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我国每年洗钱2000亿 央行颁布反洗钱三大规定
2002年9月份,央行首次召开了银行业反洗钱工作会议,几个月后的2003年新年刚过,央行连续三天发布了反洗钱的三大法规,至此,由央行牵头构建的反洗钱的组织机构和法律框架已经初步搭建。央行颁布的反洗钱的三大法规是:《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及《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三大法规都将于2003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届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对所有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记录,都将自交易日起至少保存5年,未按要求保存、记录、上报和泄密的金融机构都将受到严惩。消息一出,一直在加紧建立反洗钱体系的各大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在同业中最早开展反洗钱工作的中国银行称,央行的三大法规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他们将借此对海内外所有分支机构的员工进行更深层次的反洗钱训练。
中国银行反洗钱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江天称,他们正在加强行内有关电脑系统的具体改造工作,争取在3月1日的时候,能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自动将有关的信息向央行进行报送。
江天还介绍,中行已建立起了一套完备的反洗钱报告机制,除了保证能逐级报送外,中行还将鼓励员工直接向总行报告,以有效防止银行内部管理人员被洗钱分子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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