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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别哭

二十二、再见夏鸥

    我离她那么近了,虽然我还在飞机上,我似乎已经感觉到她的心跳。我带着夏鸥最喜欢的那件纯白的裙子,夏鸥,好女孩,我来了。你别怕呵!有我在,我一直都在你身边。

    当我怀着波涛万丈的心,隔着一堵玻璃墙看见穿着囚衣的夏鸥走来时,我眼睛一下就红了。

    “夏鸥!夏鸥!”我从心底的喊出,因为只能见十分钟,我一下子千言万语都不知道怎么开口。思绪一下就堵塞了。我不知道我要说什么才能表达出我对她的思念和感情。我甚至不能接触她——隔着那道玻璃窗。

    她好瘦呵!又瘦又苍白。我眼泪又止不住的流出。我不是个喜欢随便哭的男人,但是我总是在夏鸥面前流泪。

    我以为男人在这个世界上只为两个女人哭,一个是母亲,一个是爱人。

    夏鸥我爱你!

    “你哭了。”这是这么多年来夏鸥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别哭好吗?我活得很好,我不苦。”她用对讲机说,微笑着,我想只有像她那样从小就不爱表露感情的女孩才能在生命尽头微笑吧,笑得好从容。我实在不喜欢看见她现在的笑,她那笑就代表离别——生离死别。

    “夏鸥!”泪水疯狂起来,“夏鸥!我对不起你!”我扑到玻璃窗上,世界上还有什么窗比这盏更残忍而铁面无私!

    “我能进去抱抱她吗?放我过去好不好?”尽管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还是哭着恳求我身边的看守员。

    他看了我一眼,“没什么时间让你多浪费了。”他冷冷的说。

    可能他早就对这些麻木了。

    但是我还不能接受啊,我真的害怕失去夏鸥!

    “夏鸥!夏鸥,我带了你最喜欢的裙子!”我说着,就慌乱地去翻包,取出那件白裙子,展示在夏鸥面前。

    “啊……谢谢你小斌,我的裙子啊,这是我的裙子……以前我最喜欢穿的,你说穿上像白云那么好。”夏鸥轻笑,眼神微微显示了激动,在看见这件裙子时。

    “小斌,你看见孩子了吗?我们的孩子。”夏鸥又说话了,说到孩子时她声音还那么好听,软软的,轻柔,而母性。

    “看……看见了。”我喉咙被哽塞了,我说不出多余的话了。

    “他叫何叹希啊,是你当年取的名字。我现在也觉得真好,希望我们的孩子永远不必叹息,永远没有烦恼吧。”

    “好的好的,夏鸥!夏鸥我……夏鸥啊……”我那时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的呼唤她的名字。

    “这么久才让你见到孩子,你会怪我吗?你别恨我好吗?”她底下头,几乎是立即又抬起头,睫毛上粘着闪光的东西。“我好自私,一个人带走孩子。也是没有办法了。”

    “不怪你不恨你,夏鸥你一点不自私!自私的是我,你那么辛苦养大我的孩子,我还怪你什么呢?夏鸥我一直爱着你,夏鸥我永远都爱你。夏鸥……夏鸥我不想你走……我不想!真的!我要一直和你在一起,和我们的孩子。我们其实有孩子的。那孩子他,我们有孩子的。”我语无伦次了,其实也不知道到底想表达什么。

    “傻瓜,我没走啊,我这不就在吗?以后也永远在你身边啊。那孩子,你要好好爱他啊。”一提到孩子,夏鸥脸上就出现一抹为人母亲的安详,“我知道你会爱他的,你当初那么的喜欢他。你提早买了好多小鞋啊小衣服……可是那时他还不能叫你爸爸呢。现在他叫了吗?他听你话吗?”

    “嗯嗯!叫了,他叫我爸爸,他很乖他很像你。”

    “唉,我不希望他真像我,我……是个妓女啊。”

    她说她的个妓女!一个妓女?!

    我一下子就想到什么,在多少年前,她说如果她有多少钱,我会不会娶她……我当时是怎样的回答啊!

    至今才知,回答她的那句话,折磨了夏鸥一生,也惩罚了我一世。

    我再也克制不住了,我猛地跳起来,抱住头,发疯般狂抓自己的头发!像野兽一样的尖叫,又拼命捶打自己的胸口,用指甲抓自己的脸!“啊——啊——”那一刻我是痛苦难耐级了,我疯了,我精神分裂了,我听不见别人说什么,也听不见夏鸥了。百万只虫都在撕咬我的心,我受到了最严厉的酷刑。我的行为根本不受控制了。

    我死了吧,已经。这是最严厉的惩罚。

    那么纯净如水的女孩……我说“抱歉你只是个妓女”。

    “夏鸥!我们一起死吧!”我对她叫。拼命向玻璃墙撞,看守开始拉住我,叫了很多人把我拖走了。

    “我们的孩子怎么办!”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后一句夏鸥的话。

    本来要给我打镇定剂的,但是奇迹的是当我听见这句话时就安静下来,然后从容的走出监狱。

    夏鸥说我们的孩子怎么办。

    我立刻想到了我的孩子,我和夏鸥的孩子。瘦黑的脸,那安静纯白的眼睛。还有小满,女儿……等待我的那个家——四口之家。

    几天后我带着夏鸥的骨灰回到家里。一切照旧。


二十三、天上的母亲

    上班下班,周末带妻儿去公园散步,看猴子看河马,偶尔全家旅行。

    我感谢夏鸥给了我这样好的一个儿子,完全遗传了他母亲,不爱说话,心里却是处处为人着想,是善良而体贴的。

    三年后的清明节,我一如既往的带着妻儿来到这里。全家每人都对躺在里面的女人几拜。

    夏鸥当时一定不怎么难受就过去了,因为她一生受过太多苦难了,上天要再安排些痛在她身上就实在不公平了。

    她一生都活在悲苦里,或许这是让她最轻松的解脱。

    “哥哥,里面是什么人呀?”女儿问儿子。

    “是母亲。”

    “可是妈妈在这里呐!”女儿拉拉妻子的裤脚。

    儿子望着天,泪水在他眼眶里转动却没流出。他有一双如他母亲一样纯白干净的眸子,有同样善良的内心,也时常带着他母亲一般的安静。

    “这个是天上的母亲。”儿子说。

    天上的母亲。

    我想,那却是我寄托到天上的伤。

    妻子是个敏感的动物,她又在我身边悄悄地哭了。

    我紧搂了妻子。那么,谁是谁的伤?
相信爱情,佩服别人的坚定相守。 缺乏安全感,一直犹豫。讨厌对着说不通的陌生人。过于敏感,自我保护。 一个人写字,企图找到爱情的出口,幸福的结局。却找到疼痛的答案。 终于明白,爱是一个人的冷暖自知,无关其他。
我们永远不知道
简单一句话的力量
习惯了无聊,不无聊时才知道无聊是多么的不无聊。
乐观不好吗?就是乐观才好的
除了最後一個其他都沒看過..花了很長時間..
很棒,有些哭了..
悄悄問一個問題,能搬走一些嗎?
///////灌水........路过
最初由 柠檬水晶灵 发表
除了最後一個其他都沒看過..花了很長時間..
很棒,有些哭了..
悄悄問一個問題,能搬走一些嗎?
喜欢就全部搬走好了,反正除了最开始的几个短篇是我很辛苦的照着杂志一个字一个字打上去的,其他的都是从别的论坛或网上复制粘贴来的   而且最近有点偷懒,偶很少来更新了,这个ID........貌似很久没用过了
相信爱情,佩服别人的坚定相守。 缺乏安全感,一直犹豫。讨厌对着说不通的陌生人。过于敏感,自我保护。 一个人写字,企图找到爱情的出口,幸福的结局。却找到疼痛的答案。 终于明白,爱是一个人的冷暖自知,无关其他。


好感人.....

