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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约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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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发表于 2008-10-21 20:5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淡哀的旋律 发表
版规第12条.用钱买的顶置,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还是上次阿乱撤了笨的生日置顶我才想起有这么一条规定...别想A我钱噢. 关键是人家没超过一个星期啊~~
你看我发帖时间,14号晚上21点多了,到21号晚上21点多,才算1星期呀~~
可艾艾小美人是昨晚21点多撤的帖,是不是该赔偿呢?? |
今已倦了人间,且共我乘风归去。Think Dig·Think Different·Think Sim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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