必须活着回去。这片深山老林,生火是非常危险的,会引起山火,也容易招来野兽。野兽到咱们山洞跟前一看,哟,住了这么位漂亮的小姑娘,它们就该过来凑热闹了。所以这个火堆不能一直点着,你我今天可以再抽一根烟,然后咱们把它灭掉。明天这时候我再把火点着,每人再抽两根香烟。根据我的经验,三天之内,同伴们一定能找到我们,因为我们现在的这个岛应该就在船翻之地100公里以内。这些天,我们只能吃些野果子、草根,要尽量节省体力,白天我一个人沿着岸边走走看,没准能被对岸的人发现。你就留在洞里,别让野兽穿咱们的衣服跑了。”

两人磨蹭了片刻,把第二根烟点上,那相当于他们今天的晚餐。他们慢慢吸着,似乎从烟里能吸出红烧牛肉、白米饭的味儿来,快到烟屁了,还心有不甘地夹在食指和中指间。黄永鹤说:“你知道我刚才突然想起什么了吗?我想起我第一天到国外的情景。”

林芳妮一巴掌拍在大腿上,留下了一具完整的蚊尸。“山蚊子,还咬人呢。”她恐怖地喊道。

“来吧,我们在外头多呆一会儿,再吹会儿过山风吧。你看夕阳多美!你看那云彩,像不像一只美丽的狐狸?准保还是只雌狐!不用担心蚊子,晚上我们进洞去睡,里面有蝙蝠,蝙蝠专吃蚊子。”

看夕阳付出的代价就是,两人身上各被咬了十余个大包。



黄永鹤自认为是怪胎。共和国那点好事儿坏事儿全让他赶上了。文革,上山下乡改造,后来又是洋插队,他认为自己属于“红旗下的蛋”,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同样也发生在整整一代人身上。他说不好,自己到底算是特立独行,还是随波逐流。

八十年代中期,人生观完全被肢解的他又跑到美国南部一个中等城市继续“折磨”自己。在有些人的观念中,生命就是用来饱受折磨的。

那时中国还挺闭塞,人们无从了解外国的情况。黄永鹤第一眼看到美国,风景跟画片儿上的一模一样,洋人全都像白化病患者。他哆哆嗦嗦点燃了根香烟,拎着行李,对照地图,往目的地走。行李少得可怜,那时家里很穷,把全部家当都背上,也不过一头老母猪的分量罢了。当知青的时候,他那点音乐天赋全都用在养猪上了,每天数次唱歌给猪听。它们竖起因为饥饿而显得瘦削的耳朵,似听非听地直哼哼。

早期的中国摇滚乐老远就能闻到一股猪圈味儿。苦大仇深,爱乱哼哼,这种不良习气直到今天仍没有肃清,也难怪,按血统来捋,中国人三代以上皆是农民,两代以上都当过猪倌。

那个中等城市行人稀少,黄永鹤一根接一根吸烟。还是从国内带来的没过滤嘴的香烟。

“后来你迷路了?”

“我吸了得有四五根香烟,回头一看,后面跟了个老太太,大约六七十岁了,我烟头扔地上一个,她就捡起来一个。她看见我不住吸烟,一路不放心,就跟在后面了。”

“那她为什么不跟你说一声,不许扔烟头?”

“不知道。我想这就是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巨大差异吧。那老太太八成是个虔诚的基督徒。”

林芳妮说:“你尽给中国人丢脸。”有如象群般的山峦环绕着他俩,他们就像两个在动物园失踪的孩子,坐草地上兀自玩耍。象群故意把步履放得很轻,怕打扰他俩。

她问:“听说外国人特冷漠?”

“不对。我认识美国南部一个望族,家里出了议员、法官和大律师许多达官贵人,他们的祖屋就像《乱世佳人》里郝思嘉生活的庄园一样高大壮丽,而且还有成片的橡胶园。”他想起最初见到橡胶园时的情景。

“陶乐庄园。我看过那部电影。”林芳妮说。

“你知道,他们是大家族,有很多习俗,野餐会、狩猎,当然还有各种舞会,跳着欢快的传统舞蹈,男人女人行礼致意。我参加过一次舞会,每个人要挑选最别出心裁的舞伴,然后从中选出最佳的一对儿。那天真是乱套了,漂亮的小姐跟老头儿跳,聪明儒雅的小伙子尽邀请傻姑娘跳,我大受欢迎,因为我有一张独特的东方面孔嘛。那天选出的最别出心裁奖,是一个老头跟自己的影子跳了一支舞!《田纳西圆舞曲》!”

他不觉用英文唱道:

“我和我所爱的,随着田纳西圆舞曲翩翩起舞,

这时我正好看见一位老朋友,

我把我的爱人介绍给她,于是他俩跳了起来。

噢,我的朋友偷走了我的爱人……”

他猛然向林芳妮伸出手臂,跟个乞丐似的。“我忘不了那夜,我忘不了那支曲子。”他唱道。

林芳妮听入了迷。黄永鹤说:“来吧,也说说你。你愿意做我的舞会皇后吗?”

林芳妮说:“我更愿意与你的影子共舞。”

“残忍,是女人的代名词。”

“不残忍点,你们不会长记性的。”林芳妮微笑着说,那种微笑毋宁说是一种攻势,她站起身,几只停靠在她身上的蚊子于是也不得已“嗡嗡”飞走。他们被蚊子咬不过了,躲进山洞里。月光在洞口辗转,不肯离开,洞中的亮度使他们能将就看见对方的轮廓,这样,彼此心里都产生了踏实感。几只蝙蝠扇动翅膀,在他们头顶上飞舞。

他们把各自的救生衣堆成一个枕头,防水服则垫身子底下。黄永鹤左腿隐隐作痛,他真想爬起来抽上一支烟。

“我如果经不住你的诱惑,怎么办?咱们孤男寡女,算谁的责任?”

“别想美事。你白天得狩猎捕鱼给我吃,晚上才能和你的老婆、孩子在梦中相会。如果睡不着,就出去数天上星星。”

“我给你唱支摇篮曲吧。”

林芳妮在黑暗中白了他一眼,想说的话没好意思说出口。她想说:“下贱。”



他们失踪后,同伴们急得不得了。船找到了,被礁石划成大疤脸。两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大家连天在岸边呼唤:“黄永鹤!林芳妮!你们在哪儿?听到没有?回答我们!”山谷传来一阵阵有些失真的回声:“你们在——听到没——回答——”这种对答如果用录音机录下来,倒也相映成趣得很。

组织者脑门都急出汗来了,他们更是哭丧着脸,跟江边的其他漂流队伍,以及附近村寨一一打招呼,让他们密切注视异常现象。于是,方圆二百里的人都知道,丢了一对男女。

林芳妮醒来,看见黄永鹤在洞口晨练,他的救生衣、防水服都挂了起来。年纪一大,睡觉不塌实。他的腿伤使他动作有些滑稽,做完一套运动,黄永鹤慢慢揉搓他的左腿,揉了好一会儿。林芳妮想到新的一天又开始了,今天会不会获救?她起身把自己的救生衣、防水服也挂树梢上。那是救命的信号。以往那些正常的早晨都是怎么开始的?

黄永鹤说:“早上好,亲爱的女士。睡得好吗?”

“好。”她不习惯早晨说太多话,而且她有点“清晨忧郁症”,对新的一天信心不足。她维持着平日的规矩,用清澈的河水洗脸、漱口。山林里空气潮湿,即使脸上不抹任何乳液,也不觉得皮肤紧绷。不过,她还是尽量躲到阴凉处,免得晒出太多雀斑。林芳妮听说,女人到了27岁,皮肤就进入不可救药的阶段,要加倍保护才是。平时她抹很多防晒霜,可惜上船的时候,没料到会出事,否则怎么也该带够防晒霜啊。

她心地善良,也很有福根。好像在她周围,有一层无形的柔顺剂,猛兽也会藏起利爪,露出温顺的一面。倘若她走在大街上,连警察都会冲她微笑。就是那样的一种人。因此也养成了她听天由命的个性。

黄永鹤建议:“我们得抓紧机会参观漂亮的山,不然,他们很快就要发现咱们了。”林芳妮感激他所表现出来的淡定姿态。她觉得这世界上只要男人不害怕,女人从来就不知道危险是什么。

他的腿有些瘸,不过,还可以四处走走。山林静得让人灵魂出窍,花朵不知去向,鸟儿往往突如其来鸣叫几声,然后就好像忘了似的,长久静默。没有人到这儿来,除非本地村民寻找猎物或珍贵的药材。原始森林那种苍郁的美,使他们早忘了自己姓什么了。

两人采摘了不少果实,用一件防水服兜着。体内疲惫的感觉比昨天要强烈,连着两天没有摄入盐份了。他们吃了些野果子,两人靠得很近坐着。林芳妮说:“我帮你揉揉左腿吧。呆会儿咱们再去找点食物,最好能逮条鱼来吃。我想吃鱼都想疯了。你知道我昨天晚上梦见什么了吗?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猫!”

他望着她袒护地一笑。“你把我当成耗子吃了得了,只要能给你解馋,我甘愿为你献身。”他拿那条伤腿没有办法,今天好像疼痛加剧了。林芳妮给他按摩,嘴里哼起了流行歌曲。他想,女人永远不能专心干好一件事,她们总爱分心。

他用瑞士军刀砍断了几条树枝,还有藤条,左缠右绕,做成了一个非常写意的鱼杆。他说:“我在国外,跟什么样的人都打过交道,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林芳妮看着那个破鱼杆,问:“拿什么做鱼饵呢?”

“最理想的当然是蚯蚓。虫子,鸟粪也行。”

两人在河边垂钓,林芳妮怕晒,头上顶了一件衣服。黄永鹤说:“如果不是我那条该死的腿受伤,鱼儿早就遭大殃了。我潜水技术特高,到河水里去摸鱼,那是本人最擅长的本领之一。”

林芳妮自打听到他在江心那两声“惨了,惨了”之后,对他的话就始终将信将疑。风景自不必言,好得没法形容,两条极其倒霉的小鱼儿因为捕食虫子而上钩,它们以个人的蠢行而玷污了鱼类的集体智慧。因为那根“鱼杆”实在不值得为它上一回钩!林芳妮舔舔嘴巴,她饥饿的模样真性感。

他们拎着战利品,慢腾腾走回去。黄永鹤明显觉得体力不够,点个火都出了不少虚汗,把胳膊搭在她身上。他托词说是因为腿伤。吃完烤鱼,他们又瓜分掉四根香烟。

林芳妮陶醉地说:“我从没吸过如此香甜的烟。”

“生活真奇妙,是不是?”黄永鹤问道。

“会有人来救咱们吗?”

“我感觉,只要把这半包烟抽完,救星马上就要到了。”

林芳妮说:“那咱们趁现在赶紧把烟都抽完吧。”

“咱还是给明天留顿午饭吧。你这丫头,肯定是从小被惯坏了。”黄永鹤踩灭了火堆,他心里没底,明天自己是否有体力再把火点着?

    趁着日头未落山,两人在近岸处的河里游了一会儿泳,洗个澡,林芳妮说:“你不许偷看!”把贴身衣服脱下来,挂树梢上。黄永鹤笑着说:“男左女右,楚河汉界。”他把自己的衣服挂在林芳妮衣服的左边。林芳妮从水中探出脑袋,她像山中精灵一样。男人就像是一口仙气,一吹,女人就活了。     



晚上,两个人的山洞。

黄永鹤觉得游泳没使他恢复体力,反而把他所剩无几的那点能量给耗尽了。林芳妮问道:“他们会怎么想咱俩?”她翻了个身,显然是将头枕在自己的手臂上。

黄永鹤说:“往歪了想呗。爱玩极限运动的人,都有光棍心理。甭管结没结婚。没处撒野,就跑到这里来撒野了。所以他们眼里的女人,还不都是——”他说出一个猥亵的词语。说完,他突然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贪玩了。因为他喜欢光棍汉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还有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力消费在女人身上,年轻啊。

家庭是什么,就是每天早晨抬头看见满满一阳台的内衣内裤?现在又多了女儿的内衣内裤。女儿几乎跟妻子一边儿高了,她的内衣内裤上画满了卡通,妻子的内衣带有钢托,内裤能收腹提臀。

晨练的时候,他看到挨家挨户阳台上都挂满了内衣内裤。真是让人倒胃口的一幕。

林芳妮感觉不到自己身处绝境。况且每天还有几根香烟抽着,有一个男人须臾不离左右。她第一次见到黄永鹤,觉得这人身体状况似乎比实际年龄要小7、8岁,容貌也足以让90%的女性为之倾倒。他站在中国人堆里显得鹤立鸡群,不过,也不是像老外和中国人在一起时反差那么大,血统决定了他的“局限性”。

林芳妮说:“夜太长,咱们来讲故事吧。小时候,我家住的是带阁楼的那种房子,一排平房大约住五六家,上面的阁楼都有小门通着,可以很轻易地从自家进到别人家去。里面放些破烂,旧书,破坛子什么的。家家户户都一样,因为那时大家都穷,不怕被偷。耗子多极了,我们常常抱着猫上阁楼去逮耗子。”

“我们家那只猫,可称作猫中之王,非常勇猛。它看见老鼠,就会不觉站起来,真的是站起来,后脚着地,前爪上举,像个魁梧的大将军。它体格巨大,在那个饥荒年代真是少见,以前我们把从牙缝中省下的一点食物喂它,现在不用了,它每天要逮好多只老鼠。如果老鼠是可食用的,它满可以每天管我们全家一顿饭呢。”

黄永鹤觉得她的故事挺幼稚,像童话。蝙蝠在洞里扑棱了两下,据说它们是靠红外光波辨别方位,此时,它们正停在岩壁的某个角落,瞪着红眼球听林芳妮讲故事呢。

“有一天,一个邻居上吊了,跑到阁楼去上吊,就是想痛痛快快死掉,去阁楼的人毕竟少。好像是生活作风问题。大人们说,那么窝囊的一个人,也有女人跟他乱搞,真想不到。我们南方人是很迷信的,大人们觉得如果由着死鬼在阁楼作乱,会搅得四邻不安。他们决定把阁楼上的小门用砖头堵住,从此我们再也不能抱着猫上去乱窜了。正好时局变化,大人们不再进行政治争斗,他们开始全心全意搞四化。”

林芳妮停顿了一会。黄永鹤觉得寒气没来由地往左腿上走。

“我后来抱着那只猫又上阁楼去过一次,想找些旧书看。因为长久没人上来,爸妈堆在那里的破烂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空气凝固了,好像一座顶在我们头上的古墓。我们每天就在坟墓下面吃饭学习睡觉。猫无聊地叫了几声,这个地方连老鼠都嫌弃。我听到有人叫我:‘小林,小林——’,听上去很耳熟,我哎了一声。随后,又听到敲打墙壁的声音:‘小林,开开门,不要把我一个人关在这里——’”林芳妮敲了两下山洞的岩壁,突然恶作剧地抓住黄永鹤的一只脚,厉声说道:“你放我出去!”

几只蝙蝠被突如其来的高分贝振得耳膜嗡嗡作响,它们呲着小尖牙,飞翔的时候,也叫唤个不停。

黄永鹤没听过这一类型的鬼故事,当年这种故事流行时,他正在美国。黄永鹤吓得笑了起来。他喘着气说:“死丫头!”

林芳妮说:“这个洞里蝙蝠真不少。我不喜欢这种动物,长得太难看了。居然还有人会喜欢蝙蝠侠,美国就是个以丑为美、指鹿为马的国家。”

“想不到你还懂得欣赏美。”黄永鹤挖苦道。

林芳妮问他:“你在美国印象最深刻的事情是什么?ONLY ONE。”

“喏,想听的话,就把脑袋乖乖靠到我的肩膀上来。”她激起了他糅合了父爱的情欲。

她想了想,把头靠过去。没什么了不起,都一块儿裸泳了。

“大约在我39岁那年,跟妻子的感情比较冷淡,卖命多年的公司也行将倒闭。我决心从纽约搬到加州,妻子不愿意去,说事业在纽约,暂时分开一段时间,对双方都会有好处,于是我们的关系从此变成了不稳定的夫妻关系,时而相聚,时而分开。孩子则让她自己选择跟谁过,她上中学了,有独立的意志。”

“工作并不好找,后来我在加州找到了一份工作,是给一家大型超市当收银员,这个工作几乎不需要任何学识、经验,换句话说,只要识数,懂得加号减号,小学生都能胜任。每时每刻,顾客挑选完货物,就从收银台经过,然后我们打出汇总的货价单,顾客交完钱,就算交易完成。”

林芳妮点头说:“跟国内一样,雇的都是外地人。”

“可是这份工我没干长。商场接到顾客投诉,于是就把我解雇了。他们认为我故意怠工,干活太慢,高峰时间尤其如此,导致顾客排长队等候。事实确实如此,但决不是因为我想怠工。”他把腿伸直了。

“我平常总是自己开车,作饭,早晨做五公里跑,从未意识到身体会有什么问题,但让我像一架超速运转的收银机器那样,就感觉到吃力了,这可能与遗传基因有关。我周围的同事们可以每秒敲击键盘3到4次;3秒钟之内将货物拿起,扫条形码,然后放下;或者5秒钟之内必须从8个装着纸币、硬币的小格中将找头准确理清——我年轻的时候,干这些活可能不在话下,可是现在我却倍感力不从心,动作和反应都跟不上,我的手衰老得真他妈快。在众目睽睽之下,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技术废掉了的鼓手,小槌越敲越慢,越敲越慢,对听众来讲,是一种折磨。我的手,一秒钟顶多能敲击键盘一下,有时还犹犹豫豫的;我到处找条形码的位置,它实际上就在我手掌下方;我把硬币掉地上,这样就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把它们捡起来。想想真该死!”

“等着交款排队的顾客越多,我的手就相应地越慢,它在本能地保护自己,不想太受累。我感到像一种死亡表演,所有的人都停下来看我表演……我开始怀疑人生:我来国外干什么?我学到了什么?我为什么在这儿做着这么该死的表演?”

林芳妮说:“别讲了,我害怕。想想现在,你回国了,不用受洋气了,不是挺好吗。”她建议到洞口去呆一会儿,换换心情。洞里太郁闷了。

月亮被什么利器从正中切开,只剩下一半孤零零挂在天空,而另一半显然是丢了。两颗顽皮的星子好像商量好了一样,结伴滑过天际。黄永鹤抬起头,看到两颗明亮的星子擦过头顶,向西天方向飞去,并且很快就暗淡了。他的心情也调整过来,毕竟常年在国外呆着,是啊,在人家的土地上。“你看今晚半个月亮,半遮半掩,真是撩人啊。此刻,我惟一想做的就是抚摩你。”他伸过手去搂她肩膀。林芳妮轻微地耸动了几下肩膀,后来一想算了,不再拒绝他的要求。他的手慢慢地从她头顶,滑落到身体,两人之间除了他那两只手,其他部位都静止不动,这样,无形中就放大了手的动作。

那两只摸过无数美元的手,现在可以慢条斯理地做着动作,不必着急。一个悲惨的故事有时能换来眼泪,有时能挣得一顿饱餐。



早晨醒来,黄永鹤说:“我在想昨晚。”这个躺在怀里的女人还穿着卡通内裤,他不由得想起了女儿。黄永鹤觉得腿伤疼得不可忍受。他呻吟了几声。

林芳妮残酷地把那层窗户纸给捅破了:“只怕咱俩都已经没力气了,连着三天没吃饭。”她早晨起来,换上了一付忧郁而冷漠的表情,跟昨晚乖巧暖和的女儿态判若两人。

饥饿使清晨显得那样无力,山洞旁的一根枝条像箭头一样,指向对岸,一只小鸟飞来,在枝条上停留片刻,然后拍拍翅膀飞走了。黄永鹤说:“鸟儿一准是来给咱们报喜的,如果能在附近抓些鸟儿来,在它们的腿部绑上求救信号,对岸看见,就能找到我们了。”

“不知道那群笨蛋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咱们?”林芳妮有气无力地说。他们吃了些剩下的野果,一人嘴里嚼了一根烟。天色阴沉,好像要下雨。

林芳妮抬头说:“奇怪,那些蝙蝠躲到哪儿去了?”每天夜晚跟他们作伴的那几只蝙蝠,像隐形人似的,从空气中消失了。



黄永鹤回到国内,他打算不再离开。他把从美国带回来的钱存在银行,再稍作夸大,闪烁其词,给人感觉就比原本可能的要富裕好几倍了。女儿所在的美国中学一放假,全家人就到北京团聚。这种生活就像一根绷得太紧的橡皮筋,突然放松了,他找回了光棍时的乐趣。

那年冬天非常冷,他、妻子和女儿打算到他父母家去过除夕。街上到处响着庸俗的迎新歌曲,北京这个城市变得日益崭新,而且传统正以令人悲哀的速度流失。路边报摊上卖着晚报,上面登了刘晓庆的照片,几十年了,依然是兴兴头头的样子。他们来了兴致,猜起刘晓庆的年龄,黄永鹤说:“她起码和我应该同岁,我上大学时,她可热闹了,还在报纸上写连载。”女儿问:“是昨天在电视里看到的那个阿姨吗?大奔儿头?她多年轻啊!看上去不超过35岁!”妻子说:“可能是40岁。”她被美国水土养育成了体型宽大的人,穿着也显得比周围的人土气,看上去,好像是刘晓庆的大姐。

爸爸妈妈老得相当可以了,爸爸换了一口整齐的假牙,所以话非常少。女儿根本就是小老美的做派,自我中心,她得到了一份数量少得可怜的压岁钱。不过,对她来讲,什么都挺新鲜,再说,美国人送礼,才更加抠门呢。

然后就是吃饺子,爸爸吃得非常带劲儿,那响声始终在干扰黄永鹤的食欲。



“他们再不来,我就要哭了。”林芳妮说。说完,她真哭起来了。雨下得不大,他们把防水服挂在山洞外,用藤条固定住,怕风把衣服给刮跑了。

她看到黄永鹤的左腿已经变成酱油色,这令她产生一系列的联想:河里的漩涡有多大,能不能侥幸游过去?为什么前两天在这儿傻等,白白延误逃生机会?如果他死了,她怎么办?这些天来,他给她带来的新鲜和刺激,变得毫无根据了。

雨水沿着洞檐,排列成行,洞口地面出现几排犬牙交错的小洞,长期以来,水滴石穿。他们从未注意到那排小牙儿。这是关键时刻,你是男人,你必须挺住。黄永鹤告诫自己。

伤痛使他意识不那么清醒了,模模糊糊中他好像正和一帮朋友喝酒、聊天。现在,被抽象出来的记忆,像鞭子一样抽打着他的神经和腿部:他觉得朋友们并不真心接受他,也许大家在想:他还是中国人吗?为什么他说出话来总是那种操行?

