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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
周末的早晨,叶文翼于阵阵饭香中幽幽转醒.刚坐起身,腰间便传来熟悉的酸痛.叶文翼恨恨的捶了下柔软的被单:"可恶!又被那家伙混了过去.下次、下次一定......”
"阿文,起床喽!今早我亲自下厨做了荷包蛋,你一定要尝尝.”一道清亮的声音打断了叶文翼的自言自语.随即,虚掩的门被大力揣开,身着牛仔服的孙静雯出现在叶文翼面前.
无奈的叹了口气,叶文翼对这个随时都活力充沛的妹妹可以说是头痛不已,明明有一个那么文静的名字,主人却和文静压根扯不上边.
"小静,你就不能温柔点吗?”就算知道说了也是白说,叶文翼还是忍不住说教起来,谁让他是在大家闺秀的包围下长大的呢.
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孙静雯并不打算将这话送入耳朵:"快起来啦,就等你了.”说完,伸手就去拉叶文翼的被子,也不管"男女授受不亲”的祖训,反正她的神经就是与众不同的粗.此举吓得叶文翼赶紧抓紧胸前的被子,面红耳赤的道:"别扯啊!我起床就是!你也好歹注意一下,我可是男人诶!”该死,身上密密麻麻的斑斑点点被人看去还了得!
"干吗那么小气,看一下又不会死”不甘愿的放了手,孙静雯眼底有着明显的失望."算了,我先下楼了,你可要快点哦!”话音刚落,孙静雯就如一阵旋风般消失在叶文翼眼前.这个妹妹还真不了得,叶文翼开始怀念起另一个妹妹----那个和他真正有着血缘关系,温顺可爱的女孩叶文羽.
"嫁"入孙家已有半年,原先的彷徨不安在接触了这家人的热情与理解后消失无踪,叶文翼渐渐地感受到幸福的温暖.他和爱人孙凯旭在一年前和他在一家酒吧偶遇,之后孙凯旭便对他死缠烂打,按照孙凯旭的说法,是对他一见钟情,并在当时下了决心,一定要把叶文翼娶回家.而叶文翼也不知是怎么着了魔,在孙凯旭求婚后没把他踢到爱琴海,考虑了半个月后竟答应嫁入孙家.好在双方家长还算开明,同意了他们的婚事.当然也不可能完全顺利,这就是题外话了.
孙凯旭的父亲在他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现在他们和孙凯旭的妹妹孙静雯以及母亲生活在一起.日常家务和三餐不需他们费心,孙凯旭的母亲会打理.他们的生活和普通家庭无异,只是无法拥有下一代就是了.
回忆完这些,叶文翼已经来到了饭桌前.喷香的早餐令他十指大动,孙凯旭体贴的为"身体不方便”的爱人入坐,厚实的大掌不忘吃吃豆腐,惹得叶文翼狠狠得瞪了他一眼,就差再揣上一脚,虽然他很想.
"阿文啊,看你这么瘦,我特意炖了鸡汤给你补补身子.”孙凯旭的母亲沈燕舀了满满一碗汤递给叶文翼,脸上挂着笑.
"谢谢妈.”半年下来,叶文翼已经很习惯称眼前慈祥的妇人为母亲了.
一旁的孙静雯颇同意的颔首:"就是啊,阿文这种弱不经风的样子,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们虐待你呢.”
“怎么会呢,我在这里可以说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照顾,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叶文翼颇严肃的纠正道,反正这种不知变通的个性在以后的岁月里是不会改的了,不过这也是吸引孙凯旭的一点,这家伙的品位还是满奇怪的。
一旁的孙凯旭倒是难得的没插嘴,只是微笑着吃他的早餐。大概是因为体会到眼前简单的幸福,简单的温馨,以及许久不曾出现的家的感觉,所以才会露出这么恶心的白痴笑容,至少在叶文翼眼里看来是这样。
白了孙凯旭一眼,叶文翼像突然想到什么似的问道:“小静,你那个朋友怎么样了?她出院了吗?”
“不知道,那种肤浅虚荣的人,我早就和她绝交了。”孙静雯厌恶的皱了皱眉,对引发那件事的罪魁祸首她绝对不会原谅!
孙凯旭放下杯子,好象是吃饱了。“无关紧要的事不用一大早就起来讨论,翼,呆会陪我去一个地方。”
几乎是想都没想,叶文翼便答应下来。周末的早餐就这样在平和的气氛下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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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梦方醒 往事云烟
惆怅在夜晚袭来,带着一点知性,一点落落寡欢。
任冷风拂面,任月光温软,抬着藕般的葱白玉指,她倚坐窗前。
怎生前世的宿怨,将得下心思凄楚装扮,甩出柔肠万千的云袖,说不出的感伤从何而来。云鬓的凤簪,也暗淡无光,纵使曾经名动江南。移着那三寸的金莲,敛下云翦,吟起那《声声慢》: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最难将息、、、、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忆起往事云烟,桩桩令人心碎。望着那当空明月,远山幕缀,只觉情丝辗转,柔情万千。正是那双纤纤红酥手,暖暖黄藤酒,满城的春色却胜过这宫墙之柳。东风恶,欢情薄,销德伊人憔悴,眉头深锁。
爱也罢,恨也罢。
今宵有酒邀明月,共饮情愁。一杯的愁绪,满腔的哀歌,几年的离索,只换来红颜老去一场空。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邑酸绡透。桃花落,闼地阔,山盟虽在,海誓成空。怎一个为伊伤得泪萧瑟。
舞过星月,错撒欢空。
自古红颜多祸水,却忘了自古红颜多薄命。
西子捧心,东施效颦。
昭君出塞,貂禅望月,玉环伴君。到头来只有千古留名。
爱不重,情难动。
忆起往昔种种,才如梦方醒。
欲成空,终成佛。
心念使然,故悄然朦胧。
剑眉星目,玉树临风,只是那时日匆匆。
英姿亦不复存留。
寒月凉风,人儿好似黄花瘦。
斩断情丝,落得坐化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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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之明潜
明潜慢慢的穿过大堂,经过小径,一路上低着头,回到自己的屋子。
前脚踏入,立刻将门掩住。
冲到镜子前拼命的看,他看了许久,死也没有看出什么异象来。
颓然叹口气,坐回到红木凳子上。
该死的镜子,倒底把他送到哪里了?这叫他怎么回去?
正在冥思苦想,只见一人推门进来道:“明潜,王爷来客人了,厨房人手不够,快快过去帮忙。”
“哦。”他慢慢的应了声,低垂着头站起来,小声道:“知道了。”
“一句话不要重复两边,快去。”那人有些不耐烦,回到自己床铺换了件干净衫子,一把把他推开,仔仔细细的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一面嘟囔着:“新来的就是笨,一点都不机灵。”
明潜装作没有听见,自己关上门走了出去。
一路上,看到的小厮丫鬟一有空便在整理衣裙,靠着假山边站的,见四下没人便偷偷拿池水当镜子,他微微觉得好笑,原先猜是来了什么达官显贵,可是王府里来来往往的达官显贵这么多,也没见大家紧张成这个样子,正在好奇,只听到一个沙哑的声音指着他道:“你是新来的吗,还在那里闲晃什么?快跟着去花厅帮忙伺候着!!!”
他稍稍抬头,从长长的刘海缝隙中看了一眼,乖乖,是那个平时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管家明全众!
大管家既然如此吩咐,他自然乐得不去厨房那油烟熏眼的地方,当下自自然然的转了个身,跟着旁边一两个漂亮的小婢一起走向花厅。
从这里到花厅路程委实不短,他跟着人家绕了三个弯才拐到。
说实话,他来这里才三天,只记得如何去茅房,如何去厨房,如何回自己房。
陡然要去花厅那般好像很高雅的地方却是很高难度的挑战。
正要进屋,只见前面一个绿衫子的小婢转身小声笑道:“这位小哥是新来的罢。”
“啊?”怎么每个人都知道他是新来的?
“总管大人叫你去花厅伺候呢,怎么一路跟着我们到参禅斋了?”旁边一个杏黄色衣衫的小丫头抿着嘴笑道。
“啊,姐姐你怎么不早告诉起我?”他来着里首先学会了一条,奴仆守则之一,见到漂亮女生要叫姐姐。
“嘻嘻,瞧着嘴甜的,逗你玩儿呢,快去罢,花厅就在那边,顺着走就到了。”绿衫子的女孩子轻轻推了他一把,他一下有些踉跄,刘海偏到一边去了,才抬头,只见那两个女孩子呆呆的看着他,不由暗暗叫苦,连忙连滚带爬的朝着花厅一溜小跑过去。
身后两个女孩子怔忡了半晌,才如梦初醒般惊道:“啊,赶快进去,等会玄玄小姐来了,发现没有摆好就惨了。”
想起刚刚那个小厮,两人对看一眼,不禁飞红了脸各自转过脸去。
明潜顺着回廊跑到花厅,微微有些喘息,抬眸看了一眼上面的乌金匾,只见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流香”,他暗暗咋舌,这字写得当真不错,他学书法的时候教他的老师都没有这般功力。
正在观看,只听里面一个声音清清朗朗的笑道:“怎么,明王联不下去了么?”
