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游侠秀秀

这是一本很搞笑的古侠小说,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不过,先连载一下试试
看看有没有人喜欢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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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据书上说,古代有不少人习武,其中有一部分出类拔萃的就成了武林高手,打起架忒是厉害。那时候的人还没什么健身意识,练了武艺,多半是为了欺负人或不受人欺负。由此可见,古代的治安不太好。这让人很难断定一个事儿:究竟是因为人们习武导致了治安不好,还是因为治安不好导致人们去习武?总之,古代肯定有不少人习武不会错,书上说的怎么会错? 言归正传,这些人当中,喜欢做好事的人们称之为侠,老是做坏事的被贬之为盗。有好人就有坏人,有侠就有盗,正与邪相辅相成,集中表现就是常常要起冲突。 这类冲突是不分地域的,可以在城市乡村,也可以在森林大海,甚至可以在皇宫大院,随便哪都行。于是,这些武人发生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的地方,人们就称之为江湖。(此二字乃中国文化产物,拿到外国去就不知所云了。) 在这篇文章里,我会安排个人到中国古代的江湖上到处走走,瞧瞧那时候的人都干些什么。也就是说,我要写的这个人只是个导游,没打算当主角,关键还是江湖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顺道再提一下,既然是导游,当然是女孩子比较合适,作者和读者都比较乐意。在古代,女人习武应该也不是没可能的事对吧。  
开篇  小时候的秀秀和别的小姑娘没什么两样,扎着两小辫,喜欢穿花衣裳收集小布偶,玩些什么绣花儿跳皮筋之类的小家子游戏。 古代的女孩子理应足不出户,这小丫头却例外,因为她是个孤儿,孤儿一般是不会被管束得太严。收养她的是个专门帮人送货的小镖局,镖头捡到她的时候还不是干这行的,本来也没打算收养这么个女娃(国人历来重男轻女),后来在她身上发现了本练武的书,学了几页,会了点武艺,于是就开了镖局,这女孩也就顺道养着了。 和那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镖头懒懒散散没什么野心,只要能赚点小钱维持生活就知足了,所以那本书也没再多学。见秀秀差不多懂事了就把书还给她叫她自个儿收着,并告诉她这本来就是她的东西。 镖头觉得自己的这点本事完全是趁着人家还小,没经同意偷偷学来的,心里有愧,没好意思自称是秀秀的爹,害得这丫头心里没个着落,老是以为自己跟孙猴子一样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懂事了的秀秀有时挺想了解了解自己的身世,她觉得答案一定就在这本书里边,常常翻看。那时候她还不识字,看不懂,只好暂且收着。 有一次秀秀跑去私塾找小伙伴玩,上课铃摇响的时候,教书先生老眼昏花,把她也轰进了教室,小丫头听了一堂课觉得老先生摇头晃脑的样子挺有意思,时常化装成假小子跑去私塾,一两年下来,倒也识了几筐子字。后来想起那本书,又拿出来翻看,看懂了些东西,于是她这一生从这里开始有了个方向。 “镖头,原来这是一本武林密笈呀?”秀秀也管镖头叫镖头。 “收起来收起来,别让人知道,这东西最招贼。”这本书一直都是镖头的心病,老觉得象欠了别人的钱似的。 “为什么呀?”秀秀不懂。 “别问了,你女孩子家也用不上这书,你就当是你爹娘留下的信物收着就成了。”镖头唠唠叨叨。孩子我也养大了,书也给她了,但愿将来它的主人别有什么误会。 “我爹娘?”秀秀瞪着大眼睛。 “玩去吧玩去吧,今天我我我我我烦呢。”镖头撵她。 “哦。”秀秀悻悻地离开,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就躲回房间研究起这本书来。 实际上,在那个时代,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靠一本什么好书就练成绝顶神功,就象现在读书的孩子们,同样的课本,有的可以念到博士,有的只能完成九年义务。所以,别指望我写出一个通过武林密笈练成飞天侠女的成人童话。我要交代的只是,小女孩秀秀看着书好奇,就瞎练着玩,过了几年就成了一个会武功的女人。 —— 会武功的人除了开镖局,有的投靠大户人家做保镖,有的进官府做侍卫捕快,但僧多粥少,并不是人人都能找到好工作,于是绝大多数武人只得浪荡江湖,或落草为寇做没本钱生意,或行侠仗义赚点名声以期出头之日,后面这部分人就是人们常说的游侠了,为数不少。 游侠和强盗一样,都是刀口上舔血的勾当,看似浪漫,其实既辛苦又不安全。所以,除非万不得已,习武的女孩子是不会轻易选择这个职业。古代女孩们的人生使命就是把自己保养好,长大方便别人帮说个媒嫁掉了事。 秀秀成为游侠就是万不得已,镖头生病死了,镖局也就解散了。由于事出突然,镖头又没老婆,临死前光忙着分钱给员工,忘了找人给秀秀说媒,年方二八的秀秀没人指点,拿着分的十几两银子不知道该干什么,想想自己除了武功没别的什么本事,就懵懵懂懂地背起一个包包和一把刀到处闯荡去了。