“Oh, you chinese。”他喊道。林芳妮想听清楚他在说什么。她湿漉漉的眼睛让他清醒过来。他说:“给我一个吻吧,帮助我振作起来。”这个吻没有实际内容,但确实起作用了。

林芳妮像对待一只大型猫科动物那样当心,把黄永鹤的头放在她大腿上,给他喂了一点雨水。她用湿手捋顺了他的乱发。这个男人像一条好看的癞皮狗。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不知谁给定了个规矩,要求用粗俗的语言来表扬别人,用“狗德行”代表“忠诚”,用“土阔”代表“有钱”,他们夸赞她:“这臭丫头片子长得不赖!赶明儿找一个土阔土阔的男人,对你跟走狗似的。”

她拿不准是不是爱上他了,不过,她赶巧在他陷入中年危机的时候,给了他一丝慰籍。

他说:“我突然不想回到对岸了,也许此地就是我的归宿。我真累极了。”他表情非常严重,把她吓了一跳。他奋力抬起身子,这费了他好大的劲儿,然后用手顺着她的身体,那只数钞票奇慢的手,遭到美国人民嫌弃的手,像藤缠树那样,绕到她腰间。

他说:“当夜色再次来临,蝙蝠又会在洞中飞舞。”

“上帝创造万物的时候,动物们碰上一个小小的问题。上帝问,你们是想成为鸟,还是成为兽?结果所有鸟兽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其中只有一种动物,它既想成为鸟又想成为兽,最后它变成了蝙蝠——既不是鸟,也不是兽。它感到自卑,于是躲进山洞里,永远在黑暗中飞舞。”

林芳妮抬起头,雨后阳光照进山洞。

他闭上双目,这是中年人最常见的小动作之一,蝙蝠的传说使他脸部看上去很有深度。“你觉得自己像个蝙蝠?”林芳妮问。

他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问道:“你知道出国意味着什么?”林芳妮摇摇头。

“否定。自我否定。”他停顿了片刻,说:“回国意味着否定之否定。”

他闭紧了嘴巴,不再说话。林芳妮内心空空落落的同时,对他产生一种奇异的情愫。黄永鹤耳边出现了父亲吃饭、喝汤的声音,一付新假牙上下磨动的声音,他花了若干年才实现闭着嘴巴吃饭,一点响声也不发出,在异国他乡,他把能改的坏习惯全改了。

父亲劝他喝酒:“这么多年,咱们爷儿俩都没好好喝杯酒,儿子好像是给别人生养的。”老父亲“吱儿”一声喝了口酒,又夹了一筷子下酒菜。黄永鹤听到那口菜在父亲嘴里由块状到全部切碎的声音,他没有漏掉任何一个细节。

很快地,他枕着林芳妮的大腿陷入昏迷。

这天傍晚,四处寻找他们的同伴们终于看到了防水服。

-------姐姐的男友  


[言情篇]

日子像细砂一样从指缝中滑过,偶尔睡不着了,林霜会喝一杯Brion,顺便问自己,是不是因为庄伟不像以前遇到的那些很快就爱上她的男人,所以她才会在意他?难道真是应了莫文蔚唱的,“越不想怎样就越会怎样”?



林霜第一次见到庄伟是在她26岁生日那天。

同事们为林霜庆祝生日,带了庄伟来。

庄伟很瘦,像电视节目主持人何炅的成熟版。

有人陪伴的生日总会让人感到温暖,但令林霜怀疑的是,这种可疑的温暖是不是因为一个人久了的孤独和寂寞?

不管什么原因,整个晚上林霜都在喝酒,与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干杯。

后来林霜从卫生间出来在门口遇见了庄伟,他说Rose让他过来看看有没有事,她已经在厕所里呆了很长时间。

林霜有些喝高了,食指差点戳到庄伟鼻子上,嚷嚷道,怎么没收到你送的生日礼物?

庄伟没有准备地被吓了一跳,忙把头一偏,问,你想要什么?

林霜说,送我一瓶红酒好了,要1982年的,因为那年的酒特别贵。

庄伟说,你应该少喝些酒。

林霜说,你该去关心Rose。

Rose是林霜旁边办公桌的同事,庄伟出现时的身份是她的男朋友。

说完林霜冲他做个鬼脸,摇摇晃晃地离开了。



第二天林霜请了病假。她突然感到自己老了,以前宿醉之后仍然可以精神抖擞地上班,但现在已经在床上躺了一整天了,头竟然还有点晕乎。

第三天上班的时候,Rose神秘兮兮地递给林霜一个盒子,说是昨天替她签收的本城快件。

老情人送的生日礼物?Rose问。

是啊是啊,老情人,关你什么事,干你的活去吧。林霜笑骂着打开盒子。

盒子里是一瓶Ch. Haut Brion 1982 Graves(Rouge)。

林霜没料到庄伟居然当真了,她以为会有电话号码之类的信息写在瓶身或盒子内,可她什么也没有找到。

网上资料显示,那瓶红酒市价约350美金。

男人!她耸耸肩膀,他妈的有钱男人!



林霜很怕朋友的男友对她有意思,但她总遇到这种倒霉事。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Rose也挺倒霉的。

庄伟应该是Rose刚认识没多久的,Rose的前男友就是因为在公司的联谊会上与林霜跳了一支舞后对她念念不忘,借一切机会到办公室找Rose。一个人掩饰自己的行为很容易,但想掩饰眼神这类的细节是绝无可能的。

于是林霜识破了他的眼神并装作看不懂的样子,时间一长,办公室的同事也都慢慢看懂了,最后Rose终于也懂了,但分手的导火线是他睡晕了头,迷迷瞪瞪地对着电话那端的Rose叫出了林霜的名字。

Rose当时就想,林霜这女人!并决定以后找的男友都得带到林霜面前晃悠一趟,看过不过得了林霜这关,否则这世上多的是王霜张霜李霜。

Rose是信任林霜的,她知道林霜绝不会因为一个男人而背叛她,因为她们的关系不仅仅是同事——没有一个人知道,她们俩是亲姐妹。

就算说出来也没人相信Rose是林霜的姐姐,Rose那张娃娃脸太容易给人造成错觉,实际年龄和“看起来”起码相差5岁以上。

林霜在公司比Rose的官大,权力也大,说话很管用,私底下却是Rose让着林霜多些,毕竟这姐妹关系还是铁样的事实。林霜常跟Rose嚷自己没文化,其实只不过比Rose少读3年研究生,刚刚好把两人差的年龄给补上了。所以毕业后两姐妹同时被聘入这间美国人开的广告公司。

林霜的学历“低”,但人长得漂亮、脑子活,所以刚进公司的时候还是业务员,几年下来已经升了无数次工资和职位,现在已经做到业务经理。Rose则一进公司就是行政部经理,现在还是老样子没变。

林霜却无比羡慕Rose,因为Rose能在平静如水的工作之余不停地更换男友,而自己每天都像交际花一样不停在外面除了应酬还是应酬。

商场如战场,丝毫不敢松懈,哪有闲情去谈恋爱?累得半死回到家里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洗洗睡了。——男人?梦里相见吧。

看着Rose走马灯似地换着一个又一个男友,成天莺歌燕舞,心情佳皮肤靓,再照照镜子看自己眼角的浅浅皱纹,自此不敢大笑,只怪老天不公,让妹妹越来越老,姐姐反而越年轻。生日那天便是带着这种情绪喝多了,酒醒后收到那瓶Brion。

肯定是不理的,但这个庄伟看上去好像还不错。



收到酒后的一个礼拜内林霜是提心吊胆的,怕庄伟找上门来,回绝是小事,舍不得把酒还给人家才是真的。

毫无动静的一个礼拜后,林霜开始琢磨这整件事。

真是一点动静没有!——那庄伟如果不是想泡她,干嘛白扔三百五十美金?钱多到那种地步了?慢!——难道是他没有她的电话?——不可能啊!他知道Rose的电话,也知道她们是一个办公室的——那分明就是不想联系她!——可姑娘我是公认的貌美如花精明能干,这庄伟的眼睛是瞎的?

一念至此,林霜赶紧打住——自己这在干嘛?喜欢上姐姐的男友?继而演变成跟姐姐抢男友?呸呸呸!去你妈的,这怎么可能!一瓶酒怎么可能轻易破坏得了二十几年的姐妹情?我堂堂广告公司业务经理,一月工资不算佣金都能买几瓶1982年的红酒了!……但庄伟,长得的确不赖啊。

第二天林霜戴着一对熊猫眼上了班,有点心慌慌的,经过一夜长考,她发现自己竟然真对姐姐的男友动了心。“只见过一面以及会玩些小伎俩的男人”是林霜对庄伟的评语,但不可否认的是,她很吃这种“小伎俩”的套路。

自从生日过后林霜再也没有见过庄伟,但Rose却不常呆在家里,偶尔跟她打个照面也是神采飞扬的。这天下班的时候林霜装作不经意地问Rose晚上回不回家吃饭,Rose冲她挤挤眼睛,面露幸福的微笑说,不回去吃了。

跟庄伟约好了?

Rose点点头,笑得更灿烂了。

那种男人,还是小心为妙。

怎么了?

是啊,长得不错,又有几张票子,你不小心盯着!

有什么好盯的?跑了再换一个呗。喂,你的个人问题……

林霜一听头就大了,哼哈两声后扔下Rose回了座位。



吃完晚饭林霜本想帮老妈把碗洗了,但实在是受不了老妈关于“个人问题”的唠叨,赌气地说了句“我个人没问题”后,气哼哼地坐在沙发上把遥控器按得像在发手机短信。

电影台正在播《重庆森林》,虽然看过,但总比《新闻联播》有趣。

金城武正在说:“我们分手的那天是愚人节,所以我一直当她是开玩笑,我愿意让她这个玩笑维持一个月。”

林霜突然感到胸口很闷,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使劲地呼出来——她的生日刚好就是4月1日愚人节。

于是她一厢情愿地默许了庄伟的“玩笑”维持一个月。



日子像细砂一样从指缝中滑过,偶尔睡不着了,林霜会喝一杯Brion,顺便问自己,是不是因为庄伟不像以前遇到的那些很快就爱上她的男人,所以她才会在意他?难道真是应了莫文蔚唱的,“越不想怎样就越会怎样”?

林霜是很明白自己的,知道自己的感情就像能量有限的电池,电池最大的特点是短时间内胡用猛用,这电量很快就耗完了,如果悠着点儿,也许还能多用些时候。所以她不会在短时间内跟有好感的男人走得太近,她喜欢思念一个人的感觉,这显得有点自虐。

但热情一旦燃尽留下的不过是灰烬,燃烧时的美丽再也不会重现,还不如燃烧一段后熄灭,在记忆淡忘之前重新点燃,她觉得这样比较合理。

但没多久,她发现庄伟于她已像旧年看过的好片子,情节是刻骨铭心的,主人公的相貌却日渐不清晰。

眼看着离五一只有3天了,就在林霜已经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她撞上了庄伟。

真是用“撞”的,本来她约了客户吃饭,刚准备出门,手下一个业务员过来询问方案的细节,她解释完后一看表,离约定时间只有10分钟了!

迟到可不是广告精英林霜的品质,于是她以最快的速度冲下电梯,冲出大厦大门——就在冲下大厦门口最后几级阶梯的时候,她撞上了庄伟,以后来庄伟的话说来便是“恶狠狠地向我扑来”,然后被摔了个四脚朝天,把脚脖子给扭了。

林霜本来已经记不太清楚庄伟的模样了,在庄伟十分肯定地叫了声“林霜”后她认出了他。

当庄伟背着她往大厦急救中心奔跑的时候,她发现她手里捏着庄伟的包和一束红玫瑰。

——他一定是来接Rose的。

林霜把头埋在庄伟的耳朵后面,看着他深蓝色的西服想起这一个月来对他的思念,只能忍住眼泪深深呼吸着庄伟的气息,她知道,他们再也不会有这种“亲密接触”的机会了。

还有3天,你的玩笑的有限期还有3天。她在心里说着,却不知对谁说的。



当然,接下来事情的发展是出乎林霜意料之外的,Rose赶到后对庄伟说的话,让林霜彻底地蒙了。

当庄伟很急地问医务人员需不需要送医院已近罗嗦的地步时,林霜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毕竟自己是他女友的妹妹,撞得太厉害不好交差,但当Rose在两分钟后赶到后对庄伟说的话却把她给说蒙了。

Rose 以调侃的语气对庄伟说:“心痛了吧,摔在她身上,痛在你心里啊,哈哈!”

终于,“当事人”林霜总算是了解了事情的真相。

说来话长。庄伟是Rose男友的好朋友,圈内著名的钻石王老五。在Rose的一见之下,恨不得立即要庄伟叫她“姐姐”。林霜生日那天庄伟就是被Rose带去“相亲”的,只是这相亲的形式有些另类,当事人林霜并不知道内情。

Rose太了解她这个妹妹了,工作狂不说,还是情感受虐狂,非得把自己搞得楚楚动人倍儿可怜才过瘾。

于是Rose在庄钻石头如捣蒜地表示过之后,亲自导演了这场戏,然后满心欢喜地眼看着林霜一日比一日憔悴。

其实这近一个月庄伟的日子也不太好过,女人于他从来都是排队等候的,哪有连面都见不到的?这思念一堆积,慢慢就成山了,本来是看林霜长得漂亮人又能干所以同意交往的,后来却感觉自己真的喜欢上她了,今天是实在忍不住了,准备来对林霜倾吐内心澎湃的情感的,花也是准备送给林霜的。

林霜被这突然如其来的消息搞得晕头转向,她目瞪口呆地看着姐姐和“姐姐的男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3个人各自心怀鬼胎地相互打量、回避目光长达两分钟之久,突然林霜傻笑道:“3天?哈哈,3天!哈哈哈……”

这一次,被搞蒙的是庄伟和Rose。

----眷恋

[言情篇]



眼前的这个城市完全地被黑夜吞噬,不再有几分钟以前的绚丽和灿烂。这一切仿若昙花一现,在我根本没有想到过去接受的时候,整个城市不由分说地准时凋谢。

在我的印象里,上海最容易结识新朋友的地方是星巴克连锁咖啡店,时间是整个漫长的下午,天气最好是晴朗。

我和Fifth 就是在那样的情况下相识的,他是我在同一个星巴克店铺认识的第五个陌生人。他来自法国,我不大清楚他的名字,因为我对法文一窍不通。

现在回想起来,若不是那天咖啡店实在太拥挤,我是绝对没有可能认识Fifth 的,他是个内向的人,那天是迫不得已才向我提出拼桌子。看到这个高大瘦削的欧洲人时,我极不情愿地把占据着整张桌子的手提电脑往自己这边移动。Fifth 去那里显然只是为了喝咖啡,他一只手插在西裤口袋里悠闲地晃着腿。邂逅的前五分钟我们相安无事。可是时间越久我越感觉异样,他的那双湛蓝色的眼睛似乎目不转睛地盯住我看。察觉到这点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我脸上的妆在刚才吃cheese蛋糕时被破坏了,于是我快速拿出包里的镜子仔仔细细地照了一遍,并没有任何不完美的地方被发现。我索性抬起头看着他,礼貌地问他,先生,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Fifth 在那时提出的要求是能否借他一支笔。这个要求后来由他证实是感觉出了自己太失态而临时想出来的。



认识Fifth 时是我人生最失意的一段。我因为把女上司和比她小很多岁的男同事的恋情写成小说并且在一本颇为著名的女性杂志上发表而遭到她的不满,尔后又在她借工作之故有意刁难我时责备她借题发挥做贼心虚。我于是理所当然地失去了这份收益很不错的工作,正式开始了曾经一直被自己看作十分危险的不固定职业。我明白以写作为生给我带来的只会是有感觉时的衣食无忧和没感觉时的颗粒无收。但我无路可退。

在Fifth 看来我实在不该那么任性的。他对我处理这件事的方式表示了否定,他说社会不是你家,不属于你一个人,你不能要求社会来适应你,你只能努力去适应社会。我自觉英语水平不够与一个洋人就某一个问题进行深层次的辩论。而且事实上那时他并不明白我是什么样的一个女子。

我想我是有一点点奇怪。在认识Fifth 之前的二十几年里,我从未尝试过和任何人恋爱。在我的小说里,每一个女子都拥有自己或完美或残缺的爱情,我描写她们的生活状态,她们和别人的对话,她们心里的想法,她们的快乐和不满。我想也许我如朋友所言是个不懂得爱的人,对爱情缺乏的是自信,泛滥的是美好的幻想。我要的是一场悬在空中的恋情,它最好永远不要着地。



Fifth 和我认识的其他男人特别是洋人一样在空余时间打电话找到我,然后一起去喝咖啡或吃饭。有点不同的是他约会我的频率比较高,特别是我周末晚上的黄金时段总是由他在三天前来电话提前占领。

对于我身边的男人我是从来不抱非份之想的,也十分自觉地从不询问他们的隐私。Fifth 有一次问我为什么显得如此冷漠而没有好奇心,我的回答是我的记忆能力比较差,即使他们告诉了我不出几日我也很快会忘记。他对我的回答深信不疑,并且表示即便我走出餐厅大门就会忘记他的话,他还是要告诉我一些关于他的事。

他说他的家在法国,离巴黎不怎么远的一个小镇,大学是在美国读的,他的初恋女友就是在那时认识的,两人因为大学毕业分隔异地而感情淡泊。他是一个月前才被公司正式调到上海工作的,对这里几乎仍然处于一无所知的状态。

说实话对Fifth 的这番如流水账一样的自白我毫无兴趣。我断定他是个极没有情趣的男人,虽然他时常约我烛光晚餐。浪漫是法国人身上一张无形的商标,世人熟悉法国人十分浪漫的程度就相当于清楚中国人上超市不用带计算机。



那以后的约会我只能找些话题和Fifth 一起谈论。比如法国队在1998年世界杯和2000年欧洲锦标赛上的表现以及在2002年世界杯上会否继续辉煌;比如上海的淮海路到底可否与香榭丽舍大街媲美;比如LANCOME 的总部到底是在法国的哪个城市。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谈话是问他如何标准地说法语的“我爱你”。我可以说中文,日语,泰语,印尼语,英语和法语共六种语言的我爱你。而Fifth 令我惊奇地说出了法语,英语,德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及塞尔维亚语七种,我瞪大了眼睛看他一种一种的说出来,立即要求他一种一种地教我。他于是提出条件我必须教他中文,不单是“我爱你”这一句。我们爽快地达成协议。

后来我们每一次在一起时的必修内容就是用各种语言说“我爱你”。很多次在洋人集聚的酒吧,周围来自各国的人向我们投来惊奇的目光。

Fifth 教会了我五种语言的“我爱你”,我于是也就只教了他五句中文,分别是“你好”,“谢谢”,“对不起”,“别客气”和“我爱你”。他十分不满地指责我违背协议,中文绝对不止是这些话而已。

而我的理由是反正你总有一天要离开这里,学多了到时都忘记,等于浪费。



Fifth 一直对我说,上海是个很现代化的都市,它像巴黎,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它的夜景令人无法舍弃和忘怀。但他总有一天会选择回到法国的小镇去生活,他觉得自己永远无法适应城市的嘈杂和拥挤。

而我的意见和他完全相反,我说我也许一生都不会离开这里,即使走,也会选择和上海一样繁华美丽、交通便捷的国际大都市,我对这个城市的依恋在我的骨髓和血液里。

我知道Fifth 对我持有和他对立的意见感到无奈。但我觉得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不足以影响我们的融洽,就像他以为法国队会在2002年韩日世界杯上蝉联冠军,而我却一贯坚持看好巴西以及帅哥云集的意大利。



这一年的生日,Fifth 带给我许多的意外。

晚餐过后,他要求我和他一起回酒店,他说在他的客房里有为我准备的惊喜。

我跟随他一起穿过隧道来到这个城市最富盛名的金茂君悦大酒店。在进房间前,他要求我闭上双眼,我立即配合,他带着我往前走,一直到停止的时候告诉我可以睁开双眼。

我看到的是眼前窗台上大束的玫瑰花,还有远处的上海夜景。我的双手触摸到窗玻璃上,感叹这精彩绝伦的景色,那是我的城市,在夜晚绽放出来的奇光异彩。Fifth 在我耳边说,也许我们都应该感谢这个城市,你应该感谢它孕育了你,而我应该感谢它让我遇见你,也许你并不知道,我遇到你的那天在星巴克,是开会完毕的下午茶时间,而我在第二次遇见你,我们的那次晚餐以后决定要向公司提出来上海工作。Fiona, 难道你从来都没有发现过吗?我爱你。

那最后的一句用的是中文,我惊叹于他的发音如此标准,比以往每次练习都要精确。

Fifth 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副镶有钻石的耳环,而后来每次想起那天的情形,最先被忘记的就是这份礼物。我自从结束了高档写字楼里的坐班生活以后便再也没有心思在装饰品上下工夫。所以那天回到家以后那副耳环便被我随手扔进了抽屉。

而使我难忘的是Fifth 的那些意想不到的话语,我站在镜子前看自己的脸,发现自己长的根本不像大受洋人欢迎的巩俐,也和好莱坞最著名的华裔女星刘玉玲大相径庭。我实在是不大明白是什么使这个法国男人对我如他所说的那般一见钟情。

我也分不清楚自己是否喜欢Fifth ,太多的因素让我无法客观地判断自己的感情,我想如果他和我一样是个中国人,我会很容易判断出自己对这个男人的感情性质,可他不是,他因为来自一个遥远的国度不为我非常了解的地方而蒙上了一丝神秘。



我的情况越发糟糕。和刚离职那一段的灵感如泉涌相比,在写作方面我遇到了很大的麻烦,虽然我依然维持以前夜间写作的习惯,也时不时从Fifth 或者熟悉的女朋友那里听到不少的奇闻趣事,但每次打开电脑里的写字板看见一大块空白和黑色闪烁的光标时我就感觉无从下手。

  Fifth 劝我回到办公室的规律生活中去。我独自去面试了几家大公司但没有得到回复,于是放弃了。

  我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随时会因为小事大发脾气,我知道自己的问题,但是无法控制。

  我和Fifth 走到不知如何命名的关系,我无法从心底里放开一切义无返顾地去爱他,但是我非常依赖他。我知道这种依赖来自他对我一直以来的纵容,有时平静下来会想到要他面对一个随时歇斯底里神经发作的女人实在是十分不公平的事,可当一切烦恼的事情交杂在一起急火攻心的时候,我根本无法想到这些。



  我曾经两次闯进Fifth 的办公室,有一次他正在主持会议被我打断。我心急如焚地想要见到他,只是因为一觉醒来非常没有安全感。

  闹的最厉害的一次是在大街上。

  那天我忽然想起家里的苹果已经吃完了,于是要求Fifth 替我到前面的超市去买,他提出一起去,而我说我只想在原地呆着。Fifth 回来的时候买了橙子、提子和奇异果,他解释道时间已晚,超市里已经没有新鲜苹果。我瞬间感觉无法忍受,我每天吃苹果的习惯已经维持了十几年。于是我生气地把他买来的包装好的水果拆开,朝着马路中间一个一个丢了出去。Fifth 在一边没有说任何的话,只是沉默地看着我。那个时候有一辆出租开过来,从我手中飞出去的一只奇异果正好砸到了他的车窗上。那位司机随即停车找我论理。我气呼呼地和他大吵起来,嗓门越来越大。Fifth 连忙向司机道歉,双手从后面抱住我然后拖了几步塞进了后面开来的一辆出租。

  在车厢里我仍然忿忿不平,身体因为情绪激动而不停颤抖。Fifth 努力用手控制住我的身体,而我的怒火难以在短时间内平息。

  那天当他费尽周折终于把我安顿到家时,他忽然幽幽地说,Fiona ,真的不知道这世上除了我还有谁可以忍受你。

  出乎我自己的意料,他的话并没有引起我再次大发雷霆。我又一次地意识到了自己的过分,可似乎为时已晚。我看着面前这个本来与我毫无关系的法国男人一时语塞。当他背过身离开时,我终于泪流满面。



  一个晴朗的日子,Fifth 带我去了上海郊区的一个著名旅游景点朱家角。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得知这个地方的,我在电视上看过很多关于这个小镇的介绍片,那里以独特的水乡景色和一些风味小吃著名。

  坐在开往城市外围的旅游巴士,看着外面从繁华渐渐转为偏僻的街景,我没有兴致说任何的话语。

  自从那一次翻天覆地的大闹以后,我变得平静了许多,Fifth 那天走之前说的那句话时常反复在耳边响起。我想了很多,我觉得我的出现对于他而言似乎注定是个沉重而不可推卸的包袱,对于我,他似乎有着一种绝望而壮烈的爱恋。

  我们随其他乘客一起下车,然后在小镇里兜兜转转终于到了镇中心。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幅如水墨画一般静谧和谐的场面:弯弯的石拱桥,窄窄的巷子,细细的河流,还有两岸的旧房子。

  我们在凹凸不平的石板路上行走,小巷两边是居民们自己开的小店铺,有卖当地特产扎肉和咸肉蛋黄粽子的,有很小的酒家和客栈,有自制工艺品的。一路走过去,叫卖声不断,诱人的香气和琳琅满目的传统挂件让我们不时驻足流连。

  转个弯,离开游人集中的地方,到了镇上居民居住的区域。房子是白色的墙,黑色的瓦片屋顶。有些民居的家门敞开着,可以看见里面热闹地围着桌子打麻将,或是悠闲地嗑着瓜子看电视。

  我们沿着小河一直走,小镇的古老和宁静让我久久地陶醉。仿佛是过了很久,我忽然转过头望向身边的Fifth, 我们相视而笑。我说,这里的人似乎很快乐,虽然可能都不富裕。他说,是的,那是因为他们一直都感觉很满足,难道你觉得这样的生活不够好吗?