他这低下头,慢慢的悄声无隙的贴着墙壁走进来,缩在最角落里,悄悄从刘海间隙看过去,竟然不由大怔。
这花厅中间一共有三个人,各个看来都是极品。
首先入眼的是一个穿着明黄色绣竹锦衣的少年,看面料便知是高档货,首先不看他身形,单单是头发便是如水般柔软明亮,明潜看的几乎呆掉,暗忖:“如果是放到现代,不去作飘柔广告实在是P&G的一大损失。”
那少年正瞧着窗外懒懒的喝茶,看看身形不是很高,明潜私下里比了一下,大概比自己高上小半个头,按照自己这中国人172公分的标准身高,大概他了不起178,自己学校里篮球队的一般都是185公分左右,不过大概在这个时代算是不错的了。
正在胡思乱想,听见他边上一个人浅浅笑道:“我若真联不下来有怎样呢?”
明潜神色一凛,立刻知道这位老兄应该不多不少不大不小便是自己的主子,算了还是老板听起来比较舒服,明王大人。
他偷偷瞄去,却看到一双极为柔和的眼,那眼中仿佛平和的让人忍不住想要亲近,正要赞叹一番却看见老板的眼光突然柔和中厉光的一闪,却正和他撞个正着。
明潜大惊失色,心头狂跳。
但是马上便冷静下来,自己的刘海不短,不见得他就真的看到他,即便是看到了,也没什么了不起。
自我安慰了一番,上头的老板们聊了些什么却是一个字没有听见,只是自己的眼皮却不敢随便乱抬了,死死的盯着自己的脚尖。
突然一阵清脆的拍掌声,只听一个少年的声音微微笑道:“明王果然很强,不但联对的功夫强,连装傻的的本事也不弱。”
那窗前的少年转过来,明潜立刻听到旁边的一个小厮不可思议的倒抽气的声音,心中不由微微好奇起来,眼皮稍稍抬起,哪知这一抬之下却是怎样也舍不得放下。
如果用国色天香来形容,当真是一点也不过分。
那少年生了一双极为好看的丹凤眼,长长大大的,有点斜飞,却顾盼生姿,不是妩媚却是一种难以言语的摄人心魄,仿佛看着看着便会情不自禁的跟着他走一般。他那一双眼睛缓缓的扫了整个花厅一边,却让每个人的眼光都舍不得离开。
明潜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绝色的美少年,正怔忡失神,突然忆起明王大人刚刚蓦然色变的眼神,眼见那少年便要瞧到自己,连忙垂下头去缩回角落中。
好在对方的眼光只是扫过并没有多做停留,他暗暗吁了口气,一面骂自己白痴。
只听明王浅浅笑道:“多谢太子殿下抬举。”
原来那美少年居然是皇太子殿下,又生得如此美貌,难怪那帮小厮丫鬟们想要引起别人注意似的拼命得打扮整齐。
那少年微微笑道:“客气,只是,谦师傅也未免托大,该罚。”
明潜这才注意到第三个人,那人虽说年纪不过而立,但拿了把羽扇,穿着白纱衣衫,风吹纱动,也颇有一番仙风道骨的味道。
这种人才不去演诸葛亮或是黄老邪,倒真是可惜了。
那谦师傅微笑道:“是是,臣没有料到明王殿下如此博学,愿罚,愿罚。”当下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他一看便知不会喝酒,喝了一杯便呛到,咳嗽了数声,连声说道抱歉抱歉。
明王朗声笑道:谦先生不善饮酒倒也如此爽快,雾徽佩服,再敬一杯。”
那少年淡淡道:“明王这般灌他,是想让我背谦师傅回宫么?”
明王瞧着他缓缓笑道:“太子怎么这么认为呢?”
这话一出,绵里藏针,倒是有为难那少年的意思。
那少年也不恼,眉眼一弯,简直是如春花初绽,云破月出一般,他拿了杯酒面不改色的笑道:“因为我等着你说留宿我们一晚的邀请啊。”
明王瞧着他也微微笑道:“那么恭敬不如从命。”
这两人脸上均是友善的神色,心中却都在骂对方狡猾。
只听谦师傅笑道:“太子可是处心积虑的想要留在王爷府上做客呢。”
“哦,是么?”明王微微笑道。
“没办法,宫里的规矩太多,烦着呢。”少年叹了口气道,“明王不会介意罢。”
“怎么会?太子殿下大驾光临,雾徽欢迎还来不及,怎么会介意呢?”
少年瞧着明王笑眯眯道:“那么便有劳了。”他大咧咧的找了个红木雕花椅坐下,慢悠悠道:“这次出来,我怕被那帮小厮打报告,便一个随从都没有带。”他瞧了明王一眼,笑道:“明王这里人杰地灵,不如借我一两个奴才如何?”
明潜听了都不由暗骂他狡猾,说着是借,只怕借走了也不会还,更何况以明王的身份必然慷慨赠与,这样便只能由着他要人。
明王果然笑道:“雾徽这里哪算什么人杰地灵,说起来,太子府才是真正的人杰地灵罢,太子若是看上了这里的人,尽管要去,多少都没问题。”
那少年微笑道:“明王好慷慨,既然这样,我也懒得绕弯子,多的不要,只不过听说明王府中进了一名铸剑大师叫做鸣遣,我倒是很有兴趣。”
听到这里,再笨的人也明白太子是来干什么的了。
明王笑道:“太子好厉害,此人前几日才投奔到我门下,大师还真算不上,只是太子若不嫌弃,我送与你便是。”
谦师傅赞道:“明王果然大方。”
明潜心里切了一声,这般灌米汤的方法未免太没有创意了。
正在嘀咕,却听一个明王仿佛颇为欢喜,高声道:“全众,唤鸣遣上来。”
明潜心中一震,隐隐觉得这名字听着熟悉,心头微微感到不妙起来。
却听一个苍老的声音道:“王爷,明潜早便来了,一直在这里等着伺候呢。”
突然一阵沉默,只听总管朝着自己低喝道:“明潜,王爷叫你呢。”
顿时,众人眼光都瞧向他。
他心头一下子雪亮,暗暗骂道好个李代桃僵。
那太子说了多的不要只要鸣遣,明王便塞给他一个“明潜”,堵上他的嘴。难怪自己面试小厮的时候人家要层层筛选,自己只要报上名字便可以了,当时还以为好狗运,遇上本家,没想到早便是人家设计好的。这下好了,去也是死,不去也是死,自己只怕只是送死的炮灰。
无论怎样懊恼,却也只能含含糊糊的走上前硬着头皮躬身道:“小的便是明潜。”
“你便是鸣遣?”太子还没有来得及说话,谦师傅就惊讶得开口。
那语气仿佛在说看到某个美女明星卸装之后的尊容一般,极为失望。
不得不承认,明潜那小小的自尊心被小小的刺痛了一下,但是他还是铭记卑微的蝼蚁最顽强这句话,低声应道:“是,小的便是明潜。”
看也不用看,自己老板的脸色一定好的出奇,太子美人的脸色一定黑得出奇。
一阵沉默。
谦师傅首先开口道:“听说阁下铸剑的功夫一流,傅谦不才,倒是想见识见识。”
明潜在肚子里一阵乱骂:“知道自己不才了,还在那里乱说话,王八蛋,不要落在我手里。”虽是这样,心里却是清清楚楚,如若自己这一关过不了,太子一定以办事不利为由把怨气出在自己身上,当下搜肠刮肚,拼命的回想自己所学过的东西。
太子慢悠悠的喝着茶,明王依然浅浅微笑,傅谦索性开始扇扇子。
可怜他冷汗几乎一滴一滴落下,明知在座的可能都是行家,不说是死,说也是死,当下一咬牙,把武侠小说和军事杂志里看过的一套先搬出来,管他们知不知道,先忽弄过去再说。
当下咳嗽一声,垂首慢慢道:“这剑本是一种近战刺杀和劈砍的尖刃兵器,分剑身和剑柄两部分。剑身细长,两侧有刃,顶端尖而成锋。剑柄短,便于手握。剑常配有剑鞘。……”
话音未落便被傅谦打断,只听他笑道:“阁下讲的话倒是有些道理,只是这些大家都懂,在下企盼大师告知一些更加新奇的理论。”
明潜早在肚子里将傅谦千刀万剐,此时见他又来拆台,不由怒极反笑,反而大声道:“古来最著名的夫妻剑便是莫邪和干将,想来大家都是明白的,可是每次谈及剑却不能不谈及莫邪干将,小的讲的这些是基础,谦大人,明白么?”
他说完话却立刻白了脸,知道自己一时莽撞,只怕激怒了对方,这些文人,最是在乎脸皮,怎么经的起自己这番抢白?
