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那天,是我的生日。朋友们嚷嚷着为我开生日派对。我喝得太多,有点醉了。但我没有大声喧哗。我一向讨厌喧哗。有些人喝醉了便声嘶力竭的哭哭笑笑,或者是抢过麦克风放开喉咙高歌,发出使人作呕的奇奇怪怪的声音。老天,平日正常的他们可全是冠冕堂皇的有官职的体面人物。我只是昏昏欲睡。那些猪朋狗友们可毫不理会我的痛苦,将我扔在一间小房里便照常粗声吆喝着划拳猜酒或是摆开麻将桌搓上十圈八圈。他妈的统统没良心。名义上是为我庆贺生辰,其实不过是找名堂来疯狂寻乐。
我口干舌燥,感到非常的渴。迷迷糊糊地嚷着要喝水。 一把好听的声音贴在我的耳边“可是渴了?稍等,我给你拿来冰水。”冰水如甘泉灌溉沙漠地,倒入我口中,说不出的痛快。我努力地睁开眼睛。模糊地看见一张秀丽的面容,温柔的微笑,关切的眼神,“妈妈……”我喃喃地唤道。心一酸,眼泪汩汩地流下来。
我的母亲早在我少年时便因病去世。那时我尚是典型的叛逆少年,整日的惹事生非,没少让我的母亲生气哭泣。她在临终前拉着我的手,流泪道“妈妈舍不得你,家杰,你要给妈妈争气呀!”我大哭,从此痛改前非,奋发图强,终于在这势利社会争得一席体面位置。可是今天的我纵有多少金光环罩在头上,我亲爱的母亲也永远看不到了。
我闭着眼睛,默默地流泪。其实我是这样的脆弱。我想大多数男人都和我一样,表面上坚强冷漠,内心还是保留着孩子的脾气。我的身边,真是找不到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子这样静静地听我倾诉。
我的前女友,十分聪明漂亮的一个女孩子,颇具艺术家性格。她是学油画的,迫切的渴望出名。我喜欢她的乖巧,为她出钱出力,办了几次画展。她由此结识一个老外,不声不响地办了签证飞出国去了。我并不恨她对我的利用。到底她也有付出过她的青春和感情。和她在一起,她也给我带来过欢笑。我只是伤感她临别前给我的一段话。家杰,她说,你要原谅我,我是因为太爱你而离开你。相爱的人在一起是不能终老的,我无法忍受眼睁睁的在你面前老去,变成至庸俗不过的女人。与其有一天被你厌倦,不如让我先行离开。
我到底不能留住她。我总是留不住生命中重要的女人。我今天三十六岁了,没有爱人,没有小孩。有什么好庆贺的?最多的钱财和势力也不能使我更高兴。
她一直没有出声。只是轻轻的拥抱着我。她坐在沙发上,将我的头托起,靠在她怀里,手一下一下的拍打我的背,仿佛哄一个小小婴儿。我感到舒适和宁静,不知不觉地睡着,竟不想醒来了。
我醒来的时候,伊人已经芳踪渺渺。室内却留有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道。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牌子的香水。但这味道这么特别,我想我永远也会记得。
我跳起来,走出外面的房间寻找她。那帮家伙居然还没有散场。这个俱乐部通宵营业。凌晨五点,还有许多习惯了纵情声色的人乐不思归。
我问他们,昨晚可有谁带了陌生女伴来?
他们笑得暧昧。眯眯或是琪琪?
