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猪猪收藏——About Love

相信爱情,佩服别人的坚定相守。
缺乏安全感,一直犹豫。讨厌对着说不通的陌生人。过于敏感,自我保护。
一个人写字,企图找到爱情的出口,幸福的结局。却找到疼痛的答案。
终于明白,爱是一个人的冷暖自知,无关其他。

——我是猪猪,天使猪猪。

一个生长在江南水乡的女孩。生性多愁善感,任性,倔强。
双重性格。喜欢微笑,喜欢撒娇。
喜欢看颓废的文字,骨子里的悲观。
如果你是个乐观的人,那么你可以忽略我的文字,因为它可能会让你觉得微微刺痛。

拒绝灌水。谢谢~~~

P.S  以下文章均为个人收藏,转自各大都市爱情杂志,并非原创。

谁都没有我寂寞


      “向后……向后……停!”
    这是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玩的一个游戏,在废旧的阳台上,一个人闭着眼睛,双臂向前伸着听另一个人的口令,脚步一点一点向前移动,接近阳台的边缘,直到另一个人喊停。
    在这个完全裸露的阳台上,没有任何的屏障和阻拦,只要稍微不小心就会掉下去,一个极度危险的游戏,以谁距离边缘最近来决定胜负,考验彼此的勇气和信任程度。
    因为太相信那个一起玩游戏的人,相信那个人永远会在她距离危险最近的地方喊停,所以放心地一步一步走下去。
    很多年以后那个令她深信不疑的男人提出要和她离婚。
    这对她来说几乎是完全没有意料到的事情,因为安静的生活让她忘记了怎样去怀疑,也不敢相信自己小小的爱情有一天会结束。她仍然停留在那个静乎休止的平静里。梦见小时候回头去测量脚跟和阳台边缘的距离。还有那个在梧桐树下用背心为自己擦干眼泪的男孩。
    于是,她拒绝接受离婚,她说,除非我死。明明是不可挽回,也决不放手。因为还怀念那些有风和微笑的日子,所以相信他只是犯了小小的错误。相信他仍然还爱自己。
    那是一个阳光充沛的日子,云随风游走,树影随风晃动,她想挽回他的心,于是带他去了那个废旧的阳台。木板在潮湿的浸泡下散发出溃烂的气味,楼梯长满暗绿色的青苔,水泥的台阶已残破不全,路也被丛生的杂草遮盖住了。
    高跟鞋踏在木制的地板上发出空洞的响声。它站在阳台上向下望,下面几根钢筋胡乱横在那里,还有一些生满红锈的铁丝。她走到原来划线的地方,看着他的眼睛,没有任何的语言。
    用最后的勇气和所有的信任她闭上双眼,慢慢抬起双臂,向后移动脚步,一步,一步……她等待着有一个声音说停……
    在那个熟悉的脚步声渐渐消失以后,她睁开眼睛,蓝色的天空中好像还是那几朵惨淡的云往同一个方向游走。她伸手摸到腰间有热情的液体流出来,但并不觉得疼。一根铁丝穿过了她的肋骨。
    他没有说停,他看着她跌下去,跌进了深渊,一个死亡和黑暗也不能形容的地方。他不爱她了……不再爱了……
   “然后呢?”
   “没有了。”
   “那个女人死了吗?”
   “有什么分别呢?”
    他摇摇头,伸手把我拥进怀里。
    这故事不好听!我不喜欢!”
   “那你讲一个!”我把手放进他的手心里,他的手心很凉。几条锁链一样的纹路占据他的掌心。
   “我不会讲故事。而且我的嘴巴也很忙……”
       

       
    夜晚总是让城市失去了宣泄和骄傲的时刻,月光也变得温和而柔顺。让人身体变成了一条激动的河流,环绕着山脉的轮廓涓涓流淌,温度使然,干涸于唇边,所有的渴望和幻觉凝聚成了滂湃和热度的激荡,直至达到了冰的沸点,顷刻又无声灭亡……
   “你曾经有过什么样的爱情?”他的眼光注视着我腰间一块核桃型的疤痕上。
    我反转过身体,在背部对称的地方有着同样一块疤痕,光滑的肌肤上两块丑陋的疤痕让我感到羞耻。我迅速地用床单裹住自己。退到灯光暗淡的地方。“我没有恋爱的,没有!我从不曾被深爱……”
    他看着我,眼神里蔓延着疼痛。修长的手指温柔滑过我的脸颊的轮廓。这样的动作太美妙,让人不能呼吸。我连同白色的床单被他一起拉过来,在我们的鼻子可以碰到的距离,视觉失去了清晰度。
   “你想哭吗?”
   “不!”我迅速地回答,让那些过往的旧事化为尘埃。物仍是,人却非。
   “可是,我很想哭……”
    他的脸埋进我头发。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身体好像被什么东西烫到似的,一阵阵传来刺痛,却不清楚为什么……
       

       
    一些人在爱情里进进出出,一些人把爱情当事业来经营,到头来不知道谁输谁赢。放弃多少才算让步,保留多少才算是底数,幸福是自由还是牵绊?
    一枚戒指戴过多少人的手指,没有计数,不计其数。
    当走到离深渊最近的一步,有没有人说停,要看你够不够幸运。
    那段时间我常常会产生某种幻觉,好像自己是一个走了很多路的旅人,穿过每一条街,抚摩每一棵数,那些灰尘的气味和阳光的温度,都好像是在重温。我在熟悉的感觉里寻找来路,而我来的地方却只有黑暗的丛林和湖水,盲目而且危险。
    我感觉到莫名的恐惧,始终没有安全感。
    我想我爱的只是他某一个莫名的微笑和眼神。爱上他指间淡淡的褐色烟斑。有时候假装睡着,看他坐在一边抽烟,幻想自己是他手中的烟,被他的手指轻轻抚慰,在他的唇齿间流香,等到焚烧殆尽,只剩半截烟尸。他在抽烟的时候眼神非常迷人。
    深夜醒来常无法再睡去,走进浴室把水温调到最低,让冰冷的水淋湿身体,在水中让自己冷静下来,我告诉自己保持清醒。从浴室出来已是凌晨,地平线可以看到微弱的光线,他坐在床沿手指夹着烟,望向脸色冻的青紫的我。那个男人从嘴角的弧线和眉间的距离透露着某种伤感。这时候他总会说: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伤口愈合仍然会留下永久的疤痕,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外表健康的人,这样的我不知道他还能忍受多久呢?
    我曾问他,你到底喜欢我什么,他的回答是,因为你是那种感情糜烂的人,这种人本身就是一种动人的音符,会发出你无法想象的旋律。


       
    两个月以后,我和他终于在一条街边发生了一次不愉快的争吵,那天下了雪,很冷。我穿着羊绒大衣、丝袜和细带的高跟鞋走了很久的路,回到酒店时双脚已经冻得没有了知觉。
    我迅速地收拾行李,还没等脚趾暖和过来就拖着箱子离开的房间,在关上房门的那一刻,我感觉好象有什么东西忘了拿,但没有犹豫很久,我离开了……


       
    回到当初告别的城市,我习惯于尝试另一种生活,我找到一份在广告公司的工作,每天忙碌,那段时间我几乎忘了自己是多么的孤独,因为有太多的事情可以做。
    我仍然会在凌晨三点多的时候失眠,一闭上眼睛我就看见一片浅蓝色的天空,几朵惨淡的云,闻到木头腐烂的味道。我不得不下床倒一杯牛奶,听说牛奶可以调节睡眠,减轻精神压力,但至今我仍然没发现。我时我会把看过好几遍的电影再从头放一次,那些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画面还有我可以一字不错的重复的旧台词。其实我更喜欢看电影结束时放的片尾曲,看着演员名单一行行的掠过,回想那些精致画面仿佛又是另一场电影,一场我可以预料的故事。
    没有新的恋情,这种日子持续了三年,尽管好心的同事有意为我穿针引线,但最后还是被我拒绝了。也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一些事没什么大有说服力的理由。
    2001年的12月,我仍然听肖邦的音乐,看法国电影,喝碳酸饮料,只是今年冬天北方的天气比较温暖。一次很偶然的机会,我和他又遇见了,那天下了雪但并不冷。他胖了,而且染了头发,黑的有点不自然。
    我们喝了一些酒,他一直抽烟,天快亮时我们离开了酒吧,他一直送我到公寓的门口,我说:你能吻我吗?我的嘴唇很冷。他说:我结婚了。然后给我看他的无名指,我愣了一下,然后转身想逃走。他追过来拉住我的胳膊,用力搬过我的身体。“我没有伤害过你,是你自己伤害了你自己!”
    我想挣脱但没有力气,我想说话,但无话可说。
   “是你自己太胆怯,你害怕会得不到幸福,所以你逃走了……”
    是的,我一步步后退,退到无路可退,连有人对我说停下吧,我都听不见。我失去了我的勇气,原来我一直在我的丛林里徘徊,安全感是我给自己设下的假象牢笼,其实每个人都没有安全感,而有些勇敢的人相信幸福的存在,于是可以成为童话里的王子于公主。
    那天以后,我发现我变得很容易发呆,常常在半夜里惊醒,我努力回想我失去的梦,我想我错过了些什么,那些不可能成为幸福的东西,很多东西是不会永远等在那里的,而如今我依旧孤独。
    我一直留着他的电话号码,但我想我是不会打的,一生也不会。
    那是个曾在深夜里抱着我哭的男人。

哎……
幸福总是太遥远
我不相信幸福的存在
又时刻感觉到幸福
人是矛盾的个体
有太多需求又有太多逃避
没有什么可遗憾了
路是自己选的
既然离开
就注定错过
什么都不要说
孤独是自己的美丽

3分     感情就是1加1不等于2

爱情是短暂的,但带来的思念却是长远的,沉痛的。。。我感谢你给我了那么一段快乐的时光。我想,我们每个人也都应该对生活抱以感恩的心,没什么好抱怨,存在都是有道理的。问候!

即使没有王子
我仍是公主
咖啡依旧香醇
生活仍然美好
就算给我再大的城堡
也不做爱情的奴隶
就算没有王子
我依然是骄傲的公主
继续着一个人的童话

摇摇欲坠


(A)

女孩来到他的面前,不说一句谴责的话语。更没有任何的怨言。她的腹部微微的隆起。她的表情如寒冬腊月里冻结的冰。女孩的冷不禁让他心虚了起来。他不知道她早已觉察出了他的变心。她失望地望着他,准备实施她惨痛的自杀行动。她要让他亲眼目睹这场鲜血淋漓的死亡。这个世间,只有一种记忆能够让人迅速地催人老去。那就是纠缠于心头挥之不去的折磨人的悔恨与不安。他看见她用一把暗红的水果刀割破了自己的手腕。鲜血如处女血般的从她的血管里像喷泉一样地涌了出来。他紧紧地抱住她摇摇欲坠的身体,失去理性地大声哭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女孩昏倒在他怀里,口里却断断续续地说:我已经怀了你的孩子,我—不—能—没—有—你。他也重复地对她说:我不能失去你。女孩如愿地露出了一个凄美的微笑。她终于用自杀赢得了他。
……
她匆匆地关上面前的电脑,顺势将整个身体向靠椅后方倾斜,张开双臂伸了一个懒腰。她的思绪还停留在自己撰写的小说情节里。
这是她刚写完的一篇小说的结局。断断续续地写了有一个月之久。今天总算是像完成任务似的为这篇小说上了一个悲剧性的句号。
她在网站工作,经常写些让人纳闷的怪异文字发到网上去。
她看看手表已是凌晨两点钟。
对于像她这样在夜间写作的人来说,这个时间相当于一般人的正午。她每写完一篇小说,内心总是激情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每逢这时,她就到自己所住的公园小区里散步。
她属于夜晚。生物钟正好与别人相反。
白天,当一些人都精神昂然的时候,她神情恍惚,像个梦游者。
夜晚,当一些人都酣然入睡的时候,她正兴趣盎然地坐在电脑面前写字。
今夜,她还要赶赴他的约会。
早在两个小时以前,她接到他打来的电话,他说他想见她。她在电话这头满意地笑了。她也想他。
上周,她在一个午夜拨通了他的电话,他人在香港。刚回到北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要见她。
她欣然答应。尽管当时的他还没有在电脑前赶写这篇迟迟没有结束的小说。
她说:再给我一点时间,写完这篇小说,我就立即飞来你身边。
他用亲切的语气催促她快些赶到他那里。
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他和她没有见过面。
她的每篇小说都是从与他分开后的第一天开始动笔写,在与他见面之前完成。这已经成了近一年来她写作的一个规律。
他当然不知道。就像他不清楚她对他的感情到底有多深一样。
他是她生命中的第三个男人。
她与第一个男朋友相爱一年后分手,用了三年的时间去忘记。
直到遇见了第二个男朋友。她和他也相爱一年后再度分手,然后三个月后遇见了现在的他。
一年前的这个月,她和他相识在中关村电子市场。
他坐出租车去电子市场修理自己的电脑。她小心翼翼地提着主机箱笨重地向电梯口一步步地移动。
他从一辆车里下来主动走过来帮她搬主机箱。她向他展开一个甜美的笑容。她看见这是一个很有涵养的男人。她站在他的侧面,细细地打量他。
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她不曾这样注视过一个异性。
平日里与身边的男同事相处,感觉就像是同性之间一样,没有谁能引起她的注意。
她是有自己经历的女孩,可当她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还是有一点动心。
她喜欢那种看上去很干净整洁的男人。他一身灰色的西服,里面穿一件紫红色衬衣,没有打领带,给人感觉既洒脱也不做作。
他提着主机箱送到修理主机的柜台。她伸手过去接,两人的手触到了一起。一种奇异的感觉流遍了她全身。他看着她,她的脸居然红了。
能让成熟的女人脸红,这个男人肯定不同寻常。
当她把这场偶遇当作谈资说给自己的密友小湄听时,小湄这样对她说。
她主动和他交换了名片。
他是专门来电子市场买一个用来上网的外置的“猫”。
他看着名片脱口而出:原来你在网站工作。看来我买这个“猫”就是为了上你的网。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冥冥之中,她相信和他之间有一种解释不清的缘分。


(B)

凌晨两点半,她满心欢喜地来到他的住处。
此时,这座城市正处于安然的睡眠状态。
月朗星稀,静夜无声。
只有S楼公寓5层混乱一片。
就在前几分钟,505室传出激烈的争吵。接着便是一声响彻夜空的女孩子如丹顶鹤猝死前的哀鸣。
这是万万没有想到的场面。可它居然就发生在他的面前。
女孩用锋利的水果刀划破了自己的手腕。鲜血踊跃地流了出来。他被女孩突如其来的举动怔住了。
待他从女孩手里抢过那把沾满血腥的水果刀,伸手再去用毛巾将她手腕缠住的时候,女孩一边向后躲避一边一字一句地说,我要你后悔,我要你永远不能心安。
鲜红的血滴在女孩摇摇欲坠的身体上,地板上,直到女孩昏倒在他怀里。
他才从这场噩梦中惊醒过来。他不能失去这个要用生命来爱他的女孩。
他拦腰抱起她,走向潜藏着无数未知性的黑夜。
5层楼的左邻右舍被这对年轻的男女午夜爆发的吵闹给惊醒了,纷纷站出来看个究竟。
这是出现在她小说里的情节。两个小时以前,她小说的结束和她眼前发生的这场悲剧一模一样。
她揉揉眼睛。她看见他抱着女孩瘫软昏迷的身体从她面前大踏步地跑过去。慌乱痛楚的样子表明他是在乎这个为他而自杀的女孩。
她紧咬住自己的嘴唇,闭上眼睛。
在这场感情的较量中,她注定是个失败者。她不相信爱情的宿命,尽管现实总级戏剧性地给她一记响亮的耳光。

她听见旁边的人,有的在叹息,有的在猜测。
然后是轿车的启动声提醒她一切已经结束。
她这才从眼前的这场变故中清醒过来。她点燃了一根烟,试图借助吸烟来平息一颗不平静的心。
从小,她就有处惊不乱处乱不惊的大家风范。
26岁的她已经做到在任何事情面前不会乱了分寸。
她努力地在脑子里搜寻与他相关的记忆。
她记忆与他的第二次见面。
他上网第一个去的就是她所在的网站。他是于无意中看见了她写的文章。他无法将这些冷艳凄美的文字与他看到的那个鲜活的女孩联系在一起。
午夜12点,他打电话告诉她他读后的感觉。
你的小说给人感觉的是灼人心痛的烈火。可你的人却看上去柔情似水。
她在电话里大声地笑了起来。这与她白天的淑女形象相距甚远。
他说想立即见到她。她心里也想见他。
他们相约去了一家酒吧。


再次见面,相互多了一丝默契。
露天酒吧的聊天气氛随意而又真实。少了在室内酒吧的那种做作的气氛。
他向她说起另一个女孩子。
他们交往已经有两年,然而在一年以前,他就对她用完了他储存的最后的一句“我爱你”。女孩根本就不知道他的感情存折严重透支了。她向往婚姻。可他不想与她结婚。她不停地付出自己的爱。他像个吸血鬼一样地享受着这份被爱。这种日子持续了有一年之久。他不想背负女孩子纯真的感情。他只能用工作太忙来回避女孩这种令他窒息的爱。他企图用忽略她的方式让女孩明白,他给不了她想要的幸福而女孩仍然执迷不悟。她一如既往地爱他,还学会了为他编织毛衣和做饭。他开始从其他女人那里借来感情,填补自己心中凹陷下去的那个缺口。他在每次出轨之后抱着一种负疚的心情,以加倍的感情来对待女孩。
这是在遇见她之前的经历。
她善解人意地说,我能够理解这种爱与不爱的两难境地。
她看到他床头柜上那张笑容如花的女孩的照片。上面写着一行娟秀的字:给最亲爱的你。她从这个小小的细节看到了女孩对他的爱。
他打开冰箱。问她是喝饮料还是喝酒。
她说喝酒。她身体里突然有一种很想喝酒的冲动。
他给她倒了一杯干红葡萄酒。她一饮而尽。
她来到阳台看北京的夜景。他就站在她的身后。
她用开玩笑的口吻笑着说,每回站在高处就有想跳下去的念头。
他紧张地说,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末了,他也用开玩笑的口吻说,你要为了像我这样爱你的人活得更好。
她回头看他。挡不住的深情的目光在夜色下显得格外的生动。这样深情的话竟是出自他的口。
他从她的身后抱住她。
她和他做爱。女孩的照片一直就摆在他们身边。
熄灯的时候,他碰到了镜框。
她听到了破碎的声音。
她的身体不自觉地在他的怀了微微抖动了一下。他搂紧她。
早晨,她离去的时候,枕巾上还留有几根她的头发。
后来每次从他这里离开,她都会有意识的留下一点自己的物品,有时是口红有时是香水有时是丝袜有时是摩尔香烟。
她有在墙壁上写字的习惯。这是她至今保留下来的童趣。
每回与他在一起,她都会在他卧室的墙壁上记下他们在一起的日期。
这是她在他面前的有意流露。
对此,他没有太在意。

(C)

她约小湄在“星巴克咖啡屋”喝咖啡。
小湄是个离过婚的单身女人。她最庆幸的是没有生孩子,否则麻烦就大了。
小湄在她21岁那年就嫁给了她前任老公。结婚8年,在女人30岁到来之前,她做出了离婚的决定。因为她不堪忍受那种婚姻中长久下来的夫妻之间的忽视和淡漠。那个可以给她房子和车子、供她吃喝玩乐丰富物质的男人,唯独不能给她温暖的爱情。他用忽略的方式让她懂得了,他已不再需要她。是他用杀人不见血的“软”手段逼得她主动提出了离婚。所以,他在小湄的眼里是这个世界上最狠毒最精明的男人。
后来,小湄一直没有再婚。但她的生活里有不同的男人出现。
识时务者为俊杰也!
小湄是个能像现实妥协的女人。离异后,她受益匪浅地说,这场婚姻最大的好处就是教会了她如何做一个珍爱自己的女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爱惜自己体贴自己的女人才是最可爱的女人。指望一个男人一辈子死心塌地地爱你,就如同想象自己有一天能够一步登天一样,是个天大的笑话。这是不现实的,也是极其危险的。
她怕喝太苦的咖啡。喜欢往咖啡里放3块方糖。
小湄喝咖啡却从来不放糖。
小湄说苦到及至就能觉出一份甜来。
这是个耐人寻味的女人。
她轻轻地抿了一口咖啡。
小湄问:你有心事?
她说,我在做一件冒险的事情。
小湄立即追问:你又在恋爱?
她点头。是的。
小湄无所谓地摇摇头。只要不动真的就行。
可我的感觉告诉我,这次是真的陷进去了。
那你就惨了。
我该怎么办?
凉拌?
别和我开玩笑了。我哪有这种心情。
你想他娶你?
不是。是他的女朋友想要和他结婚。
你爱他吗?
恩。
这份爱能持续多久?
她摇摇头。
所以你最好别陷得太深。你必须让自己做到收放自如。否则吃苦头的最终是你。
问题是我如何才能做到收放自如?
小湄苦笑道,如果你真爱一个人,千万别将你百分之百的爱告诉他。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痴情的爱感动,但他永远也不会满足于一种女人。你得让自己接受这个现实。
她艰难地说,我现在很为难。我和他在一起总感觉有一个人挡在我们当中。我越快乐就越痛苦。我不敢想和他的结局会是怎样?
你为什么要去想呢?有些难题应该留给男人自己来解决。你的烦恼完全是庸人自扰。
小湄一针见血地说。


(D)

一天下午,公司前台小姐打电话告诉她,有一个女孩子找她。
她不知道这个突如其来的女孩是谁,公司找她都会事先打电话预约。
她来前台。
一个年轻的女孩站在公司门口。一条蓝色的牛仔裤,一件宽松亚麻面料长上衣,背一个小巧的双肩包。
前台小姐指着女孩说,就是那个女孩要见你。

她将目光友好地调向女孩。女孩也看见了她。她们目光对视的一刹那,她从女孩眼神中看到了深藏着的敌意。
蓦然间,女孩的神情让她迷惑起来。
她犹豫着走向女孩。女孩却猛然地转过身头也不回地离去。
前台小姐不明真相地对她说,会不会又是哪个喜欢读你文章的网友?
自从她在网上写些精灵古怪的文字,就经常有好奇的男男女女来找她,只为了看看写字的人的真实面目。
可这个女孩子看见她,为什么一语不发地离去?
这个小意外在她心里是个迷。
下班后,她和几个同事在写字楼下面的餐厅包间里吃饭。
手机突然响了。显示屏上显示的是她熟悉的电话号码。
她接到他从深圳打来的长途电话。他总是这样满世界的东奔西跑。一会儿上海,一会儿广州,一会儿深圳,一会儿香港。
他们每一次的见面都因为彼此工作的繁忙而显得弥足珍贵。有时等他返回北京,又赶上她出差到外地,或者她正闭门写作。
他说如果找不到她,心会慌。但只要能听到她的声音,心里就会塌实许多。可众多写作的时候,她的手机总是关机。
他在电话里说突然很想她。
她拿着手机不吱声。身边同事的目光一齐扫向她,他们在等她点菜。
她只得站起身到餐厅外面去接听他的电话。
她问:你什么时候回北京?你快些回来吧,我想见你。
他说:我一连做了几个梦,都梦见了你。我带着你在深圳的海边漫步。
她心里突然酸涩起来。说不出话。
宝贝,你怎么啦?
我总是在想你的时候见不到你。她有一点埋怨。
他开心地笑了。
我明天到香港,你想要什么礼物?一周后我就回北京。我们天天在一起。
她知道他后面这句话有很大的水分。
自始至终,她和他从来没有过连续3天都厮守在一起。也许正是这种距离产生的美加深了他们之间的缠绵。
她在电话里撒娇:你亲亲我嘛。
他在电话里“嘭”地吻了她一下。
她又开始了漫长的等待。殊不知女孩子美丽的容颜就是在一天天的等待中走向衰老。女孩子天真浪漫的青春总是消磨在爱的等待里。
她没有告诉他白天来找她的那个奇怪的女孩。他也根本不知道那个女孩背着他来找过她。
虽然她们之间什么战争也没有发生。
一连数日,她开始厌食。
每天在公司里吃盒饭,吃到第三天胃里就翻天覆地地想呕吐。
她跑到洗手间冲洗愈来愈苍白的脸。一个不详的信号跃入她的脑海。
她怀孕了。孩子是他的。
为心爱的男人生一个孩子是很多女人的心愿。可她根本就没想过这一点。
上次与他在一起,恰好是她例假完了的第三天。她说正值安全期不用采取避孕措施。
在长达一年之久的时间里,除了偶尔有他做伴,她的身心是寂寞的。
她等着他从香港回来。
她在想,该不该告诉他这个不知道算是好还是坏的意外事故?
她兴冲冲地赶赴他的约会。
她和他已分开1个月没有见面。
一年12个月,每个月只有1、2天属于他们。
更多的时候,他们各自独立地生活。
她对他没有任何要求。她只说过一次,我们如果谁想对方了,就打个电话。
打电话的次数比见面的次数要多。分开的时间比见面的时间要长。
她从不过问她不在他身边的生活。她懂得给男人足够的空间。
倒是他能够掌握她的生活。
他说只要打开电脑上网, 就可以知道她近些日子在写什么。
于是,她更加勤奋地写作。
因为这是唯一能够联系到他的方式。


她亲眼目睹了女孩在自杀前与他之间的战争。
女孩肯定绝望至极。否则不会用自杀来结束他们之间的感情。
这件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天。午夜。她再次接到他打来的电话。经过3天的治疗,女孩被救活了,他如实地告诉她,他必须娶这个女孩。因为女孩怀有5个月的身孕。由于失血过多,孩子流产了。他说他必须负责到底。
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她没有过多地说一句话。
她在电话里轻松地转移到另一个话题。
他不知道她在回避这个敏感的话题。但她故意做出来的这种毫不在乎的姿态重重地刺激了他。像她这样的女孩,生活里有没有他,于她并不重要。他是这样想的。
她放下电话后,发现面前的一张白纸都被泪水浸湿了。
于是,她终于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失声哭了起来。
不知过了有多久,她抬起头,看窗外的天已经朦朦地亮了。
无数个通宵熬夜写作的清晨,她看着窗前渐渐明亮的天空,就仿佛看到了未来的希望。一如每当心情灰色的时候想起他一样,她疲惫的心就会振奋许多。
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她对他的爱有多深。就像她永远也不会为他自杀一样。她的心在短时间里迅速地变老。


事隔半年后,她在商场里遇见了他。
他已成为别人的老公。她看见他热情倍至地陪女孩逛商场。女孩的面容是她熟悉的,只不过这次女孩没有仓皇离去,而是柔顺地偎依在他身边。那个人的怀抱也曾属于她。
她和他对视了1秒钟,像根本不认识一样地没有打招呼。
旧情人见面,物是人非。
她淡然一笑,转身离去。脚步匆匆,看似潇潇洒洒。
他惊讶地看见她已怀身孕。
她较美的面容不施粉黛,看上去憔悴不堪。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已经剪成齐耳短发。她的变化震惊了他。
恍惚间,他知道了答案。
他想追上去,女孩紧紧地挽住他的胳膊,幸福甜蜜地靠在他的手臂上。他一动也不动。


(E)
                              
又是一年过后。
清明节到来的前一天,他接到一个陌生女人打给他的电话。
陌生女人说她叫小湄。
小湄说她早就知道他的故事。
他隐约记得小湄这个名字曾经有人在他面前提起过。
一时间,他想不起来。
直到小湄说出了一个名字,他才如梦初醒。小湄说,她于去年在手术台上难产而死。她的坟前有两棵树,一棵上刻着你的名字,一棵上写着她的名字。她怀的是你的孩子。你去她的坟前上一柱香吧。
电话就这样断了。
“嘟嘟嘟”的忙音穿透他的每一根神经。
手机“啪”的一声从他的手中滑落。
世界就此沉寂了。

鲜血如处女血般的液体从她的血管里像喷泉一样地涌了出来。

一年12个月,每个月只有1、2属于他们。

你去他的坟前上一柱香吧。


这三个地方应该是需要修改吧?
第一句有点乱
第二句应该是少了一个‘天’字
第三句‘他’应该改为‘她’吧?

你的文字很美
美的让人心碎
为爱的人生一个baby
也许是每个女人的心愿
但如果那个人离你而去呢?
我想我会放手的
或许我会放手的……
我只想有一个自己的baby
属于我的
不一定是和爱的人的
只是属于我的
女孩
很认真的读你的文章
5分

Re: 伊藤雪人给你的帖子打分了!

引用:
--------------------------------------------------------------------------------

伊藤雪人 在 2005-01-01 14:07 写下了以下信息:
伊藤雪人给你在主题:猪猪的个人收藏~~~(乐观的人勿进)中的帖子打了5分

--------------------------------------------------------------------------------




斑竹大人,我想我们有个误会没解释清楚啊 。我在书阁发的文章是我平时个人收藏的(从杂志上看到喜欢就自己打在电脑文档里了),因为实在太喜欢了,所以拿出来整理在一个帖子中。可不是我自己写啊。所以我的帖子题目叫“猪猪的个人收藏”。谢谢你给我打的分,可是我实在是不敢当啊~~~哎~~~




因为你的诚实
我表示感谢
我把最后这贴5分的清除掉
前边的3分就保留着吧
算是奖励积分
和你给我看了这么美丽的文字
呵……
期待你新的精彩。

谁会知道情敌的忧伤


    我是悠闲的城市新贵。每周做一次美容,隔天去一次健身房,是生活的全部。那天,躺在美容床上,脸上糊满矿物泥,身边的Emily说:Irene,我要整容,你呢?我干脆利落的说不干。我爱美,仅仅为了漂亮,对皮肉大动干戈,我做不来。Emily大笑:古典美女已经没有市场,现在流行铅笔杆美女。我说不干不干,等Karen什么厌倦了我的模样再说吧。隔着床,Emily拍拍我的手。后来,我就知道,Karen已经厌倦了,他爱上一个铅笔杆身材的女孩,做保险业务的,明媚玲珑,从Emily嘴里,我掏出她的名字:Kewpie 。 Kewpie,多么诱惑的字眼。Kaven的爱,看起来,那样的不曾改变,却已是坚冰之下的水,缓缓流走了。我呆在深秋的街上。

    那一天,我坐卧不宁,偌大的房子,空荡荡,只有自己的气息,忽然的就让我恐惧,想哭,眼里除了干涩的痛,却没有泪。我想我和Karen,宁静的连架都不吵,他就不爱了,我以为是幸福,对于他,已是厌倦到不屑于。反反复复,戒指摘下又套上,是Karen补给我的爱情信物,他补给我很多很多首饰,说女人该有几件像样的饰品,在不同的场合,适合不同的气氛。我不喜欢珠宝,却喜欢他递过珠宝时表达的爱情。Karen回来,已是深夜。戒指褪来褪去,无名指已是略约的红肿。他过来,望着我笑笑,然后,去洗澡。我喊:Karen。他回头望,我奔过去,从背后搂住他是身体,脸埋在他的背上,片刻之间,我嗅到了陌生的气息,陌生到让我的泪,在恍然之间滑落。Karen回手拍拍我的后背,熟悉的亲昵,是今夜的心碎。Karen捏着我的无名指:怎么了?泪没忍住,洇进他衬衣上,那么好的质地,是我专门给他挑的牌子,而他,却让它亦偎依过另一个女子。Karen问:怎么了?没有慌张的痕迹,他那么善于掩饰。

    我说戒指卡疼了我的手指。Karen攥在嘴边,吻了它,戒指息栖在我的指上,息栖着我们睡着的爱情。我和一个叫做Kewpie的女孩子,哪一个更让Kaven心疼?那夜,我望着Kaven的眼睛,试图望穿所有的疑问,而他,那么不动声色,我无法看穿。我不能问,一问,爱情就会碎落在两个人的心里,即使假象,我亦宁肯碎落自己。Kewpie Kewpie,我不停的重复这个名字。我爱Kaven,现在、过去和未来,Kewpie Kewpie,在我们之间,我要让她消失的无痕迹。

    告诉Karen,我要出去工作了,Karen说:Irene,难道我养不起你吗?我说不是养不养的起的问题,我想出去看看,街上是不是正在流行铅笔杆美女。Kaven的眼神跳跃一下,微乎其微的,不易觉察,然后耸肩表示无所谓,还是只要我快乐,什么都好。我变成另外一个女子,现在,我叫Candy,Irene的身份被丢在家里,在那个叫Kewpie的女孩子消失之前,Irene不会回来。增加一个不拿薪水的业务员,没有哪个业务部门不喜欢。轻易的,我贴近了Kewpie。挂在墙上的月度业务展示表中,我看见了Kewpie的照片,细碎的栗色短发贴在白皙的额上,眼睛亦是浅浅的栗色,散发着猫一样的光泽和灿烂,与我的安宁,是天与地的不同。Kewpie的业绩,遥遥领先,位居榜首。我指着Kewpie的照片说:主任,我想跟着她实习一段日子。

    Kewpie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Candy,你干嘛要做这份辛苦的工作?我说:生活需要。Kewpie就笑,指着我的卡迪路坤包还有水草堂的套装:穿得起这两个牌子的人不是很多吧。

    我尴尬的笑笑,心里的牙齿冒出来,想咬碎她纤细的手指。Kewpie做业务,绝对没有讨好的嫣然媚笑,她只把保单拿出来,自得的放在别人面前,说说笑笑中,仿佛与人已是千年相识,万年相识。她是块做业务的奇才。那段日子,我跟在Kewpie身边,她穿街入巷,扫街一样寻找客户。这样的劳碌,我已经不能够适应。路边的冷饮店,常常有我和Kewpie,要了冷饮,小坐片刻,抛开情敌的身份,我想我是喜欢Kewpie的。边喝冰水边打量她,看得她一片毛骨悚然,戳戳我的手:你看什么?我笑:如果哪个男人得了你,不知该怎么疼爱呢。

    Kewpie的眼睛就暗淡下去,像流星滑过天空,快乐飞速隐遁。转瞬又是一片阳关灿烂:关男人什么事,自己疼就足够了。问:Kewpie,有男朋友吗?Kewpie顿了片刻:有,也算没有。

    Kewpie,不善于隐藏自己,她害怕冬天的冷,本想找个男朋友过冬的,没想过爱,爱却来得很容易,Kewpie笑笑,很多无奈:只看一眼就掉进去,他的眼神石头一样坚硬,一动不动的望着你,就砸进心里,你知道是什么感觉吗?

    我说哦。是Karen的眼睛,我看第一眼时被砸中。我知道了Kewpie,孤身闯荡在这个城市,住着租来的房子,没有一个亲人。然后Kewpie突兀的一笑:连爱情都是偷了别人的。她笑的时候,唇上一片银光闪烁,工作中和安闲下来的Kewpie,是两个人,前者神采飞扬后者散漫柔软。一个没有学会设防的女子,伤害是注定的。走在街上,Kewpie会突兀的掏出手机,拨过去,娇柔喊老公。她的老公,是我的Kaven.

    Kewpie打电话时,我转身向着另外的方向,内心一片冰寒。却要在转身之瞬,是依旧的笑颜。

    更多时候,我讲我的老公,讲我们如何白手起家,讲他的爱,宽厚温暖,一如钻石的坚硬不更。Kewpie听的一脸羡慕。她说:这样的爱,我不会有。和Kewpie实习的日子,我的每一件首饰,都被编上美丽的故事,在城市的街上,讲给Kewpie听。它们是我唯一可顺手抓来的武器,用来捍卫我自以为是的爱情。我那么多的幸福故事,积累在Kewpie的心里,是她不曾有的爱情花朵在绽放,在她的心里,铁定我的幸福,如磐石坚硬。Kaven只给了她身体,却没有给她可以张扬的故事。Kewpie对我说:本来,寻找爱情是用来过冬取暖的,也许,这次被冻伤的不止是身体。我该退去了,不讨厌Kewpie,却不能容忍她攥着,属于我的爱情。

    我告诉Kewpie,我没有她的隐忍和要强,不适合这份工作。Kewpie缓缓说:世上的女人,谁想要强?谁主张女权主义,她要么是丑的没人爱,要么是她爱的男人太次,女人却不肯认输,只好跳出来,女强人就诞生了。那一瞬间,我想,曾经,我是看低了Kewpie的,她心里隐藏着太多我看不见的东西。我转身,Kewpie掏出手机:老公……在不远的地方,我站住,看Kewpie,钻进计程车,脸上滑满幸福,车子驶过我身边,我挥了挥手,笑笑,车子远去的刹那,泪流下来。缓缓走在路上,掏出手机,按上Kaven的电话,Kaven出去了。按上他的手机,响了很久,没人接,振铃是温柔的音乐,我却在温柔里,一片无边无际寂寥暗淡。

    一任手机响着,我固执的要听到他的声音,要听到他拥抱着Kewpie,怎样和我说话。他接了,我说:Kaven,我爱你。他说我也是。我说:Kaven,不准你这样说,你要大声说Candy我爱你。Kaven迟疑一下:我在和客户谈生意。那你出来说。我的啜泣,已不成声。撕撕扯扯的声音,然后Kaven说:Irene我爱你。我哭了,深冬的街,一下子冷到骨头里,那么厚的羊绒包裹着身体,寒冷一路刺杀进心里。

    那天,Karen有一点点尴尬。我用整整一个晚上梳理情绪,在他看时,已是山水不露。

    告诉Karen,我要开一家公司,无所事事的生活,我倦了。Kaven还是那句话,只要我快乐就可以。我想问:你和Kewpie在一起,她快乐吗?那段日子,我攥着Kaven的支票,满城市飞奔,我的设计公司开张了。给Kewpie打电话,我说:Kewpie,你不必坐班,干脆做我的兼职吧。每天下午,Kewpie来,坐在我的办公室,联络完业务就和我聊聊她的暂借老公,我聊聊自己的幸福。Kewpie瘦的不像样子,细瘦身体套在衣服里,秋草样瀛弱。Kewpie问我:爱可以到什么程度?我笑:你想要的他都会给你。不给呢?就不爱了。然后,我们两个做游戏,分别给我们爱的男人打电话。Kaven的先后次序,就是我们爱情的结局。Kewpie不会知道,我们在手机上,按一串通往爱情的阿拉伯数字。我们不约而同收线,笑笑:占线。

    时隔5分钟后,我们的电话相继打完,我说:亲爱的,可以送我一束玫瑰吗?现在。

    不给他拒绝的机会,我把电话扣了。Kewpie约了他,30分钟后天堂水吧见。我们静静的望着笑,不说话,所以的答案都扎在我心里,是Kewpie不知道的秘密。穿过窗子,我看见了Kaven的车停在路边,他的怀里,有大抱的玫瑰,绚烂如火。我说:Kewpie,你该走了,他会等着急的。

    Kewpie不干,她坚持要看给我幸福的人是什么样子。我说:他已经来了,你下楼,看见一个怀抱着玫瑰的男人就是。Kewpie拎起包下去,那一刻,我的心冰冷而坚硬。扫了一眼窗外,楼下,是我导演的一幕,迟迟的上演,一个叫Kewpie的女孩子,站在Kaven面前,她眼里的质疑,零落成泪。Kaven瞠目。Kewpie丢下瞠目的Kaven,嗒塔的跑过马路,她一直跑,没有回头的勇气。

    Karen进门时,玫瑰花丛后,是他竭力隐藏着的张皇。那么冷那么冷的怀抱,没有Karen的温度。那一瞬间,我没有落泪,贴在他的胸膛上,我可以感觉到他的心跳,慌乱无力,这样近的,心贴着心的距离,却已是天涯咫尺。

女人太有心计
伤痕累累的不是还是自己?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要执着的去爱呢?
好痛,粉身碎骨的痛
我不想做第三者
看着别人笑颜颜说祝福你
我不想做第三者
却细数着你的幸福一个人发呆
这粉身碎裂的痕迹你可明白?
我真的不想做第三者
却笑着对你说我不在乎、我很好

疼痛

(A)

和七喜在网络上遇见,是一个沉闷周末午后。我们谈论一些电影。我说,除却喜剧,一切电影都在强奸我的眼睛。又或者音乐,我年纪大了,受不了金属摇滚如许愤怒,我宁愿在靡靡之音里昏昏入睡。
        七喜顿时恨铁不成钢。他说,恐怖悲情愤怒发泄,都是为了让我们疼痛。人生若无疼痛,便将丧失意义。
        我笑,一切娱乐方式是为了安慰我们心灵恢复平静,谁要它来拳打脚踢。
        这个倔强的孩子。他说,一切平静都是疼痛前奏。
        我对着屏幕点燃一根烟,七喜,一切平静该是疼痛安慰。
        我知道他不会接受。吸完半支,我下线睡觉。


        我想我了解他们这样的青年。尚无工作或者工作自由,剩余时光用来抨击无聊现实。生活空闲成平淡,出尽百宝寻找疼痛,心脏存活证明。现实阴影并未逼迫,他们是棱角尖锐的一代,自己愿意寄生黑暗。
        而我只不过是个平常女子。每日朝九晚五。供职于一幢大厦,13楼A座,不大不小一间公司。挂起面具做人,发呆时间都无空余。
        甫入时,我只是一名小小助理。本职是跑腿,善后以及许多资料翻译。不待人踩,自己先趴到地上。全身酸痛,一面孔亮晶晶汗珠,表情却依然柔顺谦恭。终于爬到今日经理位置,历时三年。
        旁人都道我平步青云。我点头如捣蒜。总经理饭桌上指着我说,俨然,你有今日,应该多谢当初家明,是他力排众意留下你。我说是是是,副总对我的提拔,我没齿难忘,感激涕零。一边摆出忠厚姿势,频频敬酒。
回到办公室,才吐尽一口浊气。
                                                       

(B)

我向来不是善于妆容的女人。面试那天,到处奔波。电梯搭上13楼,面孔晒得通红,头发如野草散乱。更恐怖的是穿一件随意的T恤,汗迹斑斑,牛仔裤,运动鞋。接待小姐拿诧异眼光看我,我清楚听见入内同面试人报告,来了一个年幼小丫头。
推门进去,先看到一头浓密黑发。伏案男子抬起头来,嘴角勾出笑容,接过我简历,他说,请坐。我先介绍,我姓陈。是我部门需要经理。他的双眸温和坚定,安抚我的忐忑。
我记得他拿一口流利英文向我发问。最后一个问题说,假设老板向你发火,你该如何。我立刻义愤,我说,平等万岁。若我确实做错,他也该委婉批评。若我并无做错,我炒他鱿鱼。我听见他哈哈大笑。他说,你可以回去了。若面试通过,公司会即时通知你。他最后终于犹豫开口,他说,你的脸上贴着一根头发。
我羞愧欲死,落荒而逃。回到宿舍,将经历讲给冉冉听。冉冉泼我一盆冷水。她说,楚俨然,你已经无药可救。明日开始我教你化妆举止以及面试回答。
但是叫所有人跌破眼镜,一周后,我居然接到电话,一柔润女声说,楚小姐,你下周可以上班。
周一那日,冉冉在我包里塞入镜子,说,俨然,注意你这雀巢脑袋,别再弄一脸头发,叫我丢脸。
我满脸通红。他站我对面,伸出手来。从此我们是同事,欢迎。他的手很大,并且温暖。

                                                               
(C)

从此我成为家明手下一员。但是我的妆容依然并无长进。素白面孔,半长不短头发,一身T恤牛仔裤穿到年底。助理生涯仿若遥遥无期。我练就跑腿功夫和卑微笑容。懂得常鞠躬常点头。如泥塑木偶。只有下班时候才敢出声诅咒,双目通红。
和家明出差去上海,是我三年里唯一美好时光。我不懂他英语远胜于我,为何还要携我同去口译。但是何必追究,我偷得浮生数日闲。几乎乐不思蜀。
浦东一片欣欣向荣,拓展开发是全城口号。高速路上心旷神怡,看见隐约机场和大海痕迹。云朵大片大片掠过。天空是干净的蓝。我心中充满欢喜,几乎要爬上车顶,大声呼喊。家明只是在身旁看我,笑容轻浅。
三日之后,合同签妥。但是家明订下两天后机票。带我去一处家居。杨浦路上,三个房间。家明与我,绰绰有余。他低声说,这是我自己的地方,我出生在这里。
我忍不住惊讶。看他拉开窗帘。屋内整洁无比,可见有人时常护理。他面向窗外,挺拔站立,他说,俨然,这里是我最后退路,无人知晓。
两天之后,我和家明飞回北京。回到公司,给同事分发礼品。然后各自回归岗位。我依然做我助理,见到家明,尊称一声,经理好。一次出差,外人眼里,平淡无奇。
但是许多周末,家明到我寓所。他会在厨房为我做饭。我趴在沙发上翻阅杂志。偶尔我们一起看片。我中意那些激烈或是抑郁片子,心脏有充足神经,一触就能惊骇或疼痛。家明宠溺的笑,俨然,如若你真正疼痛过,你会接近舒缓喜剧。
我们去一些郊区游玩。地铁站口,他买给我大把玫瑰。他喜欢揉搓我杂乱头发,他说,俨然,你是天真的孩子。第一次见你,你面孔油腻如一只破旧娃娃。但是双目闪亮,时常脸红。他亲吻我的手指,他说,俨然,为我把头发留长。你终究会是我的女人。
很多夜晚,我醒来看到他沉睡的脸,幸福地落下眼泪。

                                                               
(D)

7月14日,我的生日。传说中的董事长终于驾临公司。这个传奇女人,她创建她的王国,如星辰散落她旗下公司。据说她曾经是豪门之女,不过因为婚姻受阻,她毅然弃出豪门,白手起家。三十年光阴,她成为众人仰望的女人。我曾经看过她一段采访,她抱着一只白猫,手指修长。她说,我最为满意,因为三十年里,我终于赢得自由。那日我不曾如众多同事,一直雀跃等待偶像。我尽心完成我自己的工作,我见过她的相片,她是钻石,我如尘埃。我敬重她,但是无需表示谄媚。况且,我急切等待下班时间,家明答应我要同我一起庆祝。
我特意买了一件贴身裙子。浅蓝色泽,层层布料。店铺里小姐不住夸赞,她说,你这样出去,是要迷死一帮人的。我心花怒放,忽视那不菲价格。
我做好饭菜,点上蜡烛,等到家明。但是9点都过,家明不曾出现。我终于拨打他手机,我害怕他发生意外。半晌他才接起,他声音压抑,他说,我今天有事,不能替你庆祝。我待会儿给你电话。他即时挂断。我对着话筒发呆,我从来不曾听过他这样语气。我整夜开着手机,趴在电话旁发呆。他没有再打来,他忘记对我说生日快乐。


第二天,不曾看见家明。轻描淡写说起,身边同事大号喇叭:经理同董事长出差啦,好像是香港。


一周后,看见通知。家明被调去总公司工作。我隐约明白了什么。他回公司辞行那天,我不曾出席。我开始发烧,我请了病假。


深夜时候,头痛呻吟。眼泪都是滚烫。有一只手替我擦干汗迹,拥我入怀。我昏沉中推拒他身体,我隐约听见他痛苦声音,俨然,这是我最好机会,我不能放弃。俨然,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你要等我。

(E)
        不久我提升为部门经理,坐家明原先位子。而终于一日传来消息,家明成为总公司副总。我在一片艳羡中,缄默不言。我知道一切成就都需代价。


        年度假期,我再去上海。我终日住在那间屋子里。在阳台上种下一株鸢尾,它一直没有开花。离开的时候,我把钥匙丢进江里。我乘公车在大桥上看到外滩,凌晨7点,美如海市蜃楼。我终于大声哭泣。


        我的头发终于长长。我每周做一次护理。面孔退去少年时的红润。我开始习惯使用唇膏。我开始用名字叫ONE的香水。我喜欢它的花朵气味。我的闲暇用来看片或者上网。我只看那些舒缓喜剧。我服用安定。偶尔同冉冉出去吃饭。她开始劝我找个男人把自己嫁掉。


        我和七喜渐渐熟稔。他说,流苏,我想见见你。我在网络上用的名字。倾城才能成就的爱情。我没有那么幸运。我的对手不用听说我的名字,我几乎毫不犹豫被放弃。我是尘埃中的女子。我即便种一株鸢尾,等待一个季节,它也不开花。我曾许过那么幼稚的愿望,我说,倘若开花,家明,我便一直等你。我对着镜子笑,我早已经没有眼泪。


        七喜开始渐渐在我手机上留言。他一遍一遍发,流苏,我喜欢你。让我照顾你。我乐不可支。这个可爱的孩子,他是我生活中的阳光。
        我终于知道他名字,他叫家安。我的心里一软。我喃喃抱怨他的名字,我说,约个时间吧。


(F)

        周六的M记。黄昏已过,人并不多。我看见一个张望的孩子。那一刹那,我知道为何家明当初会选上我。他手里捧着一束百合。长长碎发,不曾褪去的休闲装。双眼如星辰,他照亮这餐厅。
        他在我对面坐下。她说俨然你骗我,你总说你年纪大。你原来这样年轻这样漂亮。
        我微笑看前面的百合,我说,怎么不送我玫瑰。他开始挠头笑,我觉得你不会喜欢那个。俨然,我知道你喜欢清淡花朵。你喜欢看喜剧,你爱听舒缓音乐。
        我说是的是的。
        他说,俨然,你喜欢平静,你不愿意疼痛。
        我说是的是的。
        家安差我三岁,毕业一年,等待签证。被蒙蔽的孩子,他不知道什么是现实。他开始进驻我寓所。每日在我沙发上酣然睡去。他在我客厅里恣意妄为。带来一大堆湿漉漉球衣球鞋。他照例看他的恐怖片子,听地动天摇的音乐。但是等我下班,他会换上温和CD,我们一起出去吃饭。他喜欢埋头于我长发,他说,俨然,我多么多么爱你。家里的百合时常换新,永不枯萎。


        我生日那天,他居然送我一株鸢尾。他说,俨然,我知道你的英语名字叫做Iris,这是鸢尾的意思。我买来送给你。俨然,老板说,今日它会开花。他的脸上漾满欢乐。我亲吻他的眼睛。那一夜,鸢尾果然盛开。花瓣是浅浅蓝色。一如我身上裙子。那一夜,我将自己交付给家安。我看着他孩子般在我身上颤抖。我已经不是处女,我不曾疼痛哭泣。


        家安的签证下来。他开始劝说我一起离去。或者他放弃深造机会。焦灼开始浮上他英俊的面孔。他搬出家里。
        不出所料,家安父母果然找上我。我在办公室接待他们。助理端出咖啡。
        他的母亲先开口。一样是个姿态优雅的女人,虽然早过不惑。衣物首饰无懈可击。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她说楚小姐,我们只有家安一个孩子。我相信你若真爱他,你也愿意看他有美好未来。我微笑,家安前途有他自己选择,我无法干预。她即刻眼眶浮出眼泪。楚小姐,他现在只愿意听你劝说。我不妨碍你们相爱。但是家安,你也知道,出国对他是最好机会。他不能放弃。临走时候,她似乎痛下决心,如若家安固执,那么我只有成全你们。但是从此他不再是林家的孩子。


(G)

        再次抉择。我再次败给半百的女人。我在黑夜独自微笑,失去父母荫蔽的家安,会在真实里磨去棱角,丧失意气风发。他会渐渐变为脾气暴躁的男人,不住埋怨。终于互相生厌。我记得夜里曾经某个夜晚,我人在我耳边说,俨然,这是我最好机会,我不能放弃。
        我从来不是绊脚石。我只需要好好保重自己,等他回来。
        我独自醉倒。一个人的房间。


        第五年的时间,我升为公司副总。家明已经是董事长全权代表。我知道,如今他的手指稍微指点,已经可以听人随云直上。
        我该心怀感激,原来他还不曾忘记旧人。
        家安迅速长大。他发断断续续的E-mail给我。他说,俨然,我也已经开始学会只看舒缓喜剧。俨然,我已经老去。俨然,我想念你。终于一天,他对我说,俨然,我在这里遇见一个女孩。她有金黄卷发,她的脸如苹果,在她身上我看到阳光。
        我终于开始回复,我说,七喜,祝你幸福。


        一个七年终于过去。我已经是29岁的女人。成熟干练,手段圆滑。但是依然还是休闲装穿到年底。我庆幸工作保持我少女身段,我25岁那年的生日纱裙,我依然可以穿起。我为一个男人买,穿给另一个男人看。然后他们都离开。
        我搬了住所。我已经习惯一个人生日,自己为自己庆祝。我会对着镜子流泪,但是我不知道为谁。它们是多余水分,丧失意义。
        临近12点的时候,我听到敲门声音。我打开门,先看到一头浓密黑发。然后他仰起头,手里捧着一盆鸢尾。俨然,我回来了。他的笑容一如当年。


家明,我记得自己清楚念他名字。这又是一个梦境。
但是他紧紧拥抱我。我说,俨然,我回来了。俨然,我多么多么想念你。
他说我曾经回去,看到这盆鸢尾。我把它带回香港,一直放在身边,俨然,你看,他今日开放。俨然,生日快乐。
我深深凝望他。我说,家明,你这句话迟到了四年。一切都已经过去,不能回头。
不会,俨然,她是透彻女子,她说我陪她在身边四年,已经足够。她不愿再阻挡我前路。俨然,我终于自由。而我终于拥有一切。
家明,我们之间已经相差太远。你是愿意高飞的男人,你的后路留不住你。我也留不住你。我曾经等待过你,但是我已经厌倦。我不再是当初那个青春的俨然,家明,我快成中年的女人。家明,我再没有你热爱的朝气。家明,我早已经喜欢看舒缓喜剧。我变成当年的你,你再也不能在我身上找到你曾遗失的东西。


一个月后,家明在香港举行婚礼。新娘是那个半百的女人。她不再抱着那只猫,她的手指套上了一枚戒指。
我想我从来也没有憎恨过她。她始终是我心中敬重的女人。或许那一日,她看见家明,似乎看见她当年倾心的男人。她一定给了他选择的权利。
家明放弃我。她不知道我的名字。而我终于在29岁那年拒绝他。我的故事可以完结。我宁愿在靡靡之音里昏头睡去。


(H)

某次陪客户进餐。看到家安父母。他们上来向是问好,笑容和蔼。那个温柔和蔼的妇人,她说家安在国外已有一个混血的baby。她说谢谢你,楚小姐。
我微笑。我说,您太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我居然这样回答。我终于替他们做好嫁衣。我的戏份完结,我需要退场。
余下可以做什么呢?慢慢衰老,生活安逸。学习插花,去练太极。许多人会羡慕我平静生活。因为我生活中没有疼痛。
我记得很多年前,有个人对我说,生命中如果没有疼痛,那么将丧失意义。
但是后来他也对我说,俨然,我已经开始看舒缓喜剧。

俨然是个聪明的女人
我不知道她做的对不对
但我欣赏她

猪猪……尽管你告诉我这是转贴
但是这里的文字真的是太好
太美丽了
所以我决定把它评为精华
之前的2分我会清掉
我希望你有更多的文字传上来
谢谢你
也谢谢你对书阁的支持。:)

我不喜欢爱情悲剧,可是猪猪的这几篇让我离不开。脆弱的不是爱情,而是人心。

爱情就是空气和水

(A)

第二次在门前看见陈小北的时候,贝儿正努力用平静的口吻对鲁非说,你走吧,什么都不要解释,别让我到了最后看不起你。说着重重地放下了塞满鲁非衣物的箱子。
陈小北站在对面,他的手在专注地开自己的门而眼睛则笔直地盯着贝儿。
贝儿记起一个月前第一次看见这个男孩时,他正在往对面的房子里搬行李,箱子、电脑好像还有一株很大的植物和一条白色的西施狗。
现代都市里一个人永远都不知道自己的邻居是谁,也许刚刚见到,不久就会搬走了。贝儿记住了陈小北是因为他带着的那条狗和那盆植物,一个男孩子在单独生活的时候还带着生活的责任,不容易的,也很少见。
鲁非也是那时搬过来的,在2年287天的恋爱跑步后,贝儿答应了和鲁非同居。此前他一直住公司的集体公寓。
以为是一个新的开始,却没想到竟然是结束。第29天的晚上,贝儿出差回来时,打不开自己的门,它在里面反锁着。
贝儿敲门,没有声音,一丁点儿都没有。
钥匙掉到地上的时候贝儿忽然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她继续敲了敲门说鲁非我给你们10分钟从这儿消失,否则我报警。
10分钟后贝儿再回去,门很轻松地就打开了。屋子里没有陌生人来过的痕迹,那些痕迹只是弥漫在房间的空气里。
那天晚上贝儿找出一条新的毛毯把自己裹紧睡在沙发里上,睡前吃了4片安定。如果想象注定会痛,贝儿在任何时候都宁肯选择把悲哀即时枪毙,然后用时间消磨以后的痕迹。


(B)

鲁非走得和来时一样快,拎着箱子瞬间消失在拐角处,他的背影仍然是好看的,最初贝儿几乎是在喜欢上他的背影后才和他开始的。
贝儿苦笑了一下,了解一个男人3年的时间太短,但29天却已经足够了。他不是刚刚背叛这份没有标签的爱情的,他从来就不在乎。
陈小北还没开开他的门。和贝儿不同的是,他应该是坚信可以打开的,只要把钥匙对好。贝儿的眼睛飘过去,看别人分手是不是很过瘾?
是。那个男孩飞快地说,尤其看你和他,你早就该和他分手了。
贝儿愣住,那个男孩20岁一点的样子,也算不上旁观者,却竟然是最清楚的。或者他看到的比自己多,贝儿有种受伤的感觉。
贝儿抬起头用沉默掩饰了它。
然后陈小北的门开了 ,他闪进去,他的小狗却叮叮当当的钻出来,于是他有探出来,揪回用红丝带扎了2只辫子的说我叫陈小北,他叫陈小东,也是男孩,也还没有女朋友,我们都是你的邻居。
贝儿笑了一下,转身进屋,眼泪就噼里啪啦地下来了,它们是无论如何没有办法忽略的,在一切结束后,眼泪收拾不了悲哀,3年爱了一个这样的人,不哭还等什么。


(C)

鲁非一直没有向贝儿做任何的解释,贝儿想他终归还是了解自己的,在性格这一点上,他知道贝儿是个绝对没有余地的人。尤其是这样一种背叛。
爱情不是空气和水,没有了不能够生存,所以不需要抛了自尊丢了原则去维持。
有一天贝儿和陈小北在他们楼下的一家很小的咖啡馆喝咖啡时就是这样对陈小北说的。
陈小北看着贝儿,他说原来你真的是一个不够成熟的人,你能够离开他是因为你爱得不够深刻,或者你根本不爱。
爱情就是空气和水,不是的就算不上爱情。
陈小北一脸的真挚一脸的诚恳。
贝儿把手中的杯子放下,陈小北你今年几岁?
“22 。”
陈小北也放下手中的杯子,你如果喜欢用年龄来衡量这个问题,更加证明你还不成熟。
贝儿笑,不再同他争执。自己22岁时也怎么认为的,而且同样固执,结果又怎么样呢?
这段时间不知怎么和这个男孩熟悉的,他先是敲门借CD、借插座、借玻璃杯,然后是还CD、还插座、还新的玻璃杯外带一包干花,那种淡紫色的玉兰。
后来陈小北就偶尔会带了陈小东来玩,聊天或者听音乐。贝儿知道了陈小北在这个城市最大的一家网络公司做设计。陈小北没有一次提到过鲁非或别的什么的,好像从来没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也没有任何事情发生。有时候陈小北也会一直故意地呆到吃贝儿煮的并不可口的饭,然后把陈小东留下,让它在贝儿的屋子里制造快乐。
他是个很好的男孩,聪明、有点感性,和他一起可以很单纯地快乐。陈小北年轻的眼睛里没有欲望、没有隐藏,在这样的眼睛里游弋很安全,很放松。
贝儿一直这样看,在她和陈小北之间,有着人类最本真的没有任何形式也不可能会有的感情。直到情人节那天,贝儿回家时,看到放在门前的百合。


(D)

原来这么快的,去年鲁非用了99朵玫瑰示爱,攻破贝儿最后的城堡,女人致命的弱点是以为花是真的,所以相信它代表的就一定是真的,却忘了任何花的语言都是人赋予的。
    百合和玫瑰,又有什么不同?而且,陈小北,贝儿摇摇头,不可能的,这一直不是和爱情有关的一件事,一直都不是。也许10后陈小北会是一个成熟优雅的男人,可现在,他还只是个大孩子。
    陈小北在门前出现,穿一身烟灰的西装,一改往日闲散的摸样。
贝儿看着他看着手臂里的花,她说陈小北你今天很英俊,可是你确定你要说什么吗?
我确定,我从16开始就确定自己要做的每件事都是正确的。
这个男孩对一切的回答永远是斩钉截铁。
但是,贝儿继续看他,爱情不是一个人的事。
那么你也确定你一点也没有爱我。陈小北也看贝儿,眼睛丝毫不眨。
我也确定。
贝儿转身打开门走进去。


(E)

突然就没了,那种单纯的、轻松的日子。
为什么非这样不可呢?贝儿想连那样的日子都是偷来的,鲁非留下的阵痛还在,有了空隙就会钻出来,现在连偷来的那点快乐也没有了。
没有也没关系,只要陈小北放弃,一个人不快乐就够了。
可是贝儿很快发现陈小北情人节后所保持的沉默根本不是为了后退。他每天沉默着在贝儿回家的时候站在楼下,跟在她后面上楼,不管多晚;沉默着在固定的时间把一束一束的百合放在贝儿的门前;沉默着,让年轻的一张瘦脸削出日渐清晰的轮廓。
贝儿也沉默,沉默着踩着楼阶一步步走不回头,沉默着不看陈小北固执的年轻的脸。
然后那个晚上,贝儿意外的没有在楼前看到陈小北高高瘦瘦的身影,想,他终于坚持够了。松口起上楼,却在住处的楼层,看到暗淡的灯光里,陈小北正在卫生管理员的监督下用刷子粉刷墙壁,斑驳的色彩中,整面墙壁上都是还没有隐退的几个粉色的字:贝儿,我爱你。
看到贝儿,他停下来,说,贝儿我爱你。
贝儿看着陈小北,他的西装上沾满了白色的涂料,脸上也是。
管理员看着他们两个。
贝儿说陈小北你听着,现在我不想谈恋爱,即使有一天我想了,要爱的那个人也不会是你。从现在起你不要再打扰我,否则我搬出去。


(F)

陈小北终于安静,静得如同刚刚搬来时的样子。有时候,陈小东还会突然钻了空子跑出来用爪子一下下扣贝儿的门,然后就被陈小北悄无声息地抱了回去。
贝儿心里突然酸了一下,她一丁点都不想伤害这个男孩,可是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办法呢?她不能够给他爱情,连接受都做不到。天的话虽然有些伤人,但是真话。
贝儿不会去爱陈小北的,根本不是爱不爱,而是不会让这件事发生,他那么年轻,才22岁,谁又知道他以后的改变呢?而贝儿已经25岁了,25岁的女人可能还有着年轻美丽的容颜,但25岁的女人不会再去爱一个未知了。
春天了,好像到处是花开的声音,贝儿在这些声音中依然沉寂。陈小北却有一些改变了,虽然还是瘦,但慢慢恢复了最初的笑容和着装。碰到,会试探着叫一声贝儿的名字,然后微笑。
贝儿回他笑容,想他终究是年轻的,没有什么可以在如此年轻的岁月里留下痕迹。
然后有一天,贝儿看到陈小北和一个青春亮丽的女孩从陈小北的屋里走出来,女孩扎着很多条彩色的小辫,怀里抱着陈小东。
贝儿笑,他们同时抬起头来。
陈小北一脸温和的平静,陈小东满脸熟悉的热情,只有女孩的脸,在最灿烂处忽然停顿。冷下来,用敌意的眼光看了贝儿一眼。
贝儿宽容的点点头,然后温柔地把门关上。
那个女孩,那个傻女孩,贝儿想,为什么要充满敌意地看着我呢?我不是她的敌人,因为没有开始我就知道我不是她也不是像她那样所有年轻女孩子的对手。


(G)

常常会听到陈小北屋子里快乐的音乐和女孩子的笑声。
有时候贝儿会恍惚觉得对面的屋子里住着自己从未见过的一个陌生人,不知道他是什么样子,什么时候过来的,又会在什么时候走。只知道他们的声音快乐而年轻。
贝儿在那段时间忽然迷上了看一些简约的情感散文,发现在那些轻灵的文字里原来真的隐藏了生命和爱情最真实的东西。
那个暮春的周末从早上就开始下雨,雨并不大,偶尔零零星星的打在窗上。
贝儿躺在床上看书,一个女孩子写的一本散文,封面是淡紫的颜色,淡紫的,像那包躺在抽屉底层的干花。贝儿看到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男孩爱上一个女子,因为他的年少女子始终不相信他的爱情,最后男孩遭遇了一场车祸,在清醒的一个短暂的瞬间,他对那个女子说,为什么不试着爱我,趁我活着,趁我青春年少……
贝儿心里忽然有些恍惚,他想起陈小北,想着那个过去的冬天他的笑、他的快乐、他的沉默、他的百合,和他沾满涂料的西装。
可是他,还是那么快就移情别恋了,年少的爱情,用什么保证呢,生命能够吗?
    贝儿合上书,想应该起床了,应该在这样的雨天换一件亮丽的衣服出去走一走。也许,这是春天的最后一场雨了。

婚墙外的玫瑰花戒

        (一)
        认识Ema的时候,她还只是个23岁的孩子,穿一件男孩子的T恤,无比肥大,棕红色散乱的头发随意地系在一起,走路轻飘飘的。骤然,我明白了我的老公,那个相识17年让我仍然充满崇敬的Eason,我终于理解了他在我的质问里沉默的原因。
        刹那,我原谅了他们的爱情,一个出色的男人和他完美的情人。
        那天我和Ema相约在城市中间的咖啡厅,等待她的到来就像等待一个世纪的结束。Ema说过的话我都不记得了,我只知道,那一天她说了很多话,我也说了很多话,但互相没有伤害。我们都保留了知识女性的虚伪,但我们谁也没有说让步。最后我问她,如果他最后的选择是我,你恨他吗?她笑了,然后她下意识地把手在颈前摸了一下,抬起头的时候,她说,如果爱得深刻,就不可能恨得彻底。我看不见她摸的东西,只隐约地发现她的脖子上系了一条普通的红色绳子。
        看着Ema远去的样子,她在楼梯的转弯处投来的没有任何意义的笑容,那种太过聪明却没有城府的目光,和我深爱了17年的丈夫,一模一样。

                                                               
(二)
        见过Ema后,我开始喝酒,然后开始喋喋不休地开始回忆,开始拼命的虐待自己,开始诉说离婚以后我和孩子的生存处境,开始不分时间地点地要求和他做爱。我知道Eason会心疼,他会为每一个人而疼,为我,为孩子,也为Ema。
        只是,我没有允许自己这样做。
        一个月后,Eason放弃了Ema,是他主动选择的结果。原因是Eason亲眼目睹了Ema和一个男孩亲近地骑在一辆摩托车上,像风一样骑出了他的视野。
        那天站在Eason身边的还有我。
        Eason像一头被激怒的狮子一样在房间里反复地走动。那天晚上,Eason当着我的面给Ema打了电话,声音硬冷,我听见他在电话里冲Ema嚷,你不用说了,我不想听解释,我们分手。
        一切戛然而止,我平静地望着我的丈夫。我情愿相信他的冲动是因为伤心,而不是疲惫。

                                                               
(三)
        知道了一点Ema是消息是我和Eason从拉萨回来以后。那个假期,为了平缓我和Eason之间的种种,我们决定做一次旅行。我选了拉萨。一切都和我想象的一样美好。一个被我好不容易收编的丈夫,他给我温柔几乎把我融化。
        返回家后的Eason,眼睛里又多出了一丝忧郁,在我追问下,他终于说出,有朋友告诉他,Ema怀了孩子,已经4个月,她不想去打胎。
        我问Eason,你打算怎么办?他犹豫地望着我,一双孩子气的眼睛,然后他说,未必就是我的。我冷笑一声,对Eason说:“她的痛苦谁也代替不了,我们能承担什么,去了也是枉然,不如先等等吧,我相信她是个有理智的人,不会真的要孩子的。”果然,不出一个月,传来了Ema一个人去医院的消息,她在这座城市里没有亲人。再后来,Ema在我们的生活里彻底地消失了。

                                                               
(四)
        4年过去,我们的儿子已经上了中学。Eason老了,而且,他已经不是我的信仰。
        但我们仍然是同盟,默默地收获着那场战争的果实——一段宁静的岁月。
        突然的一天,Eason接到了一位负责人的电话,说是他原来住过的地方要拆迁,让他把留在那里的东西取走。我知道,他原来住过的那间小屋,曾经住着的是Ema。他犹豫了一刻,还是去了。
        Eason回来的时候眼神迷离,他对我说,Ema什么都没有带走,他也什么都没有带回来。他说还是你去吧,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我去了,而后我立刻明白了丈夫的溃败。Ema留下的电脑还在,在她的文档里,我发现了她的日记,一定,Eason也看过了。那一页一页渗透着迷茫和痛苦的情欲在我眼前展开,我倒吸了一口气。她写:我上了夏夏的车,他是晓的男朋友。他真的相信吗,我有了别的男人?她最后写:在胎盘还没有脱落之前,我和那个孩子呆了足足15分钟,我看到了一切,一个被我杀死的孩子的头、身体和手。
之后,日子好象藏了炸弹一样,随时等待着爆炸。

                                                               
(五)
        灾难还是来了。在5月,玉兰花开的季节。一个黄昏,我和Eason一起收看一个地方台的访谈节目,那天的采访对象竟然是Ema。消失了5年的Ema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谁也没有来得及看对方一眼,手错落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还是看了下去。Ema确实是美丽的,比当初成熟了,眼里的笑容安详如花。这几年Ema一直在行走,她去过了许多地方,学会了拍照,她的片子在国内还获了奖。在和主持人有一搭没一搭的交谈中,Ema好象又回来了,坦白率真,不留痕迹。Ema说她28岁了,从23岁起就没有恋爱过,因为怕分手,她也从此没有蓄长过头发。主持人问,恨以前伤害过你的人吗?她停顿了一下,又下意识地摸了下颈前的东西,和那天的Ema一模一样。我已经知道她会怎么说了,那是我从没有复述给丈夫的话。果然,她在抬起头的时候说,如果爱得深刻,就不可能恨得彻底了。这一次我看清楚了,她的脖子被岁月磨白了的那根绳子上,坠着一枚小小的白金戒指。
        我在Eason抑制不住的眼泪里读到了我的失败。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Ema是爱是深刻的,深刻地不懂得躲藏。我没有力气对她公正,因为在那次战争中,我们是敌人,我只要收回复地。

身边的幸福

(一)

我看着那个坐在我面前,狼吞虎咽吃着方便面的男人。
    抱着水杯,我缓缓地说:“我们结婚吧。”
    他猛地咳嗽了一声,最里的面喷出了大半。
我抽了张棉纸给他。
他胡乱擦了一下,放下筷子,看着我:“你说什么?”
“我说我们结婚吧。”
“怎么突然想结婚?”
“明年我就25岁了。”
“到时再说吧。”他把碗筷拿进厨房洗干净,然后就坐到沙发上去看电视。
似乎他不想进行这个话题。
我也不再追问。
我不是个喜欢用歇斯底里来达成目的的女人。


晚上,我早早睡觉,他在书房玩电脑。
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做爱了。
似乎我们已经太过习惯彼此了。
没有恋爱浓烈时的缠绵。
日子过得越来越平淡,感觉已经是老夫老妻了。
我笑了起来,我们都还年轻啊。
我渐渐入睡。


因为口渴,我醒了过来,在微亮的月光的照耀下,我看着那个睡在我身边的男人。
我有多久没这么看他了?
不知道。
赤脚轻声走到客厅给自己倒了杯温水,坐在沙发上,看着外面的黑幕苍穹。
遥想三年前,不顾一切地到他的城市。
那时自己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勇气呢?