以前有看过,只是没有看结局,记得是叫"抱歉,你只是妓女"
☆OoАī舆卜嗳卮在1念之间oO°
很感人
只是哭不出来
我眸斷這無助, 沒有眼淚的悲傷沒有人清楚, 只能呼吸這不被了解的孤獨. 敏感的女人,写了那么多文字,已是厌倦了语言,其实内心早就千疮百孔,疼痛扭曲,在人前却始终保持淡然,无懈可击.
迷失北京

1

五月的北京,天空碧蓝如洗,偶尔飘过一朵轻轻淡淡的浮云,如薄纱似飘带。阳光平滑如水,穿过浓密的树叶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影子,一串串白色的槐花优雅地垂在细细的绿叶间,月季花在和煦的阳光中争芳吐艳,开得热热闹闹。绿树葱茏,芳草如茵,天气好得令人心醉。鲜花,绿草,阳光,和风将北京五月的美丽舒适渲染得淋漓尽致。

我坐在运通巴士上,悠然自在地欣赏着窗外这份怡人的景色。我比较喜欢坐运通巴士,车上一般会放音乐,有音乐听不致于枯燥无聊。听说司机和售票员大多是下岗人员,坐运通巴士算是为他们再就业贡献一份微薄之力吧,尽管我每次花的钱不会超过3块钱。

车里正放着《女人花》,一首我喜欢听的歌。

?? ?? ?? ?? 女人花摇曳在红尘中

?? ?? ?? ?? 女人花随风轻轻摆动

?? ?? ?? ?? 若是你闻过了花香浓

?? ?? ?? ?? 别问我花儿是为谁红

?? ?? ?? ?? 爱过知情重

?? ?? ?? ?? 醉过知酒浓

?? ?? ?? ?? 花开花谢终是空

?? ?? ?? ?? 缘分不停留

?? ?? ?? ?? 像春风来又走

?? ?? ?? ?? 女人如花花似梦

梅艳芳的声音充满了沧桑,可惜芳华绝代的她香消玉殒了,这歌听起来竟像是唱她本人,“花开花谢终是空,缘分不停留,像春风来又走,女人如花花似梦。”她匆匆一生爱过那么多人,到最后孑然一人凄凉离去。但愿她是索德格朗诗里溪谷中的一缕春风,去了森林最美的角落,或者悄悄绽放成一朵最美丽的花。

巴士经过玉渊潭公园时我从歌声中回过神来,向外看去,只见爬上公园栏杆的月季花在风中笑弯了腰,迎送着进进出出的游人。公园里游人如织,扶老携幼,这样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怎能白白浪费在家里。想到这,我看了看手中给庄一买的早餐,不知这只夜猫子起床了没有,约好了今天上午去国际展览中心看广告展的,她应该不会忘记吧。

我在花园村下了车,进了庄一所住的都市时尚公寓,上了19层,电梯厅里静悄悄的,有些阴冷,与外面的阳光灿烂形成鲜明的对比。所以北京人不爱买塔楼,每当价位合适地理位置不错的板楼一开盘,号就被一抢而空。不过庄一对塔楼板楼无所谓,不用租房就行,房子是她父母给她买的。她比我幸福,和我同岁就在北京有了自己的房子,不像我要租房,而且睡不起卧室只能睡客厅。

我按了阵门铃,半天没人应,这家伙怎么睡这么死,都九点多了还没醒来。我于是从包里找出钥匙开了门,庄一总是丢三落四,钥匙丢过好几次,所以让我帮她备一把钥匙,省得隔三差五地找开锁公司。

我开了门朝里喊道:“庄一,起床啦!太阳都晒屁股啦!”

没人应,窗台上一束鲜艳的红玫瑰静悄悄地开着。屋子里非常乱,电视柜的抽屉都打开着,地上扔了些书和衣服,茶几上几个空酒瓶东倒西歪,烟灰缸里塞满了烟蒂。莫非她昨晚又喝多了,庄一什么都好,就是夜生活太丰富,我摇了摇头朝庄一卧室走去,门上挂了个牛头雕塑,瞪着一双巨大的眼睛,好像要把世间的万事万物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推开门的一刹那,我惊呆了,几欲晕倒,一片触目惊心的红闯入了我的眼中!

血!鲜红的血!

庄一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胸前一滩血,白色的床单浸红了一片,四周血迹斑驳,凌乱不堪,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与死亡的气息。庄一头发散乱,表情痛苦不堪,双目圆睁,嘴微微张着,像一条想要呼吸的鱼。

好半天我才反应过来,扑到床边抓起她垂着的手,冰凉冰凉的,一摸她翘翘的小鼻子,早无气息。我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庄一死了!

我吓得半死,良久才从窒息中恢复过来,哆哆嗦嗦地拨打了110,语无伦次地喊道:“杀人了!……”

不一会,警察来了,他们仔细检查了庄一的身体,拍了些照片。看着庄一的身子暴露在这些男人眼前,我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尽管我知道这些警察对裸体女尸早已司空见惯。他们又检查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包括厨房和洗手间。

警察检查完庄一的房子和身体,用一块白布裹着她的尸体抬走了。

呼啸的警车把有人死于非命的信号传遍了小区,一下子19层的电梯厅里挤满了围观的人,唧唧喳喳地议论着。

“听说是个女孩子,才二十出头,挺年轻的。”

“平时也没怎么见过,不知长啥模样,怎么在家里被杀了?”

我随警察去派出所。电梯厅里ABCD四张防盗门紧闭着,漠无表情,冷若冰霜。我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不知道另外三户住的是男是女,更不知他们长何模样。住在这楼里的男男女女,也许有一天突然在地球上消失了,他们的邻居都浑然不知。如果不是警车的呼啸,也许人们根本不会知道19C户里曾经住过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

在派出所,我由于恐惧与痛楚,结结巴巴的语无伦次。负责案件的警官很年轻,叫石友为,他见我惊魂未定,耐心地安慰了我一阵,后来在他的诱导之下我把庄一的情况详细说了一下。

他听完我的口供,让我通知庄一的父母,我只知道庄一家里的电话,但是她父母都不在家。庄一的父亲在长沙市委工作,身居要职,母亲开了家建筑公司,两人各有各的事业,都是大忙人,我每次去她家都难得见上他们一面,我只好给保姆留了口信。石友为要了我和庄一家的联系方式让我回家了。

从派出所出来,我神情恍惚,抬头看碧蓝的天空,一朵白云悠然飘过,情不自禁地想到徐志摩的诗,“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庄一悄悄地走了,没向我挥一下衣袖;

庄一悄悄地走了,没带走一片云彩。

这个世界上我最好的朋友走了,我的泪夺眶而出,像波涛汹涌的江河冲开了大堤的缺口,倾泻而下,我哭得肆无忌惮,不知该去哪里,我感到茫然,感到害怕,脑海里满是鲜红的血。

我茫然地走着,行人匆匆,没有人注意到我脸上的泪,没人知道我最好的朋友死了。我不知走了多久,也不知到了哪里,只见到一家花店里一簇簇鲜红的玫瑰,和庄一窗台上的那束玫瑰一样红,和庄一的血一样红。

凌晨三点我接到了庄一父亲的电话,我不敢说庄一死了,说她出了事正在医院抢救,情况很严重,让他们务必来趟北京。庄一的父亲在电话里嘀咕了句“怎么一天到晚惹事,还不如死了算了”。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的父亲从来不会诅咒自己的女儿去死。

第二天上午,我在首都机场接到了庄一的父母,两人一见我就问庄一出了什么事。我支支吾吾地说不上来,一会儿说是交通事故,一会儿说是生了病,庄一的父母听得满腹狐疑。我拦了个出租车带着他们直奔派出所。

石友为对庄一的父母讲述了庄一的情况。庄一的母亲一听女儿死了立即晕倒了,庄一的父亲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问石友为是不是弄错了。

石友为平静地说:“我们在现场看到的就是这个情况。”

庄一的父亲呆若木鸡,我想到他在电话里的那句话,不知他还记不记得,他女儿真的死了。

等庄一的父母恢复过来,石友为说了庄一的尸检报告。庄一身上共有三处刀杀,检验得知是被他人所杀,但是在现场没有找到凶器。他又说了警方对此案的分析,从现场来看,庄一家里被人翻过,她家里没有了现金、存折和首饰,明显是被盗窃了,另外他们在庄一卧室的垃圾筒里发现了一只避孕套,经法医检验证明庄一死前曾有过性行为,综合这些情况判断这有可能是件入室抢劫杀人案,但是如果犯人对庄一进行强奸是没必要戴避孕套的,这个细节使案件显得有些扑朔迷离。另外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有可能是庄一开的门,她深更半夜开门说明凶手有可能是她的熟人。案发现场留下了一个男人的鞋印和指纹,说明凶手是男性。

石友为说得十分平静,也许他见过太多这样的场面,对于死死伤伤早已麻木,但我的心如刀扎,痛得厉害。我没法想像庄一当时面临的是怎样的情景,她承受了怎么样的痛。她张着嘴一定喊了什么,但是在这个冷漠的楼房里没一个人听得到她的喊声,没一个人来救她。

石友为带我们去太平间看了庄一的尸体。庄一已被化妆师弄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平和安静地躺着,嘴微微向上翘着,像熟睡的婴儿。庄一的母亲扑在庄一身上,捧着庄一的脸失声痛哭,哭得撕心裂肺,摧肝断肠。庄一的父亲眼中饱含泪水,悲痛万分。

庄一的父母在北京停留了一个星期,我请假陪他们。庄一的母亲天天以泪洗面,又哭又闹,怪庄一的父亲当初不该同意庄一留在北京,庄一的父亲忍着悲痛承受着庄一母亲的责骂,不停地抽烟。他们只有庄一一个女儿,痛失爱女使他们一下子苍老了许多,憔悴不堪。

庄一的父母希望警方能够尽快找到凶手,拿出十万元来悬赏举报人,警方在电视台播出了悬赏信息,但是案子仍然一点线索也没有。有人打过举报电话,但都是没用的信息,不过是一些想发财的人胡乱编的假信息而已。

庄一的父母一个身居高位公务繁忙,一个人在商海业务颇多,都是大忙人,尽管女儿死了,但是工作生活都得继续,于是请我帮他们看管庄一的房子,他们现在没有精力并且也不知如何处理爱女生前住过的房子,只好先这样放置着。

最后他们整理完庄一的遗物捧着她的骨灰盒悲痛万分地离开了北京,白发人送黑发人,我不知他们以后怎么面对没有了女儿的日子。同时我也不知道失去了庄一,我一个人将如何在北京过下去.


