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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颜色

终于还是留下遗憾。
小猫一直在计划自己的时间,但事与愿违,《淡淡的颜色》还是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故事渐入高潮而小猫就要离开,这是小猫惰性和不负责的表现。很多博客的朋友很关心小猫,关心小猫的写文进展,但小猫让他们失望了。
《淡淡的颜色》,讲述一个3个人间的爱情,故事只到一半,还没写完。小猫离开了,希望这半篇文可以让你们时常的想起小猫。

                                淡淡的颜色


                    你聪明与否,对我来说有什么关系?
                    但愿你绰约多姿!但愿你满面愁容!
                    泪痕自会增添你花荣月貌的魅力,
                    犹如河流使景色格外富有诗情画意;
                    暴风雨使一片花丛焕发出青春。

                                          ————波德莱尔

One

夏季终于过去,秋意袭来。炎热的夏天只会让人过多的专注温度,那是一个可以使灵魂糜烂的季节。而对于秋天,那枯黄的叶子可以让你感到大自然的神伤,一切煽情的事物可以让你懂得如何爱惜自己。
喜欢绿色褪去黄色呈现出来的感觉。
生命在时间的驱使下换一种姿态面对自然,那是一种安静的姿态,祥和的颜色,绿色后的黄,是对春天做出的承诺。


开学后的一个月,过完十一假期,我定下计划,重新开始我的大学生活,尽管我已经是大三的学生。是的,重新开始,我也要用另一种颜色开始我的生命,为我的生命做出承诺。
大学是个学会懒惰的地狱,宽松的课程可以使你长久的睡去,长久的堕落。
但人一定要过完一段奢靡的生活才懂得如何生活,就像妓女要在多次的性爱以后才知道如何挑逗客人到达高潮一样。
我没有后悔过那段奢靡的生活,我知道有了它,我才能更知道怎样去爱自己,爱这个世界。
也许我是完美主义者。


我学的是美术,颜料是我的血液,画笔是触动我心脉跳跃的动力。我附庸风雅,但并不是乖巧的奴才,我也追求风雅,并想占有它。
我的专业课学得不错,教授是个风趣的秃驴,除了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他还会讲一些有趣的往事。他甚至跟我们说,没事无聊时让狗咬咬也不错,看着那鲜血淋漓的伤口,用画笔沾上血,开始画自己伤口的形状,你可以画得很逼真,刻骨铭心。教授说他亲身经历过的,并因此而爱上红色,在那红色风暴席卷中国的时候,他就是因为擅长红色才有幸活到现在的。
谬论式的真理。照他这么说,我可以裸体站在镜子前用白色的精液画自己射精时的动作,真是奇妙不已!
教授说这是为艺术献身,我确信。


政府说建公园是为全体市民提供休闲的场所,我想这个“市民”应该加一个字吧,老市民。
翠绿的颜色配上一朵朵银发,反差极强,岁月都是无情的,在你没办法控制的时候,你只能深入其中,感受生命,憧憬曾经。
以前我不去公园的,如我所说,那是老人呆的地方,我应该去酒吧,K厅。
我开始改变。我会在夜里12点准时睡觉,然后7点起床,背上画板去寻找颜色。
城市是森林,但都一色冷冷的灰,只有公园那翠绿不一的草和树才能真正刺激我的眼球,大自然神奇的地方就是呈现给你最原始的元素,让你有返朴归真的感慨。
因此我来到公园,并渐渐把它变成我的第二课堂。


Two

我老爸是教授,学术界的权威,并在外面开有公司,老妈是律师,很清高的女人,只有我老爸这样的成功男士才能压得住她。现在的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丈夫一定要比老婆成功,不成功也要赚钱比老婆多,要不然怕老婆的传统美德就会在金钱和权利的压力下变本加厉,进而变质。


我是个任性的女子,我不喜欢读书,该死的课本只能让我发疯,逼我去读书还不如叫我去变性,说不定还可以成为河丽秀那样成功的变性艺人,尽管我不需要成功,家里的资产完全可以让我挥霍好长一段时间。
无忧无虑的生活只能让我失去思考,我不用担心什么,就连上大学也是靠老妈老爸的关系上的,我犹如一只生活在鼠袋里的袋鼠。
我并不是无药可救,过多的包办已经使我厌恶。当我过完18岁生日的时候,我已经意识到我必须变得烦躁,变得忧心忡忡,是的,这样有助于我的生活,有助于我的大脑发育,这说起来很可笑是吧。
我刻意的强迫自己去想很多本已安排妥当的事,对日常的琐屑深思熟虑,我努力的想着,似乎要把以前本该思考的时间全部要回,我到了走火入魔的境地。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能是对现有美满生活的厌恶,对体贴入微的照顾的不屑,对家人的反叛,对自己的憎恨。
我真的走火入魔了。这样的情况延续了5年,当我23岁时,事情发生了。
是的,当一件事被做到了极致,你常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结果,但不一定是好的。
我晚上常常恶梦不断,我的大脑一刻都没有停息,在夜与昼的不停转动以后,它陷入了极度疯狂状态。
人在崩溃的边缘常会做一些傻事,大脑也不例外。
我得了轻度的幻想症,我的精神有时已经不受我控制。我的记忆是一段一段的,中间有残缺的空白,我知道那些空白已经不属于我的大脑,灵魂也不归我所有。
我清楚我的病,我在极力掩盖着,不让老爸老妈知道,不让所有的亲戚和朋友知道,我在维护他们的声誉。在这么一个优越的家庭里,怎么可能出现一个有幻想症的女儿呢?