  那是那天Fifth 向我提出的惟一的问题,但我没有正面回答。我只是说,如果我退休了,或者很老的时候,也许会选择来这里生活。



  从小镇回来,我似乎彻底摆脱了维持了相当长时间的思维枯竭。我连着写了很多篇稿子,生计难的状况于是又得到了缓解。

  我和Fifth 因为我对他不再像先前那般依赖而不再那么密切。我们的约会似乎又变回了原来的每个周末,而在剩余的时间,我几乎从未想起问候他。

  一次傍晚在附近的超市里遇到以前公司里关系很好的一个女同事。她笑着说有一次在一个酒吧里看到过我和Fifth。 他是不是你男朋友?你们很相配啊,你不会嫁到外国去吧?

  我冲她撇了撇嘴,我说应该不会吧,我和他是完全不同的人。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以这个理由来解释自己的回答,但我知道有时人不经意间说出来的话语却是最真切。   



  圣诞前一个月,Fifth 终于向我坦陈他将回去过节,然后回到他在法国的公司工作,不再继续留在这城市里。他已经决定了这些,剩下的需要我去决定。他希望带我走,希望我和他一起回到法国的那个小镇去生活。

  接下来的这一个月里,我们的约会似乎都围绕着我跟他走或者是我们从此分开这个问题而争论不休。对于他生长起来的那个小镇,我惟一有兴趣的便是那个地方离巴黎究竟有多远。而Fifth 为了满足我对大城市的渴望已经答应我让我学驾驶给我买车方便我随时开车去巴黎。

  而我依然有很多顾虑。我对上海的依恋是不容置疑的,这个城市里的所有人似乎都是这样,他们以这个城市为自豪,不愿意长期离开。在这里,即使是足球运动员的转会也只是在一个城市的两个俱乐部之间进行。

  Fifth 一直在做我的思想工作。他说难道你忘记了曾经去过的那个小镇,忘记了那里的居民,他们脸上那种满足的表情,他们的安然愉快;难道你不觉得生活在大城市里一切都浮躁无比,荣华富贵来的快但也消失的快;还是你感觉这个外国人根本不够好,不值得你托付终身?

  这些问题令我感觉烦躁,我一直在努力,试图让自己排除一切客观的因素,百分之一百地从自己的主观去决定这件事。



  Fifth 离开的前一天,我打电话告诉他我最后的决定。我说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无法离开这个城市。Fifth 显然预料到了我的回答,他说是的,否则你很早就会开始办理签证。

  一段沉默,我玩弄着电话线,努力想些话和他说。我感觉到了这样的时刻,也许任何话都多余,也可能任何事都可以拿出来提。

  Fifth 忽然对我说,对了Fiona, 有一件事必须告诉你,如果下次你在星巴克写文章时忽然发现一双蓝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你看,那不是因为坐在你对面的那个人想问你借笔,那只是因为他喜欢你。

  我拿着电话听筒有些哽咽,我说是的,我记住了。



  我没有去送Fifth 。那天傍晚,我独自去了金茂君悦大酒店53楼的钢琴吧。我知道那里是鸟瞰整个上海夜景的最佳位置。我想让那无数次令我如痴如醉的美丽景色尽快地使我从失去Fifth 的失落中脱离出来。

  十八点三十分,钢琴吧里渐渐暗下来,吧台里的服务生把满满一盘蜡烛分到各个桌子上。我望向远处,安置在浦江两岸大楼上的装饰灯亮了起来,旁边的东方明珠电视塔也换上了银色的装束,整个城市以这样的方式迎接黑夜的到来。

  我就这样捧着盛满威士忌的酒杯面对着窗外夜色中的城市。那一个夜晚Fifth 的影子却一直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频频回忆起和他相处时发生的点滴,他对我的关心与纵容,是二十多年以来不曾有人给予过我的,而我却因为眼前的这个城市拒绝了他。

  我不想再去判断自己的决定是对或错,我不敢对自己承认已经对这个决定有一些的后悔。我只想让自己看着这个深深眷恋着的城市,它是惟一的可以说服自己不再反悔的最好的理由。

  而就是在二十二点三十分,在一瞬间,那些大楼上的装饰灯全部被熄灭,只是一瞬间,外滩变成了一条普通的漆黑的街道。我转过头望向不远处的电视塔,那壮丽宏伟的建筑物也不知何时仿佛一下子消失在了夜色中,过了一会,才有红色的信号灯缓缓地亮起,缓缓地熄灭。眼前的这个城市完全地被黑夜吞噬,不再有几分钟以前的绚丽和灿烂。这一切仿若昙花一现,在我根本没有想到过去接受的时候,整个城市不由分说地准时凋谢。

  我的眼泪流下来,为一场方才结束的演出,为这个城市最终的繁华落幕和铅华洗尽。那一刻,这个运转了整天的巨大都市终于尽显疲态,沉入睡梦。

  我在54楼换乘电梯下楼,我的身体被载着高速下降,我清楚地感觉到我的心一点一点地下沉。电梯门自动打开的时候,所有的男士都在礼貌地原地等待我。我跨出电梯门,忽然感觉听不到任何声音,而我在心里告诉自己,非,你的悬在二十二点三十分以前上海夜空的美丽爱情,已经在降落的过程中死去。



  那天晚上我梦见了Fifth ,他的神情和语气那么清晰和逼真,他依然要求我决定是否跟他一起生活到遥远的异乡。我想起二十二点三十分风光不再的上海,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

  而就在我和他已经登上了飞机系好了安全带的时候,我忽然感觉害怕,我甩开Fifth 的手一路摆脱空姐和乘务人员的阻拦向机舱出口冲去。

  那一刻我惊醒了过来,极度的不安全感笼罩着我,我跳下床拉开窗帘。一轮红日正徐徐升起,我清楚地告诉自己,窗外的那个建筑物是东方明珠电视塔,而不是埃菲尔铁塔。

  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张开双臂大声朝外面呼喊,早安,上海!

--------有时候遇见你


[言情篇]

我不敢和你走在阳光下,我怕你猛然发现我没有影子,对于这些我满含忌讳,小心而谨慎。

请让我留在这间房子里,让你一直生活在对面。

是的,有时候我遇见你,有时候我只能遇到我自己。

这是一幢旧式公寓,我已经在这里住了足有两年,而你,那是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对门传来嬉笑声,我一怔,开出一条缝,看到许多人,以及你,还有你脸上温柔的笑。

我回到电脑前,握住那杯冰冷的咖啡,和九九说话。九九是个大三的女孩,她在贵州,从她的描述中我知道她定然有着姣好的面容,以至于生活中最大的困扰竟然是怎样拒绝男人。

我对于陌生人都心怀戒备,所以你第一次来敲我的门向我借盐时我摇头了。你有些讪讪退回去,我看着你轻轻关上门,暗自思量你会不会吃一顿寡淡无味的菜肴。

阿劣打来电话说想和我见面。我和阿劣曾经见过一次,只有一次,穷极无聊的疯狂。那天我有足够理由发疯,为什么不呢,我穿着拖鞋跑出去,失魂落魂地出现在阿劣的面前。他有些手足无措。一个游戏,我对他说。

阿劣比我想像的要好看,穿着大大的毛衣,阿劣也是一个人住。这个城市光怪陆离,寂寞的人各自为战,有时候,比如像我和阿劣一样,在网上突然发现同一城市,于是生出了彼此打发的念头。阿劣说请你喝酒好吗,我说不好,很不好。



关于阿劣其实没什么可说的,一个生动而年轻的身体,我们给过对方乏善可陈的温暖。欲望,没有欲望,我冷静而沉默,他则有些怯然慌张。窗外的天是暗的,天是你想要的那种肆无忌惮的暗。阿劣的影子在墙上此起彼伏,就像皮影戏,当阿劣的急剧的喘息过后,我轻声说今年没有下过雪呢。阿劣也许没有听见,他一动不动,嘴贴在我的脖子里。我推开他,裸身走到卫生间里,阿劣的卫生间很小,有一种陈旧而恶心的气味,墙上的瓷砖残缺不全,隐约还看得见曾经光鲜的淡绿色花纹。

我走出去,忽然发现地板是木质的,木质的东西让我有一种久违的温暖。是的,我跳起了恰恰,在黑暗的房间里我华丽的舞步如同鬼魅。

阿劣借着卫生间昏黄的灯光看到我举起双臂款摆腰肢轻移脚步,他低呼一声,跳起来抱住我身体。身体是多么能够知道彼此的心意,凹凸有致越缠越紧,我俯下身一路吻下去,在可耻的逢迎里我想起了一九九四年他的面容。



在落地玻璃前,他从身后搂着我,看着漫天飞舞的雪花我的眼睛湿润一片。临近除夕,他说我们要有很久不能见面。我不答应,我性格中有着蛮横的激烈。

他的家门朝南,起先是朝北的,他不喜欢,硬生生地封掉了,前面开阔出另一片天地,他请人砌了高高的围墙,墙外僻出了菜园,墙内修筑了小屋,那个小屋里放满了他喜欢的书,有时候他在里面练习书法。我喜欢看他专心致志的样子,这时候的静谧让我觉得温暖是可能存在的。他骑车带我去学校,我乖乖地坐着,在他背上凌空写字,先是他的名字,那样平淡无奇的名字,然后写我喜欢你,自己笑了,垂下手。

他是我的老师,年轻高大,自负冷漠,上课的时候有时候会凶狠地骂人,笑的时候有些鄙夷,似乎我们都是无知的孩子。可还是有许多人喜欢他,看他在黑板上龙飞凤舞地写字,看他踱来踱去的样子。

后来,在很久以后,我和他在另一座城市里,满街都是无关紧要的人,我站在旅馆的窗前看楼下行人如织,他叫我过去,我过去了。

躺下来承受他的身体,感觉他的欲望慢慢沸腾,我无动于衷地探出头看电视节目。他急切的煽动我潜伏的热烈,我看电视的间隙天真无邪地朝他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在他现出痛苦表情时,我问他,老师,我们去哪吃饭?他纠住我凌乱的衣服,把额头抵在我的胸前,凉凉的汗水贴住一小片肌肤,我开始对他说,我喜欢吃叉烧,蕃茄炒蛋,还有冰淇淋。

我絮絮叨叨地说,他没有回应,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暧昧的室内一下下清亮的绽放,他终于翻身而下。十分钟后我们下楼去,总台的小姐警惕地盯着我和他。我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猛然回头对总台小姐温柔地微笑,她立即调整面部表情,在她慌乱的一刻我拉住他的手。

那晚我点了很多菜,我还是个孩子。他一边抽着红南京一边凝视我,我没有与他四目对视,其实他也明白我在想什么,他的伎俩我的算盘,各执一词互不妥协。

寂寞向来是最好的借口,我找不出更高尚的理由。

在给他打电话时,他说正在做饭。我剧烈地笑起来,他从来没有想到我会这样的无礼,是的,他是一个无可挑剔的丈夫,妻子风韵犹存,儿子活泼可爱,他经历了三十年的坎坷得来如今的安稳,没有什么比维持更重要。

可是我笑了,收不回来。

这埋下了芥蒂,此后分别随着我的升学而变得合情合理,他说会来看你,我把杂志掩住脸,不打算让这段故事还有土壤。坐在他家的沙发上,他把皮质沙发换成了木质,漂亮的陌生。他的身体在下午昏昏欲睡的阳光里伤感而疲倦,我们抱在一起,听时钟滴答行走,听未曾关紧的水龙头滴答浪费,听他的心不徐不急,以及我的心,我有一些卑劣的欢喜。

我想我一定会忘记有关他的种种。



我在A大是一个乖僻的女子,洗衣服的时候放声歌唱,全然不顾别人探寻的目光。我很晚才睡,站在走廊里翻看太平天国的野史,我喜欢杨秀清,尽管书上说他后来只有一只眼睛,俗称独眼龙。

阿潘不喜欢看书,她喜欢吃徐锦记的糖果,总是坐在阳光下剥开鲜艳糖纸,有时会不经我同意把糖塞进我的嘴里。

阿潘有个交往了很久的男友,她睡在我身边描述他的长发和身体。

阿潘有一双十指纤纤白玉般温润的手,阿潘在被窝里把手放在我的腹部,低声说,就是这双手,懂得他,也懂得你。宿舍里黑暗一片,均匀而甜蜜的呼吸声里,我沉溺于阿潘的细致入微,我咬住嘴唇,以及阿潘的几缕秀发。

有一次和阿潘去洗澡,她在满室白晃晃的身体里突然地哭了,站在水龙头底下,微微仰起头,闭着眼睛。她以为眼泪和水混淆,可以掩饰得毫无破绽。我默默看着,不去惊扰她突如其来的悲伤。

阿潘,我们为什么不可以相爱呢。

在阶梯教室上课时遇见阿潘的男友,他坐到我身边来。我是无论任何场合都躲在角落里的女子,离老师有十万八千里。

他问我阿潘在哪,我摇头。他朝我笑,当老师舌灿莲花时,这个男人朝我发出某种暗示,我静静的等他下一步。果然,他说会算命,握我的手仔细摩挲。我斜睨他一眼,他稳稳地接住了眼风。

众目睽睽之下,他能够把手伸进我的衣服里,已经十分的色胆包天。我开始怀疑阿潘的说法,我不相信这个有着修长双腿的男人会色厉内茬,想到这个成语的歪解,我笑出声。所有的人都齐齐看过来,包括吐沫横飞的老师。

他的手若无其事地缩回去,那些看客反而现出傻傻的表情。

随他去公寓的时候我很坦然,借口是去看一张碟。他租的公寓在郊外,附近有新鲜的果园和我喜欢的天然湖泊。

我站在阳台上俯看无边风光,他蹲在地上找那张所谓的艺术片,他叫我的名字,声音有些激动,我转过身,倚在门口凝视他。

是否这样可以分担阿潘的悲伤呢?在一分钟小说后,我缓缓地想。而身上的他若无其事的爬起,继续翻找那张碟。那是张永远不会遇见的碟。

阿潘对此一无所知。一个玩笑反复地讲,会演变成悲哀。

有关阿潘的消失,令人心悸,许多次午夜梦回,我都会手脚冰凉,缩成一团。

她们向我转述时,我不能相信。她们一个在哭,一个在发抖,两个都即将崩溃。之后两个女孩一个休学,一个退学,离开了这个城市。

没有人知道阿潘在哪里,永远不会有。目击者受了巨大的惊吓久久不能复原,而阿潘呢,她的命运注定不得善终。

阿潘的男友来找过我,吃饭的时候我们一语不发,吃完了他把筷子整整齐齐地放在桌上,问我阿潘会不会有事。

他,快要哭出来。

我不许他哭,坐到他身边去,揽住他的肩,在明亮的食堂里,他还是哭了。

阿潘你会在哪里呢。你和她们一起在夜街上走,寂静的街,你走在路的最右面,笑声如铃,一辆卡车从后面慢慢开过来,然后伸出一双手,快速地拽走了你。卡车加速,转瞬即逝。另外两个女孩被突如其来的变故骇住了,醒过来时你已然消失。

她们发了疯的奔跑,不知道是想追上去找回你,还是害怕自己也和你一样,所以惊变之下只懂得逃跑。

报警不过是一个形式了。那些天校园里一直在流传关于你的下文,种种种种,都直指死亡。

你的男友哭得像个孩子,他说宁可你死去,也不要堕落。



有时候我哭了,想请你抱抱我。

这些音乐声由什么组成,在我的耳边诉说一双眼睛的凝望。怎样能靠近你呢,亲爱,在我爱上你的时候,我变得脆弱,而这是我所厌倦的一种感伤。席地而坐。我们一起打扑克牌,你总是输给我,我很容易就算出你故意这样做。我看着你唇边柔和的笑意,竟然想哭泣。午后的阳光铺了一地,楼下有小孩子踢球时快乐的叫喊声。窗子里是一片整整齐齐的天蓝色,如同一副明净的画面。

我问你是否想吃点什么,你想了一会,腿跪着向我挪近,揽我入怀,吃豆腐吧,如果可以的话。

我不知道是什么歌,高高低低,反反复复,打开九九给我的那个网址,这首歌就如魔咒一样摄取我。

闭上眼睛,听你的手指随着音符缓缓游移,是柳绿,是春红,是一路看不尽的白云,拂不去的轻风,流水淙淙,深深浅浅,你的身体温和覆盖,一如夜色。

那些音符就像破碎的星辰,一点点敲打着我不曾褪色的伤感。我不能睁开眼,泪水就在封闭中静静死亡。亲爱的我想对你说很多,可是,我只字不提。

犹然记得第二次我们见面,在小区外的小店里,你一边吃汤圆一边看报纸,室内很拥挤,我犹豫片刻,依着你坐下。

报纸上触目惊心地写着,杀人恶魔潜逃入苏。我一惊,凑近些看,你觉察到了,把报纸递给我,表情和善。

我吃的是小馄饨,你知道我特别喜欢吃这里的小馄饨,馅是一点点的肉末,皮则薄如蝉翼,仿佛入口即化。

我把调羹在碗里慢慢地搅,你问我附近是否有租碟片的店,我说有,吃完后可以带你去。你说谢谢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谢谢是一个话题的结束。

沉默着低下头去,精致的一口一口吮吸我的小馄饨。真的必须用吮吸这种词语才可以说清小馄饨的娇弱与单薄,透明的浮在水面,一片片,展开如莲。

店里有许多人大声地说笑,另一张桌子的客人在喝啤酒,他们的喧哗把你更紧密的推向我。

我的视线不敢再落于报纸的黑色标题上,虽然这些报纸朝生暮死,可它让我心生寒意。亲爱,也许我神经质了,但另一个念头几乎让我崩溃,我想到五年前阿潘于相同日期离奇失踪。世界这样的莫测,如何相抵?

我往回家的路走,转弯,上楼,取钥匙。进门你都没有任何异议,或者疑问,似乎早就知道我会带你来这里。我迟迟没有开灯,当你的手围于我的腰,久违的暖意,乍然复萌。

我搂住你脖子时哑然失笑,五年前我像你一样,明知道不会遇见想看的碟片。借口,原来可以一再重复,并且百试不爽。

不能遇见。

天已经完全的黑了,你不喜欢开灯,我们彼此陌生却凹凸有致,天衣无缝,细细密密得吻合成致死缠绵。

你的呼吸近在耳边,长长短短,喘息盛开于冰冷的空气里,沸腾,明灭,万念俱灰。



阿劣一直希望再度相见,他在网上不断地呼唤我,像一个永不停止的陀螺。苏州下雪的那一天,我换掉了QQ号码,过去的朋友中只和九九依然来往。在交友网上看到九九时,心一下提到嗓子,她和阿潘有着惊人的酷似。我有一些纠缠九九,起先她甚至以为我是同性恋,不过她不介意,每个人都希望有人对自己好,多多益善。

我安静而宽容的听九九说一些生活中的繁琐细节,她说不喜欢食堂里的青菜,不喜欢小店里那个牌子的花生,不喜欢舞厅十点关门,不喜欢洗手间的昏暗灯光。

她上课时发现课桌里有来历不明的情书,对于某时某地不见不散的约会她一概不理。她有喜欢的人,和她同一年级,功课不是太好,笑起来很清爽。九九是快乐的,这样年轻的生命自然如意吉祥。九九的男友和她同岁,他们在一个明媚的日子于树林深处初涉禁地,初尝身体的纠缠。九九说她看到周围的暗绿,以及男友乌黑的头发。

九九一般只在周末上网,她比较喜欢给我打电话。我总是身体僵硬地接她电话,听她的恰恰莺啼。九九有一次叫她男友对我说话,一阵推搪后响起一个略微紧张的声音,我把话筒贴在耳边,我问他,你,还好吗?