就这么坐着,看着天亮。
手里的水杯已经空了,一如我的心境。
这三年,改变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天一天在衰老。
我想抓住什么……
是的,我要抓住的只有一纸婚书。
我们在一起三年,三年不长也不短。
至少我没另外一个三年重新开始,失去的三年我是找不回来了。
我应该是爱他的吧。
否则我不会和他住在一起三年。
否则我不会想和他结婚。
看着墙上的笑脸钟,我该准备上班了。
我走到房间,看见他还在睡着。
我不在他身边足足三个小时,他居然不知道!
我有点失望。
为什么他从来就不在乎我?
我晚回,他从不过问我去哪里;
别人送我花,他也不关心。
甚至我加班两天不回家,他也不会多问,只是在第二天发个短消息给我。
我不知道是应该谢他给我这么大的私人空间还是该怨他对我漠不关心。


准备好出门。
走出门的时候我戴上了冷静、自制的白领面具。


坐在地铁里。
看着身边形形色色的上班的人,大家都戴着冷漠的面具。
一群城市动物。


走出地铁站,冷风袭来,我打了个哆嗦。
我觉得自己有点可怜,在这么冷的冬天,孤单的人是可怜的。没有人可以取暖。
又觉得自己可悲。
最近,两个人在一起,都会觉得寂寞。
多可怕。


我拉了拉扬起的大衣,裹紧自己。


现在的我,是一家大公司的经理秘书。
拿着优厚的薪水,过着白领的生活。
老板不错,公司不过,上司不错,同事不错。
似乎一切都不错。
唯一的缺憾,就是他了。
他对我越来越冷淡,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到底会不会和我结婚。
如果他不和我结婚,我该怎么办?
似乎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当年不顾一切到他身边的勇气再从他身边离开。


上司很随和,他一直坚持让我叫他的英文名——Christ。
而他,总是喜欢轻唤我的单名——云。
24岁的我,不会不知道这代表什么,但是,我选择忽视,Christ是个出色的男人。
而我,一如白开水般的平凡。
“云,这个周末要去趟香港,你先去订机票。”
“好的,Christ。”
周末?呵,周末是我们的恋爱纪念日,但,无所谓的,他不会记得,每年都是我提醒他的。
我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让自己把一切的私事都暂时放下,专心工作。


“云,谢谢你了,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Christ,我自己回去吧。”
“可是这么晚了,地铁也没有了。”
“我自己打车,不用麻烦了,再见。”
我转过身,故意不去看他失望的眼。明白自己必须不能给他任何希望。


走出大楼,街上的行人已经萧瑟。
已经是晚上12:00点了,他没有打电话找我,甚至不关心我现在在做什么?他是太过信任我,还是一点都不在乎我?
我失望地把手机关了,丢进包里。
一个人漫走在大街上。
直到明白自己在这么走下去,会走到天亮,那明天就上不了班了,才挥手打了辆车。
“小姐,后面那辆车一直跟着你哦,”年轻的司机嚼着口香糖对我说。
我从恍惚中醒来,扭头看了看后面。
是他!Christ对我挥了挥手。
我呆滞地看着他。
“小姐,是不是和男朋友吵架了啊?”
“看你男朋友对你不错哦,一直跟着你,护送你哦。”
“那样好脾气的男人不多见了。”
“……”
司机还在说些什么,我什么都没听见,我只是感觉视线很模糊,氲气模糊了我的眼。
看着那辆灰色的本田车,脆弱的心,开始崩塌。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是他?
而不是那个和我在一起三年的男人!
老天,在和我开什么玩笑?!
我让司机把车停下,付了钱,站在人行道上,看着他的车缓缓停下来。
他走了出来。
“我不放心你,所以跟着你,不要生气好吗?”
“Christ……”
泪水在触及他温柔的眼神的时候再也忍不住地宣泄而出。
原来,我还是没有学会坚强。

(二)

坐在他的车上,我看着窗外,没有说话。
“Christ,我想辞职。”
车猛地停住,他一脸不相信地看着我。
“其实,我早就想对你说了,等这个case做完。你别误会,我只是觉得累,想休息一下。”
“恩,你有两年没拿假期了。这样吧,于公,你是个出色的助手,我不想失去这么好的秘书。于私,我也不想你离开。所以,给你三个月的假期,OK?”
看着他真诚的眼睛,忧郁了一下,还是点头答应了。
说真的,我也不想失去这份工作。
送我到住处,坚持不让Christ送我上楼,在大楼前挥手say Good-bye。
站在电梯里。
是啊,我已经两年没拿假期了。其实并不是那么忙,我只是不想回去面对我和他在一起时的沉默。
那沉默会慢慢杀了我。
于是,我 选择自愿加班。
对此他从没说过什么,到是他的母亲,想必对我的印象不会好到哪里。
因为到现在他都没有衔命带我回去见过家长,这也是我难过的地方。


到了家门口,我轻轻地开门进去。
漆黑的房间,由于我经常晚上失眠,经常一个人呆在漆黑的房间走动,所以我并不因为黑暗而不适应。
摸到浴室,放水洗澡后,我打开卧室的门,看见那个男人一个人睡在床的中央。
我站在门口一会儿。
最后还是关上房门,回到客厅,打开空调,躺在沙发上抱着棉被。


头开始痛起来。
我踢开被子,到房间把他推醒。
他迷糊地看着我。
“怎么了?”
我想我现在披头散发的样子,一定像个疯婆子,可我不在乎,我只想知道我的答案,为此我失去了一贯的冷静。
“你到底和不和我结婚?”
他看着我,然后坐了起来,在床头摸到香烟点了一根,深深地吸了一口。
“还没到时候。”
“什么时候?烨,我已经快要25岁了!我们在一起三年了!”
“25岁又怎么样?你为什么非要25结婚?”
“该死的,我现在拿什么结婚?我的工作养不起你!买不起房子!结什么婚!怎么结!”
“那你就是不想和我结婚了?”我失去了理智,歇斯底里地哭着、吼着。
“对!”
多么干净利索的一个字啊。我听见自己崩溃的声音。
“那你爱不爱我?”我住着他拿着香烟的手,丝毫没有注意到他为了不让香烟烫到我,而直接用手掌熄灭烟头。
“不要问笨问题。”他闪烁其词地回答,让我瘫坐在地板上,停止了哭泣。
他没有过来抱我,什么都没说地穿上衣服走出房门。
在他关上房门的刹那,我的泪再次划落脸颊。
听到他关上大门走出去的声音。
我机械地站起来,擦干泪水,站在镜子前看自己哭红的眼睛,洗漱好自己。
戴上眼睛,镜片能帮我遮掩红肿的双眼,我不想让别人猜测。


拿起行李包,简单地收拾了东西,走出门的时候没有留下只字片语。
今天要去香港谈一桩很重要的生意,我不能影响工作。


在香港三天,紧张的谈判,对峙,交涉。
最终拿下了合同。
飞机票是明天上午10:38分。还有半天可以在香港这个购物天堂瞧瞧,但是我没有兴趣。
合约拿下,我也就轻松了很多,不用再武装自己,全然地放松,决定回去就休假。
“云,不出去走走?”
Christ打电话到我的房间。
“不了,Christ,我请你下去喝咖啡好吗?”
对于我的主动邀约,Christ很高兴地答应了。
我穿戴好,在找耳环的时候,看到了到香港就被我一直关掉的手机,我开机,希望能收到他的短信。
结果,除了朋友的消息外,惟独没有收到他的任何消息。
我闭上眼睛,感觉到鼻子的酸涩。
我把手机丢在床上,就关门出去。
我把我的失望关在了门内。


和Christ交谈是件很愉快的事情,他很健谈,总是能逗我笑。
我提出回去后休假的事,他忧郁了一下,就答应了。
并祝福我假日愉快。


从香港回来。
关上门,回到我和烨同居的家,这个时候他应该还在上班吧。
四天不在,家还是那样,没有任何改变。
也许我的离开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我摇了摇头,走到浴室给自己放水。
然后回到房间收拾自己的东西。
洗了澡,吹干头发,换上干净的衣服,背上大背包,关上门。
我要用三个月的时间理清和他的一切。


到了火车站,我买了一张回家的票,三年来,我很少回去过,偶尔只是打电话回家问候过。
我感谢父母原谅我当时的任性。


我归心似箭一般渴望回到我妈妈的怀抱。
我缺乏安全感已经很久很久了。


到家,看到妈妈苍老的容颜,我鼻子酸酸的,眼睛涩涩的。
边哭边笑地叫着妈妈。
妈妈抱着我,拍着我的手背,哽咽地一遍遍说着,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吃饭的时候,我看到满桌的菜都是我最爱吃。
妈妈拍着我的手背说,爸爸听说我要回来,一大早就起床拉着她一起去买菜,还亲自下厨给我做菜吃。
看着爸爸坐在沙发上吸着烟,眼睛却不时瞟过来,看着我一口一口地吃着他做的饭菜,脸上是笑容漾起,皱纹也起,那岁月的年轮,看得我心酸。
想着以前在家的时候,总是和爸爸斗嘴,从不会体贴年迈的爸爸。
其实,爸爸对我的爱不亚于妈妈,只是他们两个人的表达方式不同而已。

(三)

饭后我坚持洗碗,在外面的这三年,我可从来没洗过碗,都是烨洗的,这么想着,我心里突然有一点点的温暖,但是犹如风中蜡烛一般,很快就熄灭。


洗好碗,坐在沙发上和爸爸一起看电视,以前我经常这么和爸爸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有足球的时候,我甚至会陪着他看通宵,或者半夜爬起来叫醒他。
其实我并不是球迷,爸爸也不是。
但,生活中的乐趣,是要自己去找的。
爸爸也会陪着我看连续剧,偶尔陪我一起落泪,一起笑。那个时候我总是嘲笑爸爸的眼泪不值钱,殊不知,其实爸爸是很感性的人,他的心地很善良,只是我和他一样的固执,不善于表达自己对亲人的爱。


“给,看电视还是喜欢躺着看,哎。”
爸爸拿着热好的牛奶递到我手里,烨也经常这么做。
然后爸爸坐到我身边,我把脚藏到他身后,取暖。这三年,我也把脚藏到一个男人的身后,取暖。
这三年,我到冬天就喜欢穿那个男人的大棉衣,再由他抱着看电视,只是为了让我穿着他的衣服不觉得冷。
一如以前在家的时候,我经常穿着爸爸的大棉衣一般。
我喝着牛奶,在微波炉里加热一分钟的牛奶是我的最爱,我的胃不好,冬天不能喝冷牛奶,但又固执地不喜欢和热牛奶,一分钟,温温的正合适。
爸爸和那个男人都知道,都只会为我热一分钟的牛奶。
但是,他们不会把爱放在嘴上。
我明白,我一直是爱我爸爸的。
这三年我都是爱着那个男人的,虽然我到现在都不想原谅他对我的过分疏忽。


这么想着,我也释然了。
看着电视上搞笑的综艺节目,笑容荡漾在脸上。


在家住了半个月,我每天陪着妈妈买菜,做菜,洗衣服,打扫。
陪爸爸散步,养鸟,看电视,给他讲各种新的资讯。
一家人一起上街,我给父母买衣服,带我妈妈去美容院,带爸爸去公园下棋。


半个月,过得真快。
于是,我收拾起行装,告诉妈妈我要去远行,了却我多年想游山玩水的心愿。
走的前一天,妈妈和我睡在一起。
她终于问起我和他。
我说,有点小事情,但是,相信你女儿吧,一切都会过去的。
妈妈看着我说,你终于长大了。


第二天,我执意不让父母送我。我下楼,回头,看着父母站在阳台上,看着我,挥手。
我洒脱地给他们一个飞吻。
掂了掂背包,转身离开。


带着父母的爱离开。


去火车站买了一张去云南的火车票。
开始我2个半月的旅行。


我去了很多地方,丽江、昆明、大理、广西,还去了贵州的稻城“最后的香格里拉”……
走过许多地方,看望了很多朋友,也认识了很多朋友。
走过冬天,走向春天。


每到一个地方,我的心灵就纯净一分,对那个男人的爱也就多一分。
我没有和他联系,只是到一个地方给他寄张明信片,通常都是离开那个地方之前寄出。
我渐渐明白他对我的爱,对我的感情。
那种开不了口的爱,他是那种害羞的男人。


我怎么忘记了呢,呵。


结束了旅行,我回到他的城市,回到我们的家。
家依旧是一尘不染,东西依旧是那样,一切都没有改变。
似乎我不曾离开过三个月。
我给自己倒了杯水,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吊兰,植物因为春天的滋润开始新生。
我听到门打开的声音,从沙发上回头,看着那个我深爱的男人。
“莫云?”这个男人,永远是连名带姓地叫我,但是,现在我喜欢。
他慢慢走到我面前,抚上我的脸,跪在地板上,我们四目对望。这次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他对我的在乎,还有浓浓的爱怜,一如我此刻的眼里盛满的爱意。
“是我,烨,我回来了,我爱你。”我投入他的怀里,抱着他,泪水决堤。
他用力抱紧我,用力吻我。
“我也爱你,莫云,我们结婚,结婚吧。”
我停止哭泣,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看着他。
他擦干我的眼泪,柔柔地说:“我想过了,我不能没有你,所以早晚都要结婚的,那早点结也没什么,钱不够的话,先问我父母借着,等以后我来还……”
“不,是我们,我们一起还。”
他点点头,抱住我。
“你这个任性的巫婆。”
那晚,我们做爱,一遍又一遍贪婪的爱着彼此,我一遍遍地告诉他我有多爱他,他没有说话,只是温柔地爱着我。
听着他的心跳,明白他对我,开不了口的爱,用心体会到了,足够了。


25岁的时候,我是6月的新娘,6月的新娘是最美的,也是最幸福的。
结婚那天,我收到了Christ真挚的祝福。
我在心里也默默地祝福他。
我依旧为他工作。
但,我们已经是很好的朋友。


现在,我看着睡在床上的男人,结婚已经一年多了,生活早就归于平静。
其实,有时自己心爱的男人睡在身边,已经是一种幸福。
更何况我这个害羞、腼腆的男人依旧照顾着任性的我,他不把爱挂在嘴上,只是用一点一点的小事来诠释他对我的爱。他依旧连名带姓地叫我,依旧为我温一分钟的牛奶,依旧把大棉衣给我穿,依旧让我把脚缩在他身后取暖……
只是现在的他,那在假期带我出去玩,偶尔也会对着大海或是大山大叫:“我爱莫云!”把我感动地泪水噼里啪啦地直掉,然后把眼泪擦在他衣服上,对他傻笑。


我俯身,轻轻地吻着我最爱的男人。
关上电脑,开始有他在身边的安眠。

玩够了就结婚

一、只做不爱

  六里街仅剩的一个古牌楼红通通孤单单的立在那儿,尽管与周遭环境很是不符,政府还是给他围了护拦,挂了牌子,写了‘文物保护’四个大字。牌楼前是家名叫mule的会员制酒吧,真正做到了童叟无欺,因为童和叟根本不会光顾。一辆撞成七扭八歪模样的汽车是门面的装饰,城管说此物规格超出了限定范围,老板不得不差人将车锯成两半,一面是车头,一面是不会冒烟的车屁股分别镶嵌在招牌两侧。多彩喷涂的墙壁时常张贴禁映恐怖电影的宣传画。宗榈是这家酒吧的老板。

  “男女人之大欲,夫妻宜室宜家。牙床锦被好生涯,一般风流难尽。不必偷香窃玉,何须惹草拈花,闺房乐事至堪夸,休向外边戏耍。” 宗榈躺在酒吧二楼的沙发看《春宫秘史》。前几句说的又酸又好,可惜这最后半句,和自己实在没有共鸣。

  宗榈是个不用坐怀就能乱的男人,但他乱的有章法有原则,所以自视为君子。

  “我是负责的男人,所以不结婚。不结婚只需要对自己负责,我快乐,天下就快乐,结婚了你要看不止两个人的脸色,大家都快乐,日子才能过。”——宗榈语录

  他喜欢黑头发的女人,手指在女人漆黑的头发里穿梭,好似白宣和墨的交融,纸和墨一旦交融就不再分开,宗榈这张宣纸,被女人的黑发浸湿,却不会染黑,晒干之后他还是他。他是男人中少有的诚实者,从不对女人违心的说“我爱你”,夸赞之词也很少挂在嘴边,绅士作风的手势和虔诚的目光更能让女人感到一种塌实和尊重。如果说不骗财不骗色的男人算好男人的话,宗榈算一号,外加不谈爱情,他只和已婚女人保持一种互惠互利的性关系。‘同志们辛苦了!’‘为女人服务!’,他曾这样讲笑,实际上女人也能在他营造的浪漫气氛里暂时逃离现实的琐碎,做妻子的在丈夫那儿得不到满足,在情人那儿总算能得到点慰寄,满足的不只是肉体,还有别的。褪色生活泛出亮点,哪怕只有一瞬,流星烟花般凄美灿烂的艳欲也算一种奢侈。

  看完《春宫秘史》当天,宗榈第一次见到蓝姐。她穿着浅粉色的连衣裙,像从古书里走出的女人。玲珑的曲线不夸张不平淡,五官清秀,略呈八字的眉搭配着单凤眼,小鼻子下镶嵌着两片小而饱满的嘴唇,静止的表情像一面浅浮雕,瀑布一样的黑色长发是浮雕的背景。可惜如此古典的脸上竟然插了根烟,像嫩汤圆上落了只苍蝇。宗榈希望自己化身成香烟,只要能被蓝姐轻柔的吸着,啄着,被她芝麻一样的小牙咬着,变成苍蝇也认了。她小口小口的吸着香烟,宗榈大口大口的咽着口水,下定决心,要把这小娘子过道手。

  妹妹别爱我,
  哥哥的心志很脆弱,
  妹妹抱紧我,
  哥哥的胸膛很温暖,
  十年修得共枕眠,
  百年修来是姻缘。
  结不成婚,
  也别浪费了前世修来的露水缘。




二、红色短发

    宗榈说:“你看夜色,像不像宣纸浸放墨中,黑蔓延着。”
    他喜欢在心仪的女人面前说酸溜溜的话,用略显低沉的发声方式。谈点艺术唠点哲学,总之不是一副色狼的相。目光也绝不会盯着女人隆起的部位看,视线总是落在女人的眉间,这是他找到的令人最舒适的点。
    蓝姐说:“不,像我妈染发后的洗头水。”
    “你的洗头水一定是墨汁,你就像从国画里走出来的女人。”
    “如果一年不洗头,那水应该可以写毛笔字。”
    “幸好我们国家有丰富的水源和石墨,不用你贡献这么美的长发。”
    蓝姐说:“你闭上眼睛。”
    待宗榈睁开眼睛,长发已经不见了,面前是一个酒红色短发的时尚女人,穿着蓝姐的衣服,浮雕般的面孔上开了大洞,发出一波一浪的笑声。余光看到桌上有一颗倒扣的人头,宗榈好似半夜见鬼的叫了一声。蓝姐笑够了把假发拎在手里,像孙二娘从厨房出来托盘人肉包子时的淡定神情。

    宗榈吃惊的看着面前的女人,没想到换个发型就能让一个女人的气质在时空隧道往返几百年。这是宗榈第二次见到蓝姐。

    第三次见到蓝姐是在小冰的生日聚会上,小冰那天是绝对的主角,把着麦克风强奸大伙的耳朵,之后还厚颜无耻的要掌声。宗榈躲到阳台,发现那儿还站了一个人,红色短发,吊带裙,透明的胸罩带子断了,透明的耷拉在背后,冒着小烟,是蓝姐。屋里不时传出小冰的歌声,搅的气氛和浪漫无缘。
    蓝姐说:“我们出去走走吧,等小冰唱完歌就回来。”

    宗榈花了10分钟才打着他5万元钱买来的二手国产车和蓝姐开回了家,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知道这女人和她丈夫之间有不小的缝隙。尽管这个红色短发的女人没有先前那个黑色直发的有杀伤力,但身子终归是一个。小冰唱完歌的时候蓝姐和宗榈已在过于舒适的床上赤裸相对。

    那夜蓝姐宛若处女般生涩娇羞,她小巧尖挺的乳嘬着宗榈的手,纤细的腰似乎一用力就会折断,粉色肉球组成的脚趾一粒粒颤动,几乎让宗榈不忍碰触。他再三告诉自己蓝姐是一个比他年长三岁的已婚女人,这才像剪断定时炸弹引爆线一样小心谨慎的行事。蓝姐说:“今天我是你的。”宗榈说:“一天不够。”整个过程宗榈都太过温柔,事后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没用的家伙,对个已婚女人居然这样的手软,不知蓝姐会不会背地里嘲笑自己无用,心想着一定要争取下一次表现的机会。清晨,望着蓝姐的睡态,宗榈猜她是醒着的,没有谁睡觉的时候可以那样美,他见过好多美女化了妆控制后的笑容可以迷煞人,睡熟了却打鼾,流口水,有的张嘴。面前的蓝姐喘着婴儿般的鼻息,长而密的睫毛像微睁的眼睛,睡了一夜的酒红色短发精致的紧贴头皮。其实红色头发也不那么讨厌。

    宗榈出门买早点回来时,蓝姐已经消失了。床铺整理的很平,只有枕头上残留的一根红发证明蓝姐曾经出现过。

    宗榈吃了双份早餐,弥补略显空虚的心灵。




三、游戏人生

  宗榈,单姓‘宗’,名‘榈’,是棕榈树的谐音,爸爸是广东人,妈妈是北京人,二人1973年结婚,1974年生下他。

  12岁前他过的还算幸福,因为那之前没发生什么值得记忆的事,人对快乐的记忆总显单薄,对痛苦的却格外深刻。第一件难忘的事发生在他12岁那年,他紧紧抱住死于尿毒症的母亲,身上还套着没袖儿的毛衣,他说:“妈你好歹把我的毛衣织完,你不是说要我穿着它过年吗?”他说:“你答应要看我考上大学,怎么能说话不算数!”说着说着就没声了,变成无泪的干嚎。母亲出殡时他没去,住在医院里,等他出院时迎来父亲的婚礼。

  宗榈上初中时很受人尊重,远近皆知他是游戏王。因为打遍天下无敌手,游戏厅的老板请他当托,看谁玩的不错,一个游戏币能打半小时,就让他上去决,一准拿下。后来风靡赌博机,他又大显身手,每天蹲坑盯着机器,看哪台机器背运好几天,准能迎来一个春天,于是上阵,居然也拍出过几个五王。有了钱就请哥们弟兄下馆子,跟班不少,倘若个子高点,穿个风衣,气质不逊于小马哥。

  小冰嘟着嘴玩手机游戏,一脸的表情都在等人哄。
  “生气了?小心眼,不就是你的生日我早退了一会嘛。”宗榈说。
  “知道我心眼小就不要惹我,现在你要想法子补偿我,我可是很凶的。”
  “你只要别挥刀断我中腿什么都好说。”
  “你的中腿我不稀罕,就算褒汤补身体还有那些牛啊马啊的大牲口,一时半会儿轮不到你。再说吃哪儿补哪儿,我万一补出一个来还不自杀得过。”

  当天宗榈领小冰到电玩城通玩了一遍,算是对生日上早退的补偿。她边砸探头的青蛙边喊着宗榈的名字,打鬼时也不忘喊上蓝姐,宗榈说:“童言无忌。”

  公元2000年小冰22岁,是一所杂牌院校的在读研究生,这还要感谢扩招和她临场的超常发挥。1.72的身高、55公斤的体重、5岁的天真、50岁的城府让她在不同人眼里有不同的评价,你可以讨厌她喜欢她,绝不会忽视她。宗榈的会员制酒吧开业不长时间,小冰便毛遂自荐成为这里的形象设计师,每个会员都可以得到小冰从穿衣戴帽到行为举止的一系列建议,丑小鸭陆续变成白天鹅,青蛙终于变成王子,小冰功不可没,可她却分纹不收,全当学雷锋和交朋友了。她会给欣赏的人手绘名片,上面有丑化的自画像和圆圆胖胖的电话号码。打算毕业后开一家形象设计工作室,笼络人心和结交朋友是急需做的事,至于赚那点小钱,她倒不很在意。不知何时得了个视金钱如粪土的好名声,这之后她就算偶尔漫天要价也让人感觉合情合理,人们纷纷出来为她说好话,“小冰,好人,好女人。”

  有时小孩子的淘气细胞作祟,她也干出过不可理喻的事,比如他把好端端的一个人设计成千古汉奸的形象,事后居然说:“我不这样包装他,实在对不住他头上正中的那个旋儿。”除了在宗榈的酒吧里作形象设计,她还作广告设计,谁也不知道她从哪儿挖出来的那些客户。她说:“人生就是游戏的过程,大家都在玩,差别是有的人玩的认真快活,有的人玩的颓废无聊,有人自以为在玩弄人生,实际是他被人生所玩弄。”

  小冰似乎从没给自己设计过形象,只有宗榈知道她的没设计正是精心的设计,不美的眩目,不修边幅,温和成熟中带点孩子气,让人不设防的女人最危险,让许多男人都想娶的女人不会轻易嫁。

四、漂亮妈妈

    莎丽是酒吧街有名的歌手,熟悉的朋友都叫她傻丽。除了宗榈以外谁也不知道她的真名,只知道她是个特别的人,时常领一个四岁孩子走场,她唱歌的时候孩子就在角落里坐着,在昏暗的灯光下画儿童画。傻丽弹得一手好琴,略带沙哑的嗓子唱起歌来格外动听,即便带孩子赶场也照受欢迎。朋友有求于她,定听不到拒绝,生在古代她大概会是穿夜行服杀富济贫的侠女,生在现代她只是一个模样酷似混血儿,夜晚在酒吧卖唱的未婚妈妈。

    傻丽是一个不懂讨人喜欢的女人,和她交谈的感觉豁然不开朗,如果你是一个快乐的人,心里开了扇宽敞的窗,她能让你的窗户关上半扇,如果你是一个郁闷的人,心里只开了扇天窗,她能找来厚厚的冰雪封堵最后那一点光明,如果你本来就烦闷到家了,奉劝你千万别和她说话,担心你自杀。傻丽知道自己这个特点,因此话不多,唱歌,吸烟,喝酒,总之是要把嘴占用上,免得找不痛快,偶尔也有堵不上的时候。

    快要结婚的人忽发感慨:“爱情是什么?婚姻又是什么?”
    傻丽说:“爱情是男人女人为上床找出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婚姻,你可以看成一个女人想找依靠和安稳,男人想要孩子的组合。”

    小冰说:“我打算23岁恋爱,25岁结婚,现在开始用一年的时间寻找值得爱的人。”
    傻丽说:“我劝你别恋爱也别结婚,如果你不想伤痕累累的话。”
    小冰叫:“你祝福祝福我行不行!”
    傻丽说:“我说话很准的,你爱信不信!”
    “多少幸福的你看不见吗?!”
    “你只能看到幸福,他们的痛苦不会摆出来给你看。”
    小冰把她的烟扔过去,“堵上你的嘴,就好像天下的男人都欠你的一样,告诉你,就算有人欠你,也决不会有人欠我,我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傻丽叼起烟扔不闭嘴,最后说了句:“干吗说的像卖一样。”
    小冰挥舞着粉拳象征性的打她,“只是个比喻,我是说双方的感情和身体都是同时付出,我没有笨到因为一点感动就生死相许的地步!”
    傻丽刚要开口说什么,小冰已经一巴掌捂住她的嘴,“求你了姐姐,别再危言耸听。”

    傻丽的年纪你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她说:“你们就当我60吧,提前步入老年期了。”她的真实名字连同过去都是一个谜,袒露人前的只有天生丽质的容貌,无论你多么视美色而不见,都不会对她熟视无睹,但当你看到她眼中的浑水,又会徒然感伤,可惜可叹。有人说恋爱的女人是美丽的,有人说等爱的女人也是美丽的。傻丽的美丽与爱无关,有希望的等待是幸福的,而她的等待没有希望。

    1966年开始,中国人一直没有屏弃打探和干涉别人私生活的欲望,而且经常是以一种道德评判员的身份加入东家长李家短的讨论。一个年轻的漂亮女人带着一个没有爸爸的孩子,不知多少人心里打了巨大的问号,探究这个女人过往的恋爱史成为一个莫大的挑战。那些到酒吧消遣的人把询问这件事也当成一种消遣,恨不得花上一瓶陈年洋酒的高价得到关于傻丽故事的细节。也许他们做梦都想回到1966—1976年之间,那样他们可以带着红胳膊箍把傻丽捆绑在树上拷问,那些嫉妒傻丽美貌的女人会给她挂上一脖子的胶皮鞋,吐象征着道义的口水,直到她认罪招供。

    她入时的打扮自己,抱着和她一样漂亮的女孩,任你仰慕也好,欣赏也好,鄙夷也好,嫉妒也好,总以一副没打算笑的表情苍白的面对你。“大家好,我叫莎丽,很荣幸今晚为大家献唱,希望朋友们都能度过一个快乐的夜晚。”这一句之后便是歌声和轻启双唇的‘谢谢’,即使她赏脸同你喝一杯,也别期望她能对你说什么。人们探究不到事情的真相,又无权拷问,只好凭借丰富的想象力为自己解答,最后传成她爱上了有妇之夫,人家不离婚,给了她一笔钱把她和孩子都打发了。她即使听到也不辩解,依旧唱她的歌,弹她的琴,过她的日子,人们见她不觉委屈,更加确信这是一个无庸质疑,不能推翻的判断。“我说的怎么样,像她这样的浪娘们肯定走这条路。”“漂亮女人没几个好东西,她还不是图人家钱吗。”看客们异口同声的说:莎丽是一个漂亮虚荣贪图享受的浪女,自作自受当了未婚妈妈,理应被道德唾弃!

    敢当面唾弃她的还真没有。倒是有为数不少的男人贪婪的望着她雪白的脖颈渴望吻到她高傲的头,思量着她少话的嘴唇包裹着怎样的皓齿和柔软的舌头,男人说:“从她这样的女人身上捞一把便宜太简单了!”于是对她阿谀奉承,问寒问暖,当鲜花掌声钞票都毫无用处时,男人说:“丫挺的还真能装。”“婊子的牌坊立的挺高!”女人说:“在这里唱歌她是不卖,谁知道她在别处卖不卖。”

    小冰在mule酒吧时,傻丽放心的让她帮忙照看孩子,小不点也被熬成夜猫子,越到夜里越精神。小冰翻出少年宫美术班的老底教孩子画画,一边休闲一边当保姆,小不点的五官是傻丽的缩小版,漂亮女孩笔下的人物一个比一个漂亮,只是她没什么小朋友,画里的世界很少有小孩子,天空中很少有太阳,不是月亮就是星星,要么就用彩笔胡点乱点一痛,说是酒吧的灯光。歪歪扭扭的写着汉字:“送给妈妈。”傻丽每次接过这些画都会抬高美术贬低音乐:“以后就让孩子学画画,绝对不让她唱歌,不能让她唱歌。”

    小不点叫宗榈爸爸,他收了这个干女儿,一个孩子长到四岁没有叫过爸爸,没见过爷爷奶奶姥姥老爷,不免让人心疼。宗榈和傻丽是无性的情人,最好的朋友。酒吧没有休息日,宗榈和傻丽偶尔也会给自己放假,小不点就骑在宗榈脖子上,俨然一副三口之家的幸福场面,实际上他们是两条距离很近的平行线,清晰的看着彼此,却永远无法交汇到一处。不管他们之间是哪种情,终归是真挚深厚无人能撼动的情。




五、贤妻良母

    小冰接了个不小的单子,忙起来有些日子没去mule酒吧。客户是位四十来岁的成功男人,手臂、脸庞和脖颈均裹着纯天然的光泽皮革,和小冰一样的身高看起来却像矮了几分,都说四十男人一朵花,孙老板果然是朵保养不错的花,细润有余,阳刚不足。小冰第一次接这样的项目,像年轻母亲迎接第一个孩子,欣喜伴着紧张,不小心把孩子抱倒是常事,她清醒的知道孙老板这样信任她无非是想要点别的,设计之外的东西,她的感情?不。她的身子?对。设计没走多远,她就已经乱成一团,淅沥糊涂的设计理念自己都说不通,孙老板却在此时要给她加钱。她欣然笑纳。

    宗榈说小冰很像他邻家的小妹,在奶油蛋糕还显新鲜时,有一次她挥舞着一块向宗榈跑来,宗榈正要感动,她忽然说:“给你闻闻。”闻闻,仅仅是闻闻。虽然她不会丢什么,但终归是给了你点什么。小冰把自己当成那块蛋糕摆在客户面前,闻闻,签合同。该赚的钱和经验都到手的时候她就像那块收回的蛋糕,任你明示暗示毫无用处,她也会把客户的面子做的足足,让人在遭到拒绝后反而说她是好女人。烈女的牌坊越立越高时她说:“没有谁经受得起诱惑,即便经受起了,无非是因为那个诱惑不够大。”诱惑,究竟是谁先诱惑谁?结果总被说成是小冰抵挡住了诱惑。

    小冰认识了蓝姐,孙老板的老婆。第一次见面便一见如故,蓝姐由内而外散发着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恬静。只是她不时叼起烟卷,感觉有些不协调。蓝姐说:“姐姐癌症去世后我才开始吸这个,过去我们感情特别好,从农村走到县城,又从县城走到城市,还是个大城市,刚要过好日子,她却走了,那之后我就把烟当成伴。”说这话时蓝姐没分缝的头发随意扎在脑后,不知是梳子不够好还是人不够精细,尚有几屡发丝过于悠闲的垂在面颊。守旧的装束让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了几岁。
    小冰说:“姐,换个发型,换套衣服,我敢说你老公马上就开始担心你,一担心就对你更重视…好处大大的!”
    蓝姐摇头,“他不爱我,和我在一起是觉得我有贤妻良母相,俗话说丑妻近地家中宝嘛,我打扮给谁看呢?”
    “他不看别人还不看吗?就当是打扮给我看自己照镜子看成了吧?”

    蓝姐剪了时尚的短发,染了酒红的颜色,宽松的分体套装换成尽显曲线的连衣裙。对镜子打量自己,忽然感到害怕,她害怕变化,哪怕是一点点的变化。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圈子,自从姐姐去世后她就一直跟着孙,死心塌地的打算跟一辈子,没想过改变,没想过争取,就那样默默的跟着,忍着,受着。她知道孙在外面有各种各样的女人,她为此心痛过,有人说时间可以让人忘怀痛苦,实际上痛苦还在继续,只不过是习惯了,也就不觉得痛。女人的美是夸赞出来的,像花儿,浇水施肥,嗅她的香气,她便会开放的越发灿烂。蓝姐就像一株无人理睬的草,每天刷洗厕所马桶和厨房墙壁上的污渍,做一个人的饭食,织过时的毛衣。

    “蓝姐,其实你是一个俏皮的女人,只不过自己没发掘这些可爱的细胞。”
蓝姐想起在农村度过的少女时光,那时她是村里有名的美人,辫子粗又长,一双美丽的单凤眼不敢轻易和男人说话,总是低垂着,她的名声很好,提亲的人不少,可她却走出了小山村,走到了繁华都市,走进了孙老板的家。

    她开始结识小冰的朋友,孙老板此时一点没察觉自己在引狼入室,甚至连蓝姐的改变都没太在意。他眼里的蓝姐无非是一个农村出来的女人,过上城市女人的生活也就知足了。偶尔给蓝姐父母邮点钱,那边当他是恩人,至于他是不是好丈夫,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但他认为蓝姐是好妻子,他夜不归家一句工作忙就打发了,蓝姐从不多问,最大的好处是她几乎没有欲望,没欲望的多好,有欲望的都是浪货,男人偶尔也需要浪货,但决不能把这样不安分的女人娶回家给自己开绿帽子工厂,孙想着白纸一样的蓝姐可以由着他画上三从四德。不用交公粮,可以让他有足够的粮食交给野花。她是他养的,让她做什么就要做什么,不让做什么就不能做什么。即便自己在外面挥金如土,每月也不会多给蓝姐一点生活费,女人要钱干什么?打扮?打扮干什么?莫非要出门勾引男人!

    第一次去mule酒吧,也是蓝姐第一次改了形象示人,小冰拉着她出家门,她极力把屁股往后坐,“求你了,别让我这样出去,我的头发,我,我不习惯。”争执不下,最后小冰答应蓝姐戴她姐姐用过的假发套,黑色的披肩直发。路上小冰想起这是死人用过的东西,不免脚下冒凉风,可蓝姐似乎对这假发套有着很深的感情。

    那天蓝姐第一次见到宗榈,他用欣赏的目光告诉蓝姐:“你很美,真的。”她第一次被男人用欣赏的目光扫遍全身,面色泛红时点燃了香烟,烟雾弥漫如屏障,使自己觉得安全。

六、美男宗榈

    宗榈的证件上贴着他弟弟的照片,他没有弟弟,只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可是所有人看到他的一存免冠照片时都怀疑那是他弟弟,比他瘦一圈,年轻几岁,比着看一个是打鬼子挨饿的赵尚志将军,一个是整天赶饭局的腐败官员,一个是热带地区胖不起来的精瘦男人,一个是北京街头随处可见的八旗子弟。他过着生命不熄减肥不止的生活也始终瘦不下来,偶尔唱起梦回唐朝,傻丽就在一旁讽刺:“没用的,唐朝选美男进宫也不挑胖的,要某个物件硕大才行。”宗榈说:“你怎么知道我不大?”傻丽摆出一副阅人无数的样子说:“这个和胖瘦成反比。”宗榈咬牙切齿减肥那几天,傻丽的小不点刚好生病了,数日不见愣眼一看,冒出一句:“你怎么跟饿了半个月的猪一样?!”

    小冰说:“你不用减肥,这样多好啊,气度不凡的博爱男人形象。”
    傻丽说:“我看他像包米地里的熊瞎子,掰一穗扔一穗。无论是身材还是作风,都像!”
    宗榈说:“等到2050年你们会看到包米地里站了一头老熊瞎子,他正在回忆此生掰了多少穗包米,又丢了多少穗包米。”
    傻丽说:“你的人生真有意义。”

    把宗榈的身材比喻成熊瞎子有点过,客观的说他比熊瞎子小很多,176的身高,166的体重。眉间有条斩子剑,凭添几许成熟的男子气,不规律的生活给他添加了恼人的脂肪,并没能覆盖住他所有的棱角,反而让他摘掉了帅哥的帽子,越发走实力派的路线。好比女影星都想演几出农村戏,似乎演好了非花瓶的角色才是真正的演员。正因为宗榈不是帅哥,又颇有绅士作风,他成了美女们心中的美男。

    这些日子美男宗榈走上了狗屎桃花运,老情人纷纷找上门来,有时一块来俩,分别坐在酒吧不同座位。就算不谈爱情没有吃醋可言,但这种情形还是令人倍感尴尬,陪谁不陪谁呢?干脆都不陪算了,谎称有事夺门而逃,到隔壁酒吧里买杯小酒喝着,等待服务生发短信通知他什么时候可以回去。

    宗榈承认自己滥性,却鄙视滥情的人。他唯一爱过的女人已然成了别人的妻,在那之前她曾把自己当成礼物送给宗榈,从泡了玫瑰花瓣的浴缸里游出,说出每个男人都想听到的话:“来,爱,我,吧。”出水芙蓉是形容谁的?杨贵妃。胡说,明明就是用来形容那个女孩的,她叫燕妮。在别人眼里她相貌平平,惟独吸引人的就是胸前风光,好似亮了两盏灯泡,发出眩目的光。当灯泡直白的出现在宗榈眼前时,他却变成千古难见的君子,硬是装成盲人视而不见,直到燕妮把灯泡连同其他闪光的地方重新塞进衣服,她哭着走了。她走后,宗榈也哭了。

    既然2050年的包米地上会站着一个熊瞎子回想自己掰过的包米,何不现在就回想一下呢,免得到时候忘记。宗榈想起一个鬼妹身材的女人,来自东北一座小城,到北京多年依旧保持着地道的东北口音,豪爽的性格连同她喝酒的姿势都是mule酒吧的一道风景。“喝就干,绝不来半杯!”说完她站起身,一只脚踏在椅子上,一只手掐在腰间,另一只手拿着偌大的扎啤杯子,咕咚,咕咚,咕咚——她擦也不擦的重新坐在自己踩过的位置。宗榈在远处欣赏她傲人的曲线,有一天她走过来说:“你干吗老看我?”宗榈说:“因为你好看。”“拿钱,不能白看。”那天的酒水棕榈买单,两人又到一个小资经常光顾的饭庄吃了顿夜宵,正想把她送回去,她说:“我去你那儿住。”宗榈满心欢喜,终于有机会拨云见日看这尤物的身材了,潜意识里他也有些害怕,就好象一个瓜子还没有磕就从里面蹦出来了,这个磕的过程一旦省略也让人不敢轻易欢喜,她不会是冤家派来整我的吧?

    那天晚上他打消了这个疑虑。女人上窜下跳的在他身上蹦,几个回合已经把他蹂躏的不成样子。宗榈是夜猫子加百灵鸟,晚上不管几点睡的,早晨7点前他准醒,太阳当空照的时候他再补觉。可是那天,他疲惫的睁不开眼睛,女人嘹亮的鼾声响彻卧室。醒来时他说:“我昨天晚上睡在火车上,紧挨着车头的那节车厢。”“我打呼噜了?”“是,打的,简直,太难听了。”女人不以为然的说:“那咋整啊,我打不好听,要不我给你打个有调的,江河水怎么样?”

    宗榈没听到江河水曲调的呼噜,女人也没再光顾过他的酒吧。

    这些天宗榈总是期盼见到一个人,没别的目的,只想请她吃一顿饭,哪怕喝一杯茶。蓝姐前两次光顾mule酒吧都照例付了八折的酒水钱,最后一次见面,最后一次分别,两人没说再见,特别是他独自消化掉的早餐,回想起来心里总觉得空荡荡的。蓝姐没有手机,他也没有蓝姐的电话,唯一能找到她的途径就是小冰,这丫头鬼精鬼灵,他不想被人摸清所有的私生活,也要为蓝姐保守秘密,能做的只有等。




七、处男被灭

    宗榈的初中以优异成绩毕业于游戏厅,连普高都没考上。整个暑假除了吃西瓜解暑就是睡觉,他的妹妹刚好在那个夏天出生,全家人沉浸在迎接新生命的喜悦中,对于他的落榜,意料之中的事,没什么悲痛的。他在父亲的命令下写了保证书:“我从今往后绝不踏进游戏厅半步。”宗榈到底是响当当的男儿朗,打那之后他还真离游戏厅远远的了,最主要的原因也是玩够了。由于家里添了丁,他住进自费高中的宿舍,那之后生命中多了文学的熏陶,结识的人也上升了一个层次。

    他认识的人有金庸、卧龙生、佚名、松柏生、诸葛青云、公孙梦。此后的三年,宗榈渐渐成为武侠宝典。对于高中生颇让老师和家长头疼的早恋,他倒是没有。都说真正的美女和爱情都不在言情,而是在武侠,说的没错,宗榈读着“但见一位姿容绝代,香丽无匹的双十姑娘披着一件鹅黄绒袍卷缩躺在牙床上面。这姑娘生得面容姣好,明眸皓齿,瑶鼻挺直,樱唇火红似喷火,如云秀发长可披肩,让人一瞧难忘。”他幻想着这样的女人,想着想着不觉下身有变。都说男人的第一个情人是自己的手,左手还是右手就不得而知了,但宗榈的第一个情人是活生生的人。他事后埋怨中国的性教育不过是给性成熟而心理没有成熟的孩子们看看无聊的挂图,倘若那时有名师教授给他手淫技巧,也许处男之身能多留几年。

    高中三年级的十一长假,学校要粉刷宿舍楼墙壁,学生必须离校,提前一天就放虎归了山。宗榈从租书社背了几本书打算用此打发长假。回家发现沙发上有件不合时宜的女人衣服,“有人吗?”无人应。他正打算进厨房找点吃的,以便更好的钻研古典名著,此时父亲大踏步的走出来,裹着睡衣,“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学校要刷墙,提前放假了。”“哦。”他拎起那件衣服径直进了卧室。

    父亲的老同学从广州过来看望他老人家,来的时候不知道北京十一就能这么冷,穿的很少,幸好是他父亲亲自去机场接的。穿的本来就少还脱什么呢?十一期间宗榈父亲的妻子带女儿回老家了,父亲说工作比较忙,就不跟着去了。当天晚上父亲给了宗榈1000元钱,“买点学习用具吧,学校食堂伙食不好,偶尔下下馆子,我工作忙,也没时间陪你,自己好好照顾自己。”

    那1000元钱就成了嫖资。策划这件事不是一天两天了,苦于没有资金无法行事。宗榈看不上他的同学,那些天真的小女生被人说成含苞待放的花蕾,在他眼里矮小的是没长开的土豆,瘦高的是没长开的茄子,不高不矮的是没长开的地瓜,偶尔映入眼帘的几个校花级人物也比“但见一位姿容绝代…”差的远了,而且鼻孔朝天不可一世的让人讨厌。他在学校附近的小酒馆自斟自饮,颇有一番浪荡侠客的意味,那天他第一次看到武侠美女在生活中的真实翻版。另一桌是几个吸烟的女人,其中一个如果披上鹅黄绒袍应该就是小说里的人物,宗榈喜欢相貌古典的女人,是从读武侠的年代就开始的。女人叫了一个极俗的花名,却拥有一头不俗的长发,黑色的光泽随着她每一个动作的变化映射到宗榈眼底。他看着女人们吃完饭走进对面的歌厅,那是她上班的地方。

    他揣着所有的钱,1200元,半个月的伙食费和额外收入的1000元,镇定的走进歌厅。临走前他在镜子里打量了自己,样子不错,很成熟,不会被人当成毛孩子赶出来,最重要的是老子有钱。“小X在吗?”他直接问门童,门童引他进了一间包房。没过一会儿,小X走进来,黑色长发不知何时变成红色的,似乎还被烫过,蓬乱的衬着她的小脸。
    “你认识我?”
    “见过,在对面的饭店。”
    “你是学生吧?”
    “不是,我毕业很长时间了。”
    “是小学毕业很长时间了吧?你多大了?”
    宗榈见自己被人识破,也不想就此据了下峰,“你多少钱?”他直接的问。
    “什么多少钱?喝酒?吃饭?唱歌?还是睡觉?睡多长时间?你问哪个?”
    宗榈攥着湿热的钱说:“睡觉,睡一个晚上。”

    他们用小X的身份证开了钟点房,因为小X说晚上有事,只能办一道而已,陪不了夜。小X扔过来一个东西,“戴上。”宗榈把雨衣套在软软的小东西上。“哎呀,笨啊你!”小X此时已经脱的只剩胸衣和短裤,红色的蕾丝花边不是点缀而是主体,乱乱的包裹着她神秘的身体。在小X的帮助下他顺利的戴好小雨衣。“什么姿势?”宗榈记得书上说过:“颠鸾倒凤、老汉推车…”他没说出来,愣愣的看着小X。“你躺下。”

    小X的头发在宗榈鼻子上荡来荡去,他没来得及打个喷嚏,就已经需要买单走人了。小X比他穿衣服还要快,走到门口的时候说:“钱我给你放卫生间了,回去好好学习,不要老想着这些。”

    宗榈嫖过,但没有花钱嫖过。事后他有些后悔,每当听别人说起自己的初恋,那种跃跃欲试探究异性身体的快乐时,他多少有点失落。还是那句话,就像一枚瓜子,还没有磕,白乎乎的瓤就蹦出来了,其实那个过程也很享受,非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省略。

八、真的爱你

    “我们我们猴子,爱吃爱吃桃子,好多好多桃子,装进装进箱子,奇怪呀奇怪,真奇怪,没吃桃子,少了桃子…”小冰在KTV清唱了一首《小熊猫学木匠》中的插曲。
    “小冰,每次见你我们总觉得回到了过去,比高中还要往前,就好像我们都是少儿一样纯真。”到场的高中同学说。
    “那是因为我们本来就纯真,现在最纯真的就要数同学会了。”小冰说。

    包蕾是小冰的高中同学,她们在分别5年后的同学会第一次重逢,小冰的笑容混着包蕾的眼泪歌颂着友谊的深厚。高中时她们俩是绝对的死党,抛开容貌不谈单就身高和身材就已经是鹤立鸡群,那时追求包蕾的男生要比追求小冰的多得多。高中时的小冰是一个讨厌的小狐狸,男人们喜欢狐狸精,但不喜欢一眼就能被人识破的狐狸,那时的小冰尚未成精,好长的大尾巴时常暴露在外面。包蕾有着不逊于狐狸的外表,又是一个真正的清纯玉女,在一比二十的选择中,她挑选了一个远郊出身的男生共上晚自习,并坚贞不渝地的跟了这个男生八年有余。小冰在日后的岁月吸取教训,把狐狸的尾巴藏好,以一副难得的天真可爱面目出现,“小冰,好人,好女人。”

    “子涵现在子承父业了,工作挺忙的,他让我见到你问好。”包蕾说。
    “子涵?他还记得我啊?”小冰说。
    “不会忘的。这是他手机号,有空和他联系。”
    “他子承父业干什么呢?他爸是干什么的呀?”
    “他爸好像是管青年创业资金的,他,就在他爸那干呗,公务员。”
    “他有女朋友吗?”
    包蕾笑着说:“小色女,别惦记人家,我见过他女朋友,很好的一个女孩。”
    “哦,那我就放心了。”
    小冰放的什么心,谁也不知道。

    “还记得你生日时我送你的玩具吗?那是一个没有性别的娃娃。——猜我是谁”小冰发给子涵一条短信,然后抱着手机焦急的等待恢复。   “你是小冰吗?真的是你吗?——子涵”
    他还记得,高二那年一个叫小冰的女孩送给他一个娃娃,也许因为是在批发市场买的,制作不是很精良,所以大家都嘲笑说看不出是男是女。许多年过去后,他也不记得那个不怎么好看的娃娃丢到哪里了,但他一直记得那个女孩把校服裙私自改成超短裙的风光,隐约觉得那是一个古怪精灵又难以让人驯服的女孩,不知道她现在变成什么样?

    “你能记得那个娃娃,记得我,我就知足了。再见!——小冰”
    小冰马上关上手机,她知道子涵会打回来,所以马上关机,等他有一点心焦,有一点期盼的时候小冰主动把有浓重鼻音的声音传过去:“喂,是我。”她捏着鼻子好像刚刚哭过,她说:“你知道吗?看到你回复短信的那一刻,我哭了,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哭。”

    他们很快重逢,在mule酒吧唯美的灯光下,小冰叫了可爱的饮料——牛奶。她穿着很长的外套,越发让人想要探究内部的服饰。
  “过的好吗?”这是故人重逢都要寒暄的话语。一番公式般的问候不必详述。
  小冰说:“其实你一直没有离开过,在我每一次独自面对自己的时候,你都在我身上,在我心里。自从认识你,我的审美便由你改变,我喜欢男人微微驼背的身材,歪一点唇的笑容,还有,还有很多。”

    子涵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只希望小冰说的一切都是假的。他知道小冰喜欢捉弄人,她曾经把男生在冰天雪地之季约出去等她一个小时,她曾经在别人桌子上刻字“XX,我爱你——XX”。此时,女孩正以淡定自若的神态望着他,“其实我没有任何目的,只是,我想说出来,这句话在我心里埋了很多年,而你一直以为我是个不会有爱的傻女孩,我只是想让你明白,我真的爱过你。别担心,哪怕这种感情还将继续,我也不会有任何奢望企图得到你什么,只是一种我赶不走的情,你明白吗?”说着她脱去外套,很低的领口并没有露出粉白的肉,而是两个汉字组成的图案,一个让子涵不忍目睹的图案——子涵。

    他想扑过去拥抱小冰,他想掠起她的身体到一个无人之境竭尽所能的补偿,他的名字,刻在一个女孩的心里,刻在一个女孩的身体,他何德何能承担得起这样的一份情?!

    “有人说情爱至深一定要有性的介入,哪怕是一个吻,而我什么都不想要,只希望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曾经永远都有一个女孩爱着你,纯粹的精神的爱。”小冰动情的说。说完又像那个关掉的手机一样,默默的离开,子涵坐在原处,连追的勇气都没有。

    包蕾说:“最近看到小冰了吗?”
    子涵做贼心虚般的说:“怎么了?”
    “她正闹心呢,我约她,她都不出来。”
    “她遇到什么事了吗?”
    “也没什么,就是忙着和人借钱,想开个工作室,像她这个行业给人打工很亏的。”

    包蕾给小冰打电话:“你让我和子涵说的话我说完了。”

    数月后,小冰的设计工作室正式成立。

    包蕾说:“子涵要不是已经到准备结婚的程度了,非和女朋友吹了重新寻你来不可。”
    小冰说:“他现在根本不应该结婚,玩够了再结婚,像他这样为个老同学就肝肠寸断,以后也少不了婚外情,多累啊。”

    补充:小冰和子涵见面后回家,她洗澡时自言自语:“丫挺的,这人体彩绘还挺难洗。”




九、别勾引我

    “祝小冰早日成为款婆!”‘冰工厂’工作室成立之日,大家举杯祝福小冰。
    “等等,换个称呼,我才23岁不到,你们祝我成款的时候都成婆了,那要多少年啊?”
    “祝小冰早日成为款妹!”

    “这是我高中的死党包蕾,这位是婚介所的老板宗榈。”小冰介绍道。
    “我是mule酒吧的老板,会员制酒吧,不是什么婚介所,别听她胡说。”
    “有不错的人加入,别忘记给包蕾介绍。”小冰说。
    “你被闹!我有男朋友。”包蕾微皱眉头。
    “你是有男朋友,我还有男朋友呢,可是我们都没有未婚夫,没有丈夫,所以还在选择,选择面大一些才能确保日后不出轨不离婚,像你那样8年守着一个人,真是新时代的解放军,只不过不知道你能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小冰义愤填膺的说。
    包蕾沉默,宗榈躲到一边和其他人寒暄。
    “你一定嫁他?”
    “对,我一定嫁他。”包蕾视死如归的说。
    “那你干嘛不嫁?是没到法定婚龄吗?你们已经超过了。”
    “他说没有房子。”
    “那你们住在火车站还是宾馆?”
    “别这样说,我们没有自己的房子,你是知道的,他家和我家都没有能力买房子,我们现在租的地方都不忍心带你去看。”
    “他穷你早知道,没有房子你就不结婚,还不如嫁给房地产公司呢。”
    “不是的,是他说没有房子所以不能结婚。”
    “我就是要套你这句话,不结婚的是他,不是你,他现在和你求婚你保证答应,可怜,你还不觉醒,跟一个人八年了,也不知道你图什么,钱是没有了,感情呢?连结婚都不想的人会对你有真爱?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最想的就是让她彻底属于自己,把她藏在家里,一辈子和她在一起,结婚,才是真爱的境界。”
    “别说了,真的别说了,我总觉得你在勾引我。”包蕾低下头。
    “放心,我不是Les,可保不齐我找个优秀男人来勾引你。”

    蓝姐迈着低调的脚步走进来,小心翼翼的拿着自己打包的礼物,“送给你,小冰,希望你事业有成,早日成家。”
  小冰说:“事业能否成功——全靠大家。成家能否幸福——全靠选择。别忘记给我介绍客户,介绍男朋友,有你们的热心,这两样才能实现。”

    宗榈来参加聚会之前一心想着见到蓝姐,姗姗来迟的蓝姐一出现,他反倒像做了亏心事一样不敢露头。他向来认为自己最大的优点是脸皮厚,今儿也没做过什么皮肤护理去角质层,这脸皮怎就变薄了呢?他先到卫生间和镜子里的自己照了照眼,还是那副老德行,脸皮厚到不会红的程度。他扶在搭毛巾的支架上沉思,第一句话该说什么,说什么,要说的有个性…啪的一声,支架断了,宗榈吓了一跳倒退了两步,不知身后又是什么东西在乒乓作响,仔细一看,自己的一只脚已经迈进鱼缸。小冰闻声而入,蓝姐就在她身后,卫生间好像被人砸过一样凌乱。“你是来毁我的吗?”小冰大叫。
    “我,我就往上一趴,它就折了,这玩意也太不结实了!”宗榈辩解道。
    “我刚开的工作室,一分钱也没赚,你指望我买多贵的东西,还你那脚,有没有把我的鱼踩死,它又招你惹你了?还那盆,你给我赔。”让小冰这么一嚷,所有人都过来围观。
    笑声此起彼伏,宗榈湿了半条腿的裤子,傻傻的站在那儿跟着笑,蓝姐也捂着嘴笑。

    “裤子湿了是不是很难受?”到头还是蓝姐先开口。
    “没什么感觉,挺凉快的。”
    “把裤腿挽起来吧,这样容易得病。”蓝姐说话的声音异常温柔平静,只是她的目光始终盯着宗榈的裤子,而不看他的眼睛。

    “下面我为大家清唱一首歌——《小蜜蜂》,掌声鼓励一下!”小冰以折磨人为乐,她给大家唱歌属于损人不利己的行为,连她自己都不爱听。宗榈曾经提议把小冰的歌声录成磁带,播放给死刑犯听,可以为国家节省子弹。

    “一只蜜蜂嗡嗡嗡
    两只蜜蜂嗡嗡
    三只蜜蜂嗡嗡嗡
    四只蜜蜂嗡嗡嗡”

    宗榈说:“我们出去走走吧,等小冰唱完歌就回来。”

    恋爱中的男人喜欢对女人说:“和我做一次吧,结婚前就做这一次。”说是这样说,往往有了第一次,第二次也就顺水推舟般简单了。相熟的人如果有了一夜情,变成多夜情也是易如反掌,甚至比让一个哥们连续请吃两顿饭还要容易。

    “被勾引我。”蓝姐在心里默念着这四个字,接受了宗榈的勾引。

十、出国留学

    宗榈告别了处男的身体和灵魂,由于资金紧缺,更重要的是他并没觉得自己占到了什么便宜,从此离小X那样的女人远远的。但欲望却趋势他奋不顾身的加入自慰队。他对未来没有什么计划,活一天算一天,就好像这次手淫的时候不必考虑下次幻想谁一样。

    考场中最悠闲的人要数宗榈,他梦到武侠书里的美女,一个,不,不止一个款款向他走来,对他说:“起来,起来。”他没有动,美女居然打了他的脑袋一下,猛然醒来看到监考老师说:“起来,收卷子了。”

    宗榈的高考成绩是本科线的一半。他父亲得知后深深的吸了口烟,居然哭了。宗榈盼着他骂几句,踢两脚,而他哭完居然对儿子说:“是爸爸对不起你。”里屋传来初学者的钢琴声,是小妹在弹奏,她能背20首唐诗,弹简单的乐曲,说几句英文,来客人时小孩子就像猴子一样被带出来表演,她享受着赞美和大人奖励的糖果。

    宗榈的父亲是公务员身份的商人,公务员不许经商,不许的事自然会有很多人愿意做。他把宗榈送出国门的时候说:“不会英语没关系,到那边学嘛!钱用完了没关系,爸爸给你寄嘛!”说完把墨镜戴在眼睛上,宗榈知道老人家的眼眶又湿润了。

    刚到英国时,宗榈白天在Essex语言学校学习,晚上在三个人合租的房子里找事干,开灯时看从中国背过来的小说,关灯时自己玩自己。日子过的像白开水熬白菜,还不放盐。他是学校里基础最不好的学生,跟不上教学速度,有时会懊恼自己交纳的学费,于是把学校厕所里超级大卷的卫生纸偷回来。到杂货店买东西的几句英文总算学会了,其实一句英文不会在英国也能生活的很好,华人圈子很大,他住的一栋楼房几乎都是华人,大家见面说中文或粤语。宗榈5岁时到广州的奶奶家住了一年,如果那时就把他送到英国,估计现在也是ABC了,但那时他去的是广州,只打下了不错的粤语底子。所以在华人的圈子里他是个语言能力不错的人,地道的北京话和差不离的粤语足够他结识不同身份的朋友。

    在国外的留学生和务工人员大多有一定阅历和年纪,就算是高中就出来的小留学生也在国内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聪明的一边在国外风流,一边给国内慰寄,两头都不耽误,好像一辆远行的越野车,势必要带个备用轮胎。高尚的就干脆的和国内的了断,只顾一头。结婚的少,同居的多,打伙夫妻遍地都是。宗榈属于特例,在国内没有任何的感情纠葛,在国外也是孑然一身,独来独往没有虚伪不会讨好,那就是宗榈,19岁的宗榈。

    燕妮和宗榈是语言学校的同学。她架着眼睛,朗读发声时认真的像小朋友背“锄禾日当午…”。每到周末她就一个人拿着鱼竿戴着太阳帽出发了,生活调节的别有新意。也不知道她从哪里钓来的什么鱼,总能提出几条分给同一层楼的中国朋友,哪怕是她不太熟悉的人。宗榈胡乱的把鱼下锅,燕妮端坐着等着吃,甭管好不好吃她都抿着小嘴笑,吃完就乖乖的到厨房刷碗。

    有一天燕妮问宗榈:“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特别愿意和你在一起?”
    宗榈说:“因为我帅嘛!”那时的宗榈的确是小帅哥的形象,瘦瘦的脸庞浓黑的眉。
    “不是,我觉得和你一起挺安全的,你不那么色。”
    “是吗?以后可别这样轻信人,色狼不会把这两个字写在脸上。”
    “那你对喜欢的女孩色不色呢?”
    “我没有喜欢的女孩,打算一个人过一辈子。”

    燕妮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关注她的人很多,并不仅仅是因为她的成绩,还有她那闪光的身材。和宗榈合租的一个小子说:“看到那小妞的波我就想干她,按在那干个痛快,虽然模样不怎么的。”宗榈感到火冒三丈,他说:“你TMD给我闭嘴,再敢这样说她一次嘴给你缝上。”那小子也不服软,祖宗奶奶的叫骂。幸好是三个人合租的房子,总算有个拉架的,没毁坏什么物件。但那天夜里宗榈却莫名的有些担忧,燕妮是她关心过的第二个女人,第一个是他去世的母亲。因为别人诋毁燕妮的一句话,他就能和同屋的兄弟大动干戈,看来他对燕妮的感情不只是因为她给过她几条鱼。




十一、别离开我

    燕妮不知从何处听来宗榈为她和人打架的消息。她颇怀感激的说:“我带你去一个秘密的地方,那儿就好像天堂一样!”

    宗榈随她走在迷雾的城市,坐完地铁乘公车,下车全靠11路,徒步的时候燕妮牵起他的手。燕妮的小手湿热湿热的,宗榈的手心上仿佛爬了几只小蚂蚁,小口小口的咬着他。多年以后他和朋友说笑:“早泻个几分钟不算什么,当年被一个女孩牵了一下手,我差点射了。”宗榈有时觉得自己挺脏的,别人的初恋都是只想着一点那个,等到婚外恋时才想着七点八点那个,可是他从最开始对女人动情就是和小X胡乱的嘿咻了一次,就连和燕妮这样单纯的女孩子在一起,他也总是无法安神,生命之棒几次歪曲了裤线。

    他们来到一个山崖前。尽管是在英国,这里却有着中国国画一般的风光,水墨交融着天海。宗榈的心里有着一个美的世界,就如同眼前的风景,宗榈心里有一个纯的世界,就如同眼前的燕妮。可是他不愿意承认这些,他情愿在玩世不恭中过一天算一天,没有希望没有目的没有责任的生活。燕妮就像一块贵重的未经雕琢的宝石,一旦放在他手里,他的世界就变了,要像一个保险柜般结实,才会使心里的燕妮不感失望和忧虑。而他,更像一块顽石,一块朽木。每一次升学考试他都是考场里最失意的一个人,回到家里,他是最不被关注的一个人,到了国外,他是英文最不好的一个人,他从来没有过自信,心底期待着哪次手淫射精之时,在他快乐的颠峰,忽然地球爆炸了,他连同他快乐的液体一并飞向宇宙。

    “我爸妈下个月来英国,他们的移民手续办好了。”燕妮说。
    “是吗?恭喜你。”
    “等他们来了我就不能住在这里了,学期马上结束,我们可能会很少见面。”
    “想吃鱼的时候我会想你的。”
    “我是鱼吗?”
    “你不是鱼,但我是猫,偷腥的猫。也就是说,我是色狼。害怕吗?这可是只有我们俩个人。”
    “不怕,你别闹了。我真的有事想和你说。”燕妮顿了顿,问:“我们认识多久了。”
    “一年,刚来的时候就认识你了,那会我19,现在20,20减19,得1。”
    “下个月我爸妈来,我想带你去见他们。”
    “干吗?搬家要力工?”
    燕妮望着他,一字一句的说:“不是力工,是燕妮喜欢的男人。”

    宗榈不看他,他知道男人追求女孩子被拒绝后会发起第二轮进攻,而女孩被拒绝一次后,很少会再提此事,自己都恨不得忘记。燕妮是一个有勇气的女孩,但是,她太没有眼光了,居然看上自己这样的笨蛋,不笨球,傻冒。他退后了一步,生怕说出下面的话燕妮会把他推下悬崖。

    他说:“你可能是误会了,上次为你和人动手只不过是,我也想占你的便宜,就像两个路人同时看到地上掉了一个钱包。”

    燕妮不声不响的回头,转身,慢慢的往回走。她的身影在雾中渐行渐远,宗榈听到自己的心跳,他的心在说话:“追!”

    人的潜力到底有多大?宗榈记得那天他只对自己说了一个字:追。只有几秒就已经跑到燕妮的眼前,他抱住她,说:“我不让你走。”燕妮说:“别离开我。”迷雾记载了两个人的初吻。




十二、好坏女人

    小冰发给子涵短信:“听说你要结婚了,我们从今往后不要见面了,希望你们一生一世,希望她如我当年一般爱你。我不仅要为自己的感情负责,也要为你和她的感情负责,希望你就当没有和我重逢,当我们的重逢只是一场梦。”

    子涵怎么可能只当这是一场梦。他每天望着即将与他结发的女人,想着那个为他守侯8年的女人,他想着她胸前纹的名字,想她眼含泪光的样子,读她发来的短信,他从心底说出一句:“好女人!得不到你是我今生没有福气。”

    小冰开始囤积爱情。同时与几个未婚的优秀男人交往,处在进可做情侣退可成朋友的位置。她不是只信感觉的女人,感觉是必须的,但感觉之外的东西她同样重视,于是她把有感觉的优秀男士各方面的硬软件在脑海里拉成单子,交往的次数多了,感觉好的加分,感觉不好的减分,筛选数月后仅剩的几匹千里马被拉到mule酒吧,请她的朋友过目,当然是一个一个去。

    “小冰,你要干什么?生在古代你还不娶几房姨先生!”傻丽说。
    “诧异!正是因为不能嫁好几个人,要嫁只能嫁一个,而且幸福的婚姻是两个人开心的过一辈子,我才这样上心的挑呢。我是对婚姻最负责的人。”
    “你这叫对婚姻负责,那你对爱情负责吗?”宗榈和傻丽站在一边质问她。
    “当然,我对爱情的负责程度和婚姻一样。”
    “那你说这几个人你到底爱谁?”
    “还没有决定。”
    “爱情是需要决定的?那么理智的还能叫爱情吗?”
    “你们是不是以为爱情是两个人没事谈着玩的呀?那是终生大事,是需要思前想后的,告诉你,和一个男人有感觉那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有爱情和想结婚可就不那么简单了。我是狡猾,是不容易掏心,如果我一旦掏心,一旦决定结婚,我就一定会尽全力去爱那个人,去呵护我的婚姻,这之前,请你们不要用仁义理志信来衡量我对或不对,好或坏,好女人的牌坊不是幸福的保证。”
   
    “你是好女人,好女人外表坏女人行为。”傻丽接着说:“你不考虑别人的感受,那些男人,被你耍的男人。”
    “丽姐,如果我是男人,准娶你,死活不娶我,你无论什么时候都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这就是你不幸的根源。”
    “不,我很幸福,我对得起所有人,你让我对别人负心,恐怕我会折磨自己一辈子,咱俩不一样。”
    宗榈说:“言归正传吧,我觉得穿CK短裤的那个不错,挺适合你。”
    小冰和傻丽互看了一眼,同时问:“CK短裤?!”
    宗榈说:“不知道了吧,我上卫生间的时候看到的,有一个穿着CK短裤。小冰这个你还不知道的话,你就没办法判断他是不是你的好老公,床上的和谐你也要考虑的。”
    小冰非但没有涨红脸,反而淡定的说:“一个男人对女人是否尊重,身体是否健康,不用上床就能看出来,至于你说的是否和谐,找到要嫁的男人我当然会和他先试婚,但试婚不是随便找一个就上床,那是你,不是我,呵呵。”

    傻丽眯着眼睛笑了,她说:“你们两个一个以结婚为目的滥情,一个以不结婚为目的滥性,而我,扣着一个坏女人的名声形单影只的生活,这个世界——”

    小冰说:“姐姐,你不是坏女人,我也没有别人说的那么好,但我知道我想要什么,谁也别想拿什么准则来要挟我,没用的。玩够了,挑好了,我会结婚的,到时候我才是一个真正的好女人。”

    宗榈想着:“我玩到什么时候是头呢?真的那么好玩吗?”

十三、宛若不忠

    浅黄色的墙壁围着一个空旷的区域,摇椅在阳台前晃动,蓝姐刚从那里起身。在很多人眼里,蓝姐是个衣食无忧的主妇,有大把的时间享受精神和物质,她让人羡嫉的从农村走到北京,嫁了一个身价百万白手起家的老板。她宁静的像一盆缺乏光合作用的植物,也像一株从南方移植到北方的树木,虽然活着,却活的没有生机。

    蓝姐出生在湖南农村,那个地方所属的城市现在已经成为著名风景区,有人说那里的空气装到瓶子里可以拿到北京去卖。蓝姐就是呼吸着那样的空气长大的。她的家是一栋灰色石块砌成的二层小楼,一楼养猪,天井里有一口水井,二楼住人,蓝姐把自己的房间布置的像城里人的家,窗口挂着风铃。她家的果园曾经供给到东北,黄橙橙的橘子挂满园。90年,橘子批发可以到1元钱一斤,年产两万的收入在当下的城市也算小康。她们全家挑选最好的橘子坐在果园里吃,父母有时会和邻里打打麻将,蓝姐的小狗巴望着改善生活,她就会到集市买几斤小骨头。后来橘子掉价,每斤只能批发个4角钱,产量却没有增长,家里依然过着农村的小康生活,可以支付两个女儿在县城中专的学费。

    2000年,蓝姐二十九岁,她在未满三十的岁月里为自己的生平填写了不光彩的一笔。

    蓝姐和姐姐中专毕业后到北京某宾馆作服务员。她们很知足的生活,以为人生就这样继续了,赚几年钱,回到家乡嫁一户人家,或是就此好好工作在北京落地生根。她和姐姐相依为命小心谨慎的卷缩在城市的某个角落,光怪陆离的生活不属于她们,奔驰和夏利在他们眼里都是一样的车。

    姐姐不知为何总是流鼻血,有时自己都没有察觉鲜血就已染脏了宾馆房间的物件。她说那是因为北京干,当她的鼻血止也止不住的时候,不得不去了医院。

    姐姐的昂贵医药费让蓝姐欲哭无泪,她们在这所城市没有任何保障,每月几百元的工资刚刚才发了几个月,家里卖房子卖地的钱不够姐姐在医院住上两个月。姐姐说:“让我死了算了。”她还没有死的时候,有一个好心人为她结清了所有帐目。甚至还给了蓝姐一些零用钱,让她为姐姐买了一个假发套,待她掉光了头发依旧可以继续美丽。黑色的直发披在肩头,姐姐平静的走了。

    蓝姐和孙雷在医院相识,他像救世主一样出现,让她没有遗憾的送走姐姐。蓝姐无以为报,她和孙雷第一次单独吃饭,孙雷问:“你是处女吗?”蓝姐惊慌的把筷子掉到地上,涨红了脸,长着嘴说不出话。孙雷对自己说:“她是。”

    他们不算风光的结婚了,因为孙雷曾经大办过一次婚礼,而后悄声匿迹的离婚了,对于二婚的人来说,再结一次无非是办个手续。蓝姐没有蒙过盖头,没有穿过婚纱,没有听过“我爱你。”但是,她结婚了。

    有人说:“久居幽兰之室,就会不闻其嗅。”蓝姐曾经有过小女人新婚的喜悦,她把自己打扮成一朵兰花,在孙雷面前晃动,可是这晃动的兰花最终变成静止的盆载。

    每个少女都曾经有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幻想,但真的携手了,就会真的偕老吗?

    蓝姐推开窗户,她看不到满园橙色的风景,听不到山谷清澈的鸟鸣,她在一个不属于她的城市里拥有一个不属于她的丈夫,除了新认识的小冰,没有人愿意倾听她内心的声音。她曾经用懦弱武装自己,反而觉得自己坚强的刀枪不入,逆来顺受的生活让她成为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好媳妇,她不曾和孙雷吵过一次嘴,要过一件东西,然而这表面平静的生活就像开江前冰层下涌动的波涛般汹涌。

    2000年,她成了一个不忠的女人,不忠于丈夫,不忠于道德。小冰说:“姐姐,你的一切我都知道,你忠于你自己。人活一世几十年,生死契约、与子成悦的爱情也许找不到了,我们都希望自己从一而终,如果一旦这个梦想无法达成,希望你可以善始善终,不要这样左顾右盼,一边用道义谴责自己,一边又无法面对来自心底的声音,姐姐,离婚吧。”

    蓝姐第一次见到宗榈,她只觉得心口有个东西,像是敲门砖的东西,咚咚作响。第二次见到他,她第一次变的俏皮,居然学小冰那样搞了一出恶作剧。笑,笑有时候是多么宝贵的一种表情,她有多久未曾发自内心的笑?第三次见到宗榈,他带她走进他的世界,一柜子的书,有武侠,有名著,有讲述人生哲理的东西,其中一本赫然摆在她的面前,“生活的意义在于你是真正的活着。”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想当个坏女人,坏的彻底一点,她靠在书架上接受了宗榈的吻。她结婚了,却不曾有人吻过她,那样缠绵细致的吻,她痛苦的拥抱着宗榈。这不是她蓄意以久的出轨,这是一次昂贵的情感走私。

    回到家,蓝姐重新坐在摇椅上,摇动着她眼里不再纯洁的身体,灵魂的谴责声此起彼伏,她是一个坏女人,一个即没有从一而终,又没有善始善终的女人。有人说女人变心的时候需要一条船,因为她恋爱的时候是在海上漂泊,哪怕是有个救生艇也好,她才能冒险跳船。而宗榈,蓝姐知道,他不是一条愿意载人的船,他是一辆水上摩托车,车上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座位。




十四、都不容易

    小冰结交了新男友,“哇噻,你们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那么优秀的男人!知道他拥有什么吗?不说了,说出来怕你们吃醋。”小冰在圈里夸下海口。
    “你们认识多久了?”宗榈问。
    “一个月,我现在所说的优秀只是他的硬件,软件还了解的不够多,我会细细观察的,明天拉过来先给各位过目。”

    聚光灯下是傻丽在唱歌,她说:“冰冰,今天你的朋友来,我晚上哪个酒吧也不去,就在这里给你们唱,好吗?”
    “难得啊,丽姐,用什么刷的牙齿,你今天说话不难听。”
    Peter刘准时到达mule酒吧。小冰和宗榈慢慢喝着桌上的饮料。
    “果然气度不凡!小冰已经把你吹嘘的和超人一样了。”宗榈寒暄道。
    “哪里哪里,她和我也把你说的特别优秀。” Peter刘回敬道。
    “你酒吧设计的不错,有点%#%……¥%的风格,我在%……¥……国的时候,去过•¥¥#酒吧,和这里差不多,你这里有¥%#¥酒吗?” Peter刘继续说。
    “说中文,我拜托你!”小冰说。
    “哦,对不起,我习惯了。” Peter刘颇有绅士作风的点头。
  
    傻丽适时的唱起苏芮的《是否》,

    是否这次我将真的离开你
    是否这次我将不再哭
    是否这次我将一去不回头
    走向那条漫漫永无止境的路

    是否这次我已真的离开你
    是否泪水已干不再流
    是否应验了我曾说的那句话
    情到深处人孤独

    多少次的寂寞挣扎在心里
    只为挽回我将远去的脚步
    多少次我忍住胸口的泪水
    只是为了告诉我自己不在乎

    小冰还未来得及说:‘这是我的朋友,这首歌是她专为我们唱的。’这句话,Peter刘已经开始用鄙夷的眼光望着傻丽,他说:“酒吧街我常逛,没有人不认识她,一个未婚妈妈。”
    “你对未婚妈妈怎么看?”小冰平和的问。
    “不结婚就和男人做那种事,还生孩子,先不要问我怎么看,问问社会怎么看吧。”
    那天小冰没有把Peter刘介绍给傻丽,不多时就随他离开了酒吧。

    包蕾经小冰的介绍和傻丽成为朋友,甚至是比小冰和她还要好的朋友。包蕾和小冰的交流经常被无缘无故的扣上帽子:“你这个傻蛋!还不快分手!”包蕾知道她很有煽动性,担心自己动摇,所以她更愿意和傻丽交流,她说:“我们很像,都是那种付出了就完全投入的人。”傻丽说:“有时候很想学学小冰,但肯定学不上来,不会说谎的不只是眼睛和嘴巴,连心都不会。”

    包蕾说:“也许我快要结婚了呢,建军的单位有可能分我们一个房子,产权虽然没有,但可以长期的住着。”
    傻丽说:“他说一有房子就和你结婚。”
    包蕾点头。但她点的并不甜蜜,她觉得自己如果想结婚,就只能是和建军,她别无选择。16在高中宿舍就和建军发生了关系,她是一个不会说不的女孩,当初在众多的追求者中选择建军最主要的原因是她觉得他最可怜,喜欢她,都不敢追求,自卑的默默的对她好着,她为他的默默而感动。建军说爱他就给他,于是她就给了,证明她爱他。那之后的日子里他们少了很多过去的交流,两个人只要一有机会就行周公之礼,建军的欲望像田地里的蝗虫,灭不过来。他们考取的大学不在一个城市,包蕾担心她无法呵护彼此的爱情,吃最便宜的伙食,从不买多余的装饰,一心一意的给建军打电话,电话线牵扯的爱情并不那么牢固,建军在大学里曾经背叛了包蕾。他说分手的那个晚上,包蕾连夜赶火车到了他所在的城市。“我把一切都给了你,你怎么能这样负我!”不知是她大把大把的眼泪挽留住了建军,还是另一个女孩被她打动后主动退出,总之,八年来,包蕾依旧是建军的女友。他知道她是死心塌地的,也就不担心不操心不用心,包蕾高中时清水芙蓉的样貌不知何时挂上了怨妇的神态。每次小冰在她面前发起革命,她的心中都在说着一句话:“我别无选择,我什么都是他的了。”

十五、玩不死你

    傻丽和小不点的生日只差一个星期,大家提议一起过算了,但礼物不可以减半,越厚越好!傻丽的年龄保密,小不点刚满五岁。小冰只拿了一份礼物,小小的盒子,尽显铁公鸡的个性。

    自上次Peter刘出现在mule酒吧之后,小冰数日没来,大家都认为她一定是开始了如火如荼的热恋,只是大家对Peter刘的看法一致不好,对小冰的眼光也颇感怀疑。

    “你身上有一种很吸引人的男子气。”小冰在从酒吧返回的路上对Peter刘说。
    “是吗?男子气是什么味道。”
    “是一种力量,一种魅力,我也说不清楚,总之是很吸引人。”

    Peter刘终于提出:“我想要你。”小冰想起他的名言:“不结婚就和男人做那种事…”于是说:“可是,我们还没有结婚。”
    Peter刘急不可待的说:“我一定会娶你的,一定会!”
    小冰说:“等我见过你父母,我们慢慢走好吗?”

    小冰指着橱窗里的昂贵钻饰说:“这是公主才配戴的东西,我这辈子都没可能了。”

    Peter刘送给小冰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物,上面写着:“给我的公主。”

    小冰见到Peter刘的父母。那天艳阳高照,是2001年初春的上午。“叔叔阿姨好,我叫小冰,朋友们有的叫我衰冰,有的叫我笨冰,因为我生活邋遢,作风散漫,不过他们都说我很可爱,嘿嘿。”她穿着时尚的装束,杂牌唇膏的颜色,不仅抹了嘴唇,还化了眼影。“我家只有我一个女儿,从小到家特别娇惯,我妈说让我嫁个有钱人,以后好能给我雇保姆。” Peter刘诧异的看着他,低声说:“别太活泼了。”“我饿了,我们什么时候开饭?”小冰向厨房里张望。

    她盯着桌子上的菜,好像哪道都没有吃过一样,嘴里吃着,筷子夹着,碗端着生怕被人抢走盘中餐。Peter刘说:“小冰的个性比较实在。”他觉得自己的圆场打的很失败。

    那之后Peter刘消失了,小冰对他家的光顾几乎气炸了他的父母,“什么举止做派?还研究生呢,还什么知识分子家庭出来的!”小冰得意的幻想她走后人家对她的评价。

    小不点着急的打开所有的礼物,惟独到小冰的礼物那里她绕了个弯,似乎那小小的盒子装不了什么,她幻想着大毛熊和电动玩具。最后她还是耐着性子打开了,她说:“好漂亮的项链。”傻丽说:“孩子,那不是项链,是手链。看阿姨多会挑,看起来像真的钻石一样。”小冰说:“那就是真的钻石,这是价签和发票,如果喜欢你可以戴,如果不喜欢,就当是阿姨送给小不点日后的学费了。”在场的所有人都很惊讶的看着小冰,“真的嫁大款了还是你中奖了?!”

    宗榈、傻丽、小冰围坐在吧台前,他们肆无忌惮的笑着,宗榈说:“我绝对不会惹你的,太恐怖了!”
    小冰说:“小小的惹我没关系,惹我的朋友,就是这个下场。”
    傻丽说:“你不觉得可惜吗?如果他不那样说我,你是不是会和他继续相处,都是因为我。”
    小冰说:“我不会嫁给一个不懂得尊重女性的人,不管他拥有什么,只要这条不过关,我看也不会看他一眼。现在都时兴名誉损失费,那条钻石手链就当是我帮你要回来的补偿金。”
    宗榈说:“怎么没人骂我呢?我可是够乱的啊。要是有人骂我,小冰也帮我出气,也送我个钻石什么的,不,白金就可以了。”
    小冰和傻丽微笑着在他脑袋上捶了几枚粉拳。




十六、英国往事

    宗榈和燕妮从迷雾中走出,带着初吻的味道来到人前。他用不算宽阔的臂膀拥着她,她用不算稚嫩的嗓音呵护他。文艺片即使在拍摄中有一些情色镜头,为了通过审查通常要剪掉,宗榈和燕妮的初恋里也有少许情色的东西,为了给这段没有真正结果的初恋一种伯拉图式的享受,笔者剪掉了这段描写。

    他们从表白到分手只有一个月的时间,而这一个月,温暖了宗榈人生中的许多年。

    宗榈和燕妮一起带着圆檐的帽子,宗榈的那顶是蓝色带红边,燕妮的那顶是红色带蓝边。他们一起到不远处的渔塘钓鱼,在鱼咬钩的时候两人一起拉扯着鱼竿。一起钓鱼一起做饭一起上学一起打扫房间,如果再能睡在一起他们可以算是幸福和睦的小夫妻。宗榈的厨艺越来越好,燕妮的小脸在一个月里圆了小小的一圈。有时她把衣服晒在窗台,裹了太阳的味道再收进立柜。恋爱的喜悦千篇一律,可是每个人在经历这些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最最幸福的,觉得他们的故事是独一无二的。

    细雨周密的滋润着他们居住的城市,古旧的楼房外墙爬着青苔。宗榈嚼着口香糖走在清爽的空气里。身边走过一个红发女郎,高跟鞋肆无忌惮的敲打地面,低胸上装暴露出并不诱人的皮肤,白底上有数不清的黑点红点灰点,但她自己并不觉得此物需要掩盖,流连顾盼的等待上前搭讪的男人。宗榈加快了脚步,他走在等待审判的路上。“燕妮,有件事,我要对你坦白。”宗榈直白的讲述了他和红发小X的第一次。“宝贝,你受委屈了,以后我一定好好对你。”燕妮说。

    宗榈竭尽所能的抱紧她的身体,燕妮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非但没有责骂,反而说他受到了伤害。燕妮接着说:“你妈妈刚去世,爸爸就结婚了,之后还有外遇,所以你不是很相信爱情,是这些经历伤害了你,不能怪你,不过我希望以后让我好好带你走出阴影,我们好好的相爱。”宗榈对自己说:“燕妮,我一定要你过的幸福。”

    “我爸妈后天就到了,你和我一起到机场接他们好吗?”
    “不,我,没有合适的衣服。”
    “又不是职场面试,穿什么正式的衣服呢,只要有你就够了。”
    “傻丫头,你父母未必这样想,我们应该好好准备一下,一定要给他们一个好印象。”

    宗榈到平日不曾光顾的店里买了行头,到英国后第一次没把脑袋交给同学的剪刀,而是到真正的理发店享受了一次洋鬼子的服务。

    他像准女婿一样出现在燕妮父母面前。她的父母看上去年纪不大,或许是保养很好的缘故,精明强干的男人和细心体贴的女人,宗榈猜想那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事实上也是如此。惟独在他意料之外的是他们全家相见都说英文,而宗榈这个留学一年的语言培训班学生还没有掌握自如的口语,他羞愧的不敢开口。他提着箱子,走在三口之家的身后,他穿着得体的衣服,像是酒店帮客人拿东西的出色门童。出了机场,燕妮的父亲礼貌的为宗榈叫了出租车,单独把他一个人送回到居所。这个过程中,燕妮一直依偎在母亲身旁,对亲人的思念让她顾及不上宗榈的感受。他像一个局外人,一个永远无法真正融入他们生活的局外人。

    学期结束的时候,宗榈再次以全班最低的成绩毕业。燕妮拿到了苏格兰中心城市最好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单。

    燕妮的父母似乎比真正的英国人还要有钱,他们不仅买了房子,也拥有了别墅。燕妮在准备读大学前先到驾驶学校学习,一辆在国内能卖上6、70万的汽车将是父母送给她入学的礼物。宗榈还有复读语言学校的机会,他继续偷厕所里的手纸,像只生活在地沟里的老鼠。燕妮走后宗榈再也没去钓鱼,他爱上热狗啤酒和混了猪油的食物。

    燕妮的信每星期准时寄来,鼓励他好好学习,诉说着新生活的惊喜。她说:“你说我漂亮吗?为什么会有很多人追求我?不会都是因为我的身材吧。不管那些人怎么追求我,我都只属于你,珍贵的东西等你来拿,记住,我是你的。”宗榈的回信速度很慢,并不是因为他忙,而是因为他一点也不忙。他对学习早已丧失了信心,之所以重新交纳学费只是因为他没有退路,不上学就要被遣返,被遣返又无以面对泪眼期盼的老爸。早在他见到燕妮父母的那天开始,心里就已经决定和燕妮分手。他曾经对自己说过,一定要让燕妮过的幸福,但当自己变成懦夫的时候,唯一让燕妮幸福的可能就是离开她,让值得她爱的男人去爱她。

    他终于写信告诉燕妮:“我们分手吧。”燕妮没有回信,他猜,她是接受了。

    宗榈再见燕妮已经是三个月以后,燕妮的父母还在这座城市,假期的时候,她回来了。她阳光的形象出现在宗榈颓废的房间。
    “我回来了,再走的时候我们要一起走。”燕妮说。“你不要再读语言了,我要我爸爸帮你办工作签证,他会答应的。”
    宗榈没有做声,他已经沦落到需要女人的父亲给他找份工作才能继续留在英国的程度了。他打开电视,看听不懂的节目。燕妮说:“我要给你一个礼物。”
  当燕妮一丝不挂的从洗浴间出来,她说:“来,爱,我,吧”。那天宗榈为大家诠释了什么叫坐怀不乱,他像盲人一样眼看燕妮把所有闪光的东西一一套回衣服里。燕妮走的时候说:“你以为你什么都没有拿走,其实我已经给了你全部。”

    那之后宗榈对每个女人的吻都像对燕妮的一样缠绵,他珍视每个女人的身体和感受,就像珍视燕妮的一样。他变成一个很好的情人,把一夜情或多夜情演绎的像海枯石烂的爱情,也许这是完美情人的最高境界,在身体相融的那一刻,他爱所有的女人。




十七、陈年洋酒

    在酒吧一条街,熟客都很感兴趣的话题除了新近流行什么饮料之外还有一个歌女的感情经历。前者他们可以敞开的探讨尝试,后者他们除了猜疑还是猜疑。如果花一瓶陈年洋酒的价钱可以买来傻丽的生平经历,一定有人说:“我愿意!”