不不不,那些庸脂俗粉,不是我心目中女神。
他们给我白眼,你见鬼了,昨晚只得她们在场。没有到十二点,便嚷闷回去了。
我坚持,一定有一个你们不熟悉的女子来过。我慢慢地想,她仿佛是穿着一袭白衣,盘发,露出光洁的面额,她只说了一句话,那声音却悦耳动听得很,她,真的不是一般的女子。
那些俗人哄笑起来,家杰,你醉了,做梦你都想要这样的女人。我扯扯嘴角,无奈地摇摇头,陪着自嘲的笑。真是。如今,除非梦中,不然到哪里找这样的女人?温柔含蓄,古典十分。我爱慕的女子,始终是要象我母亲那样的美丽。
三十六岁的生日过去,我的生活依然按部就班,没有奇迹,也不再花力气创造奇迹。有时候想起那晚的女子,我疑心也不过是一个梦。
周末。我照例躲在家中睡觉,看金庸小说,玩电脑游戏,或者听巴赫的音乐。我有一套非常棒的德国音响。躺在沙发上,打开音响,音乐如水般流泻,仿佛阳光满室,哗,那享受,神仙也没得比。
门钤响。我十分不情愿的爬起来开门。私人休闲时间,我最讨厌不请而来的人们打扰。
门外却没有人,只见一只白色的大信封插在门边的邮箱。
搞什么飞机?都七老八十了,还玩捉迷藏的游戏。我没好气地叫那帮损友的名字——老钱?老古?眯眯?扯直喉咙喊半天,也没有人应。我挠头,只好打开手上的信封。
一张浅紫色的信笺飘落地面。我拾起,呀,魂魄仿佛出窍。那香味,依稀熟悉。我怔怔地转头四处看。没有人,鬼影也不见半只。娟秀的字体“十五夜,月上梢头,候君于西墓园三十六号。”
我惊疑不已。
西墓园。这地方我是熟悉不过了。心情欠佳的时候,我便开车来此散步休息。我的母亲便下葬在此。
我总以为,最值得尊敬的是死了的人。因为他们不会说话,不会兴风起浪。他们沉默地包容世人的一切不是。你可以放心地对他们诉说一切。他们不会出卖你,不会欺骗你,更不会伤害你。
三十六号。三十六号是谁的墓呢?那里立着一块空白的墓碑。或许是年月久长,风雨将字迹冲刷模糊了。我母亲的墓是三十七号。我常常给我的母亲送花。她生前最喜欢白色的姜花。我每次来,捧上一大束,在她墓前坐许久,絮絮地和她说很久的话。三十六号,我记得是很荒凉寂寞的。因为这么多年,我都没有看见有谁给她送来过花朵。渐渐,我习惯在为我母亲清扫的时候,也顺便为三十六号插上二支香,放上一小束白色的姜花。不管是谁,死去的人,有权得到更大的尊敬。
我在西墓园里面慢慢的散步。仔细的观察四周,恻然的阅读墓碑上死者的生年名字。最老的一百零几岁,最小的才出生几个小时。生命,真是无比的脆弱。没有选择的来到人世间,更没有选择的离开。无论贫富贵贱,到头来都是一样的结局。风扬起的每一粒灰尘,也许就是一颗灵魂。在死亡面前,所有的生灵都是平等的。
皎洁浑圆的月亮静静地挂在蓝色的夜空。它温柔透明的眼光,注视多少人世间悲欢?生离死别,爱恨聚散,真真是无可奈何了。
我双手插于裤袋中,闲闲地在西墓园里走来走去。夜露渐重,只穿一件短袖白衬衫的我感觉有些凉意。忽然间听到里面一阵喧哗,我留心看过去,原来是一群电视剧摄制组的人在拍摄外景。
我走近观看。这导演拍的是明清时期的古装戏。演员们穿着旧式服装,化着时代最流行的妆,一个个妩媚妖娆,极为好看。
我微笑,问旁边一个剧务人员,这戏拍的是什么?
那人大约喝了一点酒,醉醺醺的道,今晚拍的是——书生误信糊涂签,多情女鬼魂魄散。
呵,原来是在拍鬼戏。
这时候,书生上场了。眉清目秀的小秀才,战战兢兢地来到郊外墓园,找到一座无主坟墓,迟疑地把手中的黄符贴上墓碑,再用一瓶子血水淋上,顿时,冒出一阵青烟,那原本无一字的墓碑上清清楚楚地露现几行小字——爱女胭脂之墓,卒年一十七岁。书生吓得跌倒地上。那女鬼徐徐地上场了,两眼含泪,字字悲哀地对书生说道,妾本爱慕书生才气,甘冒险祸,买通地府孟婆婆,将妾身名册隐蔽,还阳人间伴君三载,助君功名有成。妾对书生一片痴情,为何书生竟然听信野道之言,辜负奴妾之意呢?妾身名册已经暴露,地府即时要捉拿回去听候发落,书生不懂爱惜妾心,没奈何,从此只好永隔阴阳了!