2

我和庄一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情同姐妹。起初我们都住在市委家属大院里,后来她母亲在长沙郊区买了一栋别墅,于是她家搬出了家属大院,但是我们仍然同校,从小学一直同到高中,直到她考上北京一所大学来了北京,我考上湖南师大留在长沙,我俩这才分开。

庄一毕业后留在北京,进了家广告公司,虽然她父母极力希望她回长沙,凭他们的能力给女儿找个好工作不在话下,但是庄一执意留京,她父母只得作罢。倒是我为找工作费了不少精力,虽然我父亲同样在市委工作,但与庄一的父亲相比,有着天壤之别。我父亲只是一个小科员,没多大权力。同时我母亲也没法与庄一的母亲比,她在某事业单位里也只是个小科员,所以我父母费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把我弄进市区一所中学。

然而我在学校的表现又让他们大失所望,我不喜欢逢迎领导,在教学上也没有突出成绩,所以教了半年书,虽然是本科生,待遇却不及一些专科生。工资不涨奖金没有,每月才领到可怜巴巴的一千块。当我母亲听说庄一每个月可以拿到八千时,惊得目瞪口呆,越发觉得我没出息,一张嘴絮絮叨叨地成天搁在我身上了。

我倒不嫉妒庄一,只是对自己也有些失望了。我原本喜欢这份教书育人的工作,可事实上我做得并不如人意,有时我居然被调皮的男生气得眼泪涮涮。他们人小鬼大,竟然在课堂上问有没有男人吻过我,有没有make love,他们见我惨不忍睹的样子居然笑我是古董。

工作不顺心,感情更糟糕。大学时交了个男朋友,是湖南大学土木工程系的研究生,长得英俊,学业又好,在众人眼中我俩是一对才子佳人。我和他情投意合,风花雪月了三年,岳麓山上桔子洲头都留下了我们深情的足迹。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美好的梦想,依男友的条件毕业后没准能在市里找个好单位,我找个学校教书,俩人结婚生子后的生活在这个不十分富裕的城市算得上中产阶级吧。

我出生在小康家庭,对生活没有太高奢求,过得去就行。和庄一相比,她是皇宫里的公主,我是小户人家的小姐,一个天上,一个人间,她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我只能起风时要风,下雨时要雨。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所以我不和她比,我安于天命。

男友早我一年毕业,善于察言观色的他利用导师的关系找了家研究院,好歹遂了心愿。然而参加工作没一年,另攀高枝和领导的女儿好上了,在未来岳父的打点下,他平步青云,扶摇直上,由一个普通的小科员升为科室主任,权衡得失,他自然舍我取她。

他求我原谅他,说他来自山区,好不容易考上大学,费劲周折才留在城里。他两个妹妹为了他连初中都没念完,他发过誓,要让她们离开清贫困苦的山村。可是他走进社会后发现他太卑微太渺小,没有权没有势也没有资历,根本不可能实现他的愿望,所以他只有依靠别人的力量了。

牛顿不也说过吗,他之所以看得远,是因为他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巨人的肩膀能成就伟人,凡人的肩膀也有可能成就凡人,虽然站的目的不同,但结果一样,方便快捷的获得成功。

我没话可说,故作大方地祝他美梦成真。他的美梦成真了,而我不过是南柯一梦,醒后成空。

他感恩戴德地对我说了千万遍对不起。“对不起”三个字让我输得一无所有,三年情深似海的感情在权势面前苍白无力,美好的梦想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后来他真的如愿以偿,让两个妹妹坐在长沙城里某个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了。

拿是拿得起,放却放不下,我满心惆怅。

庄一回长沙过年,见我愁眉不展,得知我的境况后,劝我去北京。她说树挪死,人挪活,北京有的是机会,何必在一潭死水里泡下去,泡到最后,只怕淡了红颜,想找个人嫁都难了。她过完年回北京前还给我做了一番思想工作,说长沙是个小地儿,她在北京生活了几年,说话比北京人还北京人,一个儿又一个儿的。

不过在她儿发音的话中我动心了,我的确厌倦了这种死水般的生活,没有激情,没有希望,没有未来。时光最是容易把人抛,这样下去真怕是不知不觉中时光老去,淡了红颜。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我决定去北京,和父母经过N次唇枪舌战后,终于说服了他们。他们可惜当初为我找工作白白花费了那些精力,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离开过父母,第一次出远门心里百般滋味,父母也是,给我准备了满满一箱东西,吃的用的穿的,当然也没忘给我的储蓄卡上加一笔钱。虽然母亲平时念叨我没出息,一旦我离开她,她还是舍不得,我虽说也有些不舍,但更多的是觉得解脱。

我特地在箱中塞了庄一爱吃的酱板鸭,她总说北京的烤鸭是名声在外,比起酱板鸭来,味道差了十万八千里。庄一家的保姆每个月都给她寄几袋真空包装的酱板鸭,她常常一手抱着电话筒,一手抓着鸭脚板和我煲电话粥,我听她在电话里辣得嘴巴唆唆的。

在一个风沙满天的上午,我走出了北京西客站,当时我穿着长沙时兴的格子短裙,刚出站只觉腿上刺骨的冷。我在出站口见到了庄一,她不及我高,她1米63,我1米7,我在长沙和女孩子们站一块,鹤立鸡群,所以她们不喜欢和我站一起,除了庄一,她很自信,因为她漂亮。她苗条的身子裹在黑色的羊绒大衣里,一见我笑得花枝乱颤,忙脱下大衣披在我身上,笑我美丽“冻”人。告诉我北京不比长沙,这时出门在外得穿大衣。

我撇了撇嘴,这时长沙的树木早已发出新芽,北京居然还天寒地冻,而且风沙满天,弄了我一身灰。它似乎不欢迎我这个外地人,而我却千里万里地向它奔来。

我刚开始住在都市时尚公寓,庄一的房子虽不大但装修得时尚前卫,家具电器样样俱全。我买了张单人床睡客厅,尽管庄一让我和她睡一起,而且她的床是加大号的,可我喜欢一个人睡,另外她习惯裸睡,我受不了。

来北京的第二天,庄一带我拜见了一家国字号广告公司的老总,我在他的办公室刚一落坐他就拍板了:“明天来报到!”本来我对广告业很反感,电视里见缝插针的,马路旁飞扬跋扈的,电话亭上躲躲藏藏的,全是广告,无孔不入,实在令人厌恶,而且在我的印象中广告就是卖“狗皮膏药”,把死的吹活,把活的吹上天。

“妹妹,你错了!”庄一给我上了一堂深刻的思想教育课,“广告并不是你想像的那样,广告中的好创意很有思想,有的轻松诙谐让人捧腹大笑,有的深遂内敛令人沉思,看好的广告是一种精神享受。而且传媒业在中国乃至全球都是最后一块奶酪,一旦从事把传媒业和IT业结合起来的工作,更是前途无量。”庄一引经据典举了不少成功例子,最后说服我去了那家广告公司。

公司在阜城门,距地铁站近,交通方便,尽管上下班在车厢里贴相片,但不堵车很幸福。在庄一的安排下,我开始了我在北京的生活。

庄一借了辆车,花了一天时间,带我从西到东,从南到北,从二环到四环,把北京城兜了个遍。我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得晕头转向。她问我对北京熟悉了没有,我摇了摇头,她骂我笨,给我买了张地图,我看得晕晕乎乎。

庄一在北京生活得游刃有如,生活丰富多彩,白天上班晚上泡吧。庄一的公司在CBD,所以她大多选择三里屯的酒吧,她说没准在三里屯一个不小心就钓到了哪国王子,澳洲平民女子玛丽·唐纳森不就是在悉尼某个酒吧里遇见丹麦王储费雷德里克成为王妃的吗,人生有很多意外与偶然,不可小瞧灰姑娘。

刚开始我还和她去酒吧玩,后来受不了酒吧暧昧的灯光,男人迷离的眼神,女人妖艳的笑容,不怎么去了。酒吧里老外较多,喜欢找中国女孩调情,叽哩呱啦的,我学的是哑巴英语,比不上庄一还能和老外调侃几句。我在那种环境里也不自在,笨嘴笨舌,而且在衣着妆扮方面比起酒吧里的其他女孩子总像少了点什么,我在长沙还算时尚,可在这里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新潮和前卫。

庄一平时沉默寡言,总是一副慵懒的样子,可是一到灯红酒绿的酒吧,如同鱼儿到了大海,活蹦乱跳起来,表情夸张,笑得妩媚之极,或在舞池里疯狂摇摆,或在幽暗的角落里和男人大胆调情。她说生活太压抑了,需要发泄。

我觉得酒吧里的庄一最真实,真实得淋漓尽致,一丝不挂。不过这种生活属于庄一,不属于我,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除了庄一我不认识一个人。然而对庄一来说,除了我她还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只要她愿意去认识。用英文表达,我和庄一是except和besides的区别。当我不再去酒吧后,就不需要用except了。

