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黑帮何以长期逍遥法外?

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从1995年末初步形成至2000年7月初被沈阳警方打掉,在4年半时间里,共计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14人轻伤,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这样一起涉及多名被告人、触犯多种罪名、持续作案多年、先后作案几十起的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无论在辽宁省还是在全国,均属罕见。


  刘涌黑社会集团犯下的累累罪行天怒人怨。沈阳市一位人大代表曾尖锐地质问:“为什么这个黑社会集团能如此长时期地发展并持续作案?”“是谁纵容了刘涌黑社会集团?”“为什么这个黑社会集团的背后能够撑起一把如此强大的保护伞?”也有人认为,相当一部分被害人在暴行面前选择了沉默,他们表现出来的软弱和妥协,直接助长了刘涌黑社会集团的嚣张气焰。

  1989年9月,被害人宁勇被刘涌、宋健飞等6人打伤,导致脾脏被摘除。此时的刘涌还仅仅是沈阳市太原街上的一个小混混。然而被害人害怕报复,就与刘草签了一份调解协议,明确表示不再追究刘涌等的刑事责任。侥幸逃脱了法律惩罚的刘涌从此更加肆无忌惮,随后即相继发生了1991年7月伤害佟俊森案、1992年7月伤害孙树鹏案、1992年10月枪击某派出所所长刘宝贵案等。

  相当一部分被害人由于法律意识不强,不能充分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通过司法机关解决的问题却与加害方私下调解,结果既给自身造成痛苦,又放纵了犯罪。一起起血案大多无果而终,不仅让刘涌团伙更加肆无忌惮,也为其后期网罗黑社会性质组织奠定了黑恶势力的基础。一批犯有前科的社会渣滓加入了这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行列。

  1999年5月,中街大药房被刘涌一伙打砸,值班经理被打成重伤,当地晚报对事件进行了报道。刘涌看到后恼羞成怒。中街大药房老总惧怕刘涌报复,遂找人与其说和,被迫同意按刘涌的意思在该晚报刊登“情况说明”,承认前文报道有误。这一伤害案最后以私了告终,一度抵制过刘涌强拆强迁的中街大药房什么条件都没提,乖乖让出了这块黄金宝地。

  在警方对刘涌黑社会集团的抓捕过程中,一些被害人仍然疑虑重重。一位曾被刘涌团伙成员残害的个体户向当地报社表示:“我现在只能观望,看看事态的发展如何,刘涌能不能定罪,怎么定,定不了罪又会出现什么情况,我对最后的结果很担心。”

  2001年4月2日,刘涌黑社会集团成员、潜逃达9个月之久的张凡在沈阳被抓获。至此,被沈阳市公安机关通缉的刘涌集团的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然而,就在专案组调查取证、核实案件、询问证人、组织被害人辨认和进行伤害程度鉴定等项工作时,慑于刘涌的淫威,许多被害人仍心有余悸,谈刘色变,给警方的调查取证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

  一位歌唱演员当年只因为刘涌的女友在演出后给他送了束花,引起刘涌的嫉恨,被打成重伤,导致脾破裂摘除,腰椎受伤,妻子也离他而去,身体和精神都受到极大的摧残。他10多年来背井离乡,与亲人、朋友都失去了联系。专案组为了找到此人,费了许多周折。但当要求他出具证实材料和回沈阳进行伤害鉴定的时候,此人却担心日后再遭刘涌的报复,说什么也不肯回来。专案组在百般动员无效的情况下,只好调来法医,带上鉴定器材,赶到被害人现在居住的丹东市进行取证和伤害程度鉴定。

  还有一位被害人,当年仅因为在和平区交警二大队办理驾照年审,没有按照要求立刻赶到刘涌处,就被刘涌带着一帮打手在和平交警二大队的院子里疯狂殴打砍伤。事后这名被害人远避大连,专案组的办案人员一次次地与他联系,要求他回来出证及作伤害鉴定,都遭到拒绝。

  就是前面提及的中街大药房的那位老总,当专案组向他取证时,尽管办案人员一再承诺保证他的安全,可做了一个多月工作,他也没敢写证实材料。

  这些担心似乎也并非多余,一位检察官指出,司法机关打击犯罪不力,甚至极少数警察不但不履行打击犯罪保境安民的职责,相反以不作为的方式起到了纵容该黑社会集团犯罪的作用。

  涉及本案的朱赤、刘军(刘涌之弟,时为和平分局探长)、房霆、孟祥龙等人在案发前都是公安干警。然而,他们却与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刘涌同流合污,对这个组织中的犯罪活动视而不管、闻而不报,甚至直接参与其中。

  1998年5月,刘涌授意宋健飞等3人到沈阳春天休闲广场打砸两个档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00余元。案发后该档口业主到和平区公安分局刑警三队驻春天休闲广场办公室报案,刘军不但不予受理,反而对报案人挖苦奚落:“你的档口这个事还没完,以后还得出事。”愤怒的业主们第二天即关门罢工,打出了“警匪一家”的横幅。