有时我可以很好的控制我的病,知道它大约什么时间会出现,因此我掩盖得很好。
我经常不在家,充足的金钱来源可以使我游离于酒吧和迪厅之间,然后在幻想出现时跑到舞池一阵狂舞。
大学的课我经常不上,没有人会管我,他们知道我的老爸老妈是谁,我是大学校园里的异数。
我化很浓的妆,厚厚的粉底下是我更加苍白的脸。我用紫色的眼影,深红的唇膏,两旁是长长的耳环,闪着冷冷的光。我只带耳环,因为那是唯一可以使我的大脑感到平衡的东西。我穿ANNA  SUI 的服饰,那体现了一种随意和狂野的精神,可以将女性的独立、中性的另类演绎得淋漓尽致。
如果我在百老汇,人们会以为我是演员,如果在拉斯维加斯,人们会以为我是妓女,如果在日本,人们会以为我是艺妓,如果在希腊的神话里,我一定是潘多拉。如果在这里呢?
人们常用另类来说我,我知道这是客气的话。我并不在忽,老爸老妈已经过多的安排我的童年,我不想在成年以后还用世俗的标准来规划我的生活。
我是个坏女孩。


Three

迪厅不像酒吧,酒吧也许可以是个高雅的地方,而迪厅永远都是堕落的天堂。那里既暧昧又放纵,男女性别的界线被激情的摇滚冲刷得很模糊。这里的气氛犹如灯光一样黑暗。
我在这里工作,我喜欢一切黑色系的物质,我陶醉,我心甘情愿。我是迪厅的DJ。
我很小就开始出来混,小时候老爸赌博,输光了钱,老妈跟人跑了,我从8岁起就在奶奶家住。没有父母在身边我很容易便学坏,刚念到初二就辍学了。
我跟风哥混,他不算黑社会,但决不是好人,我打架,干过小偷小摸,偷过奶奶邻居家里的钱,勒索过小学生,最刺激的一回是风哥他们去抢劫我还帮他们望风。
风哥不是好人,自然我也不是。19岁的时候和风哥去迪厅,爱上了那里的气氛,那里的阴暗,那里忽明忽暗的炫灯,但我最爱的是那里可以让心肺震破的音乐。后来我玩起了吉他,我发现我很有天赋,在我的风格日益野性与狂妄时,经风哥介绍我当上了那家迪厅的DJ。
我和风哥还是经常的来往,偶尔他会卖一些摇头丸,都是我在迪厅帮他穿针引线。
我和风哥可以说是一伙的,我相信是老天安排他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他把我引向深渊,但却在堕入深渊的途中给我一朵百合,是的,他让我找到了安身与所爱之处,因此我还是感激他的,并心甘情愿为他服务。
这就是宿命!
DJ是眼下很时髦的职业,很多年轻人都向往,并为此趋之若骛,孜孜以求。但他们不知道,要成为一个迪厅的DJ,除了懂音乐之外,他们还要有一连串黑色的人生记录,这是他们可以立足的关键所在。
我有风哥罩着,我为他卖摇头丸,有时还为他拐骗少女。我们之间以其说是哥们,还不如说是交易伙伴,或者更直接一点就是他的利用对象。


日本的色情业发展迅速,在颠峰中疯狂,变态,以至不朽,任何稀奇古怪并富有创意的色情录像都或多或少的有日本人的参与,他们玩颜射,玩饮精,玩偷窥,玩强奸。日本纯粹把女人当成性爱工具,这是世人皆知的。
日本的很多强奸录像都是真实的,风哥也渐渐喜欢上这个,并说这是一个很刺激的赚钱方法。我对他说这有点变态,反而遭到他的一个耳光。
我不知道这是助纣为虐,还是我本来就是他们中的一员?
我为他物色迪厅里一些漂亮的女子,和她们跳舞,请她们喝酒,然后在送她们回家的途中风哥一伙人会半路杀出,接着就开始玩日本人的游戏。
我觉得我是护送亡灵下地狱的黑白无常。
我很快的跑开,我有点不忍心看到那一幕。我会跑回迪厅,把音乐开到极致,疯狂的震动我的心肺,把我眼前的酒杯打翻,不顾他人的一切劝阻,然后摊坐在椅子上,看着破碎的酒杯发呆。
我用这样的方式来忏悔。
是的,我是坏人。


Four

我说过公园已经变成我的第二课堂,很多同学都不理解我这个,他们说我不是为了真正的追求,而是想告别肮脏糜烂的宿舍,寻找更雅致的颓废之地。
我不屑。
公园是雅致的地方,但决不颓废,它在承载生命与回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为我提供了幻想,我想我需要很刺眼很绝对的颜色包围我,渐渐唤醒我沉睡两年的细胞,并把我的每个细胞涂成五颜六色,使我变成五彩斑斓的艺术家。
请容许我这样称自己,是的,我渴望色彩,我想成为画家。


我每天都画一副画,尽管很拙劣,但我知道这是一个积累的过程。
晚上10点后是我快乐的时光,我会很细致的准备我的画板,我要为每一个明天做最完美最陶醉的预备。
我拿出油画框,油画布,白乳胶,水泥漆,1500左右(粗细程度)的砂纸,然后就开始绷框,把油画布用绷钉绷在框上,这是个力气活。在绷紧以后,我会用刮刀给画布均匀的涂上白乳胶,在短暂的风干后,用砂纸把表面磨平,越均匀越好,这样连续的3遍。最后就是上两次的水泥漆,方法和上白乳胶一样,等水泥漆干了后,整个准备工作就算完成了。这个过程一般要花费我两个小时的时间。在大约12点的时候,我会沉沉的睡去,开始梦我第二天美妙的作画情景。
是的,我是一个细心的人,我已经沉浸其中,我的生活除了画板,颜料,公园里的颜色,再也没有其他的。我已经荒废了好长一段时间,我要把它们一一找回,然后点点滴滴的表现在我的画里。