我在那家叫百维思的广告公司做媒介人员,总经理说这个岗位很锻炼人。有本畅销书叫《黄金是怎样炼成的》,他是不是想把我这一块连铁都难以炼成的石头炼成金,我不得而知。我对媒介工作毫无经验,而且又是IT行业,有点摸头不知脑,糊里糊涂。我以前只懂教书育人,教导那些十三四岁的学生尊老爱幼,谦卑有礼。

同事的脸像一尊尊冰雕,让我这个南方人体会到北京到底有多冷了。同时在百维思我也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快节奏的生活,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半,除了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我要不停地打电话,不停地查资料,不停地跟着同事跑媒体,不停地扯着肌肉对记者笑。

一天下来累得我的每一根骨头都发酸,每晚早早上床睡觉,而庄一深更半夜才回来,不是加班就是泡酒吧,时常喝得醉醺醺的又唱又跳,吵得我睡不好,而且她烟瘾大,每天两包“芙蓉王”都打不住,这烟大多是别人孝敬她父亲的。在这种浓烟中我像被熏的腊鱼腊肉,我实在无法忍受,于是在网上找了与人合租的房子搬出了都市时尚公寓。

我和庄一的生活方式不同,她也不想改变她的生活方式,对我搬走没说什么,也不留我。还好我们并没因此事生疏,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仍是好朋友。

我的新家也是一居室,在翠微路,地段不错,距地铁不远,在北京距地铁不远的地方就是好地方。房子虽不大,但收拾得干净整齐。室友叫白纯,在中关村一家公司做文员,辽宁人,和我年龄相仿,明眸皓齿,面似桃花,穿粉红色的衣服,涂粉红色的指甲油。她睡卧室,租金八百,我睡客厅,租金六百,我是一个客人,庄一的客人,出租屋的客人,北京的客人。

白纯却说我是厅长,我不解。

她说:“睡客厅的难道不是厅长吗?”

我说:“你睡卧室就是室主任啦?”

“两个傻瓜都想当官,做白日梦!”她哈哈大笑。

“有梦总比没梦好吧。”

她说了句英文,“I have a wonderful dream!”

精彩的梦,我曾经有一个美丽的梦,但是破了,我把它留在了长沙,北京能否给我好梦,梦能否成真,我不知道。


3

庄一的父母回去后,庄一死在公寓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家属大院里传开了。我父母因此十分担忧我的安危,几次三番打电话要我回去,说走走关系没准还能回学校教书。一想到那些调皮早熟且目无尊长的孩子,我就头疼,不肯回去。

其实,庄一死后我也考虑过离开北京,但是刚来不久就回去面子上过不去,同事邻居怎么看我,在家呆久了母亲没准又给我念经,我可受不了。我不愿轻易服输,坚持留在北京,虽然没有了庄一这个好朋友,一个人难免孤独,但是我相信没有她我也能呆下去,白纯一个人不也在北京呆得好好的吗?父母拿我没办法,只好不时叮嘱我注意安全,晚上十点前一定要回家。我说行,大街上没那么多杀人犯。

庄一的案情没什么进展。庄一性格孤僻,同事对她的私生活不清楚,而且她自从来北京后很少和父母沟通,她父母对她在北京的情况也不清楚,所以案子查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我若不是刚来北京和她住过一段时间,否则连她常去酒吧喝酒的事也不知道。

石友为拿着她的照片去酒吧调查过,但没什么结果,一则生活在都市的人们并不爱关心身外之事,没人注意过庄一,另外即使有人见过她也不愿提供信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北京流动人口多,各种各样的案件也多,北京台的《法治进行时》不时播出各种案件,打工妹惨遭轮奸,无业男网上骗取钱财,行人过地下通道被抢……庄一的死在形形色色的案件中十分普通,在社会上也无多大影响,不过是都市时尚公寓里人们茶余饭后聊天的话题,聊久了如一杯冲淡了的茶,索然无味,少有人像祥林嫂那样执著,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某一件事,19层的ABCD四张防盗门依然紧闭,电梯厅里依然静悄悄。没人打听19C是空着还是住了新人,住进来的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北京人还是外地人。

一天下了班,我去了趟都市时尚公寓,窗台上的玫瑰花已经枯萎,掉了不少花瓣,暗红,如凝固的血。那张加大的床罩上了一块干净的白布,像裹着白布的庄一的尸体,冰冷冰冷。

我站在窗边看了看下面,突然觉得19层不好。19,一个阶段的极致,凡事到了极致总是不好,花开到极致会衰败,人乐到极致易生悲。我不知道庄一是否在某方面达到了极致,所以才如花儿开到极致一般凋零了。她快乐吗,我不知道,她悲伤吗,我也不知道。我是庄一最亲密的好朋友,却不清楚她快不快乐悲不悲伤,我突然觉得我似乎对她一点也不了解,她像一个陌生人。

我拿起书柜里庄一的照片看了看,她表情冷漠,眉宇间有一丝谑弄的神情,似笑非笑,看着她的照片我心里空落落的,把照片放进了书柜。她的书柜塞得满满的,有美术方面的专业书,有小说,有诗词,有花花绿绿的杂志。还有很多碟,音乐,故事片,很丰富,像她的夜生活。

我无意中看到《飘》,我上大学时看过一遍,非常喜欢这部小说。没想到她也有,不过我以前看的是装订成一本的,而她的是装订成上下两部的。我抽出来一翻,很意外,里面居然不是小说,而是一个笔记本,扉页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四个字,“青春飞扬”,内容用透明胶带封住了,我于是又抽出下部,一翻也是个笔记本,扉页上写着“雾里看花”,但内容没被封住,是日记。庄一的日记?

我十分惊讶,同时也十分意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用《飘》的封皮把日记包装起来,难道她是怕别人看到她的日记?我翻了翻“雾里看花”,时间是从9月开始的,第一篇是泰戈尔的一首诗,第二篇是她第一天参加工作的心情,估计是她去年开始写的。

我还来不及仔细阅读,门铃响了。我感到意外,是什么人来找她,难道不知道她死了?我从猫眼向外一看,只见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站在门外,看上去文质彬彬,气质不凡。

我问道:“是谁呀?”

“秦渊。”

看来他还不知道庄一已去世,也许误把我当成庄一了,我问:“你找她有事吗?”

“喔,庄一,她不在吗?”

“她,不在了。”

“去哪里了?”

“你有重要的事吗?”

“能不能开了门说话?”

想到庄一的死我不敢冒然开门,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我说:“你有什么事就说吧。”

“有点工作上的事,请问你能告诉我她去哪里了吗?”

既然是工作上的事,我想了想决定告诉他庄一的事,于是把门打开了。他在见到我的一刹那似乎有些惊讶,眼睛在我脸上停了几秒钟。

“她去哪里了?”他又问道。

“天堂。”我的声音很低。

男人一惊,随即又笑了笑,“小姐,你说话真幽默,开玩笑吧。”

“不是,她不久前去世了。”

男人脸上露出怀疑的表情,但这种表情在我不容置疑的眼神中渐渐淡了,他似乎接受了这个事实,平静下来,问道:“请问你是……”

“我是她的好朋友。”

“喔,请问你有她家里的联系方式吗?”

“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我有一笔钱要给她。”

原来是送钱给庄一的,不过这钱对她来说没一丁点用了,她现在要的是冥钱,而不是人民币或者美金。另外不论钱多钱少,对于庄一的父母来说也没什么意义,他们不缺钱,他们缺的是一个漂亮的女儿。但是我仍把庄一家里的电话告诉了他。

我一直站在门口,把他堵在门外。他把庄一家里的电话存在手机上后,递给我一张名片,“谢谢你,这是我的名片。”

我接过一看,秦渊,北京威华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总裁,来头不小。

“我和庄一也是好朋友,能否赐我一张名片?”

我犹豫了一下,从包里拿出一张名片给了他,他看了看名片说:“百维思是家不错的广告公司,想必它的员工也很优秀。”

“过奖了。”

“不知吴小姐有没有时间赏脸一起喝杯咖啡。”

我不知他有何用意,但是我对他和庄一的关系有些好奇,他怎么找到庄一家中来送钱,于是同意了。我把日记装进包里和他下了楼。

他开了辆黑色的宝马,坐在车里我有些紧张,一方面是因为宝马车,我长这么大最高级的轿车只坐过丰田,坐宝马是新姑娘上轿头一遭;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个开宝马的男人,他从容自若开车的样子传递给我一个信息:他是先富起来的那种人。而我不怎么喜欢和太有钱的人打交道,庄一是个例外,我们是从小长到大的好姐妹,并且她的钱是她父母的。

他把车开到东三环的“Friday”,我曾经陪记者来过一次,据说这家西餐厅设有北京最大的吧台。餐厅里灯光柔和,格调雅致,比较适合吃饭聊天,外国人较多。每道菜都价格不菲,所以我只要了一份炸蘑菇和一杯咖啡。

他自作主张地给我添了一份牛排和沙拉,接着又给自己点了些东西。我在心里暗暗计算餐费,少说得六七百块。

他跟我说起他和庄一的交往。原来庄一还在美院上学时他们就已经认识,他欣赏庄一的才气,请庄一给他们公司做过不少创意设计,这次去她家找她是为了付她一笔设计费。

我把庄一死时的情景告诉了他。他听了直摇头叹息,“我前段时间出国了,不知道出了这么大的事,我说怎么打不通她的电话。可惜,她是个很有才气的女孩子,哎,没想到……真是应了那句话,天妒红颜。”