女鬼含泪话毕,便魂消魄散了。书生怔怔地,悔恨不已。
好!我喝采,大力鼓掌。这剧情虽然老套,但女演员的演技真是出神入化。临别时回顾恋恋尘世的一眼,落在我的脸上,无限宛转。
收工!导演吩咐。不到片刻,全班人马收拾整齐,浩浩荡荡地打道回府了。消失得干干净净。
真有一种曲终人散的寂寞味道。我低下头,苦笑。我来这里为的又是什么呢?别人用一张带香水味道的信笺便轻易的把我哄来了。我还不清楚那人是谁。可真会开玩笑。我原来也是这么容易上当的男人。
我决定不再理会这个玩笑。走出西墓园,我发动车子,往回家的方向疾驰。
路边,有人挥手。我慢慢地停下来。呵,原来是那女鬼——她还穿着那套戏装。一部小小的白色车子坏在路边。
先生,她秀丽的面容满是焦急之情。我的车子坏了,劳烦先生捎我一程回去好么?
我故意露出害怕之色,啊,这荒山野岭,姑娘是人或鬼?
她笑起来,先生刚才不是看我演戏来吗?我是真人,不是鬼。不过,先生莫非也象戏里书生一样的伧俗,竟也害怕逃避一个多情女鬼么?我打开车门,笑道,请上来吧,我喜欢你是多情的女鬼。
那女子嫣然一笑,款款上车。我把她的车子拖在我的车子后面,慢慢地往市区开回去。
不知为什么,我似乎总是闻到一种似曾熟悉的香味。我偷偷打量她,她竟然已经睡着了。呵,日夜颠倒的拍戏生活,比一般人的正常工作更累吧?我把车内的音响拧小声,梅艳芳香酽的女声正在低低的唱《胭脂扣》“……誓言幻作烟云字,费尽千般心思,情象火灼般热,怎烧一生一世,人被爱留住;负情是你的名字,错付千般相思,情象水向东逝去,痴心枉倾注,问哪天会重遇?只盼相依,哪管见尽遗憾世事,渐老芳华,爱火未灭情意决绝……”
送她回到市内一家汽车修理厂门口,我吩咐修理工将车子卸下修理。她仍然熟睡着。
我熄灭车子,轻轻的推她,又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得唤她“胭脂,胭脂,醒来,我们回到市区了。”
她迷惘地醒来,叹息,唉,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我轻笑,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女子接下去流利地道,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妙,妙!我心欢喜莫名,只觉遇上知音。身边围绕我的女子不少,但鲜少有如她一样的既有美貌又有智慧。我喜欢这个有趣的女子。
我请问她的姓名,她狡黠地笑,你刚才不是已经叫我胭脂了么?
呵呵。好名字。只是略嫌单薄了些。我为她妩媚的笑靥倾倒。
胭脂推开车门,下车道,相逢有缘,相见有期。多谢顾先生相助好意。
此时,天色将明,东方隐隐喷薄五彩缤纷的霞光。我离去前犹恋恋不舍。我总恍惚和胭脂是有缘之人,这个女子我是见过的。
从此,我正式追求胭脂。每天给她送大束的香水百合。有空便到片场看她拍戏,亲自煲一手靓汤带去给她滋补。
胭脂微笑地接过大捧的百合花,亲了我一下道,家杰,你就不怕宠坏我么?
我陶醉在她身上的清香中,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宠坏你的机会。感谢你愿意给我这个荣幸。
我们在一起很快乐。胭脂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孩子。她是会和我通宵达旦的玩红楼梦填字游戏,下棋,听古典音乐,帮我搜集旧唱片,陪我安静地在西墓园散步,不说话的时候总是微笑凝视着我的好女子。我爱她。毫无疑问。为此,我甚至动了与她结婚的念头。
当然,行内也有风言风语。有人告诉我,胭脂出卖色相才换来大红大紫。说这话的人是与我有生意来往的老张。他冷笑,老顾,我劝你不要太认真。这种人尽可夫的拍戏女子,玩玩可以,但无谓搭上大半身家。
我涨红了脸,慢慢站起,挥手便冲他脸上打去一拳。老张大怒,捂着脸骂我,你疯了,为这样的女人与兄弟断绝交情?!