我除了画风景还喜欢画人物,我很欣赏乔托,他是把风景与人物结合得最完美的画家。乔托塑造的人物造型富有立体感,注重空间效果,构图重点突出,选择使用比较概括的手法表达主题思想和人物的内心情感,并广泛运用自然景物作背景,代替中世纪绘画所惯用的金色和蓝色背景手法。我相信乔托年轻时也应该是在比利牛斯山山脚开始自己的梦。
我没有去山脚,我认为有生命和色彩的地方一样可以使我飞跃!
I am a angel, I can fly, I can fly very high…… 我是一个安琪儿,我会飞,我会飞得很高
Five

天空阴霾,阳光不是很好,今天的天气异常的倒霉。绿色永远都是和阳光搭配在一起才能显出神奇与活力的。叶子减少了光合作用,我的激情也没有了氧气。
艺术家的创作灵感都是来源于外界,外界的环境要么好到完美,要么坏到极致,中庸的境地只能扼杀所有的意图与幻想。
我久久的坐在树下,像菩提树下的僧侣,但我不是在参禅,而只是在无奈的等待。


一个妖艳的女子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头发蓬乱,衣服有撕扯过的痕迹,牛仔裤上清晰的裂痕不像是刻意的装饰。衣服很薄,透过衣服可以看到她胸罩左边的吊带已经断开。我观察得很仔细,这也许就叫职业病。
她,像是刚经历过一场厮杀,或是刚和男朋友吵了一架,并大打出手。
旁边有几个老太太很好奇的望着,她不管那些,只是无力的摊坐在那里,望着眼前的一潭死水。
那真的是一潭死水,再大的震动都不能使它泛起任何的涟漪,绿得发黑的水面只能让人想起无情的深渊。
而死水边上的她,也渐渐的融了进去,是的,她是这潭死水里的美人鱼。
于是,我决定画她。


命运一直都在做弄我,它对我是不公的,尽管它给了我充足的金钱与显赫的背景,但它终要从我身上猎取更多,甚至是霸道与贪婪的。
可能这就叫做惩罚。
刚和小杰吵了一架,他还动手打我,没人打过我,他是第一个。
二十多年了,我没有真正的投入过,这是第一次。
我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好女孩,也不是个完整的人,但对于小杰的爱,是完全纯粹与真诚的。我甚至幻想小杰捧着我的心,在冰库里呆上一年都不会被冻僵,因为那颗心,那份爱是可以抵挡一切的冰冷,在绝境中得到永生。
我可以确信这一点,我爱他很深。
而今天,就在刚才,他出手打了我,和我说分手,他的态度是那么坚决,出手是那么的重,他好狠!
我一直在背离父母给我的安逸与正常的生活,被循规蹈矩的社会抛弃。我活在自己的个性中,我有自己的思考空间,尽管我经常的幻想。但我并没有因此而痛苦,相反我很快乐,也很自由,是一只脱离群体的大雁,天空和云是我永恒的伴侣。
两个月前,我找到了自己的伊甸园,并为他而痴狂,是的,他就是小杰,迪厅里的DJ。
我知道他很爱我,我也很爱他,他不是白马王子,我把他叫做圣诞老人,因为他总能给我惊喜,我的生命首次有了感动。我是个任性的女孩,会经常的发脾气,他总能用意想不到的举动和温馨的话语把我驯服成一只羔羊,而我也心甘情愿。在爱情的波浪中我感受到了那份持久的悸动与幸福,是的,小杰是爱我的,我也爱他。
但是,今天,为什么会这样!
我不懂,也想不明白。我摊坐在这里接受生命的蹂躏。
眼前是一潭死水,那是我的心。


Six

我一直在保持生活的玄机与荒谬,没有人知道我在做什么,在别人看来,我是不可理解的,他们无法享受这样的生活,他们也无暇顾及。生活已经很艰难,各顾各的,不闻不问,只留心里的一些猜想,这就是现代的人际道理。
是的,我的生活就是在真空中做着有氧运动。我很快乐。
老爸老妈和我谈了几次,但无论是在讲台上滔滔不绝,洋洋洒洒的老学究,还是在法庭上舌战群雄,据理力争的老律师,都被我用静静的沉默与呆望击退了,他们的炮弹就像打在沙滩上,失去了威力。
我只回答了一句:我已经长大了,我有我自己的生活。
在知识分子的家庭里有一点好处,就是够民主,他们相信每个人的天空都是不可侵犯的禁地,给予充分的自由就是尊重。
他们依然忙碌,我依然在幻想,依然在迪厅狂舞。