我听得心里难过,庄一那么年轻,那么漂亮,还那么有才气,的确如他所说,天妒红颜。

他吃西餐时坐姿端正,动作优雅娴熟,像一个绅士。我有点拘束,手中的刀叉好几次差点掉下来。

除了庄一他还聊了其他的东西。他知识渊博,说话风趣幽默,妙语连珠,我对他那种初次见面的陌生感渐渐由浓变淡。我从聊天中得知他是南京人,毕业于清华大学,几年前在北京创办了这家通讯公司。

从“Friday”出来后,他送我回家。回到家,同屋的女孩白纯已经睡了。我于是轻手轻脚地洗澡收拾完毕,坐在台灯下,拿出了庄一的日记。看着日记,心情无比沉重,按理说我应该把日记交给石友为,但是好奇心驱使我把日记翻开了。

“青春飞扬”的内容封住了,我翻开了“雾里看花”,鲜红的四个字,像鲜艳的玫瑰,像庄一胸前的血,我的胸口突然被什么堵住了。好不容易才静下来,我不知道庄一会不会怪我偷看她的日记,在心里默默请求她原谅我。

日记字迹潦草,像个性张扬的庄一,第一篇日记下面画了一个张着大板牙笑的卡通女孩,长长的头发在风中飘舞。

我一页一页地读着,读着读着,只觉胸口越来越闷,心里越来越难受……
相信爱情,佩服别人的坚定相守。 缺乏安全感,一直犹豫。讨厌对着说不通的陌生人。过于敏感,自我保护。 一个人写字,企图找到爱情的出口,幸福的结局。却找到疼痛的答案。 终于明白,爱是一个人的冷暖自知,无关其他。
4

9月6日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 同根生长的树枝

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 相互了望的星星

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星星之间的轨迹

而是 纵然轨迹交汇

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瞬间便无处寻觅

而是 尚未相遇

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是鱼与飞鸟的距离

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

泰戈尔的诗里有这么多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其实,它们还好,在同一个世界。而人和人却是你走不进我的世界,我也走不进你的世界,所以,人和人的距离才是最遥远的距离,远得不在同一个世界。

我对木木背这首诗时,他正在听一首王菲的歌,他喜欢那个个性张扬,神情冷漠的女子。

我知道,他是个孤独的孩子,正如我一样,所以我们拥抱在了一起,互相取暖。

9月8日

白露。

阴气渐重,露凝而白也。太阳到达黄经165度。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因而喜欢“白露”,还有那个可怜的妓女,“陈白露”,白露好像专门用来形容女人,年华易逝,红颜易衰。还好,我不是露珠儿。

值得纪念的日子,我上班了,从此自由独立,没有了清规戒律。

时光如流水,匆匆而过,一眨眼,四年的大学生活过去了。真正全身心投入到社会中,有喜悦,有激动,有想飞的欲望。从此以后我可以天马行空,把今天取名为“独立日”吧,切记每年今日庆祝一番。

索迪特在CBD,离国贸不远,是个好地儿,买东西方便。不过这名字总让我想到迪比特手机,这家公司真有趣,取个名字都没创意。不过公司环境不错,工作室宽敞明亮,给我一台苹果电脑是超薄的液晶显示器,比我自己买的要好,据说这款电脑是苹果公司推出的最性感的一款,这年头,什么都用上“性感”,冷冰冰的机器还性感?

设计部包括我有六个人,三男三女,刚好配成对,男女比例失调不利安稳团结,不过我不喜欢与他们配对,没一个长得顺眼的。头儿是个长着金鱼眼的男人,鼓着眼睛看人,给他取名金鱼眼。另外两个男同事也不怎么的,塌鼻子歪眼睛巨难看,给他俩取名甲乙庸人。同样是男人,他们比起木木来实在是太差强人意了,哎,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哩。两个MM也不怎的,一个是没发育全的太平公主,还满脸雀斑,给她取名太平公主。另一个有几分姿色,不过看人眼神直勾勾的,一脸狐媚相,估计在酒吧也是个人物,给她取名妖精。

哈哈哈,他们要知道我这样叫他们,不知会给我什么样的表情,不管他,反正他们不会知道,谁能把别人的内心看得一清二楚,至少我不能,我没那个能耐。

我没见到老板, 一个金发碧眼的妞儿跟我谈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文说起来音调不时从南极跑到北极。公司里的假洋鬼子多,不时迸出一句英文,还好我能听懂,也能瞎掰几句,中国人和中国人说话用英文,有没有搞错,这个世界真奇怪。

餐厅的饭很难吃,十块钱的套餐估计连狗都不吃,哎,人不如狗,先吃着吧。

木木庆祝我第一天上班,送我一束玫瑰,并请我吃西餐。饱餐一顿,感觉得自己是头牛。

吃完饭,和木木去“走过那夜”。晚上有他的节目,他依然唱他的《恰似你的温柔》。我喜欢这首歌,喜欢他磁性的声音,喜欢他忧郁的笑容,还喜欢他热烈的身体。

这世上有一个你喜欢的人真好,不然,感情往哪里寄托呢。

给风,会吹走,给雨,会淋湿,所以,最好给一个人喽,当然,这个人要爱你,而且,你也要爱他。

9月10日

工作不难,得心应手,我做过不少广告创意,经验丰富。Q给了我练习的机会,感谢他,Q是个容易让女人动心的男人。

金鱼眼不停说要有团队合作精神,可惜我喜欢独立思考问题,而且我并不认为我能跟庸人们碰撞出好的思想火花,如果真要让我撞,我会把他们撞得头破血流,他们不是我的对手。

我喜欢独立行事,可金鱼眼把我和妖精放在一个TEAM里,给一个扫描仪客户做创意。

妖精不是我要的那种PARTNER,她总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不知是不是性生活太频繁,她的眼神容易让男人迷失方向。我不想知道她的私生活,但是我郁闷她的工作态度,她想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到我的身上,也许她以为我是新来的员工,可以欺负,我才不给她面子。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在职场中一定要切记这点。

她一定讨厌我,没所谓,我不会改变自己的处世态度,我从来就不会为了迎合谁而存在。

今天加班了,有点郁闷,我不喜欢加班,可恶的资本主义,榨取我的剩余劳动力。金鱼眼鼓着眼睛站在身后,不停地问我什么时候能完工。我懒得理他,妖精不停地给他放电。这女人也太没品位了,好像是个男人就想要。

木木晚上没节目,接我下班,给我带了夜宵,不错的情人!

我爱他!

而且他也爱我,真好!

9月11日

“9•11”纪念日,很多人在谈论那场灾难,谈论美国,谈论民主,谈论资本主义。

我一言不发,想到那些还挂在脸上依稀未干的泪花,想到关于一个人从生到死的过程。

生与死只是在瞬间,也许还来不及眨眼,来不及感悟月如何缺、天如何老,来不及跟最爱的人告别,生命就成为一堆灰烬。生与死谁能把握得了呢,不由你同意,你呱呱坠地来到这个世界,也不由你同意,某一天匆匆离开这个世界,来去匆匆如一场风,如一次日出日落。

年纪轻轻的时候就死去总是一件憾事,我不喜欢以这种方式告别人世,既然我来了,我就要经历人生的每一个过程,浪漫的少年,丰盛的中年,恬静的晚年,我都要一一经历。

如果不能让我如愿,就让我盛开成一朵花吧,只负责美丽的花。

木木说我的想法天真得可笑,何必杞人忧天,有福气的人会活到100岁。

呵呵,我不要100岁,99岁就够了,当然多给我1岁也行,不过我希望上天让我活到100岁的时候仍然是貌美如花。我不要满脸褶子,像皱巴巴的百褶裙,即使男人不嫌弃我,我自己都会嫌弃讨厌自己。

我问木木,如果我老得很难看了,你还会爱我吗。

爱,木木这样回答我。

我抱住了他,我需要他的爱,需要很多很多,我要他的爱补偿我所缺失的。

9月12日

性感,创意要性感!扫描仪的创意要性感!

色情充斥着每一件东西,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的灵魂。

妖精说出了客户的想法,甲乙庸人于是围绕如何更性感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居然争得面红耳赤,兴奋不已。估计在生活中找不到MM发泄只好意淫,长相不及格胡子拉茬污染视觉,哪个MM愿意跟他们上床。无聊的人!

金鱼眼没头没脑,根本没好创意,象一条干涸的河床,也许有自知之明,需要借助别人的力量,所以脸上总是挂着真真假假的笑,没一点内容,像一张白纸,心里的念头在白纸上写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可恶!