谁知不仅傅谦,连太子和明王都露出惊讶的神色来。
傅谦奇道:“在下陋智,却实在不知道莫邪和干将为何物?夫妻剑又是什么?但请鸣遣师傅赐教。”
明潜开始以为他在反讽,但见他脸色满是惊奇,连语气都恭敬了起来,自己名字后面还被拖上了一个师傅,当下不免得意起来,心道:“原来你们的世界和外面的世界完全不搭界,看看这里的物质文明已经进化到宋朝的水准,精神文明原来还停留在石器时代。”心里立刻放下太半,不知不觉抬起了头,开始肆无忌惮的胡诌起来。
“这莫邪和干将本来是一对夫妇,都是有名的铸剑师,当时他们的国家元首是吴王阂闾,为了争霸天下,他召来干将、莫邪夫妇为他铸剑。阖闾给他们三百童男童女,让他们祭炉炼剑,并且让他们保证一百天内铸出一把举世无双的宝剑。干将看到这些孩子都还很小,不忍心伤害他们,便请求阖闾放了他们,并且保证一百天内铸成宝剑。阖闾说:‘只要你炼出宝剑,我什么条件都答应你,但是如若你完不成,你连同这三百童男童女都将被处死。’”他说道这里停了一下,看看每个人都听得十分专注,不由微微笑道,“他们来到一处僻静之处,采天地之精华,吸日月之灵气,决意铸剑。”
傅谦轻轻赞道:“好一个采天地之精华,吸日月之灵气。”
明潜瞧了他一眼,心道:早知道你们的文学水准这般落后,我还紧张什么,相比之下,我简直就是一个天才。”想到这句卖狗皮膏药的都会唱的句子便被人惊为天人,不由越来越得意,几乎要抬起脸来。
只是刚刚和前面的慢悠悠喝茶的太子眼光一触,便吓得立刻收回,暗暗告诫自己骄兵必败,深吸一口气,缓缓道:“这剑铸了整整一百零七天,仍然不见什么黄白青色的烟气。这说明里面的杂质尚未分离出来。”
明王微微点头,眉头渐渐皱了起来。
明潜幸灾乐祸想道,现在知道后悔了吧,哼哼。
正在得意,却听太子清清漫漫的声音笑道:“鸣遣师傅看来更适合说书呢,讲讲停停,偏偏我这个人最没有耐心的。”
话音未落,明潜头皮一阵发麻,立刻接下去道:“莫邪看到干剑满面愁容,心想如果宝剑炼不成,那么干将连同三百童男童女都将被杀,想到这一点她舍身投入了火炉。顷该间炉水变青,终于炼出了二把举世无双的宝剑,一把雄剑名“干将”一把雌剑名“莫邪”。但是干将非常清楚吴王阖闾是一个暴君,他要的是一把举世无双的宝剑,如若有他的存活,那么就会造出第二把、第三把甚至更多的宝剑,此去必然凶多吉少。”
讲到这里太子轻轻叹息了一声,他叹息的声音极为柔和,加上他无双的美貌,看得明潜又是一阵头皮发麻,立刻垂眸道:“满期那天,他将此剑献给了阖闾,阖闾为了试其剑的锋利,对着一块石头手起剑落,就将这块石头一劈为二,正在阖闾想杀死干将时,干将拔出雄剑,高呼爱妻的名字,泪流满面,那泪水滴落在剑身,混着莫邪的血骨,立刻发出耀眼的光芒,突然干将宝剑化为青龙,干将骑着龙,直上云霄成为剑神。”
这一段讲完,听得每个人都如痴如醉,他开始又些担心在座的各位小朋友们知不知道龙是什么东西,结果没想到傅谦突然一躬到底,激动道:“原来铸剑史中还有如此动人的故事,在下陋智,陋智,刚刚唐突了大师,请大师不要见怪。”
明潜放下心来,稍微有些得意,心道:“你这不叫陋智,叫做弱智……哈哈,真是班门弄斧。”正要抬眼,突然打了个寒战,只见明王淡淡的瞧着自己笑,那柔和的眼神却是让他吓得险些魂飞魄散。
只听太子道:“难怪我平燕的剑总是不及丹下,看来不是铸剑术的问题。”他一双丹凤眼慢慢的看向明潜,突然微微一笑。
明潜再次毛骨悚然,心下大叫糟糕,自己被吹成铸剑师,万一他真的要自己铸剑,他又铸不出来,难道也要学莫邪舍身取义?就算自己不跳,说不定也要被强行扔下去。心里反复骂了自己十来遍白痴,恭声道:“咳咳,这个,其实只是一个传说,并非真正发生,”从刘海间隙偷偷抬眼,见大家没有什么认同的举动,立刻又道:“而且从铸剑术上来考虑,这样是不利于铸剑的,只是一种没有科学……呃,理论依据的传说而已。”
傅谦突然问道:“哦?为什么?”
…………
明潜第一次涌起杀人的欲望,就是在这个时候。
脑子里飞快的转了十几圈,才低声慢慢道:“人的血肉本是含着七情六欲的污浊之气,铸剑最是忌讳这点。”他表面不露声色,心头却是狂跳,嘴里还是慢慢的说,“就拿倚天剑来说,倚天剑是我们剑史上最著名的宝剑之一,铸剑的人可是废尽千辛万苦才找到一块九天玄铁。”他早就忘记倚天剑是什么东西铸的了,当下信口胡吹道,“这九天玄铁本是从天上陨落下来的流星所化,铸剑师花了整整十年才练成,最后练成之际,便流传下一句话,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风!由此可见,神兵离奇的材料最为重要,其次是铸剑师,再其次是耐力与恒心,有了这三样,才是真正的号令天下,谁敢不从啊。”
整个大厅上一阵静默,突然一点掌声爆发出来,接着是很多掌声爆发出来,到最后所有人都在拍掌。
明潜愕然,立刻明白,必然是当官的拍手了,下面的立刻赶不及的拍手附和,想到这一层不由又有些得意。
只听太子轻轻道:“治国也是如此,只有首先自身富强起来,加上良好的管理,淳朴的民风和归一的民心,兴我平燕,才能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啊。”
傅谦立刻赞道:“太子长进了许多啊。”
明王微微一笑,居然接下话来,笑道:“若是如此,以后太子有何需要雾徽效力之处尽管说便是。”
傅谦又惊又喜,朝着明王激动的朗声道:“那样便真是多谢明王了。”
他们此来本想探探朝中最有实力的明王的意思,却没有想到可以得到明王的承诺,这一句话,不仅是他,连太子也微微吃惊。
明潜看着他们,突然觉得自己似乎有些多余。
可是,他并不知道,今天的这一番胡诌,却彻彻底底的改变了这个世界所有人的命运。
已是亥时,按照惯例,此时便是明王的休息的时间。
明潜由于日里的一番话,地位大大提升,即便是真的鸣遣到了,也未必能够做到这一步。
明王将他送给太子,便安排他出了仆役房居住,一个人住在莞松居。
那莞松居本是明王手下上等门客所住之处,他前几天在厨房里偷吃的时候偶尔听到别人提过,言词里对里面又是羡慕又是尊敬。
据说莞松居里有几位相当了不起的人物,其中一名便叫做壑车。
据说此人剑术极佳,连明王都赞不绝口。
另外有一个人叫做蒙勘,百步穿杨,百发百中型,在平燕诸位王侯都是抢着招揽的人才,居然也在明王旗下。
明潜向来运气不错,据不完全统计,大凡考前压题随随便便一压都可以压的八九不离十,命中率为89.325%。现在自然也是一样,连安排房间都极为好运,偏偏安排在两人房间中间。
明潜这次大获全胜,喜滋滋的抱着明王和太子的赏赐回房,前面领路的小厮阿三,又敬又羡的不时回头瞧着他,陪笑道:“明潜大人将来去了太子府上作了红人,发达了,可不要忘记小的啊。哟,您当心,当心,这东西落下了可不好,明王的赏赐呢,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明潜得意洋洋,嘴里却故作谦虚道:“哪里,哪里,兄弟我怎么会忘记你呢?”上次你抢我的被子的事情还没有来得及和你算帐呢,哼哼,我就大人大量放过你好了。
阿三似乎很是欢喜,连忙道谢。
绕过两间亭子,明潜眼光一转,正好瞧见两个小婢,一个穿着浅绿色的衫子,一个穿着杏黄色端着四季鲜果正朝着这边走来。越走越近,仔细一看,不正是日里给他带路的两女?
他心中欢喜,不顾上阿三,迎上去笑道:“两位姐姐?”
那杏黄色衣衫的小婢最先认出他,瞧见他抿嘴一笑道:“怎么了,还迷路么,还需要阿三给你掌灯笼?羞羞羞!”她们俩日里全部去服侍明王府的另一名贵客去了,倒不在前面,一直忙到现在,是以还不知道明潜现在的身份。
明潜来不及辩解,便听阿三连声喝道:“羞什么,丫头片子是要找打么?这位是明潜大人,太子明王面前的红人,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的!”