    宗榈告别了处男身体以及初恋情怀,他从自慰队脱身,走进有待滋润的女人世界。那年他21岁,尚未到期的签证和尚未过关的语言让他不知如何面对今后的生活,那一年他父亲要他回国一趟,没什么大事,只是好久没有看到儿子,情愿用机票钱解这屡相思。

    同屋的兄弟中和他动过干戈的那位早已搬到别的地界,为了缓解租金的压力,宗榈在语言学校的新生里找到一个面善的人合租。男生是大学毕业后准备读硕士的,少不了过语言这一关,但他自信的样子和大胆的发声方式都让人信服,“其实你读英文就是多少带了点上海口音,还算不错。”这是别人对他的评价。大家都叫他小孟,小孟23岁,毕业于东北一所院校,据说他弹吉他唱校园民谣的形象曾迷倒过三位数的女生,这个可靠消息是小孟自己说的。他到英国之后逢人便讲的人和事中还有一个是他的女友,据说那是一个超级漂亮的重量级校花,不是体重的重,是模样的重,才气的重,正点的重。他为拥有她而骄傲,他为她在临走前给了他贞操而骄傲。他的骄傲随着一件事的到来变的沉重。

    “宗榈,你这次回国能不能帮我办件事?”小孟说。
    “说吧,别占用我太多时间,我可就一个月的呆头。”宗榈边收拾箱子边说。
    “可能要,至少占用你一个星期。”
    “开什么玩笑啊你,一个星期,我两年没见我老爸,回去还给你一个星期,说吧,什么事?”
    “我女朋友怀孕了,她第一次和我在一起居然,就,就一次,就怀孕了。”
宗榈放下手里的东西,望着小孟,他正哆嗦着拿着水杯。他说:“真的。她打电话和我说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觉得至少要有个人陪在她身边,要不然,她太难过了。”

    宗榈拿着小孟给他的北京到哈尔滨的火车往返路费和准备给女孩流产的钱,总共一千元,上路了。他见到女孩的时候揉了一下眼睛,冰天雪地里看到光影流动,仿若重生。她低垂着头,一句话也不说的跟着宗榈走。他把她带到一家医院,以丈夫的名义办理各种交款和检查的手续,女孩忧伤的看着他,半天问了一句:“小孟,他在英国还好吗?”宗榈想说:“那个畜生,蠢货,你还惦记他!”可是他却说:“小孟,他见到谁都提起你,特别的想你。”女孩脸上荡漾着一朵不易察觉的笑容。事实如此,小孟是爱她的,没有人可以对这样美丽的女孩熟视无睹。

    女孩的肚子已经微微隆起了,以小孟到英国的时间算,她怀孕至少四个月以上。

    “你不能做流产,如果做了,以后不可能再怀孕…”女孩在医生说过这句话后晕倒了。宗榈像山一样站在女孩背后,女孩躺在他的怀里,朦胧中问了句:“我该怎么办!”

    宗榈离开哈尔滨的时候女孩仍然没有做好决定,他留给女孩4000元钱,带着牵挂上路了。他给了女孩一个电子邮件,对她说:“我这个人居无定所,但这个不会变,如果有事,就告诉我,在国内我会来帮助你,在国外我也可以寄钱给你。”女孩强做笑颜:“谢谢,你是好人。”她似乎没太在意这个邮件地址,也没太指望宗榈的帮助,因为她还有小孟,那个对她许下一生誓言的男人。

    女孩退学后在一家条件很差的医院生下一个女孩,她小小的头小小的身体,只有眼睛一出生就大大的睁着,试图尽快看清这个世界。体重只有4斤6两,医生说:“真是个健康的小不点。”

    女孩的名字叫莎丽。

十八、我相信你

    傻丽的父母是东北一所小城的教师,那个城市的人口不足30万,一件芝麻大的小事可以在三天内传遍全城的每个角落。记得有一个无聊的人对另一个说:“XX火腿肠是人肉做的。”这一句话让那个城市的火腿肠销量大减,事后火腿肠的经销方不得不派人出面辟谣,一个谣言的传播如此之快,更何况傻丽的未婚先孕并不是谣言。她曾经在怀有五个月身孕的时候坐了一夜火车赶回家,父母见到她第一反应就是不能回家,于是她又坐长途汽车来到一个亲戚家里,在那里,她听到父母和亲戚商议着让她和一个离婚的男人结婚。她知道,自己丢尽了家人的脸面,一条路是结婚,一条路是出走,她选择了第二条,当时手里只有宗榈给她的4000元钱。

    傻丽小时候是音乐老师的宠儿,唱歌跳舞弹琴,即便是大合唱她也一定在前排,闪光灯瞄准的对象一定是她。那时她有个梦想,做幼儿园教师,还有个梦想,生一个和她一样漂亮的女孩。当她考上国家的重点大学,她知道,第一个梦想根本不算梦想,第二个,也很容易实现。那时她幸福的享受众星捧月的生活,文学社,英语角,舞蹈队,合唱团,都有她的足迹,每到一个地方势必得到所有人的欢迎,即使过于完美的外表使得同性偶尔发起嫉妒攻击,她也不会太介意,时间久了很多人都被傻丽宽厚的性格所感动,的确,她从里到外都是美女。

    小孟和她的恋爱算是郎才女貌,也可以说成女才郎貌,让人艳羡的组合。小孟高傻丽两届,有着大哥哥一样的宽容和小弟弟一样的热情,傻丽偶尔耍耍漂亮女孩的小脾气,他会说:“漂亮女孩傻点也可爱!”傻丽偶尔觉得生活烦闷,他会陪她徒步走过江桥,在满是芦苇的江心小岛拥吻。他从没怀疑过自己对傻丽的感情,她从没怀疑过他说的每一句誓言。日子过的飞快,小孟面临着毕业分配的抉择,他是上海人,那个城市的人历来被看成奸诈狡猾的代言人,城市的湿润气候把人养的白嫩,小孟的确白嫩,但决不奸诈。他对傻丽说:“我家人让我出国,等你毕业的时候我的硕士也会毕业,到时候可以考博士,只有两年,我们短暂的分开,等我读上博士就可以带家属陪读,到时候我回来娶你,你一毕业我就娶你。”小孟说这话的时候很真诚,如有半点虚假他会被雷劈死,他也是这样发誓的。

    小孟和傻丽分别的夜晚四下无声,静的让人想哭。他是爱她的,她是爱他的,他是属于她的,她是属于他的。他说:“放心,第一次不会怀孕。”

    傻丽相信他,性不只是一种欲望。当两个人用最原始的方式表示爱意,他们诠释的不仅仅是占有和肉体的释放,更多是信任。

    小孟走了。

    傻丽决定生下孩子的时候已经知道小孟不会娶她,甚至不会再见她。电话里她说:“我是女人,不能没有做母亲的权利。”
    “你的学业很重要,知道吗?书读到这个份上不容易,如果你连大学生都不是,我怎么把你带回家!”小孟是为了傻丽好,还有,他不想当爸爸,甚至连做丈夫的准备都没有。
    “你真的爱我吗?”
    “是的,我爱你。”
    “我相信你。”傻丽挂断电话,那一刻她变的坚强,她已经决定自己承担并面对这一切。

    小孟抱着宗榈哭的像个孩子,他说他的心快要疼死了,失去了最爱的女人,即将有个突如其来的生命,他还只是个孩子,一个有生育能力却没有养育能力的孩子。他说:“我还要去很多地方,很多国家,看很多风光,结识很多朋友,我要读很多的书,家里让我出国不容易,我不能现在就回去结婚当爸爸,那样我会后悔一辈子。”宗榈本想胖打他一顿,打成电影里的西门庆,他刚好能扮演一回武松。可是他没有动手。

    小孟寻求了另一种方式释怀往事,他拥有了别的女人,比起傻丽的心智和美貌,那个女孩仅仅是及格的程度。而小孟却很投入的去爱,去恋。他甚至说:“女人的第一次是不会怀孕的,我一个超级有经验的哥们说的,谁知道她怀的谁的孩子,反正没我什么事。”宗榈对他的话无动于衷,他知道那是他说给自己听的,用以安慰就此不安的灵魂,比起傻丽,他更可怜。

    傻丽坚强的面对着命运,她自己选择的命运,有几次当她怀抱起那个弱小的生命,都会流出泪水:“还有什么比生命更有意义,妈妈怎么能忍心杀你?!”她相信小孟是爱她的,就像她也爱他一样,同时她也爱着孩子,而他更多的是爱自己。她没有埋怨过小孟一句,只是就此躲避着各式各样的男人,或许她伤了的心有多痛,连她自己都不清楚。小不点一点点长大,她挥舞着小手指着书说:“书——”那是她第一次完整的,清晰的说出一个字,不是妈妈,而是‘书’,傻丽抱着她说:“宝贝,你不知道你有多可爱。”她继续挥舞着小手,圆滚滚的肉胳膊,“书——”傻丽说:“孩子,你一点点懂事,早晚有一天你会什么都明白。”




十九、仿若重生

    宗榈终于决定退学黑在英国。偷窃的那一点卫生纸还需要交纳巨额的学费,只有傻瓜才会继续干这样的蠢事。此时他结识了华人圈里几个很有身份的香港人。猪肉卷、热狗和啤酒让宗榈身上多了肉也多了些许匪气,不是一眼就看着特坏,而是一眼就看着他像老大。毕竟初中时在社会上混过,浪迹在游戏厅的日子里他是小孩子们的老大,他不当老大许多年,一当起来还是像模像样的。宗榈在香港老板的栽培下做起生意,就此不用家人邮钱,他还能快快乐乐的过活,偶尔给老爸买几件世界名牌,偶尔到赌桌上小试牛刀,生活,异常的精彩。他不缺女人爱,不缺钱花,那些爱他的女人也都不会伤了心后离开,宗榈的言行举止几乎给他挂了牌子,清晰的写着:“只做不爱。”

    他做的生意很简单,技术成分不属于他负责,他只需要负责最后一关,只需要有胆有识。

    燕妮和一个纯种英国人举办了纯英国式的婚礼,宗榈得知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把新娘抢回来,他做了一夜这样的梦,清晨起床只是差人送去了一份礼物——价值一万英镑的男士手表。他想着新郎一定欣喜的戴上他,从此不摘,于是她在每一次看到他的时候都会想起自己,表是他送的,多么宽容豪爽的男人,送这么贵的礼物给初恋情人的丈夫,想着想着未免开始自己欣赏自己。他发了财,用假信用卡刷东西。连同送给燕妮的礼物都是用欺骗的手段得来的,这算不算亵渎他们的情谊?当一个人面临着生的危机时,道义也已无法主宰他的思想。

    宗榈知道,没有不透风的墙,透风的那天就是他离开英国的日子。同伙在一次购买珠宝的过程中被识破,那天宗榈没有和任何人告别独自回国。

    到了中国,被罚款几千元人民币,比起他赚过的钱,这不算什么,只是英国,就此拜拜了。他想着那间他曾住过的小屋,那个有燕妮味道的阳台,还有那些给过他美妙感受的女人,这些已变成不可逆的回忆,英国,他再也无法踏上那片土地。

    中国的车卖的真贵,尽管宗榈买得起,但他还是要刻意忘记国外的价格才肯掏钱。回国一个月,他火速买好了车和一个装修过的二手房。他父亲的家里有一个值得他老人家骄傲的上进女儿,一个尚未成糟糠的妻子,宗榈也就放心了。有一天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姑娘,姑娘像听故事一样在QQ里听完他的经历,发过来一句话:“你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他感谢姑娘的这句话,这是多么有希望的一句话,人心被鼓舞时的颜色是红的,像小X的头发,蓬乱着激情的生活。

   但他还是没有打算好做什么,应聘到某个公司做白领?他甚至觉得那还不如到某个建筑工地翻水泥来的痛快,这些年他都在和人打交道,用假的信用卡刷东西,他有着虔诚的目光和敏感的神经,到哪里可以找到一份与人打交道的工作?放心,宗榈不会干出对不起中国人民的事情,他最想到日本刷他们的机器,把南京大屠杀的损失从那些因他而破产自杀的日本老板身上找回来,但这终归只是一个想法。他只能呆在家里,联系失散的朋友,纠集大家闲暇时出来吃饭,他买单,和初中时一样,他又感受到那种被尊重被热爱的骄傲。哪个男人不想骄傲的活在世上!

   “哥们,车借我用几天成吗?”宗榈的初中同学打来电话。
   “嘛事啊你?”
   “泡一个妹妹,正点的很那,就是爱钱,我跟她在网上说我特有钱,有车,还是跑车,借我用用,三天后一准还你!”
    “那三天之后呢?你跟人家说车被偷了?还是说还了?”宗榈颇有正义感的说。
    “哎呀,三天够用了,第四天我就当不认识她。”
    宗榈把车借给哥们的时候说:“见面如果觉得姑娘是个正经女孩,就是想嫁个有钱人的话,你可不许动她。”

    宗榈的车连同他的哥们全部出事了,幸好姑娘当时不在车里,少搭上一条人命。因为事主是酒后驾车,还没有驾照,保险公司不给索赔,宗榈咬牙买的车变成一堆废铁,他风华正茂的哥们变成一块黑碳。

    最低迷颓废的日子里宗榈整天泡在酒吧,一天晚上,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有一点忧伤,有一点沉醉,那是有故事的人才能唱出的歌。他和傻丽重逢在天地人酒吧。灯光迷离,她的美丽,让宗榈仿若重生。

二十、骡子酒吧

    “你说爱我,我就信了。
    你说累了,我就走了。
    你说想我,我却没有出现,因为我的心早已经死了。”

    宗榈读着傻丽写的诗,一首一首,下面标的日期显示那些酸麻难懂的几乎都是小不点一岁以内写的,后来的许多诗都洋溢在做母亲的温馨感受之中。她晚上在酒吧唱歌,白天照看孩子,住在三家合厨的筒子楼里,房间里没有卫生间,没有客厅,只有长方形的一个空间,围着四堵墙,连最简单的70年代家具都没有,一张婴儿床上睡着两岁的小不点。

    “你晚上就把孩子单独放这里?”宗榈颇有责任感的问。
    “没办法,我晚上要出去唱歌赚钱的,一般唱到一点左右就回来了,那之前她不会醒。”
    “万一要是醒了,找不到你,孩子肯定害怕。”
    “害怕比饿死强,我没有钱给她请保姆,这附近的房子租金很贵,我一个月三分之一的收入要给房东。偶尔也有失业的时候,总要有点过河钱,算了,算了,你看我像不像祥林嫂?见人就诉苦。”
    宗榈记起他们回来的时候傻丽带他穿越了一个黑漆漆的胡同。“你平时也走那条小路吗?”
    “是啊,这样近一点,走大路要半个小时,打车要十块钱。”
    “这样好吗?我给你们在附近买一处房子,我也不是什么富豪,顶多能买一个比这个强的,你付我一半的房租。”
    “不,我绝不要别人的施舍,我自己选择的路,不管多苦我都要走下去。特别是我不接受小孟朋友的施舍。”
    “自从见到你的第一天起,我就不再是小孟的朋友,而是你的朋友,当初他连火车票在内只给了我1000元,我走的时候把兜里的钱都掏给你了,请你别把朋友间偶尔的帮助看成施舍。既然你让孩子来到世上,就要让她过的幸福,否则你就和我一样生活,不结婚不要孩子,只对自己负责。我这个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是一个好男人,但我想在今天做一件好事,从今往后认下一个孩子一个妹妹,让我在偶尔想到自己的时候不只是劣迹斑斑,不只有吃喝嫖赌,请你给我这个机会。”

    小不点忽然多了一个爸爸,宗榈多了一套房子,买完这处房子他也没有太多的钱了,将够干一个小买卖,买一辆二手车。傻丽每月给他的房租他都收下,之后再给孩子买超值的东西送回去。宗榈从不亲孩子,怕他忘记刮干净的胡子扎到孩子细嫩的皮肤,而小不点却总是张着小手说:“抱抱。”傻丽想过报答宗榈,但从没想过用性来报答,她怕沾染了彼此的情谊,也从宗榈的目光里看到了从未有过的非男人的神情,他只是一个父亲,一个兄长,像当年她晕倒时站在身后的一堵墙,有他的存在,她便不会倒下。

    开个酒吧!

    这个偶然的提议变成现实,宗榈找到了可以与人打交道,又有钱赚的行当。他和傻丽轮流背着小不点奔忙购买酒吧所需的物品,那辆撞成七扭八歪的汽车被分成两半,镶嵌在招牌两侧。宗榈每次看到它,都会感慨生命的脆弱,汽车如此,人也如此。保护好自己,某些事要办,命也得要,他和任何女人上床,从未忘记过给生命之棒穿上小雨衣。

    “酒吧的名字就叫mule,骡子的意思。”傻丽在深思熟虑后说。
    “给个理由先。”
    “男人伤害女人,女人伤害男人,只有无性别的人才会避免在爱情里受到伤害,我们的酒吧是一个给人快乐的地方,所以他没有性别,也就不会伤害到谁。”
    “好,我们要对每一个来宾解释,酒吧虽然没有性别,酒吧老板可是地道的男人,哈哈。”

    酒吧开张之初并没有太多人光顾。宗榈每天都要独自爬上高凳子喝批发来的酒水。那一年北京的沙尘暴空前,希望它能绝后。沙砾细密的覆盖着城市,只要没有特别紧要的事,人们尽可能的不出门。宗榈的酒吧大门上沾了厚厚的沙土,他在酒吧二楼的窗口迷着眼睛向外眺望,生怕从窗框的缝隙吹近来沙砾,迷坏了眼睛,以后拿什么勾引妹妹,挑逗姐姐?他的视线停留在街角那个水果摊,摊主的破帽檐极力的向下压着,两条细长的腿像旗杆一样挑着他略显肥大的裤子。街上没有什么行人,谁会在这样的天气里出来采购水果?宗榈想着想着,不觉开始同情起这个人,觉得他和这个人一样在期盼生意,差别只是一个在外面感受寒冷,一个在屋里感受失望。

   宗榈也戴上顶帽子,立起领子,像装在套子里的人一样直奔水果摊。“买点水果。”
    “好咧——您要什么?”
    “你看着来吧。”宗榈的语气像是一个暴发户。
    “来点时令的吧,几个人吃?”
    “你真能吃苦啊,这样的天气还不回家,哦,我们三个人吃,你就看着称点吧。”
    “没办法啊,没过门的媳妇等我回老家娶呢,不辛苦点能行吗!”

    宗榈买了一大袋子的水果,忽然感觉到果摊老板的力量,那时千辛万苦都吃得的力量。他对自己说:“人对什么最感兴趣?——异性。对什么最向往?——爱情。”他和傻丽研究过后一致同意改变酒吧的风格,变成一家会员制酒吧,所有的会员全部要留下照片和电话,每个加入的人都将得到一份其他会员的资料,大家可以和心仪的人交朋友,谈恋爱,如果哪个人愿意搞一夜情,这个拦也拦不住。总之那以后,宗榈的酒吧变的很有特色,酒吧里的来宾都像朋友一样攀谈或打着招呼,大家在烦闷孤单的都市里只能到陌生人那里找点慰寄。

    宗榈对傻丽说:“说句虚伪的话,不光是为了赚钱,也是为了大家高兴。”
  傻丽说:“骡子酒吧红火了,孤单的人也就少了。可是,你和我,却比谁都孤独。”

    小冰风风火火的踏进mule酒吧,她连珠炮的自我介绍不由你不听。“放心,我不是来找工作的,因为我不要薪水,我是来帮你赚钱和拉拢人心的,给你们的会员做形象设计。”
    “你看起来根本不像在酒吧里泡的女孩,看起来太纯,我怕这里沾染了你。”宗榈打量着小冰。
    “这就是形象包装的重要性,中国人不只是以貌取人,更以貌娶人,我在为别人做形象设计的时候先要问你准备干什么?想嫁人还是要吸引眼球,想找工作还是要勾引老公,一身衣服一个发型的改变或许会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这句话不夸大。我是变化多端的,除非你是孙悟空,否则你看不透我。”
    “你好,白骨精,我刚刚才看出来你的原形。”宗榈调侃着伸出手。
    “你好,唐僧,希望我们合作愉快。”小冰握住宗榈的手。
    傻丽在一边笑着说:“加我一个,希望我们成为好朋友。”




二十一、女人不哭

    包蕾低垂着头,眼泪大滴大滴的落在桌子上,裙子上,手上,纸上。“八年了,我对他怎么样,过去说有房子就结婚,现在有了房子,他还是不提。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狼心狗肺!我说要结婚,他就说不着急,说没玩够,他想玩什么啊,什么东西结婚了就不能玩,还不是惦记着别的女人吗,想找到好的就甩了我,555555555我真是瞎了眼了!”

    傻丽和小冰各自端着饮料,小心的吸着,生怕有一点声音打扰了这个急需倾诉的伤心人。

    “是不是所有的男人都这样!得到了就不珍惜了,成天吃着碗里望着锅里,一辈子也不知道自己要找什么!我就是一个牺牲品,我要到网上去发表文章,告戒女人不要轻信男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小冰不再吸饮料,定睛的看着她,她在心里默数:“等她第三遍骂男人都不是好东西的时候,我就要骂她了!”

    包蕾的眼泪像闸门坏掉的水管,继续着抽搐的埋怨:“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女人,不要再做牺牲品…”

    “你给我闭嘴吧!收回你廉价的眼泪。你以为是建军对不起你,可我认为是你对不起建军。你八年如一的穿同样风格的衣服,同一个发型,同一种说话的语气,你只知道说“是”。当建军说要给你买几件衣服的时候你却说不,你要赚钱买房子,你真是一个会过的女人,但你从来都不会生活,你失去了比房子更重要的东西,就是情趣,你以为自己是处女,建军就要对你负责,我告诉你,即使你从娘胎里爬出来一个男人都没见过的时候就从了建军,当他觉得不爱你的时候他依旧有重新选择的权利。幸福的前提是懂不懂经营生活和爱情,不是有没有过去是不是处女。这个世界早就不需要男人为女人负责,要彼此为爱情和幸福负责。你动不动就对建军说:“我可是你的人了,你要对得起我。”可是你对得起建军吗?你不允许他交往任何意义的异性朋友,一旦交往你就大吵大闹,他还敢结婚吗?你从不打扮自己,从不和他郊游,从不懂得调换男人的胃口,你以为封建就是传统,你以为顺从就是美德,你以为处女就是要一辈子承诺的砝码,你让建军的生活死寂一潭,却又在他想寻求改变的时候告戒他:“离开我你就是臭没良心的!”,你折磨他,让他仿佛背了一个麻袋的生活,你就是那个麻袋。我过去说过建军的坏话,我甚至也觉得是他不懂珍惜,但自从我到你家去了几次之后,我知道了,错在你,而建军却挣扎在没有爱情又需要负责的泥潭不得脱身。”

    小冰似乎没有喘气就说完这些话,包蕾望着傻丽,她无助的寻求帮助,她希望傻丽也能像小冰那样帮他陈述,帮她讨伐建军,怎么可能,错的是她呢?她想不通。

    2001年的春雨细密的交织在窗外,酒吧内有三个女人围在一个桌前,她们中没有一个人继续眼泪伴奏的倾诉,然而天空却流着悲戚的泪水,似乎在说:“做女人挺难的,但女人不哭。”

    包蕾有一阵子没出现在mule酒吧,除了傻丽之外没有人惦记她,小冰说她去反省了,而傻丽猜她在改变。她知道其实包蕾的骨子里是希望建军幸福的,如果真如小冰所说的那样,她会主动离开,还给他期待的自由。而她自己,将面临什么样的生活,她不敢想。包蕾所有的朋友都在等待吃她的喜糖,连同父母都不会对她的分手有任何准备。傻丽想着,如果包蕾真的分手了,真的没地方去,她就接包蕾到家里住,人在最低沉的时候和孩子在一起也会有笑容,似乎能看到一点点的希望,再说人的幸福有时候可以靠对比得来,傻丽想着,怎么说包蕾的处境也比自己强,连我都快乐,她还哭什么呢。

    小冰带了几本时尚的书刊赶到mule酒吧,此时小不点正和傻丽倔强的对视,两人的眼中都有泪光,但那滴水却打转着不肯流出。“你不是一个好妈妈!”小不点毫不示弱的说,小小的身材忽然高大了许多。
    “你也不是一个乖孩子!”傻丽委屈的说,一边控制住那滴泪水的涌出。
    “你是一个坏妈妈,你只知道自己唱歌赚钱,都不带我出去玩。”
    小不点闹着要去看电影,她厌倦了酒吧的灯光和生活,毕竟这里不是为一个五岁孩子所设计的气氛,她眼里那滴晶莹的东西终于流出来了,把嘴哭的变形,不住的说:“坏妈妈,坏妈妈!”

    小冰扔下书籍,抱起小不点说:“走,阿姨带你去玩。”
    “不行,不能这样纵容她胡闹,再说你不是约了人吗。”傻丽为难的说。
    “什么人都要排在孩子后面,再苦不能苦孩子!”说着小冰抱着小不点消失在酒吧里。

    那天不是儿童节,但最快乐的孩子要属小不点,不仅看了《狮子王》的电影,还到室内游乐场见识了许多新玩意儿,她笑的几乎差声,小冰却很想哭,孩子真的太缺少童年了。小冰想在这一个晚上带她玩遍吃遍所有,但时间有限,她只能挑最贵的最好的玩和吃,当她们坐着观光电梯到了大厦顶层的美食宫,小不点把两只小手捂在脸上,张开小嘴,她说:“•#%¥……%”小冰没有听懂她说什么,那是孩子快乐到极限时的表达方式。等小不点稍感安稳的时候小冰对她说:“你有一样东西值得骄傲,知道是什么吗?”
    小不点说:“我漂亮还会画画。”
    “不,你最值得骄傲的是你有个好妈妈,全世界最好的妈妈,最伟大的妈妈。”
    “她不带我出来玩。”
    “她做的比带你出来玩还伟大的事情,为你付出了她的一切,知道吗?如果没有你,你的妈妈可以每天出来玩,但有了你,她只能塌实的赚钱,可是你却不体谅妈妈,因为她不带你出来玩就说她坏,她会伤心的,你知道吗?”
    小不点粘了冰激凌的嘴唇动了一下,似乎听明白了一点。小冰微笑的看着她,回想自己五岁的思维,生怕这些语言如耳旁风的吹过,却对孩子毫无用处。她接着说:“以后想要出来玩可以找阿姨,想要耍脾气可以找宗榈爸爸,不要对妈妈那样,她真的是最好的妈妈,如果你让她伤心,长大了,你会后悔的。”

    那天小不点回到傻丽身边亲了一下妈妈的脸,她说:“妈妈我错了。”傻丽笑着流泪,女人不哭,那不是哭。

二十二、茉莉花开

    2000年圣诞,宗榈的酒吧被八国联军占领,还有那些平时生活紧张,把一年的压抑全赶在一天里放松的家伙们把酒吧弄的天翻地覆,乌烟瘴气。要好的朋友们全部聚在‘冰工厂’。

    “今天我要和傻丽合演一出话剧,比春晚的小品深刻多了,有那么点莎士比亚的风格,剧本是我写的。演绎都市男女感情生活的片段,我扮演男人,傻丽扮演一个婚外恋的女人。”小冰已经戴好了行头,宗榈仔细一看,那是他的大衣,不知何时穿在了小冰身上,她172的身高居然能把大两号的大衣穿出难得的男人风范,戴了一顶上海滩时的帽子,粘了小胡子,先不看所演剧目的内容,就她这副样子你也不能不笑。

    “你被骗了,从生下来就被骗了,你无时无刻不在被动的沿着惯性前进,人之初的个性在教育中磨灭,本性里的欲望被人为的压制,你呆板的生活,像虫子一样爬行,守着一个没有爱情的婚姻,仅仅因为世俗的眼光就要轻易的放弃幸福。在某种程度上你是一个虚伪道义的牺牲品以及推动者,你从来不敢正视自己的灵魂,因为你的灵魂早已先你的身体出轨,为所欲为的做着所有你想做却不敢做的事。”‘男人’说完,女人无助的看着他,这时傻丽说:“亲爱的小冰同志,你演的太投入,我光顾看你,自己忘词了。”她抓紧看了看手边的剧本继续投入演出。
    “亲爱的,你可知我无时无刻不在挣扎,我想要享受过程却不敢承担结果,我想清白的生活,却无法抵御不由自主的诱惑,我希望爱情是初恋青涩的结果,希望婚姻是澎湃爱情的延续,然而这一切只是宿命的安排,让我嫁了一个不爱的人,他也不爱我。是你让我复活,给了我从未有过的快乐,我却在你赐予的爱情里阵阵迷惘,每个与你共度的夜晚都有皮鞭在抽打我。”
    “爱情是心灵交融肉体合一,你爱我,为什么又要用道德高调者的皮鞭抽打自己?为什么要用老夫子的言论束缚自己?”小冰转身背对着傻丽,黑色的风衣像幕布一样展开。她换了一种语调装成画外音:“当男人在最炙热的时候却看到女人的冷静,当男人在铺平道路准备迎接女人的时候却听到拒绝,爱情不得不在现实的面前低头。”
    傻丽拿出纸巾假装哭泣:“我不能让肆意的欲望不加节制的滑向空洞,不要再诱惑我,你是一个魔鬼。”
    小冰说:“我是一个魔鬼,能给你带来快乐的魔鬼,你的丈夫是上帝,一个压抑着你的人性和欲望的上帝,你现在可以做出选择,追随魔鬼,追随上帝,或者,永远做一粒尘埃。”
    小冰再次背身,画外音响起:“男男女女,是是非非,不管是歇斯底里还是从容面对,无非是立场的不同,角度的不同,当信任和怀疑,背叛和忠贞都纠缠不清的时候,只有让自己的心来说话。”
    傻丽极为入戏的说:“我永远不会成为一粒真正的尘埃,尘埃没有重量,他随风便可飞翔,他自由轻松没有欲望也没有梦想。你不是魔鬼,你是一个完美的情人,他也不是上帝,他是一个给我安稳的丈夫,我需要你的热情才有生存的意义,但你永远无法给我安稳,你对我的激情一旦枯竭便会去寻求其他女人,即使我的丈夫也已然这样做了,但他毕竟给了我名分和安稳。”
    小冰说:“好吧,那么今天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即然我的承诺和保证都不被你接受,就让我给你最后唱一首歌吧。”
    天,她又要唱歌,在场的朋友刚才无不沉浸在他们的表演当中,一听小冰要唱歌,忽然清醒了许多。她还算讲究,用随身的录音机播放了一首英文歌曲,和傻丽一同舞在人们眼前,似乎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他们彼此的吸引,没有欲望的是伯拉图的爱情,有欲望的是正常人的爱情。故事的结尾,女人改变了主意,她拿着象征自由的纱巾飘在手中,她说:“我听到我的心在说话。”

    朋友们为他们鼓掌,颇有新意的圣诞节目,往年不过是一群人互相灌酒,大不了玩玩色子抽抽积木。宗榈和蓝姐在整个过程中未敢对视。

    蓝姐有几年没回老家,孙雷每年给她家寄钱,数目不大,仅表示一下对老人家的惦记和问候,通常是在春节期间汇款,老人收到钱,也就知道女儿不回来了,他们有时想要到北京来看女儿,但孙雷有些不乐意,蓝姐也就装成不知道老人的心意,从不邀请。2001年的春节刚巧赶上蓝姐的三十岁生日,她对几日不见的孙雷说:“我已经几年没回家了,今年想回去。”
    孙雷说:“回去吧,我春节期间业务繁忙,给老人带个好。给你2000块钱够了吧,买火车票,回家住和吃都不花钱,知道你们农村人的孩子都要压岁钱,不过他们也没见过什么世面,给个十块二十的就行了。”

    蓝姐拿着钱上路了。她走前只通知了小冰一个人。在心里默背了几遍宗榈的电话,只是一个数字也没有拨出去。

    宗榈每年的春节都很难过,他的家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不属于他,一个人的房子无论怎么装修也不够像家。春节又是一个回家的日子,他本想如往年例行公事一样回一趟家,可思来想去他改变了主意,出去旅游,祖国大地处处是家。他去湖南的风景名胜前给小冰打了电话,小冰说:“明白,明白,明白。”这三个明白让宗榈一头雾水,他的经历鬼丫头都知道,他猜小冰所说的明白应该是明白他不想回家,无家可回。他曾经想通知蓝姐,毕竟那是她的家乡,但一想起自己那么多性伴侣为什么非要告诉她不可,莫非她很特殊?他是不会承认的,于是电话在心里念叨了几遍,一个数字也没拨。

    宗榈率先飞到那座小城,那时蓝姐的火车上还在播放着旅途愉快的歌曲。

    蓝姐在北京不曾买过什么东西给老人,因为孙雷说:“给他们在北京买点东西,你们那边能有什么,土了吧唧的,也别买太好的,受用不起该心疼了。”蓝姐什么也没买,只带了几盒方便面就上了火车,她的家到北京西站的公交车很多,走的时候她把菜做好摆在桌上,孙雷前夜晚归睡在单独的卧室,锁着门。她也希望老人家放心她在北京过的很好,但幸福女人的笑容她没有,她也希望老人家认为有个孝顺的女婿,但两手空空,什么也没买。下了火车她还要换乘一段汽车才能到家,在短暂逗留的换车城市里,她逛了几家商场,尽是湖南特产,她需要北京特产。这时她听到有人问:“有什么湖南特产?要有意思点的玩意儿,钱不多,还拿得出手的。”那浓重的北京口音附和着熟悉的发声方式,回头,宗榈。

    他乡遇故知算是人生一喜。两人走在蓝姐读中专的小城,此时无声胜有声。这里是宗榈的他乡,如今也是蓝姐的他乡。一切像事先设定般精彩,宗榈像一个早有安排的老练情人,他为什么会在这里,仅仅是来旅游的吗?为什么不去别处?宗榈说:“百年修来夫妻缘,前世我们一定修了九十九年,才有了今朝的相遇。”

    有人说这是可耻的外遇,也有人说,这是命定的缘分。故事该如何继续?顺从道德还是人性,顺从法律还是人心,蓝姐在那一刻想起一句话“我听到我的心在说话。”

    当地电视台播放着湖南民歌《四季花开》,蓝姐也像一朵绽放的鲜花开在宗榈面前。宗榈说:“知道你像什么花吗?——茉莉”。蓝姐总算感到自己是一朵花,而不是被别人视而不见的草。她曾经以为自己不是一个健全女人,无法吸引自己的老公,她曾经在深夜咬自己的胳膊,咒骂自己的无用。欲望,那种被爱的欲望使她痛苦,她把胳膊咬出血印,让肉体痛苦是否能忘记灵魂深处的感受?四季花开,愿茉莉花开四季。

二十三、感谢回忆

    “想不想省门票?”蓝姐问。
    “想啊,省下的钱就归你了!”宗榈一脸坏笑。
    “别以为我不要啊,先拿来。70。”蓝姐倒不客气,伸出如花的小手,俏皮的看着宗榈,也就是那一刻,她才第一次这么认真的看着宗榈的眼睛,忽然发觉他长的像一个人,一个,叫,香港的,叫黄秋生,没错,就是他。比他年轻一点,白一点,宗榈小学时被同学叫成小广州,他和香港的某人像,这不正对吗。

    那个城市的自然风景区只要是本地人就不必买门票,拿身份证证明身份,还有一个途径,就是说几句本地的方言。蓝姐把预想到的一问一答几句方言都教给他了,宗榈给了蓝姐100元钱,省下的门票外加学费。他大摇大摆的往里走,被门卫拦下的时候说:“我就是这的人。(湖南方言)”门卫放行的那一刻他忽然上来北京的客道,说了句京腔十足的北京话:“谢谢您!”这一句就被拉了回来,后面人家说什么他就听不懂了,这下子损失的份可就大了,北京人的脸往哪儿放啊!买了门票灰溜溜的重新进去,蓝姐早就在里面拿着那张一百元对着太阳笑呢,她说:“看你给我的钱是不是假的?”
    “在洋鬼子眼皮底下刷假卡的时候都没出错,这怎么就载这了呢!因为那时候没有女人,有了女人就乱男人的心。”宗榈抱怨着说。
    “是吗?你还干过那种事?那么坏?”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
    “那也不能坏的像你这么透啊!”蓝姐娇啼的望着他。
    “我坏的透吗?我尊老爱幼,杀富济贫,怜香惜玉,行侠仗义,这样的男人怎么能是坏透了呢?就那么一点点坏,坏的恰倒好处。”
    “姐姐说话你听着就是了,少狡辩。”蓝姐比宗榈年长三岁,她仰着上身走在台阶上,故意腆着肚子,骄傲的像狐假虎威里的前者。
    “我听姐姐的话,姐姐怎么舒服我就怎么来,姐姐上山弟弟背。”说着他已经扛起娇小的蓝姐向山上冲。任多少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这对稀世活宝,宗榈的脚步也没有停止,蓝姐快乐的叫嚷和小拳头也没有停止,直到他跑不动的时候,蓝姐也叫不动的时候,两人在半山坡的地上坐着,蓝姐说:“说了怕你不信,我小时候是村子里最漂亮的女孩。”
    “你现在也是,何止村子里,就连北京城找出几个比你漂亮的也不容易。”宗榈用真诚的语气说着夸大其实的话。
    “你要是这么虚,我可什么也不说了。”
    “听说过那句话吗?在爱人的眼里,每个女人都是最最美丽的。”宗榈的这句话是真诚的,他脑海里想起燕妮的脸,想起别人说她相貌平平,而燕妮在他心里,却是最最美丽的,任谁也无法填补她离去的空白。如果当年他知道,是否不会放弃,那自尊背后的自卑让他失去了真爱。而他的这句话,也拨动了蓝姐心底最敏感的神经,没有人爱她,所以她在任何人的眼里都不是最美丽的,一个女人的一生,如果没被一个人爱过,她何必走这一遭呢?在孟婆那里已然喝过忘情水,她记不得前世的人和事,就连美好的回忆都没有。她收起悲凉继续说:“我小的时候,在村子里是最美丽的姑娘,叔叔阿姨都喜欢我,妈妈说我和姐姐很小的时候就有很多人上门提亲了,呵呵,是娃娃亲,不当真的,就是喜欢我。”说这话的时候蓝姐的心里涌出清泉,眼睛闪亮的眨着。

    “后来,我读书很用心,但我们那里的女孩子最多读完高中或中专,不可能供我们上大学。所以我和姐姐都考了中专,想着日后可以找份工作。”宗榈入神的听着,他知道这个女人需要有人倾听,也知道这个女人的丈夫是一个不喜欢倾听的人。
   “在中专里,我们也是引人注目的,尽管我们很低调,其实我们都会唱歌的,唱山歌,用方言,但学校里都是唱流行歌曲,情啊爱啊的,我和姐姐都不好意思。”她低下头,仿佛沉浸在那时的回忆里,宗榈在她脸上看到一丝只有少女才会有的娇羞,这是蓝姐难得的地方,如果她穿上校服坐在高中的教室里,你顶多认为她是复读生,绝对不是一个快过三十岁生日的女人。“其实我那时很想谈场恋爱的,也有心上人。”她回头看了眼宗榈,微笑着,回忆着。“他是足球队的,我总是看他踢足球,只不过,我没和他说过话。”这就是蓝姐的心上人?宗榈惊讶的看着他。“你别嘲笑我,真的,我那时候做梦都想着他,还盼望过以后能嫁给他。”她望着远处的树木忽然转移了话题:“松鼠!有松鼠!”宗榈实在无法把松鼠和暗恋的男生相联系,但他也看到了对面的树丛在颤动。这时蓝姐比松鼠跑的还快,已经不知窜到何处了。不多时,蓝姐抱着一只松鼠出现在宗榈眼前,“好玩吗?”
    “要是小冰看到这个非吓死不可。有一次有个女人把狗带到酒吧,小冰当时就上桌子了,结果那狗还就冲她叫,她一跃就骑到我腰上,喊着‘毛、毛’,哈哈,她特别怕毛。事后非要在外面立牌子不可,要写什么‘带毛动物不得入内’,我说那不成啊,长头发的都不进来我酒吧还开不开啊!”宗榈强忍着笑讲完这一段。
    “让她以后嫁给光头。”蓝姐说。
    “李进,就是那个唱歌的,不错,适合她。哈哈。”宗榈随声附和,心想,反正她不在,由着性子可劲涮。
  松鼠已经重新窜回到树林,自由的跳跃。

    “为什么没嫁?”宗榈延续着蓝姐刚才的话题。
    “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说过话,我那时候思想特别保守,觉得女孩子不可以先和别人说话。后来听人说他也喜欢过我,还找人要过我照片,是毕业照,他把我剪下去留着了。可惜,我那个毕业照特别难看,眼睛都没睁开。我们不是一个班的,他那时侯没敢和我说话,觉得我挺骄傲的,我那时候是班干部,相当于小学的大队长。”
    “队长好!我可是从小到大的差等生。”
    “要是上学时候我们认识,一定是我管着你,给我老实点!呵呵。”
  宗榈重新扛起蓝姐向山顶奔去,“大队长,你负伤很重,让我来背你——”“坏蛋,你放我下来!”

    山顶无人,微凉的风吹过面颊,蓝姐说:“我想唱歌,都好多年没有唱过了。你别笑话我。”宗榈有个优点,无论何时,他从不鄙视别人,笑话别人,他用欣赏期待的目光告诉蓝姐:“我爱听。”她唱着湖南民歌,用难懂的方言,冲着迷雾缭绕的山谷,歌声在回荡。宗榈想起他和燕妮的第一次表白,莫非英国也有一个类似的地方?同样的迷雾,同样的山谷,同样的鸟鸣。他对蓝姐说:“这里似乎有我的回忆。我也想唱一首歌,我也是很多年都没有唱过。”宗榈展露了他深藏不露的歌喉。蓝姐不知何时已经主动递上了香吻,迷雾记载了他们片刻的真情。

    农村的春节才是真正的过年。小孩子们欢欣鼓舞的放鞭炮,劈啪作响的辞旧岁。

    宗榈和蓝姐回到家,蓝姐的父母只见过一次女婿,是在大女儿的葬礼上,孙雷从未踏过这里的土地。蓝姐介绍宗榈是她的朋友,她父母有些担忧的说:“你好多年不回来,带个陌生男人,邻居会说闲话的。”蓝姐说:“妈,你放心,孙雷一辈子都不会来这个地方,你和人就说宗榈是他好了。”

    他们在二楼眺望果园,宗榈说:“桔子红了的时候,我一定来摘,自己摘自己吃。”
    蓝姐的小手又伸出来,说:“100块钱一斤。”
    “你怎么这么黑啊!买棵树多少钱啊?”
  蓝姐眨着眼睛越靠越近,长长的睫毛刷着宗榈的脸,她说:“100块钱一斤,因为这是美女家的果园。”她第一次这样称呼自己为美女,说完脸就红了,像红了的桔子,等你来摘。

    村子里的老人纷纷上门来看北京人,纷纷夸奖蓝姐找了个好老公,他们哇啦哇啦的方言实在难懂,但脸上善良的皱纹已经说明了一切。小孩子们把宗榈看成圣诞老人,一人一百的红包有时候会给重复,拿到两个的孩子悄悄的兴奋着,他知道了也不讨要。蓝姐的母亲不无担心的问女儿,“这到底是你的什么朋友?”蓝姐说:“好朋友。”

    宗榈的百灵鸟习惯得到蓝姐父母的好评,他早起做饭,到天井的水井里压水,偶尔还像模像样的喂猪。只是方便起来实在不习惯,厕所和猪舍在一处,他每次方便的时候都觉得猪在看他,他问蓝姐:“你家有没有母猪?”蓝姐说:“如果没有意外,都是母的。”“那完了,完了,她们可是占了我不少便宜。什么都看见了,怎么办?”“要不,你再占点我的便宜往回找找。”蓝姐和宗榈笑成一团,他说:“我就喜欢看你偶尔浪那么一下,浪完了还不好意思的小德行。”

    他们回北京前的晚上,蓝姐的父亲对她说:“闺女,你嫁给孙雷的前因我们都清楚,孩子,苦了你了,要是宗榈真的是你丈夫就好了。”

    蓝姐告别乡亲和宗榈回北京的路上说:“谢谢你,让我这些天都很快乐,不管以后怎么样,都感谢你给我的回忆。”蓝姐那天第一次坐上飞机,宗榈对她说:“来年到你家吃桔子不许再要钱。”

二十四、爱没有错

    我有花一朵    种在我心中
    含苞待放意幽幽  
    朝朝与暮暮    我切切的等候
    有心的人来入梦
    女人花     摇曳在红尘中
    女人花     随风轻轻摆动
    只盼望     有一双温柔手
    能抚慰     我内心的寂寞

    蓝姐有了女人的骄傲,她照镜子的时间要比刷碗的长许多。原本蓝姐也是一个骄傲的等爱女人,生活一步步逼迫她忘记尊严,压抑人性,用逆来顺受浇注了一堵墙,她在这堵墙里生存,自以为刀枪不入,而灵魂却急待出墙。宗榈从不送花,他总觉得只有毛头小子才玩那种俗不可耐的花样,而蓝姐却经常送花给他,一小盆一小盆的花,不是那种泡水几天就打蔫的品种。酒吧二楼的小窗台摆满了,宗榈家里的两居室摆满了,傻丽家的窗台也摆满了,傻丽对蓝姐说:“你别光送,没事也过来给我们家的花浇浇水。”蓝姐从不像计时工那样进了宗榈的家就干活,也不像小姐那样进了屋就上床,她总是先把花浇一圈水,无论是背影还是正面,她都显得精精神神,亲手织成的披肩搭在手臂,过去她曾经有点驼背,小冰不知给过她多少拳,而今她直挺的站着,微笑的呵护花草。

    她给宗榈织了件毛衣,织一部分就让他试一下,没有织袖子的时候就像一个背心,她说:“我们可不许背对背,一定要心连心。”宗榈想起母亲去世时自己喊出的话:“妈你好歹把我的毛衣织完…”当蓝姐终于把毛衣织完的时候,宗榈重新感到那种温暖。他们可以牵手在家看一天电视,偶尔亲吻却不一定做爱,饭是一定要做的,两个人在厨房锅碗瓢盆的忙活,宗榈偶尔在背后耍耍流氓,说着:“等上面的小嘴吃完就给下面的吃。”有一天宗榈对她说:“我昨天晚上做梦,梦到你了,我对你说,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蓝姐说:“你不会爱上我了吧?只有爱才能如此夸大事实。”宗榈说:“我早就不知道什么是爱了,不过我的确是做了这样的一个梦。”“有这个梦我就知足了。真的。”

    我有花一朵     花香满枝头
    谁来真心寻芳踪
    花开不多时  堪折直须折
    女人如花花似梦
    我有花一朵    长在我心中
    真情真爱无人懂
    遍地的野草已占满了山坡
    孤芳自赏最心痛

    小冰自从开了工作室,对学业总是马马虎虎的对待,她说:“有毕业证就行了,学业不就是为了事业吗,我都有了事业还在乎什么学业?”她接了第N个项目,已经不再是抱倒孩子的新妈妈。她有时会打扮自己,然后到人多的地方去,她说家里的镜子看自己都看厌了。她吃大包大包的暴米花,带小不点看所有孩子该看的电影,她和孩子一起在电影院里笑,笑的没有小不点那么持久。她想学开车,到驾校里报名,卡车在她的一脚油门里飞驰出去,才发觉自己挂错了档。她到酒吧里翻看会员的资料,她问宗榈:“我觉得什么最珍贵你知道吗?”宗榈说:“一定是你没有的东西,人就是这样,终其一生都是在寻求别人拥有而自己没有的,却很少有人懂得珍惜和享受自己的。”
    小冰说:“我缺少一样东西,对朋友,对亲人,哪怕对陌生人,我都那么有爱心,但是,对爱情,我似乎没有去爱的能力。我每天数着青春还有几天,看着日历一页页翻过,琢磨着下一个试探谁,却从来没想过要好好的,认真的,去爱一个人。知道吗?或许是哪个我遗忘的夜晚,魔鬼对我说:‘把你去爱的能力卖给我吧,我给你智慧才干和运气,当然,有很多人来爱你,怎么样?成交吧。’我当时一定答应了,从那天开始,我便不再会爱,现在我拥有了很多,偶尔却感觉自己一无所有。”
    宗榈放下水杯,握住她的手:“有一天,你会爱上一个人,或许他在别人眼里不那么优秀,但他会解除魔鬼的咒语,让你重获爱的能力。”
    “如果真能那样,情愿用我现在的所有去换取。”

    爱过知情重      醉过知酒浓
    花开花谢终是空
    缘份不停留     像春风来又走
    女人如花花似梦
    女人花 摇曳在红尘中
    女人花 随风轻轻摆动
    只盼望 有一双温柔手
    能抚慰 我内心的寂寞
    女人花 摇曳在红尘中
    女人花 随风轻轻摆动
    若是你 闻过了花香浓
    别问我 花儿是为谁红

    申奥成功的那个晚上小冰在脸上画了国旗,她对人体彩绘相当热衷,她来到包蕾的家里打算和她一起游行,包蕾的家只有建军一个人。他说:“你能不能陪陪我,我现在只想和一个人说说话,我怕我会自杀。”

    包蕾在那个晚上终于等到建军的求婚,这句话她等了八年六个月零三天。建军说:“下个月我爸妈就过来住了,估计到时候肯定催我们结婚,定个日子吧。”
    包蕾问:“你觉得是和我结婚痛苦还是和我分手痛苦?”
    建军被她突如其来的问题搞晕了,他打心眼里知道包蕾一心盼望着结婚。他无语。
    “建军,你还爱我吗?我是问现在,我知道你没有骗过我,过去曾经爱过我,可是现在,爱还在吗?”包蕾没有回头,她面对着没有开机的电脑。
    “我们都要结婚了,你说我能不爱你吗?”
    “这是一个反问句,建军,你不会说谎,我们的爱情不知道是在哪一天,忽然走了,我们都很忙,忙着为生活奔波,谁都没有在意,也没有马上寻找,于是他越走越远,直到我们找不到。”包蕾已经泪水满面,而建军却连给她拿面纸的力量都没有。
    “我一心要嫁给你,可是当我独自面对自己,很清楚我不再爱你,就像你不再爱我一样。可是我们都没有勇气说破,你一向认为我优柔寡断,我一向也觉得我很软弱,我没有勇气出去说我分手了,也不敢想接下来如何面对日后的感情生活,但是,我不能这样害你,不能让你娶一个你不爱的女人。”

    她从建军家走的时候只拿了自己的衣服,她工作后积攒的钱全部花在新房的装修上,她走的时候已经哭够了,待她关上门的时候开始建军的痛哭。一个跟了自己八年的女人,不曾为自己买过一件奢侈的物品,不曾交往任何异性的朋友,她包揽所有的家务,却不留一分的金钱,她在打雷的时候会紧紧抱住自己,他那时候会说:“别怕,有我在。”当他生病的时候,包蕾会给他削苹果。而今,她走了。

    包蕾去了傻丽的家,她那时已经开始笑了,她说:“明天我要去逛街,我要给自己买一双新鞋。”傻丽递给她一张面纸,她问:“干嘛?我哭了吗?”小不点说:“阿姨是不是迷眼睛了,好多的泪水。”第二天她去专卖店买了双平日看到标价都不会试的鞋,不大,不小。她穿着新鞋的第三天建军来找她,她以为自己有东西落在那里,建军说:“你回来吧。”她没有回去,她在哭过后迎来了一片晴空,不必每天等待那句‘我们结婚吧’,他们的爱情是那枚挂在树上的果子,成熟的时候没有采摘,待它落地的时候,已经溃烂,谁也没有能力再把它安回到树上。有人说褪去激情的爱情如水中蜜、花中盐,你看不到,却能感觉到,然而又有多少爱情到了后来,连水和花都不见了。

    小冰对建军说:“你痛心的不是爱情,而是习惯,当新的习惯开始建立,痛苦也会消失。我们都知道你们曾经真心相爱,说的每句誓言都发自肺腑,爱没有错,伤过的心早晚会复原。”

    包蕾给所有朋友发去短信:“我和建军分手了,请大家不要失望,喜糖还是会吃的,而且是吃双份的,他会有新的感情,我的人生也会继续,别为我们难过,我们都不后悔这段人生的经历。”

二十五、一见钟情

    “救命啊!”小冰拎着衣服腰间的带子向宗榈求救。“我刚才上厕所,不小心把它掉到马桶里了!”
    “你不能小心点吗?”宗榈也手足无措的望着那条可怜的带子。
    “能小心点的话就不是我了!怎么办?”

    宗榈和小冰在酒吧二楼的沙发里玩色子,拉上帘便是一个独立的空间。“输一次脱一件,反正我这个外套是肯定保不住了。”小冰说。宗榈说:“那好歹最后要留一件。”小冰的色子玩的不坏,表情和心情可以不相连,宗榈没过一会就脱剩了一只袜子和一条短裤。小冰说:“可以留一件,就留右脚那只袜子吧。”宗榈死死抓住自己的短裤,他无辜的看着小冰说:“我都够不要脸了,可是这个还是不想脱。”“我画过多少人体模特呢,不怕多看一个,脱吧脱吧。”这时服务生忽然不请自来的拉开帘:“老板,你在干什么?”他看到桌子上的色子恍然大悟,也不敢嘲笑,也不会说话。“你来干什么,不会就是来看我的吧?”宗榈问。“哦,对了,有个洋鬼子在楼下指咱们挂的那副画,你去看看吧。”

    那副画是小冰和小不点在2001年6.1创作的,她们用手当笔,好像颜料都不用花钱一样大胆的挥霍,没有主题的画任谁看上去都可以赋予自己的想法。宗榈花了小300元给它配了框,就此挂在酒吧的墙面。

    宗榈胡乱的穿好衣服和小冰商量着谁来作翻译,小冰说:“你别看我是研究生,我那英文不如小学生的,只会听只会写就是不会说。”宗榈说:“别看我在英国呆了好几年,我只是天天说粤语。”他们慌乱的走下楼,只见一个漂亮的女翻译在和洋鬼子交流,看着看熟,哦,是傻丽。

    “小冰,这位来自新西兰的先生很喜欢这副画,他买了一栋新房子,打算布置的有东方色彩,所有到中国来采购。”傻丽得体的说。
    “不会是想买这副画吧?往黑里要价,看着他挺有钱。”小冰毫不手软的说着,面部表情异常温和,让洋人以为她在问候他。
  他们交流一会后傻丽说:“先生说可以出1000美金。”
    “哇噻,我和小不点画了一下午的画可以卖1000美金!到黑市换等于9000人民币呀!你给我再多要一点,告诉他这也是我最喜欢的画,当然,你别让人家觉得咱们不卖,只是要多加点钱。”
    傻丽无奈的继续翻译。当小冰拿到1500美金的时候表情平静,说了句中学生都会的英文,马上消失在一层,她跑到二楼找个没人的地方又是笑又是叫,不是没见过钱,而是没这么轻松的赚过钱。画依旧挂在一楼,洋先生说过几天就来拿。小冰和小不点平分了美金,两人打算再画一副,看他还买是不买。

    一个平常的晚上来了一个长发的乐队。他们是酒吧街有名的疯狂组合,有他们在人们可以喊和叫,可以随着跳,只是不能聊天,因为听不到。

    “中间那个鼓手好浪啊!难得的浪荡气质。”小冰不无欣赏的说。
    “喂,好女人,你这是夸还是贬?”宗榈不解的问。
    “我也不知道。”
    “你也有不知道的时候,冰大明白同志。”
    小冰没做声,直到鼓手甩了下长发说:“下面这首歌送给那位白衣服女孩。”时,小冰才绽放了她招牌式的笑容。

    “认识一下,我叫严君,严肃的严,君子的君。”
    “你头发好长。”小冰说。
    “喜欢吗?”他直接的问。
    “不喜欢,我有皮毛恐惧症。”小冰实话实说。
    “天,那可是绝症。”
    “是啊,不能结婚,免得晚上忽然摸到对方头发吓的尖叫。”

    第二天晚上长发乐队不再名副其实。严君剃了光头,在七彩灯下发着亮,他的笑容依旧那样放荡不羁。“别告诉我你想泡我,刚说不喜欢长发你就剃头。”小冰也摆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就是为了你的那句话,现在怎么样?喜欢吗?”“你这样泡姑娘太累了,今儿我喜欢光头你就剃,明儿再有喜欢长发的留起来可就慢了。”小冰设身处地的为他想着。“你准知道我明儿泡的就是别的姑娘了?可着一个的眼光来不好吗?”小冰在心里想,这么多姑娘是泡谁不好非找我,我可是不好对付的。严君说:“看你特厉害,或许就你能治得了我。”小冰心想:“找挨收拾,好,那你算找对人了。”

    包蕾再次出现在mule酒吧,与她勾肩搭背的是一个女人。她们在网上相识,在网上注册登记结婚,夏秋相交的季节,两人到一家影楼拍摄了两个新娘,都穿婚纱的照片。LES分成P和T,而她们是不分的,十足的两个女人演绎着女人的爱。每天拥抱亲吻,没有一个嫌烦,她们了解对方的身体,了解对方的情感,在不被认可和祝福的人世小心的悄悄的爱着。

二十六、等你爱我

    “真爱真的很简单。”小冰说。
    “你们认识的时间太短暂了,要多了解。”宗榈说。
    “放心,我不会从一个理智的极端走向另一个癫狂的极端,了解和考验并存,真心和勇气随行,相信我们会有好的结局。我的爱如潮水——爱如潮水——他将我向你推——紧紧跟随…”说着小冰开始一展歌喉。
    “别唱了别唱了,再唱客人都吓跑了!”
    “好吧,不唱了,还要留你们的活口给我随份子呢。”
    “他到底什么吸引你?”宗榈还是有些不解。
    “有钱的我见多了,有事业的也不少,体贴人的…当我从这些人身边走过都没有动心的时候,我知道,我不需要那样的人。严君是名牌院校毕业的,他却选择这样的职业,没有赶着奔着加入所谓的白领,没有挂上个经理的头衔就沾沾自喜,他有着自由的灵魂,放荡不羁的外表掩饰不住他比任何人都等爱和真诚的心。也许我们一生都无法变成富豪,但我们会在快乐中度过每一天,还有什么比这个重要?他能给我快乐,我也能给他自信,于是爱了。”

    小冰从一个客户那里得知孙雷加入了‘名堂’俱乐部。那是京城一个有名的性乱场所,大多是名流或大款,不是想加入就可以加入的,他们寻求各种各样的性刺激,有时几十人在一个大房间里胡乱性交,有时一对表演其他的在一边看,还曾听说他们从俄罗斯带了数名小姐每天穿透明的衣服做服务员。小冰听的手脚发麻,直奔蓝姐的住处,一推门说了句:“以后你老公要碰你死活让他戴套!”蓝姐看着她那副紧张的样子把嘴都笑歪了。“出什么事了,你老远跑来就是为说这个?放心吧,我们已经好几年没有睡在一个房间了。”

    宗榈回想起来,已经有日子没有为其他女人服务了。他担心自己爱上蓝姐,也担心蓝姐爱上自己,如果人都不去爱,世界上将少许多伤害。他在一个悠闲的下午约了一个有待滋润的姑娘,他用他还能和别人做爱来证明蓝姐也无非是他生命里的过客,无非是这个过客呆的时间长了一点,仅此而已。那天他很失败的结束任务,虽然蓝姐没有他房门的钥匙,但在他心里已然留下了影子,仿佛蓝姐用她的温柔恬静和偶尔的娇憨可喜拿到了他心房的钥匙。当女人叫床的声音一波一浪时,他想起蓝姐曾经忽然举起他的白色短裤说:“亲爱的,我投降。”当他褪去女人的衣衫时,他想起蓝姐在他满是书香的小屋里第一次略带痛苦无比娇羞的裸露着身体。那天晚上他约蓝姐出来,得到了拒绝,她说:“很奇怪,今天孙雷不许我出门,有事要和我谈。”他担心了一个晚上,第二天迎来了微笑的蓝姐,一进门,他便说:“我爱你!”蓝姐说:“这句话我等了好久,知道吗?等桔子红了的时候,我要送你一件礼物。”

    孙雷背对着蓝姐,她哆嗦着等待他的声音,不知是不是自己出轨的丑闻已被他察觉?“我们离婚吧。”孙雷有些绝望的说。蓝姐没敢问为什么,她等待着孙雷暴跳如雷的漫骂,在他心里男人出去玩是正常的,女人一旦诋毁了丈夫的尊严,或许该判死罪。蓝姐想着他会不会杀她?是不是今天晚上过后她便无法看到明早的太阳,看不到宗榈小冰傻丽小不点还有她的父母,或许她早该到另一个世界去找她的姐姐。

    孙雷说:“刚认识你的时候,你真可爱,一看就是处女,特别羞涩。那时候为了给你钱给姐姐看病,我怕你不好意思,就给你存了一个折子,觉得那样给你,总比直接点钱舒服。后来我们结婚,折子又到了我手里,现在把它给你,你的名字,我们认识那天是密码,里面存了50万,拿走吧,以后找个好男人,别让人家嫌弃你,穷点没关系,只要对你好就行。”他深深的吸了一口烟,吐在半空中时说了句:“别让人家知道你有钱,你这人有时候挺傻的。”
    蓝姐终于问出:“为什么离婚?”
    孙雷没有暴跳如雷,像背台词一样的说:“我就知道你会问,原因很简单,你是个农村人,我早看不上你了,外面喜欢我的姑娘多着呢,我们明天办好手续,你收拾收拾赶紧滚吧!”
    蓝姐并未感到受伤,孙雷如何看待她,她早就知道,的确,他现在带女人去宾馆开房间又麻烦又浪费金钱,把她赶走,家还是人家的。她很有骨气的说:“我过去要过你的钱,现在情都还完了,我们互不相欠,明天去离婚,钱我不拿。”
    蓝姐最后还是拿了钱,因为当晚她给小冰打了电话,她在沙发上边啃鸡翅边说:“不吃饭你能活吗?不穿衣服你能出门吗?没地方住你准备到马路上给强奸犯当美食吗?这么多年不工作,你还会什么吗?赶紧离婚,拿上钱,明天收拾完东西到我这里来,暂时给你个地方住,帮我忙点东西,按一般的文秘价钱给你发工资。”

    蓝姐住在小冰那里,她说:“我先不告诉宗榈,等桔子红了,我带他去家乡摘,到我家二层的小楼上我再告诉他。”

    新西兰的先生来酒吧取画的时候,小冰满脸堆笑的问他还想不想再要一幅?他表示感谢后摇头。他叫Hamish,来自新西兰的Christchurch,在那里开了家东南亚风味的餐馆,据说比中餐还受欢迎,他这个说法搞的在场许多人都不服气,但谁也不否认Hamish是个很有风度的绅士男人。他用酒吧的键盘弹奏了一曲新西兰的民歌,活泼欢快的演奏风格以及他磁性的歌喉几乎迷倒了在场的所有人,女士和男士。小冰忽然说:“Hamish是《勇敢的心》里那个大胡子,和他的名字一模一样,我特别喜欢那个电影。”
    傻丽说:“可比那个大胡子帅多了。”
    宗榈说:“丽丽,这么多年我第一次听你夸奖男人。”

    那天晚上傻丽和小不点合演了一出节目,她们都戴着金银相间的假发,穿着白色似梦的裙子,涂着梦露色的红唇膏一起唱歌,不知从哪儿搬来一台电风扇把裙子从左吹向右。

    Hamish在中国买了许多东西,他直率的脾气少不了被小冰这样的奸商耍弄,傻丽大发善心的陪他购物,临了他没有给傻丽一分钱的报偿,而是当众向她求婚,在她戴着假发的时候,小不点见异思迁的过去说:“OK!”她在电影里见过这样的场面。谁知道这是洋鬼子的假戏还是真做?那天大家只把他看成节目,却未想他们居然在上帝的面前也说了:“我愿意!”

    “你想好了吗?”小冰问。
    “我现在想的很好,究竟好不好要时间来回答,但无论如何我感谢命运让我认识Hamish,他不仅马上和我结婚,还给他新西兰的家人打电话,他是这样说的:‘几年前我在中国欠下了风流债,一个女大学生怀了我的孩子,我把电话写错了一位,以至于她找不到我,现在我找到她,我决定娶她。’这个谎言,让我听出了他的真诚,或许他的家人真的相信,即使不相信他们也不会那么不理解我们的爱情,他告诉我,他父母很着急的要见孙女。”
    “我过去一直认为你是喝了女儿国的水生下的她,可是现在,连我都信她是你和Hamish的混血儿。”小冰说。
  她们一起回头,看到小不点正认真的画画,深陷的眼窝和那微黄的头发,甚至眼睛都是棕色的。“命运,难道不是吗?”傻丽笑着说。那一笑如春花,小冰说:“你得到了幸福,但我们都害怕,因为幸福来的太快,总觉得不真实,最重要的是我们舍不得你走!”小冰趴在傻丽的肩膀,她接着说:“你走吧,姐姐,走到那个每天能看到海鸥的城市,听说那里有很多奶牛,还有四季不化的冰…”此时的小冰已经融化。

二十七、清笑两行

    宗榈对小冰说:“我是一个不愿意负责的男人,一直认为生命是无法承担重量的,然而现在丽丽要走,每天看到她在收拾东西,看到Hamish把她和孩子都照顾的很好,我忽然觉得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都没有了,生命一下子轻了许多。”
  小冰说:“有人说生命无法承担之重,有人说生命无法承担之轻,就好比一个人背着一个麻袋走了许多年,那时他觉得重,想要轻松,然而麻袋忽然拿走,他又会不习惯这种轻,会差点摔倒。”
  宗榈说:“生活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否则人就像活在只有空气的瓶子里,轻到了一定程度,也就没有幸福可言。”

    那天晚上他们送走傻丽、小不点和Hamish。

    酒吧第一次不对外会客,服务生给了每个前来光顾的老顾客一份免费饮料便打发了他们。小冰说:“Hamish,如果你敢欺负你们母女,我们就算杀到新西兰也要报这个仇。”傻丽翻译道:“小冰说要你好好照顾我们。” Hamish说:“丽丽是我的妻子,小不点是我的女儿,还是我父母的孙女,她们的幸福是我的责任。”

    Hamish37岁,小冰说:“他看起来也就27。”
    Hamish说:“小冰看起来就像12、3岁。”
    小冰站在凳子上说:“丽姐,你告诉他,他这样说话在中国人眼里等于骂人。”
    大家笑着,笑着,要他们重演结婚的场面,丽丽说:“这个不能玩,但我可以复述那天的某些话,其实中国的传统婚礼也应该加这样的几句:‘不管贫穷富有,不管疾病健康,都愿意永远保护他给他幸福吗?’我们国家的婚前检查明令禁止一些有疾病的人结婚,这算不算没有人权。残疾人甚至没有上大学的权利,又怎么能平等的就业呢,他们生而残疾,本来就已经不公平,可是连受教育的权利都没有。”
    那天的送行结尾,大家都在讨论着沉重的话题,Hamish似懂非懂的只管微笑,小不点揪他的胡子,他也不敢反抗,宗榈对傻丽说:“以后再有真的混血儿也不许欺负我女儿,适当也让孩子耍耍赖,太懂事就没有童年了,还有,以后回来她必须还会说中文,因为她永远都是我的女儿。”
    傻丽走时留给宗榈一封信。他们出门,上车,乘飞机,落地,来到新西兰的家,把小冰和小不点合作的画挂在墙上。酒吧重新营业,没有人再打探单身妈妈的歌女,她消失在酒吧里的歌声只会偶尔在朋友们的心里响起。

    蓝姐准备迎接生命里的第一个春天,她每天打扮好自己就去打扮宗榈的家,她抑制不住的喜悦等不到桔子红了就已经露馅。她问宗榈:“如果我离婚了,你会娶我吗?”
    宗榈想都没想的说:“当然。”
    蓝姐一个飞跃进了卫生间,她关上门痛哭,痛快的哭,待她擦干泪水重新出来,宗榈已经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他说:“今儿下午有昨天晚上被我错过的电视剧,过来和我一起看。”    
    蓝姐站在原地说:“我要世界上最美的婚纱,因为我还没有穿过!”
    宗榈意识到她在很当真的说话,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她说:“我已经离婚了——”这个‘了’字拉长了音,她以为能有人附和着尖叫,兴奋的尖叫,像她办完了离婚手续的时候一样,心像一只自由的小鸟一飞冲天,然而她忘记了,宗榈从来都是自由的,太自由了,她的重获自由等于宗榈失去自由。她没有等到他的惊喜,他有些深沉的说:“太突然了,太,你怎么没和我商量?”
    蓝姐走的时候说:“我离婚不用和你商量,你没有被囚禁过,你不知道那种痛苦。我原本以为将要迎来生命里的第一个春天,现在我知道,我仅仅是走出了冬天,不管怎样,我还是要感谢你。是你让我明白什么是爱,我现在已经明白了——什么是爱。”她一步三回头的走出这间房子,曾经被她当成未来的家的房子。

    Mule酒吧在起伏中度过了一个夏天,新人的加入,老友的离去,蓝姐送给宗榈的花一盆盆败落被丢在附近的垃圾箱。

    “宗榈,还记得我吗?”一位满身贵气的男人出现在宗榈面前。
    “老弟,这些年混的还好吧,看样子不错,怎么找到我的?”宗榈面对突然冒出来的小孟礼貌的寒暄。
    “还可以,打算回国做点生意,现在最好赚钱最有发展的国家就数中国了,这次是路过北京,我要回上海。”小孟低着头说话,宗榈知道他是为何而来,等待着他接下来的问话。
    “我听一个朋友说,你和莎丽还有联系,我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她。”他终于鼓足勇气说出这句话。
    “我们不仅仅是有联系,关系相当要好,我还是孩子的干爹。”宗榈不无炫耀的说。
    “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小孟内疚的慢慢的说。
    “女孩,非常漂亮,和她妈妈一样,很会唱歌,很会画画,很懂事,才5岁就能帮妈妈干家务,还知道省吃俭用。”
    “求你了,告诉我她们在哪儿?我要见她们!”小孟没出息的哭出声来,像多年前那样,抓着宗榈的胳膊,仿佛是他受了天大的委屈。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你见不到她们了,你回国了,她们出国了。她们经历了什么是语言无法表述清楚的,但她们现在幸福的生活了,而且永远都比你幸福。”
  那天晚上喝醉的小孟住在宗榈的家,宗榈听到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小孟说:“那是我的心。”他喝一瓶啤酒摔一个瓶子,在宗榈家的露天阳台,玻璃碎了一地。第二天他离去的时候宗榈给他一封信,寥寥几句,讲述他们分开的许多年:

“小孟:
   
    你好!如果我没有猜错,等你读完博士有所成就的时候还会回到中国,到中国的时候或许你已经结婚了,也有了不错的事业,那时你还是会来找我。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亲耳听到我也能猜到,曾经有几个夜晚,我无助的想离开人世,但当我看到身边的生命,就又有了勇气。记得老人说过,人要吃的苦和享的福都是注定那么多的,我把苦先吃完了,接下来的日子就要享福了,你不要惦记我,好好过你的日子,我的路是我选择的,也就会承担起这份责任。

    Hamish很爱我,也很爱孩子,她还小,和她说什么她就信什么。宗榈还有我在国内的好朋友,他们会把我的故事讲给别人听,听到最后他们会笑,但真正的经历过一次,没有人会不哭。我哭够了,现在开始笑了,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和小不点一定在海边看着迷人的风景,这就是人生。祝福你,不要责怪自己,你现在要做的是承担好今后的责任,专心爱你现在的女人。”

二十八、尘埃归天

    桔子红了,蓝姐没有回到家乡,她在‘冰工厂’做着类似文秘的工作。小冰给她配了副平镜,看上去像一个颇有学问的设计师。她偶尔也学学软件,感觉这东西不是一定要有多少年的学历才能学得上来。离开宗榈后的生活要比认识他之前舒服得多,尽管某个深夜她依旧不敢听宗榈曾唱给她的歌,但她还是真心感谢着那些温暖的回忆。

    “蓝姐,你说什么叫美女?年轻还是漂亮,我感觉都不是,刚才我在门外看到一个35奔上的女人,举手投足性感依然。”小冰像男人刚经历过艳遇一样详细的描述门外的所见。

    这时有人敲门,正是那位举手投足性感依然的中年女士。“你找…”小冰眼冒亮光的望着她。“我找蓝女士。”蓝姐诧异的看着她,第一感觉是她会不会是律师?想要重新办理她的离婚?

    “十三年前,我嫁给孙雷。”突然拜访的女士是孙雷的前妻,男性化的名字叫‘赵俊’。她和蓝姐在‘冰工厂’的会客室礼貌的聊着。小冰不得不进屋回避,却又抑制不住好奇,紧贴在门缝听。

    “那时我们很相爱,只是我父母都不同意我们的婚事,因为孙雷是农村出来的,当时他的父母都已经不在了,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在北京生活,他没读大学,干的工作不算体面。”蓝姐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孙雷没事就给她几句冷嘲热讽,说她是农村的怎样怎样。赵俊继续说:“我和家里保证孙雷会有出息,那时做生意的人还不多,做了几乎都能赚钱,我是大学毕业,国家可以分配一个不错的工作。我鼓励他做生意,他不敢,也没本钱,我从信任我的亲友那里凑了钱,横下心和他一起闯。他第一笔生意是从广州批发了一堆衣服,没想到样品很好,发过来的都非常小,北方女孩子根本穿不了。”她停顿了一下,说:“你不会嫌烦吧?”蓝姐摇头,认真的听着。

    “那次我们赔的钱其实不多,但那时侯感觉天都塌了。为了还钱,我们就帮人倒汇,反正是什么都做,就是想赚钱,好向我家人证明他的能力。那时他面子很薄,很简单的话有时都开不了口。你知道后来我们如何赚到钱的吗?捡了政策的一个漏洞,不很光彩的赚到钱,在当时那些钱可以在三环以里买个房子。我的家人不是见钱眼开的那种,只希望我能嫁一个有能力的人。”她停顿了一下,原本等待她说幸福的结婚,可是她的神情却陷入到一种失望悲伤之中,她接着说:“结婚前,我就不是处女了,我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和我一起读初中、高中和大学,大学毕业后由于两地,我们分开了,我们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变心的,他找到了所爱,我也是。当初只觉得孙雷有一点大男子主义的倾向,但有时也觉得他很有男人味,我过去有男朋友的事孙雷知道,我以为他也知道我不是处女,但我没想到他知道后的反应那么强烈,他三天几乎没有吃饭,我和他说话他理都不理,后来他就失踪了一个月。”她的喉咙动了一下,微微的,也可被人察觉。“他回来以后,一切都变了,他变了一个人,对我呼来呵去,晚上照旧和我睡在一起,即使做爱,也永远是他气呼呼的在上面,之后倒头就睡。有时候我哭了,他也不理睬,就差没有骂我浪货了。”蓝姐轻轻握住她的手,窗前坐着的像是一对好姐妹。

    “即使那样,我们的婚姻也维持了一年。我曾经和他好好的谈过,他也答应以后好好对我,可是一到我们面对夫妻之事,他总是克制不住的歇斯底里。我们离婚了。离婚的时候他什么也没要,房子钱都给我了,但他有一个要求,在法官那里肯定通不过,他说不许我再婚。我家人那时和我说他是个变态,要我不要和他纠缠,我就答应了,当然心里没有答应,我不是想就此骗他的财产,那也有我的付出和劳动,是他死活不要的。他说我如果不要房子,他就一把火烧了它,只要我答应不再婚。”赵俊说这些的时候没有一丝激动,仅仅是在讲述。

    “我比他先结的婚,那之后他来闹了两次,我的现任丈夫和他动过手,他骂了我们很多难听的话,但并没有影响我们之间的感情,我们过的很好,直到现在。”她想了片刻,不知道该如何继续。“孙雷的发家史我不很清楚,因为后来就几乎没有联系,我和现在的丈夫卖了房子,躲的很远。”

    “孙雷他现在过的很不好。他也许,活不了多久了,我刚从他那里回来,希望你和我一起去看看他。”赵俊终于说明来意。“他得了爱滋病,你见到他的时候就当不知道是这个病,给他最后的一点尊重。好吗?”蓝姐张着嘴,至少有5分钟,她合上嘴走出‘冰工厂’。

    赵俊开着车,在女司机里,她的驾驶技术绝对一流。蓝姐不知道见到孙雷该说什么,她说:“能不能等十分钟,我先哭完,进去就不哭了。”她趴在赵俊肩膀上哭着说着:“怎么会是这样呢!”她想起自己和孙雷的洞房花烛夜,他捧着带血的手帕,像膜拜一个图腾,像欣赏一朵牡丹的狂笑。她想起孙雷说离婚的那天,他躲她远远的,那种眼神不是愤怒不是鄙夷,只是绝望。他最绝望的时候提出和蓝姐离婚,他最需要关怀的时候想起赵俊,无论他是何种原因得的病,他都只是一个病人,而不是一个罪人。

    蓝姐和赵俊戴着医生发给的口罩,厚的像单杯胸罩。孙雷已经不能说话,他似乎想哭,又似乎想笑,最终他撇着老八万一样的嘴角望着曾和他共度人生的两个女人,他的目光停留在赵俊脸上,异常的温和,似乎向往着一种希望,他再也没有闭上眼睛,就这样看着她,走了。他生前的遗产全部给了赵俊。

    “人究竟会不会有来生?”蓝姐红着眼圈问。
    小冰说:“不仅有来生,还有前世,我的前世是一个风流男人,风流了大半生,后来遇到了一个懂我的女人,于是爱到死。所以今生我还保留着男人的果断和理智,间或也有些女人的痴情。”
    “其实男人何尝不痴情呢?孙雷他一辈子都爱着赵俊,我们过去的家里没有一张她的照片,没有一件她用过的东西,这说明他根本不敢回忆和面对。他总是出去找各种各样的女人,都是在找赵俊的影子,其实我知道孙雷也曾经追求过你,也是因为你和赵俊有些神似,都是有豪情的女人。”

    不远处的音像店飘出一首歌:《当真就好》
    当真这样就好
    纵然忘不了
    曾是风花雪月
    现在都知道
    爱了也好恨了也好
    乱了也好散了也好
    只想问我对你好不好
    来了也好走了也好
    疯了也好痴了也好
    其实你给的一点也不少
    我们都太骄傲
    太在乎谁重要
    比较那付出
    只有加添了煎熬
    我往哪里找
    像你这么好
    爱要慢慢嚼慢慢嚼慢慢嚼
    我往哪里找
    像你这么好
    和你哭又笑哭又笑就好
    我往哪里找
    像你这么好
    我愿陪你耗到老耗到老
    当真就好

    蓝姐在恍惚中过了几天,终于决定离开这个城市。她对小冰说:“你曾经和傻丽表演了一个小品,记得你说过一句话:追随魔鬼,追随上帝,或者,永远做一粒尘埃。我现在无法追随魔鬼,上帝也去了天堂,只有一个选择,做一粒尘埃。有感情的地方才是家,在这个城市,我有太多伤感的回忆,我想离开一段,或是永远的离开。庆幸我有你这样一个朋友,但你早晚要有自己的生活,结婚后势必不会有这么多时间陪伴朋友,我要学会自己生活,独立的思考和选择,相信我,走了以后也会好好照顾自己。”

    她先回了趟家,之后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小冰曾经等待她的电话,但每次响起的都不是她。这之后,小冰几乎没有去过mule酒吧,没有了陪小不点看电影的义务,也不用到酒吧里拉客户,宗榈的颓废不是她能拯救的,她一心一意的恋爱,生活重心发生改变,这样那样的事情随着蓝姐的离去,就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二十九、天使之爱

    宗榈回到花天酒地的生活里,生活无续且无奈。他甚至对酒吧的生意也不太过问,只是月末结帐发现相差太多的时候才经人举报得知有服务生卡他的油,悄悄在酒吧里卖外带的酒水。他每天都盯着看小冰和小不点第二次合作的画,闲暇时上网聊天,在QQ上勾引妹妹,在聊天室和BBS里灌水。他在搜狐社区的性健康里发了一个帖子,写他曾经和多少个妹妹在一起过,结果被人拍砖拍的不敢再看那个帖子。他走在北京深秋的马路上,忽然想起美女家的果园…
    飘着雪花的季节,宗榈梦见所有的朋友相聚在一起,蓝姐挽着他的胳膊,小冰在唱歌,她在唱:“你那里下雪了吗?面对寒冷你怕不怕,可有炉火温暖你的手,可有微笑添满你的家。”宗榈在睡梦中听到蓝姐的笑声,她说:“我用笑声鲜花和爱来添满你的家。”宗榈笑着醒来,看到窗前的花在黑暗的卧室里悄悄开放。人为什么要结婚?茫茫人海里可以性的人不计其数,可以爱的却少之有少。可是结婚,对于渴望忠诚婚姻的人,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怎样的冲动!宗榈可悲就可悲在,他的生命无法承担重,却也无法承担轻,爱是有重量的,没有爱的虚空世界人也显得空虚难耐。

    冬天的燕子该往南飞,却有一只从遥远的国度飞到北京,落到宗榈酒吧的屋檐上,她叫着:“我回来了!”

