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卖淫不能合法化的真正原因

先借用一下某位网友的ID,即“不谈道德只讲技术”。道德这东西并非全无用处,当然现在市面上“道德奇缺”,只可拿来“治国”,论理是没有什么说服力的。再套用一下刑事侦察学的理论,即从犯罪中获得最大收益的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分析一下“卖淫非法化”后面带来的收益,那么留下的,就让网友们自已去揣测了。
做这篇文章,起源于我与一位叫奥列格的网友在讨论有关美国禁酒令问题。当时我提出一个看法,即“在美国呼吁禁酒的人,很多都是从禁酒中获得收益的人,甚至很多都是直接卖禁酒的人。”奥列格提出异议,说与现实差距太大:
“举个类比,就好像说,中国现在有很多地下经营赌博、色情业的,但如果说这些人是国家禁止赌博、禁止色情业的主要支持者,就有些太远了。”
这倒突然提醒了我,我马上回应道:
“这样的情形真是太多了。你可以看看中国的现状,赌博,色情业,凡是能赚钱的,都是和政府的腐败官员有联系。那些腐败官员不是天天讲禁赌,扫黄的吗?而且有时还要扫荡式的整顿,清理,你看他们是多么的要求道德净化呀。这样的例子还少吗,随便翻翻报纸就有几十例!”
那么,最先开始,就从直接看得见的收益谈起,即握有权力的人在打击卖淫活动中所获得的收益。
色情业在东南亚一带比较普遍,甚至于有的成了本地的经济支柱,并带动了许多相关产业的发展,被称为“无烟囱工业”“环保工业”等等。政府在其中抽税,收入颇丰,当然这是合法化的情形。在不合法的情况下,政府打击色情业,获得的是“罚款”,属于预算外收入,这是其中之一。
预算外收入有个特点,就是游离在监督之外。在一般情况下,这笔钱都是通过公关机关与当地财政“分成”的方式来处理,当然有的地方会来一个什么掩人耳目的“收支两条线”之类的把戏。这部份钱大部份作为公关人员的福利,也有小部份做为办案经费。虽然我对公安腹诽的时候非常多,但也不得不承认,大部份县,乡两级上的公安,除了工资由财政划拔,其余经费则由其自筹自支。卖淫嫖娼罚款很重的,在本地行情平均五千/人,这是有法可依的,即〈行政治安管理条例〉。本县公安局新建办公大楼建成时,曾有人戏言:“小姐出钱,警察享受。”更有仿马克思语道:“当公安新大楼来到人世间,每块砖头上都挂着罚款单和其它肮脏的东西。”
能摆得上台面上,除了出据正式罚款收据的罚款,还有就是行政事业收费性质的“管理费”。这方面种类繁多,有的是名令废止的,有的是巧立名目,几乎都无正式收费许可证,从团体(即色情业老板),到个人(即小姐)都有涉及,各地区相差很大。曾经有一个乡派出所的联防队员跟我说过:“一个小姐一年对国家做的贡献抵得上几十头大肥猪。”本地生猪税一般在40至60之间滑动,屠宰税每头只有4元,其他就是什么检疫,防疫等等各种杂项,每年略有不同。按50元,40头计,每个小姐一年光给公安所缴纳的管理费用就高达2000元。这还只是西部一个乡镇的水平。
至于其他部门的,比如说,工商部门的工商管理费,卫生部门要健康证,劳动部门要上岗证,如果是按摩一类的,还要技术等级资格证,文化部门要娱乐事业经营许可证等等。中国的多头管理实在是让人防不胜防。最有趣的要属“文化部门”了。本来文化部门本是一个“清水衙门”,应该是很“清高”的,没有想到居然插手最为肮脏的色情事业,真是斯文扫地,但凭借“笑贫不笑娼”的传统,文化部门很快借此“牛逼”了起来。
当然,如果卖淫合法,这些费用也少不了,但毕竟有度,不能乱收。但是由于卖淫不合法,所以如果这些费用大大超出了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被害人也不敢怎么吭气的。因为所从事的是“非法”,那么管理部门就享有“合法伤害权”,一家搞不定,就搞“联合执法”。
然后再来分析一下摆不上台面的。卖淫嫖娼被抓者,一般都顾及面子,希望息事宁人,所以拿到打的白条,甚至白条也不打也不能吭气。不怕丢面子的人,就用劳动教养来威胁。私分罚款的事情是很普遍的,大家都心照不宣,上面也睁只眼闭之眼——只要能完成罚款任务就可以了,其余的都当是提高大家工作积极性的经济刺激了。
主动出击找收入的情形,主要是工作在第一线的人员。那么处在庭院深深的高层人员,则就坐收渔利了。这就是“收受贿赂”。这个很好理解。前段时间关天则有个帖子说,某个夜总会甚至敢打警察,就是因为后面硬。这个硬后台,无一例外是用钱浇筑出来的。如果卖淫合法,我不也说就没有人贿赂,但是至少,会比非法之时,要少得多了。