那小姑娘被阿三神色俱厉的一顿呵斥大大的吓了一跳,当下脸就白了,立刻抖抖嗦嗦起来。
明潜心里觉得不忍,柔声安慰道:“没事,在你们面前我还是那个老是迷路的小厮,不要害怕。”
绿衫子少女拉了她一下,上前微微笑道:“奴婢明绿给明潜大人见安。”
杏黄色衫子小姑娘立刻会意,委委屈屈的含泪跟着道:“奴婢明杏给明潜大人见安。”
明潜正要说着不用了不用了,冷不防那阿三大声道:“时候不早了,明潜大人还是赶紧回房罢。”
那两个小婢立刻让开路,明潜被阿三拉着去了,心中却不是个滋味,只觉的这明潜大人被大家一说出口,那两个女孩子和自己之间仿佛立刻竖起一道屏障。
正在郁闷,只听阿三恭敬道:“大人,您的房间到了。”
他低头闷闷不已,随口应了声,道:“知道了。”
阿三替他打开房门,恭恭敬敬的退开道:“大人还有什么吩咐么,如果没有其他吩咐,小的这就退下了。”
明潜心中隐隐只觉的这个阿三有些怪异,可是具体怎样,却也说不上来,只能摆摆手进了房门。
那小厮一见他进了房门立刻退开,走在长廊上恰巧又遇见明绿和明杏正端了空空的托盘回来,明杏的脸上似乎还有泪痕明绿倒是一脸坦然,只是脸上多了一把抓痕。
阿三立刻迎上去,明杏一见他更是恼怒,将头扭了过去。
明绿倒是大大方方,进退得体道:“阿三,怎么有事么?”
阿三瞧见明绿肯理会自己,立刻四处望了望,眼见没人才低声道:“刚刚倒是得罪了两位,不过没有法子啊,谁叫咱们是明王府的人,你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就是那个谁住进去谁死的房间啊!”
明杏惊呼一声。
阿三继续道:“明王安排他住那里,摆明了是要他死了,现在谁和他走的近,只怕便要倒霉,你们和他那么热络,是想死么?”
明潜慢悠悠的打量四周的摆设,贵宾房果然便是不同凡响。
连地上的那个放在松木雕花椅子后面的青花白瓷大花瓶,若是放在现代必然也算得上一代古董。若是真可以接着镜子回去,一定不要忘了带些这里不值钱回去后铁定值钱,而且一发特发的东西回去。
书架后面是一张梳妆台,看起来仿佛是给姑娘家用的,上面连胭脂水粉都备齐,他心头微微好奇,凑过去伸手蘸了一点,腻腻的,觉得不舒适便随手在衣服上擦了擦。猛地抬头看到镜子,那镜子比自己屋子里那张显然明晰多了,看了半晌,觉得微微模糊,不由心头大喜,这一欢喜,那种模糊之感立刻没了。
他不免有些懊恼,重新仔仔细细的盯着镜子,下定决心这次一定要专心,无论如何都要从这个鬼地方回去。正想着,突然忆起那个青花白瓷的大花瓶可不能落下,至少不能带着遗憾班师回朝。
明潜将那大花瓶费力的抱好了,走到镜子前,心中默默祈祷:“上帝,观音,如来,主啊,不管你是那一路神仙分管此地,请带我回去罢!”
慢慢的,身体微微发热,仿佛有了初来的时候那种模糊的感觉。
突然,镜子中射出一道五彩的光芒,那光芒耀眼之极,明潜心中一心一意便要回去,瞧见那光芒将自己包围住,立时迎了上去。
正在这时,只听门砰咚一声被撞开,一个小厮惊惶失措的冲进来道:“明潜大人,出了什么事情么?”瞧见这般景象,嘴里却是断断续续的说道,“大大人,怎么抱着个漱口倒水的痰盂……”那个做什么却硬是没有说出来。
他这一进来,那镜子的五彩光芒立刻消失,明潜心中咯噔一下,知道错失良机,垂下眼眸,也不答话,心中几乎快要抓狂。
那小厮显然是瞧见了那镜子会发光,当下又是敬畏又是狐疑,颤声道:“明明潜大人,这是明王吩咐送与你的新衣裳,小小的放在桌子上,若是没有别的吩咐,小的便退下了。”
明潜心中极为恼怒,懒得理他,平息了良久,才垂头丧气的挥挥手,低声道:“你下去罢。”
那小厮见他不说话吓得想走却不敢走,一听到这句话立刻忙不迭的点头,正要合上门,却听见对方木然道:“刚刚你所看见的一切,若是让别人知道了,……所有的后果阁下自己承担。”
那小厮吓得几乎魂飞魄散,立刻指天誓日连自己老子娘、老子的老子娘的娘全部都算进去了,赌咒着说是决计不会说出去。
明潜也不说话,手一松,那原来是痰盂的“大花瓶”立刻滚落在地上,所幸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倒也没碎,只是滚来滚去。
那小厮连瞧都不敢多瞧一眼,关上门,连滚带爬的逃了出去。
看着镜子良久,慢慢的,耳边可以听见窗外的风声了,明潜抑郁的心情也渐渐转好,先前的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全都抛到脑后,一时之间心里什么都不想,脸上也缓缓露出微笑来。
没错,回去的机会多的是,再来这里一次也不容易,不玩个够本,怎么对得起大家?
当下站起来,绕过屏风,眼见着那垂着青帐的雕花大床,软软香香的被褥,比之小厮屋子里大冷天弱肉强食抢被子的那帮人抢上一万次得到的破被也要暖和得多。
明潜一阵欢呼,做了个四面招手的姿势,心里念着:“欢迎来自中国的明潜选手参加比赛!!欢迎欢迎!热烈欢迎!”自己觉得满意了,一个俯冲,朝着大床冲了过去。
那床前搁脚的脚櫈当作踏板,猛地一跃,啪的一声,落在柔软的床铺上。
他抱着手在床上闭着眼睛滚来滚去,想到明天便要离开这里,不免又恶作剧的在床上穿着鞋子踩了踩,四处留下脚印,看到里面的瓷枕,权当作刚刚那个坏他好事的小厮,指着瓷枕又打又骂,作践了半天,折腾的累了,才抱着枕头缩在床上,闷闷的瞧着窗外隔着窗纸透进来的月光,一滴眼泪几乎便要落下。
什么叫做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此刻他终于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
房顶上一人慢慢的将揭开的瓦片掩了上去,低头沉思道:“原本以为也和原先一样是一些只会说大话的废物,却没有想到,他居然有这般神力,莫非真的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一语不发只是抱着个痰盂便能让镜子发出如此强烈的光芒来……”
他心头一沉,突然站起来,低声道:“壑车,你也看到了?”
远远的另一边,一个白衣人慢慢立起,微笑道:“差不多你看到的我都看到了,放心不会比你多看。”
他和那白衣人之间隔着十数步,中间一道屋脊。
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那白衣人微笑道:“我素来不信鬼神的,你若是怕了,便让我来做罢。”
他冷冷一笑道:“你把我蒙勘瞧成什么样的人了,这种人,我只不过是不屑动手而已。”
壑车微笑道:“那便有劳了。”
蒙勘心头一滞,却是冷笑道:“上次那个小子剑术倒是不错,可是某人却杀不了他,还需我蒙勘助你一臂之力呢,算了,这等小事,我也懒得计较,慢慢瞧着罢。哼。”
壑车脸上一白,随手一挥,居然手中多出一柄长剑来,冷声道:“蒙兄的箭术我很久之前便想见识见识了。”
蒙勘毫不示弱,背后一摸,一把长弓便卸了下来,顺手一抽,摸出两支箭道:“对付别人我向来一支箭便足够,对付你,看在我们多年的邻居份上,两支好了。”
两人冷冷的立在屋顶,风清清冷冷的吹过,吹起两人衣角。
只听底下一个少年的声音懒洋洋道:“大半夜的,两位老兄要打架也没有必要在人家头顶上打架罢!!”
壑车慢慢握紧了拳头,眼神微微抬起,从眼角的余光和蒙勘一个眼神交汇,只听两声低喝,屋顶上两道人影同时跃下。
明潜看直了眼,那屋子虽说只是平房,却好歹从屋顶到地面也有近两丈高,他两人随随便便一跳便从上面跃了下来。
明潜哇了一声,跳起来,冲到两人面前,一个一个的仔仔细细从上到下打量,瞧得那两人脸色越来越沉。
蒙勘忍不住喝道:“你看什么看?”
明潜眨了眨眼,用一种极为崇拜的表情问道:“你们脚不痛么?”
蒙勘脸上一黑,壑车微微笑道:“你说呢?”
明潜直起身子,退后两步,大声赞道:“两位真是了不起,原来这世上果真有轻功……”
“轻功?”两人对视一眼,终于壑车开口道:“那是什么东西?”
明潜故意装作大惊失色的模样,道:“啊,两位连轻功都不知道?”
蒙勘素来脸皮薄,最恨被人激,此时却又极为好奇,强压下心头懊恼,冷冷道:“蒙某气旺而内丹盛,还需什么轻功?”
明潜摇摇头,突然抬头问道:“你们知道纵云梯么?”