那天我还是一样的打扮,很厚的妆,很艳的唇彩,放荡不羁的衣服,还有那闪着冷光的耳环。我开着小别克,去那熟悉的迪厅。
我可以忍受孤独,但决不可以寂寞。
我坐在靠里的一桌,静静的看着那五彩的炫灯,桌上是一杯加冰的威士忌。
迪厅的DJ是个小帅哥,我注意他很久了。
调音间里就他一人,他经常带着耳麦自己在独舞。他喝酒,并在跳舞的时候把酒洒在胸口,然后露出鬼异的笑容。
看来他不是个称职的DJ,他没有专心在调音以及调动气氛,但他每放出的一首摇滚都会令全场沸腾,他是一个懂得把细胞和音符相互柔和,并雕刻出完美作品的魔鬼,而无需任何循规蹈矩的动作。他拥有天赋。
第一次注意到他时,是我病发以后。
那天我意识到了幻觉就要到来,我冲进了舞池,在极度窒息的音乐中狂舞,我不知道自己在跳什么,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在旁人的左撞右冲中,我重重的摔在地上,并很快清醒过来,身上已被汗水浸湿。
我回到桌边,筋疲力尽的坐下。
突然我被一个闪光吸引,那是火光。在迪厅这样黑暗神秘的地方,突然的一道亮点,很容易注意到。
是那个DJ,他在玩弄手上的打火机,我看出那是ZIPPO。他动作很轻敏,火光在一次一次的甩动中亮起。接着他会很陶醉的闻着那淡淡的柴油香味,然后拿出布小心的擦拭着。最后喝下一杯酒,开始另一段音乐。


偶尔有人给他送花,并请他喝酒,他愉快的答应,和每个人都谈笑自如。
我经常透过杯底看他,看他扭曲的舞步,看他歪歪斜斜的在调音室里埋头工作。
我是迪厅的常客,他一定知道我。
而今天,我也要请他喝酒,我说不出为什么,只觉得有必要和他认识。
我久久的看着他,正准备叫服务生时,他走了过来。


Seven

我越来越喜欢现在的生活,我把我的希望和心血都倾注在迪厅上,尽管那里并不光明,但是所钟爱的不一定要是完美的。
我在享受生活,是音乐教会了我很多。我从小没什么追求,而在这里我找到了目标,对于一个家庭残缺,有很多不良记录的我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馈赠,我很珍惜。
在这里我可以纵横驰骋,把自己融到音符中,并把别人融了进来,我可以使气氛骤然升至颠峰,也可以把那里变成死尸的呻吟。
我深信自己是个优秀的DJ,迪厅的很多常客都喜欢我,我还有不少的fans,我因此而觉得很可笑。
但是也有例外,我注意到了她。
她经常一人,孤坐在靠里的桌边,点一杯加冰的威士忌。是芝华士的,一个恒久的品牌,含在口中可以感觉到干果的芳香,它拥有浓郁而清澈的金琥珀色。没有几个女孩子喜欢这种酒,她是我见过的第一个。
因此我感到她也是一个拥有金琥珀色的女子,冷艳而高贵。


她会很迅速的喝完那杯酒,然后冲到舞池一阵狂舞。那种舞姿是几近忘我的,没有什么疯癫的状态可以比得上,摇头丸都不行。
她走火入魔,她把意识舞得粉碎,留下一个躯壳在肆意接受音乐的蹂躏,然后在筋疲力尽中又重新找到自我。
我怀疑她受着很大的压力,用这种方式来释压,我想她一直在挣扎。有好几次我想把音乐突然的停止,看她是否还是那样的疯狂,但我还是没有,我还要照顾到其他的客人。
而今天,当她开始注意我时,我已经决定认识她,她一定是个神秘的女孩。


我走了过去。
“你好,小姐,我可以坐下吗?”
“当然。”
“一个人?”
“是的,我都是一个人。”
“你的舞跳得很好,你很忘我。”
“谢谢,我只是投入。你的音乐也配合得很好,你是个不错的DJ。”
“音乐是可以取代情感的,当它占据你的内心时,你就可以控制它,它就是你手中的玩偶,音乐有时也很简单。”
“音乐就是你的生命?”
“不,比生命还宝贵。它是我继续在这世上生活的唯一理由,我已经无可救药。”
“有兴趣说来听听吗?”
“当然”
…………


Eight

那个DJ主动走了过来,出乎我的意料,但我很乐意和他认识。
他叫毅杰,迪厅里的朋友都叫他小杰,他喜欢别人这么叫他。
我和他说我叫丽绮,他立马就把我改了名字,他叫我绮绮,我有点不习惯,但感到很亲切。
他和我说了很多,关于音乐,关于他的过去,关于这个迪厅。
他说他其实不是很喜欢摇滚,最钟爱的是贝多芬的《欢乐颂》,他说那可以让他看到快乐,可以全身的放松,然后飘到天堂。
他不算孤儿,但实际上已经变成孤儿,他很早就走入社会,并在这个大染缸里渐渐染上了点点黑渍。但很庆幸他认识了一个叫风哥的人,关心他,并使他喜欢上音乐。风哥把他介绍来这个迪厅,从此他把这份职业视为自己的生命。按他的话说,要是有一天他死在病床上,桌上可以没有药,但至少有一张CD。
他的经历不算曲折,但很真实。我知道我们出生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但如今鬼使神差的使我们拥有共同的现状。他为音乐而活着,我为单纯的放纵而活着。
临走时我们遇见了风哥,那是个油头大耳西装革履的中年人。他很好色,久久握着我的手不放,并要请我喝酒,小杰推说天已经很晚,我妈会着急的,便匆匆拉我离开迪厅。


他送我回家,在离家还有一条街时,我告诉他请回吧,不需再送。
他有点不舍,但最终还是没有强求,他给了我电话,临走时留下一句,我永远都在迪厅等你!
那晚我躺了很久才睡着,迪厅灰暗的灯光一直在扰乱我的视线,我看见众多狂舞的人,披肩散发,不停的甩头,我看不清他们的面容。有一个小伙子甚至在地上做着无数个空翻,引来一群女生的尖叫。我是冷清的旁观者,桌上放着一堆酒杯,每个杯里有未喝完的威士忌,在红色的炫灯下像一杯杯血。
突然,那个小伙子走了过来,朝我走了过来。他头压得很底,我看不清他的样貌。在来到我跟前时,他轻轻的划动了打火机,在鬼魅一样的火光中,我认出了他,是小杰。
他请我跳舞,我竟然在迪厅这样的地方和他跳起了探戈,四周是围观的人群。我舞步显然有些凌乱,但在那灰暗的地方,却显出了更多的桀骜不羁。探戈本来就是狂野暧昧的舞步,也许在迪厅这样的地方才能把它演绎到经典。
我们是全场的焦点,音乐把我们推向了云霄,在众目的仰视下疯狂到不朽!