那么,很明显,这样就造成两个市场进入的壁垒,一个是成本壁垒,即要花钱应付各种各样开支,摆平管理者,第二,就是行政壁垒,即卖淫非法。接下来就很好理解了,花了代价的色情从业人员,是坚决反对卖淫合法化的。而收了保护费的管理者,也必须尽到自已的义务,打击其它从业者。
实际上,色情市场在这种环境下达到的理想状态是垄断或者是合谋寡头,在这种情况之下,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之下,才能达到利润的最大化。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达到垄断或者寡头只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成本壁垒,即需要进行巨额投资的行业,第二种是技术壁垒(或者称作是专利壁垒),而色情行业两者皆不具备,唯有在不合法的情况下,才可以形成垄断或者是寡头。
剩下的就好理解了,即然管理者能从卖淫非法化中获得巨额收益,而且他们又掌握着实际权力,那么,卖淫合法化自然是不能够得逞的。这才是卖淫现在不能合法化的真正的原因。当然,如果从社会效益的角度来考虑,巨额的收益只是实施道德净化的客观事实,但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事实,即,在卖淫非法化的同时,并没有带来相关的道德风气的改善,反倒越演越烈。如果说,卖淫合法化带来的是生活家庭道德上的败坏,那么卖淫非法化同时还来了党风,政风,警风,民风等社会风气全方位的堕落。
卖淫非法化除了权力阻隔之外,还是有一部份群众基础的,当然要把那些不为名不为利纯粹要求道德净化的人剔除出去,因为跟这些人扯不清楚。我要说的,是从卖淫非法化中得到额外收益的非管理者。第一个,就来说说从事色情业的老板级人物。他们表面上受害人,比如交纳各种各样的钱钞,但实际上潜在的受益人。有句话说得好:“所有的违法生意者是赚钱生意”。从经济学角度上讲,黑市价格永远高于市场竞争的价格,这即是收益预期上的确定。也就是说,黑市是没有风险的,风险只来源于非市场因素。市场的风险难以捉摸,但非市场风险却可以搞定的,比如说请客送礼拉关系等等。那么,作为一名有志于从事色情行业的仁人志士,是希望在市场竞争中进行激烈博杀合算呢,还是希望去搞定几个关键人物就可以稳当赚钱合算呢?我在这里举一个例子。本县以前是棉花生产的大县,有好几个棉纺厂。本县以前从事非法棉花贩运的人,无一例外都赚了大钱。但是一到棉花市场放开,本县贩运棉花的人几乎绝迹了,棉花生产也绝迹了。
因此,色情行业在非法化的情况下,纯粹官与商之间的利益博奕,在这个过程当中,官在博奕中处于有利位置,因为其掌控有合法伤害权。但是对商而言,这种不平等的地位因为有黑社会的出现而得到改善。色情业与黑社会的勾结源渊流长,无一例外都是在寻求与官方博奕所需要的对等伤害权。如果色情业最终走向合法化,那么黑社会在色情业中的作用,就会打一个大大的折扣,同时,由于色情业垄断终结,黑社会能从中获得的收益也会得到减少。考虑到黑社会为许多家境贫寒的青少年提供了不少就业机会,所以,黑社会是卖淫非法化的第二个群众基础。
前面已经说了,在卖淫非法化的情况下,色情业能达到的最佳理想状态是垄断或者是合谋寡头以谋取利润的最大化,那么从事色情行业的具体个人——为了行文方便,姑且称之为妓女——也是能够获得比在卖淫合法化下更大的收益。这个是很好理解的,因为无一例外,垄断企业的员工都是高福利高工资的。在这个色情市场上,可以粗略的为高端与低端。管理者的作用是打击低端而保护高端,造成的结果就是,低端竭力向高端靠拢或者是被淘汰出局,而高端的则水涨船高。用术语来说是,从必需品的生产转向奢侈品生产的结构调整。这是在经济上的“反动”——因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单靠奢侈品的生产是根本无法将蛋糕做大的,边际成本实在是太高。于是乎,在这种情况下,吸引了众多高素质(不知道怎么用词,姑且用素质吧,指那些有高学历又长得挺美的女人)加入到妓女的行列里来。因此,她们是卖淫非法化的第三批群众基础。
在中国,有句话叫做“笑贫不笑娼”,就很好的道出了中国普通老百姓对于妓女的一种酸溜溜的态度。妓女在中国受到批判,并非完全是道德上的原因,更多的原因是因为妓女是作为一种奢侈品而存在,而并非做为社会底层的受难者而存在。妓女在经济上的高人一等,才是中国民众对妓女更深恶痛绝的原因所在——这即是卖淫非法化之功效。在中国封建社会,官吏们的合法伤害权比现在更大,于是才造就了如李师师,柳如是这样的才貌俱佳的大奢侈品出来。就像库尔尼科娃所说的那样:“我就像价格昂贵的法国菜单,对大多数人而言,只能看看罢了。”     Re:【公告】卖淫不能合法化的真正原因