“纵云梯?”两人对视一眼,眼中均是莫名奇妙。
“武当派的纵云梯闻名天下,两位居然不知道?啧啧啧……”明潜背过身来,对着明月,俨然一副博学多识故作风流的样子,其实转过脸来,满脸都在叫苦。
壑车暗忖道:“听说此人倒是有些见识,不妨叫他死之前多讲些,看起来倒是有趣。”于是将剑负于身后,上前道:“哦?壑车自问和天下大多武学高手都曾有过交情,也算的上是熟识,不单是平燕,便是丹下、流壤、扶葺、素柏,哪一国的高手的成名招式壑车都略有耳闻,却的确是不知道这纵云梯为何物?武当派又是什么门派?”
明潜微微笑道:“武当啊,一代宗师张三丰所创,武当主要以道教哲理溶于武当拳理,将丹道功法汇于拳艺之中,武当太极蕴涵着高深武学哲理和精妙招式变幻,说起这个太极啊,这一掌一拍一推之间都是环环相扣,一个圆又是一个圆,要知道圆可是这个世上最完美的图形,无论从每个角度来说都是一样,一段弧!如果用在武学上也是同理,无论你从哪个方面攻击,我都会予以回击,无论是力道还是方位都毫无破绽。”他边说边比划,脑子里拼命的想着清早公园里老头老太打太极的姿势,嘴巴上却是不着边际的胡言乱语,恨只恨自己武侠小说看得不够仔细,没有把倚天屠龙记里张老道教张无忌的那一段给逐字逐句的背下来,结果只能拣些去武当山旅游时导游嘴巴里说的溢美之词,充充场面。
壑车听着听着不自觉张大了嘴,世上居然还有如此精妙的武功?
明潜一边说一边偷偷的瞄着两人的脸色,见对方俱是眼色平和,听得专心致志的样子,不由微微放下心来。
早就觉得不对,回到床上静下心来时突然灵光一闪,恍然大悟。
是了,明王这家伙好狡猾,他怎么会平白无故送个人才给太子,看看两人并不像是感情很好的样子,所以一听到屋顶上依稀有动静,他立刻注意起来。
这两人绝对不会吃饱了没事干半夜趴在人家屋顶上,尤其是在明王府如此戒备森严之地,瞧他们的语气,对彼此都不是很服气。
想想也是,门客这种人其实也是和宫廷里后妃争宠一般,都希望自己得到主子的赏识,却不希望自己的优势地位被人超越,偏偏这两个人可以平安相处至今,必然中间存在一个微妙的平衡,比如说他们谁都没有办法制服谁。一旦这种微妙的平衡被打破,便是哪一个也讨不了好,说白了,便是唇齿相依,唇亡便是齿寒。
这两人平日里本来都是争着显示自己的才能,抢着杀掉搬进来的人,可是这个人一进来,居然可以使镜子发出五彩的光芒,这种奇妙的事情,两人都是第一次遇见。在这个精神文明落后的蒙昧时代,对于这种异事即使心中不信鬼神,却也不免有些犹疑不定。于是彼此都盼望对方杀掉明潜,最好不要自己出手。
他们哪里知道这个少年却是神秘诡异得紧,越讲越神奇,什么叫化子组成的丐帮居然有气拔山兮的降龙十八掌、记载着奇妙武学的九阴真经九阳真经,更别提什么独孤求败纵横天下的独孤九剑,单单是神行百变纵云梯一箭双鵰奇人哲别,都让两人如痴如醉。
好笑这先前剑拔弩张个怀鬼胎的两人,此刻却一起席地而坐,乖乖的聆听那少年慢悠悠的讲解。不知不觉,天色渐渐亮了起来,此刻已是寅时将尽,东方隐隐透出鱼肚白来,明潜心中微微倦意,无奈生死在此一线,大意不得,那两人听得入神,却是浑然不觉。
只听明潜说道:“这剑术,若是真能做到无剑胜有剑,这才是得了武学剑法的真谛啊。”
壑车不由拍掌赞道:“好一个无剑胜有剑,明潜兄真是说得妙极了……的确,这几年我曾经四处挑战,虽然小有所成,却始终觉得跳不出自己的圈子,原来原来是没有办法跳出使剑的局限,独孤九剑独孤九剑……”他喃喃的反复念颂着这个名次,眼中渐渐大放异彩。
蒙勘刚才听到哲别的箭术精妙无双,心中一直自作盘算,抢了这个孔隙,立刻抓住明潜问道:“小兄弟,你说的那个射雕英雄现在何处?”
明潜被他一抓,先是吓了一跳,接着笑眯眯的拉开他的手,假装打了个呵欠,伸了一个懒腰,站起来慢慢道:“我说过了,哲别只是一个名称,是神射手的意思,阁下这般能耐,大概也可以称为哲别了而那个射雕英雄呢,是一个叫做郭靖的人,关于这个郭靖呢……说来就话长了,我讲了一夜,呵……好倦,先让我回屋子里睡上一觉,醒来后,再细细与你讲解。”他心想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不论怎样都不会急着和我为难罢?
蒙勘被他一拍马屁,果然喜不自禁。只是听他说要休息后再讲,不由心中有如蚁噬,痒的厉害,却见明潜眼下隐隐一点青晕,说话也渐渐舌头打结,只好放了他,悻悻道:“既是如此,小兄弟你便先去睡罢,等你醒了,我来找你便是。”
明潜心中大喜,暗道:“我若是一觉醒来便是太子回宫的时候,大爷我早就跟着溜去皇宫了,哪里还会留在这里给你们讲一千零一个故事?”脸上却面不改色,嘻嘻笑道:“自然,我等着你好了。”
他正要回屋,只听身后壑车猛然站起,阴森森道:“不行,差点忘了,他今日便要随太子回宫,若不杀了他,你我岂有脸面继续留在莞松居?”
蒙勘经他一说,立刻头脑清明起来,只是他心中仍有疑问,是以上前先拦住壑车,转头瞧着明潜道:“这位小兄弟,你先把那射雕英雄郭靖的故事告诉我,我可以保你一个全尸。”
明潜几乎气得快要晕过去,这个人,说着这样无耻的话居然还是一本正经?眼见说也是死不说也是死,心头大怒,当下愤然冷笑道:“你可知道郭靖是谁?人家送他八个字,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你们这算什么?只会以多欺少,以强凌弱,这算什么剑客?什么哲别?”
壑车和蒙勘正被他说得脸上一沉,只听一个人清脆的拍掌声,笑道:“好一个为国为民,侠之大者!明潜,明王说你一定可以成功的在壑车和蒙勘手中逃出性命,我起初还怀疑,现在,却不由得不信了。”
明潜大喜,转眼望去,那从拱门中微笑着走出的美丽的少年,却不是太子殿下是谁?
太子身后还跟着两个佩剑侍卫,想来是明王出于礼貌暂时赠送给太子的。
明潜微微有些奇怪,那个勤问好学孜孜不倦的谦师傅却是到哪里去了呢?
壑车和蒙勘虽然无法,见到太子却也只得立刻躬身道:“太子早。”
太子那一双勾魂夺魄的丹凤眼慢慢扫过壑车和蒙勘,唇边缓缓簇起一团笑容:“怎么?两位好像心有不甘的样子?”
壑车清俊的脸上立刻一片红晕,在这位美貌名震天下的太子丹面前,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明潜立刻站到太子身后,挺直了腰杆,昂起头,装腔作势狐假虎威的跟在后面指手画脚,那太子才一侧头,又立刻低下头垂下双手恭恭敬敬老老实实的一副奴才样。
只听太子唤道:“明潜?”
明潜大声应道:“在!”假使现在给他换身太监服饰,必然是假着声音趾高气扬的说着奴才在!
太子一眼就看出了他的恶劣本性,当下浅浅笑道:“嘴上说说毕竟不是顶好玩……不如这样,你和他们比试比试,让我瞧瞧。既然你们大家都是朋友,我也不多要求,点到为止便好。”他顿了顿,看着明潜的脸色变了,笑得越发柔和,“怎么,是觉得一对一不好玩,要以一敌二才好?”
“可是……明潜不会……”
太子沉下脸,微微低声道:“若是不比,便是丢了我的脸,也是个死!你倒是想想!!”
“……”
终于明白了,即使离了明王府也不过是逃出狼窝,真正的虎穴还在后头呢!