他在那端笑,我的心安下来,抬头看天花板上的镂刻花纹,那是一种旋涡式的图案,凝视久了,会觉得自己正一丝丝绕进去,失掉了身体,只剩下灵魂在缓缓行走,一一作别。



我垂下头,你捧起我的脸,一张没有化妆,苍白而萎谢的脸,五官素淡隐约,不动声色也无笑意。

如果我走了,你会不会流泪。如果你走了,我不会。

你是最后的笙歌,一个收尾,仿佛书法时长长的一捺,锋利,然而已经不能刺伤我。

我困在这个茧里渐渐成蜷成一团,锦衣夜行,独自徘徊于忠平南路,把这条路温习千万遍,怀念他的样子。

他再次出现于我生命里,是三年前的一个湿润的午后,满街都是肆无忌惮的雨,划伤了面容的平静。

他在调频道的时候对妻子说,想和你说件事。她笑着坐到他身边来,倚着他,顷刻间一切寂灭。

儿子在外面发出了稚嫩而惊慌的声音,爸爸爸爸。

他急忙拂开妻子,跑出去,在一片黑暗他摸索着找到了工具,去换保险丝。

当光明降临时,他眼睛有些睁不开,儿子还是伏在桌上写作业,妻子背对着他看无聊的广告。时钟滴答行走,水龙头没有关紧,他走过去拧了下,用足了力气水滴还是坚强不屈的往下淌,一小滴一滴的诉说着流逝。

他把手放在水龙头下面,看着镜中的自己疲倦的一张脸,在日复一日的生活里磨平了棱角,成了照常行走的时钟,在有序的生活里荒芜一片。

晚上睡觉的时候,妻子一边脱衣一边问他,你刚才有事情和我说?他看着妻子淡黄色的文胸,随手拈了件事打发掉。妻子依着他沉沉睡去,他的眼睛在黑夜里一直亮着,不甘心就此成眠。

他的到来是不彻底的,站在自己的土壤上来探视我。类似于狗尾续貂,但他深邃的眼神让我无法洞悉到底。

我彬彬有礼地递了杯茉莉香片给他,他的沉默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压迫。记得当年上课时他冷峻的神情与坚硬的语气,他让我站着我便不敢坐,让我面壁我就一直与白色的墙壁相对,让我背课文我就必须把一字一句镶嵌入脑。这一切浮于表面的权威被一个悠久的抚摸一笔抹杀,从细长的脖子到瘦小的臀。教室里只剩下背不出课文的我和沉默的他,夕阳挣扎完最后一缕凄艳,远远的传来校工锁门的声音。我想像他用力关上每一扇门的乏味,想像他完成同一动作的机械,想像他在空荡荡的楼层里看到我时刹那的惊诧。

我的老师拉着我往另一个方向下楼去,他的手掌如此有力脚步如此匆忙,以致于我有些趔趄。到了僻静的小径他毫无预兆地停下来,俯身清晰的夺走了我的初吻。

我圆睁着眼睛,来不及整理连绵不绝此起彼伏的暧昧。空气里有桂花的清香,他的嘴里有浓重的烟味。

我喜欢男人嘴里的烟味。后来常常讨好地帮他点烟,在他抽烟时欢欢喜喜扑到他怀里索吻。

我折磨他的身体,我置之不理。

我好奇,自私,而歹毒。他亦是如此。

我很快就悟透了他的用心,以及找到了对策。这一切与喜欢并无冲突,喜欢是轻描淡写的微蓝,就像天空纯粹的颜色,他无法将别的色泽强加于我。一九九四年,我喜欢看他筋疲力尽的样子,喜欢他低低的恳求和懊恼,喜欢他无可奈何却不得不承认我还是孩子时的深深自责。

他知道我稠密的心思,却不能穿针引线一一化解,他陷在我的天真烂漫里无从释放。我总是大声尖叫,哭喊,他如履薄冰,满盘皆输。

我喜欢他,恐惧他。他喜欢我,恐惧我。

这样的招式一再重复,失去了光华与诱惑。有时他命令我坐得远一点,我委委屈屈坐在沙发边缘,隔不了多久他就忍不住挪过身来。我们抱搂,我们在抱搂里渡过一个又一个慵懒假期。



我去平南路接他,雨渐渐大起来。他再度拥抱我,于我的发间轻声念道,犹恐相逢如一梦。我犹豫着推开他,编织出客气的微笑。

他何必折回,何必惊扰早已平复的过去呢。

我去衣橱里翻找宽大的衣服想给他换上,一双手像五年前那样从背后伸过来,我浑身一冷,急忙转过身来,他靠近我,把我的头抵在柔软的衣服上,像过去那样潮湿地亲吻我。



这个故事到此转折一下,因为我的情绪出现了波动。那些流利的娓娓动听哑然,我只消告诉你们,我死于两年前。

在他强行进入时我举起床边的台灯用力往下砸,他吃痛,狠狠抽了我一个耳光。我们俩都有些失控,我说过我是一个激烈的女子。而他呢,他出现于一个不适合的时间,如果早一些,晚一些,天色暗蓝城市繁华,我们的寂寞可以一拍即合。

我为这个耳光而狂怒,猛然拉开床头的抽屉,抓起那把寒光闪闪的水果刀从他背后捅进去,进去,出来,我血液里隐藏的愤怒与力量被刺激得淋漓尽致。我已经不知道这些力量来自于何处,我又哭又笑,像孩子一定要得到那颗糖,像做爱不到高潮誓不罢休。

他厉声惨叫,摔落在床下,我赤裸着扑到他身上去,对他笑,刀子继续捅进去,麻木而机地的重复着拔进拔出的动作。

在血水飞溅之中,我想到五年前黄昏校工关上一扇又一扇门,想起阿潘抬起头任水滴盛开于身体的样子。这些意念稍纵即逝。我拼命地哭,破坏他身体的同时,我知道自己罪不可恕。

他奄奄一息,眼睛勉强地睁着,地板上艳红一片。我把刀子远远地丢掉,趴在他身上说,我会和你一起走,我会的。

他的身体渐渐转凉,发硬。我抽出蓝色的被单,慢慢擦拭他的脸,手臂,五官,细心的擦犹如那时他细心的吻,老师,谢谢你陪伴我。

我还是那样的歹毒,你说的一点都没错。

我站起身,走到厨房里,拧开煤气,心满意足的泡了杯速溶咖啡,然后坐回他身边,我席地而座。

打开电脑里九九给我的网址,听那首伤感的音乐。

满地狼籍。我的心一片宁静,自从小关走后,我从来没有这样宁静过。

我不想说我和小关的故事。

我不能承受这样的告别,叛逃,离弃。我几度觅死,都不能积攒足够的勇气,多么像垂死挣扎的鱼,流不出泪水的鱼,不能灵动自如的鱼。

每过一天,离毁灭就近一步。我在忠平南路看到他。



在我死去的两年,我以另一种方式存在,或者我没有死,或者他也没有死,只不过是噩梦一场。有时候我会想,那天是一个晴朗的日子,他说爱我,于是我温柔而感伤的承受了他。心满意足的是他,他穿好衣物离去,回到B镇继续过平静温和的生活。

我死了没有?死的是灵魂还是肉体,或者兼而有之。我不敢和你走在阳光下,我怕你猛然发现我没有影子,对于这些我满含忌讳,小心而谨慎。

多年前在学校舞厅里,我和小关共舞恰恰。我笑语盈盈,眉飞色舞。

我恨小关,这种横冲直撞的恨意如雨点般落在了另一个人身上。

交待完毕。

请让我留在这间房子里,让你一直生活在对面。

一直这样。

----三角关系


[言情篇]
我突然觉得女儿对我也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她妒忌我有女朋友了。但是我会嫉妒她有男朋友吗?

我女儿最近交了一个男朋友,她今年十一岁,就在离社区不远的一所私立学校上学,上初中一年级。

这事儿是真的,因为我女儿一向把我看成是她最好的朋友,她就把这件事儿告诉我了。

她说那小子和她同班,但要比她大两岁,她说爸爸你不是比我妈也大两岁吗?“我觉得他特别可爱,就是说,”她眨巴着眼睛,“他特别坏,坏得很有魅力,所以我就特别喜欢他。爸爸你不是老说你小时候也是一个坏小子吗?”

我可能没有意识到我女儿有点恋父情结。我和我老婆离婚好几年了,因为女儿愿意跟我,所以我把她送到社区附近的那所寄宿制私立学校了。但那所学校是一个奇特的地方,什么人都有,我是说这些孩子的父母亲都是一些有点钱的人,但是他们挣钱的办法都是不一样的。

比如我女儿的男朋友,那个满脸雀斑的家伙,他的父亲就是一个买烧鹅的广东人,为此我女儿还征求我的意见:“他爸是个卖烧鹅的,你说这样的家庭背景行不行?”

其实是不是知识分子还真是无所谓,于是我宽宏大量地说:“他爸是个卖烧鹅的,并不意味着他儿子将来也卖烧鹅呀。”

我这么一说,女儿像吃了定心丸。我一向很溺爱她,如果你是一个离了婚的男人,凑巧你还有一个如花似玉、纯美天真的女儿,那你没法不溺爱她,即使她那么小就交了男朋友也仍然溺爱她。

这事听上去有点儿荒唐,对不对?

但这是现在这个社会的风气,连我也没办法。我听说现在幼儿园都有娃娃恋了,更别说我女儿了,她可是中学生。那所私立学校男女生之间的关系比一般学校的要宽松,其实我知道,女儿所说的男朋友无非就是她对那小子比较有好感罢了,重要的在于引导,那么小一个小公鸡,又能真正成什么事儿?

但我还是禁不住想会会那小子,还有我那个未来的亲家、那个卖烧鹅的广东人。我一般每星期去学校接女儿回家呆两天,然后在星期天的傍晚再把她送回到学校去。

“我男朋友真的特别调皮,特别坏。爸爸,他干的那些坏事就像我妈告诉我的你小时候干的一样,所以我特别欣赏他,”女儿乐滋滋地对我说,“他还把校长和教导主任都捉弄了。”

我假装十分不满:“你妈就没说过我好话!我小时候不是和她一起长大的,我认识她的时候都快二十多岁了。她小时侯才是一个野丫头呢。她那时侯的外号叫‘小钢炮’。”

“爸,你们离婚是谁把谁甩了?”女儿仰着脸问我。

“谁也没甩谁,你妈那人太闹,而我又喜欢清静,所以我们就分开了。我还是哪天去学校接你时,顺便看一眼你男朋友他爸,我那亲家吧。”岔开话题。

女儿很高兴,到了周五我去她的学校接她,在校园停车场里已经停了不少来接孩子的汽车了,那些车不乏有奔驰、宝马,而车的主人、也就是孩子们的父亲或母亲,都像是仆人一样站在汽车旁等孩子们从里面的小门里出来。看着我身边一辆辆车边站着的男女家长,连我都恨不得减少三十岁,再变成小皇帝、小公主重入学校呢。我一眼就看见一个穿着一身白、头戴一顶白礼帽的家伙,站在和我隔一辆车的地方,是个很特殊的家伙。我琢磨我的亲家别不是这个家伙,因为我最讨厌穿白色衣服的人了。

我再一眼看见女儿和一大群孩子出来了,而和她手拉手奔跑过来的正是一个坏小子:满脸雀斑,歪戴着一顶印有通用汽车公司标志的棒球帽,一脸不在乎的样子,而且他好像很不情愿我女儿拉着他的手,看到这种情景我还挺恼火的。但是,最要命的是那小子和他爸爸打招呼时,我发现我的亲家就是那个穿一身白的。

“爸爸!”女儿扑了过来,而那小子的父亲则迎向了儿子仿佛奴仆迎向了皇帝,女儿很快拉着我和她的“未来的公公”见面了。

这个卖烧鹅的从上到下真的是一身白:白礼帽白西装白领带白裤白袜白皮鞋,连他开的那辆车也是白色的桑塔纳2000。他和我握了握手,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

“你女儿长得可真漂亮,”他看我的眼神仿佛我不是我女儿的亲爹,“她学习成绩怎么样?”

“好得很,”我骄傲地说,“你儿子呢?”

他立刻像泄了气的皮球,或者像是一只被褪了毛的白鹅,“我儿子好像在全班倒数第一,这很叫我伤脑筋。”

我宽宏大量地说:“让我女儿帮你儿子吧,她不是他女朋友吗?”说完我笑着和女儿上了车。在车里我发现我的亲家的两条腿是弯的,在笔直的裤腿里迈动。那样子简直太滑稽了。女儿说:“爸,你觉得他们怎么样?”

“你男朋友倒真是一个坏小子,而他爸爸的一身白我实在不敢恭维,太滑稽、太可笑了!”我大笑着开动汽车驶离了停车场。



不光我女儿交了一个男朋友,我最近也交了一个女朋友。我认识她那天是在首都图书馆里,我有些百无聊赖地查阅历史上有关食人族的记载,结果一抬头就看见了她。

这是一种百分之一百的感觉,她就站在那里,她属于那种我喜欢的那种偏瘦型身材,一头乌黑漂亮的头发,而且还有一种好姑娘的一股骄傲劲儿。后来她就站在那里翻书,我就一直盯着她瞧个不停,把食人族早扔到了一边,后来她就从书架后消失了。

这一晚我没有睡好,我像所有惦记心上人的男人一样想着她,于是我第二天又去图书馆了,这回我连书都不翻了,发现她之后我就开始盯着她一动不动。

后来她大概发现我在一直盯着她,就从那一边向我走过来,一直走到我跟前,然后生气地紧紧盯着我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对我说:“要是你再盯着我,那我就这样站到你跟前让你一直盯个够!”于是我一笑,我们就这么开始了。

其实我说的这个和她认识的过程是假的,因为这是好多年前克林顿和希拉里在大学认识的情况,克林顿就是那么在图书馆里盯着希拉里看的。为了让我和女朋友之间的相识显得浪漫一些,我才这么编造,实际上我和她认识再普通不过了。那天我在一家商场门口等人,一个朋友说要给我介绍一个女朋友,是个刚大学毕业的女生,我左等右等没见人来,忽然看见旁边有个女的也在等人,看样子也挺着急的,我就主动和她说话了,而且还邀请她去吃热狗。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她叫杨琳,是一个自由职业者,最近在央视二台上主持一个烹饪的节目,每周露面两次,每一次都烧一个看上去令人垂涎欲滴的菜。我是在认识她之后才开始看她主持的那个节目,在节目中她动作麻利,手脚灵活地不一会儿就烧好了一个菜,的确叫我产生了对美好生活的联想。我们进展得很迅速,她离过婚,我也一样,所以我们没费多少时间就把那事做了。

当然在做那事之前,她给我做了一顿红烧肉,我要说这一天我吃到了两种红烧肉你都不会相信,因为杨琳绝对让我意乱情迷,欲仙欲死了。

单那天我忘记了一件事,就是这一天我应该去接我女儿回来,由于和杨琳的约会,我记成第二天了。结果女儿搭那个卖烧鹅的广东人——她“未来的公公”的车自己回来了。她有钥匙,当她打开门时我突然想起这事儿来了,但已经晚了,于是她睁大眼睛看到了我们狼狈的一幕:杨琳衣冠不整,而我光着上身,的确十分尴尬。杨琳整理好衣服,她也没有料到会这样和我女儿见面,她有点儿手足无措。

“叫阿姨,杨琳阿姨。”我假装若无其事地说。

“阿姨,你好。”女儿的眼神流露出一种捉奸捉双的表情。这个狡猾的小东西。

三个人心照不宣地寒暄了几句,杨琳借故溜走了。那天女儿一下午都没理我。

“爸,你们刚才干什么呢?”晚饭时女儿吃着我给她煮的通心面,沉默了好久问我。

我往通心面里使劲放肉酱,“没干什么,我总得有女朋友吧。你都有男朋友了,对不对?”我心虚地说。

女儿突然杏眼圆睁:“那我们什么也没干啊,我也就穿着泳衣和他在游泳池里游过泳。此外我们也就手拉手而已。他想亲我我都没让他亲。而你们,把衣服都脱了耍流氓。”

问题严重了,我假装板着脸:“大人就可以双方自愿地一起耍流氓,你们小孩子就不行。你知道吗?”

女儿很害怕我口气严厉地和她说话,她忽然又乖巧地楚楚可怜地问我:“爸爸,我是属于你的吗?”

听她这么一说,我鼻子一酸,毕竟我是又当娘又当爹,甘苦自知,“那当然,你当然属于我。”

“那你也是属于我的对不对?”女儿动情地问。

“当然,我还会属于谁,乖女儿?”

“这就是了,因此,我不许你属于别人,你不许再和那个叫杨琳的女人来往。不许和她来往。”女儿算是兜了底了。

“可这不矛盾嘛。”我打着圆场,企图拉回局面。

她扑了过来,“你是属于我的。要不然我就和那坏小子离家出走!”她十分认真、凶狠地看着我。

“好、好。”我突然觉得女儿对我也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她妒忌我有女朋友了。但是我会嫉妒她有男朋友吗?

实际上我是嫉妒的,我和杨琳的关系被迫转入了地下,而刚好女儿又放暑假了,因此我得天天陪着她。可我想着杨琳,而她也想我,女儿却成了绊脚石。但是我又想女儿不喜欢的人我也不能娶为妻子啊?所以我很苦恼。一天那个坏小子所在的球队要和邻校的比赛,女儿就拉我去看了。

在学校体育场的看台上,还坐了不少助威的家长。那个穿一身白的卖烧鹅的“亲家”也在,我不愿意见到他都没办法,谁让我们的孩子同校呢。那个满脸雀斑的坏小子是前锋,球踢得还真不错,每当他带球向前冲的时候,我女儿就在我旁边站起来又蹦又跳地喊加油,让我内心之中顿时生出一种嫉妒。我琢磨女大不由爹,这女儿养大了终将是泼出去的水的时候,那个坏小子已进了球,神气活现地向大家招手,而终场哨也响了。我女儿小兔子一样跑到场里,我看见她给坏小子擦汗,还啃了他一口。心如刀绞,是的,我心如刀绞。

我觉得我要处理好三种关系:我和杨琳、我和女儿以及杨琳和我女儿。现在,这三种关系有点儿隔了。因为女儿,我一个多月没见杨琳了。看得出这对她有不好的影响,因为她在电视上露面时劲头明显不足了,有一个菜似乎烧糊了;而我和我女儿,情况要更复杂,我有杨琳,她有坏小子。但从内心深处讲,我们又彼此占有,又在排斥着杨琳和坏小子。至于杨琳和我女儿,她们似乎天生就是敌人,因为女人和女人天生就是敌人,生活在这三种关系之中真有点儿手忙脚乱的。

但是我决定首先维护和女儿的关系,我觉得我和女儿的关系是我们所有关系的核心。我不能失去她。何况她正处于接近或者说已经处于危险的青春期,我必须陪她渡过这个可怕的人生险滩,我当年就差一点儿没有渡过那片危险的险滩,成了真正的废人。我尤其注意观察女儿和那个坏小子的关系的发展。那所私立学校的风气并不好,由于家长都有点儿钱,所以孩子们互相攀比的情况特别严重,一到逢年过节就彼此送很贵重的礼物,还送钱。因此这两年我女儿逢年过节过生日,收受的礼品、礼盒已装满了一个柜子,我开玩笑:“女儿,你看昨天电视上公审的那个江西贪官,收受的贿赂还没你多呢。要是你当了官,早抓起来了。”

“可我又没办法,大家都互相送,尤其那些男生都爱给我送,我怎么办?”她还振振有词了。

这就是你有一个漂亮女儿的麻烦!

女儿不许我和杨琳来往,又有几个星期没看见她,有一天她给我打来了电话:

“我看我们还是算了吧。”

“为什么?”

“因为你有一个宝贝女儿。”

“可她会长大,嫁别人,就像泼出去的水。”

“那你也得给她找个她喜欢的妈呀,她不喜欢我。”

“不,她喜欢你,她只是嫉妒我们俩亲热过了,她这是嫉妒和占有。”

“但你还不是听她的?”

“我听她什么了?”

“把我先搁在一边。”

“没有,”我撒谎,“我只是近来工作太忙了。”

“我不想再和你联系了。”她口气坚决地说。

“那我们至少保持性伙伴的关系吧,”我突然像要捞到一根救命稻草,“我们每周幽会一次行不行?”

“你这是做梦。”她冷酷地挂断了电话。



如果你碰到了一个百分之一百的女孩,但你旋即又失去了她,这种痛苦和锥心就别提了。失去了杨琳之后,我就陷入了十分可怕的境地。那完全是一种幻灭感。假如你离过婚,你就会有这种深深的失意,这是一种比沮丧、颓废、无聊、沉闷加起来还要沉重的东西。我的一个朋友在他和妻子离婚八年之后,突然上吊自杀了,而他可能长期陷身于这种情绪。这是一种十分灰暗的、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的状态。这种状态是可怕的,加上我又再次失去了对杨琳的那份感觉,我陷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黑暗情绪。

但是要命的是我的这种情绪,还不能在女儿面前表露出来。因为我太爱她了,而我又是她全部的支撑,我得强颜欢笑才行。所以我平时忙于写作,时时愁云密布,周五去接女儿回家则装作一片阳光灿烂。

“爸,我觉得你笑得有点儿假,你假笑什么?”女儿冷不丁地在车里问我。

“我假笑了吗?我高兴着呢。”

“你皮笑肉不笑,实际上你的脸有一半是僵硬的。”

果然,我的一半的脸已经彻底僵硬了,原来我得了面瘫,一半脸可以动,另一半一动不动了,所以我的笑看上去像假笑。我完了。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总是去扎针,我觉得我体内好多东西都在崩溃。生活中毁灭你的力量比滋养你的力量要大得多,我想我连我都失去了的话,我还会有我女儿吗?

我把面瘫治好以后仍旧很不快活,我女儿经常偏着脑袋观察我,就像我也经常琢磨她。

“爸,你其实很不开心,你最近烦透了。咱们家的金鱼死了好几条,你都不捞出来。”

“你观察能力还挺强的,能当个作家。”我恭维她。

“是不是我不让你和杨阿姨来往,你其实心理特别不情愿?”

“没有的事儿,她那个人脾气不好,不适合做老婆。”

“可你都和她耍流氓了,我看出来你仍想着她。”

“没有,”我嘴硬地说,“你这人有完没完?哎,你和那个雀斑小子怎么样了?”

她忽然一脸愁云:“关系不太好。我发现他有点花心。”

我乐了,“他怎么个花法?”

“他踢球踢赢了,还有别的女孩给他擦汗,还亲他。”

“这么个花心东西,还要他干什么?”我怒吼道,因为谁都不能欺负和忽视了我的女儿,“女儿要不要叫人打他一顿?”

“别别,那样会更糟。”

“那我找他谈谈心,叫他离其他小骚人远一点儿?”

女儿沉吟了一会儿,“算了吧。他再那样,我就甩了他。我妈不就是这么甩了你吗?”



女儿的话说到了我的疼处。在这方面我的确也有对不起前妻的地方。因为我在参加一个剧组时和一个女演员发生了点儿什么,被我前妻借机蹬了我。在剧组中你没法不和异性干点儿什么,你想想,几十个男女在一个穷山沟里封闭排戏好几个月,不逢场作戏行吗?更何况演艺人士天生是感情的动物,那我犯点错误也就是难免的了。为此事后我都不原谅我自己,但老婆也更不能原谅我。我女儿同情我,因为我后来苦口婆心地给她讲了男人是有弱点的,她倒原谅我了,但为此把我看得比我老婆看得还严。但女儿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长此以往,行吗?



我偷偷地给杨琳打了一个电话,但她一听见是我的声音就给挂了,她不能原谅我的软弱,更不能原谅我想请求她只做我的性伙伴的卑劣请求,因为好女孩说到底都是要嫁人,要有个老公的,我的情绪因此一蹶不振了。女儿继续察觉到这一点。有一天她又对我说:“爸,你现在越来越颓废了。”

“你也懂颓废这个词?”

“我当然懂。要不,我给你介绍个女朋友?”她看着我,“我们语文老师人就特别好。”

我觉得这又是一个陷阱:“我除了和你生活在一起,别的女的就算了。”

“可我长大了终究要嫁出去的啊。”女儿忧心忡忡地说,“你到时候和我们一起过也行。”

我一想到我老态龙钟地和女儿及那个坏小子一家三口——没小倒有个老人一起生活就觉得太荒谬了。“那怎么行,那不行。我还是去敬老院吧。”说完这话我忽然感到十分悲凉。

女儿盯着我:“你还是喜欢杨琳阿姨,对不对?”

我愣了一下,又凄楚地一笑:“人家八成又有了男朋友了。你和那坏小子现在怎么样了?”

“我正在考验他。我和我的好朋友正在用美人计考验他。”女儿颇有心计地说。

“了不起,真厉害。”我由衷地赞叹女儿。



又过了一个星期,杨琳突然又给我打了电话,当时我正濒临于一场真正的崩溃。她说她要给我做一顿红烧肉,而且在我惊魂未定还没有摸清情况时她就已上门了,并且一进门就麻利地在厨房里忙上了。那天我又吃上了两种红烧肉。杨琳再一次让我意乱情迷,欲仙欲死了。

在整理衣服时,杨琳对我说:“你知道吧?是你女儿让我来的。她找到了我,对我说,我发现我爸和你分手以后他特别痛苦,但他又充好汉,把这种痛苦深深地埋在心里不说出来。实际上他特别想你也特别需要你,所以求你为了我爸爸而和他在一起吧,因为没有你他会特别不快乐。而我,也会接受你的,因为我近来反复想过,我觉得我爸爸也应该有他自己的生活。你看,你女儿多懂事啊,她什么时候这么懂事了?”

我无言以对,我心想我女儿是怎么这么懂事了呢?



那个周末我们过得很愉快,这当然不仅仅由于杨琳的烹饪手艺,而在于我们的三种关系都理顺了。高兴之余,我问我的女儿:“你和那个坏小子关系怎么样了?”

“我把他甩了。因为他中了我和朋友的美人计,太花心了,我就把他甩了。”女儿得意地说。

我的心里放松了,至少我可以真的不必有一个穿一身白的广东佬亲家了,而且他还是个卖烧鹅的。

“我现在喜欢上了我座位后面的一个老实疙瘩,他人长得一般,可特别会关心人,了解我的需要,默默地对我特别好。我觉得还是老实疙瘩要可靠一些。”

我和杨琳大笑了起来,我女儿真的成熟多了。我女儿什么时候开始懂事的?