那晚,我的梦里尽是他。
I am a angel, I can fly, I can fly very high…… 我是一个安琪儿,我会飞,我会飞得很高
Nine

我一直在画她,并渐渐有点痴迷,我不知道哪来的兴趣与灵感,我相信一潭死水前憔悴与落魄的她是再合适不过的搭配,艺术家就应该善于捕捉瞬间,老天赐予我这么美妙的组合,我没理由拒绝。
短袖的花格子丝制上衣,白皙的上臂有几处泛红的伤痕,手腕上的手琏摇摇欲坠,显然她刚被谁打过,并经过一番的撕扯。手指上的指甲油闪着美丽的紫光。可以想象在此之前她是一个很阳光很快乐的女孩。她穿紧身的牛仔裤,双腿修长,跳舞时一定很美,我想。
我很专注,下笔很快,颜色在随意间却神奇的符合如此失落的女子。我从未有这样顺畅的作画速度,当静景与动景搭配得完美时,完全可以激发画家无限的潜能,画笔每到之处便可以把色彩和意境表现得淋漓尽致,我很庆幸,我做得很好。


时间过得很快,一会儿功夫中午就到了,阳光终于出来,到处都闪着白光,刺眼异常。
我的画快完了,今天的任务基本完成。我应该感谢眼前的这位女子。
当我开始收拾画板时,我发现她的身体在颤动。
她趴在腿上,头埋在手臂中,身体在不定的抖动,像抽搐的病人。
她哭了,哭声有点大,气息混乱。她在尽力控制自己的哭声,但安静的四周很好的撕破了她的掩饰。手腕上的手链滑落到草地上,在纯粹的绿中显得孤美。
美人鱼哭了!我这样对自己说,心生怜悯。
阳光赤裸裸的把她显露在我的面前,一个憔悴神伤的女子更显得哀艳动人。
突然哭声停止,周围死寂一般,似乎预示着什么不祥的开始。
她站了起来,动作是那么的迅速,像一个即将出征的勇士。她迈开了脚步,慢慢的向湖面,向那一潭死水移去。
她想做什么?
美人鱼是属于水,但不应该是眼前这一潭毫无生气的死水,她应该属于更为广阔更为壮美的大海。
当然,我不是鼓励她自杀,只是为这样哀艳的玫瑰而想过早的调令自己感到惋惜。
她的生命不应这样毫无声息的结束,是的,我应该做点什么。
我跑了过去,一把把她拉了回来,我和她的眼睛相遇了,那是沾着露水翡翠般的眼睛,透过那里,我可以看到一颗即将破碎的心。
“小姐,这里很危险。”
她没有答我,摊在我的怀里。
她晕过去了。


Ten

我没有送她回家,而是久久的搂着她坐在草坪上。我没有乘人之危,她脸色苍白,身体很冰冷,很柔软,像死人一般,我不能把她丢在这里,而自己却潇洒的走开,怜香惜玉是每个男人的美德。
她的眼睛很肿,显然是哭出来,而且一定哭了很久,当时作画没有留意时间,一个人全神贯注时,时间往往像子弹一样。而对于她,全神贯注的哭,全神贯注的沉浸在痛苦与失落的深渊里也一定不知道时间,不知道有个拙劣的画家在背后偷偷的画她。
我一直这样搂着她,在阳光下我们像雕塑一般。
阳光很暖,搂着这样的一个美女也很幸福,我渐渐睡着了。


“醒醒,你,说你呢,快醒醒!”
我被她推着,醒了过来。
很奇怪,被一个陌生的男人这样暧昧的搂着,她竟然没有扇我一个耳光,而只是问我是谁!
“哦,你醒了,刚才,刚才你晕倒了,我过去扶你。”
“晕倒?我怎么不记得了。”
“真的,我没骗你,请相信我。你坐在草地上哭,哭得很厉害,随后你就走向了湖边,我以为,我以为你要自杀,所以就把你拉了回来,没想到你就晕倒了。”
“湖边?自杀?也许吧,那你为什么搂着我?”
“我……我没有恶意的,只是觉得你浑身发冷,太阳刚好出来了,我就搂着你在这里晒太阳。我……我没冒犯你,我发誓。”
“哦”,她好像明白了什么,没有再问下去,她眉头紧皱,好像在努力回想刚才的事,但她一直在摇头,可能她的回忆暂时有一段空白。
“你可能太累了,回去睡一觉就会想起来了。有什么伤心事都把它忘了吧,世界还是很美好的,还有很多事等着你做呢。我很乐观的,我是个画家,哦,不,应该说是一个向往成为画家的学生。”
“画家?很好的职业。”
她显然还是有点恍惚,并没有注意在听我说。她在一直看那湖面,看那一潭死水,也许我刚才的话又勾起了她痛苦的回忆,她的眼睛又有泪光在打转,她被伤得很深。
“你还好吗?”
“是的,还好。谢谢你救我,我想我真的要回家睡一觉了。”
“对,回家好好休息一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虽然我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稍微安慰一下我还是会的。
说真的,我心里一直有好奇,这样一个美丽阳光的女孩,怎么会哭得那样伤心?对于我几乎无理的冒犯为什么没有表现出太多的责怪?而她对于自己自杀这事为什么几乎忘记?
也许这都不关我的事,但她竟然已经出现在我的画里,被我楼了那么久,我就不能袖手旁观。
世上有很多新奇古怪的事,女人的心就是其中之一。