    有个服务生对宗榈说:“老板,你看那个找座位的女人,胸脯大的像屁股!”宗榈向来反感有人讽刺胸脯丰满的女人,他颇为不满的看了他一眼,头也不回的坐在高凳子上喝酒。“宗榈,我回来了。”他听到了自以为一辈子也无法再听到的声音。

    燕妮不再是戴圆檐帽子的小丫头,未变的是她从里往外散发的光明,自信、洒脱、坚强。

    没有老情人见面后的寒暄,两人的眼圈都没有红,只是时间在那一瞬间凝固了。宗榈比他和燕妮恋爱时长了将近40斤的体重,过去是偏分的发型,现在是理发店花两个小时搞出的菠萝头。燕妮笑了:“你还是老样子!”
    “怎么可能?我变化可比你大多了。”宗榈说。
    “不,你还是老样子,玩世不恭,一点没变。”
    “我倒是想恭,可是恭不起来。”宗榈的这句话连自己都不明白。
    “你还没有结婚对吗?”燕妮忽然深沉的问。
    “你还没有离婚对吗?”宗榈嬉皮笑脸的问,此刻他只想保持这样的风格。
燕妮说:“我过的很幸福。”
    “我知道,我也一样,过的很幸福。”
    “你说谎,你有心事,我看得出来。”燕妮直截了当的说。

    宗榈的生命中出现过两次这样的状态,一次是若干年前,一个女孩的爱他不要,因为他怕自己无法给她幸福,还有一次就是现在,一个女人的爱他不要,因为他怕无法承担责任。

    “宗榈,你一直认为自己是个负责的男人,对吗?因为负责,所以不恋爱,不结婚,不要孩子。其实你内心深处最渴望得到的也是这些,否则你不会帮小孟照顾孩子,尊重所有的女人,别问我是如何知道的,你这些年的事我都知道。但你也是懦弱的,在你的生命里,有几次机会都是你自己毫不争取的放手,单亲家里的孩子并不都是学习很差,英语基础不好的人出国也未必都学不会,自身条件不如女朋友可以努力去改变,恋爱失败后的人也不是都乱性,然而你就那么轻易的放弃了努力。没有什么可以作为颓废的理由,人更不能一错再错。”燕妮的语气很温和,和宗榈同岁的她像姐姐,像知己。

    “当年,我给你那个礼物的时候,你拒绝了,你以为你什么都没有拿走,实际上我已经给了你全部。当我们说‘爱’的时候,承诺就已经开始,责任就应该担当,爱的重量就是心的重量,如果你不要爱,也就没有了心。”宗榈的耳朵只能听,喉咙却不能发声,那里似乎积攒了一口带血的痰。

    “没有哪个人在生活中不是在冒险,谁也无法保证一生只爱一个人,一旦结婚就过一辈子,爱一辈子。只要你认真的付出过,没有保留的承诺过,即使失败也不后悔。可是你有这样做过吗?你在英国的时候和多少女人有过关系?她们后来过的如何你惦记过吗?她们中的某个人在你走后大病了一场,你知道吗?你伤害了所有爱你的女人,却自以为不结婚就是负责。有朋友说现在的中国青年是没有信念的一代,还不如英国青年的爱情观,我从你这里看到了证实,但我不愿相信我当初就是这样的眼光,至今我依旧认为你只是未敢正视自己的心。早晚有一天,那个有责任心的男人会出现。”燕妮的语气不再那样温和,倘若宗榈的妈妈尚在人世,或许也能说出类似的话。

    宗榈和燕妮曾经一起看过一部电影,在英国看的,没有中文字幕。燕妮边看边给宗榈讲,那是一个风流男人和一个可爱女孩的故事,他们生活在一起的时候,男人总是想方设法的出去鬼混,女人真的离去了,他却扔掉那彻底的自由追到女孩身旁。电影的名字叫《布拉格之恋》。

    燕妮此次回国是小孟邀请的,小孟博士毕业后一心为祖国做贡献,这话说起来有点马列,但事实如此。他在浦东开发区不算英雄,那里有众多回国创业的精英,他只是创业大军里的一朵浪花,欢快自信的跳跃着。燕妮从事的工作需要极有爱心,她经常到贫穷的国家,为那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奔波。燕妮已经和丈夫分居,他不能接受一个空中飞来飞去的妻子,而燕妮也不能放弃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孩子。她在从北京到上海的飞机上想起宗榈半开玩笑说的那句话:“你还没有离婚对吧?”她回答的是:“我过的很幸福。”她还没有离婚,马上就会离婚了,但她过的幸福,这是实话。拥有美满婚姻的人是幸福的,不能拥有美满婚姻的人也是幸福的。她充实的过着每一天,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快乐之上,她依旧是过去那个在苦闷留学生活中出去钓鱼的可爱女孩,把日子调理的有滋有味。她透过飞机的窗看天空中的流云,雪白雪白,看地上的川河山峰,不觉已过万水千山。她和宗榈的初恋,永远印在彼此的心中,一种伯拉图的享受,不必有结果,不必有清晰的答案,不必用成熟男女的方式将他演绎的完美,只需要在人生中的灰暗时刻拿出来欣赏,毕竟彼此,曾经,用心的爱过,足够。

    燕妮走后,宗榈用记帐的笔在印有标志的杯垫上写了首诗:

    你是艘船,
    载我靠岸。
    你是太阳,
    给我温暖。
    你是灯塔,
    驱走黑暗。
    你是天使,
   让奇迹出现。

    宗榈没有拨打‘冰工厂’的电话。他徒步走了一个小时,义无返顾的敲门。那里并没有住人,一点声音都没有。他不得不打通小冰的电话,那边淡泊的说:“蓝姐,走了。”“去哪里了?”“你都不知道我能知道吗?”“你有没有她的联系方式?”“没有。”

    宗榈期待成为童话里的王子,给期待故事的朋友一个完美的结局,然而他只能在无限的失望中回到摆满鲜花的房间,等待,等一个未知的未来。

三十、俗套结局

    宗榈往蓝姐的家乡打电话,据说蓝姐回来一天就走了。他忽然想起蓝姐在他家学上网时曾经注册了一个信箱,信箱的名字是‘永恒’的拼音。于是他找来最美的电子贺卡给那个信箱发信,原本以为自己的文字能力很差,白看了那么多小说,没想到当他看到邮件箱的白色面板,想到这里的文字蓝姐可以看到时居然激动的写出上千字。他每天都往信箱里发信,写他的忏悔写他的真挚写他的决心写他的向往。有一天,他的信被退回一封。他键入信箱的名字,猜测着密码,把自己的生日一个一个敲进去的时候,信箱打开了,蓝姐的信箱,他的生日密码,蓝姐的心里,他的爱情魔咒。让他失望的是所有的信都未被读过,而信箱却已经满了。他给信箱增容,继续往里面发信,那里已经是他的寄托。

    小冰突然出现在mule酒吧,她说:“我和严君打算同居一年后结婚。”
    “为什么先同居呢?”宗榈问。
    “不先同居我如何知道什么是结婚,不知道什么是结婚,也就不知道结婚是否幸福,即使同居一年觉得幸福,结婚了也未必就能一辈子,这样我至少能看到婚姻的颜色,就好比一双鞋摆在橱窗里,价格样式我都喜欢,没试穿也不会买,穿在脚上没有走路也不知道他是否磨脚,没把握的事我不做。”
    “祝你幸福吧。”宗榈说。“像严君这样的浪荡公子能收心真不容易。”
    “像他这样玩够了的人才知道什么最应该珍惜,我相信他。没玩过的人总觉得放纵很有趣,放纵过的人才会明白放纵的痛苦和专一的快乐。”小冰说。
    “知道吗?没有人担心你,即使他过去的名声不太好,也没有人担心你,因为,我认识的女孩里,你是最不怕输的。”宗榈说。
    “我怕输,但爱情没有输赢,有的只是经历和成长。”小冰突然的来,匆匆的走。

    宗榈往蓝姐的信箱里发了92封信,整整三个月过去了。2002年的冬天悄悄来临,mule酒吧门面上悬挂的汽车落了厚厚的一层雪。酒吧后的古牌楼老的不成样子,它却依然站在那儿,见证着这个城市的变迁。

    傻丽发来照片,新西兰的此时是夏天,她和长高了的小不点在河里戏耍,仔细一看小不点的手里居然拿了条鱼。Hamish蓄了大胡子,样子像马克思,宗榈还是不愿意赞美他,总觉得自己最好的朋友和干女儿是被他抢走了,他看着他的泳裤照片说:“瞧那身上的毛,整个一个没进化完!”但他不能否认傻丽清秀了许多,没有熬夜的倦容,没有过厚的粉饰,那是一个幸福女人该有的神情,有一点点调皮,有一点点甜蜜。傻丽在信中一再说:“小不点和我说中文,和她爸爸说英文,从来没有忘记过你们,她画了许多画,有送给你的,有送给小冰的,也有送给蓝姐的。”

    一个没有风没有雪的冬天清晨,宗榈独自从住所来到酒吧,他打算自己爬高打扫一下招牌两侧车上的雪,那雪不是白的,不够清新的空气让它不再清白,黑灰色的雪实在不美观。走到门前,刚要开门,他听到有人说:“懒虫,还不扫一下车上的雪。”回头,他撤消了所有的猜疑,他猜到蓝姐和中专的初恋情人重逢了,他往最坏里想蓝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了,蓝姐却以胜过往日的爽朗面容出现在他面前,她抱着一盆仙人球,红色的小球,立在绿色的枝干上,调皮的像个精灵。“我昨天晚上打开的信箱,用半个晚上读完了所有的信,听完了所有的电子贺卡,又用半个晚上感动,早晨,我终于可以平静的面对你,于是,我回来了。”

    蓝姐回了一趟家,又回到北京,她没有找任何过去的朋友,渴望展开新的生活。但她找了赵俊,并和赵俊用孙雷留下的钱开了家博爱宠物店,资助了一个抗癌团体。有时她也不能忘怀过去,经常和赵峻一起开车到宗榈酒吧对面的餐吧吃晚饭,在那里她可以看到他,一个人,颓废的坐在吧台前。赵俊说:“什么时候你不想来这家餐馆吃饭了,我会给你介绍新的男朋友。”这三个月,赵俊已经吃腻了这里的菜,而蓝姐却依旧津津有味的边看对面的世界边吃无味的饭菜。

    “我可不是回来和你结婚的!”蓝姐说。“我要考验你,看你是否真的改变了,我的丈夫必须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他需要喜欢孩子、疼惜动物、热爱朋友、忠于妻子。”
    宗榈想要拥抱她,想要来一个电影里的重逢旋转,直到两个人激动的热泪四溅,蓝姐却巧妙的躲避,她说:“等到你过关的时候,我会向你求婚的,为什么求婚都必须是男人对女人,为什么不能女人对男人?是因为男人喜欢征服吗?我不要你征服我,要你爱我。”
    她说完的时候宗榈抱住了她,她的一只小手举着仙人球,那是她在家乡,那个和宗榈相遇的商店里买的,店员告诉她:“仙人球的生命力很强。”他们抱在一起旋转,落入俗套的亲吻,在两人的心里一同说出:“为这一刻的感动,为前世修来的缘分,足够我们忠诚的生活在一起很多年。”

    小冰和严君订婚的那天是2002年10月,傻丽带着能说两种语言的小不点回来参加,小不点已经长成大不点。宗榈爸爸和蓝姐一同出席,小冰悄悄的问蓝姐:“他和你求婚了吗?” 蓝姐说:“他在紧张的等待我和他求婚,像一个想要老师给贴小红花的孩子。”包蕾的出现给大家一个惊喜,她身边站着一个笑起来露虎牙的家伙,可爱的一塌糊涂。小冰穿着端庄的传统服装敲着桌子:“讨厌,这家伙是我最喜欢的类型,为什么不让我早一点看到他!”包蕾的男友说:“最浪漫的事就是抢亲,要不我们今天演一出吧。”包蕾说:“对啊,你抢准新娘,我抢准新郎,不错啊!”如果是多年前,包蕾一定嘟起嘴来不高兴,而今她幽默大方的面对着朋友和爱人。包蕾说:“你今天订婚,而我们下个月结婚,不要说我们相处的时间短,学习爱情我们都用了很长时间,现在学会了,我们要用半生的时间好好的去爱。”

    六里街仅剩的一个古牌楼红通通孤单单的立在那儿,尽管与周遭环境很是不符,政府还是给他围了护拦,挂了牌子,写了‘文物保护’四个大字。牌楼前是家名叫mule的会员制酒吧,真正做到了童叟无欺,因为童和叟根本不会光顾。一辆撞成七扭八歪模样的汽车是门面的装饰,城管说此物规格超出了限定范围,老板不得不差人将车锯成两半,一面是车头,一面是不会冒烟的车屁股分别镶嵌在招牌两侧。多彩喷涂的墙壁时常张贴禁映恐怖电影的宣传画。宗榈是这家酒吧的老板。蓝姐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娘。

有背叛依旧是童话

我最崇敬的人是我外婆,遗憾的是我和她没有血缘关系。

    讲她的生活要用一个童话的开头:很久很久以前,外婆是有名的大家闺秀,外公是一个穿着补丁裤子的穷小子。外婆的家人只想给她许配个好人,英俊、聪明、善良,不管有钱没钱。他们结婚前悄悄见了一面,没敢说话,但都很满意。外婆的嫁妆拉了10带车,他们办了家名为酉三的书局,以为日子可以在丰衣足食中平安度过。那是哪一年?中国那会儿也刮过留学风,外公被刮到日本去了,留下外婆和酉三书局还有三个年幼的孩子。他们一直通信联系,外婆的毛笔小楷让我疑为字帖,信寄去了祝福和思念却带不走寂寞。外公回来了,不仅带回了知识,还带来一个意外——我妈妈。我不敢想象一个女人独守空闺几年,操持所有的家业,拉扯着孩子,等到的却是爱人在外风流杰作时的心情。

    外婆以很低的价格把书店兑出去,全家搬到一个陌生城市。可以理解为一个封建社会的女人根本没想过不原谅丈夫,搬走是为了掩盖丈夫的风流史。而妈妈告诉我,那是因为她不会中文,常被外面的孩子欺负,外婆带她到新的地方不让任何人知道她和日本有关系,细心的教她中文,在她生命里只有这么一个慈爱伟大的中国妈妈。外公在文革时期被打成特务,外婆跟着他一起游街,红卫兵的棍子向外公砸来的时候,外婆扑过去用身体挡住物质的袭击,也用精神捍卫着丈夫的尊严。她却被那一下狠命的攻击打成下体瘫痪。我看到的是外婆瘫痪20年依旧鹤发童颜,在外公细心的照顾下,她没有起过一点褥疮,外公向单位提出的分房要求是有院子的一楼,他种很多花草,每天推轮椅上的外婆在花香中晒太阳。八旬的高龄两人还一起唱他们那个年代的情歌,外婆唯一有感觉的那只左手,常常握在外公的手里。

    请允许我用童话的结尾讲完他们的生活:外婆在她84岁生日过后的晚上悄悄以睡眠的安详神态离开了世界。医生说她是无疾而终。外公在外婆七日出殡的晚上死于脑溢血。这是爱情故事最美丽永恒的结局。他们的双双离去,让我相信天堂的存在。

    改革开放春风吹满地,我拣了和平年月投胎,生长在繁华都市。却亲眼目睹一些经典的东西消失。当蒙娜丽莎也被画上胡子,当电影里的古代美女穿着透明衣服出去裸奔,当爱和信任已被当成笑谈,一个主张颠覆的时代悄悄来临,这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可破坏的了。我不禁想起外婆,想起她年轻时的照片,低调的旗袍裹着她玲珑的身体,掩藏不住中国女性含蓄的魅力,她用宽容的胸怀包容有过错的丈夫,更用博爱的心地接纳了无辜的孩子。她用一生诠释着对爱情的忠贞,对责任的坚守,把人性里的善意和宽容发挥到及至。她在经受那么多磨难过后依旧笑对人生,从没听她对任何事进行过控诉,只是每个孩子结婚的时候她都要叮嘱:“没有穿不坏的鞋,也没有永不犯错的人。”。

    那种被爱人背叛的痛没经历过的人永远无法明白,互相保护是我们相爱的理由,伤害我的人怎么可以是你?可是,不得不承认背叛这个想法存在与每个人的内心,只是有的深有的浅,有的被幸福和如胶似漆的相伴化解,而有的因为压抑和寂寞变成真实。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是人就会犯错。我们用心避免爱人的出轨,希望把一份感情经营的完美无暇,可是,究竟有多少事能顺从人意呢!只要他不是嫖赌成性,品质恶劣,屡教不改,只要彼此的爱还在,何不用宽容来包容这个过错呢?不要用更痛的方式来折磨自己,不要用无休止的怀疑折磨回头的爱人。珍珠的里面不是也有一粒沙吗?谁又能否认他的光洁无暇?!

    恨一个人需要理由,原谅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就像《如果云知道》那首歌中所唱:“爱的委屈不必澄清,只要你将我抱紧……”加一句:“我也会将你抱紧!”

发贴原来是件很累人的事啊 。发了这么多居然只有看没有支持的,更惨~~~~鄙视那些看贴不回的人,嘿嘿~~~~

我回帖
我一直在看
而且很期待你继续发上来
每一篇都是经典之做
但都不是一种风格
呵呵……
加油哦

晕,很久没来了,居然掉到第二页去了
再接再励。喜欢的帮顶~~~~

十年


而我所想叙述的这十年,像一盆长坏了的盆景,枝叶繁茂,让人头疼。到最后,我选择从头说起,这样可以避免叙述过程中我漏掉什么,这残酷的十年,这疯狂的十年,没有什么容许忽略。


  
一、        那年,那天,那阳光,定格在我生命里。

  
一九九四年,我十六岁,唇红齿白,明眸善睐。李小均十六岁,单眼皮高鼻梁,细长手指薄凉唇。 他比我小三个月三星期加三天。命书上说女人比男人大三年,或者三个月,他们注定纠缠。这是十年后我看到的句子,惊悚。

  李小均是典型的书呆子,沉默寡言,木讷迟钝,容貌冰凉。之后我没见到过一个男人的容貌可以用冰凉来形容。

  他是我的同桌,我的课桌靠墙,贴着窗户,每次下课,我都要等李小均离开座位,我才能出去,他个子大,我从他身后过去总不免蹭到他,这是我的难言之隐。十六岁的少女,不愿意和无关异性有任何身体接触。

  偏偏李小均是个不爱运动的男孩,除了去厕所和课间操,他都趴在课桌上写写画画,他捣腾数学问题的执着劲令人十分惊讶。我不好意思一次次和李小均说你让我出去一下,我便趴在窗台上看隔壁班的同学在走廊上来来去去,时不时和其他同学透过窗户栏杆探监一样聊两句。

  因为是同桌,几乎所有活动都是我和李小均一组,这让十六岁的我极其愤怒。李小均的手白得像小姑娘的手,劳动课根本不能当男孩使,打扫卫生时,往往是我扫了六组地,他才扫了两组,那时我就发誓,一定要老师给我调整座位。

  那时,男生女生是不能多说话的,否则就有早恋传言漫天飞舞。我和李小均没有传言。因为我们很少说话。我看不起他的木讷笨拙。他弄不懂我的多愁善感。

  高中第一年,我们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李小均,让一下。他会举着棋子说:恩,好。极度无聊的时候,我也会看他们下棋。看不懂时我会冷不丁问一句:那象为什么要斜着走?那马为什么要不能直着走?李小均的对手老笑我弱智,我翻着白眼说:我不懂还不可以问呐?李小均总是很耐心的给我讲解。渐渐懂得原来象棋这么好玩。渐渐的,李小均的对手换成了我,下课铃声一响,李小均就从课桌里摸出象棋凑到我耳边说:杀一盘吧。我当时对象棋的着迷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我记忆中,高中三年,大概有一年的课余时间我都是争分夺秒的和李小均下象棋。一个故事的兴起毫无预兆,我和李小均,十六的年纪,有纯真的梦想,他想成为国际象棋大师,我想成为知名作家。

  我们的爱好本来毫无交集,到最后我被拖进他的世界,迷上象棋,文学梦被我抛到九霄云外,这就造成了我今天叙述的艰难。我没有要求老师换座位,我和李小均的同桌关系居然维持了两年,我们的班主任是个呆板的老头儿,他居然两年没有调整过我的座位。

  我和李小均,仍然没有传言——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要争分夺秒的下棋,所以每天中午打饭和打扫卫生往往矛盾,如果我们一起打扫卫生,等到去打饭肯定要排队,所以最后我和李小均约定,饭由他打,我甚至把所有饭票都交给了他,让他为我分配。而我负责打扫卫生值日,甚至写作业,我练就一手好字,而且模仿李小均的字体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我们各自完成自己的工作只需要15分钟,然后开始摆阵杀将起来。那时,仿佛永远不会疲倦。

  故事开始时往往没有预料到走向。就像我和李小均,纯粹的棋友关系,却也被传言成了情侣。谁让李小均端着我的饭盒呢?谁让我和李小均的作业错误都一样呢?谁让我们头碰着头一呆就是一中午呢?我和李小均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的时候,我还不以为然。我盯着脚尖,听着老师语重心长,听着李小均脸红脖子粗的和老师争辩,头晕目眩,感觉周围一切都在旋转,有飘的感觉。直到老师一挥手说:好了,你们走吧。

  我和李小均走出教导处,悄无声息的经过长长的走廊,步伐安稳,心情透明。在拐角处,李小均笑出声来,他说:太好笑了。这算桃色新闻吧?十七岁的他逆光,脸上绒毛毕现。我离他只有一米的距离,微仰着头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笑着笑着表情开始僵硬。我的心通通的跳,中午寂静的楼梯上,他一步跨下来,轻轻捏着我的指尖说:你真好看,我就是喜欢你。我小鹿一样跑开。那年,那天,那阳光,定格在我生命里。

二、        那个时候,我为什么有那么多泪水要流?


  大学的第一年,我被思念折磨得不成人形。我爱的那个人,在遥远的广州,我们之间隔着十四个小时的车程,来回二百八十二块的车票。我和李小均约定,两个月见一次面,周五晚上我从武汉出发,周六早上到广州,然后周日晚上回校,周一早上赶到学校上课。下一次见面,小均从广州过来,然后回去。这样的来回,我们在两年里跑了近十趟,到最后,我们两个都可以安稳的在拥挤肮脏的车厢里呼呼大睡。

  去年在电影院看《周渔的火车》,看着看着就号啕大哭,身边人惊奇的看着我,他们怎么知道,我曾经如此这般,在来来回回的火车上,幸福的奔波。

  我们那时总有说不完的话,仿佛要把每个细胞都展现给对方看,我到他的学校,住在他的女同学的宿舍里,他到我的学校来,住在我男同学的宿舍里。为了能让自己的同学乐意一点,我们不知道付出了多少笑脸,以及为人家做了多少事情。

  一九九八年暑假,我和李小均都决定不回家,两个人做家教挣钱,以换得更多的相聚。我的生日是八月八日,那段日子找工作,几乎都忘了这件事情。生日前一天,我收到了一笔稿费,数目不小,几乎可以维持我三个月的生活费。我兴奋极了。我决定不告诉李小均,直接杀到广州给他一个惊喜。八月七日晚,我买好车票,上车前拨通小均宿舍的电话,听到他喂了一声,我就挂了。确定他在,就行了。一路上,我都在想,我一大清早站在他宿舍门口,他该是什么表情。而我不知道,彼时,李小均在一辆与我对开的列车上,也靠在窗前,想着给我一个惊喜。

  我不知道我们擦身的那一刹那,在哪一段路程上。但若那日,你看到两个年轻的身影,靠在车窗边,托着腮幸福的笑,那就是十九岁的李小均和大他三个月的女友沈瑶。这是我们的第二次擦身而过。

  我到达小均的宿舍时,被告知小均去找我了,我瘫坐在地上,欲哭无泪。我去传达室往我的宿舍打电话,没人接听,暑假里宿舍没什么人。我就不停的打不停的打。到最后终于传来一个不耐烦的声音,好在那同学我认识,我问她,今天早上有没有人去找我,她说没有,接着我就听见了电话那边李小均询问她的声音,他问:同学,你知道沈瑶去哪里了么?我同学在那边大笑着说:我*,电影也没这么巧啊!你等着啊,你男朋友在这里呢。李小均刚喂了一声,我就哇的哭出来了。传达室的大爷连忙给我递纸巾,我说小均我本来是要给你惊喜的,你怎么去了武汉了嘛,他说今天是你生日嘛,我想一早来,给你一个生日惊喜呀。

  我们就在电话里责怪,惋惜,到最后决定我在广州等他,他坐晚上的车回广州。我带着满脸的纸屑,红着眼眶坐在广州站的台阶上,滴米未进。爱情的力量大到惊人,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在这里等着,第一眼看见他,扑到他怀里痛哭一场。我就那么呆呆的坐着,身边的人川流不息,我看见的居然都是情侣,他们多么幸福,他们可以有那么多时间在一起。

  夜晚,有乘警过来说:姑娘,你是接站还是坐车啊?我仰着脸说:接站,武汉到广州的K57。他慈祥的说:你去找个旅馆睡觉吧,这样多累啊。我摇头说不,我不累。他说:那,姑娘,夜里人少,危险,你要是有什么事情就来找我,我在值班室。我嗡着鼻子说恩,眼泪哗啦拉又流下来。

  我站在出站口旁边的大石墩上,穿着火红的裙子白色的上衣,我在人群里找我的小均。小均从背后把我抱下来,在拥挤的人流里吻我。说对不起我,没陪我过19岁的生日。我哭得不行,手脚都要发麻。委屈的泪水似乎永远都停不下来。他就用那冰凉的手一点点擦我的眼泪,最后我们都笑了。他说我就像个水龙头一样,开关一拧眼泪就下来了。是啊,那个时候,我为什么有那么多泪水要流?

三、我喃喃的说:小均,我爱你。


  其实叙述到这里,我依然找不到我们分开的理由。有时候,爱走,和爱来一样没有理由。

  事实上,我们分开了。大三那年,我们分手了。你不要以为我是为了故事情节在瞎掰,试问谁舍得,谁有勇气将自己用生命去爱的岁月当故事一样讲的跌宕起伏?

  写到这里,我想哭来着。但是已经没了泪水。我说过了,没了爱的激情,就好比六十岁的老女人干瘪的乳房,再用力也哺育不了孩子了。我的泪,早在一九九九年的秋天,流干了。九八年十二月,小均的生日,我去了广州。那时,我给一些杂志写稿的钱已经可以支付学费了。我给小均买了一大包礼物,从衣服到袜子,从剃须刀到花露水,礼物杂乱琐碎,小均却高兴得言语哽咽。他知道,这细密的心思,都是爱。

  那天晚上,我和他,还有他的几个同学一起去吃饭,席间,我发现他和他的某个女同学互相挤兑,精彩对白叠现,这个小均,是我所没见过的。我所见到的小均是温和的细致的深情的,这个讲着笑话瞎贫的男孩,我很陌生。那个女生是那种很爽朗的很有才华的女孩,他们居然在饭桌上对起诗来。天可怜见,我早已经把背过的唐诗宋词抛到脑后,想当年我是多么博学,而李小均,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对文学感兴趣?他们背到陆游和唐婉的《钗头凤》时,我黑着脸站起来就走了,抛下一桌子人瞠目结舌。

  其实有一些东西,是我忽略掉的。我爱李小均,爱到骨髓里,我再不看其他异性一眼,也不允许他看别人一眼。我说小均,你是我的世界,我只有你,我没有别的,我不许你离开我,除非我死。我偏执多疑,任性,占有欲望强烈。我经常在半夜给小均打电话,只要他的同学说他不在,我就整夜睡不着,第二天我就会揪着他问个不休。

  我离开饭局的那天晚上,一个人跑到广州站去等车,依然坐在那个高高的台阶边,头靠着栏杆。我想把这四年理出个头绪来,我为了李小均丢失了自己。我分分厘厘的要,他分分厘厘的给,要到最后我发现,他给的不是全部,而我以为这是全部。我敏感而忧郁,歇斯底里在骨子深处某个地方潜藏。十二月的广州,白天骄阳似火,夜里却也凉的刺疼。我昏昏沉沉,在广州站睡去。半夜里,我被人抱起来,惊醒,一个巴掌摔过去,却发现是小均,他就那么抱着我,任由我摔打蹬弹,口无遮拦的骂他,我在他白皙的手腕上咬出一排排牙印。他就是不出声,抱着我走得飞快。他将我径直抱进流花站边的一个宾馆的房间,扔在床上。转过头去却是一声闷闷的哭声。

  长长的寂静无声,让我觉得胸闷。我扑过去伏在他的背上,我喃喃的说:小均,我爱你。他缓缓的转过身来,拥抱我,亲吻我的眼睛,我的苍白的脸颊和嘴唇。然后,他要我。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我们约定要将这一天留到婚礼那天,然而我们没有。一切都自然而然,我们生涩,颤栗,恐惧,兴奋,疯狂。一个晚上我们一次又一次,流着血流着泪流着汗。天亮的时候,小均牵着我的手,从宾馆服务员身边悄悄溜下楼,我们偷走了那条床单,那上面有我处子的纯净血红。

四、裂缝,在这期间出现了。


  一九九九年的夏天,我去了广州,准备为实习找单位,我开始预备起一年后和小均双宿双飞的生活。

  自那夜后,我们再没有越雷池一步,我们还可笑的约定,将第二次留到新婚之夜。我们在说这话时,脸上有神圣的表情,当时似真的。

  我在广州的日子里,很是失意,我没料到广州工作如此难找,短工一般都要会粤语,而我不会,我会流利的普通话和恶狠狠的武汉话,就是不会粤语。我成天呆在小均给我租的小房子里发呆。 那时小均已经一口标准的广州话了。他接电话时我就在旁边傻呼呼的看着他,如同听鸟语。我常凑过去听那边是男是女,他一开始是笑着推开我,后来有几次,明显是狠狠的推我。

  小均有时会和我挤单人床,我们紧紧的抱着,艰难的抵抗欲望,到后来我对小均说你别来了。小均点头,亲吻我的额头说:反正这辈子我将搂着你一直到死,迟个三年两载,我能坚持。我又哭,泪水湿淋淋的蹭在小均的衬衣上。在广州的日子,是我们这十年最甜蜜的日子。

  每天下班后小均就拎着三俩棵青菜和一点熟食回来,系着围裙给我做饭,我在他身后看着高高大大的他忙碌的身影,就想哭。我一哭就不吃饭,他就敲着饭盆唱:话说那个人是铁饭是钢啊;那个一顿不吃饥的慌啊。直到我咧嘴一笑,他适时的递过来食物,我们红着眼睛看着对方,狼吞虎咽的吃饭,然后亲吻,我迷恋他的嘴唇,他迷恋我的眼睛和我的脖子。有时我们走着走着路,我就停下来对他说:小均我想你,他就搂着我吻我的眼睫毛。

  裂缝,也在这期间出现。我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我空有抱负和自以为是的才华,却没有施展的地方,眼看着我就在广州呆了快一个月了。我是个很自负的女人,我受不了这种悠闲,受不了这种没着没落的感觉。小均对我说没事的他可以养活我,他在摩托罗拉实习,而且颇有人缘,常有同事邀他聚会。每次聚会他都说瑶我们一起去好不好。我低头不语,我不愿意去看着人家衣香槟鬟而我灰头土脸。我不光自负我还自尊。小均渐渐不再征求我的意见,只是给我的呼机留言告诉我他有聚会不会回来。有好几次,小均都很晚才回来,浑身酒气。躺在我身边呼呼而睡,他不知道我根本就没睡着。

  那天他又是半夜一点回来,我闷闷的躺着,他轻手轻脚的开门,拿睡衣冲凉,我翻身拿他换下来的衬衣,居然闻到一阵香水味道。我的心一下子就像掉进了冰窖。我坐在黑洞洞的屋子里,大脑空白,茫然无神的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小均从卫生间出来,摸黑到床上,可能是没摸到我,就轻轻的喊沈瑶,我在黑暗的沙发角落不吱声儿,他又叫沈瑶你别闹了,屋子黑你小心绊一下,说着就去摸灯绳,当时我适应了黑暗,我看见他的身影在移动,我站起来跑过去狠狠的推了他一下,他没站住,摔倒在地上。他以为我和他开玩笑,笑着爬起来拉亮了电灯,看见我蓬头垢面的站在屋子中间,泪水汩汩的往外涌。他呆呆的看着我说你怎么了沈瑶?我指着他的鼻子说:李小均你混蛋!他过来想把我抱起来,我一脚踢过去,自己却摔倒在地上,他说你怎么了瑶瑶?我站起来,像头母狼一样扑向他。我抓他咬他,他站着不动,任我发泄。直到最后,我终于累了,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再醒来,看见小均站在窗前抽烟,烟头在黑夜里闪闪烁烁。我就那么侧躺着看他的背影,看到眼睛发花,他就那么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一根烟燃完再接着点一根。天渐渐发白,我都看累了,他还是站在那里,我轻轻的叫他:小均。他仿佛要转身,却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我跳下床,扑过去抱住他,尖叫起来,我把他拖到床边,心都快要跳不动了,小均,我的小均,他怎么了?我颤抖着找电话,我不知道该拨什么号,我摇晃他,我亲吻他,他都不醒,我绝望的瘫在床边号啕大哭,我以为小均死了。我就那么一直哭一直哭,哭到喉咙都哑掉,没有了眼泪,我发现小均慢慢睁开了眼睛,他摸着我的脸问:沈瑶你怎么了,你哭什么?我哑着嗓子说:小均我以为你死了。小均疲惫的笑:我只是累了,我就是想睡。我爬到床上,钻进小均的臂弯,蛇一样缠在他身上,他轻拍我的肩,渐渐又睡过去。那一次,我们在那张小床上,整整睡了两天一夜。我们疲倦到了无法承受的地步。我常常想,我这辈子睡的最足的就是那一天。

五、小均说我像一把利器,不出鞘则已,一出鞘就伤人。


  我在叙述的时候常常陷入当时的情景,写写停停。我开始心疼当年的那个我。我像一头迷途的小兽,我跌跌撞撞,我极度不安,我做过这样的噩梦:我被一个歹人追赶,我跑啊跑啊却发现前面是悬崖,我只犹豫了一秒就跳了下去,结果我惊醒,我还在小均的怀里,我经常在半夜里泪流满面。我恐惧那种一个人奔跑的感受,如果有个人可以牵着我的手,我会感觉安全。

  小均说我像一把利器,不出鞘则已,一出鞘就伤人。说这话的时候,他恨恨的看着我。他恨我的暴躁,一如爱我的深情。爱的多恨的多。

  我和他闹的次数越来越多,我的爱让他窒息。我像个疯子,我要的越来越多。我们一次次吵架,又一次次拥抱着睡去。

  暑假很快就过去了,小均送我去火车站,默默的不说一句话。我站在站台上,讨好的去拉小均的手,他握着我的手,漫不经心的握着,我能感觉到他是不愿意和我牵手了。我总是在一秒钟内变脸,我的脾气来得毫无理由。到最后他都怕了,他不再对我说话,只是默默的给我做饭洗衣。这种日子,是个男人都不愿意继续,可是我直到今天才明白,已经彻底的晚了。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李小均为我过完二十一岁生日,然后在广州站告诉我,我们不合适,我们非要把彼此伤到体无完肤不可。我没说话,眼神淡定的看着李小均,这一幕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梦里,将我惊醒,今天终于成为现实,成为我摸得着的无助和痛苦。当时李小均肩头背着我的行李,手里提着给我买的一大兜水果。我突然觉得可笑,李小均一直到现在还在像个骆驼一样为我做着男朋友的份内之事,可他怎么可以将分手说出口,他起码应该态度恶劣一点,表情决绝一点,可他温柔的看着我,疼惜的看着我,一副比我还痛苦的逼样儿。我终于没忍住,我笑了,笑到捂着肚子打滚。

  李小均将行李放在地上,说了一句:沈瑶,你别再这样了,我已经看累了。我站起来,将行李一点点扛在肩膀上,把水果袋抱在胸前,大踏步的往车厢里走,没有回头。

  我就那么抱着行李坐在卧铺车厢里,像个傻瓜一样目光呆滞。火车开的前一分钟,我跳下去了。我的行李全丢在车上了,我就挎着一个斜斜的背包,在人群里找李小均,到最后,我绝望的靠在广州站的过街天桥上,天已经黑透了。我一步一步蹒跚的走,走到我曾经等过他的那个出站口,就那么理所当然的看见了他,他在那个石墩边蹲着,拼命的抽烟。我站在离他一米的地方,等他抬头,等到我的脚都站麻了,他也没抬头,我分明看见烟头烫了他的手。

  在我快到昏倒的时候,他终于站起来,拍身上的烟灰,然后看见了我,他走到我旁边,伸过手来牵我,我由他拖着,闭了眼睛的走。他拖我到马路边搭车,我问他:你要带我去哪里。他不出声,我说:小均,我明天还要走的,我要回武汉的,我就是想和你度过最后一个晚上。我不要你的怜悯。不要。说着说着我就歇斯底里了,我挥舞着手臂,大声的说:我不会赖着你,我跳下火车也不是为了赖着你。然后我没出息的哭了,我低低的说:我只是忘了你抱着我睡觉的滋味。他一把搂过我,喘着粗气带着哭腔:瑶瑶,瑶瑶,我爱你。我是爱你的。他几乎是将我夹在胳膊里回了我们的小屋子,房间里空荡荡的。床上只剩了床垫了,他将我按在床上,要命一样亲吻我,我感觉自己都要被吻吐了。我的眼泪已经没有那么多了,一个人的眼泪真的是有一定容量的,总有一天会流干。他搂着我,一寸一寸的亲吻我,他就像个孩子一样边哭边要我。眼泪啪嗒啪嗒掉我的胸口,事隔多年,我仿佛还能感觉到那泪珠的滚烫。我们熟悉彼此的身体,像是天生配合默契。我看见有妖娆的花开在房顶,绽放得铿锵有声,我的指甲将小均的后背抓得血痕斑斑。我们绝望的要对方,在光秃秃的床垫上,留下我这辈子最后的激情。

  第二天,我一个人平静的去了机场,坐了最早的班机回武汉,那是我第一次坐飞机,我决定一辈子也不再去广州火车站。彼时,李小均香甜的睡在出租房的床垫上,手臂习惯性的摊着,仿佛我还在他怀抱。

六、我成了一把出鞘的刀。


  写到这里,我给一个朋友看这段经历,他没说话,握着打印稿边看边流泪,他说:那些年,苦了你。我笑,我告诉他,苦才刚刚开始,有小均在身边的日子,再苦也是甜。我自作自受,我用一根叫爱的绳子谋杀了我的爱人。

  回到武汉,我就丢掉了呼机。搬了宿舍。小均来过电话,我没接,我让同学告诉他,我退学了。小均没来武汉找我,我明白他是累了,他厌烦了我的任性。我想他,但又刻意让自己忘 了他,他厌烦我了,而我何其自尊,我不会死皮赖脸的去找他。
不会。二十天过去了,我严重失眠,嘴上起了长串的泡。我几乎没怎么吃饭。我开始怨恨他。

  那天早上,我终于起不来床,我躺在宿舍的床上,感觉快要死去。我挣扎起来煮一碗速食面,撕开包装袋我就想吐,速食面的味道让我受不了。我端着饭盒去食堂买饭,刚进食堂大门,我又想吐。我折回来,到学校门外去买了一碗凉粉,放了很多很多的辣椒,蹲在路边狼吞虎咽就吃完了。我回到宿舍,刚吃下去的东西就往上涌,我跑到卫生间,狠狠的将吃下去的东西全吐了出来。我直起身子,站在水龙头边想,我是不是患上厌食症了?我去了医院,我被告知怀孕了。走出医院的时候,我的脚都找不到地了,我几乎是飘着回了宿舍。

  我的身体里,有了一个生命,让我惶恐而伤感。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在二十一岁的年纪,成为一个母亲。我还是个孩子,我一天不偎在别人的胸膛我就不安全。我几乎每天早上都要吐一遍,我的身体瘦的不行。我在犹豫要不要这个孩子时,孩子已经在我身体里越来越固执的存在。在一次彻夜不眠的挣扎后我决定留下这个孩子,我对李小均的爱演变成了对他的极度怨恨,我要生下这个孩子,我要带着孩子去找他,问他怎么舍得我难过。我彻底成了个疯子,孩子成了我折磨他的工具。我无数次幻想自己带着一个酷似他面孔的孩子,站在他面前,微笑着告诉他,这是你的孩子,然后看他痛苦的表情,我会笑,凌厉的笑。

  我从一九九九年十月起,成了一把出鞘的刀。

  我以最快的速度联系了深圳的一个知名啤酒集团,然后给学校写了申请提前去实十月十日,我站在深圳街头,我工作的地方是一家大的海鲜城,我成了一个啤酒促销员。我穿宽大的衣服,我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挣到一笔钱,然后在肚子挺起来前离开这里,找个安静的地方等着分娩。

  深圳离广州,2个小时的车程,我在距离小均两小时车程的地方,狠狠的干活,甚至不惜对客人妩媚的笑,开暧昧的玩笑,我像个十足的贱人一样把每一分钱都紧紧攥在手里。我还要忍受妊娠初期剧烈的反应,我每十分钟进卫生间吐一次。我见不得一切黄色的东西,见了就吐。

  那种感受我很难用语言描述,我说了,我不是叙述的胚子,我现在感觉叙述越来越艰难,因为没有一个形容词可以表达我当时的心情,我愤怒,委屈,却又怀着女人天生的慈悲,我越来越心疼我肚子里的生命,到最后我就想,我去给他找个父亲,让他生下来时可以一眼看见一个宽厚的肩膀。想着想着我就发呆。那时,我已经不再流泪。

  我给我的孩子取了很多名字比如沈刻,沈天,沈昭,我像个真的年轻母亲一样去书店里查询孕妇须知,我不再熬夜,我喝很多营养的汤,但我就是胖不起来,孩子转眼就四个月了,我的腹部居然仍然平平的,公司上上下下仍然把我当作年轻劳力一样使唤,我一个人提着十二瓶啤酒来来回回,没有人知道我的腰都要直不起来。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从深圳嘉年华海鲜城的楼梯上摔下来,血从高高的步行梯淌下去,蜿蜒如我的青春。我的孩子,没了。那个小小的生命,我的青春在我身体肌肤上刻下的唯一烙印,那么轻轻一摔,就夭折了。

我想起那间空荡荡的大手术间,蓝色的屏风后面高高的产床,冰凉的器械在我体内搅动,我紧紧的咬着嘴唇,那个五十左右的妇科医生,慈爱的看着我说:孩子,你叫一声吧,疼就叫一声。我没叫,我的嘴唇开始流血,医生给我擦汗,最后她说:可惜了,是个男孩,快五个月了,要不是摔一下,根本不用引掉。她收拾器械时说:你要不要看一眼?我拼命摇头,然后昏迷。

  写到这里,我虚脱一样伏在案上,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我对那个沈瑶的心疼越来越强烈,我甚至不认为那是五年前的我,我想将手臂伸到一九九九年的冬天,给沈瑶一个温暖的拥抱,让她在我怀里再睡一个甜美的觉。我是怎么走过来的?我是怎么将过去埋葬的?抑或我真的只在写一个故事,故事中流淌着虚假的血液?可我分明看见虚弱的沈瑶走出医院的大门,手里提着简单的行李。她在医院门口看见了一群人围着下象棋,她凑过去看,仿若五年前,高中的课间,她眼巴巴的看着李小均和别人下棋,她蹲在路边,解了一个棋局,赢了五十块钱,她握着那五十元想:小均,你到底在我生命里藏下了多少啊?我居然还在靠你给的本领挣钱!

  我回到宿舍时,才知道全酒店的人都听说了我未婚怀孕的事情,我被开除了。我在别人的眼光里昂着头收拾行李,我呆不下去了。我取出存折里所有的钱,去了广州火车站,买完车票,给我的好朋友馒头打电话让她到武汉来接我,然后手里就只剩下2块钱,我饿的不行,我买了一块用竹签插着的哈密瓜。我像个民工一样头发蓬乱的站在广州站,我的广州,我的广州站,我所有的伤心往事都在广州站。我想着心事的时候,哈密瓜被一个乞丐抢过去了。习。我饿着上了火车,睡了一路。我已经悲伤到麻木了。

  到武汉时,看到馒头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拉着她往面馆跑。馒头含着眼泪看着我啦拉吃完两大碗拉面,她捏着我冻得通红的手揉搓,武汉,已经是漫天飞雪,我穿着单薄的茄克,冻得脸上全是鸡皮疙瘩。馒头和我同学十年,我什么都不隐瞒她,她是我唯一的女友,但我在广州的一切,她都不知道,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我像个癌症病人一样隐瞒了我最致命的伤。

  馒头将我接到她的住处,她那时已经上班了,租的房子是一个单间,干净利落,还温馨,房间里弥漫着淡淡的花香,透着家的亲切。她往我的钱包里塞钱,厚厚的一叠,然后提出一个口袋来,里面是一件漂亮的大衣。我不要,我说。她看着我的眼睛,泪光闪闪的说:瑶瑶,从今天起,你要做个为自己活着的人。我所能解决的只是物质问题,其他的问题你要自己解决。

  我不知道,三天前,李小均曾站在馒头的房间里,红着眼睛对馒头说:小曼,你可知道瑶瑶在哪里?馒头恶狠狠的说:你还会想起来找她?你怎么舍得她难过?她一个人现在不知道在哪里流浪!李小均求馒头给他一个线索他可以找到我,馒头给了他我在深圳的地址。李小均去深圳的那天,就是我离开深圳的那天,也许我们又在某辆列车上擦身而过。

  这次擦身,让李小均彻底将我放下,因为,我的可爱的旧同事将我描述成一个被人包养又被人抛弃的怨妇。他们描绘我跌倒时血淋淋的模样,彼时,李小均是什么样子什么表情?都成了一个谜语。

  五年来,我再没有踏进广东省一步。那里,是我的地狱。

七、生活似乎渐渐露出笑脸。


  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忽略掉很多人。他们在我生命中一掠而过。比如在深圳酒店里,有个男孩偷偷给我塞过纸条,将玫瑰插在我的宿舍窗棂上,我不是没看见过没感动过,可我狠狠的伤害他,我站在路灯下问他:你一个服务生,拿什么来爱我?黑夜里他面色赤红,大口吐气,然后转身离去。后来我们曾无数次在酒店里擦肩而过,他的眼神里都是愤怒和不屑。后来,他离开了酒店。再后来,听说他开了公司。再后来,听说他已经在深圳小有名气。我常常想起他,他是个好男孩,应该找一个洁白无暇的女子。

  另外一个男孩是江门人,他的家与香港一水之隔,遥遥相望。我们在飞武汉的飞机上认识,是的,就是我从广州回武汉的那次,他将在武汉公干一月,他坐在我的旁边,我红着眼眶坐在座位上发呆,他不时跟我搭话。第一次坐飞机的我剧烈呕吐,他一直为我忙着忙那,比空姐还周到。我们一起搭车从机场到武汉市区。他给我电话号码。我知道他对我一见钟情。他来我的学校找我,请我吃饭,我都懒懒的拒绝。他有显赫的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他拉着我去逛街,只要我在某件物品前伫足三分钟以上,我绝对会在某天收到这件礼物,他浪漫到极致,绅士到极致。他回广州时我去送机,在机场他羞涩的问我:沈小姐,如果你愿意,你考虑做我的女朋友好吗?我笑。我说我给你发了一封e-mail,回广州后你就知道我的答案了。我在邮件里告诉他一切。他飞回武汉找我时,我已经去了深圳。他辗转找到我深圳的地址时,我已经离开深圳。我为了眺望天上明月,错过人间飞鸿。2003年我们居然在北京相逢,彼时他身边已经有巧笑倩兮的女子。我们寒暄,他背过身落寞的笑。

  让我喘一口气,再来说沈瑶。我将自己从情节里提出来,假装沈瑶只是一个碰巧与我同名,又与我有相似经历的女子。

  新的世纪开始了。千禧年的除夕夜,漫天的烟火绽放如花,分外妖娆。我和馒头坐在阳台栏杆上,她问我还恨不恨李小均,我沉默,我想起我的夭折的孩子,我想起我看过的白眼,我咬着牙齿说:恨。馒头不再言语,正是我这一个恨字,又一次让我和李小均擦肩。馒头问我这句话之前,小均在电话里对馒头说:小曼,我决定要瑶瑶亲口告诉我她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怎么可以那么作践自己。馒头冲着电话大吼:李小均,我还想问你对瑶瑶做了什么呢!馒头搂过我,轻轻拍打我的肩膀说:瑶瑶,忘了小均,重新开始。青春本来就苦。我在馒头的怀里睡去,梦里看见小均站在一条大河的对岸,我在这边声嘶力竭的叫他,他没有回应。这个梦,我整整做了三年,做到厌倦。

  馒头在那晚给小均打过一个电话,她平静的告诉小均:沈瑶恨你,请不要再来打搅她平静的生活。而这些,我不知道。

  我们擦身而过,这是第几次了?

  那是蜗牛一样爬过的岁月,我几乎没有笑过。我常常在公交车上坐过站,把洗衣粉撒在马桶里,切菜切到手,煮饭忘放水,我的生活一团糟糕。我像一个丧失了生活能力的废人。我住在汉正街附近的一个小阁楼上,我每天早出晚归的工作,周末我坐在露台上看报纸,从天刚亮看到天黑,始终没翻过去一页,我一整天一整天的不说话,到最后一说话就觉得是别人的声音。

  我找到一份工作,往往干不到一个星期就会被辞掉,因为我太木讷,常犯弱智的错误。我在六月流火的天气里找工作,皮肤晒的黝黑,我站在武汉的街头看着巨大的广告牌眩晕。我几乎没有一点点傲人的资本,我荒废了四年,我的专业学的并不好。终于有公司要我,他们看上我年轻纯净的面孔,我每天站在公司大堂,穿板正的西装,化恰到好处的妆,就像一块活招牌一样,偶有猥亵的客户开过分的玩笑,我只要不愠不火的微笑,一切ok。生活似乎渐渐露出笑脸。

八、一个看似血液凝固的伤口,又被扎了一刀。


  两千年,我过的稀里糊涂,没有小均的任何消息传来。两千年,我的轨迹是单位到宿舍,从不越雷池。两千年,很重要。因为在我仿佛要走出阴霾的时候,小均,李小均出现了。一个看似血液凝固的伤口,又被扎了一刀。

  2000年11月12日,我下班后接到高中同学的电话,说是一帮武汉同学聚会,在某酒店等着我。我去的时候大家都到齐了,一帮人呼三吆四的开玩笑,我在角落里静静的笑,席间,有人接了个电话,捂着电话问大家:哎,同志们,你们猜猜谁来了?同学们你一嘴我一嘴的猜,接电话的那同学神秘的说:现任摩托罗拉优秀员工,李小均,杀回武汉啦。
话音未落,包间门已经被推开了,我朝思暮想的爱人,就那么不由分说的站在我的眼前,我的头轰一下就炸开了。

  人声鼎沸里,小均也看见了我,我们穿越四周的声音,彼此凝视。我的爱人,他依然高大挺拔,我怀念的胸膛依然宽厚,他的眼,他的眉,他的冰凉的手指尖,他微卷的浓密的发,他耳后朱红色的痣,依然如故。我多么想上前去,伏在那个胸膛,痛快哭一场。小均只是那么看了我一眼,就被按住罚酒,他一杯接一杯的喝着辛辣的白酒。喝到脖子通红。

  我就那么僵僵的看着他,隔着一个圆桌的距离,我看着他,给我生命刻下不可磨灭痕迹的小均,他没有再看我,没有和我说一句话。饭后,我们换到另外一个同学家里活动,我被强行拉过去。小均在另外一辆车里。我的同学们刻意不让我们在一个车里,他们知道我和李小均尴尬的往事。他们以为我和李小均已经云开雾散,有谁知道我肝肠寸断?八个人,两桌牌。一桌扑克一桌麻将。李小均和我一桌,他在我对面坐下。一夜无话,我输掉三百,他输掉四百。居然无话,直到天白,他走的时候终于说了一句话:沈瑶,请把我外套递过来。这一句话说的轻轻巧巧,我们在一起时,他常指挥我:沈瑶,把我外套给我拿来,沈瑶,把我皮鞋拿进来,沈瑶把我领带给我拿过来……

  一瞬间我仍有幻觉,仿佛我们还是相亲相爱,仿佛我还可以随时到他怀里撒娇,仿佛我还可以吊在他脖子上荡秋千,仿佛……只是仿佛。他今天说的话前面多了个“请”字,这一个字,将我们所有的轰轰烈烈的过去撇的干干净净。我的小均,已经彻底将我这一页翻过去。他不再是在原地等我的那个人。虽然,我为他蹉跎整个青葱岁月。

  我回到我的住处,将所有珍藏的带有小均痕迹的东西,一点点翻检出来,对着冬日微弱的阳光细细抚摩。他送我的发卡,胸针,所有武汉——广州的车票,广州到武汉的机票,他写给我的留言条,有他字迹的电话本,他的领带夹,他的感冒药,他买呼机的发票,我们的房租收据,还有,我们第一次亲密的那条床单。我用整整一天的时间,看着这些细小的物品,看着看着,开始抹泪,开始抽泣,开始号啕。事隔一年,我终于哭出声来。

  我想念小均。我以为他也想念我。我因为思念而痛苦。我以为他痛苦更甚。我以为我们还会在一起,他还会像往常一样,过来搂着我,亲吻我的眼睫毛,他的嘴唇薄凉,眼睛明亮,我以为他会说:瑶瑶,我爱你,我还爱你。我以为我可以再扑进他的怀抱,任性的在他肩膀咬出牙印,我想在他怀里睡去,做个梦有春暖花开,有四季交替,有海浪拍湿的岸。一切都过去了,他可以客气的对我说请了,他不看我为他憔悴的脸,我在一年之间瘦了十斤,我的手腕细得可以看见毕现的青色血管,他都不看,他离开我的视线时甚至没有回头,我在他的身后差点昏厥,他都不知道,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细节,他都不知道。

  我红着眼眶去公司辞职,然后买了去北京的机票。我想找个角落,舔拭伤口,不是武汉不是广州不是深圳。我选择北京,那里四季分明,冬天冷到彻骨。

九、付出了爱,收获的却是切肤的痛楚。


  2000年12月,首都机场,寒风凛冽,我提着一个小小的皮箱,走入人流。彼时我神情淡然,眼睛不再清亮,直直的发刚到肩头,唯一不变的是唇色如婴,我坚持不用任何唇膏唇蜜,我为他保留六年如一日的忠贞。我在公主坟租下一间房,刷成嫩嫩的粉,在屋子里燃淡淡的达摩香,在窗台上摆绿绿的多叶植物,养两条戏水的鱼在餐桌上的鱼缸里。我每日在国贸和公主坟间来来回回,习惯了在地铁里吊着扶手睡觉,习惯了穿僵硬的职业装,习惯了,没有小均的生活。

  我仿佛离小均越来越远。我不再和武汉的同学联系,我买了北京的手机号,电话簿里全是我的北京朋友。三个月后,我说一口流利的京片子,连北京人都不知道我的来历,他们想不到,我曾说恶狠狠的武汉,他们也不知道我能听懂每一句广州话。我矜持的笑,和客户温婉的谈话,我仿佛天生为工作而生。

  可是,夜晚是个难关。我有了一个习惯,就是晚上在露台哭一场。我痛快的哭,然后擦干眼泪,进房间去钻进被窝,抽泣着睡去,我像个婴儿一样依赖这一天一次的宣泄。我偶尔会在半夜醒来,我做噩梦,醒来浑身发抖,我抱着手臂站在露台,北京夜晚凉如水,我的裸露的肌肤被刺的生疼。我经常那么一站半个晚上。一觉醒来,我会飞快起床,赶到地铁站去开始一天的工作。没人知道我隐秘的夜晚是如此不堪。无他,我只是孤单。

  周末,我会在小区的活动中心和人下象棋打发时间,我的象棋水平日益精进,在小区里几乎可以称霸。只有下棋的时候,我可以什么都不想,我宽容的让棋给慈祥的大爷们,我逗他们一乐,老人像小孩子一样斤斤计较,我就让了再让,还是赢他们。我就那样在活动中心一呆一天。如果有阳光,我会推着腿脚不便的老人散步,听他们讲老北京的趣事。他们对我的疼爱也超过我的想象,有一段日子晾在小区的衣服屡屡被盗,可是我的衣服从未丢过,只要我洗了衣服,他们就在晾衣绳附近聊天,直到衣服干了,他们给我取下来,每次我从公司回来,看见门把手上挂着的散发阳光味道的衣服,就忍不住鼻子发酸。

  你付出爱,一定会收获更多的爱。可我为李小均付出了那么多的爱,收获的却是切肤的痛楚。




  十、沈瑶,嫁给我吧。我不许你再哭。


  你是不是以为我还会叙述那些过程,不了,不了,我想结束这场回忆,那些细节,越剥越伤感,没有一个伤口经得起反复描述,揭开来,无不触目惊心。我们只说后来,每一个从前开头的故事,都会有后来。

  后来,二零零三年一月,一个叫苏克的男人在王府井人潮汹涌的街头大声说:沈瑶,嫁给我吧。我不许你再哭。苏克眼神纯净,皮肤白皙,手指修长,他单薄瘦弱,但他说要保护我,我试着挽他的胳膊,靠在他的胸膛,闭着眼睛摸索着温暖。我对苏克说:苏克,给我三天,只要三天,我给你答案。苏克将我的手包在他的大手里说:我等。

  三天,我用来做一次飞行。飞行是在夜里,看到满眼的黑暗。站在白云机场,听着满耳熟悉铿锵的粤语,恍若隔世。我招来一辆的士,渐渐驶进广州的心脏,每一次细微的颠簸都让人心悸,年轻腼腆的司机问我:小姐你去哪里?请你,带我转转,随便哪里。我说。然后呢?他继续问我。我坐在后座看窗外霓虹闪烁:然后,我们回机场。司机从后视镜惊愕的看着我。我笑着解释:我只是忘了广州的味道,飞来闻一闻。

  回到北京时,是清晨,一月料峭的春寒里我给馒头拨一个电话,我问她可知道李小均在哪里,馒头沉默,然后一字一顿的告诉我:李小均的婚期,定在五月一日。挂掉电话,坐在路边,发呆,然后艰难的拦车。出租车在三环路上艰难前进,堵车在北京是常事,我贴着车窗无聊的看着外面,一个穿藏青西服的男子站在一辆帕萨特边,身影像极了李小均,我着魔一样跳下车,刚下车,就见那男子进了车,然后车子慢慢动起来,我飞快的跑过去,车流开始移动,越来越快,我被彻底扔在三环上,车辆从我身边渐次掠过,我被一次次扔在后面,我仿佛看见时光从我身边刷刷而过,我站在车流里泪流满面。

  三天后,我和苏克站在婚姻登记处。

  小均,他日你若看到这篇文,请相信这就是全部,我的十年,我为你付出的十年。我不再追问,不再追问你怎么舍得我难过。我们终究要相忘于江湖,浮云世事,且让它渐行渐远,我们若可以再相遇,请不要叫住我。因为我答应苏克,陪他走完这一辈子。

请继续努力更新吧...
我没有10年可以写
很多事情也不记得...
但那爱过的痕迹
一样的刺痛
没有泪水
安静的看完
我知道,疼痛

那红颜正好的女孩
却爱收藏岁月的飞刀
催人心老
促人心跳

年初,已经看过这些文字了.现在再次观赏,带着一种颓废的心情,已经是另外一种感觉了....经历了不少,学会了坚强,眼泪不再那么轻易流下,然而,我已经不再是那个爱笑的我了,我看透了悲欢离合,还有...埋在心里的悔恨...

猪猪,第十二楼的故事我曾经有看过,现在又把它看了一遍,感触更深了,只是不知该怎么说!

说实话,你上面发的帖子我不是都看了,因为故事一个接着一个,但感情基调却基本一致,就让我感到无比压抑!所以我只是看了几篇便放弃阅读了!

其实,我的性格和你比较相近!但我可没有你那么“颓废”。
我热爱文学,喜欢写作,虽自己写的很少,但看过的却绝对够多。
我与各种文学样式大多都有涉猎,尤其喜欢散文和诗歌,小说其次,小说中又最喜欢中短篇,但也会经常花费很多天抱着一本长篇,舍不得放下!
颓废的文笔我也比较喜欢,只是不象你这么偏执,过多的沉浸其中,就会影响到自己,使自己也变得颓废起来,那样变不好了!
(我还没说完,现在学校机房要关门了,来不及往下写了,明天接着写)

今天同学请我通宵,我这人一向比较喜欢占小便宜,所以便来了,想起下午的话题,现在正好有时间把它说完。

其实,在对待爱情的问题上,女性永远要比男性认真的多,对爱情的要求也苛刻的多,而男性绝对不会像女性那样,除了爱情,眼里便什么也没有了!
对爱情的执着与苛刻,决定了女性对男性的一定的依赖性,这时,女性往往会缺少平时的理性,而缺少了理性,矛盾便自然而生,在不知怎样抉择的时候,女性便会陷入自己所挖的陷阱中,不能跳得出来,而且,某种程度上,是不愿从中跳出来,往往会沉浸在理想式的回忆中!

我不赞成出现问题了就把它推到男性身上,这对男性是不公平的,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男性都很“坏”,大多数的男性对待爱情还是理智且负责的。
现在的社会并不要你去讲“从一而终”,那根本就是对人性的一种限制,完全没有必要。所以,在对待爱情的问题上,我觉得女性应该永远做一个独立的个体,而不是依赖男性的一个附体!
虽然,再好的两性关系也可能出现大的问题,但当出现时,如果你是比较理智的,是一个爱情的独立个体,就绝对不会颓废,甚至绝望!要知道,并不是只有这一段爱情是你的唯一,或许会有更适合你的人,和使你快乐、幸福的爱情!

亲爱的“蛮荒游龙”GG,嘿嘿~~~谢谢你提的宝贵意见。但是我想说的是你没有和我真正接触过,如果试过,你会知道我是个很开朗的女孩。说话大胆,做事果断。不过每个人都有两面性,我的确拥有双重性格,但是这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我可不是像你说的经常会被这些颓废的文字所影响的。发表这个帖子纯粹是一个爱好而已,在无聊的时候看看这些忧伤但是很美丽的文字。

谢谢你的支持哦~~~HOHO~~~你也看到了,其实我是很偷懒的,想到了才会上来发个一、两篇。实在是有太多事情要做了,要写论文、要打工、要SHOPPING、要去和朋友疯狂玩游戏。哈哈,人生很丰富的呢~~~We must enjoy ourselves.


谢谢你的支持哦~~~HOHO~~~你也看到了,其实我是很偷懒的,想到了才会上来发个一、两篇。实在是有太多事情要做了,要写论文、要打工、要SHOPPING、要去和朋友疯狂玩游戏。哈哈,人生很丰富的呢~~~Me must enjoy ourselves.

呵呵。我们真的很像哎!
虽说现在写论文忙的一团糟,但我绝对能够找出时间去游戏,去游玩、、、、、、正像你说的,Me must enjoy ourselves.

PS:这篇文章和爱情无关,可是谁叫猪猪喜欢呢,一起收藏吧,省得以后找起来麻烦,呵呵~~



他们平静得让人肃然起敬:英国人为何处变不惊?


“伦敦发生连环恐怖爆炸事件了!”整个世界都在为英国人着急、担忧,喜欢冲动的外国人甚至煽情出“对伦敦的袭击就是对人类的袭击”这样的语词。但英国人呢?他们平静得让人肃然起敬,谈论最多的是如何在地铁关闭的情况下仍能按时上班。


  “这事早晚要发生”,“谁让英国和美国肩并肩袭击伊拉克”,“比起二战时期伦敦遭纳粹德国的大规模空袭,这事不算大”……,这些说法最能体现英国人的心态。“你赢了这一回合,你的敌人会赢下一回合,就像拳击一样,没有常胜之说”。


  这是英国人的“常识”,你不可能事事占优,和中国的“中庸之道”很接近。刚刚出人意料地获得2012年奥运会申办权,第二天就遭恐怖袭击,这很正常。


  “当然,我们会赢再一个回合。悲泣有何用?如何让伦敦不刹车才是认真对待的。”在伦敦金融城上班的英国朋友在电话上对我说:“爆炸声连续响起后,伦敦股市下跌了一些,但那和任何一个坏日子差不多,怎么会产生惊慌”。


  他的腔调和二战最艰难时期丘吉尔的名言——“一切照常”(Business as usual)差不多,也和布莱尔首相几小时前的讲话大同小异:“八国峰会照常进行,恐怖分子不可能打破我们的正常生活。”


  这让人不禁发问,为什么英国人在类似恐怖袭击这样的大灾难面前泰然自若?


  身在伦敦,我自己也没感到恐慌,倒是中国国内的朋友不断打电话询问我是否平安。我想我的平静和所有行走在伦敦街头上的人一样,大概是源于英国应急行动之快捷,我们在很短时间内就知道了究竟发生了什么。


  第一声爆炸声响起后不到半小时,紧急救援服务便到现场。再过半小时,伦敦警方通过电视直播告示大众:“待在原地,不要走动!”他们还关闭了全部地铁交通网。


  又过了一小时,在伦敦各主要道路上就出现了警告标志:“避开伦敦”、“本区域关闭”、“收听电台广播”。不久,询问伤亡情况的热线电话也开通了,大众可查询自己的亲朋好友是否在伤亡名单中。


  政府部门的反应也相当快捷。爆炸发生两小时后,内政大臣克拉克在唐宁街发表声明,宣布“可怕的事件造成了严重的伤亡”。中午12点,正在苏格兰出席八国峰会的首相布莱尔声明说:“伦敦发生了一系列恐怖袭击,这是精心设计的,而且特别选择在八国集团首脑会议开幕之际发动袭击。”他还说,自己将在数小时内返回伦敦,八国集团首脑会议将在他缺席的情况下继续举行。


  下午一点,当布莱尔还在返回伦敦的路上时,英国议会下议院召开特别会议,就伦敦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向社会公众报告。平时剑拔弩张的朝野两党此时完全一条心,要求大众做好伦敦还会发生爆炸的心理准备,但告诉人民不必紧张,警方会查出凶手。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事发三个小时后,各医院的发言人发布消息说,从各种伤情看,还没有发现过去没有见过的奇怪症状,从而排除了伦敦遭“脏弹”等非常规武器袭击的可能性。


  医院也宣布,受伤者多是外国游客,“但我们已找到各种语言的翻译人员,在医治过程中没有任何语言障碍”。


  人们也许要问,英国的应急措施为何如此高效而且有序?实事是,他们已演练了三年多时间了!他们早有预感“这一天会到来”。这其实也是一种常识。



经历大世面所以不惊


  英国人的“常识”来自见惯或经历了大世面,因此有处变不惊的民族禀性。无论是遇到大喜的事还是大悲的事,英国人所想的总是“下一步会怎样发生”。这一想就能平静下来,大有一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从容感。


  在奥运举办城市即将揭晓前,英国几大电视台都在现场直播,嘉宾们的预测多是伦敦胜算的可能性不大。BBC记者在结果宣布前几秒钟说:“巴黎可是申办了三次,经验和人缘都比我们强啊,巴黎赢了对英国人也很方便,早晨乘坐‘伦敦之星’火车去看比赛,晚上就可回家!”


  伦敦特拉法特广场上悬挂的申奥横幅上写的是“伦敦感谢您”,不论解释是输是赢,这个标语都很体面。而在巴黎,等待庆祝申奥成功的广场上高悬的是“巴黎2012”,有志在必得之势。


  当听到伦敦赢了巴黎以后,人们在“简直不敢相信”的气氛中不断跳跃欢呼,而广场上空是声音更大的“红箭”飞行队的表演,释放的彩色烟幕竟是法国国旗的颜色。



没有僵硬意识形态


  电视镜头很快切到巴黎,记者很歉意地说,“这里在下雨”。他同情地安抚着准备庆祝的法国人:“你们到伦敦看比赛一样方便,只是得花点钱买火车票。”这既很体面,也显得很有教养,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英国人的自知之明,因为他们知道,伦敦赢了,是因为运气好,而不是比巴黎更有优势。


  宣布结果之后四小时,人们的讨论热点已转移到修建体育场馆的钱从何而来,以及伦敦东区的贫穷和破旧能否就此改观。


  再说遇到灾难,二战期间,欧洲大陆所有国家都向希特勒投降时,英国却在岛屿上坚决抵抗,在艰难中孵化出“刚强而不失幽默感”的心态。


  在伦敦遭遇大轰炸后(为避开英军雷达,德军常在夜晚轰炸)的第二天早晨,送牛奶的工人照样挨家挨户递送。在被炸毁的房屋前,他们照样放下一个牛奶瓶,只是多了一个动作:脱帽默哀。报纸头版上出现的大标题是:“最大规模轰炸,78比26,英国仍在发球。”意思是,空战中德军78架战机被击落,英军损失26架,皇家空军仍在开炮。多么洒脱!


  这似乎已多少让我们明白,在伦敦恐怖袭击案发生后,英国人为何如此镇静。也许有人要说,其他国家的人也历经沧桑和苦难,为何依然容易激动?


  有一个因素,恐怕是英国特有的,那就是英国人没有僵硬的意识形态,没有僵硬的宗教信仰。他们只是尊重常识。这常识是生活中一点一滴提炼出来的,不是从理论中拣选的,也不是出于精神需求,其落脚点是为解决问题。


  即便是影响世界民主进程的1648年革命,英国人的解读并不是有些学者所言的“是历史的必然”,而是“历史的巧合”,现代议会制度是在皇家军队和克伦威尔(Cromwell)的“新模范军”(New Model Army)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为了解决问题而产生的。基督教和回教、马克思主义和纳粹主义,都在英国生根,但在常识面前一一低头,没有让英国人昏迷。英国人最自豪的是,遵循常识使英国在千年来都不被外族统治。


  现在,英国人又在按常识行动。伦敦遭炸了,喊天喊地有何用?还是认真去做好份内的事,去寻找对付恐怖分子的办法吧。

虽然现在书阁不接收转帖了
但我还是决定把你的帖子留下(不要告诉别人)
这么好的东西,是会看了都会手下留情的

最初由 彩色世界 发表
虽然现在书阁不接收转帖了
但我还是决定把你的帖子留下(不要告诉别人)
这么好的东西,是会看了都会手下留情的
斑竹大人,也不全是转贴吧,里面有两篇我自己写的哦~~只是懒的说清楚罢了 ,嘿嘿,有兴趣的人就自己猜猜看吧 (PS:当然不是关于外婆的那篇啦

楼主里面的许多文字都很精美。我有看好几遍咧。你还要继续咧,我会顶你哦!


86路 站牌下的幸福


寂寞的一块钱

这是春天,晚上8点多,我在车站等86路公共汽车,手心里紧紧地捏着一块钱。通常情况下这样的时间还是可以等到一辆末班车的,可是今天不走运,连着过来两辆空调车,我没有上,专心地把手里的一块钱小心地捋平整再捏皱,然后再捋平整。

这时候下班的人本来就少,在几辆不是我等的车经过之后人就愈发的少了。一辆摩的一直在等客,开摩的的男人时不时地打量我,期待有生意。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他的眼光,尤其是看我梳理那一块钱的样子,好像我的形象很可怜。

在我错过最后一辆空调车的时候,他把车移过来,对我说上来吧,我送你!不要钱。我就真生气了,顺手招来一辆的士,他有些窘,这种神情让我有些微的不安。于是我对他说:谢谢,我自己可以回去的。

出租车里我把头靠在椅子背上,闭住眼睛,我的世界开始无可救药地眩晕起来。那个男人窘迫的眼神不停地在我脑子里旋转,我忽然觉得有些心虚,可能他没有怜悯我的意思,只是想帮助我。

回到家,妈妈还没睡,桌子上有精致的水果和糕点。一看就知道是姐姐来过了,姐姐凭着美丽的容貌找了个非常有钱的姐夫,我这样的工作努力赚的钱不足她的十分之一。

我有些绝望了,看来这辈子我是注定要生活在姐姐的阴影里了,从小呢,我没有她漂亮;长大了呢,她比我先赚钱。终于我也工作了,而且比她赚的钱多了,可是人家已经彻悟了,大呼一声:“工作好不如嫁的好!”归隐在姐夫的手臂之下,做一个有人爱有人养的小女人。我开始觉得自己像傻子了,还这么起早贪黑,勤勤恳恳。



你能送我回家吗?

第二天我又在86路公交车的站牌附近见到那个摩的男人。他坐在车上,脚架着地,身体伏在车把上,寂寞地打量着生意。我一直在想,如果能再见到他,我就向他道个歉。可是真的见到了,我又不好意思了。正踌躇着我等的公交车过来了,可能是个契机吧,我向摩的男人走过去,第一次正式地看他:年轻,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吧,头发有点长但是干净,嘴唇厚。我对他说:“你能送我回家吗?”说完就坐到了他车子的后面。

在他免费送我回家的第三天我知道他叫陆北洋,他对我说了很多很多的话。他说来这个城市已经半年了,一直居无定所;他说其实他不是开摩的的,只是觉得自己的摩托车闲着也是闲着,下班后赚点钱也不错;他还说我能一直这样接你回家吗?然后他就沉默下去了。

我明白他话里的意思,本来是想说“不”的,不过嘴一软就说成了“好”,居然没有后悔。陆北洋听了这话有点不信任地看着我,然后就笑了,很开心很开心的那种笑。他说你坐稳了啊,然后一加油门,忽地一下就窜出去了,我连忙抱住他,耳边的风声呼呼地掠过去。可是心里挺热的,他的背真宽啊!

陆北洋是我的秘密,是我要对妈妈和姐姐严密保守的秘密。妈妈是个世俗的女人,从小就偏爱姐姐,只因她乖巧美丽,同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尚且还有个对比,何况是对于我们的男朋友,未来姐夫是个有钱而英俊的男人,妈妈就想着要是我被他们一提携,没准也能找个差不多的。张爱玲不是说了吗?嫁女儿是一串一串的,关键是第一个要找好,下面就是一个拉一个了。

如果这时候我把穷小子陆北洋领去给她们看,妈妈肯定是要伤心的,父亲早就去世了,她一个人把我们姐妹拉扯大,就是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够完好地生活,也给她完好的生活。

至于姐姐,她肯定更是看不上陆北洋了,一个能够大声高呼“工作好不如嫁的好”的女子肯定不是一般的俗气,而被一个俗气的女人嘲笑,是我最不能够忍受的。



要一份新鲜的爱

我开始频繁地向妈妈编织谎话,今天老同学要过生日了,明天同事又要结婚了!反正一切的周末都是有安排的。

在这些温馨的周末里,我和陆北洋像两只相互取暖的小兽,蜷缩在一起,相互慰藉。我们是两个乏人怜爱的穷小孩,拥抱着幸福,挣扎着快乐,用力地和现实做着斗争,找个真心的人儿来彻底地爱自己。

陆北洋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他会给我煮好吃的皮蛋瘦肉粥;会在我生病打点滴的时候,用手捂着冰凉的液体瓶,以增加那些将要流进我身体里的液体的温度;妈妈在我说梦话的时候,会把我推醒,可是他会把我抱紧……

他是一个那么好的男子,有明亮的微笑和善良坚硬的牙齿。想来想去他除了没钱哪里都是最好的!他给我的爱是最最初初的新鲜!



美丽胸衣

6月是姐姐的生日,晚上她和姐夫回到家里来。妈妈做了满桌子的菜全部成了多余,因为姐夫带来的蛋糕足够10个人吃到打饱嗝。姐姐特地把我拉到里屋,让我穿上她买给我的内衣。有钱人就是不一样,自己过生日也要给别人送上一点东西,来证明自己的阔绰。不过我还是很开心的,我是一个不惜把钱花到自己的身上的人,可让我花一千多块钱来买一件胸衣还是不舍得的。

妈妈说:“你姐姐的房子那么大,多一个人住也没什么,不如搬过去,好过你曾经住的那间单身宿舍,什么都没有,又阴又冷。”姐姐就幸福地笑了,骄傲,笑靥如花。姐夫搂着她的腰走进电梯。

陆北洋对姐姐送给我的胸衣很是喜欢,甚至惊喜,惊喜到脸都红红的。他有些哆嗦地摩挲着胸衣的蕾丝,赞美它穿到我身上的美丽。他奇怪一个能穿得起这么高贵胸衣的女人怎么会在深夜里为了省一块钱坚持不坐空调车。他一直认为我那天那样地等是想省下可怜的一块钱,当时他看着我那么紧地握着那一块钱,心就疼起来了,他想他一定要送我回家。

当然,我不会向他解释我晕车严重,除了那种普通的公交车,坐什么车都是晕车的,我惧怕那种晕车的感受如同惧怕猛兽。我现在想的只是离开,他有些那么惊喜地摩挲着胸衣的蕾丝的细节一直活在我的脑海里,让我觉得悲哀而难过。



一只美丽的鱼缸

像我这样从小就学会和别人较量攀比的女人是不会甘心和这么穷困的没有起色的男人生活很久的。不说别的,自尊心就是难以跨越的一道关口。他能给我像姐夫那间的大房子吗?在我过生日的时候会给我买双层的撒满水果的足够10个人吃饱的大蛋糕吗?他能给我在妈妈和姐姐的面前赚够十足的体面和骄傲吗?别对我说爱,爱是什么东西,爱是用来谈的,所以我和他谈恋爱。但是爱不是用来守的,和你长久相守的是合适的人,不是爱着的人。

于是我真的离开了,我去了姐姐家,在电话里我给妈妈说我想念姐姐还有她的那个大房子。

这是我第一次来姐姐的房子,也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大的鱼缸,姐姐的房子里有巨大的鱼缸,里面有微量的红色珊瑚和大量的绿色水草,换水的装置是全自动的,所以水清透明。可是偌大的鱼缸却只有一尾小小的金鱼。

我住在这里半个月的时候,我明白姐姐的秘密。每个人都是有秘密的吧!我的秘密是陆北洋,姐姐的秘密却是寂寞。

原来这就是我所要和她攀比的生活,每天早上把自己打扮停当,然后去商场转;下午再去美容院,脸上一个小小的褶皱都是天塌地陷的大事情;晚上的时候穿着美好的睡衣等待自己有钱的老公回来睡觉。

我真的很真诚地同情起姐姐来了,原来她就是鱼缸里养起的那尾悠闲的鱼,美丽的尾巴游弋在巨大的玻璃缸里,有阳光有食物,却没有女人需要得到的基本的温暖和陪伴!



隔了一个季节

回到家里的时候,妈妈问我,你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前几天有个个子很高的男人来敲咱们家的门,问有没有一个叫做杜天若的女子住在这里。当时我怕是惹你麻烦的,就说没有,他就去敲别人家的门了。听说这个院子三幢楼都被敲过来了。幸好你早出晚归和这个院子人的交往不多……妈妈还没说完,我就冲出去了,陆北洋,我要去找陆北洋。

他的出租屋居然没有人,房子还是我走时候的样子,连我喜欢的摆放拖鞋的方式都是保留着的。我转身向外走,我很清楚他在哪里。我打车去那个地方,竟然奇迹般的没有晕车。盛夏的夜里8点多,86路站牌底下,他坐在他的摩托车上,脚架着地,身体伏在车把上,寂寞地打量着生意。一个等车到绝望的女孩子走向他,似乎有意思坐车,可是他没看见,精神很不集中的样子,发着愣。

我的眼泪哗啦啦地流下来,好久没有来这个站牌了,和姐姐住的日子我习惯了早下班去陪她,也习惯了走去另一个站牌等另一辆车。我不能明白隔了一个季节,86路站牌的风景为什么没有变化。

我站在陆北洋的身后,小声地叫他的名字:陆北洋,陆北洋……

他缓缓地转过头来。



后记

我决定在秋天的时候把陆北洋领回家去,在这件事情上,我放弃了和姐姐无止境地攀比和较量,因为我终于明白幸福是没有办法比较的,他握住你的手,你就是幸福的宝贝了。幸福也是无法衡量的,我的标准是和相爱的人厮守在一起,姐姐的幸福可能又是另一个注释了。

我想以后我还是会很努力工作的,陆北洋也会。这些只为让我现实的妈妈接受他。我们可能没有很多很多的钱,但是我们仍旧可以给她很多很多的好!

猪猪的故事中,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因为它给人希望。

最初由 Thermo 发表
猪猪的故事中,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因为它给人希望。
嘿嘿,很久没来了呢~ 最近很少有时间看书了,所以都没发现有什么好的文章的呢~

过了很久,这些文章的滋味依旧不变。

天使猪猪,谢谢你带来这么好的作品,让我感动!

第一个故事在MTV里看过
忘记了是一首什么歌
但是清楚的记得女孩子掉下去的情形

那个MV是刘若英的《后来》...

又是一个长篇,很类似于《十年》。说实话,我是很没耐心的看完整篇文章的,因为实在是太长了,作者分了103部来写完这篇。可是它的确很吸引人,最大的吸引力在于太真实了,真实到你可以从这篇文章中找到你自己的影子。这篇文章在网上的点击率很高,甚至为了女主人公的性格定义起了很大发纷争,读者开始形成两个分派来激烈谈论,有的鄙视她甚至辱骂她,而有的却同情她支持她。很多人读完后都认为这是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以至于开始有人在网上公开调查作者的身份。不过这些都是后话,我对此表示沉默,我想要的,只是分享作者的经历与故事,甚至可以从中来审视我自己后半生的感情。


PS:此文章含有敏感内容,请18岁以下的自律!