晕!不能这么说吧!     Re:【公告】卖淫不能合法化的真正原因

偶希望能合法     Re:【公告】卖淫不能合法化的真正原因

我看还是要用收益和成本曲线来说的。
要首先用经济的观点来看为什么色情行业会存在更合适些。
社会经济的博奕论固然解释得不错,
然而首先在个人经济成长和社会成长中的博奕却是根本的。
不谈道德,谈经济并不等于不等于不谈人性,经济分析
也是建立在对经济人的普遍假设上的。     Re:【公告】卖淫不能合法化的真正原因

市长大人是学经济学的吧,嘿嘿,经济人一说怕是靠不住吧,我看到似社会人,或复杂人更好一点。     Re:【公告】卖淫不能合法化的真正原因

嘿嘿,我还不是市长啊,郁闷.
我是学经济的,习惯用经济来分析.
人嘛,除了傻的,疯的,都能算经济人,只是高明与否而已啦.
对于妓女来说,纯粹的经济分析认为这是她们用最小的成本所能换取的最大利益.而风险也是存在的,有政府的行政管理和法律风险,有社会上的剥削,还有生理上患性病的风险,或许还有其他的.但除去这些风险带来的损失,她们的收益率仍然是很高的.
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当然会选择这样的赚钱方式.
而对于政府来说,花费很小的行政管理成本即可获得罚款之类的巨额收入,另外色情行业的消费带动其他行业的消费也是巨大的,所以政府的收益率也是高的.
色情行业败坏社会道德,导致犯罪,危害社会公共卫生,这些从长远上对政府不利,所以政府对色情行业进行打击.它们一方面在经济利益方面进行博弈,另一方面也在经济利益方面双赢.
而妓女一方面赚钱,另一方面也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压力,被人歧视,被社会所不容.这也是她们在个人经济成长和社会成长两个方面之间的博弈.
由于社会的压力,道德的束缚,妓女在博弈中处于不利地位.因为色情行业是向国家交付了保护费还要被政府打击的行业.
然而这种不利却转嫁给了色情行业的消费者.嫖客们也是经济人,为满足自身的需求而消费,并衡量消费品价值.然而性是一种特殊交易品,它的真正价值难以预见,又由于性的满足程度并不总和妓女的长相身材一致,更造成了价值的混乱,信息的不平衡,以及使用价值的难以估计,在这个时候,消费者就处于了博弈中的不利地位.     Re:【公告】卖淫不能合法化的真正原因

你为什么要怎么说呀·     Re:【公告】卖淫不能合法化的真正原因

色情业不能等同为妓女吧?!有人讲妓女败坏社会风气,我觉得这话有问题,如果是男人有老婆,再去找妓女,那么罪在男人!如果男人是单身,那么找妓女应该可以理解。从人性的角度来讲,妓女的存在是可以理解的。我是医生,我这样讲。说妓女败坏了社会风气?!一派胡言!我认为妓女缓解了性张力,有力的降低了性犯罪!数数社会上的情况,我认为妓女对社会的影响很小,那些有影响的往往是和贪污,腐败,专权联系在一起,却嫁接到妓女身上。     Re:【公告】卖淫不能合法化的真正原因