  1998年10月30日发生于大卫营健康休闲俱乐部的周刚被伤害案,既有警察在现场,又有“110”警务出警,且该俱乐部还有证人知道是刘涌一伙人所为,但此案却一直搁置到2000年7月刘涌被缉拿归案以后才认真查处。

  1999年1月发生在沈阳娱乐城的刘涌枪击李俊岩案,当时身为警察的朱赤、刘军、房霆等均在现场。但是,他们却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刘涌逍遥法外两年零6个月,得以进行多起伤害犯罪以及非法经营、偷税、行贿等其他犯罪。

  刘涌讲:“我走到哪都愿意带警察,他们身上有枪,有安全感。”在刘涌的多次犯罪活动中都有警察出现,如大卫营娱乐场所的伤害案、潮州城酒店鸣枪案、沈阳浴乐城酒店伤害案、沈阳市第四医院手术室门前的伤害案等,他们在这些犯罪活动中都充当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

  司法正义之剑在金钱与人情织就的关系网面前失去锋芒,赴诉无门的被害人面对暴行噤若寒蝉,这使得刘涌的专横跋扈、随意砍杀、滥伤无辜达到疯狂的程度。

  1998年6月12日,沈阳市几乎所有的新闻媒体都在显著版面披露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暴行:6月11日,辽宁省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的工作人员郭金喜等3名执法人员到刘涌经营的百佳超市进行检查,因发现该店经营的酒类和化妆品不符合有关规定,引起刘涌不满。宋健飞与吴静明、张斌在3名检查人员离开百佳超市后,跟踪至太原街北口,光天化日之下对3名执法人员一阵拳打脚踢,郭金喜的腹部和腿部连中3刀,另一名执法人员亦被砍伤。

  刘涌与两名警察因订包间发生争执,竟然将两名警察从3楼追打到一楼,其中一名警察被打成重伤。一个“算命大仙”因说“你面色不正、身体不好”之类的话,他就大发雷霆,指使打手将其连扎15刀。为发泄私怨,他指使他人将辽宁省某银行副行长砍成重伤。刘涌在驾车途中发现某大学一位副院长的车随后行驶,就以“跟踪”为由,派打手将该副院长打成重伤。

  更有甚者,他们打伤、砸毁他人及财物后,被害人反而得向他们赔偿并赔礼道歉。1998年10月,由于业主刘慕林所经销的黄山烟比程健经销的同类烟便宜,刘涌遂指使刘凯峰、宋阳、宋伟等人殴打刘慕林。其后,刘慕林被迫向凶手赔偿人民币9000元。

  两米多高的案卷记录了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包括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共47起犯罪事实。

  记录在纸张上的一桩桩血案,给被害人留下的却是无法抹去的阴影。近几年来,有个别被害人顶着压力不断上告,也有人大代表联名督促破案。但在长达四五年的时间里,他们没有等到任何说法。在各部门有限的督促过问中,靠着精心罗织的庞大的关系网,刘涌每次居然都能化险为夷。

  对此,一位检察官痛心地说,如果刘涌在1989年宁勇被害案,或者在其后的任何一起暴行发生之后即能被司法机关绳之以法,无论如何也发展不到今天。而此案则使很多环节上的漏洞暴露无遗。或许,这才是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深层次问题。目前,司法机关对刘涌黑社会集团的审理行将终结,但此案留给我们的沉重思考却远远还没有结束。


Remind:此消息由安冉在09-04 10:24:49做过手脚,呵呵……     Re:【转帖】黑帮何以长期逍遥法外?

揭开“黑道霸主”刘涌的保护伞:干爹干妈和姘头8月28日,沈阳再次成为公众注目的焦点。那个曾经“名动四方”“威镇四海”的“黑道霸主”刘涌,被押上了审判台。

  刘涌在他“辉煌”的“黄金时代”,有着“灿烂”的政治身份。在他那“耀目”的名片上,一溜儿排着10个头衔,都用数字标上号,第一个就是“人大代表”。刘涌是如何“荣任”人大代表的?关键之处,绝不在于他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而在于他上头有“优质”的“
保护伞”。刘涌的“保护伞”最直接的是3个人:原沈阳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实是刘涌的“干爹”,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高明贤是“干妈”,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以致公党沈阳主委身份担任市政协副主席的“焦玫瑰”则是他的“姘头”。

  构筑自己的“保护伞”,以免烈日曝晒和暴雨淋头,而可以在伞下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凭现在“黑老大”的基本智商和基本能力,都是能够想得到、办得到的。但能够把“保护伞”彻底“家庭化”,使这把“伞”真正“游动”起来,如影随形,走到家里撑到家里,跑到外边跟到外边,不像一个亭子死矗在那里,则是刘涌的杰作。干爹、干妈、姘头,撑就了刘涌“保护伞”的3根“钢质骨架”,色彩斑斓,牢靠得很,十分好用、受用、耐用。