女儿的爸爸不是我老公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那一种物是人非的凄凉,未曾经历过,又何曾能体会得到。
  
  女儿8个月了,很漂亮,尤其是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见到女儿的人都说女儿的眼睛长得像我老公,每当这时,我只能苦笑,女儿的爸爸明明不是我老公,怎么可能长得像老公呢!我的心中跳出一个人,大而有神的眼睛,注视着我的时候令我心醉。女儿像极了他的亲生父亲,只是我身边几乎没有人见过他而已。
  老公不知情,听人说女儿像他,乐得抱起女儿又亲又抱。
  我很悲哀,为蒙在鼓里的老公悲哀,也为自己悲哀。
  事情要从5年前说起。

(一)
  5年前,我还是一名大学四年级的学生,有一个男朋友,很爱我,我们不在同一所学校,他会每天挤公共汽车晃悠半小时来看我。一起自修,蚊子包围着我穿短裙的腿,他会边帮我赶蚊子边卷起自己的裤腿,尽管这样,聪明的蚊子还是对他长满毛的腿毫无兴趣。我爱零食,因此他喜欢穿那种有很多口袋的衣服,每个口袋里都装着我爱吃的东西,让我每次翻他口袋有不会失望。
  我的第一次是给他的,17岁时,高中二年级,是我引诱他的,因为我好奇。他一直反对,他说想把我的第一次留到和我的新婚之夜,但是正常男人怎么能经受得住他心爱女孩的引诱,于是他半推半就地跟我做了。很疼,但没有看到血,但是他还是一脸幸福地对我承诺他会对我负责,我的心里并没有多少喜悦和感动,我想,我不够爱他。
  从高二到大四,6年,我们分手不下300次吧,每次都是我提出的,理由可以是他给我买的KFC冷了,也可以是他买的TT不是我喜欢的柠檬香味,每次我都在他的忏悔中重回他怀抱。但是,我知道,我不够爱他,否则我不会这样任性地不顾他的感受,将分手当成家常便饭。甚至,看到他痛苦的表情,我会有一点点的得意。
  他一直反对我上网,说网上的男人很坏,怕我那么单纯会被骗,我很不以为然,我像是那么容易骗的人么!大四的生活是空闲的,半年时间完成一篇论文,说实在的,两个星期就足够了。于是我跟着室友去上网,接下来的故事很老套,在QQ上,我邂逅了一个人,然后爱上了他。


(二)
  忘了说,我男朋友叫思连,QQ上的那位暂且叫佩凌吧。我和佩凌打字都很慢,我慢是因为我在大一考完计算机等级考后就再也没摸过键盘,他慢是因为他是广东人,拼音够烂。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相爱,我们之间没有提过爱字,因为距离太远,但是我知道我们相爱。
  他给我打电话,普通话不标准,但是声音好听得让我着迷。忘记了我们QQ上和电话里都说了些什么,时隔5年,回忆并不真切了。但是忘不了是,在一个阴霾的午后,我正在网吧百无聊赖地等着他上线,他却打来电话说,他在**酒店1016房间等我,这个酒店离我学校不到1公里!
  尽管不到一公里,我还是打了车过去,还没坐稳就到了,电梯上了10层,我却紧张犹豫起来,翻了一下包,没带镜子,不过我知道自己脸色好不到哪去,和他认识后的10天每天在网吧泡8小时以上,饿了就啃块巧克力解决,哪能有什么神采。在1016门口,我没有按门铃,拨了他的手机,跟他说我在门口了。他打开门的时候手里还拿着手机。他见到我的第一个表情是笑,不得不承认他笑得真好看,仿佛带着南国充沛的阳光,将整个阴霾的天空都照亮了。呵呵,夸张了一点,情人眼里出西施吧!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好高啊”,我不知道怎么回应他,于是也朝他笑。


(三)
  再接下来的情节更老套,电视里卫视中文台在播林志颖刚出道时的一场演唱会,还是我初中时候的偶像,我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他说有点工作要做,于是他打开笔记本忙活了一阵子,我看着他的背影,说不上魁梧,但是很匀称的身材,容貌不是我印象中广东男人尖嘴猴腮的样(抱歉,是成见,在此向广东男人说声sorry),皮肤白净,babyface,眼睛大大的,是我喜欢的类型。
  大约半小时后,他合上电脑,说肚子饿了,然后我们一起去吃饭,地点是我挑的,是这个城市有名的饭店,我诚心想请他吃,可是他趁着去洗手间的时候把帐结了(广州男人有抢着付账的习惯?)他吃得不多,我也吃得不多,大部分时间我在看着他,他左手拿筷子,吃得很斯文很可爱,抬头发现我在看他,他朝我笑笑,问我怎么不吃,我不答,然后他一脸委屈地问我是不是看见他就没了胃口。
  期间,我男朋友来过一次电话,我看到号码,犹豫了一下,接了,问我在哪,我看了佩凌一眼,决定说实话,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然后说了声“玩得开心”,然后挂线。思连有个习惯,就是每次跟我打电话都是让我先挂线,他说不想让我听到那么空洞的“嘟嘟”声。但是这次是他先挂线,我握着手机,听筒里传来空洞的嘟嘟声,我有点发愣。对面的佩凌问了一句“男朋友啊?”我朝他笑笑,算是默认。
 佩凌不喝酒,不抽烟,我们一起喝了一扎西瓜汁。当初在QQ上问他是否喝酒抽烟的时候,他回了一句“挑夫婿么?我算是合格了!”对此我满心喜欢,我不喜欢男人身上烟味和酒味,很颓废的感觉,我喜欢男人身上清新的味道,给人很阳光的感觉,就是眼前的佩凌。其实思连也是烟酒不沾的,可是……看来爱与不爱真的没有什么道理可说!

(四)
  吃完饭走出饭店,还不到6点,他问我想去哪,我说有点冷,还是回酒店吧,其实我是想跟他单独相处。进了房间,我继续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他去洗了一下手,跟我靠在同一张床上看电视,我知道他也心不在焉。虽然我很早以前就不是处女,但是那时的我对一夜情还是很陌生的,我爱佩凌,但是我没有想过要跟他做爱。我们边看电视边聊天,具体聊什么记不得了,只记得他笑着捏我的鼻子,脸跟我靠得很近,我下意识地躲闪。我这样躲闪了几次,他起身说有工作要做,于是又打开他的手提,我看到他在用OUTLOOK收发邮件。
  9点半,我跟他说寝室10点半要关门,我该回去了。这里说明一下,我当时是真心告辞要回去,因为我根本没有想过要跟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一起过夜,虽然我爱他。他听我说要回去,稍稍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送我回去,我坚持说用不着,然后他送我到电梯口,电梯门合上的时候我看到他向我挥手。回到寝室,室友说思连一晚上已经打过无数电话过来,正说着,电话又响,果然是思连,听到我的声音,我明显感觉到他很开心。我问他干嘛不打我手机,他说不想干涉我太多。哎!
  和佩凌做爱是在第二天的早晨。他原定中午10点半的飞机回广州,说好了我7点钟到酒店送他,开门的时候他还穿着睡衣,正准备洗澡。广州人就是麻烦,起床和睡觉都得洗澡!不过我喜欢极了他身上清爽的肥皂香味。在他洗澡的时候,我靠在床上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10分钟后,听到他走出来,我看了他一眼,差点窒息,他居然只穿着内裤出来了,头发湿湿的,性感极了。


(五)
  他没头没脑地说了句“你答应过我的!”我心跳加速,我以为他说的是我在QQ上曾经答应过亲他,于是心虚地回了句“我答应过你什么?”他一脸坏笑:“还能有什么?你答应给我买早饭的!”我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些失望。从包里拿出还热腾腾的煎饼递给他,他一脸满足的接过就咬,顺势靠在我身边的枕头上。咬第二口的时候,他问我:“你吃过没有?”我说“吃了”,他又问“要不要我喂你再吃一点?”我语塞,他咬了一口煎饼,然后靠近我,慌乱中我闭上了眼睛。
  感觉到他的唇贴上我的唇,用舌头轻柔地分开我的唇,然后将他嘴里的那一小块饼哺给我,他稍稍抬起头,在离我很近的地方笑笑地看着我。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傻透了,嘴里含着饼,吐出来也不是,咽下去也不是。他贴近我的耳朵,用温柔得能将我融化的声音说:“宝贝,赶紧吃下去,我还想亲你。”我不知道我怎么会那么听话,可能恋爱中的女人就是那么愚蠢,胡乱地嚼了几口,我将饼吞下。他又拿起边上的牛奶,喝了一口,哺到我嘴里,这一次他没有再离开,而是抱紧了我。
  他很温柔地吻着我,我试图推开他,却被他抱得更紧,我迷失了自己,双手缠绕住他的脖子。我感觉到他的手移到了我的胸部,轻柔地抚摸着我。由于是冬天,我穿得很多,他很耐心地一边吻我一边帮我褪去衣服,退到只剩内衣的时候,他停住了,我睁开眼,看到他正看着我的身体。突然,他猛的压上来,很粗暴地解开我的内衣,然后用嘴含住了我的嘴。


(六)
  我已经酥软地使不出劲来,只能在他耳边不停地说“我爱你”。不过后来我终于明白自己那时是多傻了,居然对一个只想要我身体的人说爱!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我感觉到他在解我牛仔裤的拉链,我突然清醒了,总觉得不该这样,尽管我当时是那样地爱着他。我腾出手来阻止他,他一只手按住我的手,另一只手依然解我的拉链,我说“不要好么”,他停下动作,吻我的耳垂,边说着“宝贝,给我”。
  我依然阻止他继续,他居然抽过睡衣的系带,捆住了我的双手。
  我清楚在我内心是渴望跟他做爱的,否则不会那么轻易让他固定住我,有一种冲动叫做鬼使神差,那时的我完全迷失了自己。有一瞬间,我想起了思连,这个从17岁便开始爱我的男孩,但仅仅是一瞬间,我的心完全被眼前的情欲所蒙蔽了。
  还有,我是爱佩凌的,尽管我知道他不值得爱,但我还是在后来的日子里爱了他很久很久,甚至,时隔5年,他已为人夫为人父,我也已为人妻为人母,我仍未能完全释怀。
 终于,我一丝不挂地呈现在佩凌面前,双手仍被捆绑着,其实即使不捆着,我也不会继续反抗了。佩凌一只手仍然很温柔地抚摩着我,火烫的唇不时印在我火烫的身体上,我不敢睁开眼,但是我知道他在给他自己宽衣解带。
  此时的我早已泛滥成灾,他用手指感觉到了我的情欲,他抚摩过我之后,将湿漉漉的手伸到我眼前,对我轻笑着说:“宝贝,看看,从你身体里流出来的,多得可以养鱼了。”
  忘记了说,那一年,我22岁,佩凌25。在QQ上他跟我说过,他有过5个女人,躺在他身下,我对自己说:“我是他的第六个。”
  我呻吟出声,他的喘息也越来越重,他吻着我,硬物抵住了我,如待发之箭。在那一瞬间,我又想起了思连,想起了我的第一次,内疚的感觉在心里泛滥开来,于是我又叫了一声“不要”,佩凌愣了一下,却不理会我,他用腿撑开我的双腿,我挣扎,他趴到我两腿之间,吻我,我一阵颤栗,放弃了抵抗。
  他下床将我抱到床沿,让我的腿缠在他腰间,然后挺进我的身体。我比他先到达高潮,他俯下头轻声问:“让我喷在你里面好么?”我咬着唇,算是默许。他将我的腿抬高,架在他的肩上,然后我感觉到了他有力的冲刺,感觉到了他在我体内的收缩。
  他解开捆着我双手的睡衣带,跟我说“抱抱我宝贝”,我顺从的抱紧他,抚摩着他的头发,他满足的将头埋在我的胸口。


(七) 
  感受到佩凌的抚摸,我醒过来。我枕在他的左肩,熊抱于他,他正轻柔地抚摸着我的后背。我假寐,只为享受着这温馨的一刻。他捉住我搁在他胸口的手,慢慢下移,让我感觉到他的坚硬,我不由得想把手缩回,却暴露了我已经醒来的事实。
  “小宝贝,真是心狠,任凭我欲火焚身的,你却装睡!”
  我耍赖把头埋进他的胸口,他把我抱到他身上,那火热的硬物抵住我,让我不知所措。
  “宝贝,我要你。”
  这次他没有动,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笨拙地将他放入我的体内,我缓缓地起伏,他咬着我的耳垂夸我“宝贝越来越厉害了”,羞得我将头埋入他的肩膀,再也不愿有所动作。
  “女人真是夸不得啊!”他轻叹。然后抱住我的腰,我随着他的节奏起伏呻吟着。
  “舒服么?”
  “腿有点酸。”我直言。他将我抱起,放到身下,恢复了传统体位再次进入我,并嘱咐我说:“你累了就不要动,只要好好享受就行了,不过要叫响一点鼓励我。”
  我又一次达到了高潮,他也再一次在我体内释放。
  他建议我跟他一起洗澡,我摇摇头,他没有勉强。等我们都洗完已经是11点,10点半的飞机肯定已经赶不上,不过还能赶上退房。
  其实我很希望佩凌能继续留下来,但是我没有提,因为我知道,要是他想留,我不提他也会留,如若不想留,勉强也毫无意义。
  走出酒店,打了辆车,他对司机说去最近的药店。车在一家药店门口停下,他叫我在车上等,然后他下车进了药店,很快便回到车里,他叫司机去了昨天我们一起吃晚饭的那个饭店,没提进药店去买什么,我也没有问。
  午饭我们吃得都挺多,两个人都饿了。物质是精神的基础,这话还真没错。一阵猛吃之后,我突然想到了即将面临的离别,心情黯淡下来,他很快发现了我的黯然,放下筷子,握住了我的手。


(八)
  机场离市区很远,他叫我不用送了,我执意要送。我们一起坐在计程车的后座,他始终握着我的手,但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两人都没有再说话。
  到机场已经是下午2点,2点45有一班到广州的航班,他买完票,广播里已经提示开始安检了。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盒子,是一盒药,他叫我按照说明书上的方法吃。我接过,没有看,但我知道是事后避孕药。我欣赏他的细心,但也清楚地知道,他不希望我们的孩子来到这世上!
  他仿佛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跟我说“别多想了,我们会再见的”。那烦人的广播一次次的催人,他握着我的手紧了一下,然后放开,走向安检入口。
  趁着他在接受检查的时间,我快步走出机场,刚到门口,短信响了“你去哪了,我看不到你了。”我回复:“我走了,一路平安”。
  事实上我没走,只是在一个角落远远地望着他。广播里提示可以登机的时候,我看到他向机场大厅张望,我几乎以为他看到我了,结果他的目光在我藏身的地方扫过,终究没有停留。

(九)
  2个小时后,接到他电话,说是刚下飞机。女人都是虚荣的,听到他说一下飞机就给我电话,我还是心花怒放了一下。他说半个月没陪妈妈一起吃饭了,晚上要陪妈妈一起吃饭,所以不上QQ了。我没有问他何时会上,但我会等他。
  从机场回到学校,思连就在我寝室楼下,从我望见他到走到他面前的300米路程中,他始终保持着一个姿势,像一尊雕像。
  他看见我,脸上有掩饰不住的疲惫和喜悦。风很冷,吹得他脸上都起皮屑了,我想他站在楼下已经很久了。我很想表示一下我的温情和感动,可是脑子里却不合时宜地想起了佩凌,他的皮肤是那样温润,带着南国暖暖的阳光的气息。
  思连没有问我去哪了,只问我饿不饿,其实我中午吃了很多,一点都不饿,但是想到也许他没吃过东西,于是点了点头。思连来拉我的手,我挣脱了,面对他满脸的疑惑,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只是默默地走在他身侧。
  在他俯身帮我擦拭鞋子上的一个污渍时,从他的口袋里掉出了一包烟。
  换作以往,那包烟一定会令我暴跳如雷,但是这次我没有,只是将眼光移向了别处,没有说话。他有些慌乱,想对我解释些什么,看我漠然的样子,终究没有开口。他捡起烟,没有塞回口袋,而是塞进了附近的一个垃圾桶内。
  很奇怪,我看见烟盒,便联想起佩凌走前交给我的那盒药,摸摸口袋,药在里面。要不要吃药呢?我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同寝室有一个MM的妈妈是妇产科医生,对这方面懂行得很,一有时间就对我们进行青春期教育,4年耳濡目染,我也懂了不少。我知道那几天正好是我的排卵期,如果不吃药,怀孕的几率是很大的。
  和思连的饭吃得心不在焉的,我几乎没怎么动筷,他点的都是平日我爱吃的菜,可是我吃不下。思连见我不吃,他便也不吃,大部分时间关切地看着我,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在思考两个问题:第一是要不要吃药,第二是要不要把我跟佩凌做爱的事告诉思连



(十)
  我知道,思连没有料到我会和佩凌做爱了,他以为昨晚我都回寝室睡觉了,那就应该什么事都没有,或许他以为白天并不是做爱的好时机吧。确实,我从不和思连在白天做爱,不是他不想,而是试过几次,我都兴趣索然,后来他就不在白天要求了,或许如水的夜色才能撩起我的情欲吧,但是,和佩凌例外。
  我打算把这事告诉思连。他有权在知道真相后再决定去留。说实在的,我是希望通过这事让他对我绝念。我不爱他,那么就让他恨我离开我吧。
  “我们做了。”我突然说。
  坐在对面的思连愣住了。他瞪着我,想从我的眼睛里读出真假。我没有回避,也看着他的眼睛,从他的眼中,我读出了愤怒、悲哀、绝望……
  他结了账,不由分说地拉起我,将我塞入一辆出租车里。


(十一)
  出租车在我和思连经常开房的酒店门口停下。那个酒店规模不大,价格也不贵,但是房间布置得很温馨,比一般酒店少了很多中规中矩的商业气息,由于接近郊区,空气也很好,我和思连第一次来就喜欢上了这里,大学四年,无数个夜晚,思连在这里拥我入眠。
  和思连做爱谈不上很愉快,几乎每次都是他要求,然后我配合,我极少达到那所谓的高潮。思连经常说我冷感,在遇见佩凌之前,我甚至也以为自己冷感了。因为有时在思连激情地爱抚和亲吻下我居然会睡着,当然很多时候是为了逃避做爱而假装睡着。每当这时,便会感觉到思连停止动作,将他的手臂枕到我头下,半拥着我,他的呼吸暖暖地抚摸着我的脸,不一会我就会真的睡去。有一次半夜醒来,居然发现他在我身边自慰。我心里涌起阵阵内疚,但是我的欲望并没有因为内疚而高涨起来,依然会在紧要关头睡着或者假装睡着。
  思连这个时候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难道是爱之深,恨之切,想杀我解恨!
  电视里小说里类似的情节在我脑中泛滥开来,我很害怕。最后把心一横,顺其自然吧!我跟在他身后,看着他办理入住,然后任由他拉着我走进房间。



(十二)
  一关上门,他就把我扔到床上,将我压到身下,开始解我的衣服。我挣扎,大叫“你做什么”,他不答话,只是冷冷地看着我,继续撕扯我的衣物。
  女人真的是有爱才有性的吧,和佩凌有过之后,我不知道从哪冒出的念头,要为他守节。
  所以在思连的身下,我挣扎得很厉害,当他强吻我的时候,我咬了他,咬得很重。他用手抹嘴唇,有血,他反手就给我一个耳光:“婊子,你跟别人能做,跟我就不能做了!”


(十三)
  我呆住了,他也呆住了,仿佛都没有明白他刚才说的话。
  先清醒过来的是我,我冷冷地说:对!我是婊子,但是我不卖给你,请不要碰我!
  他抱紧我,紧得让我感到窒息。他不停得说着对不起,吻着我的脸。我感觉到他的眼泪沿着我的脸颊流到脖子里,他的泪是热的,我的心是冷的。
  我的手机响了,一听铃声我就知道是佩凌的来电,因为他来电的铃声是唯一的。佩凌的声音温柔而欢快,但是他很快就听出了异样,他问我怎么了,我说感冒了嗓子疼。他轻笑着说是他不好,把我扒得太光了。我敷衍地笑。佩凌是聪明人,很快就听出了我的心不在焉,于是叫我好好休息。挂机前他问我吃药了没有,我愣了一下,然后骗他说吃了。他说了一声宝贝真乖。
  思连一直都贴着我,我知道佩凌说的话他都能听到。
  他用一只手撑起身子,看着我,我扭过头不去看他。他问:“你真的爱他?”我点头。
  思连从我身上下来,我听到“嘭”的一声闷响,看到他的拳头狠狠砸在墙壁上。
  那个晚上,思连是睡在另一张床上的,这是唯一一次我们住一一起而他没有抱着我睡。
  我居然睡得很好,可能真的太累了。思连睡的好吗?我不知道,也没有去问。

(十四)
  第二天回到学校,我还是把药吃了。我对自己说:佩凌不需要我为他生孩子。
  从此思连仿佛从我生命中消失了。以往他每天至少给我三个电话,还时常会在我意料不到的时间出现在我寝室楼下。
  有时候在寝室楼下,看到有人隐隐的像是思连,我心底会希望这真的就是思连,走近一看,不是,心里会有淡淡的失望。
  淡淡的,只是淡淡的……
  因为我的生命中有另一个男人常常给我温暖和惊喜。佩凌的电话打得很勤快,一天也不会少于三次,有时候刚挂线不到5分钟又打来了,说刚挂电话就又想你想得受不了。手机里满满的都是佩凌的短信。有一次接到他在短信里说“我这个月的短信费是80多,这800多条可都是发给你的,只有你以身相许才能补偿我辛苦的手指了”。我笑,但在上课我没回话,他又发来:“怎么,你妈妈不同意你远嫁吗?虽然我不会洗衣服,可是我会用洗衣机啊!”
  就这样,日子在佩凌的甜言蜜语中幸福地流淌。直到有一天。


(十五)
  那是一个晴朗的午后,虽然有太阳,但是天气还是很冷,我躲在被窝里和佩凌发短信诉说着相思之苦。
  寝室的电话响了,室友接起,对我说是找我的。是思连同寝室的小三打来的,气急败坏的声音:“思连昏迷了!在医院!”
  20分钟后,我在医院的病房里看到思连,医生说已经没有危险,是尼古丁短期摄入过量中毒再加上轻微的酒精中毒。
  天哪!才几天不见啊,思连竟成了这个样子,脸色苍白,眼圈很黑,即使是睡着眉头也是紧锁的。
  小三跟我很熟,很不客气地数落我:“我没见过男人这样疼女人的,也没见过女人这样害男人的!”
  我坐在床边,握起思连的手,思连的眉头皱了一下,不过没有睁开眼睛。
  口袋里手机响起了那曲属于佩凌的唯一的铃声,我知道是他发了好几条短信我都没回,他打来问究竟的。我把手伸入口袋,按了关机键。


(十六)
  我将思连消瘦的手贴在脸上,眼泪顺着脸流向他的手,听见边上病床的人互相小声议论着什么,不过我管不了那么多,仍是任凭眼泪流淌着。
  思连醒了,看见了我,我清楚地看到他的眼中有一丝欣喜的光芒闪过,只是转瞬即逝,他的眼神很快又暗淡下来。
  他抽出被我握着的手,很平静地说:“谢谢你来看我,我没什么事,你忙你的吧。”
  我抓过他的手,泣不成声。
  他轻叹一声,另一只手伸过来帮我擦眼泪。
  从医院出来已经天黑,思连坚决不要我陪了,我知道他是担心我一个人走夜路,这周围的治安一直都不太好。思连想要叫小三送我回去,小三说腿疼,我知道他恨我这样伤害思连。
  回到寝室,室友们说你那个广州的GG每隔5分钟来一次电话,烦得她们差点就拔电话线了。我这才想起手机关了,开机,一下来了20多条短信,都是佩凌的。
  “出什么事了!别吓我!”
  “求你了,别这样折磨我,看到的话回电好么!”
  ……
   我回了一条:我没事,这几天别找我了!
  然后关机,交代室友们有找我的电话就说我去表姐家了。表姐家离学校不远,平时我也常在她家里睡。
  我爬上床,拿起一本林清玄的散文翻,指望能学一点他的超然通透,读到那句“纵然有万劫不磨的情爱,终也会倦于漂泊流浪吧”,我突然觉得确实有些倦了,千里之外的佩凌,他倦了吗?


(十七)
  三天后,思连出院,医生说只要不再过量抽烟喝酒,就不会有事。这三天里,我只要没课就会去医院陪他,读读报纸上的新闻、杂志上的笑话给他听,帮他削水果买饭洗碗,和边上病床的人熟了,他们都说思连好服气,女朋友又漂亮又温柔。思连听了看着我,我只能装作没听到也没看到。
  这三天中我一直都没有和佩凌联系,手机几乎都是关机状态,偶尔开机,会收到一大堆佩凌的短信。
  “死也让我死个明白好么?”
  “女人的心原来说变就变,我算是看透了!”
  “小其,告诉我到底怎么了?”
  ……
  我一直没有回,清空了收件箱,然后关机。


(十八)    
  思连出院后的第二天,打电话来请我吃晚饭,说是要感谢我对他的照料。正待找借口拒绝,他却说:“下来吧,我就在你楼下等你,我想找你谈谈。”
  我爱吃酸辣,思连却怕辣。以往一起吃饭点菜的时候总要跟他闹,我胃不好,他不让我吃辣,我说不让吃辣就绝食,所以每次摇头妥协的总是他。看着我辣得把舌头吐出来乘凉的样子,他总是一边递上凉水一边笑着责备我笨。
  那天的晚饭是在一家刚开张的川菜馆吃的,他点了水煮肉片、垛椒鱼头、酸辣汤、香辣蟹,都是我爱吃的菜,又听他嘱咐点菜的小姐让厨房少放点辣。
  虽然都是我平日爱吃的菜,但还是没有胃口,思连看我浅尝辄止的样子,笑着问:“什么时候成淑女了?还是准备减掉腰上的小赘肉?”我也希望气氛能好一些,于是也笑着回答:“陪你在医院吃惯了粗茶淡饭,一下子都习惯不了吃香的喝辣的了。”
  饭后,我们并肩走在夜色中,大部分时候两人都是沉默。
  “你真的爱他吗?”思连突然这样问。

(十九)
  我犹豫了一下,然后点头。
  “你打算以后怎么样?毕业以后会去广州工作吗?”
  思连问的这个问题我已经考虑了很久,却一直没有答案。
  父母只我有一个孩子,我不想远离他们!20多年一直生活在四季分明的江南地区,广州那个湿热而排外的都市我能住习惯吗?最重要的一点是,佩凌会一直爱我、娶我吗?对此,我没有把握。
  记得佩凌曾发给我一条短信这样写:“宝贝,今天我的朋友说很想见见你,他们想知道是什么样的小妖精能让我着迷那么久”
  看了这条消息,我心里很不舒服的感觉,回道:“难道以往有许多妖精让你只着迷了一阵子的?”那头许久没有动静,再发过来的时候,已是不相干的另一个话题。
  我知道佩凌时常留连夜店,也有不少女人倒追他,而他也并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我不知道!”我回答思连。
  思连叹了一口气,说:“小其,我最怕的是你将来不开心不幸福。我喜欢看你笑!”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于是不说话,他也不说话,就这样,我们一路走一路沉默着,9点多的时候,我说“我想回去了”。
  思连在送我回学校的路上问:“以后我还能约你吃饭、陪一起自修吗?”我犹豫了一下,点头。我好几次发现思连想来拉我的手,但最终他都忍住了。
  虽然已是10点,寝室楼下还是照例有许多热恋中的男生女生在那里依依不舍。我回头跟思连告别,却总觉得有人在看我,于是我也朝那个方向看,路灯的照明并不太好,但是强烈的感觉告诉我,那个人是——佩凌!


(二十)
  看到佩凌,我愣住了,只是傻傻地看着他,思连发现了我的异常,他顺着我的眼光也看到了佩凌,他们虽然都没有见过面,但我想他们都已经在第一时间猜出了对方是谁。佩凌也看着我们,三个人就这样沉默地僵持着。
  最先打破僵局的是思连,他走上前去,笑着招呼佩凌:“是佩凌吧,常听小其提起你。”佩凌也立即露出了笑容:“你一定是思连了,小其说你很照顾她的。”
  这两个男人就这么在我寝室楼下打开了话匣子,我倒是成了多余的人,两个男人聊天的时候自始至终他们谁都没有看我一眼。
  “什么时候到的?”
  “刚到也没多久,要去青岛出差,小其这几天跟我玩失踪,我不太放心就顺道来看看她。”
  我以为思连会解释说他病了,我在照顾他,没想到他居然跟佩凌说:“小其把你们的事告诉她父母了,她妈妈不放心她跑到广州去,叫她表姐看管她,还对她进行通讯封锁,这不,小其刚才还跟我诉苦呢!你来了就好,可以好好安慰小其了。”
  我心里涌起阵阵感动,思连为了我竟然这样瞎掰。
  然后他们开始谈天气,谈圣诞节,甚至谈到了广州女人的皮肤……
  我回了一趟宿舍,室友跟我说佩凌从7点就开始往寝室里打电话,还非要说是她们故意说我不在寝室的。我说“他现在就在楼下”,寝室里的那帮MM张大了嘴肃静了几秒钟,然后不知是谁带头叫了句“看帅哥去啊”,其他人云集响应冲出门去。我下楼的时候看到5、6个脑袋凑在楼道的窗口,我瞟了一眼,佩凌的屁股对着窗口,要让这帮色女失望了。


(二十一)
  走到他们边上,他们终于一齐看了我一眼,佩凌提议一起去吃宵夜,思连说:“时间不早了,寝室要关门的,我要回去了。”然后对我说:“好好陪佩凌,解解相思之苦。”我和佩凌看着思连的背影越来越模糊,最后消失在夜色中。
  佩凌一把将我拥在怀中,我紧紧地抱着他的肩膀,贪婪地闻着他身上清新的阳光的味道。从佩凌的态度可以知道,思连的那通瞎掰起了作用。
  听到口哨声和尖叫声,不用抬头,就知道是寝室的那帮色女们在捣乱。佩凌笑着问“是你寝室的姐妹们么?”我将头靠在他肩上轻点了一下。佩凌说:“她们那么爱看叫她们下来看好了,我愿意免费表演。”我拧他的手臂,隔了很多衣服,根本就拧不到,不过佩凌还是小题大做地叫着“虐夫啊”。
  佩凌说:“既然你不喜欢被她们参观,那我们就走。”说完也不问我意见,拥着我就走。身后又响起一阵尖叫,还有个家伙叫着:“我们锁门了,知道你没带钥匙,我们不会给你开门的!”佩凌听了笑:“我才舍不得放你走呢,叫她们少操心吧!”
  上出租车之前,我鬼使神差地朝校门口看了一眼,转角处有个人影,是思连!


(二十二)
  佩凌没有看到思连,把我塞进车里,上车后他对司机说“去最近的药店”,司机说“那么晚了,药店都关门了,恐怕只有一些个体小药店还开着了”。
  没多久,果然看到一家仍在营业的小药店,佩凌在我耳边吻了一下,轻轻说了句“等我”然后下车走进药店。
  回到车上,佩凌搂住我,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不能总叫你吃药,对身体不好,我买了你喜欢的,柠檬味的。”说完后笑笑地看着我,似乎等着我夸他。
  我在QQ上跟他说过我爱闻柠檬的味道,没想到他记住了。但是我没有心情跟他玩笑,上车前看到的思连的孤单的身影在我脑中挥之不去,虽然没有看到他的表情,但我可以想像他的痛苦,我的心也隐隐作痛。
  佩凌察觉到了我的不快,嘀咕了句“怎么了”,我没有回答他,他也就沉默地搂着我,用下巴轻轻摩擦着我的头发。
  这次他换了一家酒店,电梯停在17层,一下电梯,no smoking的醒目标志就映入眼帘。佩凌看我在注意那标志,就说:“你不喜欢烟味,我特意要了无烟楼层的房间,在见到你之前我真怕等不到你。”我说:“其实只要房间里没人抽烟就不会有烟味。”佩凌嘀咕了句“真是吃力不讨好”。


(二十三)
  进了房间,佩凌将我拥到窗前,从17楼向下看,城市的烦躁喧哗都隐退在黑暗中,只看到灯光,交织错落,很美。
  佩凌说:“如果我们80岁的时候还能这样一起看夜色有多好。”很温馨的一句话,可是我总觉得他还有未说出的下文。抬起头,看见佩凌温柔的眼神,我不由得紧紧抱住他,嘲笑自己的敏感多疑。
  佩凌开始吻我,我热烈地回应。在热吻中,我的衣服一件一件被褪下,当只剩内衣时,佩凌抱起我,走向了大床。
  这次他订的是单人间,仅有一张大床。这铺着纯白床单的床,见证了我和佩凌最后的亲密接触。


(二十四)
  佩凌摸出刚买来的TT,抽出一个交给我:“宝贝,帮我戴上好么?”佩凌跪在我身边,我却不敢直视他,佩凌笑:“你以为你雷达啊,还闭着眼,没有戴好有了BB怎么办!”我干脆撒手不管,佩凌只好自己动手,一边俯下身来说:“你不是喜欢柠檬味道么,不闻闻不是浪费了!”说着就用手托起我的头靠近他。
  我边拧他的胳膊边躲闪着侧过身去,佩凌从后面抱住我:“原来宝贝想要换姿势了,早说嘛!”我想扭过头咬他,不过已被他紧紧抱住,他一手抚着我的胸,一手按住我的下腹,亲吻着我的肩膀,从后面进入了我。
  和佩凌做爱我很容易就能达到高潮,佩凌感觉到了我的收缩,停下动作,温柔地抚摸着我,等我平静下来。
  “宝贝,你满足了我没满足怎么办呢?”他硬硬的仍在我体内,坏笑着不时顶我一下。
  “用嘴帮我好么?”
  我感到自己的脸一下子火烫起来。
  佩凌从我体内抽出来,扯掉TT,半卧着将我抱到他身上。
  我含住他,笨拙地吮吸着,这是我第一次KJ。
  “宝贝啊,你的牙!”佩凌轻声叫着。
  我停住,佩凌从我嘴中抽出来,拧了一下我的脸:“瞧你那一脸无辜的样,咬了我还装傻,我废了还怎么伺候你啊!罚你陪我洗澡!”
  我挣扎,佩凌却不由分说地将我抱起走向浴室。


(二十五)
  佩凌说酒店的浴缸不卫生,于是我们站着洗淋浴。我软软地靠着佩凌,看着他调水温,拿沐浴液和毛巾。
  佩凌一手抱住我,另一手在我身体上温柔地游走。
  他将我擦干抱到床上轻轻放下,替我盖好被子,然后在我耳垂上轻啄了一下:“宝贝等着我,我还硬着,回来要你!”我将头躲进了被子不理会他。
  听到佩凌从浴室出来,我装睡。佩凌掀开被子,从我的脚踝开始吻,渐渐向上,我情不自禁地呻吟。我蜷起腿,阻止他继续向上。
  “宝贝,放松,再不合作我就再捆你一次!”
  边说着他边分开我的腿,将头深深埋在我的双腿之间。
  一切平静下来,已是深夜2点多,卫视中文台在播着一部周润发的老片子。佩凌下床关掉了电视,倒了水用嘴喂我,然后上床抱紧我。
  “什么时候走?”我问。
  “明天要早点走了,去青岛有正事要办。”
  我听了赌气背过身去:“原来你还真的是去青岛顺路来看我的!原来去青岛才是正事!”
  佩凌在我屁股上重重地拍了两下:“笨女人!广州有直飞青岛的航班,要不是为了来看你,我有必要在这里转机么!你不知道你不理我的那几天我有多担心多难过!”
  我自知理亏,转过身将头埋在佩凌胸口。
  “你真的把我们的事告诉你父母了么?”
  我摇头,把思连住院的事告诉了佩凌。
  佩凌沉默了一会说:“思连真是不简单啊,有他照顾你,我也就放心了。”
  我抬起头看着佩凌:“你说清楚,什么叫做有他照顾我你就放心了!”
  佩凌转过头,躲开我的眼睛,半晌,他终于说:“小其,下个月……下个月我……要结婚了…

(二十六)
  我怔怔地看着佩凌,脑子里却一片空白,仿佛丧失了思维的能力。
  眼前的佩凌是那样陌生!是的,陌生!原本就是一个第二次见面的网友,自然不能算是熟识。只是我不懂得游戏的规则。5年前,我以为爱情就该期许一生,后来,我终于明白,原来这世上遍地开花的还有一种情,叫做“一夜情”!
  我想到了“报应”二字,几天前我这样伤害了思连,而今佩凌就这样伤害了我。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笑,可是我真的笑了, 而且笑出了泪花。
  佩凌显然被我吓到了,他紧紧抱住我,吻我的泪水,我麻木得躺在他怀里,如同灵魂出窍。
  我居然睡着了,我很佩服自己居然能睡着。
  睁开眼的时候,佩凌正看着我,房里只开了一盏昏暗的壁灯。在佩凌那曾经神采奕奕的眼中,我读到了忧伤。
  “来,我们做爱!”我很奇怪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提议,但我当时确实这样说了。说完,我将手探向佩凌的身体。
  “不要,小其!”佩凌轻声叫着。
  很意外的,任凭我如何挑逗,佩凌的身体毫无反应,最后佩凌抓住了我的双手不让我继续有所动作。
  我抬头看着佩凌,笑了:“呦~你对你老婆还真够忠诚的,要结婚了就对别的女人没兴趣了!”
  “小其,别这样!不是你想的那样!”佩凌抱紧我,将我的脸贴在他的胸口。
  一瞬间,我看见佩凌的眼中有泪光,抑或是我自作多情的错觉。


(二十七)
  我一动不动地趴在佩凌身上,没再睡着,我知道佩凌也没有睡着,因为我能感觉到他的手不时地轻抚一下我的头发和脸颊,还有他轻声的叹息。
  听到窗外第一声鸟啼的时候,我拿过手机看了一下时间,5:20,我起身穿好衣服,去卫生间洗漱。出来的时候,佩凌也已经穿戴齐整并拉开了窗帘。
  我拿起包,向门口走去。佩凌冲过来,挡在我身前,他一把抱起我,走到落地窗前。一瞬间,我以为他要把我从17楼扔下去。
 佩凌在窗台上坐下,把我放在他的腿上。“小其,让我再抱你一会!”
  我心中冷笑:“这算是你婚前对我最后的施舍么!如果爱我,为何要跟别人结婚;如果不爱我,为何又要假扮多情!”不过最终我没有说话,也没有挣扎,因为,我太眷恋这怀抱了,虽然这样很傻。
  窗外已是晨曦微露,今天又是个阳光灿烂的好天气吧!小鸟扑腾着翅膀,在树丛间穿梭。晨练的老人和赶早的人们使得街市热闹起来。
  远处隐隐传来这城市每天的第一次钟响,六点了。
  佩凌扳过我的身子,正对着他,“小其,请你记住,如果可以,我愿意每天陪着你看日出日落,一直到老……”
  “够了,这些留着去跟你老婆说吧!”我挣扎着起身,夺门而出。电梯门关上的时候,我感到清冷的泪水划过脸颊。
  出租车启动的刹那,我忍不住回头,酒店门口,佩凌孤独地站在那里……


(二十八)
  手机短信声响,是佩凌发来的——
  “小其,我不奢望能得到你的原谅,我只希望你好好珍惜自己。我不配得到你的爱,但我永远珍藏我们共度的每一秒。”
  我按了“删除”键,当提示确认删除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最终选择了“取消”。
  5年了,我换过手机,但存有这条消息的那个手机我一直保存着。
  我关机,从手机中拔出SIM卡,打开车窗,咬了咬牙,将SIM卡从窗缝中塞了出去。就让往事向这张手机卡一样消失吧,如果回忆只能带来痛苦,那就选择忘却吧!
  可是,真的可以么!
  闭上眼,泪水依然滑落。


(二十九)
  回到寝室,大门紧闭,那群懒女还在睡,我没带钥匙,也不想吵醒她们,于是去食堂吃早饭,看到煎饼,却又不禁想起第一次见面时佩凌喂我吃煎饼的情景。我使劲地甩甩头,买了馒头和牛奶,坐在食堂的角落里,机械地咀嚼着食物。
  吃完饭回寝室,门终于开了,她们看到我都很奇怪:“怎么那么早就回来了?我们会帮你请假的嘛!你那帅哥呢?”
  我挤出笑脸,回道:“总不能为了男色荒废了学业吧!”
  她们忙着赶时间洗漱,也没继续追问。我拿了书一个人到了教室。
  那天下午没有课,我做了三件事:
  1、去移动营业厅买了新的SIM卡,然后发短信通知朋友们号码变更了。当然,我没有发给佩凌。看到思连的名字时,我犹豫了一下,最终也没有发给他。
  2、去网吧看新闻网。看到当天没有飞机失事的新闻,我松了一口气。佩凌由于工作的关系,总是需要飞来飞去的,我总为这事提心吊胆的,佩凌承诺过我下飞机第一件事就是向我报平安,可是他再也拨不通我的电话了。
  3、上QQ,佩凌的头像在闪动,还是两天前的消息:“宝贝,我睡不着觉,很想很想你”。发送时间是凌晨3点。我怔怔地看着佩凌的头像,然后,将他拖入了黑名单。
   随后的日子波澜不兴,课很少,毕业论文也准备得差不多了,工作也已经签好。
  室友们渐渐看出端倪,她们问起佩凌,我总是轻描淡写:“分了呗,有什么好提!”日子久了,她们便也停止了八卦。
  我也仍跟着室友们去网吧,也仍是上QQ,只是再也没有佩凌的头像在那里欢快的闪动。我查找过佩凌的号码,他的昵称改成了“缘分弄人”,其余的资料全是空白。我关闭了他的资料,继续和QQ上的那些所谓好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每次都从“你好”“你在干嘛”之类开始,无聊至极说的就是我吧!唯一的收获是我的打字速度在那时练得飞快,还有就是体重的持续下降。
  思连也仍然来找我,只是次数比以往少得多,我们一起吃饭、自修、逛街,只是不再牵手、亲吻,更没有做爱。思连好几次欲言又止,绕着圈子跟我提佩凌,我都装傻回避,终于有一次,思连朝我吼了一句:“你明明仍然想着他!”我冷冷地看着思连,说:“如果还想做朋友就永远不要在我面前提到他!”


(三十)
   当然,生活还是有了变化,我爱上了泡吧,学会了我曾经厌恶的抽烟和喝酒。在昏惑的灯光中,在烟草和酒精的麻醉下,面对一个个寂寞男子暧昧的眼神,我学会了从容应对。
     台上一个女歌手在唱林艺莲的《失踪》:  
  她说她找不到能爱的人
  所以宁愿居无定所的过一生
  从这个安静的镇到下一个热闹的城
  来去自由从来不等红绿灯

  酒吧里头喧哗的音乐声
  让她暂时忘了女人的身份
  放肆摇动着灵魂贴着每个耳朵问
  到底哪里才有够好的男人
  
  没有爱情发生
  她只好趁着酒意释放青春
  刻意凝视每个眼神却只看见自己也不够诚恳
  推开关了的门在风中晾干脸上的泪痕
  然后在早春陌生的街头狂奔
  直到这世界忘了她这个人

不知何时,我已满脸泪水,同往的室友似乎很理解我,默默递上一张纸巾,不再看我。
  我以为我可以做到自欺欺人,原来,我不仅骗不了自己,也骗不了思连,甚至我的室友也知道我仍在想着佩凌。
  佩凌,佩凌……
  他该结婚了吧?
  新娘漂亮吗?
  他幸福吗?

(三十一)
  宿醉后的我头昏脑胀,胃病也犯得比以往更厉害了,幸好第二天没有课,我在床上一直窝到了中午。手机响,是思连:“小其,我在楼下等你。”
  下楼,思连将手中的一个盒子递给我,我边嘀咕着“是什么东西”一边打开盒子,里面居然是一块手表!
  很明显,那是一个装情侣表的盒子,但盒子里只有一块女式表,边上理应放男式表的地方空缺着,我抬头疑惑地看着思连。
  思连从袋中拿出一封信说:“自己看吧!”
  打开信封,首先滑出的是一条红色的手机链,我不及细看,迫不及待地打开信纸。
  
  小其:
  离开你已经33天,对你的思念一分一秒都不曾停止。你走得那样决绝,让我没有勇气挽留。
  是的,我缺少勇气,我憎恨我自己!
  3天前,我结婚了。我无数次地幻想,如果新娘是你,那,我会是最幸福的新郎。
  听人说戴情侣表的男女可以互相感应甚至共度轮回,或许传闻是假,但我想着若能和你戴同一款表,我会开心。男式表已经戴在我的腕上,这一块请你戴上好么?
  看到一条手机链觉得很配你的手机,就买下来送给你,希望你也喜欢。晚上睡觉时不要把手机放床头看时间了,对身体不好。
  请珍惜自己!
  
  看完信,我突然想起了什么,猛地抬头向四面看,思连见状说:“不用找了,他把东西交给我以后就去上海出差了,他说他没勇气见你。他还说,给你邮箱发了很多信,不知道你有没有去看。”


(三十二)
  邮箱?我确实有一个!但是由于几乎没有人给我写信,所以我几乎不会去打开邮箱看。
  佩凌给我发了很多信?!
  我顾不得吃午饭,就往网吧跑,打开邮箱,15封未读邮件,3封是广告,另外的都发自同一个地址。我紧张地几乎窒息,佩凌会跟我说什么呢?
  深深地呼吸了一下,我打开第一封邮件:
  
  小其:
  我知道你恨我,我比你更恨我自己,恨自己的懦弱,连心爱的女孩都无力去呵护!
  告诉你真相不是为了得到你的原谅,我也无颜再来奢求你的爱,只想你知道:我是真的爱你!
两年半前,我大学毕业,我不愿意屈居人下看人眼色,所以向父母和朋友借了一笔钱注册了一家网络公司,第一年小赚了一笔,还掉了一部分朋友那里的钱,第二年却碰上了IT行业的低谷,同行中有很多公司倒闭了,我在那里苦苦支撑着。
  在工作中,我认识了一个女人,比我大两岁,她哥哥是业内著名的人物,她暗示我可以从他哥哥那里帮我拿到2000万的订单。
  2000万的订单,对我这样的一个小公司来说,是不可想象的,拿到了它,我不仅可以还清债款,还可以扩大公司规模;否则我的公司恐怕也逃不脱倒闭的命运。
  我知道那个女人对我有意,而我对她并无特殊的感觉,但是想到父母积攒了一辈子的辛苦钱,想到朋友们将结婚供楼的钱借给我,想到公司的命运,我说服自己与那个女子交往。
  2000万的订单到手了,公司摆脱了困境,发展得相当不错。半年后,我跟那个女子去领了结婚证。到领证时,我的父母只见过她一次,他们不知情,劝告我说这女子不适合我。可是,我只能笑着叫我的父母放心。
  她的哥哥仍然在工作上给我很多帮助,公司的蓬勃发展让我得到了成就感,但我并不快乐。从那时起,我开始留连夜店,放纵自己,只为逃避。
  婚礼被我以工作忙为由一拖再拖,因为我憧憬中的婚礼是我携着心爱女孩的手走过红地毯,向世人昭示我们的爱情和幸福,但是,我知道这对我来说已是不可能。终于,婚期在三个月前确定下来,就在下个月的16号。三个月前,我还不认识你,浑浑噩噩中我只想一切听从安排吧,反正逃也逃不过。
  可是,我遇见了你,爱上了你,说不清楚为什么爱你,只知道自己想你,要你!
  我知道这无异于饮鸩止渴,但我依然忍不住贪恋与你共度的每一刻;我也知道我的自私,将无辜的你也卷入这场没有结局的爱恋中……

(三十三)
  天哪!电视中肥皂剧的情节居然会发生在我身上!
  我突然觉得佩凌很可怜——一个为了利益而出卖自己幸福的青年人,纵有外表的光鲜,却失去了爱与被爱的权力。从那一刻起,我不再恨佩凌。
  我继续打开别的邮件——
  
  小其:
  我现在在香港,和那晚一样住在17层,香港的夜景美极了,但是却没有你伴我共赏。想起了一句词,很能表达我现在的心情: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知道吗,那天晚上和第二天的早上,我真有抱着你从17层一起跳下去的念头!
  
  小其:
  今天可以说是离开你后我比较开心的一天了。我的新车今天上牌,托了好几层朋友的关系,终于拿到了跟你生日日期一样的牌照:)
  
  小其:
  明天就是婚礼,我很痛苦,很痛苦……
  
  其他的邮件大都是表达一些思念之情的句子,看完后,我刷新了一下,居然发现邮箱里又多出了一封邮件,发信时间居然就在10分钟前!
  
  小其:
  我到上海了。你收到手表和信了么?真的很希望你能戴上它!
  我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服自己不来找你,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你,所以我只能去找思连。
  …………
  
  我从包里拿出表盒,打开,看了良久,又盖上盒子,放回了包里。
  退出了邮箱,我登录了QQ,查找佩凌的号码,他的个人说明了多了几行字:
  愿能感应到你的呼吸
  盼能与你共度轮回
  小其,戴上表,好么
  
  我又从包里拿出盒子,打开,看了良久,再次盖上盒子,放回了包里。


(三十四)
  真的很奇怪,看了佩凌的那些信,知道了真相以后,我想起佩凌的时候不在那么痛,甚至不再像以往那样从早上睁开眼直到晚上睡着脑子一直被他填满,有的时候,我还会很平静地跟思连谈起佩凌。
  对了,思连有了女朋友了,是思连母亲一个朋友的女儿,和思连同一个学校,低一届。
  思连的母亲曾经很喜欢我,从大学一年级时到他家去玩,我就感觉到他的母亲把我当儿媳对待了。他母亲经常叫思连带我去他家吃饭,我也经常顺着她的心思陪她聊聊天,从她满是欢喜的眼神中我可以看出她对我的满意。
  认识佩凌后,思连的妈妈还是经常叫思连带信让我去他家吃饭,推托了几次我觉得该想个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了。
  在一次赴约前,我去挑染了头发,金黄色和红色,吹成了爆炸式;买了一条露脐的短装,下面是刚能盖住臀部的皮裙;脸上就拜托一个刚开始学彩妆的室友搞定了,我清楚她的水平,绝对能把好好的一个人画成鬼样,果然,她正常发挥没令我失望。
  我这身装束站在思连面前,他愣是没把我认出来,直到我去拍他肩膀,他还下意识地向后退。看清楚是我之后,他很快就明白了我的用意,紧蹙了眉头叹了口气。
  思连的妈妈着实被我吓到了,虽然没说什么,但是心中的不满明显地写在脸上。四月的江南还是春寒料峭,我只有猛喝热汤以保持正常体温。
  如此这般了几次以后,思连的母亲果然失去了叫我吃饭的热情。
  终于有一天,思连正色对我说:“小其,我们好好谈谈吧!”


(三十五)
  认识了佩凌以后,我爱上了咖啡,不加奶不加糖,佩凌曾说爱他清咖苦涩但是干净的味道,于是我也爱上了这种味道。
  我要了一杯清咖,思连坐在我对面,要了一壶果茶,是我以前最爱喝的味道。
  “小其,少喝点咖啡,对胃不好。”
  “嗯。”我看着咖啡氤氲着的热气,点头。
  “今天我们都开诚布公地把心里话说出来好么?”
  我犹豫了一下,又点头。
  “佩凌一直和我有联系,他几乎每天一次电话来问你的情况,你还记不记得有几次我接起电话没说几句就匆匆挂断,那是他打来的!”
  这我有印象,有几次和思连在一起,思连神神秘秘地压低声音听电话,一脸的不自然,我还取笑过他:“是女孩吧,你们说吧,就当我不存在嘛!”思连总是淡淡地笑,不接我话。没想到,竟是佩凌!
  “他只知道我在哪个学校念书,但不知道我住的宿舍,他就到每一幢宿舍楼下去查名单,幸好我住在12幢,要是住在30幢的话够他查的了。”
  我静静地听思连说,没有插话,脑中却浮现出佩凌焦灼地查询名单的情景。
  “他让我把表带给你。我责问他‘既然给不了小其承诺为何还这样牵扯不清’,他居然在我面前哭了。”
  我装作若无其事,低头看着咖啡,心中却已是一团乱麻。佩凌哭了!
  思连轻叹了口气,接着说:“那天他跟我聊了很多,前因后果他都跟我说了,他还问我要了手机号。我问他为何不直接找你,他说他没有勇气,只想默默地关心你。”


(三十六)
  我抬起头,思连正看着我:“小其,其实我恨他,也恨你!”
  我伸出手,握住思连的手,说:“思连,谢谢你!”
  我知道亏欠思连太多,他的付出无法用常理来衡量,而我,却不值得他这样对待。
  思连抽回了手,说:“我妈妈在撮合我跟她一个朋友的女儿。”
  我无言,心里若说没有惆怅,那是假的。人真的奇怪,总是非要等失去的时候才能明白拥有的可贵。
  “小其,我问你一句话,你如实告诉我。”
  我点头。
  “我们还有可能重新开始么?”
  我不敢看思连的眼睛,低头看着早已冷却的咖啡,缓缓摇头。
  良久,思连开口:“小其,我不怪你……”
  
  晚上躺在寝室狭小的床上,我想起了思连拥我入眠的无数长夜,想起了我们第一次后他承诺时幸福的表情,想起了吃饭时他剥好虾蘸了醋送到我嘴里的甜蜜,想起了他设计好我们新房的图纸拿给我看的执著……
  五年的时间,够谈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却抵不住一次网络邂逅的袭击。
  是该放思连自由的时候了,放开了他,他才能找到属于他的幸福,而我,实在是配不起他的关爱了!

(三十七)
  此后思连来找我,身边依着一个女孩,巧笑嫣然,很可爱很纯洁,傍着高大的思连,小鸟依人的模样。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女孩躲在思连身后不敢见人,勉强出来了,却羞红了一张小脸,很可人的样子。思连把我们介绍给对方: “小其,我最好的朋友;君君,我女朋友。”
  我朝君君笑:“思连啊,好福气,那么漂亮的小MM被你骗到!君君,以后思连欺负我你尽管告诉我,我帮你一起扁他!”
  君君挽着思连的胳膊,朝我客气地笑笑,没有搭话。
  “去吃饭吧。”思连提议。
  我想拒绝,但看到思连期许的眼神,我还是装作很快乐地笑:“好啊,我饿了,可以蹭饭吃了!”
  他们两个走在前,我故意稍稍落后,看着君君对思连依赖的样子,我在心里默默祝福他们幸福。
  君君和思连都不会吃辣,思连还是点了我爱吃的两样辣菜,我感激地朝思连看看,正巧迎上他的目光,我赶紧低头喝茶。
  君君话不多,基本上不主动说话,席间气氛有些冷场。我只好很八卦的样子,把从室友那里听到的荤段子拿出来讲,听得君君不胜娇羞地低头,思连看我的眼神中有淡淡的责备,我装作没看见,依然没心没肺地说笑。
  终于,这餐饭吃得还算热闹,放下筷子,我立即找了个借口请求告退。不等他们有所表示,我就拍了拍君君的肩说“你们玩得开心”,然后背起包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饭店。
  我自认为离去的姿态够潇洒,可是心中的苦涩仍掩饰不住地泛滥开来。
  我的生活就是这样吗?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一一离我而去,佩凌,思连……
  那晚的月光很亮,投射在校园的人工湖中,春虫开始有一声没一声的嘶叫,让我想起了高中学过的《荷塘月色》中的句子:“可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是的,我什么也没有,但是,我仍对着月光真诚地许愿:希望思连能幸福!


(三十八)
  毕业论文的答辩终于结束,我们这些不考研又已经签好单位的大四学生成了真正意义上的闲人,只等着领毕业证书,还有就是在毕业典礼上见一下还是在四年前的开学典礼上见过的校长大人。
  我的生活还是照旧,每天白天睡觉、上网,偶尔象征性地去听几堂课,晚上泡吧,或者窝在寝室和室友们胡侃。
  一天晚上大家都没出去,侃到寝室里六个人谁会先结婚的问题,其他5人居然一致把目光瞄准了我。我跳起来不依:“凭什么这样猜我啊!”
  其中有一人口没遮拦:“也是哦,你那广州的GG怎么就没音讯了,我还指望你能嫁到广州以后我们可以来玩呢!”
  此言一出,本来喧闹的寝室里顿时安静下来,言者自知失言,很尴尬地吐了吐舌头,我装作不在乎地笑:“谁知道啊,说不准跟谁鬼混去了!关我屁事啊!”说完我拿起盆去盥洗室洗漱,回到寝室时气氛已经恢复了正常。
  我爬上床,放下了床帘,将自己藏在昏暗中。佩凌送我的那块表一直放在床头,打开盒子拿出表,将它戴上。秒针不紧不慢地转了一圈又一圈,我入神地看着。佩凌,你感应到了我的思念吗?
  思连告诉我说,佩凌得知我没有戴他送的表后一言不发地挂了电话。思连问我为什么不戴表,我笑笑,没有搭话,心里说:“思连啊,你终究不够了解我。”
  我解下表,依旧将它放回盒子里,那条红色的手机链就放在本该放男式表的那个空缺处,我拿出来,将它套在手指上,链子上两颗精致的心由于磁石的作用紧紧地贴在一起,将它们分开,一松手,便又“铛”的一声合拢,而我,却听见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迷迷糊糊地睡去,手机响,我睁开眼,是思连的电话:“小其,还在睡吗?越来越懒了!快点起床,中午我和君君过来找你吃饭!”
  看看时间,已是第二天上午9点半,我差不多足足睡了12小时。
  思连似乎越来越开朗了,这是我最希望看到的。君君一直很柔顺的样子,这样的女孩现在并不多见了。他们经常会过来找我吃饭、逛街还有胡扯,总得来说我和君君相处得很愉快。她是那种需要人捧在手心上呵护的好女孩,我小心翼翼地担任着思连好朋友的角色,与他共同呵护着君君。
  相处熟了,君君有时也会一个人过来找我,要我陪她买衣服,其实我跟她穿衣服的风格大相径庭——她爱娃娃衫或者飘逸的长裙,我确总是宽大的男式T恤配上破旧的牛仔裤。其实我也曾爱过娃娃衫和飘逸的长裙,只是佩凌爱这么穿,我便也爱上了这样的装束。我经常在思连和君君面前自嘲:“君君像个可爱的小公主,我却像个破落户儿,以后我不要陪君君逛街了,虽说回头率是高,但都是看君君的,5555555”每当这时,君君总是轻推我一把然后依在思连身边笑,思连也看着我笑:“破落户儿挺好的啊,说不准哪天国际救援组织来援助你一把呢!”于是三个人笑笑攘攘地一起去吃饭,很是开心,我打心眼儿里感激君君带给思连快乐。


(三十九)
  离毕业只有10天了,路远的姐妹们已经开始收拾回去的行装,寝室里越来越多的行李袋默默地预示着别离。整个楼层失去了以往熙熙攘攘的景象,显得冷清而寂寥,躺在床上,听到走廊里偶尔响起的拖鞋的踢踏声,我开始怀念起以往总令我烦躁的闹腾场面。
  大学四年,有人说是人生最美好最精彩的年华。回望我的大学生活,我想起了《长恨歌》中的句子“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一切都看不真切了,像是一场梦,梦境散去,只留下我一人枉自唏嘘。“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这恐怕只是诗人一厢情愿的期许罢了,在这花花世界中,誓言和承诺越来越似镜花水月。爱情,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呢!
  思连的电话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小猪,下来吃饭!”不知何时,思连把对我的称呼从“小其”变成了“小猪”,照照镜子,呵呵,还真的够圆润的。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厌食、失眠和体重狂减之后,我开始善待自己,毕竟23岁就皱纹爬上脸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于是我开始专心致志地吃饭、一心一意地睡觉。有一次,和思连、君君一起去KFC,君君吃了半个汉堡就说饱,我却一口气消灭了一个鸡腿堡、一条墨西哥鸡肉卷、一杯新地以及不计其数的薯条和鸡米花,看得君君和思连面面相觑,打那以后,思连便喊我“小猪”,说是为了时时提醒我不要吃成《瘦身男女》中两位大仙的模样。
  从床上跳起,胡乱擦了把脸跑下楼,只见思连不见君君。
  “咦!你那小公主呢?”
  “君君过几天就考试,在复习呢!”
  思连眼光扫了一下我牛仔裤上新添的两处破洞,不置可否地笑笑,然后问我去哪吃饭。
  我动作夸张地摸摸自己的脸,说:“为了不让这里变成豆园,今天不吃辣了!跟我走,今天我请你!”
  那天吃得很清淡,思连笑着说:“你穷你直说啊,难得请我一次弄得那么清汤寡水的,想饿死我啊!”
  我冲思连嘿嘿地笑,“吃吧你,换别人我还不请呢,有得吃还那么罗嗦!”
  说真的,那时和思连一起我感到无比轻松,不需要伪装什么、隐瞒什么,不需要没话找话说,可以蓬头垢面,可以放肆地说和笑……我想,或许我们真的只有做好朋友的缘分。
  酒足饭饱后,我们喝着茶消食。
  “佩凌病了!”思连突然说。


(四十)
  “佩凌病了!”思连突然说。
  我怔住,笑容凝固在脸上。
  我以为不闻不问就可以慢慢忘记,这才知道原来靠时间抚平的伤口是那样的不堪一击,轻轻一触碰,便又血肉模糊。
  我抬头看着思连,在他面前我没有必要伪装,也无从伪装。
  “前天出院的,昨天开始上班了,应该没什么大碍了。”
  “什么病?”
  “他说是贫血,工作的时候突然晕倒,被送去医院了。”
  这样活力四射的佩凌会贫血晕倒?!!我的心一阵抽痛。
  “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我几乎是喊着对思连责问,边上的那一对男女朝我看了一眼。
  “早告诉你你会怎么样?”思连显得很镇定。
  我又怔住,是啊,就算早告诉我,我又能做什么呢!
  “我也是一连几天没接到佩凌电话才打过去问的,他让我不要告诉你,我也怕你担心,所以干脆等他出院了再说。”
  我突然做出了一个我自己都觉得奇怪的决定。
  “我要去一趟广州!”我对思连说。
  这回轮到思连愣住:“你去广州?去找佩凌?”
  “我不知道,反正我要去一趟!”
  “什么时候去?需要我陪你去么?”
  “明天或者后天吧,我一个人去!”
  “好吧,我帮你买票。”思连了解我的性格,决定了的事情就劝不回头。
  第二天下午,我踏上了开往广州的列车,思连来送我,上车前,我对思连说:“千万不要把我去广州的事告诉佩凌。”
  思连有点迷惑地看看我,但最终没有多问,只是点了点头。
  躺在火车窄小的床铺上并不舒适,但我还是睡着了,事实上除了睡觉实在没别的事可干。思连每隔几个小时就会发短信过来问我到哪了,这里要感谢中国移动,每到一个地方手机就会有短信:“欢迎你来**,**移动将提供给你优质的服务。”我就将这些短信转发给思连,思连就发信来骂我小懒猪,尽图省事。我在心里暗暗感激思连,在寂寞的旅途中,是他让我感受到了暖意。
  窗外的树木和房屋纷纷后退,在经历了无数次睡眠后,广州,终于到了。

(四十一)
  六月的广州骄阳似火,在广州东站下车的时候已是第二天下午,空气炽热,卷着车站嘈杂的人声和难闻的异味滚滚而来,令我头晕目眩。
  多亏思连想得很周到,托他在广州念书的同学帮我预订了价格实惠的酒店。像我这样即使手持地图也找不着北的超级路盲,打车是唯一的选择了。
  酒店离东站不远,打车15元,更幸运的是,酒店离我的目的地——天河区的某一幢写字楼也不远,打车16元。
  佩凌的名片以红色和黑色为主色,十分别致,当初我将他的名片拿在手中把玩时,他过来捏我的鼻子:“漂亮吧,我自己设计的哦!”表情得意得像个孩子。
  “嗯,漂亮漂亮,我收藏了!”我一手拍掉他捏我鼻子的爪子,一手将名片塞进自己包里。
  按照名片上的地址,很容易就找到了那栋大楼,佩凌的公司在12层,走进电梯,我想了一下,按了10,大概近乡情怯说的就是这种感觉吧。
  电梯在10层停下,我感觉到我手心全都是汗,硬着头皮走出电梯。10层是一家律师事务所,我来来回回走了两圈居然没有找到楼梯,正准备走第三圈的时候一个身材高挑穿浅蓝色套装的MM迎上来问:“#$^#&^**%^%@#$%^@&”(因为她说粤语,我一个字都没听懂,所以只能用这些符号来表示了,开头两个字好像是“你好”吧)
  我定了定神,用普通话说:“小姐,我想去11层,可是按错了电梯,你能告诉我楼梯在哪吗?”
  那MM“哦”了一声开口了,幸好这次是还算标准的国语:“你可以再乘电梯上11层啊,楼梯在那里。”她边说边朝着一扇门指了一下。
  原来楼梯在门里面,难怪我找不到!我说了声谢谢,正待要走,那MM又说:“不过11层好像这段时间在装修,你去找人恐怕找不到啊!”
  我一愣,总不能跟她说刚才我说错了,我想去12层吧!于是只能回头朝她笑了一下,挥挥手向楼梯走去。
  上了11层,我推开楼梯的门向里张望了一下,果然在装修,楼道里堆满了建筑材料,几个民工在走廊里忙活着。哎!看来撒谎也得先搞清楚状况啊!
  小心翼翼地继续向上爬,我心里紧张得难以用言语表达。佩凌,我能见到你吗?


(四十二)
  终于挪到了12层,深呼吸了三次,我鼓起勇气去拉楼道的门,结果却发现门是从里面锁上的。失望之余,我也松了一口气,毕竟那门后的世界是我所不敢面对的。有道是好事多磨,这磨是磨得够多了,可是,见佩凌,真的会是好事么?
  调整了一下呼吸,我决定向13层进军。从13层乘电梯回到12层,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好笑了,折腾了半天,还是乘了电梯,看来老天连让我观察地形、知己知彼的机会都不给啊!
  走出电梯,就看到了指路牌,左手边是佩凌的公司,右手边的我记不清了,当时实在太紧张。
  那天我特意穿得很职业,粉色的套装,高跟鞋,长发盘在头顶,还心虚地架了一副墨镜。看了一下表,4点半,楼道里空无一人,大概是开着冷气的缘故,一眼看去,所有的门都是关着的,这让我心里踏实了一些。
  名片上佩凌的办公室的门牌是1210,我故作镇定地往里走,1202、1204……,1210的门虚掩着,留着大约1厘米的门缝,我趁着从门口走过的时候拼命朝里面看,一个身着白衣的人正在那伏案看些什么。佩凌,是你么?
  我终究没有停留,从门前走过,到了走廊尽头,我又折回,正要经过1210的时候,对面的门突然开了,一个男子出来,我紧张地停住了脚步。幸好,那男子只是朝我看了一眼,然后象征性地敲了两下门,走进了1210并带上了门,这回,一点缝隙都没有留。
  我曾经无数设想我跟佩凌见面的场景,但是,当相逢就在眼前,我却没有勇气触摸。
  我走进电梯,下了楼。


(四十三)
  佩凌跟我说过他喜欢吃公司附近一家店里的冰糖葫芦。
  虽然还不到下班高峰,街上却已呈现出车水马龙的繁华。我打定主意等佩凌下班。写字楼的大厅固然是个好去处,有冷气有沙发,可是被保安狐疑的目光扫了几下后,我开始觉得如坐针毡,于是决定离开。
  漫无目的地逛着,突然瞥见一块“正宗北京糖葫芦”的招牌,门口的玻璃橱窗里整齐地码着各式的冰糖葫芦,在阳光下闪着晶莹的光泽,里面是一个不大的冰品店,但是很整洁很安静的样子。我几乎没有考虑就走了进去,我正需要这样一个清静凉快的地方歇脚,更重要的是让紧张的情绪放松一下。
  店主是个40多岁的女子,很和善的模样,用蹩脚的国语招呼着我。我要了一杯凉茶,一根猕猴桃和圣女果混合的冰糖葫芦,在冰糖的包裹下,绿的清爽,红的娇艳,很是诱人。拿着冰糖葫芦,我却失去了品尝的兴趣。佩凌喜欢吃什么水果的糖葫芦呢?我坐的这个座位他曾经坐过吗?今天他会来这里买糖葫芦吗?
  短信响,是思连发来的:“还好吗?见到佩凌了吗?替我向他问好。”我回了一句“一切都好”。看了下时间,5点15分,透过窗口看去,街上已经有点塞车的迹象。
  佩凌什么时候下班呢?我心神不宁,再也坐不住了,胡乱喝了几口凉茶,我起身离开。老板娘热情不减,在找钱的时候还递给我一小包酱芒果,说“小姐,太阳大,最好撑把伞出门。欢迎再来”。我有点诧异,只能用微笑回报她的好意。对广州服务业的高水准我早有耳闻,只是没想到在一个小小的冰品店也能受到如此礼遇。
  再次踱到佩凌公司所在的楼前,我依然无所适从。上去,还是在楼下守株待兔?一个年青的保安显然对我出现的频率和动机心存怀疑,毫不掩饰地注意着我的行踪。我无可奈何地挺了挺身子,只希望腰板挺直一些会让我显得理直气壮而非像个心虚的女贼。
  当看到一块标着“停车场”的指示牌出现在我眼中时,我心中一动,朝着停车场走去。停车场在地下,灯光并不十分明亮,但已足够让我看清车牌号码。
  在一辆黑色的奥迪前,我停住了脚步,车牌“粤A•XXXXX”,末四位赫然便是我的生日!
  2000万的订单,他的新娘,奥迪,我的生日……我靠着一根大石柱蹲下,脑子里乱作一团。


(四十四)
  5点半,停车场开始热闹起来,我躲在大石柱的阴影中,紧张地注视着每一个进来的人,尤其是穿白色衣服的人,当然,女人不在我关注的范围之内。我手里拿着手机,每当有人从我身边经过时,我就低头拼命按键,装作专心发短信的样子。
  我藏身的地方离奥迪大约5米,远了我怕看不真切,近了又怕暴露目标。下班的人们行色匆匆,并没有人对我特别关注,我就是恨那么多穿白衣服的男人混淆我的视线!“没事穿什么白,你们有佩凌的气质么!”我在心里暗暗咒骂,但自己也觉得自己无理。
  期间那个曾经扫视够我的年青保安来过停车场,我估计他是看着我去停车场又见我久久不回才下来转悠的,大概真把我当成女贼了!他看到我,好不避讳地瞪着我,似乎在说:“小偷儿,被我发现了,你就别想得逞了!” 有句话好像是说“对敌人最大的侮辱就是漠视”,我不搭理他,继续低着头拼命地按手机键。果然,那保安在我边上站了一会,终究没说什么,装模作样地到停车场另一端巡视去了。
  “轰隆”一声,打雷了,听说广州夏天多雷雨,我刚来就给我碰上了。那些肥皂剧里男女主人公相逢时多半会很应景地下一场大雨把两人都浇透了,然后有一人病了,另一人悉心照料,然后两人破镜重圆。这个想法让我觉得有点好笑又有点心烦——难道我和佩凌的爱情就逃不脱这样的俗套吗?
  雨越下越大,外面的天色很快暗了下来,停车场的灯光却被打得更强了,亮得我在5米之外能清清楚楚地看见奥迪车牌上的一小块泥点。这一发现令我莫名其妙地生起佩凌的气来——我的生日上有泥点,你都不擦!
  雨声刷刷得响,佩凌应该不会赶着这场大雨下班吧!
  我放松了警惕,也实在是站累了,蹲坐在地上茫然地看着地面。
  那个小保安也被雨困住了,站在停车场门口,背对着我,偶尔回头朝我看一眼,有一两次正好撞上我向外看的目光。


(四十五)
  “叶先生你好!”
  我一惊,猛得抬起头。
  没错,佩凌姓叶!
  停车场门口多了一个人,白色衬衣,条纹领带,黑色西裤,正在将伞收起。
  佩凌!
  我痴痴地注视着他。佩凌瘦了,原本的babyface因为消瘦而显得棱角分明,头发剪短了,更添了一分稳重。佩凌正在和小保安说话。他们认识?
  我朝石柱的阴影里又退了一步,看见佩凌拍了拍小保安的肩,然后走向黑色奥迪。
  他打开后车盖,将雨伞放了进去,然后绕着车走了一圈,可能是在检查轮胎,最后他在车前停住,眼睛看着车牌。
  事实上我看不清他的目光落在何处,可是我仍然一厢情愿地认为他是在看车牌。
  大约停了5秒钟,他又去打开后车盖,从里面拿出一块抹布,弯下腰擦拭车牌。
  如果我此时轻轻地走到他身后,等他转身看见我,那该是多么浪漫的一场重逢!
  佩凌打开车门,拿出一瓶水,倒了一些在抹布上,继续弯腰擦车牌,然后他直起身子看了片刻,将抹布放回去。
  车牌上的泥点已经不复在了,白色的数字在深蓝底色的映衬下甚是醒目。
  “笨蛋,下那么大雨,擦干净了还不又得脏!”我心里暗自欣喜着。然而更多的却是心酸——买这车该有那2000万订单的功劳吧,他爱车也甚于爱我吧!
  这样想着,我又朝石柱后退了一步。不经意抬头,却迎上小保安的目光,那目光中少了原先的警惕,却多了一种我也说不清的神色。
  我无暇多想,继续看着佩凌。
  佩凌坐上车,我似乎感觉到发动机点着后轻微的震颤。车在经过小保安身边略微停了一下,我看见小保安朝车内笑着点了下头,然后车子加速,驶向大雨中。
  我小跑着到停车场门口,前方的十字路口似乎是红灯,透过大雨,隐约能看见黑色的车身,而那车牌已经看不真切了。
  这么大的雨,他赶着回家,是去陪太太一起吃晚餐吗?