----月亮河


[言情篇]



只要一听月亮河,就心旌摇动,像起伏不已的波涛,这种人是最容易上钩的,无论男女……

“安迪,今天晚上有一个小型晚宴,请柬我安排快递给你送过去,告诉我你的地址。”

这是星期六的早上8点钟,在这个时间以这样的口气跟我说话的人到现在为止只有一个人,她就是我的老板——我们月亮河文化传播公司的总经理杜苏拉女士。她不需要知道我是否今天晚上有空,也不认为有必要告诉我晚宴的内容和我的角色。她要做的就是叫一个快递给我送一张无聊的请柬,而我这个倒霉蛋在挂上电话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给赵雷,跟他说抱歉,我的生日晚餐取消。我不是他的杜苏拉,所以我说话要委婉许多,但是他还是不依不饶:“那么中午一起出去吧?”

“不行,我要在家里等快递。”

“快递几点钟到?”

“我不知道,杜苏拉说快递先要到她那里去取请柬,然后再给我送过来,你知道快递是骑自行车的,反正杜苏拉说让我在家等着,晚上8点钟的宴会,我想快递最迟也应该是5点钟送到我这里吧?”

“杜苏拉有车,为什么她不给你送一趟?”

“她是总经理耶,我是她的助理,你搞搞清楚。”

“那么,我去替你取一趟好不好?让她把快递费给我。”

赵雷就是这么一个拎不清的男人。彭芳芳几次撇着嘴对我说:“这么烂的男人你也留着,你简直成废品收购站了。”



彭芳芳是我的女朋友,我们一起分担房租。顺便说一句,我很后悔跟她做了朋友,因为是她的朋友,所以总是由我先把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全额付掉,然后她再在方便的时候把她那部分分期给我,当然她还随便用我的香水、化妆品还有我自己穿一次都要心疼半天的时装,比如说我那件价值连城的真丝晚装……

天那,我那件价值连城的真丝晚裙!

我从床上跳起来,跑过客厅,一把推开彭芳芳的门,她是一个懒得连门都不愿意锁的女人!

当我看到我那件真丝长裙被揉做一团丢在地上的时候,恨不得立刻把彭芳芳变成一瓶除臭剂,再一点一点地喷到马桶里去!



那天的快递是下午三点钟送到的,在快递送到之前,我手洗了我的真丝长裙,然后又不辞劳苦地用吹风机一直吹她。彭芳芳醒来以后,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真丝的裙子应该让它自然阴干。”

“你以为我闲得啦?我晚上要穿着它出去!”

“约会吗?赵雷?肯定不是,见他穿牛仔裤就成了。”

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响了。赵雷和快递同时出现在门口!

彭芳芳是一个爱支使人的人,她懒懒地躺在床上,喊着赵雷给她干这个,干那个,比如“赵雷,给我一杯咖啡”;再比如“赵雷,我要听音乐,放一张CD”。那天我忙得昏头昏脑,裙子吹干了还要熨,鞋子要擦,脸要做面膜,还有头发要洗要火局油,另外还得给好几个朋友打电话跟他们说抱歉,我的生日晚会取消……我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一直听见彭芳芳在对赵雷发号施令,每隔两分钟重复一次:“这个不好听,换一张。”

最后等我一切就绪的时候,他们在听“月亮河”。我长发披肩,滑得像丝一样,粘了假睫毛,长长的弯弯的翘翘的,真丝的长裙,真皮的高跟鞋。赵雷看着我忙活完的效果脱口而出——“宿昔不梳头,丝发垂两肩”;

“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赵雷说了上句,彭芳芳接了下句。他们都是中文系毕业的,酸是他们的特长。顺便再补充一句,赵雷和彭芳芳原来是同班同学,彭芳芳跟我合住了以后,赵雷前来探望,一来二去的就成了我的男朋友。关于这件事情,一共有三种不同版本的解释,第一种版本是“赵氏”版本,其核心理论是这样的:“本来我是想追彭芳芳的,后来一看,原来还有更好的,立刻舍鱼而取熊掌,弃彭芳芳而求徐安迪,喜新厌旧是人的本性嘛”;第二种版本是“彭氏版本”,与“赵氏版本”的最大不同是:“赵雷是一个毫无追求的男人,见到稍微难度大一点的姑娘就不敢追,连喝酒都只敢喝低度酒”;第三种版本是我的版本,比较折衷——彭芳芳确实难度大了一点,但赵雷也不是毫无追求,他是一个喜欢温馨生活的人,虽然收入不算多,但是耗在一起看盘听CD打游戏还是够的。显然按照赵雷的志向,我比彭芳芳更适合一些,彭芳芳喜欢奢华的生活,她喜欢CHANNEL香水,LANCOM护肤品,夏天喜欢丝绸,冬天喜欢纯羊绒,内衣一律采用戴安芬。我曾经跟彭芳芳开玩笑,如果日后彭芳芳成了社会名流,建议所有戴安芬产品都打上一行醒目的红字“彭芳芳指定胸衣”;彭芳芳每天晚上在中央电视台出现N次,每次出来都说:“我喜欢,我选择”或者说“手机呼机戴安芬一个都不能少”。



我打扮齐整和赵雷一起出门,彭芳芳穿着她的日式睡衣千娇百媚地说:“安迪,你把赵雷留下吧,你去PARTY又不能带家属,赵雷岂不是资源浪费?”

我大大方方地说:“好呀,好呀,赵雷你说呢?”

赵雷也表现得落落大方:“可以呀,我留下来等你回来吧。”

门在我身后关上,我依稀听得见“月亮河”换成了“昔日重现”。



晚宴的地点在一个私人会所。凡是私人会所都是不张扬的,我打着车穿街走巷最后停在了一扇朱漆大门前面。晚上八点钟,星期六,正是这个城市最繁华的时候,但是我们车停的这条小街却安静得像中世纪的古堡。

“是这里吗?”

司机面无表情,像香港鬼片里的吊死鬼。我赶紧结了账下车,生怕他一声长啸之后吐出两丈多长的舌头。

门是虚掩的,稍微一侧身人就进来了。一个提着纸灯笼的小姐像早知道我要来似的,笑意盈盈地候在我跟前。我款款递过请柬,她徐徐展开笑颜。然后我就跟着她绕过一道影壁。只一墙之隔,就别有洞天。曲廊华屋,围出一个整齐的院落,庭院的正中是一小方荷塘,朗月当空,碧荷摇曳,我想到赵雷,如果是他在这里,一定会说出什么“亭亭的舞女的裙”;小姐继续提着灯笼在前面走,院子很深,夜色掩映,有点“庭院深深深几许”的味道。我想起有一次我跟彭芳芳、赵雷一起看一部无聊的古装片,当时我说:“为什么古人喜欢在宅子四周种树?那不是很不利于防盗吗?等于给人家修了一个梯子,而且树叶还有掩护作用。”赵雷和彭芳芳同时批评我“农民”“没文化”,他们说:“古代人迷信,如果把树种在院子里,等于‘困’,但是讲究的人家又讲究五行——就是金木水火土一个不能少,怎么办呢,他们就在房子的四周种树,然后再找一些精壮的汉子看家护院。”

这个私人会所就是这样的,树木从四周伸过来,随随便便抬头一看,就能看见一幅有情致的中国画——夜空澄碧如洗,斑驳的树影衬着屋檐上狰狞的小兽。

我们的小型宴会在一个偏院里举行。跨过一个月亮门,迎面是几竿竹子,青石小径撒着些柔软的花瓣,脚踩上去,想起赵雷,如果是他,他会说什么?也许他会说:“零落成泥碾做尘,依旧香如故。”我一直认为像赵雷这样的人,应该生活在古代,他生在这个世纪,真是糟践呀!

花瓣的尽头是青石台阶,拾级而上,早有穿着马蹄袖的小姐从里面迎出来,明眸皓腕,玉葱似的的手指替你掀了珠帘。屋子里人不多,说话声音不大,有好几个外国人,当然得有他们了!我听见一个高鼻深目长得像洋娃娃的女士说:“THIS IS  A  ROOM  FULL OF  MEMORY!”后来我知道她是一个法国人,法国人能说英语的不多,但是她会说,而且还会说几句粤语,现在正在学汉语。和她谈话的人是一个高大英俊的中国帅男,他是推销俱乐部会员卡的。他告诉那个法国人,只要一年花3万美金,就可以成为他的会员,成了他的会员以后,就可以到这座有很多记忆的王府来消遣,不但可以自己来,还可以请朋友来。我甚至听懂他的暗示,这样一个小院是非常适合发生罗曼蒂克的事情的。

像喜福会一样,屋子的一侧是一张中间镶着大理石的圆桌,桌子的中间摆着一大蓬盛开的百合,所有的椅子都是有“很多记忆”的明式椅,从房间里面向外看,可以看见挂在廊子里的一串宫灯,影影绰绰的,很诗意。房间里的照明一律用的是旧时的纱灯,既明亮又昏暗。也就是说当一个人迎着灯走过来的时候,脸上就会熠熠生辉溢光流彩;相反,就会显得模糊不清看不真切。我不是他们这个圈子的人,大家对我礼貌而周到,我知道他们不便于上前来问我是谁,万一我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新贵呢?要知道,这个城市产生新贵的速度比宽带网还快。我想他们是在等着被人介绍给我。在这种场合,人和人都是被介绍认识的。我这么想的时候,珠帘一挑,进来一个高大而健硕的女人,她直直地对着灯走过去,一面走一面说:“艾伦艾伦,我没有晚吧!”

先前那个和法国女人交谈的中国帅男立刻掉转面孔,一脸惊喜的表情:“刚刚好,我们正在谈到你呢,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接下来是握手,亲吻,互相赞美彼此说着久仰的话。然后我听到那个一惊一乍的女人说:“杜苏拉呢?她还没有来?”

被叫做艾伦的说:“她来过电话,说她临时有事,她会安排她的助理来。”

“这样的场合,也叫助理来!”显然,那个女人认为这样的场合让助理来是不合适的,至少身份是不对的。

我其实一点都不想来,我宁肯和我的朋友拍着手唱“生日快乐”!我突然又想起赵雷,我想起他的时候,我们已经坐好在餐桌上,菜还没有上来。这时,我耳朵边听到熟悉的旋律,顺着声音望过去——屋子的一个角落里不知道什么时候点起了一盏灯,灯的旁边有一个穿着古典的女子在专注地拨弄一面竖琴。我想这个屋子里原本就有这么一张竖琴,只是因为灯的缘故,现在才被发现。也许人的心里也有很多这样的角落,因为没有被照亮所以一直被忽视。我突然越来越想念赵雷。他一直藏在我心里的什么角落呢?我的心里还有没有其他的角落藏着什么别的东西?竖琴的声音像月光下的梦境,悠远抒情,这是我熟悉的音乐,但到底是什么呢?

我身边正好坐的是那个高大健硕的女子,我礼貌地请教她,她高傲地回答:“这是竖琴。”

我说:“我知道那是竖琴,我觉得这个曲子很熟悉,但是一时想不起来。”

她更加高傲了,脖子向上挺拔了一下,脸上的笑容充斥着饱满的优越感:“对,你当然听过这个曲子,这是很熟的,对于大多数人都很熟。”

“我是想说我几个小时前刚刚听过,可是我忘了她的曲名了,你能告诉我吗?”

“月亮河。”

是的 ,月亮河,竖琴的月亮河,几个小时前我听的是萨克斯管的。当时是我和赵雷和彭芳芳。我的脑子里闪过穿着日式睡衣的彭芳芳,她现在和赵雷在做什么?在等我回家给我唱“祝你生日快乐”吗?还是依然在听月亮河?

第一道菜是鱼翅,每一个人一小窝,人们一边吃一边评论厨师的手艺。这个时候我明白了今天晚上这个晚宴的目的——那个叫艾伦的人要推销王府会员卡,他要把这里的会员卡推销给像我的老板杜苏拉这样的女士——有钱,有朋友,交往的时候希望不被打扰,并且希望能够结交更多更有钱更有趣的朋友。



假如我像杜苏拉那么有钱,我就买一张会员卡,我要和赵雷一起在这里赏月剪烛,我要在有雨的黄昏和赵雷在这里听“穿林打叶”的风雨声,我要听他念颂:“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还有彭芳芳,我也要请她来,在那些风和日丽的午后,彩蝶纷飞竹影婆娑,看她喝醉了陈酿醉卧花丛……

那个知道“月亮河”的女人坐在我的旁边,她目不斜视,一直炯炯地盯着对面艾伦的脸。艾伦善意地看看我,问我:“喜欢这里的风格吗?”

我还没有来得及做任何表示,那个“月亮河”就露出鄙薄的神情,她接着艾伦的话说:“你这个问题应该去问她的老板,她喜欢不喜欢这里的风格重要吗?”

“的确不重要,不过我想我的老板可能关心的不只是这里的风格,还有她在这里将会遇到什么有趣的人?”

“当然是和她一样有身份、有品位的人了!”“月亮河”的声音突然提高,张扬而且放浪。

     这样的会所,全是“杜苏拉”和“月亮河”,假如我有了钱,我得考虑考虑是不是加入!



     灯一盏一盏地暗下来,角落里的竖琴也一点一点地低下去。艾伦和每个人握手,脸上是温暖的笑容。他身边的小姐给每个客人送上一小瓶红葡萄酒,我也有。我是最后和艾伦握别的,我接过葡萄酒的时候下意识地对艾伦说:“谢谢你,我会把这瓶酒转赠给杜总的。”

艾伦立刻醒悟到什么,他对身边的小姐说:“杜总的酒也交安迪小姐带回去吧。”

那位小姐迟疑了一分钟,说:“请稍微等几分钟,我去给你取。”

于是我和艾伦有了几分钟单独在一起的时间,艾伦是一个不会让你感觉冷落的人,他总能找到合适的话题,比如他夸奖我的发型好看,衣着得体,并且很有气质。在那几分钟里,我甚至把艾伦和赵雷做了一个小小的比较,赵雷就不像艾伦这样容易讨人喜欢,赵雷太黏糊,他追求女人的时候,像一帖狗皮膏药;而艾伦不一样,艾伦懂得让女人自己高兴起来,他像完美的葡萄酒,女人喝了以后感到兴奋感到自己高贵异常。我突然想到,其实这么一个精致而隐蔽的小院,是适合艾伦这样的男人而不适合赵雷的,尽管赵雷学的是中文系,会点“准风月谈”。



葡萄酒取来了,我道谢之后再次与艾伦握别。这次是真正的告别,例行公事的告别之中多了几分暧昧不清。



沿着小街一点一点地往外走,风很轻柔地吹着肩上的头发。身后突然闪过一束明亮的光,我往旁边躲了躲,一辆宝马小跑温顺地贴过来,恰倒好处地停在我跟前。车窗落下的一瞬,我看到了那张温暖的脸——艾伦!

我没有理由拒绝艾伦,他的车里气息清新,音乐恰倒好处。车开起来感觉像在空气里飞翔一样。

“今天晚上你过得愉快吗?”艾伦的声音自然柔和。

“我愉快不愉快不重要。”

艾伦笑了,笑得了无痕迹。他说:“你愉快不愉快对别人可能不重要,但是对你自己很重要,对不对?”

我突然发现艾伦车里放的是“月亮河”,我脱口而出:“你很喜欢月亮河吗?”

艾伦停了一分钟,然后说:“是呀,你也喜欢吗?”

“我不知道,我男朋友也许喜欢。”

“你有男朋友?做什么的?”

  “他学中文的,总觉得怀才不遇。”

“他有什么才?看看我能不能帮他。”

我想起赵雷为彭芳芳换碟的情景,随口说:“他的才大概是为女士服务。”

艾伦笑起来:“这种才可不是随便什么男人都有的,100年能出几个就不容易了。你要知道女人是最不容易对服务说满意的客户人群了,尤其是有钱又自以为是的小姐太太!”

车很快到了我家楼下,艾伦在我下车的时候很温存地对我说:“安迪,不要喜欢迷恋月亮河的男人,也不要和喜欢月亮河的女人做朋友。”

“为什么?”

“因为你会受到伤害的。”

艾伦的眼睛像月光下的河水,闪烁着神秘的光泽。



    我打开单元门,房间里静悄悄的。推一推彭芳芳的门,里面上着锁,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房间里乱七八糟,没有叠的被子,翻到一半的书以及凌乱的杂志。拨一个电话,对面屋子响起了手机的声音:“喂,安迪?你回来了?”

赵雷在几分钟之后大大咧咧地走进我的房间,他的着装出奇的整齐。

“我一直在等你。”

“还有我,你回来之前怎么也不来个电话?好让我们准备一下。”彭芳芳云髻高耸,长裙曳地。她跟在赵雷身后,脸上是揶揄的表情。

我突然意识到她穿的是我的睡裙,泪水一下子夺眶而出:“你穿了我的晚装不够,还要穿我的睡裙,你凭什么?凭什么?”

彭芳芳一声不吭地回到自己房间,门“砰”地一声关上。然后我听到了复仇般效果的音响——月亮河。

Moon River , wider than a mile , I’m cross  in’ you  in style same day ……

   

    很长时间以后,艾伦告诉我,他能准确的识别出哪些人可能是他的客户,他说这是一个秘密,但是屡试不爽——记住,只要一听月亮河,就心旌摇动,像起伏不已的波涛,这种人是最容易上钩的,无论男女,其中以女人尤甚。

---------孔雀东南飞


[另类篇]

我想我们之间,谁也无法望见彼此的心中。

因为世间的隔阂,实在太不可预测;而这世间的心灵,实在太难以分辨。

兰芝对我说过:尘埃十日,只一阵秋风便干净了。

我去得迟了,她已化入池塘,许多人都在水中捞她的尸身却一无所获,池塘里枯黄的莲叶太多,覆满了水面,除了那双绣花鞋谁能证明她的死去。

但我是相信她在水下的。水中无尘,任凭几个秋天的狂风也干涸不了的地方,才是她长眠的地方。我放眼望过,忽地瞧见他,一袭青衣冷冷地站在人群之后,他望那水中,眼中一抹的空旷无哀。

眼中如是,可我望不见他的心里。



我总以为:兰芝有兰芝的好,而我亦有我的好。

我总以为:兰芝即有了她的仲卿,我必该有我的良人。

兰芝之丰腴而我之清瘦,兰芝之嫣然一笑而我之垂首含羞,兰芝之醒而我之倦,兰芝之红裙翠簪而我之素衣绣鞋。

依然会有各自不可预知的人生。



1

先生又罚了兰芝,原因是她在先生很动情地朗朗而读时偷吃烤红薯。她自以为吃得很巧妙,贼眉鼠眼悄无声息,况且先生在读书时很难睁开眼,仿佛一睁眼便见着世界混沌,亵渎了书中境界般。

可那天他读着读着便内急,当然这是我的猜想,他蓦地张开老眼,精光暴射,按常理说一般人士若非内急绝无此态,当时兰芝吓得半个红薯都跌落在地并自觉地向先生脚边一路滚了过去。

结果先生为了这半个红薯把去茅厕这样急切的事情都给忘了,他痛心疾首地捡起它,胡子都气得发抖,拿着戒尺,并活生生地将兰芝从座位上揪了起来。那天兰芝就是那么肿着一双胖手回家的,那只手宛若烤熟的红薯。

兰芝强忍泪水的模样很令人心疼,可她从不记错,大错小错犯了再犯也无所顾忌,可我每次这么看见她时依然为她委屈,听着她述说这些经历倒仿佛受了罚的不是她而是自己一般。兰芝很不以为然地说我这种小女儿态是要不得的,她绾着男孩的发髻,穿着男孩的衣饰,翠绿的裤子显得滑稽,她甚至在空闲时与她的同学仲卿大谈特谈我的小女儿态。

那时的仲卿就已是温文尔雅的风度了,他们谈话过程中他时不时地朝我身上望过来,没什么表情,但有时也会附和着兰芝笑几声,我却始终感觉他是那么深不可测。

我一笔一划地临摹着兰芝教给我认的字。我的母亲与她的母亲不同,我在深闺里看他们能无所顾忌地彼此交谈觉得艳羡不已。母亲却总是在我看得正入迷的时候将我唤回去,她用不太高却摄人心魄的音调唤我:罗敷,你来与我挑头发。

母亲还总是在我帮她挑头发的过程中对我谆谆善诱,说:别多跟着兰芝学,别人不知道的也罢了,我们是晓得她是个女孩家的,你看她今后怎么嫁得出去。

这么一说我也就跟着开始着急,觉得这始终会是个大问题,因此后来便找了个机会规劝她,兰芝倒是不以为意,我们俩鬼鬼祟祟地躲在她家后园的树下面吃她母亲腌的咸肉,味道非常之好,兰芝吃得眉飞色舞,根本不把我的话放在心上,只是说:嫁不出去时就让仲卿娶吧。

我问:仲卿很好么?

她思索了一下说:还不错的。

说完还大力地用她那咸手拍我的肩膀说:你也会看上他罢?

我差点被噎着,又不敢大声咳嗽,怕引来家人,只好涨红着脸说:哪里话。

而兰芝当时就放声大笑,还一边用手指着我乐不可支地说:你看你的模样,就像刚卤出来的鸭子。

我气急败坏,一来为好不容易撑起的宁静,一来为她不合时宜的羞辱,顿时一弯委屈的珠泪滚滚。兰芝这时才感到问题严重,掏了手帕揽过我的头来细心地替我擦泪,一边还说:你下次哭要让我做个准备,真见不得女人掉眼泪的。

我抽抽噎噎地说:你就不是女人了么?

她说:一定是和你不同的。



2

莲池位于兰芝家门前,她每天上学都要绕过池塘,夏季时还能顺手摘几个莲蓬,偶尔会剥了莲子带回给我吃,大多都是自己一古脑儿就吃光了,压根想不到我。我倒有疑心她给仲卿吃的机会反而多些。因为仲卿有时也经过池塘,却从不需要摘什么东西,只是停下来故作深沉地望着一池开得丰盛的莲花,有时我从窗中望出去,他雅致的风度及雅致的花朵连作一体也就成了夏日里一种别样的景致,接着兰芝就雀跃地出现在他身后,或者拍他的肩或者有意怪叫来吓唬他,瞬间便打乱了风景,接着二人便一无所知地双双上学去。

有天我问兰芝上学是不是很有意思。

兰芝说先生是个腐朽的老头,十分无趣。

我就问既然无趣为何还要改了妆扮去读那枯躁的书本。

兰芝说无论如何那上学下课的途中,那学堂里与同伴笑闹的时光真是有意思极了的。

我说是否比与我在一起时更加的有意思。

兰芝说若非她上学那么与我在一起时又怎会有那许多好玩的故事说给我听,若没有那些故事与我在一起时肯定也是了无生趣的。

我非常不满,对她说她完全可以自己编故事给我听。

兰芝就怪叫着让我给她凭空编一个试试。

我搜肠刮肚许久,以失败告终,兰芝立刻显出大获全胜的得意神情,并说第二天会让仲卿给我讲一个十分有趣的笑话以告慰我。可这在我看来简直是种示威或者炫耀,于是很清高地拒绝了,那天我非常生气,我就用了极不可思议的音调大声对她说:够了,那是仲卿与你的故事罢。

兰芝很奇怪地看着我,半晌才问:罗敷,你是不乐意仲卿还是我呢?