我沉声道,胭脂是我的女人。我不管她过去怎么样,她现在是我的女人!你侮辱她便是侮辱我!
老张忿恨离去。我为此赔掉一单生意。可这又有什么紧要呢?我只觉得这世上什么都不再有胭脂的笑容那么重要。呵,我仿佛是传说中被女鬼迷的书生,心甘情愿地为她奉上全部精髓。胭脂,胭脂,她是那多情的女鬼。
我抱着她柔软的身体,抚摸她绸缎一样光滑的皮肤,吸吮她花朵一样清甜的嘴唇,心醉神迷。胭脂,我爱你,爱你若狂。我不能自拨的说,嫁给我吧,好吗?
胭脂象一条鱼般从我怀里滑走。她坐到梳妆镜前,懒懒地,一下一下地刷着她那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笑说,家杰,我只是一个拍戏女子。
嗯,我更怀疑你是一只夺人精魄的女鬼。我开玩笑。
胭脂转脸看我,似笑非笑,多少人已经传说本城最有英名的顾家杰正被鬼迷。否则怎么会丢了生意也不管,只顾着日日往片场听人差唤。据说,这不是你往日作风。
她眨眨眼睛,我要是一只真的女鬼,家杰,你不怕么?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走过去抱紧她,闻她发上的清香。
胭脂闭上眼睛,好吧,待我往国外拍完这部电影的外景,回来再商量。
去多久?我也陪你。我忙道。
胭脂咭咭地笑起来,别再给人笑话了。家杰,好好打理一下生意,我去三个星期便回来。
至
什么,三个星期?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胭脂,你回来的时候,我已经行将入土,老得不能动了。我夸张地道。
胭脂说,我也老了。你看这里,一根白发。她惆怅地。这口青春饭是再也吃不久了。
我忙仔细地为她拨去那根灰白的头发,珍惜地放进我的皮夹中,对她说,此乃稀物,不可多得。他日拍卖行里可争到天价。
胭脂嗔道,家杰,你总是没一句正经的。她叹气,我也厌倦了。在这圈子里混了几年,不上不下,不红不紫,白沾了一身的腌月赞气。
所以,我趁势说服她,有岸可靠快上来了,洗尽铅华,嫁作商人妇罢,我顾家杰也不见得映丑了你。说着,我从包里拿出早已经准备好的一只铂金钻戒指,打开送到她面前。
嗳,你知道的了,我顾家杰还不是很有钱,二克拉的钻石呢,的确小了些。不过镶工还精致,戴在你纤纤葱指上是最合适不过了。我微笑道,你要嫌小呢,也可以去换只麻将牌一样的顶在手上,只是我很害怕有人妒忌呢。
胭脂盈盈地笑起来。你知我素来最讨厌打麻将牌的。
我大喜,不嫌小也就是答应了?我赶紧将钻戒往她无名指上套。好,交易成功,不许反悔违约。
胭脂凝视我许久,家杰,遇见你是我的福气。她把头靠在我肩上,只有你,是真心的对我好。
那么快快以身相许,给我们顾家生十二个孩子,也就是最好的报答了。我笑嘻嘻地,一脸得意之色。
胭脂啼笑皆非。要死,家杰你竟敢当我是母猪,不睬你了!她详装恼怒地背过了身子,嘴角却是含笑的。