(四十六)
  “小姐,你找叶先生?”
  转头,是小保安。我不做声,算是默认。
  “他晚上一般还会再来。”
  我感激地朝小保安笑笑,说了声“谢谢”。
  “小姐从外地来吧?”
  我并不想透露太多,有点敷衍地点了点头。说实在的,我也很想向小保安打听佩凌的情况,女人恐怕真的是有劣根性的,当时我最想问的问题居然是“叶先生的太太漂亮吗?他们的关系好不好?”只是自己都觉得开不了口,怕显得自己又浅薄又八卦,于是话语在嘴边打了几转,终于没有问出口。
  小保安却似乎很有兴趣说话的样子:“叶先生人很好的,曾经帮过我!”
  我“哦”了一声,仍然保持着一脸淡漠,唯恐心事被人看穿,其实心里很盼着他能继续说下去。
  雨却在这个时候不合时宜得小了下去,小保安看了看天,说“他一般都8点多过来,小姐可以先去吃晚饭再来”,然后走出了停车场。
  说到吃饭,我确实很久没吃东西了,中午在火车上吃了几片面包,下午喝了几口凉茶,差不多已经6个多小时没吃什么了,只是我却感觉不到饿。不过我还是决定去吃点东西,我可不希望在异乡晕倒在街头。
  在附近转了一圈,快餐店不少和小吃店都不少,我却突然感觉到了强烈的寂寞和隐隐的恐惧。爱真的能将陌生变为家园吗?雨后的晴空中缀着几抹红霞,空气中有淡淡的泥土味道,风过树梢,树叶上的雨珠落下来打在身上,凉凉的,是我喜欢的感觉,刹那间,我几乎以为自己是走在家乡的马路上。
  我最终选择了KFC,至少我对它是熟悉的,至少这家著名的国际连锁不会排斥像我这样的异乡人。说来有趣,我至今在外出差或者旅游,还是会置当地著名的风味特产不顾而跑去吃KFC,那个笑容可掬的白胡子老爷爷让我觉得,有他在的地方,我就会在异乡找到一点点熟悉的感觉,我就不用担心饿死。
  很奇怪,平日里我对垃圾食品是情有独钟的,但是那天我却失去了好胃口。一个小餐包、一包小份的薯条加一杯咖啡,这在以往只够我填牙缝的食物让我吃得很辛苦。
  思连发来短信:“还好吗?吃饭了吗?”我回:“正在吃,空了联系。”其实我不是没空,而是觉得我不该将自己的每一份烦恼都让思连分担,他没有这个义务!思连没有再回复,大概以为我和思连正如胶似漆吧!
  邻桌的四个女孩正在用我听不懂的话语嬉闹着,句末拖的长音很好听,千娇百媚的感觉,只是,这些对我而言是陌生的,并将永远陌生下去……

(四十七)
7点40,我再次出现在楼前。我很怕再遇见那个小保安,那是一种内心秘密被人洞悉的不安。只是事与愿违,当我还没想好怎么躲开小保安的时候,就迎上了他热情的笑脸。
  他见到我如同多年老友,连客套都省了,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叶先生还没来呢,应该快了,他刚才说晚上要来的!”
  面对他的直接,我有点尴尬,但内心是欢喜的,这不就是我想要的信息么!
  “请不要告诉他我来过好么?”
  小保安露出了困惑的表情,有点像送我上火车时的思连,但是却远没有思连那么善解人意。“为什么?”他追问道。
  是啊,为什么呢?我千里迢迢来广州,究竟是为什么?他近在咫尺,我却不敢相认,又是为什么?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一切的一切是为什么,叫我如何作答呢!
  “总之请你答应我好么?”
  一辆驶向停车场的黑色奥迪让我们停止了拉锯,我冲向大厅的处个拐角,同时撂给小保安一句话:“千万别告诉他!”
  佩凌已经换过衣服,黑色的T恤,蓝色牛仔裤,是我最喜欢的装束。
  “叶先生你好!”
  “你好!”佩凌朝小保安笑。我痴迷地看着他的笑容,一定很像花痴。佩凌的笑依旧是那么灿烂,在我的心房洒下了一室的阳光,让我暂时忘记了思念的煎熬。等我回过神来时,竟发现自己脸上还挂着笑容!
  佩凌等电梯,留给我一个背影。他,真的是瘦了!
  电梯门合上,转头发现小保安正看着我。
  “谢谢你!”我感谢小保安没有暴露我的行踪。
  “搞什么啊你们!”他抱怨着,一脸的不解。
  “他太太漂亮么?”天哪,原谅我吧,我终于还是问了这个恶俗的问题,感觉自己脸烫得要命。
  小保安愣了一下:“他太太?没见过,不知道!”
  “没见过?”
  “是啊,他太太从来没来过,我怎么会见到?不过听人说好像感情不太好,我觉得也是,要不叶先生怎么从早到晚都在这里,一般要到11点才走,周末也经常在的!”
  虽然自知想法很不健康,但是我还是按捺不住的窃喜了。错了,不能算是窃喜,因为我感觉到自己脸上有掩藏不住的笑容,小保安大概被我的表情逗乐了,笑着摇头走开了。


(四十八)
  轻轻地将盒子放在佩凌的门口,听不到里面的动静,只有门底缝隙中漏出的几缕光线证明着佩凌的存在。
  曾经我们相隔千里,但心与心没有距离;而今只有一门之隔,但心却相望天涯。
  电梯门暖暖合上的时候,眼中温热的液体还是不受控制地划落。
  本想跟小保安告别一下,不过他不在大厅,只能作罢。回头仰望,不少窗户都亮着,每一盏灯下,是否都有一颗年轻的心怀着远大的志向在奋斗着,是否都有一个痴心的女孩在与男人事业的争风吃醋中疲惫憔悴?
  我试图辨认出那扇属于佩凌的窗户,可是每次数到第六、七层的时候便开始眼花,我轻叹了一声,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掏出手机,拨通了佩凌办公室的号码。
  虽然我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可是在电话接通的那一刻我仍感到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
  “你好!”佩凌说粤语,仍是那样令我着迷的嗓音。4个多月了,我终于又听见了佩凌的声音。
  “你好!”佩凌说了第二遍。我不做声,只想这么握着电话,听他的声音。
  那头沉默了一会,挂断了电话。
  我再拨,那头仍然是句温文尔雅的“你好”,这次我没有再沉默:“你门口有东西,麻烦去看一下。拜拜。”在按挂机键的瞬间,我听到听筒里传来佩凌的声音:“小其——”
  我关了手机,然后打车回酒店。


(四十九)
洗完澡,打开手机,短信音接二连三地响起。
  思连:“小其,你怎么关机了?你和佩凌怎么了?他刚才打我电话,语气很恐怖。”
  思连:“小其,虽然我答应过你,可是我还是把你的手机号告诉佩凌了。他刚才说求我了,很令人心酸,你也别做过头了!”
  接下来一条是佩凌的:“小其,求求你,我要见你!”
  另外还有5个未接来电,一个是思连的,四个是佩凌的。
  我正拿着手机出神,铃声响起——是那曲属于佩凌的铃声!
  看着手机上闪烁着的那个熟悉的号码,我心乱如麻。手机依旧不依不挠地唱着。
  如果注定要错过,为何还要相逢!
  最终,我按了关机键,铃声嘎然而止。如果动一动手指,爱和思念也能停住,那该多好!
  我蒙上被子,睡觉。
  又出乎意料的,我很快便入睡了。
  做了一个梦:我和佩凌在两座山峰上,中间隔着深不见底的悬崖,佩凌一脸愁苦地往下跳,我伸手想去拉,结果也掉了下去,坠落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张美丽的女人的脸,却朝我目露狰狞。
  一脚踩空的感觉让我醒了过来,虽然室内的冷气很足,我身上还是汗涔涔的。回想刚才的梦境,仍然心有余悸。爱情故事中如果多了一个人的存在,那恐怕注定会是悲剧,那么,就让我这个多余的人消失吧!
  我打定主意,明天一早就离开广州。广州很热,却让我感觉不到温暖;广州有我的爱人,却让我尝不到爱情的芬芳。不如归去吧!
  早上6点我起床收拾东西,包里还有一些零食,是上火车前思连给我买的,我吃了几块饼干和一包豆腐干,然后下楼去前台打听机场巴士的站点。
  那时的机票不像现在动辄就4折5折地打,但是我还是打算乘飞机回去,虽然这会花掉我差不多两个月的生活费,可我太想快点回到那个有亲人有朋友的地方去了。


(五十)
  在机场大巴上坐定,打开手机。
  既然决定放下,为什么不回去后再开机呢,或者为什么不干脆回去后再换一张SIM卡呢?只有我自己知道,一切的坚强都是假装,心中的那个人依然舍不得放不开。
  短信声在意料之中地响了起来。
  12条短信,7条是未接来电提醒,全部是佩凌打来的,最近的一次就在20分钟前;另外5条短信2条来自思连,3条来自佩凌。
  思连说,小其,你别折磨他了,听他的声音感觉很虚弱的样子,你不是去探病的么,没病也被你探出病来。
  佩凌说,小其,求求你,让我见你。
  清晨的广州没有我昨天所见的喧闹拥挤,车速很快,我看着窗外,风景纷纷往后退。我希望能记住些什么,作为我来过的证据,但一切都是那么陌生,恍若一个我不曾到过的梦境。
  我给思连发了条短信,“我要回来了”,犹豫了片刻,又加了几个字,“正在去机场的路上”。
  发完后,我立马开始鄙视自己。明知道思连现在已经叛变到佩凌那去了,我还把行踪告诉他,这不是醉翁之意又是什么!我苦心孤诣维持着的那点紧剩的尊严,最终仍是被一把爱火烧得灰飞烟灭。
  果然,3分钟后,手机响起,佩凌的声音急促而疲惫:“小其,机场等我,一定要等我!”不等我开口,那头挂断。我对佩凌的声音永远都缺乏免疫力,想像着他焦急的样子,我的心隐隐作痛。
  车上高速,窗外的景色已经从钢筋水泥变成了片片盈绿,我开始担心佩凌赶时间开快车会不会有危险。正在心慌意乱地胡想时,突然瞥见一辆黑色的奥迪风驰电掣而过,车尾那串熟悉的数字在眼前一晃而过。

(五十一)
  “小其,你在哪,我找不到你!”
  “我还在车上,就快到了。”
  “好,我在下客点等你。”
  车到站,其他人争先恐后地往门口涌,透过车窗,我看到了佩凌,黑色的T恤和蓝色牛仔裤显示出他昨晚没有回家,我垂下头,不敢看他,磨磨蹭蹭地走在最后。
  走到车门口,佩凌向我伸出一只手,手腕上的表是我熟悉的颜色和款式,我犹豫了一下,将自己的手交给佩凌,然后跨下车。
  “小其小佛爷吉祥!”佩凌突然冒出了这一句。此刻佩凌的手正半举着托着我的手,看看还真有点像那么回事,我忍不住笑了,想要把手抽出来,却被他紧紧握住,他的温度暖暖地传来,有幸福的味道。
  我抬起头看他,佩凌的脸比四个月前瘦而且黑了,颔下有密密的胡茬冒了出来,眼睛含着笑意,但是浅浅的眼袋透着疲惫。
  “干嘛瞪着我,是不是变丑了!”佩凌用另一个手来捏我的鼻子,然后接过我的旅行包背在自己肩上。我忍不住伸手去抚他的眼袋,佩凌敛起了笑容,将我拥在怀里。

(五十三)
  我靠在佩凌肩上,贪婪地嗅着他身上淡淡的阳光的味道;佩凌紧紧地抱住我,像是要将我嵌入他的身体,我可以感觉到他身体微微的颤抖。我放纵着自己享受着这片刻的温存,不去想曾经的背叛,也不去想即将面临的别离,只想这一刻时间停止……
  “小其,你怎么那么狠心啊!”佩凌在我耳边呢喃着。
  我抬起头,过往的行人纷纷朝我们侧目,佩凌大概也意识到了这点,我挣扎了一下,他轻轻放开了我。
  “跟我来!”佩凌拉着我向外走。
  “不,我要回去了!”我说得很轻,但很坚定。
  佩凌沉默了一会,眼睛看着远处,说:“小其,知道么,昨晚我发疯一样地找你,车在城里绕了一圈又一圈,虽然明知道这样找不到你,打你电话你又不接,你知道我当时的感受么!”
  我没有做声,伸出手去握住佩凌的手。其实,我多么想对佩凌说,我当然知道你的感受,因为我感同身受啊。只是,说了又有什么用呢!
  佩凌接着说:“那对表是我一眼就看中的,当时我就在想,如果你能和我戴同一款表那有多好,至少让我觉得我们之间还有那么一点关联。我每天都戴着它,在想你想得不行的时候就看看表,有时一个人的时候看着看着就会想哭……”
  佩凌的声音哽咽了,我转过头去看他,他将头扭向了另一侧。
  就这样,我们僵持着,谁都不说话。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佩凌转过头来问我:“累不累?”
  室外闷热的空气确实令我有些头晕目眩,再说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于是我点了点头。
  佩凌双手抓住我的肩膀,让我正对着他,近乎哀求地说:“别走,好么?”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生怕在他满怀希望的目光中迷失方向。我摇了摇头


(五十四)
佩凌回到我身边,跟我说:“两点五十的票,机建费已经交过了,过会领登机牌就可以
了。”
我朝他怒目而视,因为据我所知,两点五十之前至少还有两班机飞往我所在的城市,而
当时的时间才上午8点40。
佩凌看着我气鼓鼓的样子,终于笑了,嘴角现出好看的弧度。
“是不是嫌时间太早了,那我现在就去改,5点还有一班,或者干脆改成明天的。”佩
凌边说边作势要往售票处走,我连忙一把拉住他。
佩凌转身抱住我,贴着我的耳朵说:“小笨蛋,难道你不懂么,我舍不得你啊!”
我挣脱他的怀抱,说:“先把钱算清楚了。”
佩凌有些懊恼的样子:“你就知道捣乱,让我安安静静抱你一会都不行!别跟我提钱,
我不会收!”
“不行,你不收我就不会拿你的机票!”
“行啊,我巴不得你不拿,你的身份证还在我这呢,我最希望你回不去!”
“我知道你有钱,但是不要拿你的钱来羞辱我!”
佩凌过来抓住我的手臂,抓得很重,我能感觉到他的怒气。
“小其,如果我有羞辱你的心,那我过会出去就被撞死!”
我的心像被谁用钝器割了一下,虽不见血,但却撕扯般的痛着,眼泪又不争气地淌了下
来。
佩凌松开了我的胳膊,用手臂圈住我,轻叹了一声,说道:“小其,我知道你的想法,
可你还没有工作,你就当作是一个朋友送你的礼物,好么!好了,到此为止,不许再说了,
时间还早,陪我去吃点东西吧,我很饿。”
佩凌拥着我向大厅外走,有人朝我们看,我知道我们的举止有些影响市容,但是比起不
远处抱在一起热吻的一对和另一个整个身子都挂在男友身上哭成泪人的女孩来说,我们应该
不算太过分吧。
佩凌指着车牌问我:“开心么?”
我点了点头,这不假,我确实开心。尽管还有别的那么多让我不开心的事,但这车牌上
那串我再熟悉不过的数字满足了我小小的虚荣心,让我感到佩凌也许是真的对我用了心。


(五十五)
  一家幽静的茶楼内,靠窗的小包厢,一席别致的竹帘隔绝了室外的暑气与喧嚣。
  点完单,服务生关上了门,佩凌把我抱到他腿上,我感觉到了他两腿之间的坚硬。
  “不要!”我轻叫。
  “不会的,否则我就不会带你来这里了。我想要你,很想要,刚才我一直想着带你去开房,可是——我知道你……”佩凌未说完的话化为一声叹息。我一阵心酸,抱住了他的肩膀,把头埋在他脖子里。
  点心和茶上来了,佩凌夹起一个叉烧包送到我嘴边,我摇摇头说不饿。佩凌说:“吃一点嘛,非要让我用嘴喂你你才吃么!”我想起和佩凌第一次做爱时他喂我吃煎饼的情景,脸上顿时火烧般得烫起来,佩凌大概也想到了这个,看着我坏坏地笑。
  “还是我来喂你吧!”佩凌说着咬了一口叉烧包,却听他叫了一声,张着嘴,表情怪异,似乎被烫到的模样。情急之下,我来不及多想,就用嘴去接佩凌嘴里的包子,很奇怪,叉烧馅虽然是热的,但绝对不烫口。佩凌一脸笑意地看着我,我这才明白上了他的当,我拿起边上的靠枕,向他砸去。
  这时,佩凌的手机响起,他看了一下号码,敛起笑容接电话,我可以听到听筒里传来的女声,我听不懂他们说的粤语,但是,从佩凌不自然的表情中,我已经猜出了对方的身份。通话很快就结束了,但气氛却凝重起来,我和佩凌都有些尴尬,我从佩凌腿上下来,坐到他身边,说:“你不是早就饿了,赶紧吃吧!”
  佩凌说:“你也尝尝吧,都是广州的特色小吃,我哪吃得了那么多。”
  我拿起筷子,每样都尝了一些,口味并不是很吃得惯,印象里虾饺味道还不错。佩凌还时不时地夹起一块糕或者舀上一匙粥送到我嘴边,我不忍拂他好意,只好张开嘴照单全收,不一会就觉得很撑。
  佩凌再一次把一块我叫不出名目的糕点送到我嘴边时,我跳起来抗议。我夸张地挺出肚子让他看,佩凌笑着伸手来摸:“嗯,是够圆了,不逼你吃了。”他放下筷子,再一次将我拉到他腿上坐下。
  时间静静地流淌,空气中弥漫着食物的香甜,我依在佩凌怀中,没有亲吻,没有爱抚,甚至没有太多的言语,但在这两个小时中,我感觉我似乎触摸到了爱情——属于我和佩凌的爱情……


(五十六)
我们好不容易我们身不由已
我怕时间太快不够将你看仔细
我怕时间太慢日夜担心失去你
恨不得一夜之间白头永不分离

  如果可以,我愿意如那首缠绵的歌中所唱那样——一夜之间白头永不分离,只是,分离还是没有悬念地到来了。
  12:30,是该离开的时候了,我和佩凌心照不宣,但是谁都没有开口。我伸出手,去抚他的眉、他的眼……希望能在这一刻将他的容颜烙在手心里,珍藏一世。我的手指停留在他的嘴唇,没有我印象中的那般柔软温润,细细的褶皱和干裂的皮肤涩涩地摩擦着我的手指。我将唇凑上,细细地舔着他的唇,佩凌在一阵颤抖后将我紧紧抱住……
  我们轻轻地吻着,舌与舌温柔的缠绵,嘴角有微咸的液体渗入,我将唇移到他的眼,想要吻去他的伤心。这样阳光的男子怎么可以流泪!我愿以自己双倍的泪水去换得他的展颜。只是,一切似乎都是徒劳,看着他布满脸颊的泪痕,我张皇失措,只能紧紧地回抱他,吻着他的耳际,无力地说着“不要哭……不要哭……”


(五十七)
  机场,佩凌一直牵着我的手,我们躲在偏僻的一隅,不说话,只是看着人来人往。有个女孩在安检前欢快地吻着她的小男友,男孩爱怜地捏着她的脸,多么温馨的一道风景!要是我和佩凌也仅仅是一场小别该有多好,要是我还能重回他的怀抱该有多好……我很想多看看佩凌,只是每当把目光移向他,总觉得泪水会决堤而下,于是只能作罢。
  机场的大屏幕滚动着即将离港的航班,时刻提醒着我归期将至。相见时难别亦难,这场邂逅纵然美丽,却是错误,一切都该结束了。
  我轻轻挣脱佩凌的手,说:“我要走了。”佩凌拥住我,将他的脸贴在我的脸上,他的胡茬摩擦着我的脸,有点痛,我却希望永远那么痛下去。在这熙熙攘攘的机场大厅,我和佩凌的最后一次拥抱,我最后一次闻到佩凌身上阳光的味道,我最后一次伏在他胸前听到他心跳的声音……
  通过安检,我没有再回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得今世的擦肩而过,而来世,我宁愿永远错过 。我没有回头,即使回了,又有什么用呢!
  空姐用甜美的声音提醒着乘客关闭通讯工具。我的手机上有两条新信息。
  一条是佩凌的:“小其,到了告诉我。”
  一条是思连的:“小其,到了告诉我。”
  我给思连回复了一句“好的”,然后按下了关机键。
  我晕车也晕机,或许是事先吃了药的缘故,起飞没多久,我还没来得及伤感,就睡着了。


(五十八)
到港后,开机。
  给思连发了条短信,告诉他我到了。
  刚显示发送成功,电话就响了起来,佩凌的声音里透着一点点得意:“刚到吧,我算准了时间的!”我轻轻地“嗯”了一声。
  “有看到思连吗?他刚才跟我说会来接你。”
  我怔了一下,因为思连并没有跟我说过来接我,我朝四处看了一圈,并没有看到思连。正说完“没有看见”,手机“滴”的一声,显示另外有电话接入。
  “你到了我就放心了,我先去开会,完了再联系你。”
  挂断了佩凌的电话,接通另一路,果然是思连:“小猪啊,你跑哪去了,我转了几圈都没见到你,又迷路了吧!你跟我说你在哪,站着别动,我过来找你!”
  听到思连的声音,我的心情雀跃起来,似乎是见到了久别重逢的亲人。
  感觉到有人拉我肩上的旅行包,我下意识地躲闪,却听到思连假装委屈的抱怨:“怎么变那么自立自强了,包都不要我帮你背了啊!”
  我笑着把包扔给思连,说:“原来是活雷锋来了啊!”
  思连打量了我一番,皱了一下眉:“小猪,怎么才两天不见,你眼睛都深邃了不少啊!”
  我迷惑地看着他:“你说什么?”
  思连不理我,继续说着莫名其妙的话:“还有,鼻子翘了些,嘴变性感了。”
  我捶了一下他的肩,不满地抗议:“热坏脑子了啊!”
  思连笑了,说:“你不是一直嚷嚷着要减肥吗!现在我夸你瘦了你还不满意!”
  听了思连的话,我的心情黯淡下来,又想起了在广州的那24小时,想起了那个让我形容憔悴、欲爱不能的广州男子。
  思连看出了我的黯然,连忙转移我的注意力:“快走吧,回去带你吃顿好的,别饿成瘦肉型小猪了。”
  我知道思连的好意,很配合地露出笑容:“好啊,吃穷你!”
  回到市区正好是晚饭时间,熟悉的街景和弥漫在空气中的饭菜香味让我倍感亲切,深呼吸了一口,顿时感到饥肠辘辘了。
  “君君呢,叫她一起来吃啊。”
  “她正闭门复习呢,我都好几天没见她了,小女孩就是放不下这点分数。”
  君君的成绩好这我是知道的,年年都拿一等奖学金。
  “呵呵,那你泡上了个小才女啊!”我揶揄着思连。
  思连似乎有些尴尬,边把一大团牛百叶扔到我盘子里边说:“吃吧你,有得吃还那么多话!”
  正当我把这团滴着红油的牛百叶塞进嘴里准备咀嚼的时候,手机响了,是佩凌!
  我急了,不知道拿嘴里的这团东西怎么办。
  “吐出来啊!”思连给我出主意。
  我连忙哇的一口把牛百叶吐在盘子里,清了清嗓子,按下接听键。
  “小其,吃过饭了吗?”
  “嗯,刚吃完。”我淡淡地答到。
  思连在边上轻轻地插了一句:“够淑女的你!”
  我脸上一烫,继续细声细气地回答着佩凌的提问。
  “现在在干什么呢?”
  我又急了,才说了刚吃完饭,总不能回答说我正在吃饭吧!
  “你吃过了吗?”我决定避实就虚,以进为守。
  “还没有,刚叫了外卖,还没有送到。”
  突然觉得我跟佩凌之间没有什么话说,一问一答间时常出现冷场,佩凌大概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在问完天气热不热、思连有没有来接、有没有晕机等问题后,他终于说“过会早点休息,我明天再找你”,挂了电话,我竟有如释重负的感觉。


(五十九)
  书上说,在爱情中受伤的人千万不要一个人独处,看来还是很有道理的。
  和思连在一起,嘻嘻哈哈地打趣,倒也不觉得时间难度。只是入夜熄了灯,拉上床帘,寂寞还是如潮水般涌来。习惯性地伸手去摸那个曾在床头放了四个月的盒子,然而触碰到的仅有那床透着温热的草席。我不甘心地扩大了摸索的范围,却仍只抓到了满满一手的悲伤。
  佩凌发短信过来,是一段歌词——
  繁华落尽,一身憔悴在风里,回头时无晴也无雨
  明月小楼,孤独无人诉情衷,人间有我残梦未醒
  漫漫长路,起伏不能由我……
  是罗文的《尘缘》。我没有回复。
  我闭上眼,以为这样泪水就不会滑落,只是……
  学校的广播总会在7点准时响起,以往这点声音完全可以被酣眠中的我忽略不计,可是如今却令我辗转难眠。我很不愿意让自己清醒过来,睡着了,至少可以不用去想如何打发时间。寝室里一点动静都没有,其他的5位小姐应该还在梦会周公吧!难怪有人说吃得下、睡得香是人生最大的幸福,而我只能眼看他人幸福着。


(六十)
  临近期末,校园里人不多,需要考试的基本都在教室里抱佛脚,大四的闲人们一般不睡到中午是不会出寝室的。找了张石椅坐下,脚边是怒放的鲜花,蓊蓊郁郁的树在晨风中抖落几张零星的叶片。第一次感受到校园细腻的美丽,却已到了我将离开的时候!大学四年,人生最好的年华,我结束了一场恋爱,又开始了一场恋爱,最后收获的仍只是形影相吊的寂寞。
  手机响,居然是君君,她不是在复习吗,这个时候找我做什么!我疑惑着接了电话。
  “小其,我心里有点乱,看不进书,想找你聊聊。”
  “好啊,我过来找你,我空着呢。”
  “好,我在寝室里等你。”
  挂了电话,我更加迷惑了。要不要找思连探听一下消息?算了,还是先见了君君再说吧!
  君君还是那样娇憨可人的模样,只是神情有点落寞,我开门见山地问:“怎么了?”
  君君垂下头轻声地说:“他已经很多天没来找我了,只有晚上打电话来说他这段时间忙,叫我注意身体。”
  “笨姑娘,思连知道你复习忙嘛,所以不忍心来打搅你!”我这话说得有点底气不足,因为我知道思连跟我一样闲得很,但是在没弄清楚状况之前,我只能先安抚一下君君,反正思连跟我也是这么说的。
  “不是的,我可以感觉得到,他在故意疏远我。”君君的声音很柔弱,但语气却是不容置疑的。
  “你放心吧,别乱想了,先把考试对付过去再说。思连那里,我会帮你去要个说法!”
  “小其,你和思连是好朋友,我也把你当成好朋友,这话我也没别的地方可以说,只能找你了。”
  “君君,你心里有什么不舒服的,尽管说出来,说出来会舒服一些。”
  君君抬起头,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开口:“上一次见面的时候,我闭上眼睛等他亲我,可是……可是他躲开了,还跟我说将来也许我会碰上比他更合适的人。”
  晕,我真没想到居然还有这样的隐情,看来真该找思连好好谈一下了。
  劝了君君几句,无非是叫她别瞎想之类的废话,君君只是沉默地点头。
  告辞君君,我直接到了思连寝室,几个光着膀子的男生手忙脚乱地找衣服穿,思连显然没想到我会去找他,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

(六十一)
  寝室里其他那几位穿好了衣服就各自找借口跑得没影了,就剩下了我和思连。
  “小其,你怎么来拉!”
  “瞧把你吓的,怎么,是不是见惯了美女,看我就跟看到鬼似的!”
  思连笑了起来:“那我还不是愿意天天见鬼啊!”
  “走吧,我请你吃饭。”
  “哇,难怪我刚才上联众玩什么输什么啊,原来是有这等好事补偿我呢!”思连笑着关了电脑。
  “我刚才还去叫了一声君君……”我边说边看着思连的神色,果然他“啊”了一声,笑容变得不自然起来。
  “不过她说她要复习呢,所以就不来了。”思连听了这句,显然松了口气,神色又恢复了正常。看来他们之间果然出了问题。
  “今天高兴,我们喝点酒吧!”我觉得思连一碰酒就醉,醉了套他话比较容易些,于是就这样提议。思连不明就里,欣然应允:“好,那少喝点,我要醉了你肯定没那么好心把我运回去。”
  酒足饭饱,思连显得很兴奋,说话嗓门也大了,我想是时候要他交代问题了。
  “你欺负君君了吧?要不我刚才看到她怎么见她很不开心的样!”
  思连愣住,结结巴巴地辩解:“没……没啊!她考试嘛……复习辛苦!压力大……”
  “放P!”我不耐烦地打断他,把刚才吃饭时打好的腹稿一吐为快:“你傻不傻啊!这么好的女孩你不珍惜,现在有几个女孩能和君君一样温柔文静又不做作的,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更何况她都已经是你女朋友了,你难道还想始乱终弃不成!你怎么向你爹娘交代,我可把君君当妹妹,我也一定饶不了你!你听着,从现在开始好好对君君,每天都到她那去露一下脸,你们才隔了几幢楼啊,真去不了至少每天打电话问候!别告诉我你忙,你打联众怎么不忙,你吃饭怎么不忙,你忙个P啊!……”
  我义正词严地教训着思连,思连先是呆住,而后的神情却越来越让我费解。他一手托着下颔,一手举着茶杯,脸上似笑非笑,似乎我说的都与他无关。
  看着他的破烂表情,我恼羞成怒,“砰”的一拍桌子,没吓到思连,却吓到了不远处的两个服务员。我自知失态,稍稍压低了声音:“何思连,刚才我说的你记住了没!”
  思连看着我,笑得露出了一口大白牙:“小其啊,好久没见你撒泼了,威力不减当年啊!”
  正当我气急败坏地瞪着他时,手机响了,是佩凌!哎,这家伙,真不会挑时间!
  我心里抱怨着,不过拿起手机,声音立马变得柔声细气的,很矜持地“喂”了一声。佩凌仍是不厌其烦得从昨晚睡得好不好、吃过饭没有、吃了些什么一直问到下午有什么打算,然后在一声“好好休息”后挂线。
  思连摇摇头,叹了口气,说:“一物降一物啊!”
  结果那顿饭还是思连请的,他在去WC的时候把账结了,我气坏了:“你看不起我啊!”思连一脸无辜地辩解:“你这顿鸿门宴我敢吃么,挨了一顿臭骂害我现在心跳都没恢复正常,以后说起来还是我欠了你一顿饭!”
  我被他逗笑了,思连收起笑容,对我说:“君君的事,我会有分寸的。你别瞎操心了。”


(六十二)
  佩凌每天都会在中午的时候打电话过来,每天重复着同样问和答,他的声音依然温柔,我的语气依然淡漠。只是,我多了一个习惯——每天中午拿着手机,走到走廊尽头的窗口,静静地等着他的电话。
  佩凌也依然发短信给我,差不多每天两条,每次都是一段歌词,我从来不回,但是我会去买这首歌的碟,听了一遍又一遍,而且,概不外借。当然也有我不熟悉的歌词,那时的互联网远不如现在那么发达,不像现在google一下会出来几百上千条搜索结果,我甚至不知道搜索引擎是什么东东。于是我跑到校园网的bbs上去求助,打入歌词,到处问“这是什么歌?这是什么歌?”得到回复后就立即闪人往音像店进军,所以那阵子校门口那音像店的老板远远看见我就笑得合不拢嘴:“你又来照顾我生意啊!”当然也有得不到答案的时候,比如下面的这首——
  人潮内跟你相遇内心忐忑那个知
  谁能早知一生际遇但愿爱永没止
  浓情是两悦最重要关注 难忘是偶遇倾心意
  柔情万千种枕畔轻私语 缘份可知有天意
  我是在差不多两年后才查到这首歌,是叶振棠和田蕊妮合唱的《缘分是天意》,还是首粤语歌,难度也太大了些嘛。后来我和佩凌提起这事的时候,佩凌在电话那头笑得很得意:“谁叫你当时不问我,还找了两年,真够笨的!”于是我也跟着他笑。
  不知道是因为久痛后的麻木,还是因为决定放弃后的淡然,夜深的时候我不再为佩凌流泪,还是经常会想他,但是心已不再是割裂般的痛。
  思连和君君好像也恢复了正常,我又背着思连去找了一次君君,她已是一副幸福的小女人状,问她和思连怎么样了,她居然红着脸来打我,还叫我不许问。我灵机一动,脱口而出:“你们kiss了吧!”君君娇羞的模样无异于是默认。我哈哈大笑,可是为什么,心底却有一丝隐隐的难过……
  再过两天就是毕业典礼,寝室里有人提议毕业前再一起去上一次网吧,说不定能有什么艳遇,这个提议立即得到了无聊得绿了眼的姐妹们的赞同。
  艳遇?!我是不想要了,只不过看大家兴致都那么高,我也就跟着一起去了。
  网吧里,六个人一字排开,大家开机第一件事就是打开QQ。我习惯性地查找了一下佩凌的号码,个人说明里少了“小其,戴上表,好么”这句。那对表真的被他沉进了珠江吗?我看着那句“愿能感应到你的呼吸,盼能与你共度轮回”发了会呆,然后按了关闭键。
  QQ好友里的那些人我都记不清谁是谁了,于是一个个拉到了黑名单,然后又从黑名单彻底删除。闷闷地打开网页胡乱浏览着,耳朵里充满了此起彼伏的“滴滴”声,我的姐妹们正聊得欢着呢。
  “嘿,我忙不过来了,你却这么闲,分一个给你吧!”边上的小敏撞了我一下说道。
  “你那都有些什么货色啊!”我随口问。
  “你想要什么样的应有尽有!”她一边飞快地打字,一边说着。
  呵呵,还应有尽有呢,真有点当老鸨的天分。
  “对了,有个广州的GG哦,就把这个给你吧!”
  我没有拒绝,反正也是无聊,广州的就广州的吧,我想在佩凌之后,我该对广州的GG都有免疫力了吧!
  半分钟后,这个小敏“施舍”给我的广州GG出现在我的好友名单里,昵称叫“人约黄昏后”,看起来肚子里还有几滴墨水的样子


(六十三)
   “你结婚多久了?”我一直不喜欢“你好、你多大了、你帅吗”之类的开场白,所以宁愿不动脑筋地瞎诌,这回还真被我给蒙中了。
  “哇~你怎么一上来就问这个啊!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
  “看你那名字就知道啊,要是没结婚那什么时候约会都可以,只有结了婚的叔叔才需要在黄昏太阳下山以后偷偷摸摸的约会。”我继续胡扯。
  “现在可是艳阳高照的上午,我不是正在光明正大地约会你吗!”
  “切!谁跟你约会,估计你刚给孩子换好尿片,还没洗手呢!”
  “我儿子已经4岁了,不需要用尿片了!”
  我狠狠地拧了一把边上的小敏:“瞧瞧,你过户给我的是什么货色,结了婚的老男人,孩子都4岁了!”
  小敏朝我龇牙咧嘴一番,一脸无辜:“我怎么知道他结婚了嘛,你还真行,才聊几句就把人家老底都给刨出来了。”我无可奈何地摇摇头,交友不慎就这下场啊!
  但是也总不能因为人家已经当了爹就歧视他吧,我继续和“人约黄昏后”有一搭没一搭地扯,虽然说不上相交甚欢,但是也为了打发时间总也聊甚于无吧。
  快到中午的时候,姐妹们开始商量着解决生计问题,七嘴八舌了一番,准备去吃酸菜鱼火锅。我挺佩服她们的,聊QQ的时候全神贯注、六亲不认、运指如飞,但是她们绝对不会为了QQ上的那些帅哥寝食难安茶饭不思,不像我,当初为了和佩凌聊天,吃喝拉睡四样里省掉了三样半。商定以后,她们一边吧唧着嘴,似乎酸菜鱼已经入口了,一边和QQ上的GG们果断道别,绝无拖泥带水的痕迹。
  我也和“人约黄昏后”告别,他似乎有些不舍的样子:“这么早就去吃午饭啊,你到广州来,我请你吃啊!”我没回话,关了QQ暗暗冷笑:“这年头的男人真靠不住啊,都结了婚了还这德行!”
  我终于毕业了。毕业典礼上,终于又见到了只在四年前的开学典礼上见过一面的校长大人,除了肚子更挺拔了之外,别的好像没什么变化。通过大功率的扩音设备,他声如洪钟:“我校一直为社会输送各类优秀人才……你们都是我校培养出来的合格的毕业生,你们将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栋梁之材……”上万学生席地而坐,头顶着骄阳,还有规定不能撑伞,大家挥汗如雨,边上的一个男生骂骂咧咧:“TMD,罗嗦完了没有,烤人干啊!”我笑笑,脑中出现了五个字——垮掉的一代。
  学校规定毕业生必须在7月6日之前离校,似乎急于想把我们这些“栋梁之材”扫地出门以早点效力于社会主义建设。我们6个都决定磨蹭到7月6号再走,那天凌晨3点,就有人起床了,因为要赶5点的火车,其他的5个人居然不约而同地醒了,大家默默地起身,在黑暗中换好衣服,没有人说话,静得令人窒息。校门口,已经聚集了很多离校和送行的学生,很奇怪,那么多人,却几乎没有什么声音。来来往往的出租车闪着醒目的“空车”标志,甚至会在经过的时候按一下喇叭,但是没有人愿意伸出手去拦车。6个女生,默默地站在路边,平日嬉闹和欢笑遗落在梦中,来不及回味,梦便醒了。“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柳永的这句,写得真好。小敏靠在我肩上抽咽起来,我轻轻地拍着她的背,所能做的,是陪着她一起落泪。
  我是最后一个离开寝室的,一个一个地送走她们,我感觉我的青春一丝一丝地被抽走,最后,只剩下一个死寂的屋子,和我颓然的躯壳。这一生,能和多少人有朝夕相处四年的缘分,又有多少个四年的青春可供挥霍……最后一次站在寝室的窗口向下看,石桌边,一对小恋人在一起复习,不时地抬头对视一下,或者,伸出手去触一下对方的手。那一瞬间,23岁的我,觉得自己开始衰老……


(六十四)
  工作了,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花自己的钱了,公司离家有一个半小时的路程,我不舍得每天花3个小时在拥挤的公交车上,于是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套很令我满意的小公寓,家具家电一应俱全,由于靠近郊区,所以租金并不贵,一个星期下来,这个蜗居被我弄得很对我胃口了。
  思连运气比我好,他和他同寝室的哥们小三居然被同一家公司聘用,而且公司还提供住宿,象征性地收点租金,他和小三还有另外一个新人同住一套三室一厅的公寓,羡慕得我眼睛都红成了兔子。
  我邀请思连和君君来我窝里玩,大言不惭地夸口:“那屋子被我弄得美极拉,我的厨艺大有精进啊,你们带上肚子就行了。”听得君君一惊一乍的,一脸的神往;思连就很不给面子了:“你那厨艺再精进也好不到哪去,人家是零起点,你是负数起点的。”气得我恶狠狠地瞪他,君君在一边温婉地笑着。
  思连和君君如约而至,还带了一个硕大的趴趴熊来孝敬我,我堆了一脸的笑:“来就来嘛,干嘛那么客气嘛!”思连白了我一眼,嘀咕了一句“假惺惺,不要拉倒”,我连忙从思连怀里抢过趴趴熊:“怎么能不要呢!你们大老远特意给我带来的!”思连太清楚我对绒毛玩具的钟爱了,以前每次逛店,我都要抱起这个捏捏,抱起那个亲亲,思连投我所好也送过我很多,这次送趴趴熊一定也是他出的主意了。
  “天哪,小其!”思连走进我的卧室就发出了一声惨叫。
  我连忙追进去:“怎么了!怎么了!”
  “你这样的房间也能叫做美极了!”
  我不服气地叫起来:“哪里不美了!你说啊,哪个部位不美了!君君你说美不美?”
  我把希望的目光投向君君,君君看看房间,又看看我,最后笑着把头埋进了思连脖子里。
  “哼!君君你见色忘友,我算是记着了!”我气哼哼地扔下他们,进厨房把锅碗瓢盆弄得叮当响,说实在的,我还真有点生气了,毕竟这房间是我辛辛苦苦一手布置起来的啊!
  没多久,看见思连一脸笑意地踱进厨房,我正在气头上,装做没看到他进来。
  “小其,真生气了啊!”
  我不理他。
  “我帮你做饭吧!”
  我把本来向着天花板的眼睛转向他,忍不住笑了。思连做的菜味道还是很不错的,只是很少有机会尝到,再说看着被我弄得一团糟的厨房,我早把露一下厨艺的念头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现在有壮丁主动送上门来,我能不开心吗!
  “好啊好啊!”我边说着边飞快地脱下围兜扔给思连,朝他挤了个夸张的笑脸后头也不回地冲出了厨房。
  正当我和君君在为电视里那只欺负猫咪的老鼠喝彩的时候,思连大叫一声:“两位姑奶奶,开饭拉!”四个炒菜一个汤,还有两盘我从超市买回来的熟食,色泽鲜艳香味诱人,君君显然没想到思连那么会做菜,我看着有点发愣的君君说:“你以后可有福气了!”自然又惹得她一脸羞红。
  饭后,君君主动要求洗碗,我脸皮厚了一下,也就没有跟她抢,毕竟洗碗是我最讨厌的活。听着厨房里轻柔的水声,我跟思连说:“你们两个还真挺般配的。”思连回头看看我,淡淡地抿了一下嘴。
  送走了思连和君君,关上门,就听到有短信,仍是歌词,佩凌发来的。我猛然间意识到,我似乎不再像以前那样苦等佩凌的电话和短信了,接到他电话时也不再是那样心情激动了。或许这一次,时间这味疗伤药终于在我身上发生了效用。


(六十五)
  公司的活很快就上手了,并不是太忙,至少我还能偷闲跟QQ上的GG们胡扯一通,其实我QQ上一共也才两个GG,一个是思连,一个是小敏送我的那个“孩子他爹”,其他为数不多的就是同学和现实中的朋友了。
  思连工作忙,很少看到他在上班时间上QQ,“孩子他爹”倒是几乎每天都挂在线上,不过一般都是离开状态,两人都闲着的时候也经常说说话,一来二去,跟他熟了,说话也就没遮拦起来。
  “喂,你老婆漂亮不?”
  “那当然,我的眼光还能有错!”
  “口说无凭,给张她的照片让我鉴定下。”
  “她的没有,我自己的就有,你要不要看?”
  “算了吧,我怕看到青蛙。”说真的,我对看他的照片并没有多大兴趣,我宁可根据感觉想像他的模样,爱想成啥样就啥样,看了照片就连一点想像的空间都没有了。我想他至少不丑吧,因为他说话的语气很自信,说白了就是自恋,而丑人一般是不会自恋的。
  “不看后悔死你!”
  我乐了,这家伙脸皮还不是一般得厚,倒也勾起了我一睹他庐山真面目的欲望。
  “好吧,那你快快呈上!”
  打开照片,我还是从心底赞了一下,他长得确实好看,脸部的轮廓棱角分明、立体感很强,尤其是一双眼睛,很大,目光柔和,虽然只是平面的照片,却让我想到了“顾盼生辉”四个字。黑色T恤,外面很随意地套着条白色的衬衣。
  正当我感觉到自己口水快滴下来的时候,他发消息过来:“还满意吗?”
  我收了下神,可不能让他太得意了,于是故意不理他,起身去倒水喝。心里想着一定要把这家伙的照片发给小敏看看,她肯定后悔死,把这么个帅哥拱手送给我,呵呵。
  回到座位上,他又有消息过来:“怎么了,干嘛不说话?看得晕过去了吗?”
  我回了一句:“你眼睛挺漂亮的。”他刚打来个笑脸符号,我又发过去一条:“比得上我家隔壁的那头老黄牛了。”然后偷笑着想像他气急败坏的模样。
  “我有四分之一的葡萄牙血统,看不看得出来?”
  哦,我连忙又仔细看照片,被他这么一说,确实觉得跟我印象中的广东土著长得不一样(再道歉一下,绝无贬低广东GG的意思),他鼻梁挺拔,睫毛又浓又长,鬓角的头发微微卷曲着。我拿起边上的镜子看了一下自己,心想着要是他的睫毛给我就好了。
  “你还没李嘉欣遗传得好嘛!否则你当了大明星,我也可以来沾点光。”
  “哎!我的自信都被你给打击光了,你就不能说几句好听一点的吗!”
  “瞧你那不成熟的样子,像是当爹的吗?多半是奉子成婚吧!”我继续调侃他,其实是想套出他的年纪。
  “谁不成熟了,我都快30岁了!”
  呵呵,目的达到,下线前,我终于夸了他一句,算是抚慰他受创的心灵:“你看起来真的一点都不像30岁,你说你是纯情处男我都信!”不理会他的反应,我笑着关了QQ,然后收拾东西下班。


(六十六)
  我的生活很简单,白天上班,晚上在我的蜗居里看电视或者八卦杂志,有时思连和君君会带上大堆我爱吃的东西来我这里热闹一下,周末我雷打不动地坐上一个半小时车回家和父母一起过。
  唯一的变化就是佩凌很少有电话和短信给我了,我也不再期盼、不再心痛,有时候还会想起佩凌,仅仅是想起,不带感情的,我想,这对我、对他,都好。
  我依旧在上班时和“人约黄昏后”聊天,我们都属于脾气暴躁的那一类,经常一言不合就吵起来,但是第二天还是没事一样地打招呼。有个人能陪着打发上班时的闲暇时间,挺好,他于我,仅仅是一个网友,很纯粹的网友,在网上是朋友,下了网就各不相干,不想念、不牵挂,这,很好。
  有一次,我问他:“你上班时间聊天不怕被老板炒吗!”
  “除非我自己炒自己,你还是小心着点你自己吧!”
  靠,我在心里暗骂,自己当老板了不起啊,说不定就是开了个云吞铺,拽什么啊!
  不去搭理他,过了会又见他发消息过来:“你总该礼尚往来一下吧,都聊了那么久了,你连照片都不给我看一下。”
  “我是恐龙,有什么好看!”
  “谦虚什么嘛,你同学可说你是美女,让我看一下嘛!”
  那天我手头上正有事要忙,没时间陪他扯,就打了“没门”两个字过去,然后下线。
  第二天,我们照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我取笑他打字慢,他说不是打字慢,是一边聊天一边在看文件。我突然想起了佩凌,他打字也慢,因为他的拼音不标准。
  我挑衅他:“广东人用拼音打字怎么都快不到哪去,听你们说的那野人话就知道了!”
  “号码拿来!我倒要听听你这文明人是怎么说话的!”
  我犹豫了一下,并不打算把号码告诉他。网聊、通电话、见面……这样的网络爱情故事我已经经历过一回,绝不想再有第二次了!
   “不!”我回道。
  “小气鬼,那我把我的告诉你,你想听我声音的时候随时可以打,我的声音很好听的哦。”
  我对着屏幕笑了,这家伙还真不是一般的自恋,又夸自己长得好又夸自己声音好的,估计很有拉皮条的天赋。
  聊天框里出现他的手机号,我并没有把号码存下来,因为我永远都不打算拨这个号码。
  “你叫我用什么名字存你的号码呢?总不能用“人约黄昏后”吧,别人一看就知道是网友,会影响我的光辉形象。”
  “你想知道我名字就直说嘛,我又没说不告诉你。我叫丁慕江,怎么样,名字好听吧!”
  丁慕江,丁慕江,我默念了两遍,笑得气都岔了,不就是个姓丁的木匠吗,好听个P啊!当然我没敢这么打击他,只有选择保持沉默。
  他不罢休,发消息过来:“你的名字呢?”
  我说:“你又不需要存我的号码,要我名字干什么!”
  他没理我,估计在那生气了。我不管他,埋头工作。


(六十七)
  第二天,没在QQ上碰到那个姓丁的木匠,我也没放在心上,下班我在楼下的小吃店打包一份炒面,回到家,边看电视边享受着我的晚餐。刚拿筷子绞了一大团面塞进嘴里,手机响了,一看号码,020打头,我以为是佩凌,心想着他怎么那么不会挑时间,总是在我嘴里塞满东西的时候来电话。吐出面条接起电话,却不是佩凌的声音!
  “请问是顾月其小姐吗?”好听的男声,标准的普通话。
  “嗯,我是,你好。”我一边回答一边拼命地想最近有没有在广州的网站上订购什么东东。那边传来笑声,似乎很开心的样子,我更迷糊了。
  “请问你哪位?”
  “才一天没聊天就把我给忘了啊!”那头边说边笑,“我的野人话你还听得懂吧!”
  天哪!我回过神来,是丁慕江!
  “你怎么知道我号码和名字的!”我气急败坏。
  “别激动嘛,你不告诉我我只有自己想办法喽……”
  我没心情听他说话,尽管他的声音确实和佩凌有得一比,普通话也很标准,但是我还是不由分说挂断了电话,然后拨通了小敏的号码。
  “小敏,你有没有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
  小敏“啊”了一声,沉默了一会,又“哦”了一声,然后开始自述她对我犯下的滔天罪行:“今天我在QQ上碰到那个人约黄昏后,他说你让他帮你找点资料,他找好了但是联系不到你,所以我就把你的号码告诉他了。”
  “那干嘛连我的名字也说了!”
  小敏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在那里自言自语起来:“这该死的家伙,出卖我,还保证不告诉你是我说的呢!”
  哎!笨女人!我叹口气挂了电话,交友不慎哪!我没有关机的习惯,但那天还是很懊恼地关了机,那个木匠洋洋得意的声音让我听着很不爽。我继续吃炒面,几分钟后也就把这事给忘记了。
  第二天打开QQ就看见有他的留言:“月其,你的声音好甜。”
  我差点把嘴里的牛奶喷到显示器上。月其!真是晕!从小到大,从长辈到朋友,所有人都是叫我小其,叫我月其的这还是第一个,咬字稍微偏一些就成月季了,那不是电视中怡红院里的MM们用的名么!
  “不许这样叫我!”我恶狠狠地把键盘敲得噼啪响。
  “那该怎么叫你,就叫‘其’行吗?”他显得气定神闲。
  我快晕了,不可理喻的家伙,我还是少招惹为好,于是下线,眼不见心不烦。
  中午再上QQ,有他的留言:“我明天要去北京出差,10天到半个月才回。”
  我嘀咕了一句“关我什么事”,然后关了QQ。
  此后的一段日子里,每天都会收到他的短信和电话,聊聊天气谈谈风景,都是些很安全的话题,有时候我们也会在电话里争执起来,比如有一次,他说:“来北京以后都没吃过狗肉了,真想念那味道啊!”我从小就对小猫小狗一类喜欢得不得了,小时候曾想要养一条什么,但父母坚决反对,我还哭了好几回,现在听他说吃狗肉,我气坏了,劈头就骂:“你们广东的那些野人除了爹娘还有什么不吃的!(对事不对人,广东的朋友不要生气)”他没想到我反应那么大,开始跟我讲大道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你懂吗!达尔文100多年前就懂了,你还大学生呢,这都不明白,不是愚昧是什么!再说你吃鸡吃鸭还不是一样,有比我吃狗高尚吗!”我扯着嗓门大叫:“你这没人性的家伙,别再找我!”


(六十八)
接下来的两天都没有再接到丁慕江的电话和短信,我也没放心上,按部就班地过着我平静如水的日子。第三天晚上刚躺下,就有短信来:“我再也不吃狗肉了,这样行了吧?”我笑了,这家伙还挺有趣,正想回复,他的电话就打进来了。
  我接起电话,他不说话,就是在那自顾自地傻笑,我也被他逗笑了,这下他开口了:“傻瓜,你笑什么啊?”
  我愣了一下,是啊,我干嘛要笑啊,但嘴上还是不甘示弱:“就你能笑,我就不能笑了吗!”
  他笑得更欢了,连话都说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我笑你就笑啊,不是傻瓜是什么!”
  我说:“那你慢慢笑吧,我挂了!”
  “别!别!要不要跟你汇报一下我晚上吃了些什么?”
  我本想说你吃什么关我什么事,不过没等我回答,他就开始说了:“清炒油麦菜、红烧豆腐、酱烤扁豆……”
  我听着听着就觉得有些奇怪了,以往他不说几样诸如烤乳鸽、红烧兔头之类的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今天怎么吃起素来了!
  他自己似乎也很得意,问我:“怎么样,吃得很健康吧?”
  我说:“嗯,有点进步,再接再厉。”
  他又轻笑起来,换上一种怯怯的口吻,一听就知道是装出来的:“其实……其实……还有一样没跟你说,我和客户们一起吃了一道烤全羊,哇~那个香啊~嫩啊~……”
  我属羊,我自己不碰羊肉,但是平日里我对别人吃羊肉也并不反感。可是想像到他一脸回味和陶醉、口水要滴下来的模样,就无名火起,当即爆喝一声:“岂有此理,我属羊,你还吃羊肉吃得欢!”
  他愣了一下,换上了委屈的语气:“又得罪你了啊!我属牛,难道你不吃牛肉吗?”
  我在脑袋中飞快地搜索了一下吃牛肉的经历,似乎除了牛肉粉条和红烧牛肉方便面之外,确实没正儿八经地吃过,那么点小牛肉沫就忽略不计了吧,于是我有点心虚地回答:“就是没吃过!”
  “哦,那我慢慢改,最多以后不吃了。明天我就回广州拉。”
  我笑着说:“那你终于可以看到你亲爱的老婆和儿子拉。”
  他笑了笑,没接着我的话茬说下去,又随便扯了几句,然后互道晚安。
  他的驯良态度满足了我小小的虚荣心,我心满意足地挂了电话,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下午,我正昏昏欲睡,电话响了,他的声音听起来欢快而清爽,若非他普通话很标准,我真的会有错觉把他当成是佩凌。
  “我到拉,刚下飞机,过会上QQ找你哦!”
  我的心颤了一下,想起曾经佩凌也是这样,刚下飞机就会打电话给我报平安,佩凌现在怎么样了呢,忽然有很强烈的想给佩凌打电话的念头,但是想了半晌,还是把手机塞进了抽屉。
  快到下班的时候,也没见丁慕江上QQ,我也不以为意。我再也不会像以前等佩凌一样,在网吧里傻傻坐上几个小时,什么都不干,只为等他上线,也许我等人的耐心都在那个时候耗尽了,一直到现在,我还是对等人深恶痛绝。对于丁慕江,我不讨厌,也不期盼,他只是一个网友,仅此而已,所以,我也不会费心去等他。
  正想关了电脑下班,却见人约黄昏后的头像闪了起来。
  “对不起,一回公司就有麻烦事找上来,处理了一下,所以现在才来,你久等了。”
  久等?我哪有等他!这家伙总是那么自以为是!不过我还是做淑女状,回了一句“没关系,我要下班了。”
  “那我晚点给你电话,我从北京给你带了些礼物,见了面给你。”
  我呆住。见面?谁说过要见面!谁答应要跟他见面!我想都没想过要见他!
  “不,我不要礼物,也不见面!”我回答地斩钉截铁,发完这句,我立马下线。

(六十九)
  晚上,丁慕江果然打电话过来,本不想接,但是觉得还是把话都跟他说清楚了好。总觉得虽然他年纪不小,思考问题的方式却和小孩子一样,全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大概是没受过什么挫败、优越感太强烈的缘故。
  他的声音里带着点委屈:“不见就不见嘛,那么凶干嘛!”
  我晕,好像还是我欠了他什么似的!
  “那好,以后你也别提!”
  那边笑了起来。“我现在开始怀疑你是恐龙了,一提见面你吓成这个样子。”
  “我本来就是恐龙,早就跟你说了,不见是为了你好!”
  “那我给你的买的礼物怎么办啊,恐龙小姐,你把地址给我,我给你快递过来。”
  “我不要你的礼物,你爱送谁就送谁去!”
  “好心没好报,不要拉倒!”他挂了电话。
  我笑笑,越来越觉得他可爱,有这么个人调剂一下生活也不错。不过虽然他那么可爱,我还是不爱他,一定点感觉也没有。我暗自庆幸着,否则还不是刚从狼窝里爬出来又掉进了老虎窝吗!
  丁慕江的气来得快,消得也快,第二天他便在QQ上兴致勃勃地跟我聊他小时候抓虫子吓唬女生的英勇事迹,我工作的空隙就抬起头看一下显示器,回他几句话,他是个很好的倾诉者,即使我很长时间不搭理他,他还是会很尽职把一件事的来龙去脉都讲完。当然他也有忙的时候,有时候发消息过去,他会回一个“忙”字或者“等”字,这个时候我才会突然意识到他不是个孩子,而是一家我不知名目的公司的老板。
  他还是每天都有电话和短信来,没有再提见面,连嘘寒问暖都没有,有一次我感冒鼻子塞得厉害,他听了哈哈大笑:“我说呢,你今天声音怎么那么有磁性了,真笨得可以,那么大人还感冒,丢人!”我渐渐习惯了他的脾气,也不跟他计较,这样反而让我觉得轻松,可以享受一个千里之外的网友带来的快乐,而不是曾经跟佩凌的那种压得人窒息的思念和绝望。
  本以为丁慕江能一直在我的生活中快乐地存在着,可是,这种局面在入秋的时候结束了。
  为什么会记得是秋天,因为那天白天,我还在QQ上跟他说:“今天心情不太好。”
  他问:“怎么,生理周期?”
  我说:“树叶黄了很多,也掉了很多,有点萧条的感觉。”
  刚把这句发过去,电话却响了,听到他说:“那来广州吧,这里的树叶绿得很,每一片都牢牢地挂在树上呢,扯都扯不下来。”我笑了,不可否认,他能带给我快乐。
  “那么快就笑了,心情好点了吧,那你就用不着来广州了,我怕见恐龙!”
  笑着挂了电话,看看窗外,树叶还在零零星星地落下,而我的伤感似乎确实被那个电话带走了。
  晚上,睡地迷迷糊糊,手机响了,我把头埋到枕头底下,期盼着铃声快点结束,别吵醒了我的瞌睡。我恨透了那个来电的家伙的锲而不舍,黑暗中摸到了手机,接起,是丁慕江。
  “睡了么?”
  “废话,这个时候不睡觉还能干嘛?”我没好气地回答。
  那头沉默了一会,说了一句让我顿时清醒过来的话。
  “其,我很想你。”
  我只觉得脑袋哄的一声,然后就一片空白,拿着电话,我不知道怎么回应他。
  “其,我爱你。”
  我睁开眼,坐起身来打开台灯,感觉到脑中的混沌散去了一些。
  电话那头沉默一会,幽幽地问:“你在听吗?”
  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而且说得很大声,几乎是对着话筒在叫喊:“丁慕江,你有老婆了,别来惹我!”
  那边没有声音,过了一会,传来一声叹息,然后听见他说轻轻地说“那好吧,你挂吧”。
  挂了线,我看了看时间,0点30分。躺下,却再也没睡着。
  那一夜,辗转反侧,我第一次为了丁慕江失眠


(七十)       
为了叶佩凌焦头烂额的,元气才刚恢复一点,又冒出来个丁慕江,这辈子看来是要栽在广州男人手里了。对丁慕江,虽然目前为止还没有爱意,但是再那么纠缠下去,我对自己的定力缺乏信心,毕竟我从小就是看到帅哥就会两眼发直的色女,哎!~
  不行,当断不断,反被其乱,可千万不能再陷进去了,我在刷牙时下了这个决心。重重地把牙膏泡沫吐到水池里,似乎把丁慕江狠狠地甩出去那么爽快,抬头看着镜子,我终于笑了,只是两个大黑眼圈有点煞风景,都怪那讨厌的家伙!
  到公司第一件事就是上QQ,点住丁慕江的企鹅头像,往下一拉,然后点确定。行云流水地把他删掉,我心里放下了一块大石头,哼着歌去泡咖啡。可是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我仍会习惯性的在工作的空隙抬头看显示器,以往总能看到人约黄昏后那活蹦乱跳的头像,而今天却见他孤零零地呆在黑名单里,一动不动,沉寂而落寞。我的心情黯淡起来,是为了他,还是因为窗外纷飞的黄叶?
  要不要换SIM卡呢?算了,还是不换了,不接他电话不回他短信就是了!可是事实证明这回我是自作多情,丁慕江像是从我生命中彻底消失了,再也没有电话没有短信。开始几天真的觉得很不习惯,每次手机响,我都会暗暗希望是他打来的。几天之后,我慢慢地接受了这个事实,改掉了在上班时间经常抬头看显示器的习惯,也不再期待丁慕江的来电。偶尔会有些惆怅,缘分就是那么脆弱的一样东西,松一松手,就会灰飞烟灭,可是,这不正是我想要的结局吗!
  思连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他父母帮他交了首付,他自己办了15年的按揭。按照双方家长的意思,等君君毕业就准备结婚了。我简直是乐坏了,因为从他的新房步行到我公司只需要10分钟,到我的蜗居也是10分钟,难怪君君有次打趣思连说:“你这房子怎么感觉是特意买给小其做中转站的啊!”在他俩的盛情邀请下,我终于摆脱了每天晚上炒面加蛋的命运,吃上了思连和君君一起下厨做的爱心晚餐。房子还没有装修,餐桌是用两张凳子加一块门板搭的,但这并没有丝毫妨碍我们的快乐,那段时间,我被他们俩养得脑满肠肥,连牛仔裤都几乎穿不下。
  父母也开始为我的终身大事操心,每个周末回家,妈妈都会旁敲侧击地暗示我谁谁家的儿子不错,谁谁的表哥不错,我笑呵呵地听,有时还附和她几句“嗯嗯,听起来是不错!”然后躲进房间,在电脑上没完没了地玩斗地主,虽然屡战屡败却乐此不疲。
  我不再去酒吧,烟也戒了,只是偶尔会在没有睡意的夜晚自斟自酌几杯红酒,生活得简单却也快乐。
  秋天很快就过去了,岁末的严寒中,最能令我满足的是在思连的家里喝着君君煲的鸡汤,暖暖的香香的,是友情的味道。
  很快,迎来了我工作后的第一个新年。我们家是个大家族,所以难得的几天假期都在不停地拜望长辈和走访亲戚中度过,我不喜欢但也不抗拒,跟随着父母机械地和所有人微笑着,唯一令我郁闷万分的是再也没有压岁钱拿了。
  大年三十晚上,接到了佩凌的电话,互相客客气气地说“新年快乐”,然后似乎就再没什么话说,很快就挂了线。


(七十一)
年后的日子仍是日复一日的单调。我对工作并没有太大的热情,没想过升官发财,只想着给自己赚点零花钱,每天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然后瞪着壁钟等下班。办公室里属我最小,也是唯一还没有结婚的,他们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大义凛然地把头摇。真实皇帝不急急死那个什么,办公室里热心的JJ们开始给我张罗着相亲事宜,经常把她们认为合适我的男性拿出来讨论,范围涉及公司的未婚男士、她们的亲戚朋友、还有她们亲戚的亲戚、朋友的朋友,每天视工作量的大小讨论一个到三个不等,有时甚至为了张三和李四哪一个更合适我而争得面红耳赤。
  看着她们的热乎劲,我不禁对自己没有信心起来,才23岁,很老了么?偷偷拿起镜子瞄了一眼,没有皱纹也没有眼袋,牙齿也没有松动脱落的迹象,不老啊,为什么那么多人认为我该嫁了呢?周末回家听妈妈唠叨,平时还得每天在办公室接受JJ们的狂轰烂炸,我实在是无力招架了。
  终于,我妥协了,在2002年春夏之交的一个夜晚,我有了第一次相亲的经历,对方是被我同事吹得神乎其神的一个所谓青年才俊。约在一家休闲茶楼见面,那才俊的皮囊确实还过的去,油头粉面唇红齿白,西装革履皮鞋蹭亮,脖子上还勒了一条领带。我套着宽大的男式衬衣配发白的牛仔裤,从他看我的第一眼,我就看出了他对我穿着品位的置疑,我暗笑,低头抿着咖啡,不说话,很矜持的模样。他有些局促,但试图装出轻松的样子,没话找话地问着各种各样无关痛痒的问题,我微笑而简短地作答,然后暗自揣测着他下一个会问什么问题。看得出来,他很努力地尝试打破这僵局,甚至还插播了个我早就听过的笑话,我皮笑肉不笑地假装忍俊不禁,心里盘算着过会回家路上去买个鸡腿堡吃。终于,那次相亲在思连的一个电话后结束了。
  电话里思连显得有些激动:“君君说你相亲去了!你搞什么啊!”
  哎,这丫头,嘴那么松,我还叮嘱过她别告诉思连呢,见色忘友啊!
  “我就回!我就回!”我答非所问。
  “家里停电了,同宿舍的女孩害怕呢,我得回去了!”我镇定自若地对才俊撒着谎。
  “哦,那我送你!”
  我急了,他送我还不是要穿帮啊,更何况我还要买鸡腿堡呢!
  “不用!不用!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转过一条街,买了三个鸡腿堡打包,这可是思连、君君和我共同的最爱,然后径直打车到思连家。
  没想到在小区门口看到思连,倚着根大石柱站着。
  “咦!你在这里干嘛啊?君君呢?”
  思连一脸愠色,从我手里接过KFC的外卖袋,不无嘲讽地问:“怎么,相亲去没吃饱么?”
  我火了,提高嗓门:“好心没好报啊!特意买夜宵给你们吃,你还一副欠你多还你少的模样!”
  思连沉默了一会,说:“君君回学校了,我送你回家吧!”
  初夏的晚风凉凉的,不知名的虫子卖力地啼唱着,我和思连一路无语。
  到楼下,我对思连说:“上去坐会吧,把汉堡吃了,否则我明天得吃上一天了。”
  上楼,给思连泡了杯茶,他看着我凌乱的房间,皱了一下眉,却什么都没说。洗手的时候他发现龙头关不紧,说:“明晚我过来帮你修,以后有这种事你就早说。”那龙头其实都已经滴了半个月了,我懒得去管它,就在下面放个脸盆接着,也没觉得碍事,就说:“用不着修,反正又漏得不厉害。”思连回头看了我一眼,轻轻地叹了口气。
  “今天相亲相得怎么样?”
  我一听,乐了,把那个才俊添油加醋地贬了一番,思连也被我逗笑了,说:“人家穿西装打领带是表示郑重,你不领情也就得了,还把他描绘成个吊死鬼的样子。”
  我和思连之间小小的芥蒂就在笑声中消失了,思连正了正神色,说:“小其,我不是反对你相亲,有人能照顾你我也放心,可是你一定要看准了人……”
  看他语重心长的样子,似乎准备长篇大论,我不耐烦地打断他:“你怎么比我妈还罗嗦啊,到时我让你把关还不行吗!”
  那晚,思连在我的逼迫下,吃了两个汉堡,他翻着白眼连叫“撑死了”,我笑着跳过去摁他的肚子,他却突然伸出手,将我抱在怀中。


(七十二)
我倒在思连怀中,赶紧想要起身,却被他牢牢圈住,我不知所措地低着头,不敢看他的眼睛。曾经那样熟悉的怀抱,可如今早已不属于我了,我局促而僵硬地挺着身子,想要拉开和思连的距离。
  “小其,让我抱抱你,只想抱抱你。”思连的声音低哑得让人心疼。
  他伸出手将我的头轻轻按他肩上,我顺从地靠着他,内心却并不平静。君君怎么办?以后怎么办?
  思连将脸埋在我的长发里,没有说话,只是偶尔伸出手指拨弄一下我的头发,夜,静得让我们可以听到彼此的心跳。天并不太热,可是我还是感觉到我们紧贴着的部位的衣服已经濡湿了。
  “睡一会吧,小其。”思连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我有点担心他的腿,毕竟我不是属于小鸟依人型的“小腰精”,被他和君君的美食喂了几个月,更始日渐丰腴,有次思连还自称他自己是养猪专业户,气得我满屋子追着他打,君君则在边上恬静地微笑着看着我们闹。
  想起君君,我的心里一阵歉疚。我知道君君是真心爱思连的,这是她的初恋,她甚至已经作好了毕业后就嫁给思连的准备。想到这里,我如坐针毡。
  思连似乎洞悉了我的想法,说:“小其,我会有分寸的,你当我是朋友也好,是哥哥也好,今晚请让我抱着你。”
  我不知道怎样回应他的这番话,只能静静地靠着他,闭上眼,胡思乱想了一会居然睡着了。迷迷糊糊中,感觉被人抱到了床上,我一惊,睁开了眼睛。思连看我醒了,似乎有点奇怪,笑着说:“刚才还听你热闹地打着小呼噜呢,怎么这会儿就醒了。6点了,我得走了。你还可以再睡会,我刚把你手机闹钟调到了7点。”
  我怔怔地点了点头,看着思连走出我的卧室,然后听到了轻轻的关门声。我睡意全无,努力想去想明白些什么,却始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脑子像被糨糊填满了一样,只好瞪着天花板上的一只小黑虫出神。
  快下班的时候,接到思连的电话:“小猪,今晚到你那去做饭吃,菜我会买的,顺便把你那破水龙头给换了。君君也来。”我听到君君也来,就像是喝了静心口服液般,本来悬着的心就放下了一大半。
  他们在厨房里忙活,我照旧只有看电视等饭吃的份,看着他们配合默契的背影,我就在想:昨晚的事是不是我做的一个梦呢?
  君君在我的训练下,吃尖椒的时候已经用不着吃一根就把舌头吐出来晾一会了,但是脸上的痘痘也有越长越茂盛的趋势,思连又在那调侃她:“好学不学,学小猪吃辣,现在舌头不露了,痘痘却露了,不过总算有进步,露的体积越来越小了。”君君娇嗔着向我求助,往常我总会帮着君君嘲讽思连几句,而今面对君君的信任,我又想起了昨晚的尴尬,顿时没有了和思连闹的心情,勉强笑笑,说了句“别理他,想吃就吃”,我的反常让君君奇怪了:“小其,怎么了,工作不顺心还是身体不舒服啊?”思连看了我一眼,替我解围:“八成是在大马路上看帅哥入迷又被交警给训了。”
  君君在厨房洗碗的时候,小小的客厅里只剩下我和思连,我们不约而同地把眼睛牢牢地固定在电视机上,气氛变得无比怪异。我暗自叹息,难道连这个朋友都要失去吗!


(七十三)
同事们夸我:“小其越来越勤快了!”倒也难怪,平时瞪着眼珠子等下班的我最近开始学先进加班加点了,办公室的JJ们前呼后拥地冲出办公室回家伺候老公孩子的时候,我还气定神闲地稳坐在办公桌前装模作样地奋笔疾书。其实我的工作量还是照常,这么装的目的第一是为了躲相亲。第一次相亲的那个才俊后来打过电话来问我有没有空,我支支吾吾地回答说最近很忙,只要不是傻子都该明白这意思了吧!但是毕竟是同事介绍的人,我也不能太张狂了,所以干脆装一下忙,大家都有个台阶好下。第二个目的就是为了躲思连和君君了,以往每天一下班都是先冲到思连家解决生计问题,但有了上次那事以后,我见到思连就尴尬,见到君君就心虚,战战兢兢地跟做贼似的,思前想后,还是觉得躲在办公室里最安全。当我底气不足地跟他俩宣布因为工作太忙而不跟他们一起吃晚饭时,君君还一脸心疼地说:“工作再忙也不能不吃饭啊,要不以后做好了饭叫思连给你送来。”我吓得结巴:“不!不!不!加班公司都会提供晚餐的,不吃白不吃!”君君信以为真,也就没再说什么,思连淡淡地笑了一下,也没说什么。
  印象里2002年的夏季炎热无比,我胃口全无,差不多是以水果度日,原本肉乎乎的手臂细得青筋都露了出来。君君说:“小其,你真不懂照顾自己,瘦成这个样子!还是过来吃饭吧!”我笑了:“过来?过来是去哪啊?每天跑两个小时上你家去吃饭吗?”君君显然是忘记了思连的房子正在装修的事了。他们的婚期基本上定在03年春天。君君读的是师范专业,按说本科毕业她成绩又那么拔尖,找个好工作不算太难,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她居然会选择去当幼儿园教师。
  “君君,你可考虑清楚啊,到时候那么一大堆娃娃饿了尿了可都是你的事啊!”我试图劝君君改变主意。确实,在自己有孩子之前,我一直都很怕带孩子,不会说话只会哭,怎么交流嘛,想着都烦。
  “不怕,我喜欢带小孩!”君君的语气温柔而坚定。
  亲戚朋友中,唯一支持君君的就是思连:“我觉得君君还挺适合当幼儿园老师的,她喜欢就让她去吧!”在君君的坚持和思连的支持下,这事也就这么定下来了。
  君君要8月份才报到,所以回自己家里住了,她家在城市的另一端,去一趟差不多得要两个小时。思连住回了公司的宿舍,周末的时候会去看君君,不过都是当天来回,从来不在她家过夜。我问他:“你怎么不多住一晚啊,那么赶来赶去的不累啊!”思连笑了:“你让我睡哪啊!”我突然想起,思连是希望把第一次留到新婚之夜的,他的这个愿望在君君那里可以实现了吧!
  一天傍晚,我一个人躲在办公室里享受免费的冷气,听到敲门声,以为是哪个还没回家的同事,开门,却是思连。“你怎么来了!”我诧异地问。思连边把一碗绿豆沙冰递给我,边说:“我来探一下小其劳模的班。”以前吃沙冰的时候我总是会塞几勺到思连嘴里,然而物是人非,在思连的注视下,我吃得有些窘迫。终于吃完,思连说:“别闷在空调房里了,出去走走吧!”
  思连带着我去看他的新房,已经进行到了木工,凌乱中能初见整体的布局。从设计到施工整个工程都包给了装潢公司,我很是奇怪,因为思连从小就对室内设计很感兴趣,大学时还经常去旁听装潢专业的课程,而这次对装潢公司的设计方案却几乎是一次通过。君君什么都听思连的,自然也没有意见。我和思连并肩靠在露台上,看着城市的点点灯火,我突然有一个念头:“如果没有和思连分手,我也快当上新娘了吧!”


(七十四)
国庆节,公司组织去漂流,由于刚下了几天雨,那水湍急得让人又喜又怕,有得刺激了!到了皮艇上我才发现手机还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我一直以为它在包里呢,心想总不至于湿成这样子吧,也就没有回去存放了。原本一条艇上是前后各一个艄公,由于水太大,这次每条艇上都安排了四个艄公。浪出乎意料得大,一阵一阵往艇里扑,尖叫声不绝于耳,一个大浪打来,我们按照艄公的嘱咐蹲倒、闭眼,睁开眼的时候发现前面的两个艄公都不见了,定睛一看,原来都在水里,还没回过神来,又一个浪打来,这次再睁开眼的时候,艇已经翻了,所有的人都在水里大呼小叫,脏水一阵一阵地往嘴里灌。
  “不要慌,抓住艇,闭上嘴,!”艄公指挥着。“救命啊!救命啊!”以往只在电视上听到过的呼救声从不远处传来。我和其他三个同事抓住了皮艇,艄公们去追另外两个被浪冲散的同事。
  以往也有过几次漂流,最狼狈的一次也不过是湿了大半条裤子,像这次整个人都泡在水里的还是生平头一回,有过了这次的惊险,在以后的漂流中我总觉得索然寡味,很不够刺激,每次都暗暗祈祷水再大一些,浪再高一些,最好再翻一次艇才觉过瘾。
   我们6个终于被弄上岸,看着彼此的狼狈模样,忍不住哈哈大笑。那一批下水的5条艇翻了3条,漂流点售票处宣布暂停漂流。我怕完笑完之后才想起手机还在口袋里,掏出来一看,还滴着水呢,哎~这只陪伴我近3年的小诺彻底玩完了。
  买新手机还送移动的SIM卡,我本没有打算换号码,因为原来的那张卡我试过了还能用,陪我一同去的同事说“看看有没有好号码啊”,我一想也对。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号码中,我意外地找到了惊喜——有一个号码的末四位居然正好是我的生日,我脑中立即想到了佩凌的车牌。“就要这个!”我不假思索地对营业员说。同事奇怪了:“这号码有什么好的啊,没有6没有8也不容易记!”
  回到家,把原来的卡上存着的电话号码复制到手机上,再插进新卡,写了条短信:“我是顾月其,我换新号码拉,打旧的找不到我拉!”新手机有短信群发功能,我三下五除二,十个一组刷刷选中,然后发送。
  一时间,短信提示音不绝于耳,大部分回复“收到,已存”,大学里睡我上铺的一MM回道:“你是失恋了还是躲风流债啊,换什么号码啊不嫌折腾!”我笑笑,心想:哪有什么风流债啊!我的桃花运大概是都在2001年交完了,这2002都快过完了,桃子是吃了不少,桃花可一片都没沾我身上。
  思连打电话过来,问:“这号码不错,你是不是在提醒别人别忘记你的生日啊!”我笑着说:“我哪有那么阴险啊,充其量也就上你那骗顿饭吃。”思连说:“择日不如撞日,你要骗饭就今天吧,君君也天天念叨着你呢!”有饭吃哪有不去的道理,我乐呵呵地答应。
  刚挂了线,就有佩凌的短信发来:“你的号码和我的车牌很配!”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回了个笑脸符号。
  看看时间还早,我躺到床上去看电视,刚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就有一阵音乐声把我吵醒,我愣了一会才意识到是新手机的铃声,屏幕上显示的区号是本地的,接起,是好听的男声,标准的普通话,欢快的声音:“知道我是谁么?”
  我脑中猛然冒出一个名字:丁慕江!是了,一年前虽然把他从QQ上给删了,但并没有把他的号码从手机里删掉,一定是刚才群发短信的时候没注意给他也发了!可是他怎么会在SN呢!(琢磨了半天,还是用SN来代替我所在的城市吧:)
  “其,想我了没有?”
  我晕,他还是那么自恋,我模棱两可地说了句:“差不多!”
  “差不多是什么意思!”他显然对我的回答很不满意。
  我笑了:“差不多就是差不多没有想到过你啊!”这话倒是实话,这一年来,我几乎就没想到过丁慕江,开始的时候偶尔在电脑里看到他的照片,还会打开欣赏一下,感慨一下“真是个帅哥”,后来渐渐审美疲劳了,就干脆把他的照片也删掉了。
  “哼!你再嘴硬我就翻遍SN把你给挖出来!”
  “你当我千年女尸啊,还挖出来!”嘴上这么说,我心里还是有点怕怕,城市虽大,但他真要去电台报纸登个寻人启示什么的我就玩完了。
  “我都到了SN了,我们见见吧,请你吃晚饭。”
  “谁要吃你的晚饭,我忙着呢!你不是广州的么,怎么跑SN来了?”
  “千里寻其啊!我苦啊!你却还不肯见我!”他装出一副悲悲切切的语调。
  “你再不正经我就挂了!”
  “别挂别挂,说正经的了,我是来出差的嘛,都来了一个星期了,刚才在和个奸商谈价格,收到你短信,我心情一好,连价都懒得压了,白白让他赚了一笔去!”
  “那对不住,我还是赶紧消失吧,否则还不知道让你蒙受什么损失呢!”不等他接茬,我就挂了电话。一翻手机号码本,果然有DMJ这一条。
  晚上和思连、君君一起吃饭的时候,我总觉得芒刺在背,虽然明知道丁慕江见了我也不认识,这饭我还是吃得心不在焉。


(七十五)
不知道中了什么邪,我和那一年不曾联系的丁慕江因为一个误发的短信又重新热乎了起来,而且大有天雷勾动地火之势,盛况空前。
  和思连他们吃饭的第二天,也就是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我睁开眼睛已经是艳阳高照,正想拿起手机看时间,手机却响了起来,又是丁慕江!
  “月其,一起吃午饭好不好,我傍晚就要回广州了。”
  “一点都不好,没得商量,另外你别这样叫我,我很不习惯!”真没想到我没吃早饭还能那么气势汹汹的,我在心里暗暗赞了自己一下。
  那边沉默了一会,听起来似乎有些气馁:“好吧,反正我以后会常来的!不叫你月其那叫你什么呢?”
  “别人都叫我小其”,我突然反应过来,赶忙问:“你刚才说什么?你干嘛以后要常来!”
  “你激动什么啊!又不是来找你!我在SN的分公司下个月就要开张了,你说我能不多来吗!”丁慕江振振有词。
  “你傻啊,跑1000多公里外来开个公司,钱多不如捐给希望工程!”
  “小丫头就不懂了,跟你说了也不明白,开公司当然是为了赚钱,我这一年往SN跑了5、6趟了,每次走在街上,都在想会不会碰到你。”
  “碰到了你也不认识我。”
  “那是,所以要认识一下你嘛!本来想等公司开张了再找你,没想到你却送上门来!”丁慕江在电话那头很开心的样子。
  我突然觉得有点心慌,一个结了婚的男人,这样直接地示好,意欲何为?最糟糕的是我发现我并不讨厌他!
  我跟丁慕江又恢复了一年前每天聊QQ通电话的状态,当我重新把他加为好友的时候,他很是气愤:“你居然把我给删了!我可一直都小心翼翼的供奉着你!”
  我理直气壮:“你又没找我说话,把你留着那是资源闲置,浪费可耻!”
  “当时你都那么拒绝我了,我还有脸找你说话么,人总得要有点气节吧!”
  “那你现在怎么不要气节了!”
  “嘿嘿~这次可是你先找我的,我总不能不给你面子吧!”
  想像着他在屏幕前得意忘形的样子,我也笑了。突然很想看看他的模样,于是开始后悔删了他的照片。
  “喂~再给张照片看看吧!”
  “哼!你是不是把我的照片也删了!”
  “我是不小心的嘛!按错键了!”
  “相信你个头啊!才不给你,省得你哪天又按错键把我丢到回收站里去!”
  “不会了!不会了!我宁可把回收站删了也不敢再删你了!”
  丁慕江说要出门去见客户,我以为骗不到照片了,没想到他在下线前还是发了两张给我,又扔下一句“让你赏心悦目一下吧”然后他的头像便暗了。我晕,时隔一年他自恋得更离谱了!
  两张照片,一张是一年前被我删掉的那张,另一张看日期是一个月前拍的,仍是很休闲的穿着,坐在一个矮木桩上,眼睛注视着不远处的一朵雏菊,表情专注而柔和。我看得入神,这样俊美的容貌确实是有理由自恋的。

(七十六)
我和丁慕江到了每天不通电话就睡不安稳的地步。我暗暗问自己,我这是怎么了!明知道人家有老婆有孩子了,还去凑这个热闹,图什么啊!我自认为是个是非分明的人,从小看电视的时候看到第三者总是嗤之以鼻,然而这事轮到自己头上,我就开始执行起了我同样鄙视的双重标准。
  成人的爱情游戏中,性恐怕是免不了的节目,虽然没有见面,但在QQ上、在电话里,我和丁慕江的话题还是渐渐从上半身过渡到了下半身,从问“今天穿什么颜色衣服”过渡到了“今天穿什么颜色内衣(裤)”。想起丁慕江的时候,我开始痴痴傻笑,看着他的照片,我会情不自禁地伸手去抚他的脸,自知荒唐却无法自拔。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我知道自己总算还没有患上“爱无能症”,在佩凌之后,我一度以为自己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人了,由此可见,世事无绝对。
  丁慕江在SN的公司定于11月18日上午8点08分开张,筹备工作是他堂弟一手操办的,他也在16号到了SN,我躺在床上跟他煲电话粥。
  我说:“你怎么那么恶俗啊,定这么个时间!”
  他不跟我计较:“商人嘛,你还指望怎么着,我那么恶俗你都喜欢,要是再高雅一点你不是要爱我爱得发狂了!”
  我对他的厚脸皮习以为常,然而听到这个“爱”字,心里还是疙瘩了一下,我从来没有说过爱他,而他除了在一年前深夜的那个电话,也再没有说过爱我。我真的爱他吗,还是因为寂寞得太久太久了?
  “这次你什么时候走?”我扯开话题。
  他在那头大呼小叫起来:“你不见我也就算了,还就想着赶我走!你说,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
  “是啊是啊,你在这里害我上街看帅哥都战战兢兢的!”
  他重重地“哼”了一声,挂断电话,这是他常有的行径。曾经以为生气挂电话是女人才会干的事,没料到丁慕江却精于此道,我一得罪他他就挂电话,不过第二天又会什么都没发生过似地打电话来。
  SN分公司的事由他的堂弟全权打理,丁慕江19号下午就回广州了,走之前,他打电话威胁我说:“这次饶了你,下次我来的时候一定把你给找出来,看你往哪躲!”听他那么坚定的语气,我心里惴惴,虽然想他已经成了习惯,但我并没有要见他的打算。只是没想到,丁慕江再一次来SN已经是整整8个月后的事了。


(七十七)
   2003年,我的本命年,有人说:本命年不是大吉就是大凶;又有人说:本命年穿红色的内裤可以逢凶化吉。这种事,宁可信其有,反正买条红内裤也不是什么麻烦的事。
  除夕夜大概是中国移动捞银子最多的时候,网络忙到连电话都打不出、短信都发不出的程度。春节晚会里冯巩刚上场,就接到佩凌的电话,大家互道了新年快乐,他说他刚在饭店吃了年夜饭,正在妈妈家帮爸爸修电脑,我笑着说你真够勤劳的,大年三十在修电脑。其实我很想问他“你不用陪老婆么”,但是话在舌尖上打了几转,还是咽了回去。对佩凌的感觉很奇怪,平常的时候基本上不念不想,可是每次看到手机屏幕上出现他的名字时,我还是会莫名的紧张。偶尔我还是会去猜想他老婆究竟长什么模样,不过我想这不是情敌间的妒嫉,仅仅是女人好奇的天性吧!
  君君和思连已经登记了,两家的大人本来就是旧识,所以他们在饭店订了年夜饭,两家一起吃。9点,手机上出现思连的名字,接起,却是君君的声音:“小其,新年快乐!”我笑着问:“你老公呢,叫他听电话,这见色忘友的家伙,有了老婆连朋友都不要了!”君君说:“他被我爸给灌醉了,都吐了好几回了,正趴桌子上呢!”我听了,突然间想起他为了我酒精中毒住院的事,心里开始责怪君君的爸爸,明知道他酒量小,还那么灌他,就算是你女婿也不能那么折腾他啊!不过想归想,嘴里还是和和气气:“他那么没用啊,叫你爸爸以后多锻炼锻炼他!”
  春节联欢晚会每年都是这个套路,我看了一半就回自己房间了,心里总觉得隐隐不快。手机的短信音时而响起,每次我的心都会重重地颤一下,可是每收到一条失望就增加一分,原本隐隐的不快已经升级为坐立不安的烦躁。我知道,我真的陷进去了!
  12点半,丁慕江终于有短信来:“半小时后我上QQ。”我已经积了一个晚上的怨气,看到这一句,更是气得头晕目眩,我恶狠狠地摁着手机键,回道:“你省省吧!伺候好了老婆终于想起我来了啊!你从一而终去吧!”他很快就回过来了:“你上不上随你,反正我会等你!”什么狗屁臭男人,现在来跟我装痴情,当我小孩子骗啊!我关了手机,把自己塞进被窝,蒙上头,祈祷着自己能快点入睡。
  然而事与愿违,一整晚我都在床上辗转难眠。大年初一的早晨静悄悄的,人们都还在被窝里调整昨晚守岁的兴奋与疲倦吧。打开手机,有两条短信,一条显示丁慕江在凌晨1点半的时候有过来电,还有一条是凌晨3点发来的,简简单单5个字:“狠心的女人!”
  打开电脑上QQ,人约黄昏后的头像没完没了地闪着。
  “小其,我在等你!”
  “小其,求求你了,跟我说句话吧!”
  ……
  最后一条短信让我激灵了一下:“我14号过来,陪你过情人节和元宵节,我一定要见你!”
  那一年很巧,情人节和元宵节仅相差一天。


(七十八)
   正当我对和丁慕江见面的情景想入非非时,他却告诉我说来不了了。原因是广州出现了一种怪病,米和盐都被抢空了,一瓶醋要卖到几十块,他说公司里现在也人心惶惶,他得留下稳定人心。我说你要陪老婆过节就直说,找什么借口啊。那段时间我和丁慕江闹得很厉害,我好几次都跟他说我们一刀两断吧,他开始还好声好气地劝,到后来他也火了,说:“你那么不信任我,那就随你吧!”就这样,我们断了联系,我想结束了也好,眼不见心不烦。
  君君和思连的婚期定在3月22日。所以那段时间我一下班,就陪着君君试妆、试婚纱,陪她去买装点居室的小玩意儿。看着君君忙得筋疲力尽的样子,我开始对结婚产生恐惧,心里暗想着,以后我结婚时一定不要办什么婚礼,旅行结婚就好了,没想到这个愿望在后来居然能够实现。
  一天傍晚,我正陪着君君在一家礼品店挑干花,接到了佩凌的电话:“小其,我好惨哪,被隔离了!”
  “啊!”在我印象里,隔离的意思差不多等同于拘留,我急了, “你犯了什么错误了?”
  “唯一的错误就是我冷气开得太大,感冒了,然后就被隔离了,起码两个星期。”
  我更迷糊了,感冒还得被隔离?
  “你不知道吗,这里有种传染病好厉害,死了不少人了,凡是体温不正常的人都得被隔离观察。大家抢米抢醋抢口罩,乱套了!”
  我回想起丁慕江所说的“怪病”,心想这次是真的冤枉他了。果然几天后,电视报纸开始频频出现“非典”一词,身在SN,虽然并不能感同身受地体会到广州的危机,但是心里还是越来越担心丁慕江,他还好么!