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但也不知自己究竟为何发怒,这团火焰无端地起来,却连一盆水都不需即熄灭下来,就如同蔫了的花,有气无力地说:我身体不舒服,因此容易发火,其实和你们都无关的。

然而后来我想还是有关的吧,母亲经常说女人不应该生气,非常影响容貌,再由容貌影响婚配,进而便是一生的幸福,更有甚者说生气多的女人还比较容易生个傻孩子。由于这么一恐吓我生气的时间极少,如果不是兰芝适才的那番话,我想和她在一起的时间里的确是有很多快乐的。



3

兰芝一向不太会守承诺,因此她并没有让仲卿来给我讲故事,而我也就没有再对她提起。但总在清晨里看他守在塘边时想,是否他今天会随兰芝走过来,以惯常对待兰芝的微笑来同我说话。

但总也没有。

只是这年夏天我学会了背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兰芝站在我跟前用先生看她一样的眼光恶狠狠地盯着我,手里同样装模作样地拿着把戒尺,她不但要我背出来还要我默写出来,结果我颤颤巍巍弄得一手的墨汁。回家后母亲见到了就十分不悦,说:你又和兰芝去胡闹了。

我说:她教我读书。

母亲说:这有什么所谓,她读得再多也不能去考试,也做不了官。

有一日还是见着仲卿,其实那次是我特意地去等他,他却仍旧在莲池边看花等兰芝。我等他。故意装作巧遇的样子羞答答地喊了他一声,仲卿如梦初醒地抬头,看见我时有些诧异,说:怎么是你呀?

我笑笑说:那你以为会是谁?

仲卿说:我在这儿等兰芝去上学的,以为是她。

我就问仲卿:你们上学是不是都为了做官?

仲卿很努力地想了想,说:不知道,或者是吧。

我说:那么兰芝怎样做官?

仲卿这回答不出了,又望向莲花,神情迅速陷入适才那样的深沉中去。我只好在一旁怔怔看他出神,从未这样接近地面对一个男人,接近地看他神色,他的每一气息都绕在我身边迂回不去,但因为亲近反而就不似从窗中看出来时的意境了,这时花是花,人是人,截然不同的两种物件,他的味道近了,而莲花的香味远了。

不多会兰芝便走来,看到我时也惊叫起来,然后就欣喜地说:你母亲也肯让你去上学了么?

我摇头说:上学不过为了做官罢,我不要做。

兰芝:这道理是谁说的?

我指着仲卿说:他。

兰芝对我说:我不为了做官,我为了教你。

我于是笑了。



4

我与兰芝那极少的相同的特点之一便是我们都擅于弹琴,咿咿呀呀的声音不分彼此。我们经常在她家后园里合奏,她的母亲是个迁就和蔼的女人,从来不过问这些琐事,偶尔嫌吵就把房门吱地一关,自家独乐去了,我觉得这样做很和善,不像我母亲一生气就找各种无端又愚蠢的理由出来干涉。

有一次我们商量着把各自母亲的异同点一一进行排列,最后大惊失色,觉得日后长大就是自己的楷模,于是我恼羞成怒地用笔在我的这一列划上一个巨大的叉,忿忿地说:我讨厌我母亲。

兰芝看了看我的脸色,也学着我在自己的那列同样划了个叉,作忿忿状说:我也讨厌我母亲。

我说:你不要来讨好我。

兰芝说:是你多疑了,譬如说你母亲根本不会弹琴,所以你和她一定是不同的。

我一想也是个道理,这才转怒为喜。兰芝这时很神往地说:长大了如果嫁人,我就写一支曲儿天天弹给我夫君听。

我问她:如果你夫君听得心烦了怎么办?

她极爽快地说:那便让他写一支曲儿天天弹给我听。

我就说:我也写一支曲儿天天弹给你听吧。

兰芝侧着脑袋想了想,她思考的时候在我看来很美丽,因为有些难得的沉默,与我十分贴近。就像我们一起弹奏一首曲子,我总会分不清是她分出了我的身体还是我分出了她身体。

她想通了才告诉我说:那要看好不好听了。

我觉得那时我屈辱的脸色肯定像根茄子,或青或紫面目丑陋但还惹人发笑。兰芝笑了许久,就差在地上鲤鱼打挺了,她的母亲终于忍不住又出来,非常不满地说:要这么大声的话就到屋里来关上门躲到床下去笑。

兰芝只好倏地闭嘴,小脸儿被一口气憋得通红,所以又像个西红柿,如果当时有面铜镜在手,我想她会发觉我们是极相配的。

等我回家以后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对镜端详,假装兰芝还坐在我的另一侧,我让出了半张脸的位置给她。我的表情看上去好像有些隐隐的忧郁,臆想中的兰芝和空气一起陪伴着我。她的实体在愉快地唱着歌,温润的小手毫不吝惜地把琴弦拍得嘣嘣作响,漂亮的发髻随着节奏摇来晃去,我也细细地梳着长发,然后插了一支簪,成串的珍珠垂在额上好像泪水一样。



5

等到一夏一秋都过去的时候,我差点连整本的《诗经》都背了下来。

而当我能口若悬河的时候,兰芝却将这些学过的东西都忘得一干二净。她开始成天地计划自己作诗,并且以为能创作出一本新的歌谱。

她期望自己成为诗人的缘由是因为某天她牵着我的手走到昔日的莲塘边,当时天已早凉了,薄薄的冰覆盖在水面上,下面可见枯老的一些弱枝,猥琐地俯在其下,完全没有了那时的神气,我们都被冻得面色苍白,我问她:太冷了,为什么要来看这些残枝败叶?

兰芝说:当时这儿有多么好看,为什么季节一变,天地万物都要听它的号令。

可是天寒了人们势必要穿得暖和,不然就要生病,凡人怎么能不听季节的号令呢。

兰芝不无惋惜地说:真不知它们什么时候才能再生长出来。

我很奇怪兰芝忽然的多愁善感,说:年年夏天它们都是茂盛的。

兰芝说:那么又是一年的夏天了,真是可怜,要它们生便生,死便死。

她又蹲下身去,握了一把漂着泥印的残雪,说:该化时就化了,连踪影都会没有,为什么老天不让我们看夏的雪冬天的睡莲呢。

然后她才瞪视着我说:我总算明白诗人们为什么欢喜写那些悲伤的东西,因为他们和我们都一样要生病要哭要笑要遭人遗忘。

既然如此,那么兰芝并非不可能成为一位诗人。

我问她成为诗人有什么好处。

她说:仲卿去考试了,我却什么都做不了,我不甘心。

我说:你原来说是为了教我背书。

她一听就更加懊丧,把手挥来挥去地说:可现在连你都会背了。

我连忙说:我并不全会的。

兰芝凶神恶煞地看着我说:连你都教不会我岂非更不甘心。

她果真后来也写了些许不成调的曲儿,只是并不拿来给我看,只一个人边弹着边哼哼叽叽,有时我信步走到她的阁楼下,听见里面断续的琴声传出来,仿佛思考着一种难以喻解的问题,又迟疑又愤慨。我霎时孤单起来,这个季节我的琴开始束之高阁,她的音符已远离我。

桃之夭夭,有贲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开始下雪,无声无息,不成歌曲。每天的我只有语无伦次地背那些她所忘了的书。



6

第一朵桃花开的时候仲卿就回来了,随后兰芝就嫁了。

那时仲卿只是做了个小官,手下管着三两个走街窜巷的小盐吏,仲卿间而也风度翩翩地跟着他们走,他长高了很多,我和兰芝都需仰面看他了。兰芝头抬得更高些,因为她站得比较近,我离得远,他到兰芝家那天我站在门边上,看他喜气洋洋地接走了她。

兰芝这日终于穿了裙子,鲜红的颜色触目惊心,我始终以为红色沾满了杀戮气息,它如何来代表喜事。何况这身及地的裙子使我担心她会摔倒,她的发式也变了,如果摔下会很狼狈,我看见她走得如此小心翼翼时心都绞成一片,一直到兰芝后来被搀进轿子里,一方桎梏的天地里楚河汉界泾渭分明,我觉得从此她就狠下心来把往事划上了界限,她正如此精心地走到了下一局中。

经过我的时候她掀了左边的帘子,露出脑袋张着门牙冲我十分不得体地笑,但帘子飞快地被媒婆给挂下了,好像一记家丑,所以等到我笑的时候她已过去,而经过的是仲卿。我没来得及收回笑意,仲卿望了我一眼,就像他过去望那满池莲花一般的神色。

这一眼的突如而至让我的思想全都乱了,我止不住地猜测他看我的涵义,猜着猜着我开始发起了高烧。

母亲气急败坏地守着我,找了好几个大夫开了形态各异的药,然后每天都能熬出好几味苦水来命令我喝。我凄凄惨惨地对她说:你说过兰芝嫁不掉的,如今怎么嫁得比我还早。

母亲露出几丝不可思议的表情,显然她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就说:仲卿毕竟不是大家出身,由他去吧。

由得他去,由得她去。

但终究会是块心病,怎能轻易了却。我决定在生病期间终日以泪洗面,眼睛立刻被泡得又红又肿,也就因此长烧不退。兰芝来信,叮嘱我多加休养,对她与仲卿的生活却只字未提。她末尾处说十分挂念我,每当想起时便弹琴,但仲卿家没有后园,因此也不会有我,真是无比遗憾。

接二连三地她又来了几封信,其实仲卿家并不远,可她却一直都没有回来。她的信无非在说一些童年趣事,甚至回忆起了学堂里那个严厉的先生,她在那位先生手下吃过不少苦头,甚至我也为此流过不少眼泪,但现在从她的书信看来,她一字一泪显得义愤填膺,而我都没什么感触了。

她的字写得一如她的人般眉飞色舞,但我总也想不出此时在仲卿身边的兰芝会是如何模样。

我给兰芝回信说我要去看她。兰芝却说等夏天再来时她回来一起看莲花吧。

我心中一阵凄凉,只想这个夏天来时,此莲花即彼莲花,可此兰芝似已非彼兰芝了。

母亲说我这是开始怀春,如果再不帮我找个好郎君只怕要忧思成疾,她成天地在我身边说这家三郎那家五哥的,我突然告诉他世上男人们我接近过的无非只有仲卿一个,我那么仔细地端详过他,其余人等,都不在话下了。

母亲一听就晕倒了,觉得我无可救药。一日还很没风度地大骂:兰芝那个衰人。

那应该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失态,幸而没有外人在场,她关上门,隔绝了外界干扰,看着奄奄无力的我就骂了一连串我想都没想过的词语。其实当时艳阳正高,气候也渐暖,窗外柳绿桃红莺飞燕舞,我的心中正在默记着兰芝教过我的诗,于是母亲的声音就像一只苍老漆黑的乌鸦盘桓出来,顿时辜负了那些诗中的情意,我大失所望,觉得良辰美景与诗,都不过尔尔。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7

我按捺不住,来到了仲卿家门前,我在墙外徘徊了很久,不能决定究竟敲不敲门。后来见到了仲卿回来,他仍是那样清秀的模样,很吃惊地望着我。我慌了手脚,支支吾吾地说:正好出门逛逛,就来到这里,想看看兰芝。

他问我是否要进去,我就连忙摆手说:不了,不了。

仲卿笑道:既然来了,为什么又不去看她?

我问:她好吗?

他说:很好。

我垂下眼皮失落地说:既然好也一定不需要我了,她一直都不想见我的。

仲卿陪着我走了几步,说:我也不理解她的心思,她在家里养了许多小动物,有只画眉就叫罗敷,她天天很开心地叫唤呢。

他这么说时嘴角含笑,仿佛很满意这样的生活,我旋即转回身,面向着他指责说:为何你们要把我当作那样的畜牲。

仲卿一愣,僵在原处,说:没有的事。

我掉下泪来,想着兰芝宁愿每天守着一群名叫罗敷的画眉空度时光也不愿来见我一次时就十分伤心,这下轮到仲卿慌了手脚,他失去了风度地东张西望,不知该从何下手安慰我。我气恼地说:没见过女人哭吗?

他就说:从没见兰芝哭过啊。

仲卿当时的模样若在事后想起应该是十分可笑又可叹的,他总是恪守着那样的翩翩举止,谁料一场眼泪就将这些年的儒雅化解一空,我揪过他的长衫用来拭泪,他傻傻地站在那儿,渐渐地伸出手来揽住我的肩,最后我只好索性扑在了他的怀里。

仲卿的怀抱是一个男人的怀抱,深厚宽广得没有界限。

我本以为我能心满意足地靠在那里,我想悄悄地浮起一些像兰芝出阁时那样心满意足笑靥如花的表情,可是有些悲哀还是袭来了,我在他怀里嗅出了兰芝的气味,因为时间的绵长从而经久不散,牢固得就仿佛镶嵌在他的身体之内。

可兰芝,我如何才能忘却有关她的一切呢。



8

日子仍这样相安无事地过下去了,仲卿也没有了消息,兰芝照样写信来说些无谓的话,好像从来没有因此改变什么。就这样,我开始患上了忧郁症,甚至一开窗就见风流泪。我每天都被强大的一种失望以及思念压迫着,但却难以分清这些感觉究竟是为了兰芝还是仲卿。

我在想那天兰芝是否也能从仲卿的身上闻出了我的味道。

我在想那天仲卿怀抱着兰芝的时候是否也能想起我的模样。

这样的矛盾的念头无时无刻不将我的心灵撕成两半,我在阴阴森森的房内绣两只鸳鸯,很多妇人们都说不会绣鸳鸯的女子是不会有幸福的。其实女红比练字背诗更加辛苦,或者天生下来的女人们就要显得任重而道远吧,绣这两只鸟儿的工夫我甚至可以写出十多张纸的字来。

我让鸳在荷叶下戏,我让鸯在岸边徘徊。

它们谁也不理谁。

我得意地笑了,原来一双姻缘只一手就拆得散的。

我悄悄地给仲卿写了封信,约他十五夜晚出来见面。我把地点定在街市上,这样不容易令人生疑。我想私自约男人见面是通常寡妇们才有的行径,而她们多半会把情人安置在小阁楼或没有窗户的柴房里,我需要把自己和寡妇们区分开来,何况我家的柴房钥匙也不在我手上,在母亲手上。

再见仲卿我仍然是很窘迫的表情,好像约人的不是我而是他一般,他却不像上次那样惊慌了。

他来时便问我:有什么重要的事么?

口气生分,其实有着虚伪的做作。我说:为什么我约兰芝出来比约你还难些?

他为难地说:我不知道这些事,她从没有提起过。

我如针刺喉,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又想忧伤,又想哭。我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又问:她还弹琴吗?

弹的。

我想起兰芝的话:长大了如果嫁人,我就写一支曲儿天天弹给我夫君听。

我问仲卿:你常听吗?

听的。

我再问:如果我今日弹琴,你是不是也听?

他深深地看我一眼,说:好的曲子我都乐意听。

我微笑:我没有带琴。

他说:那改日吧。

我追问:改日你还会见我么?

仲卿说:总有时间的。

我觉得这样的答案很含糊不可预计,仍然很执着地说:你家有琴,不如今日到你家去弹。

仲卿也没有再作声,他看着我,我们对峙在灯马从容的街道边,春风乍暖下我们都茫然地不知何从,最后还是由我先开了口,我艰难地说:我与你之间,你如何向兰芝交代。

仲卿伸出手为我将吹乱的发梢掠到耳后去,他说:罗敷,你还是不要太在意罢。

我冷笑着拂开他的手说:在不在意,只是你如今一句话就能了结的吗?

我说:从没有过男人碰我,只有你。

惟一的男人。能伸手为我掠一掠头发,何况更多。我说:我与你之间,是否还有兰芝。



9

我料到兰芝应该来找我的。可她不再像从前那样会在窗下大叫着我的名字,她敲了我家正门,母亲客气地给她开门,两厢寒暄了一把,听得出来彼此都虚情假意皮笑肉不笑。母亲说:兰芝你还是像原来那样漂亮啊。兰芝还是穿得这样随便啊。兰芝你还是不像我家罗敷这么不言不语没有出息。

兰芝就说:那都是婶婶疼兰芝的。

这时我下了楼,兰芝看见我有些激动,她瘦了些,原本浑圆的下巴尖削起来,那样的形状让我觉得生分。我恍恍惚惚地站在她面前,直到她拉起我的手,拍了拍说:失魂了?

她手里的温暖传到我的手心,我握住她陌生的手,可以感觉到皮肤下的骨骼,我说:瘦了许多。

她笑着也不答话,只是看我。我又问:为什么一直不见我?

兰芝继续笑嘻嘻,回答:这段日子过来我终于能知道深闺之中是什么滋味,天天陪着鸟叫,天天想着你,想着外面吵吵闹闹的世界,有时感受多了我就能知道你的心思知道你过去在想些什么。

我的脸立时有些发烫,返身回房,兰芝也跟了进来,一边仍在说着:可我再见到你的时候,我又发觉还是不明白你的心的。

我忧郁地说:你怎么会懂,你永远也不会懂的。

兰芝说:那么你告诉我吧。

我尖声地说:这不公平,虽然你不懂我,可是我却了解你,你一举一动我都能明白它的含义,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你为什么不愿看我。

我说:我以为仲卿会比我更喜欢你,可是他连我都抗拒不了,没有人能比得上我的。

兰芝说:罗敷,仲卿本就不是你想要的男人,你会找到该属于你的男人的。

我黯然地说:我曾经也这样以为过。可仲卿就是属于你的那一个了吗?

只有在我心中兰芝却总是惟一一个,我愿意为她而伤心的人。但兰芝说:无论如何,我离开你们俩个,我想还是自己的生活比较好过一些,不痛苦不烦恼。

我大惊,才知道原来她竟然想连仲卿都放弃,我说:我与你这十多年了。

说到这便心一酸,忧伤地说:怎么能说离开就离开得了的。

她说:尘埃十日,只一阵秋风便散了。

世间的人莫不如此。仲卿是,我是,她亦是。

只是我没有想到兰芝的这番话就是与我的诀别。我以为她很坚强,有次仲卿对我说:兰芝才是真正最脆弱的人。

而兰芝回去以后甚至连责怪仲卿的意思都没有,也没有把我与她见面的事告诉他。只有脆弱的人才逃避吧。她甚至连一点预兆都没有,对仲卿亦如是。果真是生命如丝,一缕缕都教人放心不下。

我冷笑着看仲卿说:我与你之间一定是会有兰芝的,因为我们心中都有她。



我望着仲卿眼中那一抹的空旷悲哀,可我望不见他的心里。

我想我们之间,谁也无法望见彼此的心中。

因为世间的隔阂,实在太不可预测;而这世间的心灵,实在太难以分辨。

一如那莲池,那秋风,那满目花月情事,都乍起乍落。都不知到终途向何处作一声叹息。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贲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虎耳草之恋


[言情篇]



   如果你是一株虎耳草,我不愿意做你的花朵,我愿意我是你的触须伸到地面后长出的另一株,这样我就可以与你站在一样的高度,一起生长。


     7月的时候,在一家大型书店的门口,陶果果正和300人挤在一起。如果这时有人拿了摄像机朝着陶果果的脸部拍摄一些特写镜头的话,你一定会微笑了,你会看到这位本来塌鼻子的女孩竟然被挤出一只猪一样向上拱起的鼻子。“我是第一个来的!”在书店的门即将打开的时候,这头小猪挥舞着手中的书,发出刺耳的叫喊。可是,没有人向她看过来,因为她实在太矮小了,在众人的拥挤之下,她几乎要变成一个泡沫。

这儿即将举行当红女作家签名售书仪式。陶果果激动得都快哭了。

哗啦啦,大门终于开了,这时,我们的陶果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个剑步就冲到了最前沿,可惜的是,这个敏捷的动作没有给她带来理论上的成功,做到一半的时候,她脚底一滑,就摔倒了。

人们像迁徙的斑马一样从她身边跑过,陶果果趴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这次,终于有一个穿黄衣服的男子看到了她,并把她拉了起来:“你摔得不重吧?”

陶果果有点头晕,但她还是看清了那时大家都已经排好了队,她成了最后一名。“我是第一个来的!”这样喊时,大家都回头看着她,如果那时有人拿了摄像机拍摄一些特写镜头的话,你会看到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正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女的双膝青紫,男的张口结舌,并且他的手正死死地拉住她的胳膊。









陶果果去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因为没有办公室的钥匙而被锁在了门外。这时,做卫生的大妈经过她的身边,陶果果连忙拉住人家就搭讪——这里有必要交代一下,陶果果从幼儿园开始,到大学毕业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老师对她有过良好的印象,此人一直被认为是“纪律最差的女生”,这一点在她的毕业推荐表上都有记载,只不过因为她的特长就是会讲话,所以面试的时候她把这些缺点都改编为:热情、积极、反应快、人际关系好等等优良品质。

大妈人很和蔼,搭讪就搭讪呗,也就没太在乎这个丫头耽误她的工作。于是在早上的短短三分钟时间里,陶果果给她讲了一个笑话:

“有一个神经病院住着很多神经病,一天,院长为了看一下患者们恢复的情况,想了一个办法。他在墙上画了一个门,然后对这些患者说:你们都过来,今天,你们谁把这个门打开就可以回家了。

“患者们一听便一拥而上,把那画的门围了个水泄不通,院长觉得很失望。

“这时他发现有一个患者还坐在原来的位置没动,正在那儿冷笑呢,于是院长上前问到:你为什么不去开门?

“那个患者看了看院长,勾勾手指让院长把耳朵贴过来,然后偷偷地说:我这有钥匙!”

大妈听得哈哈大笑,陶果果也笑得前仰后合,这时有人从楼梯里走出来了,走到陶果果跟前他说:“你在这儿傻笑什么呢?”

陶果果笑得正起劲儿,她用手比划了一下,对面的人就明白了她的意思,连忙说:“你没有钥匙是吧?我这儿有钥匙啊!”

陶果果这次是彻底笑昏了,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她的笑声还在一路泼洒,“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身边的那个人终于被她笑毛了。

她使劲儿刹住了笑,仰起头忽然发现对方的人好面熟,只是那时他正板着一张臭脸,所以她没敢马上说出他们在哪儿见过。

“我叫顾明聪。”他伸出了手,陶果果也伸出了手,他们紧紧一握,这时她立刻确认了他们见过这个事实,他的手,和别人的手不一样,他的手,有很大很大的力量。







一个星期以后,陶果果和大家都混熟了,可是她和玻璃门后面的那位经理却怎么也没熟起来。不过她注意过顾明聪的办公桌,因为陶果果的位置就在玻璃门前面。

她看到那张办公桌上堆了很多的资料和书,那些书里,就有一本是陶果果最喜欢的当红女作家的,“他有没有搞到作家的签名呢?”她常常有这样的疑惑,她今年已经二十二岁,可是因为从小就追星,也从来没有觉得这种获取明星签名并以此为乐的行为很幼稚。

一起出去唱K歌的时候,陶果果故意坐在经理的旁边,“嗯……嗯……嗯。”会讲话的她忽然结巴了。“你怎么了?”顾明聪看了看他,接过了话筒,五音不全地唱起来:“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等到他唱完了,陶果果也几乎失去了勇气,不知怎么,他的眼睛在今晚看起来是棕红色的,像一种变了质的火焰。她不敢与他对视,因为那双眼睛实在是太灼热了。

等到这次办公室集体活动宣告结束的时候,陶果果决定老老实实回家睡觉。“我送你。”身后走来了顾明聪。那时秋天快要到来,夜晚的风里有一种剔透的凉,陶果果打了一个哆嗦。

坐上车以后,她忽然觉得不怎么冷了,她忽然就有了勇气,“你那天在书店,买了书?”

“是啊。”他坦然地回答道。

“那你得到作家的签名了吗?”她满含希望地问道。

“那种幼稚的事情,呵呵。”他只是一个劲地笑。

那一刻陶果果显然是气极败坏了。“那天在书店你为什么死死拉着我不放,不然我会是第一个得到签名的人!你,你应该向我承认错误!”