第一节   秀秀长得和她的名字一样,娇小秀气,却一点也不显得不起眼,因为这丫头很喜欢大红色的装扮,见风吹着,一团火似的,分外的引人注目。 没了安家的地儿,小丫头就想去找找自己的亲爹娘,她琢磨着爹娘一定不在附近活动,只有到很远的地方才能找到他们。这是秀秀选择成为游侠的理由,当然,也因为她长大了,实在没什么事可做——古代的人似乎都没什么事做。 镖头的丧事办完后,秀秀换回红妆,走出了晃荡了十六年的小城镇,站在城门口,看着远处昏黄空旷的天和地,咬了咬嘴唇,就迈开了踏入江湖的第一步。走了半个时辰觉得挺累,又跑回城,花五钱银子买了头毛驴,这才正式上路。 古代的交通不太发达,城镇和村庄大多座落在有河的地方,便于人们取水,所以,道路都是沿着河走。那会儿的人口也比较少,都集中在城镇里,广阔的平原上就这一条长长的道,每隔百来里地会有个村或镇的,夜里如果从很高的天上往下看,沿河的路象一条长线,串着零零落落的闪光的珠子——住人的地方总有灯火。 在城与城之间,只有傍河的泥路,基本上不会有人烟。没人烟的地方,常有狼或老虎出没,看见独自行走的人就跑上去把他吃掉,很不安全。而真正的危险,则是一些做没本钱生意的武人,也就是强盗。 拦路的强盗有两类:样子长得比较厉害的,就自个儿守着路边的树,见有行人来了就喊:这树是我种的,给钱!你要敢回他:你种树就种树呗,关我屁事?他立马就拿起刀砍掉你的头;另一种是三五成群,这些家伙见了独自赶路的人就不问青红皂白了,上来就杀掉。强盗们杀完人,就拿光尸体上的钱,跑去附近的城里象寻常人一样吃喝嫖赌,等钱花完了再回来做强盗,很遭人恨。送人送货的镖局,就是这么个背景下的衍生之物。 说了这么多,主要是想告诉读者,秀秀这次上路很凶险,不是闹着玩的,而不是说秀秀的勇气可嘉,因为之前没人跟她说过独自走城外的路是很危险的事,就算有人说过她也不当回事,毕竟年纪不大。路上,秀秀骑着毛驴,哼着歌儿,东张西望。四处静悄悄,和城市里很不一样,于是就很开心,觉得当游侠是件快乐的事情。 几个时辰过去了,天快黑了,路还是路,没看见前方有什么目的地,肚子饿了人也累了,秀秀想起忘了买点吃的东西带身上,掉转驴头想回去,可是回头望了望,离开的那座城早就在视野中消失了,犹豫了半天,只好暂时忘了饿继续朝前走。再走一会儿,秀秀忽然发现:呀!城外没有茅厕…… 幸好还不想尿尿。秀秀拔起背上的钢刀,挥舞着驱赶头顶上乱飞的蚊子,一边拍着毛驴的屁股催它快走。 走到一片小树林边,事儿总算是来了,树林里传来男人的哼哼的声音,听起来相当的痛苦。秀秀勒住毛驴,咬着手指,心想,树林这里一定躺着个人,是被坏人杀的,后来他没死又醒过来,觉得被杀的地方很疼,所以叫唤。 秀秀从驴背上跳下来,拿着刀小心翼翼地朝小树林里走去,远远听那人又哼了一声,呼哧呼哧直喘粗气。秀秀心砰砰乱跳,里面的人会不会全身都是血,那多可怕。踌躇了一下,没敢再走进,就喊了声:“里面有人吗?” 树林里传来噼里啪啦的声音,一个粗声粗气慌慌张张的回答:“没人,别过来!” 秀秀说:“哦” 想了想又说:“那我走了。” “等等!”粗声又叫,“先别走。我问你,你……你是一个人吗?” “是呀。”秀秀左顾右盼,确定只有自己一个。 “你多大了?” “十六。” “你带钱了吗?” “带了。” “那好,你等我一下,我就出来。”男人边说着又哼哼着,然后嘿笑了两声。 秀秀觉得挺奇怪,就问:“怎么笑起来了,你没受伤吗?” “没有啊!” “那你哼哼什么呢?” “我在这不拉屎嘛。” “啊!”秀秀花容失色,掩着鼻子撒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唧唧喳喳,“你这人怎么搞的,也不早说,我说什么味道……好臭呀好臭……臭死我了!真不象话真是太不象话了!” “喂喂小姑娘你别跑,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好啦!”