这个太子,真是貌美如花,心似蛇蝎,外加◎@#$##%^%&^*@#$%^&*……
明潜硬着头皮应了声:“是,太子殿下……”你这个王八蛋。
太子作了一个手势,身后一人解下佩剑递给明潜。
那佩剑沉甸甸的,到了手中,简直是压在心头。
明潜暗暗比较了一下,去是等一下死,不去是立刻死,心中稍作衡量,却也只得慢慢低着头一步一步的挪过去,他挪得极慢,只盼着太子突然脑筋正常回心转意,叫他不要冒险送死,才一抬头,只见壑车一柄长剑已经抽了出来,一双眼里满是必胜的杀气,蒙勘远远的站在后面,手持一柄长弓,眼神凌厉。
明潜一个寒噤,微微侧头,眼角瞄到那个看起来只会笑的太子,只见他此时却是眼神冰冷了起来,当下电光一闪,心中大叫,糟了,太子是想要他们的命,只不过前提是建立在我老人家的牺牲上。他先前说好点到为止,可是瞧着壑车的眼色实在不想会高抬贵手的样子,他料准了壑车必然会下杀手,但是,但是壑车为什么要向我下杀手,这是一点好处都没有的事情……
他还来不及多想,只听壑车大喝一声,已是手里持着那柄剑朝着自己疾冲过来。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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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我是星见,所以我的生命里应该只有繁星。
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是孤单一人,自诅咒发生的一刹那。
我是星见,所以我很相信命运……
母亲去世的几分钟后,替代母亲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我,被父亲摔破了耳膜。
有几年我真恨母亲,在离开的同时为什么不把我也带走,但我无从选择,我只好就这样得过且过,我活着,因为我是星见而活着。
朱雀国需要一个星见,所以我就是星见,即使,是一个聋子。
做星见的日子,对于我这个极具天分的人来说,是舒适的。慢慢地,我懂了唇语。当我兴致勃勃地向我的父亲展示这一才能的时候,得到的只有父亲冰冷的眼神和我滚烫的泪水。
从此,我不再哭,因为星见,应该淡看一切;星见,不需要多余的泪水。
我望着天上的星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星见的工作很轻松。若无重大事件,亦不需要进宫。进宫的日子,就会见到父亲,我的期待慢慢变得很冷很冷,而我也长大了,不在是那个清涩的男孩了。
我是美丽的!我一直都知道这一点,在我微笑的瞬间,从侍从和使女欣喜若狂的眼神中,我看到——爱慕!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冰冷的眼神变得炙热;不知道为了什么,我的心既期盼又厌恶。我想,他从我的眼神中,读出了这一点。
没有星星的夜里,漆黑寂寞的深宫,我摇摆着我的头,疯狂地扭动着我的腰肢,当他的男性深深地埋入我的体内,当炙热的棍子敲打着我的肠壁,菊花蕾翻进翻出……
我由始至终沉默着,在没有任何声音打扰的深宫,承受着他猛烈的攻击,身体随着他疯狂的摇摆,我的心似乎多了点什么,又似乎缺了点什么,望着天空,没有陪伴我的星星,也没有任何回答,但,这,就是我要的爱吗?
父亲走了,我静静地躺在污秽的床上,天空见证了一切,这堕天的罪呀,这沉沦的爱啊,我无力躲开,也不想躲开。若这边式父亲对我的爱,这对我来说期待已久的爱,就让我背负这爱的名义下的血色十字架沉沦下去吧!即使坠入无边地狱我也在所不惜!只要他,在我身边——爱着我!
PART2
衡,北斗的第五星!
我看着他逐渐地暗淡,我知道我的罪,红尘俗子无从查知,星空下的我却无所遁形……衡,记载着我的不伦之罪,连同我的父亲一起沉沦!
发生了那件事后,我的宫殿几乎没有休息过。明亮的星空下,灰暗的衡印在了父亲的背上,我的心上。
禁忌的爱一旦被打开,便象吸食那美丽的罂粟一样,既邪恶又诱人!我们被它深深地吸引,那如野兽般的交媾一再地上演于纯洁的夜空下。
我知道,我这一生已难以逃脱了,当父亲第一次以这样的方式向我展示他的爱时!我作为星见,已失去了我的平常心。但我仍然是星见,因此,在《天官书》上,我轻轻地写下几个大字:
三月,衡 暗。(主淫)
东成四星,木在北守而摇动。(惑乱之象)
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我仍是没有什么表示。我从没想过这样做到底对不对,我的心一直在逃避这个问题。我鸵鸟吗?但我知道,我是自私的!自私地想留住这份爱,不管这份爱有多久,不管这份爱有多深,不管这份爱有多真,我仍是自私地想留住这份爱。我不要什么天长地久,我知道这是奢望,我只想我能感受的分分秒秒,我都要抓住!就象一个溺水的人,只要有一根浮木,他便会牢牢抓住,不管这根浮木能浮多久,只要抓着,即使一同沉入海底,也绝不放手!
我淡淡地笑了,我是星见?这样地,反反复复地问自己。嘴角微扬,带出一些血,疯狂地****而带来的血??那血逐渐弥漫了整个都城,逐渐地,晕开了……
缓慢地移动着,我的手接触着父亲已有皱纹却又不失英挺的脸,掌心感受着粗糙和温润,缓缓地,手向下移,擦过眼角,掠过嘴角,停在了他起伏上下的喉结上,他的嘴角轻轻地扯动,是在做好梦吧!多么香,多么甜,多么美的梦啊!我心里突然有种冲动,想恶意地扯下这种香,这种甜,这种美!手停住了,只要用力,美梦就会变成噩梦吧?我甜甜地笑了,沉浸在让人窒息的甜美中。他醒了,猛然睁开的眼睛,已失去闪耀的光芒,随着“衡”一起暗淡了!扯开根本没有遮掩作用的白纱,他半坐起来,拉下我的身子,吻上了我甜美的笑容,咽喉一阵呻吟,我被他反扑在床上,想象着窒息的咽喉,继续着我的沉沦!
PART3
权四星在轩辕尾(主烽火,备警急)
轻轻地合上《天官书》,面对侍从询问的眼神,我若无其事的笑了,笑的这样平和,真的天下太平了吗?我嗜血的心蠢蠢欲动……
今天,我的一个使女向我表白了。如风般柔弱的她就这样来到我身边—捧着一篮淡紫的豆蔻花瓣。纤细的手摆弄着花瓣,将他们撒在地下,拼凑出“我爱你”。笑意从我唇边漾起,一个不错的游戏!不远处,回廊后的黑影,闪烁着冰冷的光。我望向使女期待的双眸,轻轻撩起她一缕青丝,笑意,更浓了。我俯身向她是耳边,轻轻一吻,愤怒的眼神如活般投在我的背部,于是,我笑得更温柔了。她也笑了,纯真的笑了,是那种满足的表情。刹那间,那笑容凝结,如风般柔弱的身子缓缓地缓缓的倒下,面前,血,从剑间滴落,持剑者的目光冰冷,但已不再愤怒。风,扬起烟尘,舞乱了那一地带血的豆蔻花瓣。我唇边带血的笑依旧绽放,代表别离的豆蔻怎载得动爱的分量。嫣红的舌尖舔出一丝腥味,步向他的身子妩媚又单薄,劲风般扑向我的身影,带着捕捉猎物时贪婪又全然占有的狂热眼神,卷着风冲进他的寝宫。我,被狠狠的抛上床,狠狠的撞上床沿;他,恨恨的扑上我的身子,恨恨的撕开我的长袍;床,哼哼的哀叫着,哼哼的诉说着无穷无尽的堕天之罪!
夜深了,露重了,我孤单的踱出他的寝宫,走进我自己的天地!周围的侍从、使女们指指点点,是为了那朵“豆蔻花”吗?冲到我面前干什么?指责我吗?我笑了,笑得如一朵豆蔻花般纯净!背负着罪恶的我,如同浴血的罂粟逾发地娇艳了!从周围的抽气声中,我得到了证明!
天床六星倾,火入紫薇宫(国难)
我仍旧笑了,这些天,宫中乱的很。每个人紧张又步履匆匆,侍从一天、一天减少,甚至服侍我梳洗装扮的使女也不见了,我不在意,又有什么好在意的呢?我撩起一缕发丝,细致的盘到头上,镜中,一张倾国倾城的芙蓉脸以及——
从背后扑来的他。这几天的他,一直都待在我的寝宫,与我白皙的脸相应成趣的,是他,两只充满血丝的黑眼圈,除了吃饭,我们几乎什么都没做,床上的翻云覆雨,似乎将一生的****在这几天里消耗殆尽,一次又一次的被穿透的肠壁,似乎也麻木了!终于,我看到他恶狠狠的眼光!一切都结束了吗?
门哐铛一声打开了,门外,金光闪闪,是战神吗?一把剑刺了下来,我,失去了知觉——
PART4
好刺眼!是谁?那是谁?谁在那里?如天神般的俯视着我?努力地睁开眼,艰难地移动着身子,想靠近一些,再靠近一些,近了,指尖快触碰了,人影晃了一下,远了,指尖无力地下垂,光,离我远去了……
不对,使一片阴影靠近了我,挡住了阳光,罩定了我的全身,似曾相识,记忆模糊了,我瞥了他一眼。缓缓地闭上眼睛,无关紧要的人嗬!
我怎么了?怎么没死?胸前一阵刺痛,心口似乎也隐隐作痛,一只手按在我的胸口。手上的皮肤有点粗糙,是经历过风霜的手呀!轻轻地拉开我的衣服,左胸上,好大的伤口啊!是剑痕吧!刺的很深,很准,那一剑到底包含着怎样的心情,是恨?是怨?正常的人怕早已死去!可惜,我终究没死,我的心,长的方向也与众不同!我又想笑了,多讽刺啊!轻轻扯动我的唇角,可惜,重伤的我,连给自己一个微笑的权利也给剥夺了!一只手遮住了我的嘴,不想看?粗糙的皮肤承受着我呵出的热气,却执拗地坚持着,掩盖着我的笑容!
