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与现代法治〈这就是我的作业〉

秦王朝经过韩非子、商鞅等法家代表的改革以后迅速地崛起,终于一统各诸侯国,创立了我国的第一个封建王朝。由此可见法家的思想有着它独特的魅力,甚至直到今天,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古代法家思想仍然具有积极的时代意义;当然,对于那个时代的产物,它必然是一个为当时统治者服务的工具,不可避免的有着它消极的一面。尽管如此,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仍然是有意义、有价值的。
先从法家思想的正面价值来谈谈.
法的客观性二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家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的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并因此把法比拟为度量衡。 "法者,国之权衡也";它已经告诉我们,法不单是行为的标准,更是纠正不当行为的一种建设性的力量。
法的强制性法家强调"法"和"刑"的结合。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法与财产权确定法家思想家常常提到法律的"定分止争"的功能,用当代的话语来说,便是界定产权、平息纷争。法与人民的利益虽然法家人物都是所谓"法术之士",即为君主出谋献策、协助君主管理国家的以政治为职业的专家,但是法家所提倡的法并非只反映君主的利益,也是﹙至少在理想的情况下﹚符合人民的长远利益的。就法的平等适用来说,法家文献中有不少精辟的论述。《商君书》说:"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这里谈的是刑罚的平等适用,甚至不考虑个人的特殊情况…………
《韩非子》则指出,法的不平等适用令人产生不满:"商君书》也认为君主应受到法的制约

  法家认为,法的目的在于调控国人的行为。如要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使国人清楚明白法律对他们的要求。所以法律不单要公布,而且要写得清晰和易于明白,并要设立把法律知识普及化的机制。《商君书》说:"故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知遍能知之";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法律既然是向人们传递关于行为规范的讯息的媒介,如果不同的法律条文的要求是互相矛盾的,或是朝令夕改的,人们便会无所适从,法律的目标便不能实现。法家对此有充分的认识,故特别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size=5]晕
晕!!!!!!!!!!!!!!!![/[/SIZE]size]     Re:法家思想与现代法治〈这就是我的作业〉

这是历史?!

我恨历史一辈子!

最烦的就是它啦!呵呵




欢迎光临 空网论坛 (http://bbs.kongweb.net/) 作者: 小漂亮美眉    时间: 2003-5-11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