第二节   古代人认为修路搭桥盖大庙是积德之事,时常有大富人家拿出些闲钱搞这类工程,希望来世还能做有钱人。但就是没有人愿意盖茅厕,可能是认为茅厕里积的是臭烘烘的东西,与德无关。因此,古人出门在外通常是随地解决,将那时的花草树木灌溉得郁郁葱葱。 秀秀没出过门,不知道外边的人习惯这么干,所以听说有人随地大便,就慌慌张张地逃跑,觉得很不象话。 跑出小树林,秀秀跳上驴背,却没催驴跑,她见太阳已经下山,琢磨着应该找人问问附近有没地方落脚才行。而附近很可能只有一个人可问,就树林里的那位,只不过…… 秀秀权衡利弊的时候,男人已经提着裤子跑了出来,那模样长得和他的声音一样粗糙,满脸的大胡子,两眼凶巴巴的,穿着粗麻褂子,袒出毛茸茸的胸腹,手里还提着挺大的一面板斧。 见那男人朝自己跑来,秀秀赶紧扯着驴嘴的缰绳退开几步,男人嘿直笑,秀秀叫道:“别过来,臭死了!” 大胡子男人抬起手嗅了嗅:“哪有?” 秀秀又退了几步:“就有!” 大胡子男人嘿,打量着秀秀,一副喜出望外的模样:“你还真是个小姑娘呀!长得挺好,挺好。” 秀秀听他夸自己的,有点得意,就跟他说话:“你告诉我,还要多远才有住店的地方。” 大胡子男人扭着脖子朝路的远处看了半天:“唏……还远着呢!就你这毛驴,三个时辰内到不了。” 秀秀掐着手指算了算,午申酉戌亥子:“三个时辰……啊!那岂不是要到半夜?” 大胡子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到秀秀跟前,左右端详:“小姑娘,你的银子放在哪呢?” 秀秀吃了一惊,赶紧扯缰绳退开:“包里呀,你要干嘛?” 大胡子仰天狂笑哈:“原来你还没看出来?大爷我是强盗啊!” “强盗就强盗呗,咋呼什么呀?我得走了,天好黑。”秀秀不理他,拍了拍驴子继续赶路。 大胡子强盗站原地呆了呆,赶紧追上去:“喂喂,小姑娘,你知道强盗是干什么的吗?” 毛驴上的秀秀撅着嘴,看着天边的余辉,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知道呀,镖头跟我说过,强盗都是些杀人越货无恶不作的大坏蛋。” “那……”大胡子强盗迷惑地抓了抓头,“那你怎么不怕我?” “人家会武功,干嘛要怕你呀?”秀秀揉了揉眼睛,心想要是有个地方睡一觉就好了,走了大半天路,好累。 大胡子强盗张口结舌愣了愣,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不死心,又追了上去:“你好好的一姑娘家,学什么武功呀?” “那有什么,我的武功可好了。”秀秀拿起刀挥赶头上的飞来飞去的蚊子。 “你,你练的是刀?”大胡子强盗找话。 “不是,我学的武功不用兵器,拿把刀是做做样子。”秀秀自个儿走了大半天,早闷得慌,就跟强盗聊了起来。 “哦。”强盗忍不住伸手抓了一下秀秀的胳膊,秀秀尖叫:“喂喂你干什么!?”抬脚踢强盗的手。 “我觉得不象呀!”强盗把手缩回来,觉得小姑娘的弱不禁风不象是个练拳脚的。 “真讨厌!”秀秀打开包包找手绢,“我可厉害了,要不是你太脏了我非教训你一顿不可。哼!” “这样啊……”强盗长得凶,其实挺憨厚的,见秀秀拿手绢擦着衣袖,倒也有些不好意思。 西边的天最后一丝白渐渐隐没,月倒是圆的,远远挂在另一边的天。空荡荡的旷野上只有一条长长的路,一个提着板斧的大块头和一个骑着毛驴的小姑娘走在夜色中,拉着长长的影子。看上去好象西游记,猪八戒护送唐僧西天取经(猪八戒送……?)。 走了挺长时间了,秀秀直打呵欠,也不想和强盗聊天了,就撵他:“都跟你说我会武功了,你快走吧,别再跟着我打坏主意了?” 强盗说其实他不是担心秀秀会武功,女孩子家能厉害到哪去:“我只是不太好意思对你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下手。” 原来我是‘可爱的小姑娘’,秀秀窃窃私喜:“那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放过你,别的强盗可不一定放过你,要是回头你被别的强盗招呼了,那我不是太亏了?所以我得看着你安全到家才放心,我这是保护你来着。”强盗说的是实话,这段路上的强盗还是不少的。 “才不用你保护呢,我才不怕强盗呢,你还是快走干你的活去吧!”秀秀其实是觉得这男人强盗长得太粗鲁,路上叫人看见很没面子。 “我又没得罪你干嘛老想撵我……啊,对了!”强盗一拍脑门,恍然大悟,“你是不是想撒尿?”