一笑倾城,再笑倾国,这样的笑容你竟不要看?我看着他,第一次完完全全地看清楚他的脸,很英俊,浓眉大眼,鼻梁高耸,如果不是从眼角到嘴角的一条疤,一定会受更多女人的欢迎吧!不过,不要紧,我喜欢!我如是想着,在那双明亮眼睛的注视下,我沉沉入睡!
接下来的日子,过的很舒适!不用再看星空,不用再用自己的笔写下让人悲哀的记录,但我仍尽责的在《天官书》的末尾写上几个大字:
摄提六星,火星守(天下更主)
这是我为父亲做的最后一件事了。拨动炉炭,火烧的更旺了,《天官书》在我眼前一点一点地化为灰烬,去陪父亲吧!黄泉中,母亲正望眼欲穿,好好的陪她吧,永别了,父亲!你不是属于我的,就像我永远不会属于你一样!或许有一天我会去陪你,那便是我摆脱沉沦人世之时,可不是现在!扬花很美,我也很美,但扬花的属性是水,因此我流出了你的怀抱,投入另一个怀抱,无论将来是怎样的沉沦,那都无所谓了,因为,我曾被自以为是的爱过,够了,足够了!风静静地吹进我的房间,带起了炉中的灰,一切,结束了吗?我,笑了!
Remind:此消息由盈月在07-15 20:27:24做过手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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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恋
她二十八岁,看起来像三十年代的上海小姐,因为小家碧玉的脸上没有世故好强、精打细算,是不愠不火的、温婉的、细致的。她的男朋友是个医生,家人都移民到澳洲,剩下他一人留在上海,平常总是衣着考究,彬彬有礼,应对大方的样子,而她喜欢站在他旁边,笑看着他,甜甜的、快乐的、含着爱意的样子。
他们在夏天去公园玩的时候,不论怎么热,她是不会穿吊带衫的,一身淑女的长裙。去到公园门口,她会冒着炽热的太阳,跑去售票处买票,他的男朋友则站在树阴处,悠闲地观察马路上的人群她在满脸汗珠地把票交给剪票员时,脸是仍挂着温柔的笑,男朋友只是跟在身后,不发一言。这时她会仰起笑脸,甜糯柔软地对他说着什么,他会满不在乎地点头。
他们一起在饭馆吃饭时,她会点几样素淡的菜,因为男朋友不吃油腻的东西,她一边招呼一起吃饭的其他朋友,一边照顾着身边的男朋友。而男朋友是不会为她添一杯水的。
什么时候结婚呢?我轻轻地问。没那么快呢,他说感情的事要慢慢培养,不能急。她淡淡地笑看着我。他好像不年轻了吧?我小心翼翼地说,是,三十五岁了。她点点头。我迟疑着,忍不住说,他好像并不爱你啊。她沉默地低下了头。人们爱一个人,都是希望有回报的,不期望回报,怎么可能呢?爱情是双行道,无奈时才变成单行道,所谓单恋的一方还是会自动消失的。
所谓“付出过程也是享受”的阿Q精神,它的本质已经不是单向的,对方必然在某一个时刻对你流露过一丝怜爱,回报过一个觉悟的笑容,或者在没劲时,也曾找你填补空档,她(他)必然是抛过这一种媚眼,才令你振备,以为还是有希望的,一切只是时间问题。于是,你痴心一片,用更大的热诚希望感动她(他)。
如果你多年来,总是对牛弹琴对方连媚眼也未曾抛过一个,你仍然不死心,你是傻瓜;如果你一直单恋别人,几年或几十年不变,你不是痴心,而是遇不到更好的。
Remind:此消息由盈月在07-15 20:25:32做过手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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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开始的地方
前言:爱情开始的地方,友谊也悄悄结束
从朋友变成情人 然后从情人变成朋友
从鲜花变成空后 像做了一场白日梦
醒来只剩下迷朦
从情人变成朋友 从拥抱变成握手
从明天起心事重重 能不能回首
一切的幻想与诺言
渐渐的我已清醒 因为一切都只是梦
不怪你的无情 只怪我的多情
但我并不后悔 我当初的选择
虽然你知道我知道 这并不是故事的结局
但过了这个冬天 我会忘了所有的好
所有的寂寮 那时的你也会改变
而我也会离开 也许这就是你所期望的
我必须学会伪装自己 让自己不要哭泣
那所有的好 所有的诺言
都会随时间的淡漠而消逝
慢慢地我已懂得 这并不属于我
属于我的也只有一片海洋 反正所有的故事
也早已结束 地球上两个人
能够相遇不容易 做不成你的情人
我仍然感激 我只愿做你的朋友
一个最普通的朋友 那样你的天空也不会被遮挡
而我的阴影也会祛除 再也不会有不快乐的事情发生
如果你不能 我也不会勉强
至少在另一个天空里 你快乐我也会快乐
你所酿下的这一切 也只是一个苦涩的结果
我会忘了这一切 因为我懂得珍惜的含义
默默地为你付出 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你的心我早已猜不透 我的情你也不会在乎
多情自苦伤离别 惟有我心痛如火
现在的你既然无语 我也不会再有什么话
一切让风带去吧 留在我心底的
依然是从前的你 现在的你我已不认识
因为我开始了解自己
做于2000年秋天
后记:如果爱一个人而又不得到这个人的爱,
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好好活着,
有属于自己的爱情,爱自己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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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一杯咖啡的时间
永远,一杯咖啡的时间
她迎面向他所在的地方走过去
在人群中搜索
地图下
有很多人站着
也有很多人来来往往
但,她一眼就看出
那,绝对是他
站在他面前
“对不起,让你等了一个多小时”
他宽容地笑笑
“天热,找个地方坐来下歇歇”
斑马线的绿灯亮起来
她径自走过去
他紧紧地尾随而来
一辆车争取了最后一秒的绿灯冲过来
他推她一把
快速走几步
在身后轻声叮咛
“以后不许这样过马路
慢一点没关系”
咖啡厅里
悠扬的音乐在耳际流畅
却也有三个小孩子在欢乐地追耍
音乐把他的话送过来
你能呆多久时间
她慢慢地搅动着手里的热咖啡
一杯咖啡的时间
咖啡由热变冷
由大半杯慢慢地减少
但,象是永远也喝不完
直到她的离开
还有一半在咖啡杯里
静静地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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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一座城市
夜,并不是太过寂静的夜。有滴答的雨声,也有外面草丛里不知名的虫子的鸣叫,小屋里收音机轻轻地唱着韩红的《醒了》,润润的空气里透着各种花儿草儿的味儿。而我,正如翻看陈年日记一般打量着自己絮絮的心事。
这是我在那个城市的时候就设想过无数次的最为安详和惬意的夜。
也许正是因为离开,我才没有办法不去想念远方的那座城市,想念每一个灿烂或是灰暗的日出日落,想念每一个欢乐或是痛苦的回忆。竟然想念到了惘然若失。
一个生活了五年的长沙。
一条流淌过太多记忆的湘江。
我不喜欢长沙。一踏上那片土地的时候我就是这么说的,而且一直都没有改变过。
长沙的天气很差。夏天热得出奇,冬天不管穿多少衣服都觉得冷。记得那个时候在妙高峰上做操,总觉得高大的火炬楼都在寒风中颤栗,更何况人呢?
长沙的街道总是有些乱,下河街永远是那么熙熙攘攘,湘江的水一到雨天便是黄浪汹涌。
长沙的交通很挤,经常坐的一路车老是找不到座位。
.......
我在一点一点地数落着长沙的不好,心里却更加强烈地怀念起它来。
自从应了父母之命来到家乡的小镇,这个还算是美丽的古镇,喜欢而且不是太紧张的工作真正爱我关心我疼惜我的男朋友,也再次拥有了平静而知足的心态。在这样的满足里,我因为我把长沙遗忘了,把所有的关于它的记忆尘封了。
直到不经意提起,才意识到那座城市已经埋在我的记忆里,而且似乎是透到了灵魂深处。
那是很平淡的思念,在心里种下了一棵种子,在不觉察的时候,已经如爬山虎爬满了我的整个胸口,打开来。满眼是幽怨的绿。
有的时候,我甘愿一个人住在记忆里。
我是在怀想那所古色古香而有生趣盎然的校园。走廊区曲回迂折,有很多个小天井。老食堂旁边的那棵梧桐树,我总是端着饭碗看着它发出新叶,慢慢长大,绿得惹眼,叶子变黄,凋落之后我就望着光秃秃的枝桠间蓝蓝的天空。怀念长廊里出了五年水平渐渐提高的黑板报,画室里永远轻唱着幽幽的叶蓓的《白衣飘飘的年代》,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还有图书馆,一到考试期间就座无虚席的自修室......
仿佛着一切都还在身边,侧耳一听,我又听到了新公寓外呼啸而过的风。一觉醒来,我是去四合院梧桐树下晨读还是去植物园画水灵灵的凌霄花呢?