胭脂出国拍片,我留在本地,生活忽然失去了重心和颜色。胭脂走前给我一套她公寓的钥匙,叮嘱我得空便上她家为她阳台上养的花草浇水,给厅里一缸热带鱼喂食。这天,我打开她家门,权充钟点工,为她大小姐收拾房间。 胭脂独自住二室一厅的套房。整室装修主调为白色,朴素得很,一点不似明星气派。厅内一式白色的家具,水晶花瓶子里插白色的姜花,地上铺了灰蓝色的木地板。没有电视机,只有一套昂贵的欧洲音响,数百张珍贵的原版唱片。小书房里崭新的电脑,一书架子文艺小说、表演理论、流行杂志等书籍。我摇头微笑。胭脂的爱好太广泛,幽默漫画也收集一大叠。书房一面墙壁挂了大幅洁白幕布,还有一架先进的镭射放影机。胭脂拍摄过的几部片子随便的搁在几上。呵,她爱躲在这儿看她们圈子拍的小电影。我走出阳台上,触目是一片生机盎然的绿叶红花。我深呼吸一口清新的空气。在这里居住真舒服。无疑,胭脂是很会享受生活的女子。
我倒了一杯清水,坐在厅中柔软的沙发上休息。沙发上一堆报纸信件,想是胭脂临出门前收取却来不及拆阅的吧?一叠费用甚巨的账单。这个女人,每月开支原来如此庞大,我骇笑,她随便披在身上的一件白衣服原来也抵值普通人家三个月的家用。只是,她奢侈的生活方式一向靠什么支持?我有些不快。我想起别人的闲言闲语。一封信注明是林求知医务所所寄。是通知胭脂下周一约会改期的时间。林求知医生?我诧异,他是本市有名的心理医师,胭脂竟也要前往他处诉说心事么?我忽然想,胭脂到底还有多少秘密是隐藏着我的呢?
我控制着自己的好奇心。我告诫自己,胭脂的过去,除非她本人愿意对我全盘托出,否则,最好装聋作哑,若无其事地让它沉没。可是,我到底是妒忌的,我不能忍受目前,我竟然还不是她最信任依赖的对象!
晚上,胭脂给我电话的时候,敏感地发觉了我的异常。以前,她说什么我都笑着听,认真回答。今天,我词不达意,语言尖锐。我忽然发现,我们一直在说的都是普通男女之间打情骂俏的无聊话。或者说一直来都是我说她听。胭脂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她的过去她的出身她的喜怒哀乐。我内心大为吃惊。
胭脂,我悲哀地问她,告诉我,你到底有多少秘密不为我知?
胭脂十分的镇静。家杰,她说,你终于怀疑我了。你和别人一样,终于不能坦然地接受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
不。我软弱地辩白,胭脂,你知道我深爱你。我渴望和你合二为一。我不介意你的过去。今天我已经是你未婚夫,难道说还没有资格了解你的所有么?
胭脂沉默许久。她轻轻叹息,你们这些凡夫俗子,只得口头大方罢了,我原来不想这样试验你的。也许,我根本不该这样子试验你。人性中,最脆弱的便是情爱中的猜疑和妒忌。
我冷汗淋漓,我忽然意识到,我真的是做错事了。
胭脂轻声说,家杰,你已经去过林求知医生处了,是么?想必你已经清楚我不堪回首的过去了,又何必逼我在你面前承认呢?
我默认,惭愧地握紧了拳头。是的,我用一张数额不小的支票买来了胭脂的秘密。胭脂曾为某老人情妇十年。是他一手捧红胭脂,一手琢磨胭脂从一粒粗糙的石子成为一颗光彩夺目的珍珠。她的一切由他供给,没有他,便没有今天的胭脂。
我的声音沙哑,胭脂,你是被迫的,是么?
