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富民问题之我见(1、2、3、4)
一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取得了世界都认可的巨大成绩,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其中之一,产生了许许多多的下工职工(其实就是失业人员)这些人的生活水平在异段时间内的不到提高,生活很困难,而周围的人的生活水平确在提高,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优越性的体现,这甚至危及了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国家应该对这些人怎样来处理,来帮助他们,单靠发放救济金解决不了问题,解决他们的就业使他们的能力释放出来,才是关键。目前国家是鼓励他们自谋生路,但是现有的一些规章制度却限制了他们的发展。举个简单的例子,有的人低价购进一些商品在路边买卖赚钱,这本是应该鼓励的行为,但是因为规定不许在这里买卖,城防人员就迫使其离开,而这些人如果到规定的地方进行买卖的话,又的交很高的税,这费那费,使的他们赚不了多少钱,还得依靠国家的救济(救济的钱来自于税收),而救济根本养不了他们的家,这种现象是不是很矛盾?如果你让他们这样做,那麽他们赚的钱或许足以养活一家人,而且过的还很好,为什麽要打击这些人呢?我个人认为这是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相矛盾的做法,这种做法,不仅增加了他们与城市管理人员的矛盾(本来人民与城市管理人员之间是不应该有矛盾的)而且伤害了人民的感情,激起了人民对社会、对社会主义的不满。很容易被邪恶势力所利用。我们不应该采取强制措施,因为他们毕竟不是在干坏事,没有买违法的东西,从另一方面说,这种行为也有方便周围人的好处。我们应该仔细分析这种现象,认真妥善的解决才对,这毕竟是人民内部的事情,我们专政的对象毕竟不是为了养活自己家人而进行正当生意的人。我个人认为国家对于这种个人性质的经商行为应当鼓励,免收各种税,因为收上来的税不足以养活他们,反而打击了他们谋生的积极性,也伤害了他们的感情,衣食不足何以让他们觉得社会主义社会有优越性,还谈什麽实现社会主义。
二
经济改革在现有的国有,集体企业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良问题。许多先富起来的人不是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而是靠利用手段,钻国家的空子,将国家的财产变为己有,使自己一夜之间暴富。本来工厂是靠全体工人们的努力和血汗积累起来的资金和设备,可是转制以后股份制使少数人成为了大股东,无偿的占有了这些财富,这简直甚于资本主义剥削。大家的钱就这样成了少数几个人的钱,这样少数人先富起来的方法合理吗?当然,国家进行改革的目的肯定不是这样的,但却出现了一些不良的后果,这些应该立即纠正才对,如果不及时纠正,工人们的怨言一定很深,这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这是极为不公平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危害很大,这就要求国家及时发现这些现象及时矫正。我们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是指那些依靠当官的老子,手中的权力富起来的人,这些人看来占了不少的比例,而财富聚集于这些人手里对国家对人民没有丁点好处,对经济是拖后腿,滋养了这些人的腐化奢侈的生活。据说,美国阿拉斯加大赌场最近出现一些豪赌的中国男女赌客,特点有二,一可以三天不睡觉的仅吃方便面的赌;二赌金巨大动蛰数百上千万美元而这些钱全是从中国偷带出去的!据赌场人员调查赌金来源大多不明。而那些真正有本事的人,象工厂的厂长,领导有方,依靠自己的才能使厂子的利润增长很大很快,这从厂里的收益中提取很高的百分比归他们所有就不是同一会事了。这样的人富起来,才可以带动别人也富起来,这样的富人对社会才是有贡献,才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我认为国家有必要区别对待这两种人,对第一种人应该坚决打击查清其财产来源,该于没收,而第二种人则应该鼓励、奖励,这样才能使我们的人民富起来,我们的经济真正健康发展,人民才会高兴,社会主义才有希望。这才不是打着社会主义旗帜下的资本主义。
三
人民要真正富裕起来,领导起非常大的作用,领导称不称职是关键所在。这就要狠抓领导人员的素质。这些人的素质必须提前提高,而当前的腐败贪污现象极大的败坏了领导部门,直接影响了使人民富裕起来的事业,增加了人民的怨恨和不满,民不平又怎麽会听你的领导,怎麽会一心一意在法律下做事而不干坏事,“上梁不正底梁歪”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因此我认为惩治腐败是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发展经济的前提不为过,设想一下,官员收受贿赂怎麽可以一心一意的对经济进行合理的指导,怎麽会使该发展的事业得到发展,不该发展的停建,怎麽会使无能的公司被淘汰,有作为的公司蓬勃发展?不可能的!这就如同人体的血管内的大毒瘤,不清除掉,那麽它下面的肢体、肌肤就会腐烂。为了社会主义的事业,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展经济使人民富裕起来,我认为国家必须极其严厉的打击腐败,清除官僚主义,这种斗争应该是专政性质的,刻不容缓。
四