(七十九)
  关于非典的新闻已经铺天盖地,它的高死亡率让我无比担心被隔离的佩凌的安危。和佩凌的联络多了起来,每天我都会打电话询问他的情况。一天晚上我梦见佩凌被确诊为非典,生命垂危。一身汗涔涔地醒来,拿过手机一看,凌晨4点,回想起梦中的情景,记忆却模糊了,梦中的人究竟是佩凌还是丁慕江呢?我再也睡不安稳,忍不住拨通了佩凌的电话,佩凌很惊讶的语气:“小其,怎么了?”我顿时意识到现在是凌晨4点,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没什么,问一下你好不好。”佩凌似乎松了口气:“我还被你吓着了,还以为你出什么事了呢!我好得很,天天有人送饭给我吃,还不用工作,前所未有的清闲啊!”听着他轻松的语气,我心中的大石头放下了一半,挂了电话,我突然有给丁慕江打电话的冲动。
  丁慕江会不会传染上非典呢?从手机上翻到了他的号码,我的手指放在拨号键上犹豫着要不要按下。
  也许他正抱着老婆睡的香呢!我算什么啊!想到这里,我愤愤地把手机扔到不远处的沙发上,关了灯又躺下。
  两个星期后,佩凌终于被解除了隔离。有天无意中经过一个小商铺,里面传出周慧敏的老歌“从情人变成朋友,从拥抱变成握手,像做了一场白日梦,醒來只剩迷蒙”,我驻足听了很久,心中不无感慨。和佩凌、和思连,今生注定了只有做朋友的缘分吧!当然,多一个朋友不是坏事,我和佩凌的电话越来越多,有时候在老板那里受了气,我会叽叽咕咕地向他倒苦水,最后以一句“你们都是万恶的资本家”收尾。有时候我也故意找他的碴,佩凌总是耐心地听,宽容地笑着,我气恼他的中庸态度,巴望着他能跟我吵上一架,有次我急了,明示他说:“你倒是跟我吵几句啊!”他笑得更大声了,说:“我比你大,总得让着你点吧,更何况我被隔离那阵子你每天那么问候我,我感动得不得了。那次你半夜打电话过来问我好不好,挂了电话我都差点哭了。”
  有一次,我问佩凌:“那对表真的被你扔进珠江了吗?”
  佩凌没有正面回答我,说:“晚上我发张照片到你邮箱,明天你去看了就知道。”
  打开邮箱,照片上那对表静静地躺在盒子里,中间串着那根红色的手机链。有一封简短的信:“你走了以后我去过珠江,可是终究没狠下心扔表。现在我也学你的样,没有戴表了,一直用手机看时间。”
  我关了邮箱,开始听同事们讨论**商场打折时一个MM为了抢购被撕破衣服走光的事。
  那个抱着佩凌绝望地哭的小其似乎已经离我很遥远了。往事如梦啊!
  丁慕江还是音讯全无,好几次我拨了电话没等接通又挂掉,我对自己说,他有人爱了,你就不要锦上添花了!
  思连和君君的婚礼如期举行,我当仁不让的成为了伴娘。在给他们的红包上,我郑重其事地写上了“不离不弃、百年好和”。看着这对神采奕奕的璧人,我由衷地为他们感到高兴。婚礼很盛大,我陪着新人一桌一桌敬酒,大部分宾客没有刁难他们,但也有说不通的客人,非要逼着新人喝酒,君君一直以来都是滴酒不沾,所以该是新娘喝的酒都到了我这伴娘的肚子里,而当伴郎的小三也替思连解决了大部分的酒。好不容易撑到结束,我跑到洗手间去吐,我至今都不明白胃和泪腺之间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吐的时候会流那么多眼泪。我趴在洗手台上,只觉筋疲力尽。走出洗手间的时候,我看见了新郎,一脸担忧地迎上来扶我。我甩开他的手,艰难地挥舞着舌头:“别!别!让你老婆看见了不好!”再后来,我倒在酒店包厢的沙发上不省人事,迷糊中感觉到有人背起我把我塞进车里,当时觉得睁开眼是头等困难的事,后来听君君说,当思连背起我的时候,我说几句谁都没听懂的话,然后就又睡着了。夜半醒来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很不对劲,床头的一盏小壁灯亮着,猛地坐起来,才发现我居然是在思连家的客房。后来君君说,是故意开了盏小灯,怕我半夜醒来吓着。床头的水杯里有柠檬水,喝了一口,嗓子舒服了很多,君君真的是个细心的女子。
  佩凌寄来了一个鹤形的根雕作为思连的结婚礼物,这根雕至今放在思连家的客厅里,他们也一直都保持着联系。有时候,我真的不太能理解男人之间的友谊。


(八十)
当我以为丁慕江再一次从我生命中淡出时,4月1日傍晚时却意外地接到了他的电话:“你这狠心的女人,一个多月都不管我死活!”
  “你不是也没管我!扯平!”我抑制住内心的激动,假装漫不经心地回道。
  “广州有非典,死了那么多人了,你明知道冤枉我还对我不闻不问的!”
  听着他委屈的语调,我心软了,憋了一个多月的怨气消散得无影无踪。
  “想我了没有?”他仍是那么直接。
  “想了。”我据实以告。
  他显然对我的回答很满意,在那头嘿嘿地笑着:“我就知道你想我了,就是死要面子不给我电话!”
  那天,我们聊完电话又聊短信,一直发到半夜大家都困了才打住。
  第二天一早,我正要出门,丁慕江又有短信发来:“I am so sad”
  我赶着去上班,回了一句“why?”就把手机塞进了包里。
  到了公司掏出手机看他发来的消息,吓了一跳:“张国荣死了!”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愚人节的流毒,可是打开网页一看,张国荣跳楼时留下的血迹触目惊心,我的心里一阵黯然。70年代出生的一代人是听着哥哥的歌长大的,他深情的歌声痴痴缠缠地伴随着我们度过了少年时代。丁慕江曾不止一次地跟我说过他最喜欢张国荣的歌,还自诩说他可以把张国荣的歌模仿的惟妙惟肖。有一次,在我威逼下,他在电话里给我唱《共同度过》,结果跑调了,我笑他也笑,他还给自己找理由说,对着你唱我会紧张。
  打电话给丁慕江,他的声音是难得的没精打采。一个感性的男人,我在心里这样想。
  思连和君君去东南亚度蜜月,带了一块玉佩送给我,一尊精致的佛像,我一接过就戴上了,思连取笑我:“这可不管你的桃花运,你那么急着戴干嘛!”婚后的君君完全是一副小妇人的幸福模样,看着思连的时候眼里是满满的温柔。我突然想,这样心细如发的君君会不会洞悉我和思连的过往呢,我的心里一阵恐慌。
  自从4月下旬江苏出现第一例非典后,人人居安思危,君君按照网上流传的中药方子熬了药汁,监督着我和思连连喝了三天,我捏着鼻子喝药,然后立马往嘴里猛塞德芙。思连吓唬我说:“你小心药和巧克力混一起起什么化学反应。”我顺手拿起个抱枕向他砸,却见君君捂着嘴向洗手间跑去。我和思连对视了一眼,赶忙跟进去,见君君正捂着胸干呕。我问:“是不是那药太难闻了?”君君涨红了脸,轻轻地说:“可能是有了!”
  我一愣,反应过来,大叫:“天哪!3月22号才结的婚,5月份就有了,你们不多过几天二人世界了啊!”思连瞪了我一眼去扶君君,我识趣地告辞,估计这样激动人心的时刻小两口该有千言万语要说吧,反正我看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
  君君的检查结果出来了,都已经怀了42天了,由于她的例假一直不准,所以例假没来也没有注意。我拿胳膊撞了一下思连说:“你小子可真是一播一个准啊,才那么几天就当上准爸爸了!”思连一脸笑意地骂我:“姑娘家口没遮拦的,脸皮越来越厚!”
  丁慕江还是天天嚷嚷着要来SN见我,我说你来吧,凡是从广东那方向来的,不管体温正不正常,都得先隔离两星期再说。丁慕江没辙,因为他已经从他堂弟那里打听过,知道我所言不虚。我们的言辞从暧昧发展到直露。“我硬了!我要你!”他的冲动让千里之外的我面红耳赤、心猿意马,我第一次知道了原来我的身体竟如此敏感。


(八十一)
6月底,我的生日,佩凌一早就打电话向我祝贺,还让我去看邮箱,说是发了东西给我。
  打开邮箱着实有惊喜,一张用PS处理过的照片,霜红胜火的画面中,两个白衣女子在枫林中娇俏地笑着。我曾经给佩凌发过几张照片,没想到他居然做成了这样美丽的图片,图中的女子明眸皓齿、肌肤胜雪,美过我本人何止十倍。
  打电话去向佩凌致谢:“谢谢你把我弄得那么漂亮,害得我都不想照镜子了。”
  佩凌笑道:“我还做成了一张版画挂在办公室里了。”
  “不怕人看到吗?”
  “谁会认识你啊,已经有人夸过这画漂亮了呢!”
  “是夸画漂亮,不是夸我漂亮啊!”我假装失望地叹气。
  佩凌哈哈大笑,说:“小寿星,要不你过来,我给你贺寿,再让他们鉴定一下是人漂亮还是画漂亮!”
  挂了佩凌的电话,我心情大好,打电话去问候君君,她肚子里的BB三个月了,我跟他们说好了要是女孩我就认作干女儿,要是男孩那就拉倒,思连朝我翻白眼:“有你这样子做长辈的吗,凭什么重女轻男啊!”其实君君和思连也都喜欢女孩,房间里挂满了漂亮女娃娃的照片。
  君君听到我的声音,说:“小其,我正要找你呢!”
  “怎么了,啥事啊?”
  “思连让要我故意装作忘记你的生日,说要看看你的反应,其实他都在饭店订了座了,晚上你千万别另外安排活动啊!”
  我乐了,问:“那你怎么又泄密了?”
  “我怕你伤心嘛!”
  呵呵,要是君君在我面前,我一定忍不住抱住她亲上几口,多可爱善良的姑娘啊!
  中午的时候接到思连电话,显然是来探我口风的,我扯着嗓门跟他瞎掰,就是丁点儿不提生日这档子事。
  “小其,你今天心情好像很好啊!”
  “那当然拉,你瞧今天天气多好啊,我心情能不好么!”
  思连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我暗自得意,哼哼,看谁沉不住气!
  果然,快下班的时候又接到思连电话:“小猪,晚上什么安排?”
  我握着电话笑成了喇叭花状,却得硬生生地装出一本正经的口气:“哦,晚上有朋友约我吃饭。”
  “什么朋友!推掉!”思连显然是急了,提高了嗓门。
  “好吧,听你的,过会我就打电话给那个叫何思连的家伙,把他给推了。”
   思连笑骂道:“小妖怪,还是瞒不过你!”
  在思连和君君的祝福声中,我度过了本命年的生日,我,24周岁了。
  晚上,接到丁慕江的电话,他并不知道我的生日,他跟说我:“我7月5号来找你,你等着我!”我翻了一下日历, 7月5号,正好是周六。


(八十二)
和丁慕江见面是在7月5日的下午,一家咖啡厅内,丁慕江朝我笑,我走神了,并不是因为他比照片上更为俊美生动,而是他笑起来给我的感觉跟佩凌实在太像太像了。店内华美的灯光在他的笑容中黯然失色,让我忆起两年半前的那个阴霾午后佩凌带给我的灿烂心情。我暗自鄙视了自己一下,见到帅哥就找不着北了。
  “小其,你知道吗,我刚才都做好见恐龙的心理准备了,我以为两年连照片都不肯给一张的女孩肯定长得有碍市容。”丁慕江边帮我拉开座椅边笑着说。
  “刚才我也做好了见猿人的准备呢,我还以为有鬼佬血统的人会一手臂长毛呢!”我打量着他光洁的胳膊回敬。
  和丁慕江交谈很愉快,他很能控制局面,让我没有拘束的感觉。他的目光始终带着清澈的笑意,当我问他吃过几条果子狸的时候,他伸出手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头:“你以为啊!我这辈子都没碰过什么果子狸!”
  “走了,带你去个地方,你一定喜欢!”
  他很自然地拉起我的手,我闻到他身上有着和佩凌一样的清爽的阳光味道。
  出租车停住的时候,丁慕江上前拉开车门并用手掌抵住上面的门框,那样熟悉的动作,一瞬间,我真的误以为眼前的男子就是佩凌。
  意外的,丁慕江把我带到一个住宅区的一所公寓里。
  我打量着家具电器一应俱全的屋子,问:“这是谁的家?”
  “我让我弟帮我弄的,喜欢吗?”
  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因为我觉得我根本没必要做出对这屋子喜欢与否的评价。
  “以后你就住这里,把你自己的租的房子退了!”
  听了这话,刚坐下的我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不要!我为什么要住这里!”
  “我叫你住这你就住这!”丁慕江仗着高我大半个头,居高临下地对我吼。
  “凭什么你让我住这我就得住这!”我毫不示弱地提高了分贝。
  出乎意料丁慕江居然看着我笑了,我被他的笑容弄得莫名其妙,一屁股坐回到沙发上,嘀咕了句:“疯了啊!”
  丁慕江也退回到对面的沙发上坐下,说:“顾月其,初次见面,你就不能装一下淑女吗?”
  “对着一头狼装淑女,还不是等着狼来吃啊!”我没好气地答道。
  丁慕江笑得更起劲了,起身坐到我身边的沙发扶手上,伸手揽住我的肩,说:“你都叫我狼了,我就不再装绅士了,反正今晚我不会让你走,吃不吃你就看你表现再说。”
  “想得美啊你!”我甩开他的手,“今晚我非走不可!”
  丁慕江换上了一副哀怨的表情,可怜巴巴的模样:“今天我生日啊,我特意赶来,你都不陪我过,你好狠的心哪!”
  我暗暗吃了一惊,原来他今天生日!
  “你不早说,我都没有给你准备礼物!”
  “我不要礼物,我就要你陪我!”他像个孩子般地撒娇。
  见我不做声,他又怯怯地挨到我身边,说:“你睡床我睡沙发,没你同意我绝对不碰你。”
  我承认,在心底,我是愿意和丁慕江亲近的。好几个瞬间,我都把他想像成了佩凌,让我有想要拥抱的冲动。
  丁慕江把我的沉默当作了默许,又开始在那里擅做主张:“过会我们一起去吃晚饭,然后到你那里去拿衣服,再然后你睡床我睡沙发,我们聊天……哎,如果我也能睡床就好了!”
  丁慕江拿出一串钥匙交给我:“这套房子所有的钥匙都在这里了,你拿着!”还没等我开口拒绝,他就把我拉到阳台上,指着一大堆花花草草说:“我回广州的时候,这些花草总得有人照顾吧,你总不忍心看着它们都死翘翘吧!”
  我当时想要是真能晕倒就好了,小时候在家里也曾自告奋勇地帮爸爸养花,有过两个星期把花养死三分之二的辉煌战绩,现在看这眼前这些叫不上名的花草,我不禁皱眉。
  “我不会养花。”
  “不会我可以教你嘛!”
  “多久需要浇一次?”
  “不一定啊,有的一天浇两次,有的一天一次,有的两天一次,也有的干了才需要浇……”
  我真想在他挺拔的鼻梁上砸上一拳,这不是拖着我上贼船吗!
  “这活太复杂,我干不了!”
  “不干也得干,养死了不用你赔!”丁慕江不由分说地把钥匙塞进了我包里。
  天哪!我穿了红内裤了啊,怎么还会碰上那么无厘头的烂事啊!


(八十三)
        “吃西餐还是中餐?”出门前丁慕江问我。
  “那还用问,当然是中餐了,你想看我当刀叉出洋相是不?”
  丁慕江耸耸肩又装出委屈的样子来:“我是尊重女士的决定,你却总是把我想得那么阴险!”
  时间还早,路程也不太远,我提议一路逛过去,可没多久就发现这真是个错误的决定!和丁慕江一起走在街上压力相当大,他的回头率实在是很高,以前我还没有注意到,原来大街上和我一样看看帅哥的MM居然是那么多,今天总算是见识了。更可恶的是那些MM看完他以后还不忘朝我扫上那么一眼,那鄙夷的眼神似乎在说:“这么帅的男人怎么就找了个没胸没屁股的小女生!”被这么看了几回后,我火大了,一肚子的气都朝丁慕江撒:“一男人长那么大眼睛做什么,还眨巴眨巴的,勾引谁呢!”丁慕江无辜地朝我眨巴了几下眼睛,从口袋里掏出墨镜戴上,说:“这下总行了吧!”我一看,更不行了,只觉唾液分泌加速,狠狠地吞了几口口水,嚷着:“拿下来!太阳都下山了,你扮酷给谁看啊!”他露出大白牙笑了,取下墨镜塞回口袋里,拉起我的手就走。经过一家糕点店的时候,我拉着他进去订了一个6寸的小蛋糕,丁慕江立马笑成了一朵花:“还是小其疼我啊!”
  吃饭的时候,我再也无法把他想像成佩凌。佩凌吃东西很慢很斯文,而丁慕江却空有一副优雅的长相,那吃相像是刚从哪个难民营里逃出来一样,嘴里始终是满满的,更可气的是他居然还瞪着我说:“小其,你的吃相怎么那么难看啊!”我真是晕,典型的恶人先告状!
  那个小蛋糕成了我和丁慕江的夜宵,关了灯,象征性地点了一支蜡烛,丁慕江缠着我给他唱生日歌,吹蜡烛的时候,他许愿说:“明年的生日我还是要小其陪我一起过。”有种说法是说出口的愿望就不会灵验,丁慕江许的愿果然没有实现。
  吃着蛋糕,他突然问:“你的生日几号啊?”我假装生气:“都过了好几天了,还有什么好问!”他却乐了:“原来我们的生日那么近啊,那明年可以一起过了!”只是,有谁会料到,第二年的这个时候我已嫁作他人妇了!
  6寸的小蛋糕对于我们两个还是嫌太多了,丁慕江捂着肚子罢吃,我朝他凶:“我买的蛋糕你敢不吃!”他挨到我身边,嬉笑着说:“你要是答应过会我和你一起睡床上,那我撑死也把它吃完!”我脸上一阵烫,站起身去洗手。
  那晚,我睡床,他睡沙发,天南海北地扯到了凌晨两点,我觉得有些睡意了,却听到他念念有词,就问:“你在念叨什么啊?”
  他一本正经地答:“我在诵读八字真经。”
  我乍听还以为他是佛教徒,睡前得弄个什么仪式之类的,可是一想到他大块吃肉的样子又觉得实在不像。
  “什么八字真经,说来听听!”
  “不跟你说,传男不传女!”
  我的好奇心被充分调动起来,下床走到沙发边上,去听他念叨些什么。
  丁慕江大笑:“我念的是‘君子好色、取之有道’,你再这么站我边上引诱我可就连八字真经都不管用了!”
  我笑着回到床上躺下,不久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感觉到脸上被重重地吧唧了一下,睁开眼,看到丁慕江一身白色运动衣笑吟吟地看着我。
  “你那么早起床去扮周扒皮学鸡叫啊!”
  丁慕江没跟我计较,又在我脸上重重地亲了一下,说:“你继续睡,我去跑步,会给你带早饭回来。”
  听到他关门的声音,我摸着脸上被他亲过的地方,却再也睡不着。

(八十四)
   那天是星期天,丁慕江回来时看我已经起床,有点意外,随即笑着说:“我的吻够厉害的,把睡美人给吻醒了。”
  他的头发被汗濡湿了,鬓角的发丝显得更加卷曲,我又想到了佩凌湿着头发从浴室里出来的性感模样,一时间我有些失神。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丁慕江不放过任何一个抢白我的机会,“你先吃早饭,我洗澡,最好就是等我洗完澡我们一起吃!”
  我被他逗笑,决定等他一起吃早饭。双休日,我极少那么早起床,到阳台上看着那些花花草草,沐浴着初夏的朝阳,精神也振奋起来。
  吃完早饭,丁慕江对我说他有工作要做,我下楼去买了些报纸和杂志打发时间。他差不多打了两个小时的电话,我听不懂他说的粤语,静静地欣赏着他好听的嗓音,我有种幻觉——对面坐着的是叶佩凌。丁慕江谈工作的时候很严肃,完全不似平日的嬉皮笑脸,他一边听电话一边不时在笔记本上写下些什么。我好几次抬头看他,偶尔会撞上他的目光,他总是淡淡一笑便移开目光,又专注于他的工作。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他堂弟的,最后一句话他用国语笑着骂:“你这笨蛋,不该问的事情别问!”
  挂了电话,他又恢复了贼兮兮的笑容看着我说:“我堂弟就想着打听你的事,还说想见你,存心找骂,我才不让他见你呢!”我笑问:“你堂弟是不是比你帅啊?”他站起身作势要来掐我,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思连。
  “小其,这个星期没回家是吗,晚上一起吃饭!”
  我看看丁慕江,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毕竟也有好一阵子没见他们两口子了。
  挂了电话,我对丁慕江说:“晚饭你自己解决,我有朋友叫吃饭。”
  “男的女的?”他一脸警惕。
  “一男一女,一对夫妻。”
  丁慕江沉默了一会,一脸谄笑地挨到我边上:“带我一起去好不好?”
  我拒绝得很干脆:“当然不行,你脸皮怎么那么厚,都不认识他们居然好意思去吃饭!”
  丁慕江拿出了看家本领,语气幽怨得像是我上辈子欠了他债没还清:“我昨天才刚过完生日,今天你就这样对我,我千里迢迢过来找你,举目无亲,你居然把我一个人扔下管自己去吃饭!”我哭笑不得,明知他在装,可是看着他哀怨的俊脸,真是我见尤怜。哎~人长得帅就是占便宜!
  无奈,我只好厚着脸皮给思连打电话:“思连,晚上我可不可以多带个朋友来?”
  “当然可以啊,多添一双筷子而已。”思连答应得很干脆。
  丁慕江真的可以去演变脸了,刚才还愁云密布的脸立即就笑开了花,手舞足蹈的真让人不敢相信他已经30高龄了。
  我突然想起了他狼吞虎咽的吃相,决定还是先提醒他一下,免得让思连和君君看笑话。
  “喂~那家可有个怀孕的MM,你过会吃饭的时候可不可以稍微斯文一点,别吓着人家!”
  丁慕江对我的话明显是抓错了重点,他瞪着本来就很大的眼珠子:“啊?怀孕了啊?那过会去买点奶粉尿片送给她!”
  “神经啊你,才怀孕3个多月,什么奶粉尿片,你自己用啊!”
  丁慕江心情好得一下午都没来跟我抬杠,我吃过午饭稍稍睡了一下,醒来的时候看到他正趴在地上做俯卧撑,只穿着背心,露出宽阔的后背和结实的手臂,我听见自己咽口水的声音,只能又暗自鄙视了自己一下。
  他起身见我醒了,问:“晚上你穿什么衣服去啊?”
  我一愣,去思连家吃饭需要那么隆重么,还得换衣服!
  “就穿身上的去啊!”我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T恤和中裤,觉得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那你说我穿什么去呢?本来想穿衬衣的,不过跟你的衣服就不配了。”
  我真是服了他了,去吃餐饭还需得那么折腾,看他站在那里思前想后的样子,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洗完澡再说吧!”他边说着边走进了浴室。
  我又晕了一下,才下午就已经洗两个澡了,难怪身上的味道那么好闻,要是我按这个频率不早就洗成香妃娘娘了啊!
  去思连家吃饭我就像去自己家一样,从来没想过还要带什么礼物上门,丁慕江却坚持要买点东西,我说用不着买,他就赖在超市门口不走了,说:“我脸皮薄啊,不买点东西不好意思吃人家的饭!”我拗不过他,只好陪他进超市买了些孕妇可以吃的保健品和时令水果。
  丁慕江吃饭时的优雅让我大吃一惊,连在外人面前一向很沉默的君君都直言不讳地夸他:“小其,你从哪打着灯笼把他给找到的?”丁慕江转头朝我挤挤眼睛,一脸得意,我偷偷伸脚踹了他一下。吃完饭,丁慕江和思连在客厅聊天,居然很是投机,我去厨房帮君君收拾,君君笑着说:“小其,你可终于动心了,你们两个很配,连表情都很像。”我只有暗暗苦笑的份,配有屁用啊,人家都是5岁孩子的爹了!
  告辞出门,思连和君君连声邀请丁慕江下次再来,他笑得嘴角都快碰到耳根了,我偷偷拿指甲掐他的腰警告他不要得意忘形。下楼的时候,走在前面的丁慕江突然停住,转过身来看着我,我奇怪了:“怎么不走了?”他伸出双臂抱住我,在我耳边说:“小其,今天我很开心!”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松开了我,一蹦一跳地蹿下楼去。
  晚上快11点的时候,接到思连的电话:“小其,那丁慕江从哪冒出来的啊,好像不是本地人?”
  我抬头看看就在不远处的丁慕江,支支吾吾起来。
  思连立马就明白了:“你们那么晚了还在一起?”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思连说了声“晚安”就挂了电话。
  丁慕江很聪明,问:“是那男的打来的吧?”我点头。
  “那小子肯定暗恋你,我总觉得他怪怪的!”
  “放屁啊你!”我不理会丁慕江,进浴室去洗澡。
  那晚,仍是他睡沙发我睡床,他仍是念叨着他的八字真经,我听着听着觉得有些不对劲,凝神一听,竟听到他在念“欲火焚身,弟弟可怜”,我忍住笑,说:“你再闹我明天就睡回自己那里去。”丁慕江翻了个身,没说话,又念回了“君子好色,取之有道。”我带着笑沉沉睡去。


(八十五)
第二天早上,我又被脸上重重的吧唧一下给弄醒,睁开眼,丁慕江光着上身湿漉漉地站在床前朝我笑。
  “你怎么那么懒啊,我都跑完步洗完澡了你还不起床,上班要迟到拉!”
  我拿过手机一看,抱怨道:“吵什么,还有10分钟可以睡呢!”
  他赤裸的上身让我心跳加速,我想看却又不敢看,只好装模作样地闭上了眼睛,假装对他兴趣缺缺的样子。听到他轻轻的笑声,然后我感觉到周围气压和温度的轻微变化,心里一惊,猛地睁开眼,发现他的鼻尖已经顶住了我的鼻尖。我下意识地往下缩,从他撑开的手臂的空隙处翻身下床,却不小心瞥见了他白色内裤覆盖着的高耸。
  洗漱出来,看见丁慕江屁股朝天四仰八叉地趴在床上,我朝他喊了声“你再不起来我不等你吃早饭了啊”,他把脑袋转了个方向,鼻孔里“哼”了一声,还是趴着不起来。我拿了本杂志去砸他屁股,他伸手捂住屁股,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这家伙,又在那装小可怜了!
  他裸露的后背和长腿让我有想犯错误的冲动,只好拉过薄被盖住他,免得我的色女本质暴露无遗。正待我想扔下他去对付桌上的早餐时,他却伸出手一把将我抓住。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他的身体已经覆上了我的身体,灼热的唇亦随之落在我的唇上。
  我听见他的呼吸声越来越重,感觉到自己的意志在他的热吻中渐渐消散,他的唇逐渐移向我睡衣的领口,我沉睡已久的欲望被他唤醒,低喘着回应他的热烈。
  这时,一阵欢快的口哨声响起——是我的手机闹钟!
  他停住了动作,我也清醒了大半,推开他坐起身来去拿手机。
  气氛顿时变得十分尴尬,他仍躺在床上,我不敢回头去看他。
  “吃饭吧!”我说完就径直向餐桌走去,他去拿了条T恤套上,坐到我对面。两人默默地吃饭,谁也没说话,我偷偷地看他,他正低着头吸牛奶,表情有些严肃,长长的睫毛低垂着,形成好看的弧度,看不出他在想些什么。
  “我上班去了。”没等他回应,我就拉上了门。
  那个上午的工作效率实在是低下,午休的时候打开QQ,很意外的却看到人约黄昏后的头像在闪动:“小其,你生气了吗?”我有点啼笑皆非了,这个傻瓜,怎么会以为我在生气!
  “吃过饭了没有?”我没正面回答他的问题。
  “正在吃快餐,已经吃第二份了,鸡腿很好吃!”
  我笑了,他永远对吃东西充满了热情,像个孩子。
  “上午都干了些什么?”
  “还能干什么!帮我那笨堂弟收拾烂摊子呗,下午还得跑几个地方。”
  “那你赶紧吃,吃完了休息一下。”我有点心疼他,虽然他比我大了整整六岁,可在我印象里,他还是个大男孩,我舍不得让他奔波忙碌。
  “不吃了,有你在我就不想吃了。”
  我刚想把一句“原来你一见我就倒胃口”发过去,他的电话就来了。
  “刚才我说错话了,我的意思是有你在,我的心思就全在你身上了,吃不吃饭都无所谓。”他急巴巴地解释。
  本来有过早上那一幕,我还觉得跟他说话挺尴尬,不过被他这么一搅和,我感觉轻松了许多。
  “奇怪了,以往有我在也没见你少吃哪一餐啊,还吃得比谁都多,什么叫吃不吃饭都无所谓啊!”我存心挑他的刺。
  没想到丁慕江却很诚恳:“为了惩罚我说错话,今晚我做饭给你吃好不好?”
  我一愣:“你还会做饭?能不能吃啊!”
  “不知道啊,还是十几岁的时候跟妈妈学过做饭,应该能吃吧。”他倒挺诚实,“你几点下班,我来接你,一起去买菜。”
  于是整个下午我就在对晚餐的期待中度过,工作效率仍是低下得一塌糊涂。我发现渐渐的我不再把丁慕江想像成佩凌。一个办公室的JJ问我:“小其,是不是谈恋爱了啊,怎么老看你在那傻笑?”我脸上一烫,心虚地朝她做了个鬼脸。


(八十六)
我和丁慕江一起去超市买菜,末了他还拿了两袋面包扔进手推车里,朝我笑笑说:“万一真的很难吃,那就吃面包!”他的笑很好看,可那话却听得我心惊胆战。
  丁慕江拒绝我进厨房看他做饭,说我看着他会紧张导致发挥失常。我在客厅里听着他切菜的声音,简直是坐立不安,生怕看到厨房门一开然后他握着流血的手指头跳出来的情景。总算事情并不如我想像中糟糕,四菜一汤终于被端上了餐桌,丁慕江像个等待老师打分的小学生,低眉顺眼地坐在我身边,不时拿眼睛瞟我。虽然鸡肉有点老、菜叶有点黄、鱼汤有点咸、米饭有点夹生,但我还是幸福得想要抱住他,除了思连,这辈子还没有男人为我做过饭。
  我突然开始妒嫉他老婆,他在家里也会做饭给他老婆吃吗?想到这个,我开始觉得食难下咽。丁慕江看出了我的反常,问:“是不是真的很难吃?”我把碗筷重重地一搁,瞪着他的眼睛问:“你老实说,你是不是经常做饭给你老婆儿子吃!”丁慕江一愣,随后的剧烈反应把我吓了一跳,他一脸怒气地站起身来:“除了我妈和你,我还没为哪个女人做过饭!”
  他的额头上还挂着细密的汗珠,足见厨房的闷热,鼻翼因为生气的缘故微微开合着,第一次看到他那么怒气冲冲的样子,我莫名地心疼着,开始后悔自己的无理取闹。我站起身,伸手去抚他额上的汗珠,丁慕江的身体微微一颤,张开手臂将我紧紧拥在怀中。
  火热的唇落在我的脸颊、嘴唇、耳垂……空调的冷气丝丝地吹着,却不足以冷却两具滚烫的身体,我们纠缠在沙发上,他汗涔涔的身体让我兴奋异常。丁慕江在我体内温柔而热烈地冲撞着,我闭上眼,伴随着他的节奏在他肩上留下或轻或重的痕迹。
  “可以射在里面吗?”丁慕江咬着我的耳垂问。
  在得到我的默许后,他如脱缰的野马般驰骋起来,而我这拙劣的骑手只能任凭他引领着上天入地、柳暗花明。他的喘息传入我耳际,有如天籁,我在他灼热的爆发中骨软如泥……
  “小其,你叫得真好听!”丁慕江笑着啄我的嘴唇,不肯从我体内抽出,“不出来了,过会再接着来。”
  我将手探到他胳肢窝下,轻轻地挠了几下。两年前刚跟他聊QQ的时候就知道他怕痒,当时我还取笑他说“怕痒的人怕老婆”,只是没想到他反应那么强烈,居然大叫一声跃起,然后就翻到了地上。我感觉到体内温热的液体随着他的撤退而涌出,于是连忙扯了条衣服垫在身下,后来才发现是丁慕江的背心。扭头去看丁慕江,他仍旧双臂抱胸蜷在地上没玩没了地笑,我伸出手去拨动他,他笑地更来劲了,边笑还边叫唤:“别碰我,别碰我,痒死了!”我乐坏了,还真没见过那么怕痒的人,真后悔身边没带相机,要是把他光着屁股躺那里笑的模样拍下来那有多香艳!
  待我从浴室里出来时,丁慕江总算已经笑完坐在沙发上。
  “等我洗完来报仇!”他边说边走进浴室。呵呵,怕他呢!那么怕痒还想报仇,一根手指头就能放倒他了,我打着如意算盘。
  不过丁慕江洗完后似乎已经忘记了要报仇这回事,他不由分说地抱起我走到餐桌前把我放在他腿上,说:“我喂你吃。”
  “不要,我自己吃!”我抗议,想从他腿上下来。
  “不行!”他把我圈紧,“两个选择,要不就我喂你,要不就你喂我!”
  看着他递到我嘴边的汤匙,我识趣地张开了嘴。
  他喂我一口就往他自己嘴里也塞一口,一边嚼还一边冲着我傻笑,一双大眼弯成了可爱的月牙状,看着他傻乎乎的样子,我几乎喷饭。
  “你笑什么啊傻瓜!”
  “我也不知道笑什么,反正就是开心!”
  “你那么开心那过会你洗碗好不好?”本来说好了是归他做饭归我洗碗的,我趁着他开心试探地提出这不情之请。
  没想到他答应得很爽快:“好啊,不过要你抱着我我才洗!”
  丁慕江站在水池边笨拙地对付着那些碗筷,我从后面抱住他的腰,将头枕在他的肩头,“小监工!”丁慕江笑着这样唤我,不时扭过头来轻吻我。我噬咬着他的脖子,在上面留下深深浅浅的印记。“你存心让我明天出不了门啊!”我不理会他的抗议,笑着将他抱得更紧,然后继续向他的脖子进攻。
  是夜,丁慕江终于没有再躺在沙发上念他的八字真经。我在他的怀抱中辗转沉浮,有一个刹那,我想到了“飞蛾扑火”四个字。然而,沉沦在爱中的女子,又怎么会分得清化灰于火海的飞蛾是勇气还是傻气……


(八十七)
很佩服丁慕江。第二天大早,他试图把胳膊从我身下抽出来时,我醒了。
  “干嘛去?”
  “跑步啊!”
  “你不累啊!”我伸展了一下手脚,只觉得腰酸腿疼。
  “当然累啊,你那么贪心我怎么会不累!”他翻身坐起,“不过跑步还是要去的,没好身体哪经得起你那么榨啊!”
  我伸手往他胳肢窝底下挠,他赶紧跳下床,说:“你继续睡,我洗完澡来吻醒你。”
  听到轻轻的关门声,我趴在床上绞尽脑汁思量着找个什么合适的理由翘班,最后还是凭着顽强的毅力和未泯的良知勉强起床。本以为昨晚的纵情和少眠会给我添两个熊猫眼,却未料到镜中的我唇如丹蔻、面若桃花。难道采阳补阴一说真有依据?正当我对着镜子臭美的时候,门锁咔嚓一声,丁慕江回来了。我从镜子中看着他笑笑地走近我、抱住我,我轻轻地挣扎:“别闹,你一身汗,我还得去上班呢!”
  “你不洗澡么?”丁慕江不理会我的挣扎,把我抱得更紧,“小脏鬼!”
  “一大早起床洗什么澡啊!”我不以为然。
  从镜中看到丁慕江促狭地笑:“不洗随你啊,你身上全都是我的味道,你不怕你同事闻出来啊!”
  我一惊,赶忙把他推出浴室,锁上门,只听他在门外哀怨地叫:“一起洗嘛!我热啊!”
  快下班的时候,接到丁慕江的电话:“我在楼下等你。”
  我在公司门口左顾右盼了好久却没见丁慕江的影子,掏出手机正要打他电话,却见他从近旁的一辆马自达里探出头来。
  “你眼睛画着装样子的啊,还是我不够帅,吸引不了你的眼球啊!”丁慕江下车来帮我打开副座的车门。
  “哪来的车?我不坐小日本的车!”对于日货,我的观点一直是能不买就不买,能不用就不用,不过倒也没偏执到连日本车都坚决不乘的地步,这么说,完全是为了跟丁慕江作对。
  本以为他会跟我理论一番,没想到他一言不发地回到车上,把车在楼前的车位里泊好,然后拔了钥匙下车。
  “我早就叫我那笨堂弟不要买小日本的车了,他偏不听!”丁慕江边说边伸手拦出租车。
  “这车停这里怎么办?”
  “管它呢,明天叫我堂弟自己来开走!”
  那晚,我躺在丁慕江怀里时,他抚着我的肩,沉默了良久,然后说:“小其,后天我要回广州了。”
  我只觉心在往下坠,从他的怀抱里挣脱出来,我假装若无其事:“好啊,你是该回去了,你老婆和儿子都想你了!”
  黑暗中,听到丁慕江沉重的叹息声。那晚,我们背对着背,睡在床的两侧。


(八十八)
第二天,丁慕江开了辆桑塔那来接我下班,车身尘土遍布、油漆斑驳。
  “这回满意了没?”丁慕江边问边帮我拿掉一根掉在鼻梁上的睫毛。
  “哪来那么破的车啊?”
  丁慕江得意地笑:“我拿堂弟的车跟一个员工换的,那小子愣了半天居然还不肯换,我跟他说就换一天他才勉强答应。”
  “你堂弟没意见啊?”
  “下午他刚被我支使到宁波出差去了。”丁慕江笑得更欢。
  我当时刚拿到驾照不久,学车的时候教练就夸我有老驾员的技术水准,美得我一直引以为豪。这回看到这和教练车同一款式却比教练车还破烂几分的桑塔那,我跃跃欲试。丁慕江看出了我的心思:“你开?”我重重地点头,坐进了驾驶室。
  起初一切都还顺利,丁慕江更是在边上给我灌蜜糖:“小其真厉害!”乐得我飘飘然。
  路经一个十字路口,正是黄灯和红灯交替时,我乖乖地把车停住,丁慕江还夸了句:“小其真是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
  绿灯起步,车却熄火,连发几次都是一样,丁慕江连声说“不要急”,我开始冒汗。这个路段禁鸣喇叭,但后面还是传来了谩骂声,交警也过来了。我乖乖地奉上驾照,丁慕江下车跟交警解释:“她是新手,不太熟练。”我灰溜溜地从驾驶室出来坐到了副驾的位置,后面的骂声更响了,我又羞又愤,幸好交警没有刁难,只听到他跟丁慕江说:“下次别让她在高峰期练车。”
  丁慕江坐进驾驶室的时候叫了一声“晕”,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我也晕了——三档!!
  我自觉无地自容,背对着丁慕江蜷在座位上,他不时拿手轻拍我的背,最后我恼羞成怒,转过身朝他大叫:“我出洋相你还那么开心!”
  丁慕江不说话,把车在停在僻静处,打开副驾的车门来拉我,我挣扎着躲闪,他却很强硬地将我的头按在他的腹部。最后我停止了反抗,用手圈住他的腰,他温柔地抚着我的长发,轻唤着我的名字。此刻,我觉得这个男人为我撑起了一片天……
  “还是你开!”丁慕江教唆我说:“怕什么啊,发不起车又不是你的错,有我在呢!”我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他却连哄带骗地将半推半就的我推进驾驶室,然后坐进副驾朝我笑:“其实汽车公司应该弄个人性化设计,在起步时自动播放语音‘一档起步,一档起步’。”我恶狠狠地瞪他,他吐了一下舌头识趣地闭上了嘴。
  丁慕江第二天下午的班机回广州,我没去送他。傍晚的时候接到他电话:“飞机还没停稳呢,我想你想得不行!”他语调沮丧。
  “少来了,赶紧回家拜见夫人去吧!”我不失时机地刻薄,心里疼得有如针刺。
  “我直接去公司,有活要干!”
  丁慕江回广州的那段时间,我搬回了自己租的小公寓,每隔一天,我就会在下班后挤几十分钟的公交车去丁慕江那里帮他浇花。冰箱里还有没有喝完的牛奶,他的牛仔裤仍搭在沙发扶手上,一切都让我觉得似乎丁慕江随时会推门而入,展着俊美的笑容走近我、抱住我。我突然觉得丁慕江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这个屋子只有他在的时候才会生机勃勃,而此刻他留下的痕迹只让我觉得心酸甚至恐惧,我逃也似的锁上门,又挤几十分钟的公交车回到自己的小窝。
  丁慕江每天中午和晚上都会打电话给我。
  “小其,我想你了!”
  “小其,你把我的花养死了几盆?要以身相许才赔得起哦!”
  “小其,在电话里亲我一下好不好?”
  “小其,没有你陪我一起吃晚饭我胃口很不好,都瘦了很多!”
  …………
  丁慕江甜言蜜语说尽,就是不说何时再来SN。他不说,我也不问,是赌气,也是我仅存的尊严。
  思连给我电话:“小其,晚上来吃饭,把你朋友也叫上!”
  我用粉遮住了黑眼圈,活蹦乱跳地出现在思连和君君面前。
  “丁慕江呢?”思连朝我身后看看,有点意外地问。
  我一边摸着君君微微隆起的腹部,一边漫不经心地答:“他忙着陪他老婆和儿子呢!”
  明显地看出思连和君君愣住,我装作没看到,大踏步走到餐桌前捞起一块炸鱼放到嘴里,“嗯,好吃好吃!思连,你的厨艺又有长进了!”


(八十九)
丁慕江终于还是来了。
  8月的一个下午,我在办公室被冷气吹得直流鼻涕,接到丁慕江电话:“小其,我来接你下班。”
  一时间我难以置信:“你到SN了?中午怎么还没听你说起!”
  “给你个惊喜嘛!”丁慕江嘿嘿地笑:“中午电你的时候我已经在等着登机了,现在我还在机场,在等我堂弟来接我。”
  剩下的时间里我坐立不安,恨不得把所有的钟都拨快两个小时,更奇怪的是我那淌了一下午的鼻涕居然止住了,看来我的鼻涕也很识趣,知道我心情激动就自动闪了。
  我自己都不曾料到我会抱着丁慕江哭,丁慕江将我抱坐在他的腿上,轻轻吻着我的眉睫,我们疯狂地纠缠,像是要把一个月未做的爱都补回。
  接下来的日子里,除了上班,我们像连体婴般生活着。在外吃饭,我们专挑幽静昏暗的座位,十指相扣、互相喂饭;在家里,我光着脚踩在他脚上,任他带着我在房间里晃来晃去;夜晚,我们拖着手在露台上赏花望月,趁对方不注意的时候互相偷吻,然后一起倒在露台的小卧榻上;我们一起泡在浴缸里,互相泼水搓背,丁慕江说:“我们晚上睡在浴缸里得了,做完了洗,洗完了再做,提高效率!”我挠他痒痒,惹得他像鲤鱼般翻腾,弄了一地的水。
  有一次,我搂着丁慕江的脖子问:“我们都不小了,这样是不是太肉麻做作了?”
  丁慕江把我抱到他腿上,用鼻尖在我脸上游走,最后把嘴停留在离我的嘴差一公分的地方,笑着说:“不是做作,是做爱!”
  于是,我们继续肉麻着。我常对自己说,不要想将来,不要想永远……
  丁慕江差不多一个月来一次SN,每次住5到10天。他笑言自己贪恋美色荒废荒废正务,眼看我的爪爪伸向他的胳肢窝,他连忙跳起来躲到沙发背后一脸无辜地辩解:“我总不能说是贪恋小恐龙吧!”我满屋子追着他跑,最后我气喘如牛他却气定神闲地朝我笑,我站到沙发上双手插腰开始撒泼,丁慕江过来抱住我的腿:“小姑奶奶,我投降还不行嘛,以后每天早晨跟我去跑步好不好,把你那小胳膊小腿练壮实了就能变本加厉地欺负我了。”
  丁慕江太了解我的懒惰,每天总是他跑完步洗完澡再来把我弄醒,开始的时候他吧唧一下我就会跳起来, 后来大概是麻木了,无论他吧唧几下我都醒不过来了,丁慕江好几次很沮丧地抱怨:“我是年老色衰了,你对我的吻都没感觉了!”我以前自己一个人睡的时候手机闹铃都是调到懒人模式,丁慕江在的时候我就很放心地拿他当闹钟了,谁知这家伙有次居然故意不来叫我起床,害我上班整整迟到了1个多小时。下班后我气急败坏地找他理论,他却振振有词地说:“看你每次起床都那么辛苦我心疼啊,睡眠不足容易衰老,不如你到我公司来上班,你爱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
  “不干!”我把吃了一半的苹果往他身上扔,心里真的有点火了。
  “干嘛不干!我又没有叫你不干活拿薪,只是给你一个机动的上班时间。”丁慕江接住那半个苹果咬了一口,又嘀咕了一句,“只要你不看上我堂弟就好!”
  我听了他的后半句,气消了大半,存心逗他:“对了,你堂弟有没有女朋友啊?帅不帅呢?”
  丁慕江不怒反笑:“你想都别想,你要是去我公司,我就把我堂弟赶回广州,换个女人来这里管事,反正我那笨堂弟就知道给我捣乱,没干几件像样的事!”
  “哼!你就想派个老巫婆来压迫我监视我,没门!我绝不会去!”我不留余地的拒绝。其实,我只是不想在经济上和丁慕江有所瓜葛。
  那晚,我躺在丁慕江的怀里问自己,我究竟算是什么?情妇!——这两个我不齿的字眼在我脑中挥之不去。曾经,在我年少的时候,是多么高高在上地鄙视着这样一类女人,她们破坏他人的家庭幸福,挥霍男人的钱财,过着空虚无聊的寄生虫金丝雀的生活。而如今的我,是否正一步步向她们靠近呢!身边的丁慕江已经熟睡,有着孩子般的均匀呼吸,这个男人,会是我宿命中的姻缘,还是生命中的过客?


(九十)
和丁慕江相处是愉快的,这个30岁的男子,有着和我相似的思维方式,正如君君所说的“你们两个连表情都很像”。
  有时候,我们会把脸凑在一起照着镜子玩游戏,我一声令下“皱眉”,我们俩一起皱眉,我说“微笑”,我们两个一起微笑,我说“吐舌头”,只见丁慕江乖乖地伸长了舌头,我笑得前俯后仰,丁慕江意识到上当,扑上来把我按在地上打我屁屁。只是他吃苦不记苦,下一次我说“翻白眼”时,他使劲地翻着漂亮的大眼睛,我大笑着叫他“笨蛋”,然后躲得老远,他来追我,撒落满室的笑声。
  吃饭的时候,丁慕江总是恨不得把我喂成个球,经常不顾我长出小肚腩的危机,拿我爱吃的美食诱惑我。可是我往他腿上坐的时候,他就又是摇头又是叹气:“轻一点啊,姑奶奶,你以为你赵飞燕啊,我怎么就成了养猪专业户呢!”遭来我一顿拳打脚踢后,他就一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气度,朝我做个鬼脸说:“过会床上再报仇。”
  丁慕江酷爱运动,每天都会趴在地上做俯卧撑,有次我趴到他身上,他又做了五个然后就贴在地上,开始左右摇摆。
  “你发抖抖病啊!”我在上面被他摇摆得很不稳当。
  “我想把你晃下来嘛!你好重啊!”
  “给你增加点难度啊!”
   “难道你希望我练成泰森那样然后去犯强奸罪啊!”强词夺理一直是丁慕江的强项。我懒得跟他理论,只是将手指滑向他的腋下,“数数肋骨好不好?”我亲吻着他的肩膀笑问。
  只听丁慕江一阵哀号:“不要啊不要啊!小其姑奶奶,小其大美女,小其小公主……”
  有一天傍晚,我在看《猫和老鼠》,他在边上看报纸。电视里的小老鼠常常扯着猫咪的睫毛将它的眼睛一会儿拉开一会儿又盖上的,可爱得一塌糊涂。我灵机一动,扭过头去看丁慕江,长长密密的睫毛盖着眼帘,哎~怎么就不长我眼睛上呢!这可怜的家伙显然不知道我正打他主意,意识到我在看他,于是也抬头看我:“怎么了,是不是我比电视好看啊?”我纵身跳到他腿上坐下,“你别动啊!”丁慕江懵懵懂懂地点头。我伸手扯着他的睫毛,学着电视里老鼠逗猫咪的样子,丁慕江很配合地随着我的动作睁眼闭眼,末了他还侧过脑袋问:“另一只眼睛要不要试试?”我玩够了,就说“不试了,你继续看报纸吧,我要看电视呢”,正欲从他腿上爬下来,却被他一把按住,屁股上结结实实地挨了几下,“叫你再把我当成玩具!”
  我习惯枕着丁慕江的肩膀睡觉,每天一躺到床上,我就朝丁慕江叫:“胳膊拿来!”他并不是每次都合作,他跟我谈条件:“亲热就给,不做不给!”我不理他,起身在他脸上重重地亲一下,拉开他的胳膊调整到我自认为满意的角度,把头枕在上面,然后再扭身拉他的手,让他的手臂环住我的肩膀。丁慕江叹道:“有道是强扭的瓜不甜,看来也不尽然啊!”我心满意足地抱着他的腰,甜甜睡去。
  偶尔,我会幻想:如果这是我的家,丁慕江是我的丈夫……


(九十一)
12月的江南已是寒风瑟瑟,丁慕江很不喜欢穿得棉咚咚,每天T恤加条外套就出门。“冷啊冷啊!”丁慕江见到我从公司门口出来就冲我叫,“小其啊,我等你快冻成冰雕了!”奇怪的是,我比他穿得多得多,但是他的手永远都比我热,我抱起他的手取暖,朝他笑:“好热的冰雕啊,我喜欢!”
  尽管怕冷,但他还是每天早晨跑得一身汗回来。我更贪恋温暖的被窝了,多赖半分钟都好,每天起床都搞得跟英勇就义那么悲壮。丁慕江经常趁此在我耳边灌输“反动”思想:“小其,跟我去广州吧,广州四季如春,永远不会那么冷。”我把头从被窝里探出来反驳他:“狗屁的四季如春,你当我没学过地理啊,最多也就是一季如春,其他三季都如非洲!”
  我和丁慕江成了思连家的常客,丁慕江是个很会讨人喜欢的家伙,在思连和君君面前,他表现得谦和有礼,成熟而得体,就连思连都私底下跟我感慨:“可惜他结婚了,否则他真的很不错。”君君的肚子已经大得不像话,我逼着丁慕江跟我打赌猜是男是女,输的得学狗叫。
  丁慕江说:“我猜是女。”
  我说:“不行!女的归我猜,你得猜是男!”
  丁慕江朝着思连和君君叹气:“你们给评评,有那么不讲理的人么!”
  思连笑着说:“你才知道啊,小其不讲理不是什么新闻了!”
  那天从思连家出来下楼的时候,丁慕江从后面抱住我说:“小其,好想和你生个宝宝,最好是女的,要像你。”
  我的心涩涩地抽了一下,嘴里却说:“做梦去吧你!”
  丁慕江没有说话,只是抓紧了我的手。
  有一天快下班的时候,公司给每人发了一份申请保险的表格,说是第二天一早要交,丁慕江在楼下等我,于是我把表格往包里一塞,准备拿回去填。
  填身份证号码的时候,我怕填错,就打开皮夹找身份证,由于不常用,所以放在皮夹的最里层,随着身份证一起被抽出来的还有一张名片,红黑的底色很是醒目,是佩凌的名片,我一直都放在皮夹里。正要把它放回,却已被丁慕江拿起,“你认识叶佩凌?”
  我一阵心里一阵慌乱,装作若无其事地说:“有过短暂的工作联系,当时看他的名片很别致就顺手放着了,一直都忘了清理掉。”我至今不明白当时我为何要骗丁慕江,是不愿提起我和佩凌的旧事,还是害怕失去丁慕江?
  看到丁慕江仔细得看这名片,然后抬头朝我笑:“是挺漂亮,不过以后可不许藏着了,要藏也得藏我的!”我松了一口气,自认为这个应急的谎撒得还不错,因为丁慕江从来都没有问过我工作的性质,其实我的工作和佩凌的网络公司扯不上丝毫关系。
  紧张过后,我突然想起丁慕江刚才的反应,故作镇定地问:“你也认识叶佩凌吗?”
  “嗯,认识啊!”
  我有点犯难,如果问得太急太直接肯定会引起丁慕江的怀疑,不问吧,我实在是太想知道他们的关系,现在想来,我当时其实是很想通过丁慕江打探有关佩凌的事。
  “你们又算不上同行,怎么会认识啊?”我装作很奇怪的样子问。
  “谁说非要同行才能认识,我和你也不是同行,不就认识了么!”
  丁慕江的回答里一点有用的信息也没有,我恨得牙痒痒,只好继续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跟他瞎扯。
  “哦,原来你们也是网友啊,你们不会是玻璃吧!”话音刚落,我脑袋上就挨了丁慕江一下。
  “神经啊你,我要是玻璃我早就去找他了,还大老远的飞过来让你欺负啊!”
  “那你跟我说啊,又不是同行,又不是网友,两大男人怎么就认识了?”
  丁慕江看了我一眼,表情有点严肃:“我跟他算是亲戚。”
  “啊?”我不由得叫出声来,顾不得继续掩饰,问道:“什么亲戚?”
  丁慕江又看了我一眼,却不说话,表情变得更为严肃。


(九十二)
“这小子是个怪物!”丁慕江语出惊人,“刚认识的时候他完全就是个花花公子,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改邪归正了。”
  “估计是被他老婆管的吧!”
  “开始我也这样认为,可是后来觉得实在是不对。叶佩凌很喜欢小孩的,他老婆刚开始的时候做梦都想替他生孩子,可是他们结婚那么久一直都没要孩子。”
  “那也说不定是身体有问题想要却要不了啊!”本以为佩凌于我只能算是一个旧友了,可是听丁慕江说起他们夫妻的事时,我的心却毫无征兆地痛,本不想继续探听,只是好奇心仍占了上风。
  “也不排除这个可能,不过我觉得叶佩凌故意逃避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丁慕江的语气似乎很有把握,“他结婚不到一个星期就几乎每天都到半夜才回家了,连蜜月都被他以工作忙给免掉了!”
  我不说话,只是看着丁慕江,摆出一副听得很认真的样子。丁慕江并未发现我的异样,继续侃侃而谈:“本来以为他外面有女人,他老婆也派人查过他,他居然每晚都是泡在办公室里。一个公司一旦步入正轨后根本不可能每天都需要忙成这样,你看我就知道了,要真这么多事我还哪来时间来陪你,所以我搞不懂他了,一个男人不碰老婆还可以理解,可是他连所有的女人都不碰就奇怪了,尤其还是像他这样曾经有过大把风流韵事的男人。”
  丁慕江的声音渐渐飘忽了起来,我的耳侧清晰地响起两年多前佩凌公司楼下的那个小保安说的话——“他太太从来没来过,我怎么会见到?不过听人说好像感情不太好,我觉得也是,要不叶先生怎么从早到晚都在这里,一般要到11点才走,周末也经常在的!”
  不否认,确认了佩凌和他妻子感情淡漠,我有些开心,但更多的却是难以名状的难过,只觉得心里堵得慌。正在走神,看见丁慕江拿手在我眼前一阵乱晃:“喂,你在不在听啊,不喜欢听我就不说了!”
  “听啊听啊!”我赶忙说,“我只是在想既然感情不好,当初为什么还要结婚呢?”
  “他老婆当初爱他爱得发疯,一个富家千金追男人都有些死皮赖脸的姿态了,许多人都拿这当笑话看,把她爸爸也弄得脸上无光。叶佩凌一直都对她不冷不热的,可是后来他却突然答应和她结婚。”
  “为什么!”
  丁慕江看了我一眼,似乎早料到我会有此问,他停顿了一下,说:“因为他老婆的爸爸和哥哥都是商界很厉害的人物,若是得不到他们的帮助,叶佩凌的公司会倒闭。”
  我感觉心上原本厚厚的积尘呈现出龟裂,一片片被剥落,佩凌信中的语句清晰得如在眼前——“想到父母积攒了一辈子的辛苦钱,想到朋友们将结婚供楼的钱借给我,想到公司的命运,我说服自己与那个女子交往。……半年后,我跟那个女子去领了结婚证。……公司的蓬勃发展让我得到了成就感,但我并不快乐。从那时起,我开始留连夜店,放纵自己,只为逃避。 婚礼被我以工作忙为由一拖再拖,因为我憧憬中的婚礼是我携着心爱女孩的手走过红地毯,向世人昭示我们的爱情和幸福,但是,我知道这对我来说已是不可能……”
  “我WC!”朝丁慕江搁下这句,我朝洗手间冲去。镜中的我没有泪,也许这一生欠佩凌的泪早在两年前流尽,可是,心头的伤口,可否有痊愈的一天?
  洗了把脸,挂上淡淡的笑容,我重新偎到丁慕江身边,一副打探他人隐私的八卦口气:“你好像真挺了解叶佩凌啊,你们到底什么关系啊?”
  丁慕江沉默着垂下头,绕弄着他修长的手指,我也沉默着等待着他的回答,半晌,他终于开口:“他老婆和我老婆是双胞胎姐妹。”
  丁慕江伸过手,将我的手握在掌心。掌心上,烙着深深浅浅的纹路。年少时,听长者说,这是你的命。我总是淡然一笑,并不放在心上。而现在,我终于相信,冥冥中姻缘的线缠绕着我,将我网入一段又一段的错爱。

(九十三)
“你是不是很看不起叶佩凌这样的人?”最初的震惊稍稍平复后,我很强烈地想知道丁慕江对佩凌的评价。
  丁慕江没有回答我,只是用手拖着下巴,眼睛微闭,我摸不透他心里在想什么,只是以为他不齿佩凌的作为才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心里暗暗难受,虽然佩凌曾带给我这样的伤痛,我仍不希望有人瞧不起他。
  过了好一会儿,很意外地,丁慕江转过头问我:“想不想知道我过去的事?”
  我连连点头,我们从来都没有互相探听过对方以前的事,虽然心里很想知道,但对丁慕江,我在心理上总是刻意地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因此,只要他不说,我便不问。如今他主动要说,我哪有不听的道理!
  丁慕江握住我的手,开始讲述他的过往。
  “我的家境很贫寒。我的祖母本是葡萄牙的一个名门小姐,在澳门游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穷小子也就是我的祖父,两人爱得轰轰烈烈,她为了嫁给他甚至与家庭断绝了关系。祖父为了让妻子过上好一点的生活,拼命地工作,却在一次工伤中失去了右臂,恰逢祖母正怀了我父亲,他们在澳门无以生存,就转徙到了广州农村艰难度日。祖母在生我父亲的时候没有好好休息和营养落下了病根,很早就过世了,祖父也在我父亲19岁的时候过世。父亲没有什么文化,母亲是同村人,一家人靠微薄的收成糊口。听说在我父亲年幼的时候,祖母的家人曾经找到他们,想要把祖母和我父亲带回葡萄牙,但是却始终不承认我的祖父,祖母回绝了他的家人,也拒绝接受他们物质上的资助。
  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育我要坚强,很多同村的小孩初中毕业就去工厂工作,但父亲却坚持供我念书。我知道父母的艰难,所以很拼命地学习,终于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家里凑齐了我第一年的学费和两个月的生活费,再也拿不出什么钱了,我知道一切得靠我自己。大学四年,我只回过一次广州,没有问家里要过一分钱,也没有向学校申请助学金。我替人抗过煤气罐、发过传单,最多的时候一次接了三份家教,还在一家书店兼职,幸运的是我每年都能拿到奖学金,那时的学费又很便宜,所以总算能够按时交上学费。记得那时很不愿意和同寝室的同学一起吃饭,我常常找各种理由避开他们,只买饭不买菜,就喝食堂供应的免费汤。你总说我吃东西狼吞虎咽,那是念书的时候给饿成的习惯,到现在还改不了。”
  听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握紧了丁慕江的手,丁慕江回头微微笑一下,问:“没想到吧!”是啊,当然没有想到,我一直以为像他这样年轻就有着不俗事业而且优越感强烈的人必定有着过于常人的家庭背景扶持,而丁慕江所说的却是我始料未及。
  “还想听吗?”丁慕江问。
  “嗯。”我点头。
  “大学里有很多女生追求我,应该都是冲着我的长相来的,可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谈恋爱,因为我没有钱也没有时间,但是爱情还是降临了。和她认识是在学校勤工俭学的报名点,我经常去那看招工信息,经常碰到她,时间久了也就熟了。她是东北人,很巧,我有四分之一的葡萄牙血统,她有四分之一的俄罗斯血统,她很漂亮,家里的条件也跟我差不多。大概是惺惺相吸,我们爱得很深,虽然我们都很忙,忙学习忙打工,但是我们还是很珍惜在一起的时间,把未来憧憬得很美好。我们经常会设想,将来我们的孩子会是最健康、最聪明、最漂亮的宝宝。”
  丁慕江说到这里停住了,眼睛看着前方,似乎陷入了回忆。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风情万种、明眸善睐的俄国美女的形象,虽然明知丁慕江和她已经是过去时,我的心里仍是有隐隐的醋意,想像着一对俊男美女并肩携手,该是怎样一道养眼的风景;最主要的,是丁慕江说他们爱得很深!


(九十四)
      良久,丁慕江回头看我,我也看着他,我第一次感觉到他的成熟,而以往他在我印象中一直是个年少轻狂、稚气未脱的富家公子。我读不懂丁慕江眼中的内容,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与他默然相对。
  “困了吗?”丁慕江问。
  “不困!”我摇头,“我还想听你说。”
  丁慕江起身去冰箱拿牛奶,插好了吸管递给我,然后坐回到我身边。
  “当时也有好几个男生在追她,据说其中有一个家里很有些来头,那小痞子在学校里飞扬跋扈的,我也没把这些事放在心上,总觉得这些外在的因素根本影响不了我们的感情。当时我跟她分歧最大的一件事是毕业后的去向问题,我想回广州,我希望她跟我也一起去,因为当时广州的经济正处在上升期,前景很好,最主要的是我想离父母近一些,可是她却一心想留在北京。虽然每次提到这事的时候我们都会有争执,不过当时才大三,所以并不急需做决定,我也很有信心在剩下的一年里劝说她跟我去广州发展。
  可是事实并不是我想像中那么乐观,大三那年暑假,我在一家广州的设计公司开在北京的分公司打工,因为我得赚够大四的学费,由于离学校太远,得到上司同意,我经常在办公室的沙发上过夜,她也需要赚钱交学费,所以我们说好了暑假里大家都安心工作。我当时真的很心疼她,也恨自己没有能力给她很好的条件,让她在那么热的天里还得为学费的事奔波操劳着,所以我更加卖力地工作,想多学点东西,只为了能在将来给她一个舒适的家。
  有一次,我想她想得受不了了,就在下班后乘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回到学校,她却不在寝室,我在楼下等到锁门都没见她回来,只好回到自己寝室里。同宿舍有个室友也没回家,我忍不住跟他吐苦水,他听后却说了一句让我迷惑的话——‘那女孩没你想得那么简单,你多提防着点!’当时也不以为然,觉得她可能睡在同学朋友家了。因为不放心她,后来的几天,我差不多每天起早摸黑地往回于学校和公司之间,但是始终没有见到她。我急坏了,终于辗转打听到她一个室友家里的电话,打过去,那女孩却说:‘丁慕江,你犯不着为她这样着急,她不会有事的!’我问她这话什么意思,那女孩却什么都不肯说。好不容易挨到了开学,她终于露面,我又气又急又激动,她却言辞闪烁,态度也很冷淡。终于,我得知了暑假她并没有去打工,而是和那个家里很有背景的小痞子同居了,而她的学费就是那小痞子出的!我出身在农村,观念比较传统,当时能够拉拉她的手抱抱她亲亲她就觉得很幸福,从来都没有想过在婚前有过更亲密的举动,而她却同居了!虽然心很痛,可我还是放不下她,我对她说:‘只要你还爱我,那我们重新开始。’她说:‘我爱你有什么用,我们不会有未来!’我的心凉透了,不愿意去回忆那段日子是怎么挺过来的,只在拼命地工作和学习中麻木自己,不让自己有多余的时间去伤心。
  毕业后,我回到了广州,进了那家我曾经打过工的设计公司的广州总部,那是一个很大的集团,设计只是其中的一小块,公司还囊括了建筑、装潢、广告、建材等很多领域的业务,虽然很少能够见到老板,但是我还是很由衷地敬佩他,因为公司的管理体制既严格又不失人性化,而且赏罚分明,没有许多企业论资排辈的现象,很多管理层的领导都很能干也很年轻,所以我很有动力,干劲十足。
  听人说老板有一个儿子和一对双胞胎女儿,儿子很厉害,完全没有靠父亲的帮助,在中国互联网经济炙手可热时抓住了时机,成为了行业中的佼佼者。两个女儿的性格截然不同,一个泼辣好动,高中毕业后就在家靠爸爸和哥哥养着宠着,而另一个却文静内向。这个女孩我见过,是公司办公室的文员,叫小静,人如其名,她确实很娴静,对谁都很和善,并没有因为她是老板的女儿而对人横眉竖眼,在公司的口碑很好。
  我的努力很快就得到了公司中高层的赏识,和老板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也越来越多,老板对我的喜爱可以说是不加掩饰,我受宠若惊同时更加卖力地工作。而老板的女儿,也就是那个叫小静的办公室文员,也跟我越来越熟。终于有一天,老板把我叫进办公室,对我说:‘你和小静的事也该定下来了吧,我和小静她妈妈都等着早点升级呢!’
  半年后,我就和小静结婚了,老板给我的结婚礼物竟是公司9%的股份!我把父母从农村接到了市区,给他们买了房子买了车,配了司机,这是我二十多年的心愿,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实现。我不希望那么年轻就失去拼搏的激情,就辞了职自己开了公司,也碰上了很多困难,但是老爷子凭着他多年的人际关系网很轻易就帮我摆平了,所以公司发展得很快。
  你知道我所说的那个堂弟究竟是谁吗?其实我父亲是独子,我根本没有堂弟,他是老爷子年轻时和另一个女人留下的孩子,在广州惹是生非的,所以在SN开分公司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让自己有理由来找你,另一方面也是老爷子的意思,让我那个所谓的堂弟有点事干。”
  丁慕江一口气说了那么多,所有的一切都在我意料之外,我来不及消化,脑子里乱糟糟的。牛奶盒一直拿在手上,却一口都没有喝,溢出的牛奶滴到地板上,丁慕江起身去阳台拿拖把拖干净,对我说:“你快喝牛奶吧,喝完了去洗澡,明天还要上班呢!”


(九十五)
躺在床上,我辗转难眠,枕在丁慕江的胳膊上翻来覆去,他拍拍我的肩说:“小其,虽然我们俩的肉都不少,但是你那么折腾我还是疼啊!再不睡你明天又起不了床了!”我翻身坐起,在黑暗中能看到他眼睛的波光,我想了一下,终于问了一个我明知不该问的问题:“你爱你老婆吗?”
   “你躺下,别着凉了,明天再跟你说,今天很晚了。”丁慕江起身想把我塞进被窝。
   “不干,你不说我就不睡!”
   “好吧,你先躺下,我说。”丁慕江的嗓音依然动人,却带着隐隐的落寞。
  “有过大学里那段后,我的心是死了,一心只想着勤奋工作让父母过上好日子。小静对我的感情我从一开始就感觉到,甚至很多同事都看出来了,但是我并没有任何非分之想,一则是因为两家地位相差太过悬殊,二则心里对她也确实没有特别的感觉,我想初恋大概是耗尽了我对爱情所有的热情,当时公司里另外也有几个女孩追我,但是我都佯装不知。”
  “你是不是还忘不掉你大学里的女朋友?”我插嘴。
   “在确立我和小静的关系前,我北上去找过她,我也想知道自己对她究竟还有没有爱。那个小痞子另有新欢,她也终究没有留在北京,而是回到了东北老家。她抱着我哭,我有心疼,但是已没有心动的感觉。
   老板于我有栽培之恩,我不知道怎么拒绝他,而让我更拒绝不了的是他对我事业上的扶持,我承认我的急功近利,那时的我太虚荣、太渴望出人头地了。当时的我眼中已经看不到爱情,认为人生只要有事业没有爱情也可以过得很好,我也不对爱情抱有幻想,曾经那样山盟海誓的爱情都因为我的贫穷离我而去。所以我从东北回来以后就和小静确立了关系,结婚的时候我还不到25岁,一年以后儿子就出世了。
   你刚才问我是不是看不起叶佩凌,我怎么有这资格看不起他,我和他又有什么区别呢!虽然我跟他并不十分热络,但我是欣赏他的,他很能干也很有人情味,听说他最近正在办手续准备在一家福利院领养一个小女孩。我公司的电脑和网络都是他公司弄的,我查过,他给我用上等的设备而没有赚我一分钱,不像许多商人六亲不认而且越亲越坑。
   有时候家族里的男人们会一起去夜总会消遣,连老爷子和他的两个六十多岁的兄弟都会叫小姐陪酒,但是我和叶佩凌还有我们那古怪的大舅子从来都是忙着躲闪,还有就是我们三个都不抽烟不喝酒,只喝果汁,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们三个都会心照不宣地互相对视。家族里其他几个年轻的都说我们三个是怪物,不过我那大舅子是很奇怪,一表人才又事业有成的却到35岁还不结婚,也没见他交过女朋友;叶佩凌也很奇怪,刚认识他的时候他够花心的,当时都已经和他老婆登记了只是还没有办酒,在婚礼前一段时间却又突然变得不近女色了,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我算是最不怪的一个了,我只是对夜总会的小姐提不起兴趣。”
  听丁慕江提及佩凌,我忍不住又想多打探些,于是顺水推舟地接着他的话茬问:“叶佩凌跟他老婆关系糟到什么程度?”
   “我估计他们迟早会离吧,他老婆现在外面有男人,很多人都知道,我猜叶佩凌也知道,只是他不闻不问。”
   丁慕江的话让我有些黯然,虽然我一度自私地窃喜于佩凌夫妻关系不睦,但是现在听说他妻子出轨,我却开始为佩凌难过。
   “那你呢?”我咬了咬牙,问了这个我一直想问却不敢问的问题。
   “我?”丁慕江沉默了一会,说:“她是一个合格的妻子和母亲,结婚以后她就不工作了,除了喜欢打牌以外也没别的什么爱好,每天都会和保姆一起把家里弄得干干净净的做好饭等我回家,有了儿子以后她就一心挂在孩子身上了。那么多年,我们连吵架都一次没有过。”
  “你们还挺恩爱的啊!”我仰起头,忿忿地把丁慕江的胳膊移开,只觉心里堵得发慌。
    “小其,赶紧睡吧!”
  黑暗中,传来丁慕江的叹息。


(九十六)
  思连和君君的儿子出生在元旦的假期中,我和丁慕江是晚上10点接到的电话,赶到医院的时候,君君已被送进了产房。从外接的屏幕上,可以看到君君因疼痛而扭曲的脸。思连几个小时中都没有坐下过,不时地看看屏幕中君君的脸,脸上写满了焦急和心疼。丁慕江一言不发,我想,他是由君君回忆起了他妻子生产时的痛苦。不知道在哪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大意是:如果一个女人为男人生了孩子,那这个男人即使不爱这个女人,也应该永远感激她。看着若有所思的丁慕江,我的心一点一点往下沉,而想要离开他的念头却是前所未有的鲜明。
  1月9日,丁慕江回广州了。君君出了院,我每天下了班就往思连家跑。
  新生的婴儿小得让我不敢去抱,他多半时间闭着眼睛,我趴在床边用手指逗弄着他的脸蛋,指望着小家伙能睁眼瞧上我一眼。
  思连在一边打趣我:“你不是不喜欢男孩吗?现在你这神情怎么就跟人口贩子似的!”
  我白了思连一眼,说:“你当爸爸神气了啊!我可是早就说定了的,我要当干妈!”
   “咦~奇怪了,我好像听人说男孩不要啊!”思连翻起了旧账。
   “有吗?谁说的?反正我没说过!”我不认账。
  君君笑道:“小其那么喜欢孩子,赶紧自己生一个啊!”
  此言一出,顿时屋里没了声响。我脑中浮现出丁慕江那天在产房外的凝重神情,心里一阵刺痛。幸好小家伙的啼哭打破了沉默,三个大人连忙围着孩子研究他哭闹的原因。由于他哭声嘹亮,所以思连给他起小名叫“亮亮”。
  近段时间回家看爸爸妈妈,越来越频繁地听到一个名字——林宇扬。
  这不,我刚抓起一个鸡腿往嘴里塞时,电话响了,是姑妈打来的:“小其啊,见见吧,真的不错,长得很好,个子跟你也配,有房有车……”
  “再说吧,再说吧!姑妈有空来玩!”我忙不迭挂了电话,继续专注于我的鸡腿。
  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进行第二轮轰炸:“小其啊,你也不小了,你迟早要嫁人的吧,不是说非要逼你去相亲,只是有合适的见见也无妨吧!”
  我理直气壮地反驳:“真要有那么好的条件怎么可能还没结婚啊,就算真是这样,你女儿又不漂亮又不贤惠,你怎么就指望着人家看上我啊!”
  躲进房间打电话向大学的室友小敏抱怨,小敏却语出惊人:“我都见了十多个了!现在觉得相亲也是挺有趣的事,看尽众生相啊!见了以后有没有戏是缘分问题,而见不见就是态度问题了,我看你还是去见见吧,否则还不知道要被唠叨到几时呢!”
  我终于还是去见了林宇扬,不是因为对他的“好条件”动了心,也不是因为小敏的劝告而茅塞顿开,而是我真的有心想开始一次正常的恋爱,借此忘记过去,忘记丁慕江。
  丁慕江仍是每天会打电话来,我经常静静地看着手机上显示的号码,等待着铃声的停止;有时控制不住的时候也会接他电话,因为太想听听他的声音。他说要过年后才能来SN了,我淡淡地说了一句“你忙你的吧”。丁慕江察觉到我的冷淡,问:“小其,你怎么了?”我仍是淡淡地回应:“没什么!”
  要是去算一下命,我估计那相师会说我本命年命犯桃花。林宇扬确实很不错,姑妈并没有向我做虚假广告,只是他的不错并没有激起我心中的一丝涟漪,坐在他对面,我心中却呼喊着丁慕江的名字,如果我伸手可及的人是丁慕江,那该多好!
  乍见林宇扬,感觉他像那个跳水的田亮,有一双大眼睛,只是,他和佩凌、和丁慕江不同。佩凌和丁慕江的眼睛里有融融的暖意,令人如沐春风;而林宇扬的眼神很冷,即使头顶就是暖气风口,我仍能感觉到他眼中投射出的寒意。他礼数周全,会为我拉凳子、开车门,但是绝不殷勤,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修养良好的绅士在做着他对任何女人都会做的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几乎无语,他不是没话找话说的人,这正合我意,通常我们默默地吃东西,然后他送我回公寓,每次见面不会超过2小时,有时我甚至能看出他的心不在焉,当然,我跑神的时候也不少。只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还会约我,每周一到两次,似乎在完成任务。我不喜欢他,也不讨厌他,只觉得他有点怪,我想,他对我的感觉也应该差不多是这样子。
  04年的大年三十晚上,丁慕江发短信来说半夜12点半上QQ,我没有回复。有人说:爱上已婚男子的女人,当这个世界最喧嚣最热闹的时候,也就是她最孤单最冷清的时候,因为男人永远会在这时伴着他的妻子和孩子。我孤孤单单地坐在电脑前,关上门,隔绝了客厅里电视声的喧哗,人约黄昏后的头像果然在12点半亮起:“小其,我来了,你在吗?”我怔怔地看着他的头像,关了QQ,泪水仍是滑落。
  羊年终于过去了,终于不需要再穿那被丁慕江嘲笑了无数次的红色小内裤。这个本命年于我来说,究竟算是凶还是吉?
  想起了有一次,我坐在丁慕江腿上拿了把拔眉毛的钳子给他拔胡子,痛得他哇哇叫。我问:“你属牛我属羊,按说都是温顺的食草类动物啊,为什么我们还会经常吵呢?”丁慕江边伸手来抢我手中的钳子边答道:“抢草吃呗!再说我们两个都是闸蟹座的,都喜欢横着来,能不吵么!”当时,我们笑着抱作一团。只是,为何回想起来,却会有凄凉的感觉?也许,以后都不会有机会再跟他吵了。


(九十七)
  丁慕江说来陪我过情人节,我恨自己无法拒绝,只能给自己找理由——这是最后一次,过完了情人节就跟他彻底分手!
  丁慕江到SN是12号傍晚。看到他,我竟有想哭的冲动,只能将头深埋在他的脖子里,不想让他看到我强忍眼泪的表情。丁慕江还是察觉到我的异样,捧起我的脸在我眼上轻啄:“怎么拉小傻瓜,我来了你还哭!”他不说还好,被他一说,原本已退潮的泪水顷刻间汹涌而出,我们俩紧紧相拥,那一刻,我下了一个多月的决心土崩瓦解,只想抱住他,哪怕没有永远……
  我和丁慕江通常采用安全期避孕,我的例假并不太准,因此总是战战兢兢。
  “不怕,有了宝宝就生下来,我要!最好是女的!”每次我一担心,丁慕江就这样说。
  那年的情人节正好是周六,我们预先订好了饭店,安排好了一整天的活动。13号晚上11点多的时候,我正趴在丁慕江身上帮他挤背上的痘痘,他的手机响了。我心里一颤,总觉得半夜电话响一般不会是什么好事,我从他背上爬下来,凝神屏息地听他说话。
  “我明天就回来!”丁慕江如是说。
  放下手机,丁慕江的脸上有焦急、有无奈、有歉意,我挤出笑容:“没什么,你有事就回去吧!”
  “她急性阑尾炎,送医院了,要动手术。”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说:“那你早点睡吧,明天要起早。”
  我和丁慕江是注定没有做情人的缘分吧——03年的情人节,赶上了非典;04年的情人节,丁慕江的老婆要做阑尾炎手术。
  那晚睡觉的时候,我牢牢握住丁慕江的手,因为,我知道,过了这个晚上,从此萧郎是路人!
  14日他一早就起了,我害怕在他面前露出我的脆弱,躲在被窝里装睡。出门前,他吻了我的脸颊,声音有些沙哑:“小其,对不起,我走了。”我闭着眼轻轻点了点头,唯恐一睁眼泪水就会决堤。门轻轻地被锁上,他在门外,我在门内,身在咫尺,心隔天涯。躲在露台的落地帘后,为了看清他的背影,我不得不一次一次地抹眼,他没有回头,渐行渐远,终于走出了我的视线,也走出了我的生命。
  冰箱里,有他爱喝的全脂奶、我爱喝的脱脂奶和我们都爱吃的奶油土司;
  厨房里,有他在我威逼色诱下洗净的碗碟;
  露台上,有我和他精心浇灌的的植物——很意外,被我养了那么久,居然都还活着,为此丁慕江没少夸我;
  床头,有他送我的情人节礼物;
  被窝里,有昨晚我们亲热过后留下的暧昧气息……
  我坐在露台上发呆,只盼着时间快走、快走,让我的记忆蒙尘,痛便不会那么清楚。
  骤然响起的敲门声让我一跃而起。我们没有客人,思连和君君也没来过这里,会是谁呢?会是丁慕江吗?我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冲出去开门。门口站着个笑容可掬的小姑娘,手里是大捧的玫瑰:“请问您是顾月其小姐吗?”我茫然地点头、签单、接过花、关上门,卡片上有丁慕江遒劲的字迹。没有丁慕江在身边,这束鲜花于我而言有惊无喜,他,应该已经回到老婆身边了吧!
  我依旧回到露台上坐下,看着那捧玫瑰发呆,不知道过了多久,感觉到饿,去冰箱拿了土司和牛奶,这次我拿了丁慕江的全脂奶喝,觉得这样似乎能贴近他一些。看了下时间,已是下午两点。
  手机响,是林宇扬,他一如既往地惜字如金:“晚上有空?”
  “有。”我强迫自己这样回答。其实,我只想坐在这露台上,一直等到丁慕江再一次将我拥入怀中。但是,我提醒自己,必须忘记他!忘记他!忘记他!
  那晚,在林宇扬的床上,我禁闭着眼,想像着丁慕江和他妻子亲热的情景,我以为我会有报复的快感,然而痛楚却依然在心中泛滥成灾。
  “我们结婚吧!”林宇扬说这话的时候就如说“我们去吃饭”一样平静,听不出任何的感情起伏。
  “好。”我听到自己同样不带感情的声音。
  如果这样能忘掉丁慕江,那么就给我一座围城,将我牢牢锁在里面吧!