这周加了三个晚班,太平公主脸色蜡黄,我有些担心,下班后去国贸买了套兰蔻,花了两千多块,女人的脸真好赚钱,难怪假冒名牌卖得那么火。女人也爱听信广告,只要看到名牌的LOGO就买,停车场上拧着SK-II兜售的小贩居然一天能卖出好几套。

女人,真是世界上最大的傻冒。

看到一件“三宅一生”的衬衫,褶皱的面料,纯正的黑色,腰间点缀一抹鲜艳欲滴的红,非常喜欢,于是买下了。

衣柜里“三宅一生”的衣服最多,喜欢它的名字,仿佛一个女人在空空荡荡的屋子里冷冷清清地度过她的一生,孤寂而忧伤。还喜欢它的颜色,黑就是黑,白就是白,红就是红,干净利落。

所有的颜色中,我最喜欢黑色和红色。黑色是最美的颜色,是黑暗,是死亡。黑色蕴含着神秘,诡异,既丰富又简单。而红色是最激烈的颜色,是血,是火,是性,蕴含着热烈,奔放,自由。

不过木木更喜欢看我穿红色,可惜我不会为了谁而改变自己,为什么要改变自己呢。

9月15日

写日记时木木问我为什么不在网上建个博客,现在还有几个人拿笔在纸上写文字?

的确,现在少有人拿笔写文字了。现代人追求效率,推崇无纸办公,提倡现代化生活。用键盘敲一两个键可以出来一连串字符,你只需按1,2,3来选择你所要的字。用录音笔录下一段话,再调入软件中,不到一分钟,一段段文字显示在电脑屏幕上,你最多只需校对几个错别字。

而用笔写字费劲多了,一横一竖,一撇一捺,一时想不起那个字是怎么写的,还要查字典,费时费力。比不上电脑,方便快捷,只要你记得它的音,它会给你正确的答案。

尽管如此,可我仍选择用笔记载自己的情感。因为键盘敲出来的字没有感情,冷冰冰的,而且没有个性,每一个字母,每一个符号都固定在某一个位置上。

文字失去了个性,是文字的悲哀。

人失去了个性,是人的悲哀。

茫茫字海里,没有哪两个字拥有相同的形状,完全相同的含义,同样,芸芸众生中,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任何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所以,我坚决用笔写日记,在纸上写下一个个独特的字,记下我独特的思想,独特的灵魂,独特的我。

我的快乐,我的悲伤,我的开心,我的难过,都是独特的。键盘敲出来的冰冷的字描绘不了我的独特。

而且我不喜欢让别人看到我的心事,博客总是被很多无聊地人看来看去,品来品去,我讨厌那样,我喜欢自己写,自己看。

木木不错,从来不偷看我的日记。

9月16日

参加了一个生日PARTY,很生气。

过生日的是和木木一块唱歌的一个女孩,面容苍白,神情清冷,几乎不会笑,而且不用嘴巴说话,用眼睛。她看人时,像一道寒光,直透你的五脏六肺,而看木木时,眼神却柔和,没一丁点锐利。

十二分讨厌这种眼神。没和她对眼睛,干嘛要让像刀剑一样的寒光刺进我的心呢。

她唱了很多歌,也有木木的《恰似你的温柔》,平时她在酒吧没唱过,因为这是木木的歌,然而今晚她却唱了,而且唱得很认真,每一个字,每一个音,都暗示着隐藏在内心的感情。

有人把木木推到了她身上,木木吻了她。

是个游戏!

大家这样说,木木也这样说。

我知道是个游戏,她是游戏,我也是游戏,每个人都是另一个人的游戏,只是不要看明白,不要说穿,糊涂就好。

有的游戏两个人玩才有意思,多一个人会破坏气氛,既然是这样,那我走了!

她看着我,用眼睛笑我,笑我禁不起一个游戏的考验。

我跑到黑夜中,给T打电话。来陪我玩游戏,好吗?


5

这些天来,因为庄一之死,我心力憔悴神情恍惚,以致工作上出了问题。我负责的《大京云报》久久没有刊登客户的宣传稿,为此客户部向我所在的媒介部投诉了我。

媒介部经理姬如意把我叫进了她的办公室。一进办公室,就闻到一股Chanel No.5淡雅的幽香,香味忽远忽近,恰到好处。

我喜欢香水,淡淡的清香能让我拥有一份恬淡的心境。不过,我用的是Acqua Di Gio,喜欢它刚开始是因为喜欢它的中文名“寄情水”,寄情山水,很美的意境,后来是因为它自然清新的花香的味道,所以一直用它。

姬如意二十九岁,身材高挑,面容娇好,皮肤洁白,眼睛大而明亮,像海洋一样深不见底。她犀利的眼光落在我身上,问道:“《大京云报》怎么回事?上周没见报,这周难道也见不了报,昨天你说记者出差了,今天联系了没有,回来了吗,一篇新闻稿怎么拖了这么久?”

我刚落坐就得到她一顿劈头盖脸的奚落,心里很不是滋味,不过这的确是我工作上疏忽大意了,心里有愧,只得低着头任她奚落。

她见我这模样,于是口气缓了一下,又问道:“那个记者叫什么来着,是曼柔吗?”

我低声说:“是的。”

“你昨天什么时候给她打的电话?”

“上午,刚上班就打了,她在广州出差。”

“今天打了吗?”

“还没来得及。”

“呆会再打,如果回来了,跟她再沟通沟通,不行请她吃饭,这周务必发出来,不然又拖到下周了,客户那儿交不了差,《北晚》、《北青》都出了,就差《大京云报》。你无论如何一定要把这事搞定,客户和我们处于试合作期间,还没有签合同,如果刚开始没做好,这单就泡汤了,我不说你,黄总也得说你,并且这不仅仅是说一说的问题,这单一年下来有六百万,你一人出错害全公司的人跟着你喝西北风啊?”

我被她说得心惊肉跳的,没想到有这么严重,低声说:“我一定努力。”

“不是努力,要竭尽全力,知道吗?”

我心想她不愧是做公关的,用词如此注意,口里说道:“知道了。”

姬如意停了一下又说道:“你有不懂的地方多问问艾葭她们,依你的条件只要用心做,是能做好的。曼柔是谁介绍给你的,《大京云报》除了她就没有其他接口了吗?”

“周哲哲介绍的。《大京云报》IT通讯版所有的稿件都由曼柔审,另外以前咱们一直和她联系,如果换其他记者,她知道后我们的稿子以后就没法在上面发了。”

周哲哲原是媒介部的媒介,我来百维思不久她就辞职了。姬如意点了点头说道:“喔,这样啊,我倒是认识他们的王总编,但是为了一篇小稿子找人家不合适。你想办法和曼柔好好谈谈,不要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多出去拜访下人家,至少混个脸熟,说起话来也好些,就这样,你赶紧去联系下吧。”

我天天顶着大太阳在外面跑,腿都跑细了,脸也晒黑了,姬如意居然还信口雌黄说我整天坐在办公室,真郁闷。

挨完训,我又打了一遍那个曼柔的电话。还好,她回北京了,我赶紧约她吃晚饭,死磨硬缠,她终于在电话里同意了,说下班后再和我联系。我顺便又说了下新闻稿的事,叫曼柔姐叫得亲热极了,而且把自己说得可怜兮兮的,她在电话那头说尽量安排。我一颗心七上八下,像等待被判刑的犯人,不知法官将如何判决,是无罪释放、无期徒刑还是死罪,判决书没出来前,我承受着痛苦的煎熬。

媒介部包括我有四个做媒介的女孩子,还有两个查资料做剪报的,一男一女,总共六个小兵。六人中除了一个叫尤好的女孩是北京土著外其他全是外地人。尤好在百维思呆的时间最长,加上北京人的身份,还有个在加拿大的男朋友,她扬言不久的将来会与男友结婚定居加拿大,这一切使她看我们这些外地人时眼睛总是斜着的,不过对一个叫杨洁的女孩例外。因为杨洁虽也是外地人但她命好,嫁了个在IBM身居要职的金龟婿,除了北京户口她在北京有房有车,经济条件相当优越,因此尤好非但对她不斜视而且和她关系还比较好。

另一个做媒介的女孩叫艾葭,上海人,比我大三岁,单身贵族,在北京漂了四年,来百维思的时间也不长。她瞧不起尤好的“大大咧咧”,尤好也瞧不起她的“斤斤计较”,所以两人没什么话。

虽然我并不想攀北京人也不想附上海人,不过尤好瞧不起我这个湖南人,艾葭对我倒还友好,所以我被推到了艾葭身边。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四个女人关系就更加微妙复杂了。做剪报的一男一女倒会明哲保身,一心一意剪他们的报纸。他俩之所以能保全其身,很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他俩不像我们四个有千丝万缕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关系。凡事只要和利益沾上边,想独善其身都难。

媒介之间的利益十分微妙,我刚进公司由一个叫周哲哲的女孩带,然而没几天她留给我一纸媒体联系表走人了。我按表上的电话打过去,没几个是真的,不是空号就是打错了。

艾葭见我茫然失措的样子掩嘴而笑,“别打了,那是一张废纸,做媒介靠媒体关系吃饭,非亲非故的谁愿意把吃饭的家伙给你呀。”

