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我的家乡吉林梅河口市“黑市长“田波24日被执行枪决
1995年以来,大肆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占用农用地、偷税和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花重金雇用杀手砍杀对手,组织多人持枪与对手在梅河口市内广场枪战,在梅河口市几年来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
梅河口市“黑老大”田波24日被执行枪决
24日上午,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梅河口市以“黑老大”田波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案公开进行了二审终审宣判,依法作出驳回田波等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裁定,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田波、李家永、徐成贵3名上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田波、李家永、徐成贵3名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4日早晨7时50分,法警将田波、李家永、徐成贵3名罪犯从通化市公安局看守所监舍提出后,迅速押上警车。随后,由警车开道,全副武装的武警将田波等3人押赴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候公开宣判。从看守所到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沿途,为保证押解车队通行,警方进行了短暂的戒严。大约15分钟后,押解车队抵达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记者在车内看到这里早就聚集了闻讯赶来的人群。
8时30分,主审法官宣布开庭。田波、李家永、徐成贵被相继押上法庭。法官公开宣读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裁定书中明确写道:被告人田波、李家永、徐成贵自1995年以来,为了称霸一方,垄断当地煤炭经营,大肆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占用农用地、偷税和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聚敛了大量财产,不惜花重金雇用杀手砍杀对手,组织多人持枪与对手在梅河口市内广场枪战,在梅河口市几年来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通知》的规定,以犯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偷税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核准田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60余万元;以犯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销售赃物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核准李家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核准徐成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法官宣读刑事裁定书期间,田波一直把头偏向左侧,眼睛看着窗外。李家永则盯着前方的审判席,任由媒体记者进行摄像和拍照。徐成贵自始至终面无表情,叉着右腿,一直很注意听法官宣读刑事裁定书。当法官宣布判处3名罪犯死刑时,旁听席传出了罪犯家属的几声哭喊,被执庭法警当场制止。田波等3人听到自己被判死刑后,神情都有些僵硬。田波终于转过头看了一眼自己正前方的审判席,随即就低下了头。
9时20分,田波、李家永、徐成贵被验明正身后再次被押上警车,与因犯有抢劫罪被核准判处死刑的陈云平、姜宏一起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此时,执行车队的警车已经增加到了20多辆。9时45分,执行车队到达刑场,随着正义的枪声响起,田波等5名罪犯被就地正法。
编辑:S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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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市长”折射
基层政权隐患 (2003年01月02日 10:23)
查办田波案件过程中,公安、检察、纪检等部门都感到非常棘手。通化市检察院有关办案人员认为,田波背靠的不是哪一个领导干部,而是一个由关系和人情织就的无形而巨大的“保护伞”。
违法违纪成“下意识”行为
田波除了父亲曾在梅河口市担任领导职务外,田波的几个哥哥、姐姐、姐夫也分别在机关工作。梅河口当地一位市委干部说,在梅河口这样一个人口不足20万的县级市,碰上田波这样的家境,许多事情都无法用正规方式办理,一些违法违纪经常表现为一种“下意识”行为。
梅河口市建设局副局长同田波的父亲是老相识,田波在季家村未经规划部门审批非法建造房屋,想办一个工程规划许可证,这名副局长连想都没想,让“先办再说”,一句话就免了田波20多万元的相关费用。田波的运输车队经过收费站拒绝交费,田波将交通局副局长招来,结果数千元的费用分文未缴。后来两名干部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时,仍未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
田波发迹无数人出力
田波案开庭前,通化市纪委掌握情况,梅河口市党政机关至少有9个部门的14名干部同田波案件有牵连,而田波的发迹更是有无数人为之出力。田波曾说“从来不靠一棵大树,从来不用刻意去求某一个人”。1999年11月19日,吉林省公安机关会同当地武警将田波抓获。押至梅河口市公安局110值班室后,田波竟然在3名持枪武警和2名公安干警的眼皮底下逃脱,事后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抓捕田波的武警指导员也是田波的密友。公安机关不得不调集50余名警力,历时2年,耗资40多万元才将田波再次抓获。
无形的“保护伞”危害更广
通化市纪委有关领导说,田波逃脱一事足可以说明,这种无形的“保护伞”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广。尽管抓捕田波的武警指导员因玩忽职守被调查处理,可在梅河口市还有更多这样的人物同田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这些人又很难全部定罪。这种现象在许多规模不大而基层政权力量涣散薄弱的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
通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梅河口市调查情况时曾发现,不仅当地老百姓很少敢就田波案件发表言论,就连一些公安干警谈起田波也打怵。(新华)
Re:【公告】我的家乡吉林梅河口市“黑市长“田波24日被执行枪决
黑市长”势力遮天 吓得小孩都不敢哭 (2001年05月25日 09:47)
本报讯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去年7月份,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五万元,通缉吉林省梅河口市当地一个妇孺皆知的人,他名叫田波,很多人管他叫梅河口市的“黑市长”,其实这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个体户。前不久记者在被重兵看押中朝边境附近的看守所里采访了他。
组织团伙枪战前还开动员会
田波只是个小老板,经营运输、煤矿、五金和药厂,但他的名气和实力在梅河口市实在不小。通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潘学章说:“甚至有的小孩哭的时候,跟他一说田波来了,小孩就吓得不敢哭了。”
田波被人叫做“黑市长”决不仅仅是叫叫而已,他用了十年的时间,组成了一个80多人的团伙。这些人在一起是一切行动听指挥,而且有着比较严明的组织纪律。比如说,他和另外一个团伙在这里发生枪战,战前要有动员会,而战后又有总结会。如果你想洗手不干的话,等待你的就会是流血。
他想打谁就打谁没人敢报案
一个叫屈年红的同案犯就曾打算离开田波的组织,但他被田波手下的人给捅了,顺田波者昌逆田波者亡。可以说他想办啥事就能办啥事,他想打谁就打谁,打完人没有敢报案的。田波为了霸占某人的生意,指使手下用刀挑断了那人手脚上的大筋,使他成了废人。有人恨田波,但也有人爱他。记者听到一位官员在录音中说:“当时我们有些公务人员觉得,如果能跟田波吃上一顿饭或者见上一次面,很荣耀,回来可以向同事进行炫耀。所以他出没的地方排场很大,基本上是耀武扬威。”田波曾出钱邀请两位政府要员去日本游玩,其中就有一位是市人大主任。用老百姓的话说田波就相当于市委书记这个级别了。
1999年11月份,田波被缉拿归案。但就在“110”的办公室里,在众多荷枪实弹的警卫眼皮底下,田波一边打着电话,一边从这里走出去了,他就这样逃走了。两年过去了,2001年2月,吉林省公安厅打黑大队终于把这个公安部的A级通缉犯抓捕归案。
靠强占土地偷税逃税积累钱财
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他就积累固定资产达到1000余万元。首先,是强占土地。这个梅河口市郊的煤矿,是田波于1997年2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开办的,共占用农民耕地约1.7公顷。在其开办煤矿的几年时间里,应交款28万多元,而田波只付了1万多元的现金和价值3万多元的煤炭。没办法,当地村委会只能用村民的提留款来替田波还钱。
田波暴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偷税、逃税。从1993年到1999年,7年里,他共欠税款200多万元,同样也是没交一分钱。7年里,田波欠梅河口市国税局、建设局、土地局等各部门的钱款总共400多万元。
Re:【公告】我的家乡吉林梅河口市“黑市长“田波24日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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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遥远的感动
时间:
2003-8-8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