对方没做声,只是加大了油门,陶果果因为惯性猛仰了一下脖子,她恼怒地看着顾明聪。

对方却不动声色,开着车同时还打开收音机,收听起深夜的谈心节目来。

“停车,我要下去!”陶果果啪地关掉了收音机。

车停了,然后女孩被丢出了车外,车又开走了。

陶果果向住所走去,她知道她得罪了她的顶头上司,可是她并不觉得她有什么不对。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陶果果就接到客户投诉,经销商把盗版的软件装进了人家新买的电脑里,以至于电脑感染了上千各个蠕虫病毒。

陶果果答应亲自上门给人家重装系统,坐了一个小时的巴士,到了客户家的时候,却发现启动盘没有带,打个电话回公司,那边没人接听,陶果果知道,但凡这种情况,一定是其余的同事都被外派了。她取消了打回去的电话却按错了键,胡乱地,一个手机被拨通了。

“我的启动盘没有带……用户很急用的。”陶果果决定将计就计,“你能不能把盘子帮我拿过来,真的很急用啊。”

“自己回来取。”那边冷冰冰地丢下这句话。

没办法,她只好先告辞,然后下了楼,可是就在外面,一辆车停在那里,车上的人按了声喇叭,一张软盘扔给了她。“你以后不要丢三落四的,当心我炒了你!”顾明聪很快开车走了。

陶果果忽然觉得心间一阵触动,像花草拂过裙摆,又像石头掠过水面,她觉得他一定是在感激他了。







公司决定进行一次徒步旅游,地点选在了湖南西部。陶果果对这次旅游非常重视,早在两个星期以前,就买好了登山用的鞋子、帽子、还有新的口红,隐形眼镜药水,另外就是很多很多的食品。她购买这些旅游物资是以天为单位向上增长的,所以,等到真正出发的时候,他们的队伍看上去是这样:一群旅游者和一个搬家的女孩子。

到了地点,车停好,开始徒步行走,走着走着,迎面出现一条小溪,陶果果嗷的一声就跳进水里撒起欢来,结果她被自己弄得浑身湿透还吞了两口水。

“这水是甜的!是甜的!”她又发出刺耳的叫喊,然后把整个脑袋都浸到水里,去喝那小溪里的水。

她实在是一个很可爱的小东西。

等到玩累了,天色也转暗了,大家回到露营的地方马上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陶果果忽然觉得很不舒服,她的右耳朵里火热火热地疼,而且觉得快听不到声音了。她吃了一些药,到了中午也没有见效,她不得不强迫每一个同伴大声跟她说一句话,来证明自己的听力是否受到了影响。

轮到她让顾明聪说时,他没有说什么,只是蹲到地上抓起了一片草,这些草很漂亮,叶子圆圆的,上面长着茸茸白毛,还有一根一根细小的触须。

顾明聪把这些草装到塑料口袋里,然后用光滑的石头磨碎了。“坐下。”他命令陶果果坐在地上,并且把右耳朵冲上,要一动不动。于是陶果果就听话地张着她的耳朵。

一滴,两滴。清凉的液体滴进了耳朵里。“这是虎耳草,它的汁液可以治中耳炎——哎你不要动好不好。”他扶正了她的脑袋。

“你可以采一棵带回去,它的触须触到地面就会长出新的植株,虎耳草的花很漂亮,是粉红色的。”







等到从湖南回来的时候,陶果果拍下的照片都有一只绿色的耳朵——一连5天都滴着虎耳草的汁液,顾医生又特别地粗心大意,所以总有一些被弄到了耳朵边上,“不许擦掉,这会减轻药力的。”顾医生很有权威地指导道。

不过,耳朵倒真是好了,而且听力似乎比以前还有了提高。比如,有人那么轻那么轻地从她身边走过,然后俯下身问她“晚上有空吗”的时候,她竟然都能惊讶地转过身了。

晚上,顾明聪约陶果果去吃冰淇淋。面对着最喜欢吃的冰淇淋,陶果果却食不下咽了。“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这话问得陶果果傻了眼。“很好。”她飞快地回答。

“那让我做你的男朋友行吗?”

“不行。”

“陶果果我是真的喜欢你的。”

“说过了不行。”

“为什么?”

因为,因为,她也说不上来,不过她知道,对面这个人是一个很好的人,自己似乎也有那么一点喜欢他,可是,她可以这么快就接受他吗?只是因为一株虎耳草?或者,只是因为一只耳朵?







冬天来的时候,陶果果长胖了一些,却没有变得再高一些。那个时候她忽然发现如果再继续胖下去的话,她很有可能变成一只麦兜,所以她打算节食。

节食的计划进行了一个星期,她饿得头昏眼花,就在这可怜兮兮的时候,却传来了一个惊爆消息:今晚,顾明聪将要去相亲。

中午陶果果去外面的小餐馆吃饭遇见了顾明聪。她很想平静地从他身边走过,然后装作若无其事地坐到别的餐桌上,然后吃一些有营养但是不会发胖的蔬菜。可是,她的脚步却怎么也不听使唤,径直把她带到了顾明聪的桌对面,表情还很激愤地看着他。

“菜单,菜单!”她喊道。

菜单上来了,她点了很多,等到菜堆在她和顾明聪之间时,她却说道:“这些是谁的菜,为什么堆在我这里?”

“小姐,这是你点的菜啊。”顾明聪看着她,冷哼了一声。

“不,这不是我点的,我才没有这样做呢,都是你,你这个臭男人,你这个贪得无厌的人,你这个急功近利的人,你追一个女孩子就不会有超过三天的耐心吗?啊!”

然后她大口地、狠狠地咬在一只鸡腿上。

吃过饭陶果果郁闷地坐回办公室,而玻璃门后面的那个人,正一丝不苟地坐在电脑前做他的文件。

这个时候她才发现,那其实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阳光照着他的侧面,把他的头发都照成金黄色,一根一根的。她有些心不在焉,就数他的头发,一根一根慢慢地数,每数到一百根她就想做个记号。





很快就到了下班时间,陶果果一步一步走下台阶,做卫生的大妈过来和她说话她都没有听到,她低着头,向楼下走,她走得很慢,她心里很乱。

可是,当她走到办公楼的外面,她忽然觉得非常地激动了,一辆车正泊在那里!而且车上的人将一本书丢给她,“你不要没精打采的,当心我炒了你!”

陶果果翻开了那本书,作家的签名赫然在上。她几乎激动得快哭了。“我就知道你有这个签名嘛,我就知道!”

她忽然又安静了,因为她发现那个人正在看着她。她像被磁铁吸住的小铁片儿,主动走到了他的身边,小声说:“你不要去相亲好不好?”

“呵,这你也管得着?”

“我管得着,我管得着,因为我喜欢你,而且你也喜欢我!”

“那我要你做我女朋友你不又愿意?”

“因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我知道你对我太好了,所以我害怕你以后对我不好,因为我害怕你以后对我不好,所以你就不对我好了……”

“我没有对你不好,我一直喜欢你,从书店里认识你就喜欢了。”

他紧紧地拥抱她了,如果那时有人拿了摄像机拍摄一些特写镜头的话,你会看到女孩子的耳朵被挤得向着倒着,就像一只小小的老虎。

“可是你为什么要拒绝我呢?”

“我只是喜欢,平等的爱情,我不想因为感激才喜欢你,我也不想因为你是我的上司才喜欢你,如果你是一株虎耳草,我不愿意做你的花朵,我愿意我是你的触须伸到地面后长出的另一株,这样我就可以与你站在一样的高度,一起生长。”

花与蝶的关系是相悦,木和水的关系是互需,只有一颗虎耳草才能感受另一颗虎耳草的体验,感受阳光、春雨、微风的给予。只有平等的爱,才可以长久,才可以永远。

“你还去相亲吗?我的老虎耳草。”陶果果问顾明聪。

“我这不已经在相亲了吗?我的小虎耳草。”顾明聪对陶果果说。

这些都是我在南风看的好文章
终于给发上来了~~
高兴中...
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呢~~
期待.....

接下去还会发些更好的帖子....

如果你很开朗的话
估计不会喜欢这些文章
不过还是希望大家以后有空多来看看
过期会很努力的~~

-----那个夏天不再来


[后纯情年代]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这一场夏季里的暗恋,它就如同青春里的一朵栀子,盛放时浓郁奔放,而季节一过,便将凋落枝头,辗落成泥,再无声息。仿佛不过梦一场,再醒来时已是斗转星移,四季更迭。

夏天快开始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孩,他叫许文强。

我想我们校长在年轻的时候一定和栀子花有着不解之缘,所以才会把整个校园有土的地方都种上栀子花,夏天来的时候满校园浓郁的花香常常让我昏头转向,于是我本来明明是要去教学楼的,可不知怎么鬼使神差就走到了葡萄架下。

葡萄架的尽头,葱郁的爬山虎如同揉碎的绿色汁液沁染在红砖教学楼的缝罅之间,在这样安静透明的大背景下,许文强穿着天蓝色的牛仔衣倚在葡萄藤缠绕的白色罗马柱旁,他的衣服在风中猎猎作响,葡萄叶子在他的脸上投下斑驳的影……距离很远,我看不清他的眼,可我却感觉到自己脸上持续上升的温度,一直萦绕到耳根后边。

1997年的夏天,栀子花弥漫的季节,我很可笑的迷恋上和牛仔有关的一切东西,牛仔衬衫牛仔短裤牛仔包包牛仔护腕。苏卡卡说一切情结的背后必有心结纠缠,解铃人还需系铃人,林蓝你定是看上了哪家小子,才落到这般六神无主的田地。

那时苏卡卡端着了然与胸的神态,套着五彩蕾丝袜子在我的大床上爬来爬去,如同一条斑斓水蛇在翻涌。我看着苏卡卡发育良好的身躯,摸摸自己扁平的前胸,微微地叹了口气。

1997年我十六岁,一朵梨花刚刚好的年纪,周围的女生几乎都在一夜间盛放。苏卡卡第一次叫我陪她去买内衣的时候我们面色绯红的钻进胸罩店,店员小姐问苏卡卡罩杯是多少时苏卡卡回答的声音跟蚊子哼似的。可那时我是羡慕苏卡卡的。买胸罩的苏卡卡,架子虽然矜持,可小胸脯却挺得高高的,好似两颗饱满的水蜜桃,鲜嫩娇艳,宣布着女生最最美好的时节,已然到来。

苏卡卡的父母在她十岁那年分了手,苏卡卡被判给了母亲。从此生命里失却了父亲气息的苏卡卡开始崇拜一些年长她许多的男性,这些崇拜和迷恋使得苏卡卡的气质迅速的早熟。那个时候的我不能理解苏卡卡的老男人崇拜,就像她不能忍受我对小男生脸红。我喜欢的男生,他们大多有着洁白的虎牙,笑起来好似一掬清泉,比如许文强。

我们学校坐落在这个城市的近郊,面朝长江,春暖花开。班上的孩子大多来自附近的厂区和农村,我和苏卡卡父母都是厂区的干部,虽然我家的山后就是农村,但不同的口音和衣着,即便是那样简单年龄的孩子,也还是心存芥蒂,相互早早划清了界限的。

苏卡卡不喜欢农村同学,尽管有那么多的农村男生把苏卡卡视为心中女神般膜拜,可他们怎么能理解,一个 16岁娇艳公主受尽宠爱,她不能接受大蒜味和黑手帕,她也不能忍受带着乡音的方言,那一点点的矫情和虚荣,是我们16岁小小世界的全部核心。

在我喜欢上许文强一个星期后,我收到了他的情书。

信是苏卡卡交给我的。给我信的时候,她一脸的不屑。

林蓝。不懂你为什么喜欢他,虽然样子不错,可却是个农村人。

苏卡卡这样的评价许文强,我有些恼火。是的,尽管许文强名字老土字也写得很丑,尽管如苏卡卡所说他还是个农村人,可在葡萄架下那惊鸿一瞥,他模糊的剪影已经深深浅浅的在我的记忆里踩出痕迹,苏卡卡她不应该这样毁损我内心神圣而美好的少女情怀。

许文强在情书里说,林蓝,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喜欢上你了。我知道你是学校里有名的才女,你的文字写得那么好,每次老师念你获奖的名字的时候,我都有种深深的景仰。我一直都在想象,可以把文字幻化出神奇魔力的人,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人。

今天放学回家的时候,我可以和你一起走吗?

我必须承认, 16岁的我有着所有爱做梦少女的爱慕虚荣。还有什么,比你暗恋的男生递给你一封情书,告诉你原来他也是怎样的暗恋着你更令人快乐而心满意足的呢?许文强的情书让我的心雀跃起来,我把这印着小草碎花的信纸悄悄的在抽屉里折了又叠叠了又折,暗自抚摸着,那种被喜欢的人同时喜欢的满足和喜悦感,甚至大过了第一次发表作文的快乐和虚荣。

16岁的简单和快乐,是夏天里兜头兜脸的栀子花开。纯白。浓烈。极致。幸福是那样唾手可得。而很多年后我才发现,自己早已丧失这样获得幸福的途径和心情,那些初次收到情书的羞涩,那些被人宣布喜欢的脸红和心跳,早已在成长的路上被我一路嘲笑,一路遗忘,一路毫无保留的,一一丢弃。

那时的我不知道,这一刻,多么值得保留,多么值得永存。

放学的时候我磨磨蹭蹭等到同学都走完,才慢慢走出教室。我们的教室在三楼,从高高的旋转缝隙中往下望,我只能看见一缕浅蓝色的衣角和一个暗红的自行车后座垫。我记得那天的台阶很干净,栀子花的香味从四面八方包涌而来,将我的嗅觉侵占完全。夏至未至风起云涌,我的世界一片澄明安宁,只剩下一颗心扑扑通通,仿佛正奔赴一场未知的盛宴,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确定和美妙。

许文强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高大, 1997年的他应该还只是个17岁的少年,可却已经有了180的身躯,好似伸展开来的松柏。挺拔。强健。他立在楼道口的风中,见我走下楼来,慌忙推起车。林蓝,你来了。 他说。

于是我们一前一后,朝着学校后面细小山路走去。这是一条回家的捷径,平常我们不会选择走这里,可今天为了避人耳目我们彼此都心照不宣朝那里走去。

我的耳朵有点热,我不敢抬头看许文强。平日里苏卡卡和我吵架时总攻击我说我一张嘴巴可以上天入地把活人逼死把死人气活,可今日我却突然口拙了。我身边的这个男孩,他昨日在我心里还是一纸神化了的剪影,而现在却突然变得鲜活了起来,会行走,会微笑,会说着好听的情话。

林蓝,许文强说,我记得第一次在学校里看到你。你穿着咖啡色的背带裤,白色花边衬衫,立在操场边的葡萄架下。我们班上有 32个女生,可是我只在看了你第一眼后,还想再看看你第二眼。

许文强说话时带着浓厚的乡音,我知道苏卡卡要是听到了准会大肆嘲笑我。可我现在的心却仿佛飞跃了起来,因为在我 16年的生命里,还没有一个异性,这样直白的对我说:“我只在看了你第一眼后,还想再看看你第二眼。”

这是我 16岁的时候,听过的最最好听的情话。在栀子花开的5月,在芳草迷离的山路上,在我刚刚知晓,被一个人喜欢是如此美好的时候。

那个时候我开始迷恋上写日记,我的日记本是作文一等奖的奖品,有着梦幻的紫色封面,还有一行读起来很伤感的诗。在长长的一生里 / 为什么欢乐总是乍现就凋零 / 走得最急的都是最美的时光? 我喜欢这样略带悲伤情调的句子和忧郁颜色的本子,这些矫情的忧伤,对16岁的少女来说是道致命的吸引。

晚上回家,我早早的吃过饭,连最爱的《灌篮高手》也不看便钻进自己房间。我的心跳得厉害,我抖抖索索拿出钢笔,吸满水,端端正正的在底色是绿色的纸页上,记录下今天所发生的一切,用天蓝色的墨水把那些灵动的记忆和心跳幻化成文字,写完了,我满足的把日记看了又看,直到窗格外月亮渐渐爬了上来,漫天的繁星都开了花。

第二天,我哼着歌走进学校,栀子在香樟的旁边招摇着芬芳,阳光如碎汞在我的发丝眼帘边跳跃。我决定早自习背完三十个单词,省得苏卡卡跟在我后面为昨天和许文强见面的事追问不休。

可是教室里的气氛很奇怪,同学们都怪怪的,很多颗脑袋凑在一起窃窃私语着什么。我刚在我的座位上坐下,就见苏卡卡气急败坏的向我走来。“林蓝,出大事了,”苏卡卡把嗓子压得低低的,“昨天有人看到你和许文强一起回家了,他去班主任那告状不说,还把你放在抽屉里的情书也一并交给了班主任,我刚才看到班主任脸色很不好,这回你可要倒大霉啦。”我的脑子轰的一炸,全身的血液都冲到了脸上,苏卡卡还在说什么我已经听不下去,只是心里对欲来的风暴有了种莫名预知的恐惧。

不知谁喊了一句:“班主任来了!”顷刻间所有人立即作鸟兽散。年轻的班主任阴着脸走上讲台,我不敢抬头看他。 1997年我们的班主任刚好26岁,正是热血年华,我们班又是重点班,此时学校正在评优秀班级,居然有人在这个节骨眼上犯错,真是胆大包天。我把手悄悄伸向抽屉,那里面空无一物,许文强的情书,果然不知去向。

你们已经是初三的学生,马上就面临着人生的重大考试和选择,你们的父母交了钱让你们来上学,是为了你们能学到好知识,日后考上好的高中。可就在你们中间,有一位同学,她这样不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居然小小年纪早恋,还写情书,这是何等恶劣的行为?对此我非常的震惊。今早有同学告诉我林蓝同学和一班许文强同学谈恋爱,这种现象在我们班还是第一次……

年轻的班主任用一种非常洪亮的语调站在讲台上说着话,教室里鸦雀无声,我的头一直没抬起过,苏卡卡悄悄的从桌子下面握住了我的手。

我低着头。但是,早恋究竟是什么?我自己对这个完全概念不清。我不知道我对葡萄架下那个少年的感情是不是早恋,我只是觉得他就像一幅好看的画,我自私的想要天天看到这幅画而已,我不知道看这幅画要经过申请,要得到允许,我真的不知道呵!这种感觉,班主任他知道吗?不不不,他怎么会知道,否则他为什么这般意正言辞的站在上方,犹如冷酷的主,声如洪钟,什么也没问就给我定了罪,上了耻辱的枷锁,让我从此在人群里,再抬不起头。

我知道,我再没有脸昂起头行走在校园里,早恋是多么耻辱的红字。它烙得我胸口发烫,泪水连同心中的委屈哗哗的流下。班主任的声音在我耳边渐渐淡去,我只记得他的最后一句话。

林蓝,明天请你家长到学校来一趟。

在我的记忆里,好像再没有遇到过比 1997这一年,更灼人的夏天。

放学后,我独自一人去了学校后山。昨天的此时此刻,我正和我倾慕的那个少年一起走路,他和我说好玩的笑话,唱好听的歌。山风稍来淡淡的栀子香,满目的翠叶在林间闪动,有附近的农民经过,对我们报以善意的微笑。

只不过是一天的光景,世界就完全变了样。我觉得自己好象在汪洋上前进的小木筏,只是一个浪头,天地就已然变了色。

我不敢回家告诉父母这发生的一切。我怕看到母亲失望的眼神,我怕听到父亲责备的话语,我不知回家如何该如何交代这变故的来龙去脉。我瑟瑟的缩在一棵山树的庇影里,嘤嘤的哭了许久。

天黑的时候,我偷偷跑回学校,在寄宿的同学那里,度过了焦躁,害怕,委屈的一夜。

次日清晨,黎明破晓。我被寻了一夜的父母领回家。

母亲在我到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个不轻不重的衣服架子,给了我一顿好好的收拾。

母亲一边打一边哭着骂。让你去读书,你就这么不争气,不仅每次拿不回第一,现在居然还早恋,我的脸都被你丢尽了。父亲默默的把母亲拉到里屋,让我一个人回房间反省。

一夜未归,我的衣裳早已被汗水浸透,散发着一股夏天的味道。房间里燥热不安,有蝉在窗外边的大树里不间歇的叫。我躺在自己的小床上透过窗格看着碧蓝的天,突然觉得如果能够消失在这世上,该是多大的解脱啊。

可我终究还是个自怜的孩子,我只是在默默的流了好一时泪之后,就又累又困的睡着了。

再度回到学校的时候,苏卡卡抱着我又叫又笑了好久。她说,林蓝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那夜你爸妈找你都快找疯了,你都不知道他们有多着急!苏卡卡旋即又从书包里拿出一封信,见四下没人,迅速的塞到我书包里。这是许文强给你的信,收好了啊,这次可千万别让任何人知道了。

我捏着那封信,却好像捏着一块烧红的煤,拿也不是,放也不是。

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课,我急忙跑到校园操场后面的小树林地里,打开许文强给我的第二封信。

林蓝,你的情况我都知道了,请原谅这段时间我无法再和你联系,因为我们都成为老师重点关注对象。你是个好女孩,以后一定会有好的前途,马上就快中考了,我不想在这个时候连累你,希望你能理解我。

祝你越长越漂亮。许文强。

记得那天的下午空气很闷,我把许文强的信看完后撕成一片一片扔进了垃圾筒。这一次,我终于学会了自我保护。我想,从此我开始长大。

九月快来的时候,我和苏卡卡都收到了来自重点中学的录取通知书。班主任很高兴,他坐在客厅里庆幸的对我父母说,幸亏那次早恋发现及时,否则就毁了一棵好苗子啊。

那时苏卡卡正趴在我的床上,不过四个月的时间,她的身型好像又凹凸了点。而我也能隐约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里发生了些变化,我拉着苏卡卡陪我去买内衣,我高兴的想,这次终于也轮到了我。

我是在买回内衣的路上,又遇见了许文强。

幻想过很多次,如若再和他遇见,是该在那条芳草萋萋的后山小路上,还是在爬山虎最盛的罗马柱边。仿佛一个圈,既然开了个头,就该首尾相连,好象青春里最盛大的一场仪式,用来祭奠我们在那一场变故中丧失的永不再来的东西。

可是完全没有预料到我们是在这样的情形下相见。许文强穿着件白色的 T恤,风把他的衣服吹得鼓鼓胀胀,好象要出海的帆。他微笑着,依然用他那浓重的农村口音和我们打招呼。

林蓝,听说你考取了重点高中。恭喜啊。

你呢,考取的是哪个学校啊?

我成绩不好,我爸让我读电力技校,在外省,明天中午就走。

哦,那祝你一路顺风啊。拜拜。

拜拜。

我和许文强互道再见,然后相互转身,朝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苏卡卡在我身边嘟囔,奇怪,林蓝你被班主任抓到的那当儿他不好和你联系,一直拜托我和他讲你的情况。我觉得他好象真的很喜欢你哦,为什么你们现在彼此又这么冷漠?