她转身要走,并对我说谢谢。
“哦,那没什么的,希望你一切都好。”
“但愿,再见。”
她底着头,数着地上的草皮,迟疑间我感到她是一个失去翅膀的天使,头上的光环不在,取代的是用泪水围成的环,像魔咒一般。
她渐渐远去,消失在阳光下。
我杵在那里很久,静静的回想刚才的一切,我拿出画,出神的看着那颤动的背影,我突然觉得我应该用清一色的黑。
是的,纯净的黑,纯净的哀伤。
我收拾画板,我感到有个硬东西在我的口袋,掏出一看,是她的耳环。


Eleven

和小杰虽是第一次交谈,但我感觉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
他在注意我,我在注意他,熟悉就这么简单。
相识的第二天,我打电话给他,说今晚不去了,很累。
他有点紧张,问我原因,并说要来陪我。
对于他的殷勤我反而觉得很自然。我以前有很多男朋友,因为我的美貌,因为我的家庭。我很不屑,在迅速的开始后就草草的结束,我甚至还是个处女,那些男人的虚荣让我恶心。
但小杰不是,他不知道我的背景,他没有做秀,话语很真诚。他和我认识纯粹是因为在迪厅的若即若离,也许在音乐中我们找到了彼此的默契。
我深信这点,有幻觉的女孩往往自觉也是最准确,在以往片断式的爱情中,我越来越觉得我的自觉是抵挡一切欺骗和谎言最有力的盔甲。
在和小杰初谈的那一夜,我发觉我已经卸下盔甲,我知道他是真诚的,我也必须真诚。
有些东西是难以置信和迅速的,甚至是不顾一切的,你不得不承认。
他说要来陪我,我没有回答,但我知道他会来。


和她交谈后,我发觉某种东西的蠢蠢欲动,就像良久的沉睡后一朝的苏醒,然后是充满力量的身体,现在,我就是这种感觉。
她说很累,这令我有点担心,我已经习惯在迪厅看到她疯狂的舞步,她不来,反而让我觉得若有所失。
是的,关注的另一个说法就是投入。
我不知道她很多事情,但看到她在舞池里近乎发泄的舞步,我可以感受得到她的生活并不如意,她一直在摆脱什么,然后又在尽力追求什么,她一直在家与迪厅的夹缝中挣扎着,这是我所预感到的,通过音符的飘舞我可以隐约看到她的内心,这是自觉,也可以说这本身就是音乐的魅力所在。
我提出要去陪她,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女孩子的那份矜持还在,我知道我应该去。
不为什么,就因为她说累。
我叫一个朋友替了我迪厅的工作,晚上坐着我那辆小摩托去了。


Twelve

我按响了她家的门铃,来开门的是她。
她穿着睡衣,头发很乱,刚睡醒的样子。耳环没有取下,还在那里乖巧的摇曳着。
我问她为什么睡觉不取下耳环,她说这样可以让大脑感到平衡。
她请我进门,并说家里没人,不用担心她的父母。
她把我带到了她的屋子,直接摊坐在穿上,也许她真的很累。
“我不会招呼人,你自便。”
她屋里满是洋娃娃,并各自有不同颜色的头发,屋内充斥着五彩斑斓。真很难想象整天在迪厅跳舞的女子也是这么一个可爱的小女生。
“你喜欢洋娃娃?”
“是的,他们在我孤独的时候陪我,和我一起睡。”
她随手拿起一个,抱在怀里,很甜蜜的闭着眼。
我反倒觉得有点尴尬,不知该说什么,不知该做什么。
“桌上有CD,放一首音乐来听吧。”
“哦,好的。”
我看到了很多摇滚的碟子,都是一些精神有压抑的歌手,里面的音乐极为阴暗,鼓声可以让人听到地狱的脚步声。
“这样的音乐你不应该听太多”,我在极力寻找一些明快的音乐。
好不容易,找到班德瑞的,纯音乐的杰出代表。
我弹出CD,看到碟片上一个歌名,《黑色星期天》,一首让人听了以后先后有11人为此而自杀,被封了7年的曲子。
我意识到了什么,背后的女孩是那么的可怜,她抱着洋娃娃,但我看得出她还在颤抖,她感到冰冷,她一直在用这样的音乐慢慢的把自己推向深渊,她的内心是封闭的,她把惆怅和折磨存在心底,然后在撕心裂肺以后跑到迪厅发泄,直至疯狂。
我突然觉得有必要为她做点什么。
“你不应该再听这个,班德瑞可以让你整天沐浴在阳光中,你需要温暖。”我把《黑色星期天》的碟片放进了抽屉,坐到了她的身边。
“呵,也许吧,我听你的。”
“这就对了,音乐是可以杀人的,它并不是温柔的东西。”
她很乖的点了点头,把洋娃娃抱得更紧。
我和她说着一些快乐的事,用洋娃娃为道具,装出很多稀奇古怪的声音,用一些夸张的动作配合着。她听得很入迷,一直在陶醉中露着微笑。