人民要富裕起来,大家一齐发展,难免产生摩擦矛盾,这是正常的,关键是如何解决,解决的好,大家不会有意见,不会怨恨国家,不会怨恨社会主义制度而解决不好,其影响就很坏了。要正确合理的解决矛盾就需要法律(所谓依法制国),真正公正的法律,没有任何大于法律之外的事物,大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毫无例外,这样大家才会心安理得的接受法律发约束,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活动,这样才能使经济在良性的轨道上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才会提高,否则,持续健康发展是不可能的。而目前我国确实存在一些因素是法律不总是受人尊敬,不总是公平,人人平等,这样的法律难以让人信服,就会产生更多的违法行为,因为有违法不纠的现象存在,谁会一心一意的收法而不想方设法违法呢?社会风气必然下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恐难实现,物质文明也不会顺利发展。人民要真正普遍富裕也难。所以,我认为我国应该看到这一点,严明法律,不只对那些权力金钱上的弱势人群,而应该一视同仁,这才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法律。法高于一切,人从于法。社会主义的目标的实现离不开这一条。
Re:【原创】富民问题之我见(1、2、3、4)
楼主是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上看待中国的经济问题,很具体,也很深刻。
可是,我觉得中国的经济深层里存在着一个问题,就是:共产党领导市场经济——这实际上就是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随之而来的在资本主义国家很正常的贫富差距问题就显得非常突出了。
Re:【原创】富民问题之我见(1、2、3、4)
财富还是得靠自己努力创造的~
Re:【原创】富民问题之我见(1、2、3、4)
斑竹实际在提出共产党是否能领导中国继续前进的问题!这真是一个当前中国最需要解答的问题。我喜欢看历史书,最近看唐史。我觉的问题是任用人才的制度是否合理,是否能将能人使用恰当,中国从来不缺人才,呵呵包括好的坏的。目前的用人制度显然不行!!或许需要一个伟人出现吧!我自己觉的政党的好坏在于如何领导。其余深层次的问题。我还未想开,不知斑竹有何高见?
Re:【原创】富民问题之我见(1、2、3、4)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哪个朝代不存在这个问题,国情如此啊~
Re:【原创】富民问题之我见(1、2、3、4)
[I]以下引用彷徨的内容:
[/I]
我自己觉的政党的好坏在于如何领导。
政党执政水平确实是用社会发展速度来衡量的。但是,我们不能只看到目前的状况。我并不是说中国共产党不是合格的执政党,相反,中共的表现,世界有目共睹。可是,我们不能忽略潜在的一个矛盾:执政党与经济体制的矛盾。按常理,共产主义执政党领导是社会,不会施行市场经济。但我们国家所处的阶段有其特殊性,所以也不能用常理来规范。我们实行市场经济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不少问题。贫富差距就是其中之一。本来,这样的问题放在资本主义国家,就不会很突兀。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急需解决。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的解决,随之而来的问题,就不是这么简单的了。
Re:【原创】富民问题之我见(1、2、3、4)
安冉讲的有道理,我认为邓小平的话还是很明智,捉老鼠时猫的颜色次要。现在的理论也在变或是进步吧,我个人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多数人过的好。经济是使人过的好的手段。但是过的好,并不只是口袋的问题!!!!!人不是口袋,填满就快乐!人有思想。没钱有时也快乐。目前的执政党,应该说在经济上还可以,但是在思想上不合格。可以说完全在搞单腿跳。尽管迹象表明知道问题的原因,但是中国的悠长历史的沉淀太重。但并不是说没办法。这就需要伟人,但是现在能造就伟人吗?我不清楚啊。
Re:【原创】富民问题之我见(1、2、3、4)
中国也不是没有伟人。朱容基不是吗?可是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
我们需要的是整个思维方式的转变。中国的教育也好,宣传也好,都偏向于教条主义,禁锢着人民的思想。使得中国人少了激情,多了盲目跟随。这对政党的执政来说,是好事。对国家发展来说,却是大大的有害。偶尔出现的几个有思想有魄力的人,也只是独木难支。
Re:【原创】富民问题之我见(1、2、3、4)
太多了~~看不过来呀~
Re:【原创】富民问题之我见(1、2、3、4)
讲的是这样。但是如果你掌握了人事的任用呢?是不是可以改善一些?
对了。还有我认为中国的官权太大,好人也会走弯路的。因此,如何合理限制官权我想是中国问题一个症结所在。中国现在最大问题是腐败。可能认识有片面!
Re:【原创】富民问题之我见(1、2、3、4)
此文若是原创,那彷徨我服你了,你一定是政经教授。
Re:【原创】富民问题之我见(1、2、3、4)
多谢夸奖,我只不过将现实汇总了一下。你不认为现象之普遍吗?这是我上科学社会主义科的论文。
Re:【原创】富民问题之我见(1、2、3、4)
我认为我国应该看到这一点,严明法律,不只对那些权力金钱上的弱势人群,而应该一视同仁,这才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法律。法高于一切,人从于法。社会主义的目标的实现离不开这一条。
哦·
这就是 现在法治的目标啊 !1
现在我们的法制还是不够健全,我想以后应该会好起来的吧!
Re:【原创】富民问题之我见(1、2、3、4)
相信会改善啊,但是好象比较慢,国家还是主要在发展经济,不知是否应该一起抓!
欢迎光临
空网论坛 (http://bbs.kongweb.net/)
作者:
彷徨
时间:
2003-12-13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