我恍然大悟,于是请艾葭吃了几顿香的喝了几顿辣的,还送了她一些饰品,她才给了我一部分媒体资源,而且还教我如何做媒介。

她说做媒介首先嘴要甜,哪怕人家丑得出奇也要叫美女帅哥;腿要勤,经常买些礼物和人家联络感情,稿子出不来就说老板要扣钱让你走人之类的,人心都是肉长的,记者也是人,而且大家都在这圈里混,抬头不见低头见,凡事得留点后路。只要在游戏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他们不会见死不救的,而且媒体不就是靠广告公司给养着吗,没有这么多广告公司,他们凭什么神气。我用艾葭教的方法真还屡试不爽,偶尔有过几次失手,那也是碰上了特讲原则或者特胆小的记者,说稿子没有新闻点,死活不上,我也没辙,只好走走旁门左道。

我打完曼柔的电话没几分钟,又被请到了总经理办公室,显然我被投诉到“最高法院”了,看来此案非同小可,不由得惴惴不安。

总经理就是当初面试我的考官,名叫黄书琅,公司员工背地里叫他“黄鼠狼”,偏偏媒介部经理叫姬如意,有些年长的同事叫她“小姬”,因“黄鼠狼”的缘故,叫着叫着她就成了“小鸡”,两人又走得比较近,于是公司里流传了一句“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的话。也不知“黄鼠狼”对这些叫法知不知道,知道了没准暗地里气个半死,骂他父母没文化。其实从他名字的字面上来看,他父母应该是文化人,没文化怎么会给儿子取名“书琅”呢,只怪他不该姓黄。

“黄鼠狼”这名字虽然叫得不好听,人家却是IT精英,四十多岁,风华正茂,由主管百维思的国有大型资讯集团委派,他以前在集团从事信息市场工作,到广告公司走马上任后,签下好几笔大单,不负集团厚望把百维思的业务开展得有声有色,在京城广告圈里名声斐然,“黄鼠狼”一时也成为集团的风云人物,内刊上登了他好几张照片,因此奠定了他在百维思的威望,一言九鼎。

我进了“黄鼠狼”的办公室,心里七上八下,不知是否又要挨他一顿批,心想如果那样索性辞职算了,人活着不能没有尊严,做人得有个底线。不过令我意外的是“黄鼠狼”倒没给我严厉的眼光,也没谈工作,只是问我的生活情况,也安慰我对庄一的死不要太难过,他也是庄一的朋友,当初庄一把我推荐给他,他一见我就让我顺利地进了百维思。

一番和风细雨的安慰后“黄鼠狼”才转到正题,给我的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我多努力。虽然他只字不提《大京云报》的事,我也知情况严重了,否则他没必要浪费时间找我这样一个小员工谈心,我诚惶诚恐。

“黄鼠狼”见状关切地说:“你一个女孩子在北京多注意安全,庄一和我是好朋友,她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在公司按规矩行事,出了公司你就不要把我当老总了,生活上有困难吗,有困难跟我说一声,我一定尽力帮你。”

“黄鼠狼”非但没有批评我,反而像一个兄长安慰我关心我,这让我又感激又惭愧,暗自发誓无论如何哪怕使劲浑身招数,今晚也要把那个曼柔搞定。

下了班,我给曼柔打了个电话,问她去哪儿吃饭,生怕她改变主意。还好,她没有变卦,指定了恒基中心的“俏江南”。我想到在“黄鼠狼”办公室里发的誓,心情无比激动,像一个视死如归奔赴战场的战士直奔恒基中心。

我先在恒基中心买了条丝巾,花了两百多,怕钱不够又在自动取款机上取了五百。有次请一个记者吃饭,以为两个人吃不了多少钱,谁知人家去韩国烧烤城,烧掉我三百多,幸好那天钱包里加上一元的人民币还够饭钱,否则尴尬死了,不过吃完饭就没钱打车了,只好从东四环倒了好几趟车才回到西三环的家。

“俏江南”给人一种浓郁的江南水乡气息,大红灯笼发出幽幽的光,有点像秦淮河的灯火,明明是北京人开的餐馆却取了个南方名,弄出几分温婉的江南柔情,然而菜又是麻辣的川味,这里面真是曲曲折折。

我在座位上等了一个多小时才等到曼柔,一见到她我就暗叫不妙,我犯了个天大的错误。因为丝巾是真丝的,质地柔软细腻,这种面料的丝巾系在她的脖子上实在不相衬。

还好,曼柔接过丝巾一看就喜欢,说颜色好。我于是也说颜色好,很衬她的皮肤,实际上我说得很违心,翠绿怎么衬蜡黄呢。

我做梦都没想到曼柔的名字和她本人有这么大的差距,怎么形容她的模样呢,我没法形容,总之与她的名字有天壤之别,我算明白为什么现实生活中东施模样的女孩子在网上取名为西施,左思模样的男人取名潘安了,因为好听的名字会让你产生很多错觉。

曼柔递上她的名片,《大京云报》IT通讯版主编。主编,握着我这等小媒介生家性命的判官,我最怕和主编打交道,这些人打官腔不说,还喜欢摆出一副瞧不起我这种小媒介的模样,总爱对你说一番“金玉良言”,提一些“人生忠告”。

还好,曼柔既没跟我说“金玉良言”也没提“人生忠告”,点完“香脆桂花鱼”和“光头纸包蟹”,和我闲聊了一阵。问我什么时候到百维思的,又说起百维思以前的几个媒介。她似乎很了解百维思,不过等她聊到其他几家广告公司时我才知道她不仅仅了解百维思,还了解“千维思”“万维思”,她比广告人还像广告人,而她名片上偏偏印的是“《大京云报》IT通讯版主编”。

她说我听,我只是偶尔插一句夸她见多识广之类的话。我在百维思呆了几个月,天天求记者,比在长沙教书时“进步”多了。

这些“进步”一方面是艾葭教我的,一方面是自己悟出来的,我没时间也没精力去悟月如何缺、天如何老,我得天天悟张记者对这种产品稿持何态度、李记者对那类新闻稿又是什么原则。我悟性不低,所以大体悟出了一些与媒体打交道的技巧。

曼柔被我夸得舒舒服服的,加上我又给了她几百块稿费,稿子还没发就付她稿费,她蜡黄的脸上堆满了裙褶似的笑容,说稿子明天一定安排,后天见报。我欣喜若狂,又说了一堆感激不尽的话。

我觉得这个令人没法形容的女人俗气中还有一丝可爱的天真,她很爱美,也很爱钱,但人不坏,而且不摆架子,比一些精明圆滑的记者要好打交道。

桂鱼吃完了,蟹腿啃完了,事情也谈妥了,曼柔说送我回家,她开了辆宝来,开得起宝来应该有几个钱吧,女人天生爱美,她既然有几个钱,绝对做得起美容,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不去美容院打理一下,皮肤粗糙得像北京街道旁久经风沙的白杨树的树皮。后来艾葭告诉我曼柔是去美容院整容整成这样的,我不禁愕然,看着街上巨大的美容广告牌有些害怕了。曼柔住亚运村,我住翠微路,我俩一南一北,她不过说客套话,我谢绝了,她于是发动车子绝尘而去。

我坐地铁,穿行在神州第一街——长安街的地下,从北京的东边穿到了西边,在公主坟上了地面。人们懒得关心这里究竟埋葬了哪朝哪代的哪位金枝玉叶的公主,总之作为北京五大商圈之一,公主坟天天热闹非凡。

路边服装店的导购们拍着手扯着嗓门大声喊:“甩啦甩啦,换季衣服二十块一件啦!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大伙快进来看,跳楼价绝对值!”鞋店打出引人注目的降价招牌,不少人挤在鞋摊边挑来拣去,有人叹惜脚大有人叹惜脚小。

我不想凑热闹,每天下班经过这里天天都听到他们喊“跳楼”,不知他们是怎么跳楼的,也懒得去打听。我连看都不看继续走我的路,想我的心事,曼柔同意发稿,我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不然明天休想看“小鸡”的好脸色。

一家音像店里传出一阵京腔京味的歌声,这个声音比导购的“跳楼”要好听多了。

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城门还不开

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良人还不回来

one night in 北京我留下许多情

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触动了伤心的魂

one night in 北京我留下许多情

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地安门

人说地安门里面有位老妇人犹在痴痴等

面容安详的老人依旧等着那出征的归人

……

我情不自禁停下了脚步,沧桑的京腔京味中透出岁月的世态炎凉,如一条历史的长河,迂回曲折,我心底情不自禁涌起一股难 以释怀的怀旧情绪。建城三千多年,建都八百多年,北京,好一座古城。

然而在这座古城里环顾四周,音乐,生活,时装,但凡称得上时尚的无不跟“韩流”有关,男孩子扮冷酷,举止另类,女孩子装野蛮,奇装异服。读的是韩国小MM的网络畅销书,看的是韩国帅哥美女挤着泪水没完没了的电视剧,吃的是在火上烤来烤去的牛肉羊肉加泡菜。你若不知道可爱淘,不知道宝儿,一定会有人笑你“农民”。听韩国人的歌,穿韩国人的服装,用韩国人的化妆品,却不学韩国人良好的伦理道德,也难怪,那些道德观念原本是中国人几千前的东西,有什么可学的呢?

