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拟禁宣传“以瘦为美”

法国国民议会(议会下院)15日通过一项突破性法案,禁止任何人包括时尚杂志、广告和网站等公开宣扬“骨瘦如柴是美”的观念,违反者将面临监禁两年和罚款3万欧元(约合47500美元)的制裁。

  尚需参议院表决

  据报道,此项禁止人们公开宣扬“以瘦为美”观念的法案15日在法国国民议会中获得执政党人民运动联盟的大力支持。该法案最快将在两周内提交给参议院辩论,如果获得参议院投票通过后将正式成为法律。

  该项法案不仅针对时尚杂志,而且还针对这几年在法国发展迅速的互联网和博客。

  这项法案的起草者瓦莱丽·博耶尔表示,在法国有3万到4万的女性患有厌食症,大部分是女孩子,年龄介于12岁至13岁和18岁至19岁之间。厌食症在法国每年致死的人数超过了其他精神疾病。

  博耶尔解释说,尽管90%的厌食症患者是女性,但这项法案同样适用于男性。

  西班牙也曾禁“瘦”

  2006年,巴西一名女模特死于厌食症,此后,一些政府制定强制措施,禁止时尚界使用超骨感模特,法国这项法案是自那以来最强烈的措施。

  负责治疗厌食症病患的医生和心理学家都对法国政府的这项法案表示欢迎,但他们也指出,人们至今还没弄清楚,自愿挨饿行为和挨饿者形象之间是否必然有关。

  较早时候,法国国会议员和时尚界人士签署了不具约束力的契约,要在社会中宣扬什么才是健康的身形。去年,西班牙政府也制定措施,禁止过瘦的模特儿上台走猫步,而且模特年龄不得低于18岁。

  不过,博耶尔认为,这些措施都还不够。她声称,新法案更为广泛,而且能在时尚界的多个层面运用。博耶尔表示,她针对的是一些网站,比如有网站竟然教人一天只吃一个苹果以保持身材。

  时尚界表示反对

  时尚业的专家表示,如果这一法案获得通过,将成为这一方面处罚最严厉的法律。不过法国时尚界领袖都反对通过法律来左右人们的审美观。

  法国时尚业联盟主席格伦巴赫强烈反对通过立法来控制人们的体重,他说:“我们永远都不会接受由法官来决定一个年轻女孩是否太瘦。这个世上并不存在这样的事,它当然也不会存在于法国。”

  近几年,在“以瘦为美”理念的引导下,女性过度节食导致厌食而死的事件在一些国家时有发生,其中尤以模特等时尚界人士居多。


  禁止范围:

  时尚杂志、广告、网站、博客

  适用人群:

  男性和女性都在内

  处罚内容:

  散布这些信息的人将面临入狱两年、罚款3万欧元的惩罚。如果受害人因此死亡,那么散布信息者将会被处以3年监禁和4万欧元的罚款。

以生命为代价换来的美丽身材。2006年11月年仅18岁的巴西名模安娜死于厌食症和败血症。

燕瘦环肥 健康最美

自古以来,对于人体形态何为美,一直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在现代社会中,“以瘦为美”似乎更为盛行。为了能够如愿登上时尚舞台,很多模特极力瘦身,甚至有人为此丢掉性命;为了能让自己显得更“美”,不少普通女孩也拼命减肥,哪怕自己根本称不上肥胖。

  “以瘦为美”能够如此盛行,与西方时尚界的鼓吹不无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正是时尚界垄断了对美的话语权,才造成了“以瘦为美”的审美时尚。但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看到这种审美观的不合理性及其可怕后果,开始对这种审美观进行反思、批判和修正。法国议会下院的举动就是最新的例证。虽然国家立法机构介入这一问题是否妥当仍有待商榷,不过,它却提醒我们,“以瘦为美”的审美观已经到了必须立即认真修正的时候了。在这一问题上,时尚界拥有相当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但如何使用好这种影响力和话语权却值得反思。

  中国古代就有燕瘦环肥之说,一个人究竟要多瘦或多胖才算美,或许并无唯一的答案,不过,不论如何,身材之美,都应以健康为前提。只有这样,美才成其为美。

英国女孩减肥减成“骷髅”

英国26岁女孩劳伦·贝利在少女时代患上了神经性厌食症,导致她的体重最低时只剩下19公斤,形似骷髅的劳伦每天还要坚持在大街上步行12小时。劳伦多次因为性命垂危被送进医院。

  2004年,23岁的劳伦体重降低到了惊人的19公斤,这相当于一个5岁儿童的平均体重。2006年,劳伦在医院中住了18个月。劳伦最后终于开始增加自己的饮食量,并逐渐克服了每天连续不断的“踱步上瘾症”,2007年8月,劳伦终于康复出了院,体重也增加到了41公斤,成了相对健康的女孩。

图是健康时的劳伦

右图是患病的劳伦。

健康美才是最美的~
嘿嘿  :m-grin: :m-grin:

同意樓上呀,

  不過我身邊好多人好像都反應不過來呀

..都可以拍精灵或ET题材的电影了...

:m-sweat: 瘦成那样..叫做"美"...

食物的诱惑力是巨大的...不要做无谓的抵抗了.. :m-evil:

吓死我了,和女鬼没两样

恐怖啊:m-sweat:




欢迎光临 空网论坛 (http://bbs.kongweb.net/) 作者: ╭★海贝*-*    时间: 2008-4-26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