  “保护伞”“家庭化”,暗箱操作就更加方便。他们门一关,就“家天下”,很不幸,选区的选民都成了“门外汉”。能够当上“人大代表”,本来是要有群众基础,选区的选民才会投你的票。刘涌深谙“群众路线”难走、“上层路线”好办之道,于是致力于打造“保护伞”。据调查,刘涌当时是由和平区劳动局党总支“推荐”,成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这一“推荐”完全是由刘涌的“干妈”、区劳动局党总支书记高明贤为主暗箱操作完成,根本就未曾提交局党组和局党总支部班子讨论。刘涌这个从牢里出来的人,于是被“妙笔生花”成“将一个商场发展成为一个企业集团,安置就业人员300多人,为振兴和平区经济做出很大贡献”,“思想先进,作风正派,具备人民代表的资格”的“优秀人物”。

  “保护伞”的家庭化,其实质是将政治权力私有化的一种典型表现,最终实现“互惠互利”。刘涌选上了之后,在1997年、1998年春节前,以过节看望为由,“给几位局长各送去10万元作为酬谢”。可以想见,“儿子”给爹妈、情夫给情妇送个红包什么的,授受双方就完全可以脸不改色心不跳了。到了后来,刘涌就可以大胆放言了:“晚上一个电话,我就可以让某某领导到家里来,在沈阳没有办不成的事儿!”

  “保护伞”的家庭化,最终还是作用于巩固“黑道霸主”地位,进一步把“霸主伟业”做大,只是干起来“顺手”了许多。比如在1998年,刘涌与几名警察及打手一起吃饭,与另一有区政协委员身份的黑道老大李俊岩发生争执,展开枪战。刘涌从身边警察朱赤的包里拿出手枪连开数枪,将李的腿打折,使其成了“铁拐李”,而且不得不远遁外地逃避追杀。这其中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刘涌的“保护伞”比那“区政协委员”的“保护伞”过硬。所以,刘涌在更多的时候,头顶大伞,以武林高手般的“高超”的手段,进行打砸砍杀,总共酿成40多起血案,这对他来说,也只是抬脚之功的“随便搞搞”,至于获得不计其数的荣誉,更是举手之劳的“随便拿拿”。

  但是,那些爱在“家里”搞事的人要明白,你的“家庭”“家族”无论多大,也只是社会的一个小细胞。群众的力量是不可小视和低估的,这在刘涌这个“黑道霸主”被端之前群众的举报,以及被端之后各界送来的102面锦旗中,已经可以看到一斑。     Re:【转帖】黑帮何以长期逍遥法外?

涉嫌国内外黑帮案 沈阳市长慕绥新辞职沈阳讯 辽宁省沈阳市市长慕绥新日前以身体不佳为由,提出辞职。他是在卷入马向东案的市级官员愈来愈多的情况下提出这个辞职报告的。继任职位由长期主管工业的辽宁副省长陈政高接替。

  去年7月初,原中共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因涉嫌动用4000万元人民币公款,多次到澳门豪赌而被捕。检察院院长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以及慕绥新的前妻,均告
被捕,他们均涉及在马向东案中,向马的妻子通风报信。在马向东案发后,现年57岁的慕绥新曾在市委扩大会议上作出检查,承认自己严重失职。但一年来,卷入马向东案的市级官员愈来愈多,且该市黑社会势力猖獗,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长期委靡不振,使慕绥新面临相当压力。同时,慕绥新还涉嫌牵连国内外黑帮赌博案。     Re:【转帖】黑帮何以长期逍遥法外?

刘涌一案,不仅仅是案件问题,而是社会问题。
此类案件,不仅仅是在沈阳,而是在全中国。
能把案子做得这么大,是需要党的支持的(哈哈)。
侦破中的震惊,局外人是体会不到的,记者也白扯。     Re:【转帖】黑帮何以长期逍遥法外?

   社会之大!金钱为患!!![/SIZE]     Re:【转帖】黑帮何以长期逍遥法外?

这年头出来混~局子里没几个人不行~     Re:【转帖】黑帮何以长期逍遥法外?

复杂的社会关系!     Re:【转帖】黑帮何以长期逍遥法外?

刘涌改判死缓,是法律界的悲哀,是辽宁省高院的耻辱。     Re:【转帖】黑帮何以长期逍遥法外?

他头上有高官呀。呵。死不了。这就是共产党腐败的问题,朱容基总理好。




欢迎光临 空网论坛 (http://bbs.kongweb.net/) 作者: 哭泣的小亮    时间: 2003-9-6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