(九十八)
  虽然此前亲戚朋友都巴望着我能早点嫁出去,但当我宣布结婚决定的时候,他们都跟见到外星怪物似的瞪着我。
  “那么快?”父母的惊喜中透着显而易见的担忧。
  林宇扬在一边显得很诚恳:“叔叔阿姨,你们放心,我和小其都商量好了。”
  父母对林宇扬是欣赏的,欣赏到甚至忽视了我们两人眼中的淡漠;林宇扬的父亲居然是我曾就读的大学的教授,只是没有教过我课,他母亲是中学教师,是一对慈祥可亲的老人,他们对我这准儿媳显然也是满意的。
  反对最强烈的是思连和君君,思连毫不掩饰地说:“我不喜欢林宇扬!我觉得他对你不好!”君君不说话,只在一边担忧地看着我。我正抱着亮亮,连忙装作去亲他的样子俯下身,偷偷拭去眼角的泪水。思连还是不放过我:“丁慕江呢?他知道吗?”听到丁慕江的名字,我似被抽去了全身的筋骨,再也无法伪装坚强,我靠住君君,任凭泪水打湿她的衣襟。君君揽住我的肩轻轻拍着,听到思连沉重的叹气声。我知道,要是丁慕江仍未婚,思连一定会冲到广州把他捉到我面前,可是……
  我又回了一趟丁慕江租的房子,收进了露台上已晾干的衣服,有他的,也有我的。丁慕江曾经抱怨过我不帮他熨衣服,害得他在不得不穿着正式的时候只能套条不够平整的衬衣。
  “来,站好,我有办法!”我绕着丁慕江打量了一圈后说道。他将信将疑地站挺。
  我顺手拿起桌上的水杯,含了满满一口水,朝着他的后背“噗”的一声喷去。
  “哇!”丁慕江反应过来想要躲闪却为时晚矣,“你这什么馊主意啊!”他愁眉苦脸的样子让我乐不可支:“你穿一会等干了就不皱了!”
  从那以后,丁慕江就再也没有抱怨过我不帮他熨衣服,只是在每次衬衣晾干后他都会小心翼翼地挂起。
  几个月前的事,回想起来却恍若隔世。我打开衣柜,取出他所有的衬衣和西裤,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替他熨衣服。泪水滴在衣服上,熨斗划过了便了无痕迹,他在穿这些衣服的时候,可否会感觉到我留下的咸湿气息?
  冰箱中的牛奶保质期已到,我却舍不得扔掉,这些能够证明我们曾经共同生活的痕迹,我不忍抹去。
  我细细地将露台上的花花草草浇了一遍,初春的江南依然有料峭的寒意。这些丁慕江钟爱的植物,没有了我的照料,还能等到阳春的和风吗?
  锁上门,将钥匙从铁门的小窗中塞进,钥匙着地时发出清脆的“叮当”声,似同我的心,碎在回忆里……
  第二天,我和林宇扬领了结婚证。
  我和林宇扬仍是有共同点的,我们都坚持反对操办婚宴而力主旅游结婚,这在双方家庭中引起了轩然大波。林宇扬和我都是很孝顺的人,但是在这件事上我们很默契地都没在父母的叹息中妥协。僵持了几天,最后,还是林宇扬的父亲松了口:“算了吧,就由他们去吧!”
  旅游的地点定在九寨沟,这让林宇扬的父母更加对我赞赏有加。当时许多新人都会选择去东南亚或者日韩旅游,不多花点钱似乎会觉得很对不起这场人生大事。而我和林宇扬似乎都没把这当成什么大事,我只请了7天婚假,选择九寨沟是因为我想亲见一下当时的很火爆的电影《功夫》中的红叶和碧水。
  古人说“世之奇丽怪观,常在险远”,果然有理,一整夜的车程让我吐空了胃里所有的东西。林宇扬在边上的铺上似乎睡得很香。我再次验证了呕吐和泪腺分泌是有关系的,要不然,为什么吐过之后,眼泪会流下来?
  林宇扬在市区有一套3年前装修过的房子,结婚时又新买了一张床和一台电视机,旅游回来后,我带了几条换洗的衣服和思连送我的趴趴熊,搬进了林宇扬的家。


(九十九)
  在决定和林宇扬结婚后,我便换了新的手机卡,在那张末四位是我生日的旧卡中,我充够了确保几年都不会过期的金额,小心翼翼地保存着。
  手机上显示着陌生的手机号,接起,竟是丁慕江。
  “为什么换号码?”
  意外地听到丁慕江的声音,我的心跳乱了节拍,面对他的责问,我默然无语。
  “心虚是吗!”
  “什么?”一时间,我以为丁慕江已经得知我结婚了的消息,不料却是另一个令我措手不及的意外。
  “你说你和叶佩凌只是有过短暂的工作联系?”
  我语塞,这个问题比他问我“你是不是结婚了”更令我窘迫。
  “我知道对你不公平,但至少我从来都没有骗过你,我也从来没有想到过你会骗我,在我眼里,你一直都是那么坦诚直率,可是……”愤怒的喘息声代替了丁慕江未说完的言语。
  除了沉默,我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
  “你就没有什么要说的么?”丁慕江的声音冷得让我恐惧。
  可是,我又能说什么呢!我和佩凌之间,无论是真相还是谎言,都没有必要对丁慕江提及了。
  “明天我来SN,我要你给我一个解释!”
  “我结婚了。”我的声音平静地连自己都惊讶,心里甚至还有些得以报复的快意。
  电话那头没有声音,空气似乎凝固了,心中的快意逐渐被窒息的痛楚所代替。原来,我刺向丁慕江的是一把双刃剑,我看不清他的伤势,却清楚地看见自己的心血淋淋地绽开。
  我挂断了电话。几秒钟后手机却又响起,我以为仍是丁慕江,却是佩凌的号码。
  “你认识丁慕江?”佩凌连对我的称呼都省去,连喘息的余地都不留给我,便直接问出了这个让我“触耳惊心”的问题。
  “嗯。”
  “你们很熟?”佩凌穷追不舍。
  我握着电话,只觉筋疲力尽,举旗投降似乎是唯一可行的选择。
   “求求你别问好吗?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
  佩凌沉默了一会,说:“丁慕江刚才来我公司,一见我就问我认不认识你,我被他弄得很糊涂,还没想好怎么回答就见他直愣愣地盯着墙上的版画——就是你生日那时我用你的照片做成的那幅,他看了很久然后问我上面的人是不是你,我说是,然后他什么都没说就走出了我办公室。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他又进来了,问我知不知道你的电话号码,他当时的表情很奇怪,让人很不忍心拒绝的样子,所以最后我还是给他了。他有找你吗?”
  原来是这样!我不由得感慨天意弄人,看来,我和丁慕江真的注定缘尽了。
  第三天是周六,思连和君君约我吃午饭。林宇扬只在婚前参加过两次我们的饭局,思连和君君对他很客气,但是气氛却显得怪异,我想林宇扬一定也能感觉到这一点,所以后来他就再也没有参加过我们的聚会。
  “丁慕江昨晚在我们家。”君君依然那么柔声细气,但我的心湖中却似被砸落了一块巨石,掀起了惊涛骇浪。我怔在那里,不敢抬头看思连和君君,亮亮似乎感觉到了些什么,突然在我怀中哭了起来。
  思连接过亮亮,接着说:“他就在那里闷闷地坐了两个小时,我们跟他说话他也不理,只在临走的时候说:‘可能今后见不到你们了,我不会再来SN了。’”
  丁慕江不会再来SN了!
  在思连和君君面前,我无法伪装坚强,只是任由泪水流淌。
  我做贼似地登上丁慕江租住的房子对面的楼,从楼道的窗户看去,那曾经绿意盎然的露台已是一片枯槁。那些我曾经亲手浇灌的花草,终究没有迎到这一春的和煦。那曾经钟爱它们的主人,可曾听到它们濒死的哭泣……


(一00)
  “安全期也会怀孕?”
  医生略带着不耐烦的眼神让我明白了自己问了一个傻问题。
  在我犹豫着要不要留下孩子的时候,林宇扬替我做了决定——他委婉而明确地表达了他不想要孩子的意愿。
  在我犹豫着要不要拿掉孩子的时候,林宇扬又替我做了决定——“留下吧,我爸妈想要!”


(一0一)
  孩子究竟是谁的?!我承认,我心里藏着罪恶的期盼。
  听说电脑和手机的辐射可能会影响到胎儿,我把手机换成了小灵通,也改掉了每天爬网的习惯,取而代之的是大堆的胎教和育婴书籍。
  我不喜欢林宇扬身上的烟味,他甚至会躺在床上抽烟,我很担心会影响到宝宝的健康。我正在思量着怎么对他提出分房睡,不料他却先提了。“我去客房睡吧,我看你这几天睡得都不好。”在决定留下孩子的第三天晚上,林宇扬这样对我说。这一分似乎就成了习惯,他至今都没有再睡回来。
  孝敬长辈是我和林宇扬的共识,如果没有特别的事,我每周都会去拜望他的父母,我由衷地敬爱这对知书达理的老人;林宇扬对我的父母也远比对我要热情,他会陪我父亲下棋,会边大口吃菜边夸奖我母亲的厨艺。总之,我们貌合神离却又心照不宣地在双方的父母面前展示着恩爱的假象。
  佩凌在我怀孕三个月的时候从思连那里知道了我结婚的消息。
  “你结婚了?”佩凌明知故问。
  “是啊。”除了这两个字,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恭喜你!”
  “谢谢!”
  我和佩凌在电话里有板有眼地客套着,似乎我们的心从来就未曾靠近过。
  林宇扬工作很忙,经常出差,每当这时,我就把思连和君君的家当成了自己的家。离公司近,能吃到营养可口的饭菜,更重要的是,那里有充盈的温暖和欢笑,让我不致在睡不着的夜晚看着日渐隆起的腹部发几小时呆。
  “佩凌离婚了,领养了一个小女孩。”在我怀孕8个月的时候,思连对我说。
  我低下头,肚子已经大得让我看不到自己的脚尖。
  “哦,是么!”我漠然地回应着,似乎在听一件与我毫无关系的事。
  事实上,确实与我毫无关系,我很快就要有自己的孩子了!
  孩子出生的时候林宇扬在800公里外出差。
  “是女孩!”护士把孩子抱到我面前,象征性地晃了一下就抱走了。
  我努力想从孩子尚残留着血污的脸庞中分辨出些什么,却是徒劳,只有疲惫地合上双眼。
  我出院后住到了父母家,林宇扬每周来一到两次,他会给我买大堆的营养品,却一如既往的疏离。
  产假满后,我搬回到林宇扬那里。我带着女儿去验了血型——是我和林宇扬不可能共同孕育出的O型!


(一0二)
  大家都说我给女儿起的小名太难听了,叫“喵喵”,像是猫咪的名字,我笑笑,坚持这样唤着我的小宝贝,只有思连和君君知道,其实我取的那两个字是“淼淼”。在古诗词里,水似乎总承载着愁绪,人生常恨水常东,那滔滔江水,注定不会驻足。又是一年的春天,江南的雨总是那样缠绵,淋湿我一季的心情。
  那八分之一的葡萄牙血统恰到好处地表现在淼淼的外貌中,莹白的皮肤透着玉石般的光泽,大大的眼睛继承了她父亲的灵动和深邃。思连和君君对她爱不释手,常常把“长大了给我们亮亮当老婆”挂在嘴边,我每次都笑着说“好”,心里却感慨着:如果男女的情爱和婚姻能以父母的一句话来决定,那这世界倒也单纯得多了!小亮亮已经学会了维护淼淼,每当淼淼熟睡而我们几个在高谈阔论时,他总会蹒跚着走到摇篮边看着淼淼,然后以比我们大N倍的分贝朝我们叫道:“妹妹觉觉,不要说话!”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有一天晚上,我拖完了地,觉得腰有点酸,就推开林宇扬的卧室门,想让他帮我帖张膏药。他卧室的灯亮着,电脑放在床边,打开着,他却睡着了,床头的烟缸里满是烟蒂。我走过去想帮他关了电脑和灯,却意外的发现ACDsee的界面上是林宇扬和一个女孩的合影,照片上的林宇扬有着灿烂的笑颜,全然不是平日我所见的冷漠。我心里一惊,匆匆扫了一下照片的路径,悄悄退出了他的房间。
  第二天,我特意买了些海鲜说是公司发的,叫林宇扬给他父母送去。他刚出门,我就迫不及待打开他的电脑,幸好没有密码,凭着昨晚记下的文件路径,我很快就找到了那些照片,整整1600多张!我从来没有想到,林宇扬竟能笑得如此明媚,他的眼神竟也能溢着融融的温柔,那女孩清丽脱俗,有着沉静的气质,他们之间有着任何人都能看出的甜蜜温馨。只是,一切似乎都在02年10月嘎然而止,我再没有找到此后时间里他们留下的任何痕迹。
  林宇扬的房间里没有网线,我进去拖地的时候经常看到他抱着电脑,一直都很奇怪一台没有联网的电脑还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如今,我终于知道,正是那1600多张照片陪伴着林宇扬度过了一个个长夜。只是我无从得知,林宇扬和那个美丽的女孩,有着怎样惊心动魄的过往却又何以终究错过呢!
  我和林宇扬的早饭一直都是在外面各自解决的,虽然他妈妈在我们的冰箱里塞满了各式的速冻食品,但从来没有人去把它们弄成熟的。很多时候,早晨的时间里,我和林宇扬一句话都不会说。看过照片后的第二天早晨,我特地起了个早,煮了粥,蒸了小笼和豆沙包。林宇扬看到桌上的早餐似乎很意外:“怎么了?”
  “没怎么,再不吃掉要过期了!”我朝他笑了一下,“赶紧洗了来吃吧!”
  餐桌上,我很想找些话题跟他说,他似乎也有这样的意愿,但我们就如两个长久与世隔绝的人,丧失了语言的功能。


(一0三)
  淼淼5个月的时候,一个周末的下午,我正逗着她玩,手机响了,陌生的手机号。
  我“喂”了好几声,正想挂,那头终于出声了。
  “小其,还记得我么?”
  我呆立当场,脑中空白一片。
  “你还好么?”
  “嗯,好。你呢?”我强迫自己镇定。
  “我要移民去澳洲了,来向你告别。”
  我看见自己的泪一滴一滴落在淼淼的小脸上,淼淼睁着那双酷似他父亲的眼睛,茫然地看着我,然后,她也“哇”地哭了起来。
  生活就像洋葱,我终于触到了那最辛辣的一片。
  打开丁慕江曾发给我的那两张照片,Shift+Del。
  我,和远在南半球的他,最好的选择,两两相忘。
  
  7月5日,丁慕江的生日,我在天涯注册了这个ID,写下这些文字,祭奠我死去的爱情。
  四年前的夏天,我在QQ上初识人约黄昏后;
  两年前的7月5日,第一次见到丁慕江,他的笑灿烂了我的整个夏天;
  去年的7月5日,我腆着肚子躺在地上做孕妇体操,心里藏着罪恶的期盼;
  许一个心愿,明年的7月5日,我的淼淼能更健康更漂亮,会甜甜地叫妈妈,如果可以,就让我永远不再记起7月5日的意义。
  
  用张小娴的一段话来结尾吧——“当时间过去,我们忘记了我们曾经义无反顾地爱过一个人,忘记了他的温柔,忘记了他为我做的一切。我对他再没有感觉,我不再爱他了。为甚么会这样?原来我们的爱情败给了岁月。首先是爱情使你忘记时间,然后是时间使你忘记爱情。”
  但愿如此。
    
  (全文完)

我用了1小时多的时间看完这篇文章。我不想去调查作者的身份,我想说的是,太绝美的文章,文字中的生活确实如张爱玲所说:“生活是华丽的狍皮上的一只虱子。”

天使猪猪,加油!

锁好那个会流泪的碗


1 爱相遇

肖林敲门的时候,有一丝紧张,一丝尴尬。 这是他亲生哥哥的家,但是,他们已经有近20年没有往来。父母离婚后,肖林随父亲留在家乡,哥哥肖海跟随母亲到了上海。两人从此再无联系。这次肖林来上海工作,父亲给了他肖海的地址。开门的是一个女子。 像许多上海女子一样,这个女子的短发染成了淡淡的棕色,半透明的雪白肌肤上有一双冷漠的黑眼睛。是个美丽的女子,但神情戒备而冰冷,她把门开成一条细细的缝,警惕的问:“你找谁?“”肖海。”“他不在。”女孩简单地说,接着便要关门。肖林迅速用一只脚抵住门:“我是他弟弟。” 女孩的眼神顿时惊慌失措,肖林明白她是以为遇到坏人了,上海人对外地人都戒备森严,他叹了口气,温和地说:“我是肖林,他远在另一个城市的弟弟。” 女孩放松下来,打开门:“我是西柚,肖海的未婚妻,听说过你,进来吧。” 这是个十分整洁的家,客厅里有荫荫绿意的龟背竹盛开,茶几上洁白的马蹄莲高贵大方,肖林的目光转到电视柜,看到有他和肖海小时合影的黑白照片。很老的照片了,有20多年了。那时他才3岁,肖海6岁。两个人灿烂地笑着,像两朵向着太阳的向日葵。他们那时侯可真小啊,但,那是最幸福的时光,在父母的宠爱下,他和肖海就像两只无忧无虑的小动物。他的眼睛湿润了。西柚端来香茶,肖林忙掩饰:“照片怎么这么新?” “经过数码处理了,这是他的宝贝,他翻了两张,一张带去法国了。喔,忘了告诉你,肖海去法国做访问学者,半年。” 浓重的失望涌上肖林心头,可他还打着哈哈:“他混得不错。” “你在哪儿工作?” “我开了个陶艺工作室,不成规模的,有空来玩玩。”肖林给了她自己的名片。



2 爱生根

”肖林。” 肖林回头一看,是西柚。她饶有兴致地打量他的工作室。清凉的中午,她穿黑白两色的裙子,亭亭如水边修竹,和那天肖林见到的美丽冷漠的西柚好像两个人。今天的西柚,像是肖林亲手烧就的青花瓷器,透明、沉静。肖林心中有一点点悸动,他马上告诉自己静心,西柚是未来的嫂子。肖林慌忙迎上前,想握她的手,但立刻意识到自己的手上满是泥。他笑了,露出雪白的像玉米粒一样整齐的牙齿,双手在衣襟上飞快地擦了擦。他的手大而温暖,完全是一双男人的手。西柚握过的手中很少有这样强而有力的,刹那的触觉,让西柚感觉肖林像一株阳光下勃勃生长的麦穗,浑身是饱满质朴的香味。西柚没想到,粗犷的肖林烧就的青花瓷竟是那样细致柔美,一个个都是色泽鲜丽莹润明亮的梦。她没说什么,可是喜欢分明闪烁在眼里。说到话的时候,西柚开口就是冷静的商人语气:“这些瓷器,有人买吗?” “很少。现在青花瓷不景气。”肖林坦率地说。 “放到我店里寄卖一些吧。”西柚开着一家工艺品店,生意不错,经常有外国游客光顾,他们喜欢瓷器。 她以为肖林会惊喜感激,但他只是淡淡地说:“好啊。” 不是没有微微不快。但西柚很快释然,像肖林这样的北方汉子不会把小恩小惠挂在嘴上。如果嘴上像抹了蜜一样,她反而看不起,男人该有男人样子。


   3 爱发芽
西柚没料到,肖林的青花瓷特别好卖。她不断催他出新品,他却慢悠悠的,隔几天才送来一件。后来她便不催了,她爱煞他做的瓷器,每一件都是有生命的,朝夕相对日久生情,西柚自己掏钱收藏了几件。他知道后,坚持着把钱退给她。还为她另外烧制了一套青花茶具,晶莹剔透小巧玲珑,茶水缓缓注入,西柚眼眶微热有流泪的感觉。她捧起洁白的茶杯,轻轻喝一口,心跳了一下,是为肖林。肖海打电话来,她告诉他肖林的事。
   


那边的声音明显激动:“好好照顾他,他是我惟一的亲弟弟。”她答应着放下电话,眼前浮起他玉米一样雪白的牙齿。这是一个多有性格多有意思的人。西柚从没被一个人这样强烈地吸引,与肖海在一起,是因为彼此门当户对背景相同,上海的女人最讲究实惠,肖海有令她骄傲的资本。她觉得自己在犯一个错误,一个精明的上海女人不该犯的错误。她不能忽视手掌中的幸福而去追求缥缈的爱的感觉。手掌中的幸福是一块大而温暖的面包,而那爱的感觉,是细致娇嫩的瓷器,饥不能食,寒不能衣,又有那层尴尬的关系,稍不小心就会破碎。她已经28岁了,一向聪明,该明白自己的选择。 但是那一点点的火,点燃了,却不愿熄灭。反而熊熊,她的聪明智慧都成了底色,只衬托得那一簇火,燃得愈发炽烈。心不能随着理智走,使她惶恐,她开始走马灯样为肖林介绍女朋友。他并不推辞,每次都大大方方地去,很有礼貌地和对方聊几句。但全都没了下文,西柚有时恼,说他几句,他也只管受,并不解释,只是憨厚一笑,倒让西柚没了脾气。 坐在小店里,被他的青花瓷器包围,西柚感觉自己是坐在他的体温中,耳朵里只听见自己的心跳扑扑腾腾,西柚忽然无比憧憬他的胸膛,北方汉子的胸膛宽厚温暖,如炽烈的白酒般沸腾。如有女子有幸躺在他赤裸的胸膛,一定被那炽热融化。西柚这样想着,忽然脸红了,她没想到自己会爱他,这样深。



4 爱燃烧

肖海又来电话,问西柚肖林的情况。 西柚疏疏地说了几句,忽然不耐烦:“你怎么自己不与他通电话?” 那边沉默良久,然后缓缓地说:“西柚,我们已经20年没见面了,相隔那么长的时光,彼此都感觉陌生了。隔着电话能说什么呢?这样,会很尴尬。” 西柚不知怎么松了口气。肖海的意思是说肖林已经是陌生人了,那么她和一个陌生人移情别恋该不是错误吧?她这样安慰着自己,那边的肖海又说了:“但他是我惟一的亲弟弟,血浓于水,割不断骨子里的亲情。西柚,我不在的日子,尽你所能照顾他,我会感激你的。” 放下电话的时候,西柚的手冰凉,可是心里却像有千百只蚂蚁在咬,又痛又痒不得安宁。她望着外面,外面下着大雨,鞭打在窗户上,像她心里一声声呻吟。她无法忍受,拿了把伞,便走进雨中。恍惚中,西柚没看见有辆电动自行车疾驰而过,被撞倒的时候,西柚感觉一阵剧痛,那人急急忙忙逃走了,孤独无依的西柚在雨中拨了肖林的电话。 到了医院,才知道其实只是手肘擦破,那阵剧痛,西柚现在明白,是来自内心深处的,X光片怎么照得出,她苦笑一声。肖林却还是相当紧张,他送西柚回了家,守在客厅的沙发上,怕西柚有个后遗症什么的。西柚在卧室辗转反侧,只听见肖林进了厨房,不停摆弄着锅碗瓢盆。厨房对于西柚和肖海都是摆设,他们俩从不下厨。西柚听见油锅热了,“嗞”的一声,然后厨房里热火朝天的上演油烟传奇。她像一个小女孩一样怀着新鲜的心事倾听着,憧憬着,这样一双能做出美丽青花瓷器的温暖的大手锤炼尘世的佳果菜蔬也是如此游刃有余吗?她穿着睡裙来到厨房,一切都井然有序,炒好的菜盛在白瓷的盘子里,颜色清爽悦目。肖林看见她进来,炒菜的手势慢了下来,但立刻加快了速度,比原来更快,西柚看出了他的烦躁。她知道是因为睡裙的关系,也许还有别的。她就站在他身后,她不想换掉裙子,她觉得这条裙子是为他穿的。这是条半透明的白色蕾丝裙,她原来准备在新婚之夜穿的。肖林急急炒好菜端到客厅的桌子上,然后说:“我走了。” 西柚明白,如果错过这一刻,她就错过了肖林。西柚再也顾不得女人的矜持,她从背后抱住了肖林。肖林像石像一样足足僵持了三秒钟,反身抱住西柚,火热的唇吻在一起,沙发是他们深陷的海洋。可是什么都没发生,肖林忽然抽搐似的站了起来。西柚听见碗打破的声音,她恨这只碗,清脆的破碎声将成为她的噩梦。她并不知道,肖林看见了电视柜上他和肖海的合影。他们像两朵向日葵无忧无虑的笑着,肖林觉得他如果爱上了西柚,他是在犯罪,虽然他和肖海相隔很远很远,但是父母的这棵树上只有他和肖海两根树杈。 “我会赔你一只碗的。”临走前,肖林闷声说。 西柚觉得好可笑,他把一只碗看得这样重要?西柚觉得自己的心就像这只碗一样,四分五裂了。



5 爱走远

西柚和肖海的婚礼上,肖林果然送来一只碗。洁白的瓷器上细细的冰纹就像那天破碎的碗,肖林对西柚说:“口渴的时候盛碗热水喝。”西柚没理他,肖林的话真奇怪,难道她会像农村妇女一样,用碗喝水?西柚后来一直对肖林淡淡地。肖海也不以为忤,西柚的个性就是这样。他和肖林也不太会用亲密的方式表达彼此的情感,但他们明白,兄弟始终是兄弟,需要出力的时候,他一定会伸出援手。肖林渐渐出了名,被邀请去法国。送行的那顿晚宴,西柚没参加。她奇怪世事如戏,她和肖林在一起的时候,肖海远在法国。现在换了肖林去法国。肖海说服不了她的缺席,也只能任由她。其实在西柚的心中,一直无法忘记那个下雨天,她觉得是个耻辱。肖林也许从没爱过她,他说赔她一只碗,真可笑。难道她那样在意一只碗?她心念一动,想到婚礼上肖林送的碗。她一直把它藏在柜子的最深处,那只碗落满了灰尘。洗去灰尘,孤单的晚上,静静的灯光流泻在碗上,西柚方看清这只碗是如此晶莹雅致,饱含了赠者的心血。她缓缓倒入热水,在碗底有五个蓝色的篆体小字慢慢浮现:西柚 我爱你。 她的泪滂沱而下,落在碗中,5个字愈发清晰。西柚才想起,眼泪也是热的。这是种遇热现字的特殊釉质做成的碗,而它的制造者,一定也有温热的泪流在了心中,方有了它诞生的灵感。电话响了,是肖林的声音:“西柚,再见。” 西柚默默挂了电话,依然把碗锁好。这世上,有些人,相聚、分离、流过泪、爱过,对于她,已是满足。

七年之“暖”

爱情就是那块让人坐卧不宁的骨头,为了它,你可以放弃尊严,放弃自由,一旦咬住,就不想再松口


摊牌

程尔傻乎乎地坐着,听眼前的女人说话,任她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对沈康的热爱与深情,以及沈康对她的种种温柔体贴,反正,他们之间的千种柔情,一言难尽。她一边说一边晃动身体,更显得美丽迷人千娇百媚。程尔从椅子上站起来,抱歉地笑笑说,其实你没必要说得这么仔细,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女人的表情有些意外,有些尴尬地补充说,总而言之,沈康已经不爱你了,你们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意思,给大家都多一些自由吧。她的口气心安理得,好像外出的主人回来,到邻居家取回归还的东西。

好的,让沈康来跟我说吧。程尔淡淡地笑着,让自己看起来显得心平气和,她可以难过流泪,甚至伤心欲绝,但是,不能让这个女人看见。走出酒吧,去幼儿园接了小乐,程尔的心情很复杂,仿佛是一种惯性,生活依然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接儿子,买菜,回家做饭,等待丈夫。程尔站在厨房里,心不在焉地切着土豆,6年前,最贫困难熬的一段时间,为了省钱她把土豆翻来覆去地做出十几种菜样,吃得他啧啧有声,“程尔,总有一天不让你跟我过顿顿吃土豆的苦日子。”她在一旁害羞傻笑。是啊,他的生意后来渐渐有起色,有好久没过过苦日子了呢,今天做的这酸辣土豆丝,不知道有多久没做过了。

他回来得很早,在门口换拖鞋,看着匆匆忙忙把菜从厨房往桌子上端的程尔,随口就说,别忙了,刚在外面陪客户吃过了。知道,你哪天在家吃过饭啊?你不吃孩子还吃呢。程尔自顾自把饭菜一一端到桌上,唤小乐来吃饭。沈康走到桌前,一看便皱眉,你也多买点肉啊排骨啊鱼什么的,孩子正长身体,又不是没钱。程尔心想,没钱的日子,在6年前。那时候一顿酸辣土豆丝就可以叫人满足。也许,随着土豆的下岗,她的爱,也顺带着一道下岗了。



别离

两个人安顿完小乐,早早地上了床,那边的沈康一会儿便已沉沉睡着,程尔睡不着,也许婚姻真的就是这么回事?7年了,就慢慢地淡了,于是就没有多的话讲,给妻子一个沉睡的脊背。程尔起身,打开电脑,把一个字一个字狠狠敲在键盘上。沈康醒了,这么晚还玩什么电脑?程尔把离婚协议推到沈康面前,签字吧。沈康接过,匆匆扫了一眼,愣愣地看着她,你什么意思?很显然,他还不知道情人摊牌的事情。你心里应该比谁都清楚,程尔咬了嘴唇,心里告诫自己早过了哭鼻子的年纪。

沈康捏起协议,一行一行仔细看起来,财产分割,孩子抚养,两栋房子,一栋单位分的一栋后来买的,一人一栋。处处都考虑地面面俱到,一如她一向的细心。程尔,我们慎重一点好吗?你有没有为小乐考虑过?程尔不敢心软,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就变成了哀求丈夫不要走掉的弃妇:都想过了。房间里面是长久的沉默。

早晨,看到他在协议上签了字,其实她是愿意他再执著一下不离的,至少成全一下自己的自尊,当沈康的名字清清楚楚地出现在稿纸上时,程尔在心里冷冷笑自己:人老珠黄的敝帚,人家巴望不得弃之不顾呢,自己摆出的放弃姿态,人家没理由不附和。送小乐去幼儿园,顺便去民政局把红本换成了绿本。从此,一干二净了。

回去收拾东西,每把一件旧物放进箱子,好像都是他不要的而她拾起,心里是波澜壮阔地痛,沈康知道她是个恋旧如命的女子,或许,他偷欢时没有想到她会如此不念旧情,7年的感情说扔就这么扔掉了。她摇摇晃晃地抱着大包小包的箱子出门时,他为她开门,程尔我送你过去吧。她抬头,强硬不改,不必了。

到了旧房子,已经多年不曾回来住过,许多昔日痕迹,已被灰尘覆盖,程尔把箱子一一展开,打点旧居,不知不觉间,竟然又回想起当年,他和她欢天喜地搬进来,两个人忙里忙外地修饰小屋,如今,却只有自己一人回来。



承受

程尔说,小乐乖,把剩下的菜都吃掉。小乐摇头,很无辜地说,妈妈我不想吃土豆了,吃腻了啊。程尔发了怒,劈手夺过小乐的勺子喂起他来,酸辣土豆丝有什么不好吃的,你啊就知道吃肉,该多吃点素菜了。今天不吃完不许看电视。她觉得他们父子都是与她做对,她喜欢的,他们偏偏厌倦,可小乐不明白,嘟着嘴,吃得愁眉苦脸。

渐渐地,有人在耳边忽明忽暗地说,哪天在哪里看到沈康了,和什么什么样的女人在一起。程尔波澜不惊地说,是吗?

别人更加绘声绘色地描述,沈康与那女人是如何如何地亲密,如何地肆无忌惮。听的人不甚在意,讲的人反而替她义愤填膺了。程尔微笑,声音平静,我们离婚了,是我提出来的。传话的人就有点讪讪,原本预备了好多宽慰的话,就给咽了回去。

程尔离婚的消息,就像一滴水落在波心,慢慢扩散,总有好事者唇齿勤快地传了沈康的消息来,程尔脸上春风沐雨。没有人在程尔脸上看到弃妇的哀怨,有些苦痛,倾诉也没有用,那些关切的目光,反而像一根根尖细的针,刺进程尔的心里,隐隐作痛。还有什么能比婚姻失败更能给女人挫败感?曾经有过的美好画面,统统成为积累上心头的痛。只是自己不想做一副怨妇嘴脸博人同情。也曾有条件不错的男子向程尔示好,程尔一本正经地拒绝,30岁的男人离婚了,找小女孩是太容易的事情,她就不行,30岁离过婚的女人能找什么样的男人?死了太太的,离婚的,二级残废的,想想就害怕。我还要照顾孩子呢。程尔面无表情地回复。说起孩子程尔就伤心,父亲能做的太多事情母亲都不能代替,小乐要吃核桃,程尔搬了椅子拿了小锤子到阳台,敲敲打打一个小时,敲出来一堆碎片,核桃肉与核桃壳混迹一处,难以辨认。而沈康敲的核桃,核桃肉总是服服帖帖地从壳里噌一下,蹦出来。要自尊的女人,就要一个人承受许多东西。



坚持

直到小乐生病才想起,病历还在沈康住着的那栋屋里,本想让沈康送过来,实在想不出应该用什么语气给他打电话,索性自己去了,让小乐上楼问爸爸要,自己等在楼下,连平日里出出进进的楼道,也不往里面看一眼。谁知道这孩子一上去就是好几十分钟。半天不见小乐下来,程尔匆匆上楼去,门开着,小乐站在客厅中央拽着沈康的手边哭边问,爸爸你为什么不要妈妈了呀?站在旁边的沈康一脸无奈,只是用手轻轻抚摩小乐的脸。程尔冲进去,一把拉过小乐,不是爸爸不要妈妈了,是妈妈不要爸爸了。小乐哭得更响。程尔看了沈康一眼,小乐病了,我是来拿病历的。气氛有些尴尬。

沈康把小乐交给程尔,从里屋拿出病历递给她,程尔站得远远地接过,好似害怕被什么怪物抓住。低头正要走出去,沈康走过去堵住门,程尔冷冷说道,让开。沈康颤声道,程尔……让开!在街上拽着小乐一路小跑,眼泪就管不住了,想要有尊严地活着多难多难。小乐蹲下不跑了,妈妈,我肚子疼。背着孩子到了医院,医生说,不过是阑尾炎,只需做小小手术,在医院静养几天即可出院,程尔这才着了急,公司安排这几天出差,怎么办好。没来由想起沈康。一个电话打过去,小乐病了。那边立刻跑来。放心去吧,有我呢。程尔挥手挡开他递过来的苹果,我不用你可怜,你只需要这几天照顾好小乐就可以,这也是你作为一个父亲应做的。

公司的任务完成得轻松,其实孩子在沈康手上,说放心不下是很勉强的,沈康很疼小乐,甚至远远超过了程尔对小乐的宠爱。可还是经常电话回去,每次接电话的都是沈康,话筒被沉默着递到孩子手里,于是传来孩子雀跃的声音,妈妈啊,我好想你。孩子滔滔不绝地诉说着对妈妈的想念,最后不忘说上一句,好了,让爸爸跟你说。话筒被递回到沈康手里,沉默了许久,程尔说,我挂了。不是没有想过。离婚是冲动了些,不如,还在一起过吧,因为一个人的滋味太孤单,过惯了两个人的日子才发现,还是两个人温暖一些,何况,他们那么相爱过,爱情曾经盛开如繁花,如果成了一地落英缤纷,那只能是他们两个人的责任。只是,她不想被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那样让她觉得自己尽心维护的东西变得很廉价。



我依然爱你

回来以后,程尔去医院接了小乐,住回旧房子,沈康又变为逐渐模糊的一个点。他只是默默看着程尔忙里忙外,办出院手续,联系暑期培训班,采购营养品。程尔,搬回来住吧,你一个人太辛苦。不用你可怜。她倔强地拒绝。生活照旧,依然有人或明或暗地在她面前提起沈康的种种,提者多少有点在化学试剂上滴上一滴什么然后观看化学反应的心态,而程尔平静若水的,泯灭了别人继续提起的兴致。

一天乘小乐上少儿英语班的空当,程尔赶紧去了附近的超市买菜和牛奶,赶回来的时候,课已经上完了,小乐也不见了。程尔急忙拎着菜跑到门口的广场找,她看到小乐和沈康开心地追逐着玩,她静静地那样站着,这是她看到的最温情的画面了,她觉得自己平时有点过分了,孩子应该和爸爸多在一起,想着眼泪婆娑地流下来。

小乐发现了妈妈,就奔着程尔跑了过来,她赶紧擦了一下眼角。沈康也走了过来说,我要去广州出差,得好几个月。程尔不假思索地说,你放心走吧,家里有我呢。说出这样的话她自己都尴尬了,以前自己都是这样对他说的。她低着头说,小乐我们回家。沈康看了看她手中的菜说,别做饭了,一起在外面吃个饭吧。小乐在一边也央求妈妈去吃牛排。考虑了片刻,程尔没有再坚持,轻微地点了一下头。

饭间,程尔仔细地看了沈康,他的神情有些疲惫。便问,最近怎么样?不怎么样。沈康看着程尔说,你都不关心我了,我能怎么样。程尔笑了,你还用得着我关心吗?当然,沈康深沉地看着程尔说,只有你对我的感情是最真的,最无条件的。程尔不语。时间已经晚了,小乐已经困倦地靠在椅子上睡着了,程尔说,该回去了。沈康抱起了孩子说,我送你们回去。

一路上,程尔都是沉默着的,以前沈康也是这样抱着孩子和她一起回家的。走到街口沈康说,程尔,我们回家吧。我现在真正地知道了,你是我一辈子都离不开的女人,在我的心里你还是我老婆,无论谁都替代不了。沈康拉住了程尔的手,她久久没动,程尔心里清楚,眼前这个男人,才是需要自己的沈康,这样她才可以有尊严地回来,这样她才不会觉得他将要给她的感情,不再是因内疚才给的。

程尔,你还恨我?程尔泪如雨下,不是的,我是爱你的,一直爱。你不恨我吗?沈康问。曾经恨过,我曾经试图把你从心里抹去,可是,我抹不掉,7个春秋,是我们全部的青春。两行眼泪顺着沈康那憔悴的脸淌下来。他紧紧抱住眼前这个不再年轻美丽的女人。5月里初夏的暖风静静地吹着。

原来最真的爱不够美


瞬驰

从睡梦中醒来,瞬驰发现床头的时钟已经是下午2点,昨天夜里的酒精起了作用,头痛欲裂,渴得难受,起来给自己倒水,冰箱里空空如也,只剩下半罐可乐,跑光了气体,残留的毫无生气的甜的滋味,仿佛窗外的细雨,貌似凉爽,却并不沁人心脾。

“竟然收拾得这么干净。”瞬驰端着可乐坐在餐桌前发呆,看着橱柜里的碗盘,心里突然想起,“原来连杯子都被她收走了,可见这次是真的不会回来了。”

这样一想来,胸腔中竟然有一种酸酸的东西直往鼻子上涌,算来两个人也是夫妻一场吧。虽然一直没有领结婚证,但是不管怎样,恋爱了7年,同居了5年,怎么也该是老夫老妻了。没想到她打包竟然能分得这样清楚,女人啊,真是要绝情就绝情到底。这样一点念想也不留,分明是借此表明自己不再回头的决心,想惩罚他不肯结婚而已。但是分手的话,是她说出来的,说到底,毅然决然地要离开的是她,不是他瞬驰,他不明白她凭什么这样理直气壮地要惩罚他。

电话响,“你在哪里?”她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他这才明白自己的心,虽然这一个月来是那么想念她的声音,但是此刻真听到了,却是更多地担心着她不要哭哭啼啼地想复合才好。他正在琢磨着如何回答,大门一阵响动,电话里的女人突然就闯了进来,看到沙发上的瞬驰发愣了,后面跟着的男人也有些不知所措。

“我还以为你不在家。”女人收起手里的电话,“我来拿我的东西。”



安然

“是啊,屋子里面乱七八糟,整个人也蓬头垢面的,估计是又去喝酒了。”安然给夏沫打电话,手里拿着一个圆珠笔在桌子上来回地转圈,坦率地说,这一次的巧遇让她心满意足,虽然她不是故意不打招呼就闯上去的,也不是故意带个男人向他示威的,但是他的生活状态至少向她证明她的离开是对的,否则他以为她永远是离不开他的,不知道自己才是需要照顾的那一个。他果然过得不好,她衣着光鲜地出现在他的面前,让她感到有些内疚,想到他离开自己后过得日子,她又开始难过起来。

“你们多照顾他一下吧。”她伸手去抽纸巾来擦眼泪,“事到如今,就只好拜托你们多照顾他了。”

“你是不是犯贱啊?”夏沫在听筒那边毫不为她的眼泪所动,“他不知道有多少潇洒自在,你还是担心你自己吧。”

她一时间无语,眼泪都被夏沫的话给堵了回去,心中不免恨恨起来,她恨的是自己,7年的情爱成了习惯,竟然真的就这么难改。想当初他一无所有地来到这个城市,不过是个毛头小子而已,人不是太帅,家境不是太好,成绩也不是太优秀,但是她简直是鬼迷了心窍地跟定了他。与父母闹翻,离家出走,她统统都为他一一操练了一遍,虽然没有这一纸婚书,但是她自问自己从头到尾,都无所保留地奉献着,真是做到了妻子的模样,把他上上下下打理得好好的。

只是念着当初离家出走时赌气说过的话,才希望自己嫁得好点再好点,才一等再等,想等到风光的一天证明给家里的老人看而已。没想到的是,等来等去,等来了他有车有房,也等来了感情变淡,激情无踪而已。

她是理解他对这纸婚书的恐惧的,她也恐惧,毕竟两个人争吵太多。冷战太多,昔日的甜蜜不容易再想起了,但是她和他不同的是,她更恐惧镜子里日渐的容颜苍老,更恐惧这种无穷无尽地等待真得变得无穷无尽而已。

为了克服这种恐惧,她对他说,“我们分手吧。”她想她应该逼着自己做一个理智的决定,她想她说出这个理智的决定的时候,脸上应该带着一种毅然决然的表情。她也真的这样作了。但是他爽快地答应了她的要求的那一刹那,她突然感到他等她说这句话已经等了很久。

“你等这句话很久了吧。”她于是问
“是你说的分手,我尊重你的选择,不管怎样,背信弃义的不是我。”

她一时语塞,竟然忘记了哭,心如刀绞一样,他果然等了很久,这样的急着要自由,可见她一直以来是他的枷锁。

“那个人就是不想结婚啊。”她对夏沫也对身边的所有人解释说,“没办法,只好抛开他往前走。”
   


瞬驰

在这么热的天气穿得西装革履地站在酒店门口迎接客人是一种折磨,瞬驰握了握站在身边的小慧的手,小慧虽然几乎快要中暑,但是穿着洁白的婚纱穿过结婚的礼堂,毕竟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后的荣耀大戏,任何女人都会在此时表现出自己非凡的坚韧耐力。

瞬驰突然感到仿佛梦境一般的不真实,给一个女人婚姻和婚礼,这在3个月前,被他断然认为是不可能的事情,认识小慧之后,竟然就这样顺理成章地走了下来,以至于结婚的决定一公布出,错愕了连同他自己父母在内的所有人。

“会不会太快了点?”母亲还没有从安然的准婆婆的角色里转换出来,面对着簇新的新人,有点扎手扎脚,毕竟7年的时间,不仅仅是对于当事的两个人,还包括身边所有的朋友,都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

“我非常清楚,我这辈子找的就是这个女人了。”他笃定地说,自信满满的表情堵住了所有人的嘴。小慧有什么不好,她比安然整整小上5岁,身材高挑,皮肤白皙,性格活泼。和她在一起,他好像又重新活过了一次一样,这样的感觉,他太清晰不过,所以他向她求了婚。做这样的一个决定,3个月足矣。

“真是莫大的讽刺啊!”夏沫在电话里阴阳怪气地叫:“当初说婚姻不过是一种形式,死活不肯结婚的到底是谁?到底是他妈的谁?”

他无语,他就知道她会这样替安然抱不平,但是他问心无愧,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没有做过一丝对不起她的事情,他也没有说过不娶她的话,只是她自己等不及了而已。如果说他心怀愧疚,就是他结婚得太快,对她的尊严是个打击,但是又怎样呢?既然已经分手,她对于他来说,就不再是任何决定的理由了。

他知道她是断然不会在他的婚礼上出现的,人们忙不迭地去告诉她消息,她保持沉默。



安然

“安然小姐是姓安么?还是有别的姓?”金丝眼镜先生自从得知安然的电话后,就殷殷切切地一直邀约安然出去,虽然人是老了些,头发也渐渐稀疏起来,但好在人倒是斯文,和一般的台商比起来,倒是鲜有出去喝花酒的消息,于是安然也就强打着精神出来应酬,理智上算是给自己一个机会,好歹也算是给年迈的父母一个努力寻找对象的安慰。

吃饭的西餐厅是这座城市里最高档的地方,桌上摆的玫瑰是真的,花瓣上的水珠也是真的,漂在水上的点点烛光是真的,小提琴的声音传来也是真的,只是这浪漫有点假,在心中没有爱的女人身体里荡不起半星的波澜。

她3分钟就看出对面的男人实际上是个老奸巨猾的男人,估计平时不喝花酒,不过是嫌花酒喝起来不干净不安全,又或许家中有妻小,怕太过招摇引得河东狮吼,所以要细心地为自己谋个长期的打算而已。

她笑了笑,一阵悲哀涌上心头,原来自己已经沦落到被人列为准二奶的对象,当初怀着破釜沉舟的决心离开瞬驰,本是一心奔着求一个安稳的婚姻去的,现在反倒是离这样的目标越来越远,简直是遥望而不可及起来。

7年的感情,原来是可以这样深深地烙在一个人的生命里难以忽略不计,当初分手的时候并无大痛,却原来一切的后遗症都在随后,一年以来,陆陆续续地也在相看着男人,可男人这东西就像你心目中的某一款式的裙子,你随便经过商店时感觉满大街的都是,可是等你真的要买了,就发现可心的一条也找不见。

她咽不下这口气,本来知道自己是年龄不小了,想要谈婚论嫁不能如当初一般的条件,可是她就是没办法不拿这些男人跟瞬驰来比,倒不是有多爱,而是怎样也不甘心就这样的输给他,虽然口中是死活的不肯承认,但是他3个月就结婚的事实,是她这一生所遭受的最大的打击。

原来他不是不肯结婚,他只是不肯和她结婚而已,安然每次想到这一点,都觉得愤怒得想尖叫,但是她知道这是她这辈子都出不了的一口气,除非她嫁个好人家,所以,婚姻这件事上,她绝对不能迁就。

“我们走吧。”她对金丝眼镜先生说。

“去哪里?”金丝眼镜先生有些诧异。

“我知道你在上面开好了房间。”安然言语淡淡,失恋了,她不抽烟,不喝酒,但是她做爱。

   

安然和瞬驰

结婚以后见到安然,这还是第一次,瞬驰拎着小慧的包在西餐厅洗手间门口的沙发椅上等小慧,但是没想里面出来的竟然是安然。

“还好么?”瞬驰冲她点了点头,他曾经无数次设想过和她相遇的情景,却没想到是在这样的场合之下。

她点了点头,眼睛迅速瞟过瞬驰手里的女士箱包,他知道她在想什么,原来她要他等上她10分钟他都要不高兴,现在却可以这样拿着女人的包泰然坐在这里,他抬眼望向她的脸,捕捉到滑过她眼里的一丝怨气,很快又换上了一副陌路的神色。

她迅速从他的身边走开了,走到音乐茶座的外围去看演出,钢琴女孩正在唱着刘若英那首叫做《后来》的歌,她俯身靠在栏杆上,仿佛聚精会神地听歌似的,一动也不动。

他还是忍不住的回头望,钢琴的音符叮叮咚咚地敲打在他的心上,他看着她的背影,死都不肯回头的背影,比从前更消瘦的背影,在暖暖的黄色灯光下,显得特别的孤寂。

“在看什么?”小慧从洗手间里出来,笑吟吟地问,见他不语,就将一粒水珠突然溅到他的脸上,他的心一凉,似曾相识的感觉滑过心头,顿时愣住。

他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第一眼看到小慧的时候就觉得前生与她相识了,原来她像极了当年的安然,原来他一直是爱安然的,只是他自己不知道。

“走啊!在看什么?”小慧顺着他的目光而去“那个女人你认识么?”

“不认识。”他觉得自己的声音有点嘶哑,他最后一眼看了她的背影,她依然没有回头,所有在她怀抱里的一切突然从他的记忆里翻江倒海地直扑过来,逼得他想流泪,于是他紧紧地拉着小慧的手,但是这一刻,他知道他渴望着的,是另一个女人的怀抱。这一刻,幸福退去,孤独上场。

寻找张一白


张扬的儿子和我的女儿

张一白是谁?它是张扬的儿子。那张扬又是谁?他是我的男朋友。你看,这样一说你们都明白了,我是想找张扬。他们俩一块儿不见了,这让我失魂落魄。

初识张一白时,它很小很小,缩在公园的一个角落里瑟瑟发抖,一双小眼睛惊恐地打量着周围。一定是与主人走丢了,可怜的小东西。我蹲下来逗它,没想到它竟然扑上来咬了我一口。张扬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他一手拎起小狗,一手拉着我往疾控中心跑。他说:“小姐你没事吧,以后不要逗这样的小狗啊!”我本来没什么事,小狗咬人没多大威力,光留下几个牙齿印罢了,可这个男人一定要带我去打狂犬病疫苗。医生给我打完针以后照例数落一下肇事者家属:“咬人的狗一定要用链子栓起来,怎么能放它到处跑? ”张扬不断地点着头,然后付钱。末了他说:“这狗不是我的。”我和医生瞪大了眼睛:“不是你的你付什么钱?你有病啊你?”他嘿嘿地笑:“可是我打算收养它。”

张一白就这样成了张扬的儿子,那时候它还不叫这个名字。张扬叫它小白。小白自从咬了我一口以后对我异常的亲热,一见到我就高兴地流哈喇子,激动地在我和张扬之间飞奔,直到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有时候它在前面跑,我和张扬在后面追,两人一狗玩得不亦乐乎。有一次跑着跑着张扬停了下来,拉起我的手放在他心口上,我的手微微战栗,感受到了他快速激烈的心跳声:“咚咚,咚咚”。张扬得寸进尺,竟然把我拥进他的怀里,让我更强烈地感受他的心跳:“咚咚,咚咚”。我就那样顺从地歪在他怀里,不作声。从此以后小白更名为张一白,取自爸爸和妈妈的名字——我叫黄一一。

我不知道张一白是不是看懂了爸爸妈妈在谈恋爱,它变得忧郁起来,它不再热衷于在我和张扬之间热烈地奔跑。张扬说它大概也想找个伴了,于是我们打算再去买一条小狗来陪它。可是在宠物市场,我却买回了一只一块钱的小鸭子。随我的姓,取名黄小鸭。张一白竟然对黄小鸭很感兴趣,从不欺负那小东西,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张扬打趣说:“一一,我跟你谈恋爱,我儿子跟你女儿也谈恋爱呢!”



黄小鸭死了

黄小鸭是不是真的和张一白在谈恋爱我可不知道,但是它和张一白那么和谐地生活却令所有的人大跌眼镜。我们总是去遛狗,当然顺便也就遛了鸭子。张一白慢慢地走,很照顾黄小鸭的小脚步,多么绅士!偶尔一家四口闹起来场面就十分壮观:人狗鸭各叫各的,快乐却是相通。张扬仍旧会拉我的手放在他的心口,他的心跳还是那么快。我笑他没出息,他说“没办法啊,和你在一起总是心动过速,甚至呼吸困难。”张扬不习惯说我爱你。但是我把他的心动过速等同于这句话,很满足。

久而久之,张一白学会了和黄小鸭单独约会,不再理会我们,张扬巴不其得。把它们俩关在屋子里带我去偷欢。没有累赘的约会多么过瘾!可以骑摩托车狂飙不用担心两个小东西会掉下去,就算是赶上暴雨也无所谓。结果就真赶上了暴雨,无所谓是无所谓,可回来以后两个人就都感冒了。张扬比我还脆弱,发烧说胡话外带心跳加快呼吸困难。张一白和黄小鸭跟我一起忧心忡忡地看着张扬,把他送进了医院。医院不准带宠物进去,我只好一个人带着张一白和黄小鸭的祝福去照顾张扬。两只小东西很乖,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等我的消息。

可是第二次再去医院的时候却不见了张扬。医生说:“那个十九床?出院啦!”出院了?他才住院一天呀!奇怪。我急匆匆地往家里赶,打开门来,迎接我的只有黄小鸭。张一白呢?张一白哪里去了?我狂躁地朝黄小鸭喊。它当然不能够回答我。我很快恢复冷静,因为我看见小鸭的眼里有着比我更厉害的恐惧和忧伤。张一白不见了,对于这一点,它有理由比我更难过。

没有人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张扬不见了,他儿子也不见了。打他的手机永远是关机,去他原来的房子永远是没人,没有人知道他和张一白的去向。小镇很小,绕着它打一个圈要不了一刻钟。可是我却再没有看见过张一白。很久以后我明白了:张扬走了。好像夫妻离婚一样,他带走了儿子张一白,把女儿黄小鸭留给我了。

小鸭的眼神越来越忧郁,身体越来越虚弱。张一白走后,它开始拒绝进食。我没有丝毫的办法,只好更加努力去寻找张一白。第一天,全镇养狗的人都知道了我在寻找张一白,一条白色长毛的狗;第二天,全镇不养狗的人知道了我在寻找张一白。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帮我找到它。倘若是我个人,我会放弃寻找。一个人若是不想叫你看见,那么无论如何你都找不着他。这个道理我明白,可是黄小鸭不明白。它继续绝食,以悲壮的姿态,它在我手上已经奄奄一息了,我看着它小小的胸脯在我手上起伏着,不禁掉下泪来。小鸭仍旧不肯睁开眼。它是绝望了么?

黄小鸭最终还是死了。死于饥饿和忧伤。我找了块空地把瘦小的它埋了。顺带埋掉了它和张一白的感情。那张扬的呢?过了那么久,依然没有任何消息。我决定不再追究。



《真情》·湖南卫视

电视里放着一档极为煽情的栏目,湖南卫士向来擅长煽情。栏目叫《真情》。这期讲一个健康女孩和一个白血病男孩的爱情。得知男友身患绝症,女孩不离不弃,还不顾家人反对要求和男生举办婚礼。她说,不知道男孩的生命会不会终止,她只是不想两人余生里留有遗憾。男孩牵起女孩的手试婚纱时我的眼泪掉下来。张一白看着我的泪,十分不解,绕着我转起圈来,张一白的情商肯定比黄小鸭低,我敢打赌它没看懂那段电视。

是的。当我放弃的时候,我找到了张一白。在临市出差时,我远远看见了张一白的身影。时隔两年,张一白都长成了标志的后生,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它,我大叫一声:“张一白,你给我站住。”它果然回头,看见我,它忽然兴奋起来,朝我奔过来。它又流哈喇子了,它还认得我。牵它的人也回过头来——一个英俊的男人,不是张扬。

男人是张一白的新爸爸,他也叫它张一白。男人说,这是狗原来的主人交代的。男人还告诉我,狗原来的主人有一次意外的被查出有严重的心脏病,他要去做心脏移植手术。不知道今后是什么样的生活,就把喜爱的小狗托付给自己了。

花几秒钟的时间,我就想起来了一切,张扬“咚咚”的心跳和那次住院,以及后来的逃跑。我抱着张一白,紧张地问:“后来呢?后来他怎么样了?”
“不知道,他再也没来找过我。事实上,我只是他的一个邻居。可是后来他并没有回来过。我也不知道他手术成功了没有。”

男人把张一白还给了我。
   



煽情的栏目播放完了,我在心里咒骂张扬:你跑什么呢?有病咱们治病呗!我那么爱你,就算是你需要我的心脏来移植,我也会给你!人家得白血病的还要有个婚礼呢,你怎么就这样?跑,跑有什么用?我现在连你的生死都不知道!



幸好我叫黄一一

张一白刚回到我这里的前两天有一点不安,它满屋子嗅着,嗅完以后失望地坐在我面前。我拿了黄小鸭的照片给它看,它立刻又兴奋起来。噢,它是在想小鸭,可是小鸭已经死了。我现在只能带它一个去遛弯了。

某次遛弯时,张一白很激动,冲着前面的人兴奋地吼。前面人回头,我也变得很激动。是张扬。不过一会我就平静下来,张扬跟我寒暄以后拉过身旁的女子说:“一一,这是我妻子,郝欣”。

张扬看起来很健康,应该是已经做过手术并且成功了。我在想:是不是换了一颗心脏,就总要变心?张一白亲热地绕在张扬周围,可是他的妻子害怕狗,张扬便护着妻子叫我把张一白拉开。张一白很受伤,不知道爸爸怎么就不爱它了。我笑笑,拉着它走远,傻小白,你难道没有听你新爸爸跟说过,有个女人叫郝欣的,她愿意支付张扬巨额的手术费用吗?

狗毕竟是狗。张一白很快忘记了那不快乐的记忆。我忽然间很难过,想起死去的黄小鸭。有一个问题一直到现在我还没有想明白:离开了张一白,黄小鸭很快就死了,可是张一白离开黄小鸭却生活得依然自在。为什么?啊,我不知道。

只是,幸好,我叫黄一一,不是黄小鸭。

猪猪的收藏口味有些改变了,哈哈。喜欢

最初由 Thermo 发表
猪猪的收藏口味有些改变了,哈哈。喜欢
嘿嘿~ 年纪大了,没办法啊,哈哈~

真是不容易啊

我都要看过去了

这也能写出来?

累死我也写不出来啊

猪猪跟我是一个省的?

江苏?

看完了...
心里柔软的...酸...
我才说过...回去2年前的雪人...
倔强着我的骄傲...

看着103章节...突然想起许多...
徒劳的悲哀...可我心里依然很静...

一切 都回成为过去。一切都不会再回来。世界上没有永远!只有现在和将来。

幸福是感觉  感觉是缥缈虚幻的!

圣诞结



主持的时候他是金丰。上网的时候他成了无情客。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什么名字也代表不了真正的他。认识她属于一个偶然。 

他在电台做午夜节目的主持人。零点到第二天早晨六点。他习惯了这样的工作方式,一个人对着话筒絮絮叨叨地说话,读一些偶尔读到的诗,动人的小说,说些感想,还有无外乎那些适合夜间人听的幽怨煽情的小随笔。自由,散漫,有些不经意。 

他愿意让人听着他的音乐睡去,早晨在爱人的吻中醒来。当然这话是用来骗纯洁的听众的,有经验的人不会喜欢早晨一个还未清洁过口腔的人来吻你,即使那个人是你所谓的爱人。

他主持的节目一如他的平淡低调的为人,没想到它还是勾起了一些人的兴趣。
 
听友反应出乎他的意料,她们爱的其实正是他声音中带着的那种忧郁的消沉,某种若有所思,说话时突然地停顿,在不该停顿的地方停顿——仿佛蓦然回首,突然心惊,她们说这会让人牵肠挂肚。

女听众有很多。

一个结婚多年,孩子也牙牙学语的男人的生活你能想象出来吗?

他只能告诉你他懒惰,已经习惯于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没有多少好胜心与好奇心了。生活已给了他很多机会,他也不再求有大的改变。

主持的时候他是金丰。上网的时候他成了无情客。名字只是一个代号。

什么名字也代表不了真正的他。

认识她属于一个偶然。

她的信是在一个下午收到的,下午一般很少上网,但是那天他上了,并且看到了她的名字。她叫带伤的猫。

她说她的家不在上海,她没有朋友,她只有整夜与他的声音为伴。

她不喜欢与那些学校里的人为伍。她孤单得像一只带伤的野猫。

带伤的猫,他想她是那些个着迷于他声音的无数个女人中的一员,经历太浅却自恃甚高,偶尔顾影自怜一番,他受不了。

女人对于他来说,需要是需要,但不是最重要。

他不喜欢幼稚的女人,他不想再赔上辅导她们的时间,过去他赔得已经太多了。

现在他需要的只是一个成熟的女人,会享受人生的女人,独立自主有自己事业的女人,不会给男人惹事的女人。

在一天嘴角发麻、令人疲倦的工作之后,他甚至只想躺在一个胖乎乎懒洋洋的老女人身上,她阅人无数,有故事无数,善解人意,浑身散发出一种令人心安的马蹄草的清香,不需要他多费一句口舌,她知道他要的是什么又尽量地满足他,让他直奔主题又没有任何后患,他想这才是每一个成熟男人向往的。

像往常一样,他给带伤的猫回了一封冠冕堂皇的伊妹儿,反正不用亲笔写,那种回信可以无限次的拷贝,无数次地粘贴。伊妹儿是懒人的福音,邮局里的邮票价再涨也和他无关。

带伤的猫很快给他又来了信,直接索要电话。

习惯是不给私人电话的,可鬼使神差,竟然给了她手机号。

给了也就给了,很快就忘了这事。

当她的声音清亮地在他耳畔响起的时候,她说她是给他写信的带伤的猫。

他怔了一怔。那天是圣诞前夜,他正走在喧闹的淮海路上,正要去给儿子买一棵圣诞树。

这个女人的声音清亮,如水落在玻璃杯中。她的话也是断断续续,但是每个停顿都坚强有力。

她的话让他忘记旁边的车流与人海。听着她的声音几乎走神。

能给人想象的声音是危险的。

他们见面了。

她是那样的瘦而高,足有一米七,可能不足一百斤。动作敏捷,突然一笑时又恢复了天真。

她的媚生在骨子里,笑起来时神态里会有一般人喝过酒后才有的情态,略微迷乱而又天真。带着酒精的表情。

那是一种真正的媚。她在最短的时间里吸引了他。

她从来不说此前和他无关的个人生活。尽管他知道,她绝不是一片空白。

这个从她和他做爱时的熟练而陶醉的程度可以看出来。

她不像一般女人一样说色情的话来挑逗他,可是一上床,她就会变了一个人,那种色情到骨子里的迷乱眼神真正释放开来,只要无声地瞟他一眼,就会让他热血沸腾。

她的身体纤巧,又火热得恰到好处,腰肢不盈一握,转动时灵活得像蛇。

在最剧烈动作的时刻,她仍然有最平静的呼吸。沉默,不说话,仿佛和什么对抗,仿佛那是一种真正的秘密生活。

他愿意为她而生也愿意为她而死。

最起码,在抱着她身体的时候他确实是这样想的。

她的早熟和早慧让他无法面对。洛丽塔毕竟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

他怀疑是老天让他做了一场梦。

在他的床上端,挂着他和妻六年前结婚时拍的婚纱照片。

他像一切在此时显得很傻的男人一样,做出一种柔情蜜意状,妻含羞低着头,他则摸着她的手,看着她的脸,天知道当时他在想那婚纱有多少人穿过的问题。

挂这样一张照片在他的头顶,是妻的意思,她不常来这边住,她说要挂的时候他也没有反对。

看到妻的照片,带伤的猫的眼光似乎黯淡下来并长久地不说话。

他等待她像其他女人那样习惯性地发问,或者要求他的承诺,即使明知道那承诺与事无补一钱不值。

可她没有。

床靠墙放,大照片挂在墙上,和他做的时候,她像一只小鹿,顽强地伸着脖子,疯狂咬他,或者仰头,他看见她的目光正好对着墙上妻新婚状态时含羞低垂的目光。

带伤的猫却与众不同,她不问一句有关另外一个女人的事。

他想告诉她,妻是一个非常传统的女人,在小学教语文,是现在已经很少几乎要绝迹的以夫为纲的女人,为他生儿子,平时住在娘家,给丈夫绝对的自由,星期天过来为他打扫卫生,看到地板上的长头发也只是随手捡起不多说一句责怪的话。

应该说他已经有了所有男人梦想中的妻子,长得也过得去,可是激情还是在结婚的第二年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他不知道这和儿子的出生有没有确切的关系。

他知道所有的婚姻都会经历这样一个幻灭的过程,他还不是惨的,还应该算是幸福的,幸福得什么也不缺,幸福得他从来不会对别的女人承诺。

他抱紧她,仿佛只是在此刻与她相依为命。带伤的猫好像知道他的心思,她挣脱了他手的控制,并且白了他一眼。

他想她一定是个有来历的女人。面对她他的心会没来由地恐惧。

他以为她只是一个沉迷于丁薇散乱歌声的女孩,在她的MP3中有那首丁薇写的《女孩与四重奏》,马格唱的吧,一个不漂亮,带着一副大眼镜的女孩子站在橱窗后面看着街上的忙碌的人,喃喃自语地唱着“我该不该穿这件花衣裳来看你,我能不能把我的手放进你手里……你看起来比他想象的还要忧郁,我们的心能不能相依还要看你……嘿,看风景,多美丽,从没相信,和你在一起……”,带伤的猫听歌的时候眼神中始终流露出做梦的气息,有令人着迷的单纯。

也许他可以不管她,你情我愿,他并不欠她什么,从来没有过承诺和保证,可是,她还是让他有了一点不同感觉。有违他一贯和女人打交道的原则,他提醒自己该注意了。

他想不应该第一次的见面就爱上这个女人。

“这个世界谁是离不开谁的呢,总要相互离开的,即使他们再相爱。”

“不要提什么相爱,一个在老婆的照片底下和另一个女人上床的男人。他很明白,你爱不爱他都没关系。”

她开始述说自己,好像戏终于到了终场,她的所有要说的话终于一吐为快,她不再有伪装的耐心。

“我离开第一个男朋友的时候,去他家拿放在他那的衣服,我离开他是因为看不到希望,他整天在家里看书,看武打小说,还辞了工作,尽管他父母有钱,但是那不是我要的现实,在他身边他没有生存上的现实感和安全感。

也许我们太年轻,可是即使是分开,我想我们都是从未背叛过对方的,当初因为是彼此的第一次爱,他在给我的信中对我写下过誓言,如果是他对我不好、背叛我的话愿意接受老天的任何惩罚。

我从未想到过他会背叛我,可是我却从他给我整理出来的衣物中,看到两件不是我的内衣,还有一条贴身穿的棉衬裤。

我已不再爱他了,可是一样地感到伤心。有一些信念是极容易在一念之间被摧毁的。他不知道给错了衣服。

之后我们再没见过面。他给我来过电话。可我已不是过去的那个人了。”

“其实我很感激这个初次给我教训和经验的男人,不然我可能都活不到这么长这么坚强,或者就像王家卫导演的《花样年华》,像张曼玉扮演的1962年的苏丽珍那样脆弱和软弱。丈夫和邻居搞上了,还不敢捅破这层纸,不断在模拟他们怎样开始,怎样地在过程中,后来陷入和邻居男人的爱情,却不敢‘和他们一样’,不敢释放真情,强压着凄凉,强忍着爱情。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便是她独自哭泣。无语泪流。这是1962年的女人,和我们不是一类。呆呆的,眼泪却不断滴下来,这样的女人即使最伤心又有什么用呢。”

“我不做委屈的女人,不要痛苦不断更新,即使光芒不断生长。”

“我是穿着那个不知道姓名的,和我男朋友睡过觉的女孩的贴身衣裤走到一个铁轨边,不是想自杀,只是等待着一个场面,我要自己眼睛一眨都不眨地去面对,亲眼看到完。一连等了五天,天随我愿,第五天的黄昏他终于等到了。

为了锻炼自己的忍受能力,为了灭绝一切虚无飘渺的幻想和希望,为了让自己相信什么样的男人也会移情别恋,也不可能给自己带来安全感,不再寄希望于任何一个人。我眼睛也不眨地面对了一个男人的自杀,亲眼把这一过程看到完,看着血肉和尸骨最后怎样从铁轨上分离。”

她突然抬头问他:“金丰你知道尸体有怎样的味道吗?”

他打了一个寒颤,看着日光灯下带伤的猫脸上和年纪极不相称的冷青颜色。 

他终于知道她为什么要取这样一个名字了。

她带着铁青色的笑意迎向他,她说:“永远不要因为一个人的年龄而轻视她,永远不要觉得自己对另外一个人有很多了解。”

“还有,我的学生身份是假的。我根本不在什么学校读书。”她说。

圣诞夜里,金丰在节目中播放的歌曲是陈奕迅的《圣诞结》,他反复地唱:“落单的恋人最怕过节,只能独自庆祝尽量喝醉,我爱过的人没有一个留在身边,寂寞它陪我过夜。marry marry christmas ,lonely lonely Christmas… …”

他说不下去了,自己都觉得话说得有气无力和语无伦次。

他的脑海中只留下受伤的猫给他的最后一段话和最后一个表情,她问他:“金丰你知道尸体有怎样的味道吗?告诉你,那种味道就像火柴摩擦后火焰将熄未熄时发散出来的,像生铁摩擦后发散出来的,像铁器和铁轨相撞后发散出来的。那种味道让我牙齿发冷,为了遗忘,为了让这种味道在他记忆里消失,我必须找很多像你这样的男人睡觉。只是在不同的地方睡觉而已。房间不同,睡觉是一样的。

总有一天我们将在睡眠中死去,一无所有。”

金丰说带伤的猫最终留给他一个铁青色的微笑,然后就拿着她的随身衣袋走了。这以后想起她来他恍惚如梦。他甚至不知道她的姓名。

他在2005年的圣诞夜里讲述了一年前的这个故事,他说从那天后他和妻子又住在了一起。他的妻子从来不知道他的职业也从来不听电台节目,所以他讲得时候很真诚也很动情。

2005年的圣诞夜里,我躺在熟睡的儿子身边,静静听着电台节目等待丈夫回家。

而我,就是婚纱照里那个笑颜如花的女人。

爱情解冻


“冬天来了。但冬天来了你也不应该这么忧郁啊?”

沈君宇神出鬼没地出现在我的面前,那双孩子似的眼睛像玻璃弹珠一样晶莹剔透。我的眼神一下子从远处的大楼抽回来,失魂落魄。

我一笑,继续把眼神投向远处的高楼。在那栋楼的第18层,有我的爱人。

沈君宇不知道,所以他依然用他的方式来博我一笑。

他以为我仅仅是内向,他以为我仅仅是多愁善感。他不知道我最讨厌的人其实就是那个动不动就哭天抹泪的林黛玉。


一、        当爱换了形式

下午6点差5分的时候,我开始慢条斯理地收拾东西。手机、钥匙和钱包。

它们被一个一个地放在面前。那只粉红的小手机是我曾经喜欢的东西,但现在它的脾气像个孩子,动不动就拿关机来威胁我。所以我开始不喜欢它,但我也没打算换掉它,毕竟,它曾经是我的最爱。我对手机的态度与对爱人的态度基本一致。

此时办公室打卡机上的时针正好指向6点钟。

我第一个袅袅婷婷地走出办公室。

自从认识了王萧西,我就这样不思进取着。

这一切,都是因为王萧西。

因为我要回到我们的小窝,等王萧西回来。18个月,他已经被我宠成了一只贵族犬,只要我不回来,他就不会回来。他习惯了我等他,就像我习惯了等他一样。

我回家做的第一件事是打开电视,马上有新闻联播的音乐响起,整7点,和平时没什么区别。

我换好我喜欢的胸前有只大熊的家居服,泡了一袋方便面。我和他都不谙家务,但是在吃饭问题上,他首先做出了妥协,因为他热爱美食,他对美食的态度就像对待女人的态度,合口就吃,不合则弃。但他更喜欢原料,他很乐意把原料加工成自己喜欢的口味。我就是他加工后的作品。

我曾经是很朴实的一个女孩,虽然我五官端正但我从不修饰自己。是王萧西发现了我,并把我一点点地改变成一个仪态万方的淑女。淑女是不下厨房的,因此每天晚上,我都是坐在电视机旁看我喜欢的节目,任王萧西在厨房里挥汗如雨。

我想,一定是原料已经变成了美食,品尝完后就剩下了厌倦。

一袋方便面,我从7点一直吃到8点,直到蜷曲的细面条变成短而粗的残渣。

我胡思乱想着,想以前的万般恩爱,想某杂志上说的:爱情的存活期只有18个月。而我们,刚好18个月。

电话忽然响了,那是我盼了许久的声音。

果然,他说,加班。不回来吃饭了。


二、        如果蓝颜也是爱

每天早上,沈君宇都会顺便为我买一袋酸奶,放在我的桌上。

虽然我多次不耐烦地告诉他我爱喝的是鲜牛奶,但沈君宇总会一本正经地解释:酸奶更适合中国女人。

我一把把酸奶扔进纸篓里。

沈君宇面不改色地离去。

蓝颜知己,或许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我心不在焉地开始工作,在一些表格中我的头忽然有些眩晕。

“有发票吗?电话费单据也行,有一哥们要。”沈君宇神不知鬼不觉地走过来。

我定定神:“有,明天我给你全部带上。”

他笑笑:“为了感谢你的无私与慷慨,晚上我请你喝酒怎么样?”

我下意识地想拒绝,忽然想到,为什么总是我先回家等他?他怎么就不能等我?转念一想,我马上同意。

沈君宇带我去了一家酒吧,那是我不熟悉的场所,多的是另类青年与黄头发蓝眼珠的外国友人。我怯怯地,但当我拿起酒杯的一刹那,勇气被释放了出来。我边喝边说,同时还手舞足蹈。可想而知,我喝多了。喝多了我反而无话可说,只有沈君宇的头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沈君宇送我回家,在我开门的瞬间我听见他说了一句话,然而在我猛然回头的时候只看见了他的背影。

我进屋的第一件事依然是打开电视。没有了我熟悉的新闻联播的声音,一看表:11点20分。我顿时清醒过来——他还没回家。

此时电话响了,我手忙脚乱地接电话,是王萧西。

我一下子瘫在地上。

结果还是我等他。


三、        被无罪释放的自己

早上起来,一看表,差点傻了。

我匆匆穿好衣服,来不及刷牙洗脸就冲出门去,到了门口忽然想起沈君宇让我带的发票,赶紧跑回去把那个存放单据的纸盒塞到包里。

还好,9点半。不算很晚。

我拉开办公桌的抽屉,找我的牙刷牙膏洗面奶。已经好长时间没用了,怎么看都透着岁月的沧桑。记得18个月以前,每次起晚了我都蓬头垢面地到单位刷牙洗脸。后来,王萧西把我彻底“改造”了,那套洗漱用具我就再没用过。当我湿淋淋地从卫生间跑出来后,一下撞上沈君宇诧异的眼光。

我问:“很丑是吗?”沈君宇摇摇头:“不是,好像见到了一年半前的你。”我好像真的回到了从前,从包里拿出那个放单据的盒子,扔给沈君宇:“你要的东西,够多吧?”

那是我和王萧西18个月的电话费,我一张不落地留着,说不清留着到底有什么用,但就是舍不得丢掉。我喜欢看那些写着我和王萧西名字的纸张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地聚在一起,它们的样子像一个相亲相爱的大家庭。

沈君宇走过来:“昨天你是不是真喝多了?算我错了,今天请你吃大餐,不喝酒,好不好?”

我奇怪,但我没拒绝。就当我从来没认识过什么王萧西,就当我从来没成为淑女,吃喝玩乐有什么不好?

在安静的西餐厅,沈君宇对我说:“知道昨天你说了多少话吗?两卡车都拉不完!”

我不好意思地一笑:“是不是很可怕?”

沈君宇也是一笑。然后拿起我的手机,“你还是舍不得换掉它,是吧?”

我看着破旧但熟悉的手机,想,其实也该换了,如果它真的不再适合我。

沈君宇忽然想起什么,问:“不和你的那位打个招呼吗?”

电话通了,简单的你问我答。但我没想到的是,沈君宇忽然在电话边大声地说:“我喜欢你!你应该知道吧?”

我一惊,匆匆挂了电话。沈君宇笑得前仰后合:“你是不是被吓着了?我和他开个玩笑而已!”这个沈君宇!不过,如果没有王萧西,我想我一定会爱上他


四、两只充满怨气的皮球

打开家门,刺眼的灯光排山倒海地涌向我的眼睛。这个意外让我站在自家的门口不知所措。王萧西则不动声色地坐在沙发上看着我手足无措。

看来,他已经在家里等了我一会儿了。破天荒的第一次。

我心中的那块冰又硬了一硬——原来,你也有等我的时候?这回,你该知道等人是什么滋味了吧?

我们像两只皮球,肚子里装满了怨气,在那个不大的空间滚来滚去。战争一触即发。

王萧西开始重复拿放着各种东西,那种尖锐的声音像火星,把我的怨气瞬间点燃。 

不知道我第一句说了什么,反正顷刻之间我们便吵得不可开交。

我们全然不是白天的绅士与淑女,就像是两个最庸俗的男人和女人,用最大的嗓门来证明对方是如何地不在乎自己。我只听见王萧西气急败坏地说我的不是。我也大同小异。  

油盐酱醋,我怎么也没想到没结婚就这么俗,那真结婚了呢?

吵累了,我们就背靠背睡了。


五、        那只拉开冰箱门的手

睁开眼,周末的太阳在窗外温和地照着,我躺在床上,想心事。

有人在外面喊:“快递!”

王萧西去开了门。

居然是我的,还是一捧玫瑰花。我心惊肉跳,幸福在那一刹那晕开来,下面的落款是我意料中的名字——沈君宇。

我得意地望着王萧西,别以为天底下只有你一个男人。

他坐在沙发上,气急败坏地看着怀抱玫瑰喜不自胜的我。

他压抑着自己,说:“到目前为止,我还是你的男朋友。”

我冷笑:“是吗?”

他仇恨地看着我:“别忘了我曾经对你是多么地呵护。为了你高兴,我不惜做一切!”

我再次冷笑:“呵护?你用你的呵护把我宠成了一个公主,然后又把我像烧火丫头般地扔在地下,我用18个月的时间去适应一个人对我的好,而你却让我用18天的时间再次回到从前。”

我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吵架背后的柔情最终打动的还是我自己。

他愣了一下,不再言语。任我在他的面前梨花带雨。

忽然,王萧西想起了什么,问:“那捧玫瑰,是谁送的?”

我把快递来的纸袋扔给他:“你自己去看!”

我等着他自我检讨,或者暴跳如雷,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

纸袋里仅有一张小卡片和两张便签。卡片上写着——

“其实你还爱他,只是你更爱那段美好的时光。

爱情像水,有不同的状态,你们的爱情,只是结了冰。

冰解了冻,还是水。

祝你们清水长流。”

那两张便签,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字迹,那是我和王萧西18个月前写的,上面记录着我们之间琐碎的感情片段。

我一直以为丢了,但没想到它们其实一直在我存放电话单据的盒子里,而且鬼使神差地让沈君宇拿到了。

所以沈君宇会在电话里和王萧西开那个玩笑,所以他会无缘无故地送我玫瑰花,一切都只是为了让我们“清水长流”。

王萧西一把把我抱在怀里。我们的爱情就此解冻。

我打电话去感谢沈君宇,他淡淡地说,他只是帮我打开了冰箱门而已。

但那天我喝醉了的时候,我相信我真的听见沈君宇说:“我爱你……”

我爱你..
再也无法轻易开口说这3个字...
是心冷冻了吧...?无法解冻...

爱她
也就帮她找回要失去的爱情

已经失去的爱情还可能找得回来吗?

纪念失去的爱情!




欢迎光临 空网论坛 (http://bbs.kongweb.net/) 作者: 晶禧千年    时间: 2006-1-26 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