我没有回答苏卡卡的话,只是坚持着一路没有回头,快到家的时候有阵风带着潮湿的气息扑面而来。我暗暗的在心里想,这个夏天,终于要过去了。

苏卡卡不知道,那个在小树林看信的下午,我是怎样的捂着许文强给我的信,颤抖的哭了多久。那一刻,我终于明白,这一场夏季里的暗恋,它就如同青春里的一朵栀子,盛放时浓郁奔放,而季节一过,便将凋落枝头,辗落成泥,再无声息。仿佛不过梦一场,再醒来时已是斗转星移,四季更迭。

而在长长的一生里,欢乐总是这样乍现就凋零,走得最急的,永远都是那些最美的时光,永远都是那些,最美的时光呵。

---------捡回来的故事


傍晚,我下楼扔垃圾时,又捡回一只故事。

这只故事显然已经在外边流浪了很久,许多天都没有洗过澡了,腹部的毛纠结着,指甲黑且长。

我把它带回家,领它进浴室,给它热水、肥皂和洗发露。

大半个小时候后,故事裹了毛巾出来。它有些无措地站在浴室门口,湿漉漉的黑眼睛看起来很乖。

“你会用吹风机吗?”我朝它招手,“会的话自己把毛吹干。”

它会。

“剪指甲也会吗?”

也会的。

很好。我把乱七八糟放着指甲剪指甲油指甲锉的那格抽屉刷地拉下来,搁在它面前,便径自去厨房忙活了。

这只故事显然是个心性乐观单纯的家伙。我端了牛奶和鸡蛋饼从厨房出来时,看到它在饶有兴味地研究我的指甲油。

“你对颜色感兴趣?”我问。

故事似乎有点被吓到,它猛地一抬头,愣了两秒后开始点头。

“很好。”我放下手中的盘子,吁一口气。

“我想你适合被改成一幅画。”

我也不知道这个城市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流浪的故事。每隔一两天,我就可以捡到一只带回家。

让它们洗个澡吃点东西以后,我就动手替它们改装。一只尝过流浪苦头的故事,通常会很配合我的工作,细细告诉我自己的喜好和需要。

喜欢植物?你愿意做一只花盆还是一只喷壶?

喜欢光?路灯吧,我知道有种玉兰花样子的路灯非常好看。

…… ……

人们多半不会注意到花园里多了一盆花,角落里多了一盏路灯,墙上多了一幅画。于是改头换面的故事可以安定地生活下去。

惟一让我觉得困扰的是,也有一些倔强固执的家伙,它们就只愿意当一个故事。

我也就只能遵循它们的意愿,把它们刷刷洗洗,拿到阳台上晾到九成干,再搁到字典里压扁压平。每隔半个月,我会把字典里压着的故事取出来,夹到一个大本子里带出门。

我四处晃荡,悄悄地把一只故事投进一只橘色的信箱,把另一只故事粘在小咖啡厅的留言本上。还有理发屋的杂志架、街边的公车站牌,剧院售票窗口外搁免费节目单的小筐……

我想,那些在等待一封信,等待一杯热咖啡,等待一头即将出现的卷发,一辆迟迟未至的巴士,一幕不一定看得太懂的默剧的人们,或者会有比较有兴趣要一只倔强的故事。

--------紫珠贝砂


他在一个网站上看见她。一个关于紫砂壶的网站,配的筝曲《高山流水》。

准确地说,他是看见了一张照片。一个女子在手心里托一尊紫砂壶,直送到画面的前幕。那个扁方型、古色古香的紫砂壶,是画面的核心,而女子的脸只是虚化的衬景。和紫砂壶一般清晰的,是女子的手。纤细、秀长,似有无限灵气聚于其上。

在铮铮的古筝曲中,凝神端详那方壶,他突然很想认识这个朦胧在壶背后的女子。

他的爷爷收藏紫砂壶,他的父亲收藏紫砂壶,到他这一代,于紫砂壶,便是累世积淀的痴爱了。阅紫砂壶无数,他的眼光越来越挑剔,他的赞许越来越吝啬,他购买的紫砂都出自名家之手。他痴、他爱,但信奉稳妥。

看见这尊壶,他忽然想见见制壶之人。照片中那个有着灵秀手指和玲珑眉眼、却在紫砂界并不出名的女子。

机会,并不像想像得那么多。女子不知设了怎样的魔障,在许多与紫砂有关的场合,他的目光四处流连,却只见她的壶、不见她的人。

她的壶,总有让他异常心动的细节婉转。壶身上的一个细小纹饰,一种出其不意的奇巧造型,一阕古雅又时尚的意韵……有淡淡巫气,弥漫在他触碰的手感间。紫砂,一种底蕴朴拙的实用艺术品,何以被一双手赋予这样的气息?遐想,不由得不在他心里蔓生。

终于的一天,他认识了她。似乎,平淡无奇。没有失望,也没有惊艳,好像两个原本凸凹契合的物体自然而然地走近,靠拢,拼合在一起。她,与他的遐想竟是那么贴合,多一分太丰,少一分太瘦,三个字——恰恰好。

他喜欢静静地看她制壶。糯软的紫砂泥在她的指间缠绕,旋转,妖娆……她的睫毛长长地凝定,眼睛一眨不眨。这时,她的侧影,流溢着让他生出无限怜惜的清稚之气。

当紫砂最终成型时,便是奇巧的一尊壶。一尊气韵生动的壶。

看着这壶,他说,你太静了,静得像紫砂,不过是还没有成型的紫砂泥。你的壶,却是飞动的,像被安上了翅膀的紫砂泥。你在制作的过程中,是不是放进了什么神秘的配方?

这样说的时候,他的眼睛是笑着的,像他每每端详紫砂壶的时候,有一股温情便在不知不觉间润泽了他的眼睛。

她去了美丽的海滨城市。他悄悄跟了去。两人一同去海边,在沙滩上散步,拾贝壳,追逐海浪。他送给她两粒珍珠,从珠贝馆的一只多年生海蚌身体里刚刚取出来。她摊开手来接了,送近鼻尖细嗅嗅,有股淡淡的海腥味。

她送他一尊紫砂壶,那是从海边回来后。壶的底托,像一个裙边贝壳。而壶,光滑、圆润,似一粒世间独一无二的紫砂珠。他惊叹,我一定要好好珍藏起来。她淡淡地笑,抬起清亮的眼睛,每天用它泡茶吧,紫砂壶是要养的。说这话时,两粒圆润晶莹的珍珠在她耳垂下轻轻晃动。

每天,他用珠贝紫砂壶泡茶喝,那是他拥有的惟一不曾用钱买得的紫砂壶。

日复一日,紫砂壶积淀了浓浓的茶味,即使清水冲泡,也茶香盎然。而他已有很长时间,不再去看她制壶。在他的世界,有太多的事要忙。而她,一捧紫砂,便成一个世界。渐渐地,她的壶在紫砂界有了飞扬的声名。可他,用手触摸着她的壶,已无淡淡的巫气在指间弥漫,也无异样的心动在心头振荡了。

多年后,他的身边换了一个又一个女人,他收藏的紫砂壶添了一个又一个,可那尊珠贝紫砂壶,还日日捧握在他的手中。茶味,愈见浓烈驳杂。

而两粒圆润晶莹的珍珠,被她在某一天磨成了珍珠粉,用来细腻她天天与紫砂泥打交道的一双手。多年过去了,那双手,依然纤细、秀长,似有无限灵气聚于其上。

--------耳语边的隔壁住着年华

[黑白片]

我想,述说历史悠久的故事只能用耳语。当你读它们的时候,也只能有最轻最轻的唇动。
这是我的心愿。

闭上眼睛,手指加额,烟雾缭绕。一切如岁月悠久。我想,述说历史悠久的故事只能用耳语。当你读它们的时候,也只能有最轻最轻的唇动。

这是我的心愿。

我该怎么描述你?文字是漏洞百出的。你说的,我说的,我们说的,无一幸免。一切都是虚构,一切都是决绝,一切都是落英,一切都是瞬间。过去了就无从写起,亲爱。也许有虚构,但别说我撒谎,撒谎一直都是你的习惯,我怎敢哪怕只是用这一次?

我的面前是镜子,背后也是镜子。大大的。我站在其中,光落在我身上,再向四面八方飞溅。没有声音。落泪,恍若梦中,看着镜子里无数个自己,你在我的脑海里,无数个身影。笑若桃花的,一脸无辜的,表情决绝的,一碰就碎的。

像做了一个与水有关的梦。许多年前,一场暴雨。水漫金山。一条痴情的白蛇,斗不过法海的袈裟。你和我站在巨大闪烁的霓虹灯下等公交,说着淡淡的话,顾左右而言他。貌合神离。

下雨了,像这心情,如烟如雾,像这决断如丝如缕。你站得远远的,习惯性地掏出伞,又犹豫地收了回去。我知道,你已经不肯跟我共用一把伞了。你一定知道我在想什么,我也知道你在想什么。车来了,你笑了笑,如释重物;我黯然离开,也如释重物。没有最后的拥抱。我坐在车上,一路去了,车窗玻璃上的水珠爬来爬去。

你不知道的某年某月某日。夏天。我在一个叫 L 的城市,反复地拨一个熟悉的电话号码。“对不起,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我内心郁闷,又自我安慰。火一样的夏天。我坐在广场的大理石椅子上,抽着烟,看着不远处音乐喷泉里的水柱起起落落,内心里尽是反反复复。放的是我喜欢的音乐,萨克斯名曲《天堂之约》。我看过那张 CD ,一个手指修长,面庞清瘦的男子抱着萨克斯,在一片掌声中说:“我把这首我最爱的歌,送给我最爱的人。”时至今日,我闭上眼睛,还能清晰想起那乐手脸上陶醉的表情。

可我只想做一个孩子,和那些在喷泉的水柱中穿来穿去的孩子一样。让那些歌变成的水,也落在我的头发上,也落在我的身上,也落在我惊喜的尖叫里。像是欣赏异常短暂的繁华,一对对情侣顾不了夏天的炎热,互相偎依。我开始想你。当风吹着冰凉的水雾落在我仰着的面庞上的时候。

你看,那一支独秀是我的表白,它们在那一瞬间,挣脱了重力,向上,向上。为了你的微笑,接近了天堂。那左右映带是我的关怀,它们虽有点摇曳,你都是它唯一的中心。那百花齐放是我的做过的梦,因为梦里有你,它们才开得那么鲜艳。那此起彼伏的是我的对你的思念,时而浓烈,时而飘忽,却从来没有停止过。

后来,尘埃落定,曲尽人散。你说一切都有命数。你说,《天堂之约》只是国外的一首送葬曲。

我时常想,如果我不爱你了,我还记得什么?我会记得,你曾经对我说:我是爱你的,甚何时空都不会改变。而我回答你:随时间而来的东西,最终将随时间而去。我会记得,你求我相信你是爱我的。而我说的是: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相信,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怀疑。

你看,我还这么喜欢吹牛,还是这么喜欢故作镇定。

可是故事的最后,我们终究还是要说别离。

别了,似水的年华。别了,美丽的你。别了,深夜里的耳语。

-----------于是寂寞


[ 言情篇 ] 沈形若说,我爱你。
我瞪大眼睛,随即潸然泪下。
哪管这三个字里头有几成真心,我忙不迭地潸然泪下来应景。

那天沈形若说我,你丫真寂寞。
我寂寞又不是什么秘密,需要用嘴巴说出来吗?我气急败坏。
简直是揭人伤疤。
偏我又最不乐意被人同情。再者,沈形若啊沈形若,若非有你,我不会如此寂寞。

[ 沈形若 ]

沈形若很好看。很出色。沈形若的眼睛迷人得不像话。

还不认识沈形若的时候,我就被他的文字迷得晕头转向,我甚至扬言,这个男人应该跟我结婚的。他的文字,三分痞气,六分智慧。还有小小一分忧伤。是我意中人。

有人搭腔,沈形若确实才华横溢,更难得的是,还很帅。

我打量着搭腔之人,心说,对你来讲,随随便便一个人都算帅的吧。

我哪管沈形若的长相。而且,我才不信帅哥哥能写一手那么漂亮的文字。

我只是认为我应该跟沈形若结婚。是应该。不是爱。我还没来得及爱上他,就认为我们可以结婚了。

后来,我跟沈形若突然认识了。这座城市不大,这个圈子更小,沈形若知道我,亦非一日两日。

沈形若笑嘻嘻地看着我,说你这个疯女人。这是他对我讲的第一句话。仿佛我们相识已久。我反而矜持起来,得体地微笑。沈形若帅得出乎我的意料,我并不能适应,一点欣喜也没有,反而被拉开了距离。

很后来沈形若对我说,在人群里,你总是给人一种疏离感。

我直直盯着他,或许我们确实是一类人。很容易就知根知底。他像我希望的那么高大,可是我还是没有爱上他。

[ 一心一意 ]

我与沈形若,是没有办法不投机的。只字片语,便能表达出自己一切所想。

在我最困顿的一段时期里,与沈形若聊天,会让我手指颤抖,敲键盘的时候总是出错。反而愈加觉得冷。因为是两个同样残酷的人。

我们看起来都明媚。沈形若永远是人群里的焦点,我亦永不会被冷落。而私底下,我托朋友从医院里开来安定,与沈形若分着吃。

有一天沈形若说,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总得告诉你我喜欢你了。可是你不用放在心上,我从来不是一心一意的人。

若非这后面一句话,也许我不会喜欢他。沈形若是著名的浪子,而我不能免俗,与其他女人一般,争先恐后地要做浪子终结者。是的,搞定他再说,谁说我又是一心一意的人了。

沈形若对我殷勤起来,送早餐、买礼物,这些寻常男人做的事情,他虽只是偶一为之,却已大大地超出了原来的尺度。真稀罕!我在旁人的眼里读到这三个字和一个巨大的惊叹号,心花怒放,也拿这些当稀罕事了。

那些瞬间我都以为,浪子被我迷翻了。我深深深呼吸,辗转一夜,天亮时决意收心,好好与他在一起。我从来就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

沈形若轻吻我的额头。他说,我喜欢你,你让我感觉温暖。

我信了,缩在他宽大的怀抱里,心想我总算泡到了一个帅哥。

[ 一探究竟 ]

我与沈形若并不亲密。我们不会出双入对,亦不频繁约会。至于手牵手逛街这种普通男女拍拖时做的事,更属奢侈品。

沈形若不喜欢。他自认不俗,在他的稻草窝里死死掖着自己一枚孤傲的心。我却是喜欢甜甜蜜蜜去恋爱的,因为我只让自己相信最表层的快乐。

沈形若不喜欢的事,我绝不勉强。我成全他并非因为我爱他到肯牺牲,肯退步。只是我也同样护着自己骄傲的一枚心——即便你喜欢,我也不稀罕。这是我希望他看到的态度。

所以我们之间,更像一场拉力战。增一分,减一分,都要小心拿捏。不为保持两人的平衡,只为保护自己。我们都不是孩子了,不习惯太快地脱光衣服赤裸相对,而且如沈形若所说,年纪大了,手脚也不再麻利。

所以请给我一些时间。沈形若这么说的时候,我又信了。那时我骄傲地仰着脸说,大家都需要一点时间。

实际上沈形若捉摸不定的眼神迷惑了我,我想要一探究竟的心,已经义无返顾地掉进去了。未知的景物、危险的关系,始终对我充满诱惑。

[ 大事不妙 ]

我发觉自己 24 小时思念沈形若的时候,已察觉到大事不妙。只是一切为时已晚。

事情总是这个样子。当我开始对他提要求的时候,他便起了退缩的心。当一方的爱在使劲地加,另一方便开始拼命地减。

我给自己找了很好的借口。我说沈形若,我们不知道彼此会在一起多久,所以希望好好使用这些稀少的时间。

沈形若的冷静在告诉我,他对我的喜欢,并不多。这些喜欢都在他可控的范围内,他收放自如。

我觉得自己丢不起这个脸。所以每次沈形若摆出退缩的姿势,我便抢先往后退一步。并非沉着冷静,只是失败的表情终究只能给自己看。

每次我退后一步,沈形若又要冲上前来拥抱得我窒息。沈形若的澎湃在告诉我,我是他生活中至重要的女子,他不过是与我一般骄傲和任性,我无须去计较。

我开始分不清哪一个是错觉。我在他的忽冷忽热里举棋不定。天哪,这不过也就是我的惯用招数,我竟也有迷失在这里头的一天。

[ 鸡毛令箭 ]

我不玩了。这些游戏人人玩了一百年,怎么还不累,怎么不会生出倦意?

天底下就没人肯好好地谈一场恋爱了吗?

我作气定神闲状轻描眉线对他说,沈形若,你想怎样只管说,我从不是死缠烂打派。好吧我承认,我拿你没办法,你想怎样都可以。继续还是分开,随时等你一句话。

沈形若说,我爱你。

我瞪大眼睛,随即潸然泪下。

哪管这三个字里头有几成真心,我忙不迭地潸然泪下来应景。

即便看不清沈形若对我的心,我却始终是知道沈形若的。我知他是不肯随便拿这三个字来哄女生的,因为他要在人人面前保持完美形象,怎么舍得背上“欺骗感情”的罪名,他向来标榜真诚真实。要全天下的人都喜欢他仰慕他。

说一句我爱你,对沈形若而言确实是难事。可是,他做了一件稀少的事情便很了不起么?旁人便要感激涕零吗?也不过只是轻轻说了一句话而已,我便拿着鸡毛当令箭了。

[ 胡先生 ]

沈形若刮着我的鼻子说,与你冷战都让人开心,仿佛学生时期同女友吵架,看她生气的样子就觉得很可爱。

我又信了。原来我在沈形若的眼里,堪比初恋。

沈形若又讲:胡兰成写,平日里总爱和张爱玲斗嘴,仿佛在言语上压倒她才算取得精神上的完胜,其实了解他的,到底只有张爱玲。

其实了解我的到底只有你。我时常与你言辞激烈,实在是太幼稚。

我被这席话打动了。言辞激烈之时,我时常会刻意让沈形若三分,因他始终不依不挠,仿佛全世界只他最懂得生活真谛。像是任性撒娇,他需要亲密之人的成全。如同我。只是我只有在面对他之时,才肯扮演退让的角色。

能够宠爱他,是让我觉得骄傲的。

而我很高兴他终于认为,了解他的到底只有我。

我心里受用得一塌糊涂,脸上的笑却画得轻描淡写,我说这位胡先生,你也喜欢引用名人名言?

而那天晚上,一群人喝酒时,沈形若喝翻了。在一个美女频频像蛇一样缠绕在他身上之后,沈形若选择了抱住她。

我拎包走人。自己回家哭去了。

[ 波澜不惊 ]

那天晚上之后,我们再没有联系。

没有一个人提及那个夜晚的事情,我不找他要解释,他亦不想要给我解释。谁也不肯提及,于是谁也不主动联系。但是彼此心知肚明。

我们从来就心照不宣。

两个人都憋着一口气冷战了两个月。在一次偶然的朋友聚会上,我们猛然撞见对方,再热烈地打招呼,仿佛彼此早就做了多年的至交好友。他友好地拍我的肩膀,我笑嘻嘻地回应。

好像他从未说过一句我爱你,我也从不曾潸然泪下。

那一次聚会使得我们两个做回了朋友。就如同最初我同他讲的,我们都不是看不开放不下的人,以我们的智慧,分手后做朋友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

当然事情实施起来并非那样简单不过,痛苦仍然是会有的,只是我们都已经习惯了。

沈形若在理智的时候会同我说,你多么善良,我们就像家人一样友爱,这让我感觉温暖。

或者所谓朋友家人,只是我们希望联系彼此的借口。我收起所有的情绪微笑地看着他。心里再汹涌澎湃,表面也要波澜不惊。

[ 迷迷糊糊 ]

又是两个月后的一天早晨八点,我被沈形若的电话惊醒。

对于我们这类每天下午一点起床的人而言,这个电话意味着,沈形若失眠了,我也没有睡够。

迷迷糊糊间,我听见沈形若说,我想你,一夜不能入睡。

迷迷糊糊间,我听见沈形若说,我现在去你家好不好。

迷迷糊糊间,我听见自己心里抗拒的声音,那个声音在叫,可不能就这样便宜了他。

可是迷迷糊糊间,我听到自己对着电话说,好。

所以沈形若现在躺在我的床上,他的拥抱照旧叫人窒息,我又恍惚了,仿佛他一直在炽热地爱着我。

沈形若迟疑地提及那一件让我耿耿于怀的事。他并无过多解释,只承认自己喝翻了之后容易有一些流氓行径。

我接受这个解释。我不是天真无邪黑白分明的小女孩。我自然理解。

只是接受解释,并不代表接受这件事。看在眼里了,始终是心里的一根刺。对着感情,我总是怀抱着天真的纯粹要求。

所以我抱着他的时候,是有绝望心情的。

[ 坐井观天 ]

那个早晨,我们相谈甚欢,仿佛从未如此开诚布公过。

其间甚至提起自己的感情经历,他虽只是不痛不痒的几句,我却聪慧地窥到全貌。这才惊觉,沈形若不只是我当初知道的日日收到女生情书的校园明星大众情人。

他的战绩若要写出来,是厚厚一本书,可以印刷几十万本派发到各中学各高校作教材讲义,天下的纯情男生阅读完毕皆可迅速成长,只缺实战经验。

我昏了。老实同他讲,沈形若啊,我自认道行不浅,现在才知是坐井观天。

我摸他的脸,已经不带伤感。我说,我放弃了,我搞不定你。

沈形若说,你到现在才发觉自己搞不定我?

真是一声叹息。沈形若早早提醒过我,任何事都要先搞定自己,切勿妄想吃定对方。所谓不听老人言,就是我这个后果。

好在我对于沈形若,不是没有分量。再不济,我们也是知交。而我终于肯觉得,这又没什么可骄傲的。他那一句“在我心里你最重”实在是轻得很,我大可告诉他,你在我心里,可没这么重。

脸上的表情全部都可以摆成云淡风轻。而在心里,到头来只剩下一句“我爱你”可以用来偷偷安慰。

[ 冰点沸点 ]

从此我再不耍小聪明,去试探这个男人,对我到底有多大的喜欢。

那些小伎俩,只会让我在沈形若跟前原形毕露。以为自己身经百战,其实这才算恋爱过。此前是没有碰到对手,事事掌握主动权——那只是我的运气,若有男人肯花心思来骗我,我是最容易上当不过的。

沈形若的任何话语,都姑且听着吧,只是再不要往心里放。他仍然有那样的一时情绪澎湃到让人人都误以为他不能没有我,他总是有本事蛊惑别人的情绪到沸点。我只管陪他去沸点,转个身,自己再默默地放回冰点。这等凉意,我不是适应不了。总好过由他来给我降温。

甜蜜的话语永远只能用来助长一时气氛,没理由抓在手里过日子。这个道理我亦非才懂。虽然我如其他女子一般,掉进他深情的眼睛里,但我仅剩的那点骄傲,让我看见了深水里的旋涡,奋力游上了岸。

当然,若说我一度放了真心是上了沈形若的当,我却是不肯承认自己这般不堪的。我只会轻轻地仰着脸,心说,你要玩,那么,我奉陪又何妨。

收心谈一场简单愉悦的恋爱?我到底是没有这样的福气!许多女子都是这般,冰点与沸点间的反复,只能自己默默承担,默默消化。许多人都注定只能悬着一颗心生活,慢慢的这颗心就老了。

经历沈形若,我的道行又深了一些。

于是,寂寞又深了一些。

LZ 辛苦了..
不過貌似..轉載是不能凴精的.....(好像)

..........呃   我不知道

我弄下来好了
不然.........

花开花谢都是大自然的一个规律,谁也无法去改变的。
只有会珍惜的人才可以欣赏较长的花期。。。。。。。。

:NotAgain: 写的还好

太美好的故事,
太美,
美得另人心疼..
开始害怕爱情,
对于我,那是奢侈品,如同快乐,如同幸福..

不是郁闷了,是辛苦了楼主,
  这样的故事是不会发生在我身边的




欢迎光临 空网论坛 (http://bbs.kongweb.net/) 作者: 缘~雪~冰~雨    时间: 2007-1-7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