“我们到花园去吧,那里可以看到星星。”
她家有一个不大的后花园,在树叶的摇曳中美丽的月光若隐若现,地上星星点点,像花瓣铺满了街道。
她有一个小温室,里面种着一些容易受伤的花,在我看来,这些花犹如她,我更愿意把她称为花仙子。
“如果这里有蝴蝶就好了,它们需要蝴蝶的陪伴。”
“是的,就犹如你需要人陪伴一样。”
她睁大了眼睛看着我,从她的瞳孔里我看到了期待,渴望。
“会有蝴蝶的,你放心,有花香的地方就有蝴蝶。”
我和她一起在那里看星星,数星星,说着美丽的传说,我们就像两个幼小的孩童,演绎着青梅竹马的回忆。
“很晚了,我该走了,你早点睡吧。”
“好的,我今晚很开心,谢谢你。”
“我希望你开心。”
我离开她家,迅速的跑向街边的公园。
大约半个小时以后,我重新按响她家的门铃。
“我说过,有花香的地方就有蝴蝶,我把它们引来了。”我拿起了说中的塑料袋,三只蝴蝶在里面飞舞着。
“我……”,她一时不知道说什么,眼睛呆呆看着我,黑色的眼珠边闪着晶莹。
“什么都不要说了,赶快把它们放到花的身边吧,它们需要花,需要陪伴。”
“是的,需要陪伴,有你,那些花会很幸福的。”
“你也会很幸福的,相信我。”
I am a angel, I can fly, I can fly very high…… 我是一个安琪儿,我会飞,我会飞得很高
Thirteen

那晚真的使我难忘,小杰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是感动,什么是幸福。此前,我除了那幻觉,就再也没有更亲密的东西,再也没有使我感动的东西,我游离有平常生活之外。
老爸老妈都很忙,他们不理解我,我隐瞒病情,这就是代沟的成立。其实我不怪他们,他们有他们的事业,有他们的生活,有他们的爱情。
爱情!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承受,对于一个思维不是很正常的女孩来说,也许爱情是奢侈的。我有过很多追求者,但那些不是爱情,他们爱的不是我,而是我的背景,我很庆幸我的思维每到那一刻都是清醒的,都能使我很好的判断,我没有受骗。
而那晚,我的思维也是清醒的,我可以发现任何的掩饰,揭穿阴谋。但我欣喜的发现,小杰没有。
是的,他没有。从他皱着眉头取下那片CD,放上班德瑞的曲,从他陪我看星星,说美丽的传说,从他为我引来那些蝴蝶,我可以看出他是真诚的,他的心并没有任何的瑕疵,他在努力为我做着,按他的话说,就是希望我开心。
我知道我那晚的泪水也是真诚的,我被他感动,尽管我们认识才一天,但你应该知道,任何纯洁的东西都会在不加修饰的基础上发挥神奇,令你深深的喜欢上。


迪厅都在晚上上班,白天关门,我经常打电话给小杰,约他出来散心,他总是有空。我知道这是他睡觉的时间,但每次都高兴的答应,并在出现时给我惊喜。
我从没收到过玫瑰巧克力一些和爱情有关的礼物,小杰都是送我洋娃娃和欢快的CD,他说我屋里的洋娃娃还太少,睡觉时还是会感到冷,多一些洋娃娃可以保护你,给你温暖,可以使你睡得更香。我愉快的接受了,每次总有新的洋娃娃陪我入睡,每次总有新的乐曲陪我做着美梦。
我真的感到了幸福。
白天我们逛街,晚上我会在迪厅静静的看他工作。我的幻觉还是时常会来,我会选择冲出门,而不是到舞池狂舞,我知道那只会让小杰担心,而我不希望他担心,我了解他的感受。
小杰说,会到迪厅狂舞的人,不管他们的身份是什么,都是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然后跑到音乐中尽情的发泄,是为了更好的工作,是为了更好的解放自己,而我并不属于这类人。他一直在追问我是否有什么伤心的事,他能帮我解决,他能和我一起承受。但我老是隐瞒,只是敷衍的说和父母吵架。
小杰说他一直担心我的生活,担心我又跑到舞池去狂舞,担心我抱着洋娃娃还会颤抖。他说他真的想帮我,帮我快乐的生活。
我告诉他,我现在已经很快乐了,我已经渐渐的感受到了阳光,我已经不再发抖了。
我许诺我不再去跳那些狂野得可以把肢体撕烂的舞蹈,不再听那些黑色的音乐。
我对他说,有了他我不再做那些。


爱一个人可以为他改变。这是一句很古老的话,但放在现实来说总是很灵验的。我真的在为他改变着。
我会照常去上课,周末才和他约会。我会和老爸老妈一起吃饭,听老爸说一些学术上的事,听老妈讲法庭上的剑拔弩张。我发现我的生活真正在变得精彩,而这,都和小杰有关。
我们是形影不离的朋友,但这已经是过去的事,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他了。


Fourteen

真的发现琦琦的改变,她开始很听我的话了,像一只乖巧的绵羊。她不再去舞池狂舞了,她告诉我她已经不再听那些黑色的音乐,开始在听我送她的那些CD,她说那些音乐可以让她感到黑夜不再深邃,犹如黎明般,可以给她温暖和力量。她搂着洋娃娃入睡,梦中总会出现日出的美丽景色,她说身旁那些五颜六色的洋娃娃就像彩虹一样挂在她的心里,她的血液因此而变得五彩斑斓,她的生活在快乐中精彩。
我很高兴她能这样的生活,我是真心的高兴,我能为她做的一切都是发自内心的,我用我的音乐和吉他发誓。
我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好人,时不时还在从事黑暗的勾当。但当我尽力的从这些事情上逃避出来时,我心灰意冷的情绪只会因她而重新绽放光彩。和她在一起让我感到些许的安慰,我发现对于我这样的人,还可以拥有如此快乐阳光的生活,尽管这对我来说是奢侈的。我很好的用自己的真心付出着,换来的是琦琦的笑脸,不,应该说我们的笑脸。
她心中的阴影正在被赶去,尽管我不知道这阴影到底是什么,但我很高兴为此付出着,我心甘情愿。


