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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约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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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3-3-5 15:04
| 只看该作者
Re:为“雷锋”申请吉尼斯
如果你不是一个窃贼,我问你到商店去的目的是什么,你肯定会不耐烦地回答:“废话!我到商店去当然是为了买东西!”是的,因为你知道,在那里能够花钱买到你需要的东西,所以你才会在要买东西的时候去商店——商店与其说是一座房子或一个场所,倒不如说是一个“花钱能够买到需要的东西”这个规则的体现。为了吃到比如说品客薯片,你宁可到
商店花十几块钱也不会愿意在大街上接受一个陌生人的慷慨馈赠,是不是?因为有了规则,人们知道到商店买东西、到餐馆吃饭、到旅店住宿等等,人类的社会活动才有了可预期性、才能够顺利地进行。
提倡“雷锋精神”说到底是提倡帮助别人,而帮助别人的目的是为了形成互助的规则,让社会成员相互帮助、实现所有社会成员的群体利益。去过麦当劳你肯定有这样的经历,在排队的时候,前面没有了排队顾客的收款台的店员会主动招呼顾客:“排队这边请!”因为麦当劳的文化中有一条就是要求员工在不忙的时候主动帮助他人。如果看到麦当劳里在清洁店面的人胸牌上居然写的是“店长×××”,你也不必感到奇怪——麦当劳所有的员工都会相互帮助,所以他们可以最高效地利用工作时间工作,所以麦当劳的工作效率非常高,同时也树立起互助的友好工作气氛。相互帮助的规则实现了群体的利益,当然同时也就实现了群体中每个个体的利益——无论哪个收款台的店员都不必担心因为自己长得倾国倾城导致顾客都到他(她)的台前排队而让他(她)整天有忙不完的工作。
通过帮助别人而实现社会群体相互帮助,其愿望当然无可置疑,从效果上来说它提高了社会效率、推动了社会风气的健康发展、也体现了最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所以说这种做法是符合“三个代表”精神的先进做法。当初,树立“雷锋”这样的一个榜样无非是为了示范,告诉全体社会成员这样做是“对的”、“好的”,但是仅仅以“对的”、“好的”这种近乎于哄骗的断言作为劝善措施,能否实现“雷锋精神”所希望达到的目的?这样的断言本身又是否能够提高社会效率、促进社会风气进步或者体现最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呢?《淮南子》里有这样一个故事:子路救了一个落水的人,接受了被救者一条牛的答谢,孔子说:“从今鲁国人一定喜欢救人于危难。”而孔子的另外一个学生子赣给一个奴隶赎身后却拒绝接受政府提供的补贴,孔子说:“鲁国今后不会有人愿意去给奴隶赎身了。”子路接受了酬谢是通过自己的示范劝人做好事,而子赣拒绝酬谢的示范起了破坏大家行善的客观作用[1]。《淮南子》里面说得好:“廉有所在,而不可公行也。故行齐于俗,可随也;事周于能,易为也。矜伪以惑世,伉行以违众,圣人不以为民俗。”本•约翰逊百米短跑能跑到9秒83固然值得羡慕,但这样的成绩我们可能把它作为百米短跑的标准来进行推广吗?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约翰逊。
俄国著名寓言作家克雷洛夫很穷。一次房东与他签订租契时,房东写道:假如克雷洛夫不慎引起火灾烧了房子必须赔偿15000卢布。克雷洛夫看后,不但没提出异议,反而提笔在15000后又加上两个“0”,房东惊喜地喊道:“怎么?150万卢布!”克雷洛夫不动声色地回答:“反正我也赔不起。”用大多数人都不能够做到的标准来要求社会全体的结果和没有标准又有什么区别?
榜样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榜样却是万万不能的——因为榜样是在通过示范建立规则。而这个规则一定要符合社会的实际情况,如果继续生搬硬套已经被历史证明过的“唱高调”,这样的规则即便建立了又怎么能贯彻实施?小平同志一向提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探索事物的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所以现在提倡“雷锋精神”也一定要与时俱进、给“雷锋精神”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并用新的规则来保证其贯彻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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