每次来看这个都忍不住顶一下~~顶!!!!!!     Re:【公告】卖淫不能合法化的真正原因

现在世风日下,妓女都不如以往了。
过去青楼女子不乏才艺双全者,文人骚客乐此不疲,倒不全是肉欲。
据说随着社会的发展,旧社会的妓女如今分化成了两个集团,一类专门卖肉的,现曰小姐;另一类稍有才艺的,现曰歌星、影星等等。     Re:【公告】卖淫不能合法化的真正原因

[I]以下引用彷徨的内容:
[/I]色情业不能等同为妓女吧?!有人讲妓女败坏社会风气,我觉得这话有问题,如果是男人有老婆,再去找妓女,那么罪在男人!如果男人是单身,那么找妓女应该可以理解。从人性的角度来讲,妓女的存在是可以理解的。我是医......
你看清楚了,我说败坏风气的是色情行业而非妓女.
说到为妓女辩护,也不用你来说.你是医生,而我是学经济的,必然比你更容纳妓女.
至于说到缓解性犯罪,我不认为卖淫嫖娼和性犯罪有什么太大区别,只是后者包括前者而已.如果你认为单身男人找妓女可以理解,那么有老婆的找也没什么错误,根据你的看法,难道老婆就只是性工具或只是对已婚男人的性垄断?既然你关注人性,那么有老婆的男人也是需要妓女的.     Re:【公告】卖淫不能合法化的真正原因

  看完了各位的评论,吓了我一大跳。
  前几天在校园网看到一个女学生的帖子《咱卖淫碍着谁的事了》,当时觉得世风日下。有的人说什么个人有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自己的生活方式自己选择;也有的说这道德败坏等等。到了我们论坛,更是了不得,用经济,用医学分析,吓得小女子都不敢开口了。  
  我也是女人,对妓女有着与生俱来的厌恶。“酸溜溜”吗?我说不是。这是在有危机感的情况下产生的自然反应。妓女,在这个人人平等的社会里,在打着“笑贫不笑娼”的社会里存在着,似乎变得天经地义。这对那些本来和睦美满的家庭是一大考验。
  女性的地位,似乎总是时不时被提到讨论日程上来。原始人虽然生活水平低,但还懂得道德。不明白为什么到了什么都有了进步的封建社会,女人竟成了男人的附属品。在那个年代,妓女是合法职业。是我没听说哪个是自愿成为妓女,出卖肉体的。现在没有几个饿死的人,不需要被迫卖身了,却把妓女合法与否以及不合法的原因揪出来了。
  人的定义,首先是社会人,再来才是经济人以及其他种种。一个社会,你能想象只看经济不看道德和情感吗?理性,我们中国人一直推崇却很难做到。因为中华这个民族似乎从古至今在教导人民怎么成为一个重信义重感情的人,伦理道德看的很重。这样的人想做到绝对理性,不是难,是不可能。西方人理性啊,他们自己不也说理性是残酷的理性吗?我们现在可以在这里平静的用不同的角度分析原因,可我们不能不考虑道德人伦这个因素。有人说,婚姻发展到一夫一妻制是人类的倒退,因为它束缚了人类的本能。我不敢苟同。我们这些社会主义社会里的人,真的要共产共妻了吗?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比较看好一夫一妻。所以,妓女的存在,是破坏这个制度的深层原由。
  说到这里,政府禁止严打也算是做了件好事。就和禁止赌博这样,是不需要再说理由的了。
  

Remind:此消息由安冉在04-04 09:49:36做过手脚,呵呵……     Re:【公告】卖淫不能合法化的真正原因

安安代表的是正义的一方这没有错,社会的正确发展靠的是这股力量。但是妓女中到底是社会因素造成的多,还是个人因素造成的多,我想这是当政者应该关注的问题,如果是前者那么当政者要注意了,如果是后者那么教育就刻不容缓了。




欢迎光临 空网论坛 (http://bbs.kongweb.net/) 作者: 彷徨    时间: 2004-4-4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