嗯 看过  顶
是 《武侠版》上的吧


不好意思了
这是我网上下的电子书.....然后她就是那种形式的....下次注意...

很有意思的故事
读完了
继续吧

好像没什么人来......郁闷ing
不过,我还是继续把它弄完吧..........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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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强盗的说话方式令秀秀很恼火,很想打人。只是这会儿月亮躲云层里去了,四周黑漆漆的几乎看不见路,真要动武也不大方便,拳头根本瞄不准目标。只好骂他:“臭强盗!”

强盗脸皮厚,不怕人骂,只会呵傻笑地跟在一边。秀秀没辙,只好专心赶着毛驴,不再理他。

可能是叫强盗给提醒的,秀秀渐渐有了些尿意:糟糕,这可怎么办?

再走一会儿,秀秀实在忍不住了,就大叫:“臭强盗!”坚决要把他撵走,但强盗却没了声响,秀秀歪着头又小声喊了一下:“臭强盗?”还是没应。咦?怎么跑掉了?

秀秀扯着驴头前后左右转了一圈,发现强盗真的不在了,先是有点高兴,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心慌——城里长大的孩子对黑灯瞎火有种天生的恐惧,尤其是独自一人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旷野上。秀秀没想到在这个时候居然会惦记强盗,她又喊了一声:“臭强盗……”听起来楚楚可怜——虽然是强盗,总还是个黑夜里行路的伴,猛的不见了多少让人有点失落。

——

路的两端依然是毫无动静毫无止尽的黑暗,让人难以进退,秀秀深吸了口气,从毛驴上跳了下来,决定不再去想那讨厌的强盗,抖擞精神尝试在野外尿尿。

秀秀眯着眼睛东瞅瞅西瞅瞅,感觉自己象在做贼,很有犯罪感。若是秀秀信奉什么神灵,尿完只怕还得对天拜拜,忏悔自己犯下的罪行。——古代的女游侠是无法避免这种尴尬的我想。

找了个草长的地方,秀秀好半天才下了决心,蹲在夜色中。哗啦啦的声响在万籁俱寂的旷野中格外刺耳,月亮不识相地从云层里探出小半边脸,羞红了纯真少女的耳根。

匆匆忙忙,秀秀心砰砰乱跳地蹦上毛驴,快跑快跑!