白天一般是我的睡觉时间,但只要有琦琦的电话,我都会很快的忘记疲倦和困意,她的声音是很好的激情药水。我会愉快的答应,和她纵情的徜徉在大地间。
我骑着那辆小摩托,带她去郊外看花,呼吸新鲜的空气。我们会疯狂的驶过一个个小水坑,任凭污水溅到我们的裤腿,却在那里笑得痴痴的。
我们背靠背坐在草地上,看蓝蓝的天,阳光沐浴着我们,不远的地方时常有小麻雀在散着步,我们会同时扑过去,然后是人仰马翻而一无所获。琦琦会调皮的怪我太笨,动作幅度过大,惊吓了麻雀,我尽力辩解,接着我们就在草地上打闹,笑声把所有的麻雀都惊走,然后累了就躺在地上睡觉。
那里有个湖,我们时而打水飘,时而挽起裤腿到湖里感受清凉,时而又会双双坐在湖边发呆。
我告诉琦琦,无论是心情的好坏,都可以来湖边,看那平静的湖水,你的心也可以平静下来,很好的体会或者忘记。
“嗯,记住了。”琦琦很听我的话,偎依在我的胸前。
我闻着她头发淡淡的清香,看那平静的湖水,我会感到我们是最幸福的人。
但我一直没有说爱她,我是有苦衷的,我是个坏蛋,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对于爱,我只能渴望,而不能拥有,我不想伤害任何人,所有的罪过都应由我一人来承担,我不能让我心爱的人为我担心,为我受苦。
我并是个伟大的人,这和伟大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只是爱她。


Fifteen

那晚我没有去迪厅上班,琦琦说有事情要和我说,我叫了一个朋友替我。
琦琦一直站在窗前凝望着,双手紧抱,像星空下的一尊雕塑。
我问了她好几声,她都没应我,我只好默默的坐在那里,放起音乐,让音符在调节气氛。
良久,她转过身来。
“小杰,我有话要说。”
“我知道,你说吧,出了什么事,所有的事情我都可以帮你。”
“不是什么大事,是我自己的事。”
“自己的事?你的事就是大事,你一直在那里发呆,我很担心。”
她走了过来,靠在我身边,把我的手臂抱得很紧。她并没有颤抖,但身体就像一片纸,靠得很紧,没有我的依靠她也许就会摊倒在地上。我猜到她会把一件很重要的事告诉,这可能关系倒我们的未来,尽管未来对我来说是奢望的,但我必须帮她。
我抚摸着她的头发,发质很好,很顺很滑,但却冰冷异常,像在抚摸一个冰块。
“说吧,没事,有我的”
“我,我有病!”
“有病?什么病?”我有点紧张,我知道这并不是什么小病,“什么病,快说啊。”
“别紧张,没什么大病的,就是,就是脑袋上有点问题。”
“脑袋?你是说肿瘤之类的东西?”
“不,我有轻度的幻想症。”
“幻想症?这个我听过,就是偶尔精神会不受自己控制,出现幻觉,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但在清醒以后根本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是这样吗?”
“是的,就是这样。还记得我为什么会经常在舞池狂舞吗,那就是因为我病发了,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知道了,那种舞姿不是普通人可以跳得出来的,它猛烈得就要把自己撕碎。”
“是的,清醒之后我筋疲力尽,骨头都快散架了。老爸老妈不知道这事,我只把它告诉你。”
“没事没事,会治好的,放心,有我你会好起来的。”
“嗯。”
她的话语很乖巧,但可以听出充满了希望,她很相信我。
我把她紧紧的搂住,我开始了解了一切,开始知道为什么她会经常去迪厅,为什么会听那些黑暗的曲子,为什么会时常的颤抖,为什么需要那么多可爱的洋娃娃陪伴。
她一直在受苦,命运给你了什么,就会很自然的夺取你什么,老天嫉妒完美,也许叫做公平,但有时也很狠心。
我们没有说话,我们只是静静的抱着。我看到月光在树叶上折出淡淡的光,是幽美的光,像刚点燃的蜡烛。这是祈祷的最好时刻,虔诚的信仰无处不在,只要有心,上帝就在你身边。
时钟指向11点,很晚了,我该离开。
“别走,我需要你。晚上陪我行吗?”
琦琦把我搂得很紧,像迷失的羔羊,我知道她需要我,她的灵魂刚找到依靠,她不愿这么早就放弃,她需要一个人好好的抚慰,和她一起迎接明天的太阳。
“我……”,我在犹豫,我知道这对我们两个意味着什么。
时钟在我的耳边响着,剧烈异常,命运在分秒间决出胜负。
近乎是在瞬间的深思熟虑,我选择了离开。
“乖,听话,很晚了,我要走了,我答应你,明早一定来陪你,你还没醒我就会来的。”
我走了,很匆忙,甚至忘记了关门。
我在逃避,因为我真的承受不起。
(未完)
I am a angel, I can fly, I can fly very high…… 我是一个安琪儿,我会飞,我会飞得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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