被迫?胭脂在电话那头失笑,我可以想象她惯有的似笑非笑的样子。她同情地说,家杰,你不要自欺欺人。我是心甘情愿的。在那个时候,我也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且,那人给予我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满足。是他全力培植我成才。他要我有一天离开了他,我也能凭借我的聪明美貌和财富,更好的生活下去。家杰,我也不知是我天真或是你天真呢?你还记得你三十六岁生日的晚上么?我无意中遇见了你,你醉了,在我怀里絮絮地说了许多话。你温暖的眼泪湿了我的白衣,我的心因此被你浸得柔软……胭脂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呵,那一刻,我确信我们是可以相爱的。
有如晴天霹雳,我的思想清醒过来。原来,那天晚上的白衣女人是真实的,她便是胭脂!一时间,零零碎碎的记忆拼凑起来了,那张约会的字条,西墓地巧遇胭脂白鬼戏,胭脂身上似曾相识的香水味道……我怔怔地呆在当下。那一边,胭脂安静地说,我一直对我自己的生活没有安全感。我的心理有巨大的阴影,所以我固定地往林医生处候诊。想不到,这老家伙贪图钱财,轻易地把我的秘密卖给你了。家杰,你何必这样的心急?有些事情,你何必一定要知道?无知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
胭脂,你原谅我!我急出一头的汗,嚷了起来。
胭脂不发一言地把电话挂了。
我这时候才明白自己原来是多么狷介庸俗的男人。口口声声的说爱,其实根本不懂什么是爱。男人们都是这样的自欺欺人。到底,我也不能无条件地接受一个复杂的女人。胭脂曾经说,大凡有选择、有条件的爱情便不是真爱。真爱何需讲究条件?好比押大小,下了注便应当义无反顾了。
我一夜心痛如绞,辗转不能成眠。胭脂拒绝再接我的电话。客房的电话断断续续地传来“嘟-嘟……”的声音。我苦笑,她一定是把电话搁起来了。我知道,她是生气了。也许,她根本不需要我的解释。象她这么聪明玲珑的女人,看明白了一样事情,便不再需要别人的解释了。我不了解她,我又何曾了解过自己?我呆呆地,只在心里反复的想,我要失去胭脂了。我要失去她了,我怎么能失去她?
天亮,我吩咐秘书为我订机票。我要亲自前往胭脂面前请罪。这时候,电话响起,是胭脂剧组的导演,他心急如焚的说,家杰,胭脂不见了!
很久很久以后,我依然是一个人,来到西墓园为我的母亲扫墓。阳光灿烂,五月的春野美丽宁静。在太阳底下,阳光和阴影永恒存在。我照例为三十六号和三十七号放上一束姜花,点上二柱香。我的母亲温柔地对着我微笑。我从小便知道她是一个不快乐的女人。她笑起来永远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忧愁。我恍惚地发觉,胭脂的微笑和我母亲的微笑是多么的相似。我的母亲,生前也曾为人情妇,至死仍然在等一个人回家的脚步。我默然坐在地上,怜惜地想。胭脂,这是我唯一没有告诉你的秘密。我想到她,心底又隐隐地疼痛起来。
胭脂无声无息地从我们原来熟悉的世界里消失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那里。她最后拍摄的影片《胭脂》成为当年度最热红的电影。媒介们将胭脂和她的片子大肆炒作,但他们是不关心胭脂笑容底下的忧郁的。
只有我知道。胭脂,你曾经说,每一道阳光的背后都有一道阴影。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世间美好的感情,美好的女子 ,美好的景色,莫不如此短暂么!我感慨。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慢慢地向我这里走来。原来是墓地管理员。他向我打招呼,顾先生,你又来了?真是有心人哪。
我笑笑。他走到三十六号前,说,顾先生,我忘记告诉你了,这座是无主墓,早些时候有人把它迁移了。今天有人出资买了下来,过二天有位顾老先生的骨灰下葬在此。
我不出声。他并不知道,那位顾老先生便是我生父。呵,他终于也敌不过无情岁月,归宿在我母亲旁边了。他生前不能常陪她,死后终于可以选择了这个地方永远安慰她了。我低下头,疲倦地闭上眼睛。迷糊中,我睡着了。我好象又闻到隐隐约约的姜花香味,听见轻微的叹息。仿佛有白衣一闪而过。
我不敢睁开眼睛。
胭脂,是你么?
是我。我回来了。一只柔软的手轻轻地拂过我的脸颊。我好象又听见胭脂吃吃的笑声。家杰,她最爱这样笑我,家杰,你总是这么的爱流眼泪。
我心酸地捉住她的手,缓缓地睁开双眼。强烈的阳光照射在我脸上,我感到幸福的晕眩。
胭脂,你永远美在我的回忆里。你和我的寂寞,无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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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咩咩
时间:
2004-9-4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