毛驴被小姑娘掐得仰起了头,象马似的前蹄高举,原地蹦了一下,却不跑。原来毛驴前边挡着个黑大汉,也就是刚才碰见的那个拿着板斧的强盗。

秀秀脸色发白,胸前一阵起伏,没说出话来。强盗仰头看了看月亮,抓了抓脸颊,说:“走吧。”一手牵过毛驴的缰绳,大踏步朝前走去。

驴比马便宜,除了个儿小,跑得慢,还颠簸,坐久了容易疲惫。秀秀骑在毛驴上撅着小嘴一颠一颠的,看上去却不疲惫。这会儿她想在强盗身上狠狠砍几刀,并做出各种扬刀砍人的假动作,然后觉得已经把强盗杀死好多遍了,得意洋洋地长叹一声,你死得真惨呀!哈。

强盗在前边牵着缰绳兀自走着,浑然不觉。秀秀觉得无聊,就找话说:“臭强盗,你为什么要做强盗?”

“这还用问,抢钱啊。”强盗用斧头尖抠了抠大腿,有蚊子。

“哦。”秀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问,“抢了钱以后呢?”

“花呗。”强盗把斧头交到牵缰绳的手上,一蹦一跳地抓了抓大腿,被蚊子咬了。

“那你杀不杀人?”秀秀似乎对强盗这个职业挺好奇。

“一般是不杀,杀多了人容易被通缉,官府的人可不是好惹的。”强盗又把斧头换回原来那只手,“万不得已的时候还是要杀的。”

“通缉是怎么回事?官府的人是什么人?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什么时候?”秀秀发现要懂得的事情还很多。

“你别一下子问这么多问题。”强盗抓抓头,“通缉就是通缉,官府的人就是捕快,也有一些是专门杀强盗领赏金的侠客。还有……你刚才还问了个什么?”

“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什么时候?”秀秀勤学好问,这是私塾里培养出来的。

“万不得已的时候,就是他奶奶的被几个捕快追得走投无路,老子一火起来,就大开杀戒了。”强盗说起这个就来劲了,“那天我跟一兄弟,就我们两个,跟四个鹰爪子对上了……”

“鹰爪子?”秀秀轻轻趴在毛驴的脖子上,找个舒服点的姿势,眼睛有点沉沉。

“鹰爪子嘛……你别打岔,鹰爪子就是捕快。我们两个人对他们四个,他奶奶的……”强盗把斧头别在腰上,连比带划地说起来。

天已到三更,路的尽头已经能隐隐约约看见些许光晕,强盗讲起大战鹰爪子的事迹神情激昂口沫横飞,小姑娘抱着毛驴的脖子一颠一颠,睡着了。





第四节

  

天蒙蒙亮,阳光从小窗射进来,秀秀在床上打了个懒洋洋的滚,然后仰面一愣,睁开大眼睛,用脚跟敲了敲床板,咚咚咚。“我怎么穿着靴子睡觉?”床上的草席很破,梁上有蜘蛛丝,是个陌生的所在。

“不是在闯江湖吗,这是哪儿?”秀秀一骨碌蹦了起来,盖在身上的红色的披风滑落下来,秀秀发现自己不但没脱鞋,睡觉前,连衣服都没换。秀秀揉揉眼睛,觉得不可思议,抱着红披风在这破破烂烂的屋子里走来走去。屋子里有尊佛像,敢情这就是传说中江湖人常落脚的随处可见的破庙。

强盗好象已经走了,包包还在,秀秀把红披风叠好放回包里。走出庙门的时候,迎面扑来一阵肉香。

从昨天午后到现在,秀秀都没吃过一点东西,刚睡醒还没什么感觉,这会儿有香味传来,才发现肚子快饿扁了。不管了,反正有银子!秀秀奔出院子,见是强盗在烤东西。赶紧跑上去问:“是吃的吗?我饿了。”

“嘿,醒了。”强盗在白天看来比晚上长得更丑,还很脏,见秀秀来了就咧开大嘴直笑,指着旁边的井,“就快烤好了,那有水。”

秀秀见井边有桶打好的水,就拆下头上的小饰品,把长长的黑头发放进去,歪着脸看强盗:“你在烤什么呀?”