我最为怀念的应该是长沙的广播,经广,文广,星沙之声,音乐频道。二十四小时不停的音乐和节目,有主持人抒情的声音,有如老朋友或是新朋友的老歌新歌,是最缠绵的牵挂。午后,伴着斜斜的阳光,一盆水仙,一杯清茶,一本小说,就可以度过一段充实的周末时光。
黑夜了,熄灯做伴的还是耳边不绝的电波。我坚持认为,午夜的收音机是最让人心动的浪漫。
我还在念念不忘我夭折了的青涩恋情吗?在那个冬天,我把自己最初的最真的初恋毫无保留地给了那个人,然而我输了,输得一败涂地。在决意要离开的那个夜晚,我坐的摩托车穿过了大半个长沙,有风过,经过我的耳际,在人潮汹涌的都市,我只听到了自己的心碎,难以控制的泪出来了,挥洒在大街上。
我把自己最为美丽与天真的梦想丢在风里了。
最后,朝夕相伴的同窗相继离开,夕阳我只有瘦长的影子伴着。春天了开了一树也落了一地的泡桐花,哦,这么一棵开花的树啊......
我真的不敢去怀念了,沉在似海的回忆里,透不过气。
那座城市,还有我走过的足迹吗?
我的长沙寄生在我的记忆里。
我寄生在我的文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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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泊人生
现代生活,人称e时代,节奏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几多困惑,几多祈盼,几多彷徨,几多渴望,几多浮躁,又几多心动。你要从容而履,你要悠然而进,你要在苦难中提取幸福,你要在逆境里追求真理,你就必须拥有淡泊。
“宁静致远,淡泊明志”,可谓是三国诸公对淡泊的终结语,淡泊者,,不会为过去的得失而后悔,也不会为暂时的失意而苦恼,更不会为将来的幻想而忧愁!
淡泊是一种气质,一种涵养。
著名作家冰心书斋悬一幅梁启超手书:“世事沧桑心事定,胸中海岳梦中飞。”书画大师刘海粟画室内悬挂一联:“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这份淡泊,已悟出人生真谛,净化了心灵,陶冶了情操。
淡泊也是一种精神,一种境界。
郑板桥“扫来竹叶烹茶叶,劈碎松根煮菜根。”而颜回“一箪食,一瓢饮,不改其乐”,这份淡泊,不是不食人间烟火,而是把生活与世间的一切馈赠报以呼声,即使清贫也当成欢乐,还原出人的本性与高尚。
淡泊更是一份情怀,一种飘逸。
韩愈能“投竿而渔,陶然以乐,若能遗外声利,而不厌乎贫贱也。”陶渊明更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份淡泊,于平淡中放飞了心灵,真正地享受了人生。
淡泊又是一份明悟的感知,一种豁达。
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拚弃私人杂念与贪婪,抛却外界干扰与缠绕,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在淡泊中对人对己,其乐融融。
淡泊人生,并非消极逃避,无所事事,也非看破红尘,甘于沉沦。真正的淡泊要有非凡的勇气,要坚韧不拔,要有一股持之与恒的毅力。其实,人生有许多随机而生的偶然,也有许多追求而达的必然,人说:知足者常乐,我曰:淡泊者长富。
多一份淡泊,多一份快乐,留一份淡泊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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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高山上最后一个角落里的雪融化掉时,雪不再是雪,也不再是雨的精灵,而是风的灵魂。
风应势而生,顺势而劲。垂直向下,盘旋上升,做了不知多少个翻身后,自言自语道,解放了,解放了。接着又舒展开双臂。它看着自己臂上的肌肉突起,在空气中优美地弹跳了若干下。
叶子此时并不知道会有风而来,因为整个冬天都没有谁告诉它什么是风,它在这个季节把全部身子埋在雪下,要不是有温暖,要不是还感觉到温度,要不是日积月累,要不是还留着最后的一口气一点执着一点不灭,它终究还是看不到阳光,不明了什么是风。它忽然清醒过来时,也自言自语道,一生中第一个情人可能就是风。
当然不需要丝毫的造作,春天就来了。
风收住手臂,身形也渐渐慢了下来。它趟过小河的时候,河水为之感化;它漫过山野的时候,草芽为之萌发;它拨过山涯的时候,裂缝为之颂词;它撩过积雪的时候,这次不是漫天的雪花飞舞,而是叶子为之苏醒。
等待并不需要一个季节,守侯也勿需为一个多年的诺言。风与叶子的和谐,就只因为是擦肩而过后才觉察的不舍。风不懂叶子的经络为何由中间向四周延伸,不懂什么是感情的叶子,这经络又是不是叶子的心的痕迹,抑或是上个世纪的风尘,抑或是下半身一世的蕴藏。何时因风来,何日因风驻。叶子也不懂风的全部。她幽默地呤唱了一首诗歌,等羞愧地倦缩自己的躯体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风烙平,原来的模样已经失去。
叶子所以因这幸福。原来幸福就这么简单。
枯黄并不是季节交替的全部意义所在,好比青春并不是生命的全部意义。有经有络,也有血有肉。风似乎明白了。叶子不会因风皱眉,身前的池塘再远,也远不过风吹到我身边的距离。叶子掉到水里,乘着蓝天白云打转,风却渐走渐远。它在树的身上落下一个深深的吻印,不知它亲的是叶子,还是树枝。相信吻印不会再因风而风干,树有年轮,可以清晰地记得这日是何年何月,这吻印犹如刀痕,刻下只因为是不想轻易抹去。
没有看到河水里有鱼,以为就出不了大鱼。
没有看到白云里有雾,以为就下不了大雨。
叶子是不甘心的。甘露在黑暗过后倘可以换来黎明时的耀眼而获得交口称赞,何况这浅浅窄窄的河水呢?她尝试着向崖边靠近,时刻测量到岸边是几个叶子的等身。一个等身是一年。
风有这么一个机会摆在叶子的面前。叶子宁愿相信不是又一个千年,她这样跟它说,你是我第一个异类的情人。叶子本来应该与叶子相厢相守终生的,与风的并不是浪漫,也不是沟通,而是珍藏的记忆。她这样还跟它说,水有些冰凉,凉不过一个秋天,雾气总是大,大雨会使某些东西清晰。
而风毕竟远了。这无情的风。与当日里由高山冲霄一下纵横八万里还只是伸出双臂舒怀豪气相比,这就是岁月。风试着想再重新经历一次,而当它站在高高的山峦上驻足时,远望群峰叠叠,俯视白带茫茫。与造化相比,风是什么,期望释放的又是什么,怀里的是什么,有什么无什么,还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叶子对风的感情是什么。
风对叶子的感情已经明了了,空穴不会来风。而叶子对风的感情,屈身何怨风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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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热的天气被潇潇的雨水冲刷了一整夜,我慵懒地躺在床上,四平八稳,屋里并不清爽,思想着哗哗的夏雨洒在我的身上,一会儿在雨中裸奔,一会儿在嘈杂的街头拥挤,昏昏沉沉,迷迷糊糊,断断续续地不知睡过多少时辰。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没有风,也不是春天,更无花。我可以安心地睡了,我的盆花在雨中酣畅地沐浴着,它们都过了花期,能够经受住狂风暴雨的考验,何况雨还并不暴,风更象游丝一样得温柔。
风雨晦暝,尽管拉起床帘,屋里还很暗;一切都在静静地躺着,电脑也很安静,显示屏上似乎留着昨夜的兴奋;没有人在思索。
屋子里还是很热。
……似乎睡过了百年,我懵懵懂懂地听着雨声。有人将它喻为“大珠小珠落雨盘”,狗屁的东西,一点不贴切,声音明明很钝,很嘈杂,象绵长的哭泣。
雨夜闭门读诗书,是一位无事农作之徒所为。让你的麦粒泡在雨里,让你的危房浸在水中,你还能款款而读吗?雨不全滋润,它也毁坏。雨落在人的心头,不全是喜迎;甚至是悲鸣哀号不绝,挥也挥不去。雨中想想街头龟缩的乞丐,想想恐于塌屋的农夫,想想不工无收入的劳务,想想林中尚无藏匿的松鼠、猴子、果子狸,想想遍布的蚂蚁,它们何以承受得住这脾气并不好的夏雨?
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雨天不要只考虑消闲,不要读死书,撑把伞出去走走,看看充满泥淖的路面,看看身披蛇皮袋子的穿街走巷的小贩,看看跣足疏通水道的劳务,还有心绪读诗书吗?金圣叹是位大儒,他在雪夜读禁书,他的心里纵然装得下千山万水、风花雪月,却装不下农人的半点疾苦,他的学识只配充歌舞升平的花腔,让他在雪夜里独受静美吧;同样是文人,安徒生想得是卖火柴的小女孩,他的思念也揪动了世界人民的心,金圣叹究竟读了什么?无人可知,无人想知。
雨,不依不饶,雷公的威严失却了慑力,它仍然在哭,哭尽千怨万恨,哭得肝胆俱损。
……我又在错睡过去,我发现自己在街头裸奔,我发现屋外的人依旧劳作,屋里的人依旧读书、品茗,读诗书、禁书……
杜甫在干什么?鲁迅呢?
雨越下越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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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盈月
时间:
2004-7-17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