“一条狗,天亮前我到镇里逮的。”强盗抹了抹鼻子,转了转架子上的狗。

远处,毛驴栓在一棵小树边。更远处,可以看得见炊烟,应该就是强盗说的那个镇。

秀秀虽然觉得吃狗肉好象不是女孩子该做的事,而且还是强盗偷来的,但肚子实在好饿,就算有什么不好也先将就着吧,于是专心梳洗。朝阳下,一身红装的秀秀格外漂亮,强盗不时转头瞧她,直叹气。

“臭强盗。”秀秀问他为什么叹气,是不是觉得碰上“武功很厉害的我”抢不到钱觉得很失望,“要不等一下我包包里的银子分你一点,不能全给你,我得留一些买东西吃。”

强盗哈:“洗你的吧,小丫头……”

“臭强盗!”小丫头不喜欢别人胡乱叫他小丫头。于是决定不分银子给他,哗啦啦洗好了,从包里取出毛巾,一边擦着就走到了火边,肚子实在是太饿了。

“吃吧,小馋猫。”强盗从架子上撕下个腿,递给秀秀。秀秀咕嘟吞了下口水,也来不及对小馋猫这三个字发表意见,张开小嘴就咬。

——

这是平原小镇附近的一个破庙,旁边也有些树林,古代人没工夫破坏环境,城镇以外鸟语花香,只是也少不了猛兽毒虫。在野外烧烤,可能随手往地上一抓,就能抄出条好吃的蛇来,当然,不留神的话,就被蛇咬了。秀秀挺能吃的,一条狗腿吃了个干净,拍拍肚子心满意足地走来走去,结果踩到了毒蛇,被咬了。

小姑娘最怕蛇,这点什么时代的小姑娘都一样,秀秀觉得腿上一阵刺痛,再看到是条花花绿绿的蛇,就尖叫一声,昏倒了。

昏迷了一小会儿,秀秀赶紧舒醒,看见旁边有只小靴子,很眼熟,就坐了起来,却发现自己的裙子被掀开了,右脚光着,裤腿被拉到了膝盖上,一身脏兮兮的强盗趴在地上,用嘴巴贴在自己的小腿上,使劲嘬着。

“呀你干什么!?”秀秀花容失色,想踢人发现右脚麻麻的不能动,就抬起左脚,强盗仰起头,恶狠狠的说“别吵,这是五步蛇!”又低下头去嘬秀秀的小腿。

秀秀见他一脸污垢,嘴唇肿得象两根香肠叠在一起,还粘了好多黑色的血渍,让人恶心。忍不住还是一脚踢在强盗的头上,强盗咕嘟一声,好象吞下了什么东西,踉踉跄跄地站了起来,一只手掐着自己的脖子,指着秀秀:“你……你……”青筋怒迸,面色狰狞,吓得秀秀用手撑着身子直后退。

强盗晃了晃,坐倒在地,有气无力地说:“他娘的,你个不懂事的小……小丫头……你可害死我了……”

秀秀忽然想起以前听镖局里的镖师说过,如果被蛇咬了,得用嘴把伤口里的毒液吸出来吐掉,再看自己的小腿,强盗刚才用嘴嘬的地方果然有个红红的伤口……原来强盗在救我,糟糕!

“臭……强强盗大哥,你是不是把有毒的血吞下去了?”秀秀挣扎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忐忑不安地走到强盗跟前。脚已经不麻了,就是还有点疼。

强盗趴在地上咳咳几声,“少废话,快给我打桶水来!咳咳,快呀!”

“哦。”秀秀慌慌张张朝井跑去。



第五节

  

秀秀跑到井边,见木桶的把子上连着根麻绳,再往井里瞧了瞧,黑咕隆咚的好深,就问强盗大哥:“你快告诉我怎么打水,桶里的水不干净,我洗过头的。”

“罗嗦什么,快提过来!咳……”强盗一手掐着脖子,撑在地上直发抖,脸色越来越青。

“哦。”秀秀手忙脚乱,扯起木桶上的麻绳,结果啪嗒一声打翻了,水流一地。强盗张着大嘴说不出话来,两眼无神地看着她,趴倒,不动了。

秀秀看看桶又看看一地的水,不知所措,跑回强盗旁边,这会儿小丫头也不怕脏了,蹲在地上用手推他:“强盗大哥你先别死呀!快告诉我怎么打水。”强盗没动静,秀秀很着急,鼻子酸酸:“我不是故意的,你先别死嘛,呜~”

“小姑娘为什么哭呀?谁欺负你了。”这时候不知道从哪冒出了个骑着白马穿着白衣的男人,摇着扇子,声音听起来很舒服。秀秀抬起头看他,白衣男人长发披肩,长得很好看,但秀秀最关心的是另一件事:“你可以教我怎么从井里打水吗?”

“打水……”白衣男人看到秀秀的脸,不由深吸了口气,赶紧抬起头眨眨眼,使劲摇摇扇子,“这……可不是漂亮女孩该做的事哦。你的脚怎么啦?”

秀秀的小腿还光着,白嫩白嫩的象玉琢一般,伤口流出鲜红的血,秀秀赶紧把裤腿放下来,语无伦次,“我没事,有蛇咬我,他帮我把毒吸出来,我踢他,他就吞下去了,他要我打水,我把水打翻了,我想问他怎么打水,可是他……呜,他是不是死掉了?”

“呵,别着急,慢慢说。”好看的男人把扇子一合,从马背上蹦下来,身手轻盈。“他是你什么人?”

“他是强盗,昨天才认识的。”

“强盗?”男人迷惑地看了看秀秀,“你认识强盗做什么?”

“哎呀你别问了,你先帮我打水好不好?”秀秀急急忙忙地把桶递到他面前。

男人脸上露着奇怪的微笑,用扇子把桶挑了过来:“该强盗想用大量的水把胃中的蛇毒吐出来,这招倒是……挺管用。”他转头瞧了瞧被扔到庙门口的死蛇,“不过这条蛇的毒性很厉害,我看,你自己还得留神些。”

秀秀觉得头有点晕晕:“不管啦,你想想办法,先把他救活啦!”

“这样。”男人把扇子插在背后的腰带上,解开桶上的麻绳,把桶丢一边,走到强盗身边,秀秀跟上去,见他半蹲下用绳子仔细捆住强盗的一只脚脖子,打了个结。

“你这是干什么?”秀秀不明白。

“嘿,强盗是坏人,得用绳子捆起来。”男人得意洋洋,一手拉着绳子,拖着强盗朝井走去。

“啊?你是捕快?你是来抓他的!”秀秀脸色泛红,急了,“不可以不可以,他都死了你抓他干什么?你快放开他,不然我就不客气了。”

“死了?死了正好,丢进井里免得招苍蝇。”男人嘿一笑,猛地把强盗提了起来,真的丢进了井里。秀秀花容失色,大喊“你干什么呀!坏蛋!”一把将他推开,奔到井边,强盗早扑通沉下去了。

“强盗大哥强盗大哥!”秀秀叫着,见井沿上有根绳子正跟着往下滑,赶紧抓住。“还好。”这绳子捆着强盗的脚呢,于是赶紧往上拉。

“别急着拉绳子,多让他吃点水。”是男人的声音。“唉呦我的妈呀,你的劲儿好大。”

秀秀转过头,看见他头上衣服上布满了杂草,一身狼狈地从庙里走出来,手里还提着一扇破门,“菩萨您宽宏大量,我把您家的庙门给撞倒了。”

“你说要让他多吃水?”秀秀有点明白了他的用意。

“只能这样,你看他昏迷不醒,要把水灌到肚子可不容易。趁着还有气儿,让他自己喝,没准还有救。”男人扯着头上衣服上的茅草,啪啪在屁股上的拍起一阵灰尘。

“哦,这样……”秀秀想想觉得有理,就不再拉绳子,往井里探了探头,看见强盗的脚脖子在水面上,就放心了。

白衣男人从庙门上折下一块,从兜里掏一把匕首,在上边刻起来。

“你在干嘛?”危急中,秀秀依然保持着旺盛的好奇心。

“我得提醒经过这里的人,别喝井里的水。”白衣男子走到井边,把刻好的木板给秀秀看,“看看,我的字写得怎么样?”

“井水有……有……是‘毒’字吗?写得真难看,连我都看不懂。”秀秀其实不认得毒字。

“哈,我的字如果难看,天下就没几个能写好字的人了,江湖上都称呼在下是唐寅第二,再世东坡,小姑娘你不识字吧。”白衣男子在井边放好木板,把匕首收起来,从腰上抽出扇子,整了整头发。

“哼,谁不识字了?不理你了。”秀秀撅着嘴,忽然身子晃了晃,头晕。

这本书好象有单行本了~

恩,我已经买了....
还是不太习惯在电脑上看很长的文章

作者小非还有本宋昱外传 也是这风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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