真难得还能在路边音像店里听到这京腔京韵的调,只是不知这京腔京韵还能唱多久。

回到家,只见白纯正坐在沙发上一边啃面包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粉红女郎》,笑得前俯后仰。我没跟她说过庄一的事,我和她只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还算不上好朋友,没必要把自己的事情都对她说,说出来没准她会认为我是个有麻烦的人,让我搬走。我对目前的住所比较满意,不想换地方,在北京找到满意的出租屋和室友不是件容易的事。

白纯见了我笑着问:“又和哪个帅哥约会了,你们广告公司的饭局还真多啊,啥时也带我去开开荤,好久没吃水煮鱼了。”

她穿了一件粉红色的吊带裙,衬得她的皮肤更加细腻。我想到曼柔,人和人的差别真大。我笑了笑说:“哪有什么帅哥呀,是一大姐。肥皂剧有那么好看吗,四五十集也看得下去,真服了你。”

白纯狠狠地撕了块面包说:“总得找点精神寄托吧,哎,我要有陈好那身材那脸蛋,我非得把丁磊钓着,钓不到丁磊钓潘石屹也行,好歹他会送我一套SOHO的房子吧,嘿嘿嘿。”

“又发痴了吧,人家才不要你这样的十三点,人家老婆以前在华尔街是投资顾问呢,IQ不是咱们这种人能比的。”

“光有IQ有啥用,中关村那么多老处女,她们IQ不高呀,关键是长相还有点欠缺,女人没有漂亮的脸蛋是万万不行的。哎,俺老妈生俺时咋就没和俺商量哩,想做人造美女又怕挨刀子,真郁闷!”

我说:“你已经有三分姿色啦,犯不着去挨刀子受罪。”

“三分还不够,至少得有七分。”

“三分人才七分打扮,三分还不够啊,真贪心。”

“多多益善嘛,这样才能吸引男人的眼球。现在是眼球经济,没有十分的漂亮是没法吸引男人的,不过吸引一般的男人没劲,要吸引开奔驰住别墅的男人才有意义。哎,吴晴,你说我们公司的女孩子运气怎么就那么好,一个找的老公是开公司的,家里有两台车,一个找的老公是做房地产的,家里有三套房,还有一个找的老公是国资委的,家里也请了保姆,什么活都不用她干。论模样我不比她们差,可是我什么时候能交上好运啊。”白纯眼中溢满了无尽的羡慕。

我笑了笑,羡慕有什么用呢,好运气不会从天而降。

白纯又说:“我一定要保养皮肤,保持身材,不吃肉,多喝水,多吃水果。”说完把手中的面包放进了冰箱,拿出一瓶矿泉水仰头猛灌。

楚王好细腰,宫女皆饿死。可怜的女人!

还好,我既不用减肥也不用增肥,我身材匀称,多一分显胖少一分显瘦,白纯建议我去做模特,不过比起模特的要求,我还是矮了一点,而且我也吃不了那个苦,练猫步并不容易。

议论完胖瘦美丑,看完《粉给女郎》,白纯打着哈欠进卧室睡觉了,关上门的时候对我挤眉弄眼地说:“但愿今晚能够梦到开奔驰的白马王子。”

“你就做梦吧。”我笑她。可爱的小MM,其实美梦如果不能成为现实,梦得再好也是徒劳,或许回味起来更觉渺茫,与其这样失落还不如不做梦呢。


6

9月17日

木木不跟我道歉,只跟我解释:真的是一个游戏!

我不需要解释,解释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我和别的男人上床了,然后对木木解释:因为我烦闷,需要发泄。这种解释有什么用呢,所以,有的事情做了就是做了,再怎么解释都没用。

木木说我什么都好,就是太自我。

他不说我也清楚,我的确很自我,那是因为我不想失去自己的个性。一个人,如果没有了个性,活在这个世界上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个时代太爱刻意模仿他人,打扮,声音,动作,习性,思维……分不清谁到底是谁,还能保存一点自己的个性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我会一如继往地“自我”下去,还能做真正的“自己”,自我一点又何妨呢?

我不原谅他,赶他走,把他的东西都扔出去,衣服,毛巾,牙刷,甚至避孕套。

他抱着东西,怔怔地看着我,像看一个陌生人,我突然也觉得他像一个陌生人,陌生得好像彼此从来就没有见过。

一个屋里,一个屋外,我和他就这样愣愣地站着。

最后,彼此又从陌生人变成熟人,最熟悉的爱人。他抱住了我,最后,我躺在了他的臂弯里,我紧紧地抱住他,贪婪地吮吸着他的气味。这个世界上,我只认得他的气味,忧郁,多情的气味。

他舍不得离去,我也害怕他离去,我需要他。

两年了,像两根纠缠在一起的藤蔓,一下子怎么分得开,如果一定要分开,只可能断了你的根,断了我的根。最后,慢慢枯萎,慢慢死去。

而且,他是我的亲人,我除了他,一无所有,除了他,没有人关心过我,我怎能让他离去。

9月19日

T骂我玩弄他。

我有些茫然,记不起是哪一件事。

他说是那晚。我打电话叫他陪我玩游戏,结果他跑到三里屯,却没看到我的影子,更让他生气的是我居然把手机关了。

我在电话里对他大笑,傻瓜,这就是游戏啊!你如果找到我了还是游戏吗?

他吐血了,一口一个我操……

我按了电话,最讨厌口臭的人,广告里有那么多的除口臭牙膏,为什么不买一支回去好好刷牙呢,难道广告言而不实,洗了一百支仍口臭?

他又打来电话,在电话里笑嘻嘻地请我吃比萨,估计是骂完了。

有的男人天生就是奴才命,不然怎么这样贱。所以,怪不得被女人玩弄于股掌之间了。

这样的男人太多了,我本来不屑用笔记下来,不过权当无聊,写着玩玩吧,练练字也行。

他问我爱不爱他,我说爱你个头啊。

我怎么会爱他呢,他顶多只是木木不在时的备用胎。

9月21日

下了班,很无聊,找不到一个朋友,事实上在这个城市我好像也没有所谓的真正的朋友,朋友是什么呢,我不知道。

去国贸的地下滑冰场滑了一会冰。滑冰场上大多是小孩子,另外有几对情侣,独自一人滑冰的女孩子只有我一个,有男朋友陪的女孩子向我摆着幸福的POSE。女人,就是这个德性,希望别的女人都比自己凄惨。

滑冰场里闹哄哄的,小孩子你追我赶,横冲直撞,根本不顾及他人。幸亏我的技术还行,我的滑冰史有三年了。第一次滑冰是在北海公园的冰面上,记不清那是个什么日子,和谁一起滑的,总之摔了不少跤,吃了点苦头,但是最后我学会了。

我喜欢露天滑冰场,特别是北海公园的,湖面宽阔,滑起来过瘾。在这个有千年历史的皇家园林里滑冰的确是件惬意的事情,没准N年前大金的皇帝和妃子们就在这湖上滑过冰,不知道他们这些大漠里骑马的人滑得怎么样。

可惜现在不是冬天,北海公园里没有露天滑冰场,只有一湖碧水。

滑完冰,去麦当劳吃了点洋垃圾,中国的小孩子真多,哪儿都是,快餐店里也挤满了长着黑头发的小脑袋,一个个对着画面上的鸡腿汉堡伸长了脖子,口水流得老长。

回到家,打开电视,不是广告就是无聊的肥皂剧,剧中的人弱智得狠,看得我呵欠连天,终于忍不住关了电视,对着34寸的显示器发呆,难道我花钱把它买回来就是为了看广告和肥皂剧?

我觉得我每时每刻都在被强奸。走在大街上,看不到蓝天,看不到白云,看不到清澈的河流,只看到膨胀的欲望。它以巨幅广告灯箱为载体,从扫描仪到文胸,从小汽车到马桶,从写字楼到高跟鞋……它挂在路灯下,贴在车厢里,站在房顶上,晃动在人们的眼睛里,它承载着无穷的欲望,无处不在。它摧毁文明的同时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同时又推动了现代文明的进程,这真是个怪异的循环。

想怎么强奸就怎么强奸吧,看你能把我蹂躏到几时。

T找我喝酒,我没有拒绝。

他又问我爱不爱他,我笑他猪头。

他说如果我不爱他他就杀了我。

我想他一定是喝醉了。

9月23日

秋分。

八月中,解见春分。太阳到达黄经180度。

木木翻出王菲的CD听,他喜欢这个我行我素的女子,我也喜欢。

木木说我有点像她,个性张扬,十分自我。他说刚开始喜欢我,也是因为觉得我和她的像。不过,我不希望我像谁,我就是我自己,干嘛要像别人呢。

她,香港的北京女子。从“王靖雯”到“王菲”,从模仿到创造,从熊猫眼到滴泪妆,从窦唯,谢霆锋到李亚鹏,一个善变的女子。

哭了笑了爱了分手了,任由他人去说,她只顾冷冷的唱她的歌,一个自我的女子。

我拿出日记时,她正在慵懒的吟唱《不留》。声音糜烂,层层叠叠,像一阵风,一阵雨。

我把烟花给了你节日给了他

我把电影票给了你我把座位给了他

我把烛光给了你晚餐给了他

我把歌点给了你麦克风递给他

声音给了你画面给了他

我把情节给了你结局给了他

我把水晶鞋给了你十二点给了他

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

……

秋分时节,很适合听这首歌,秋分者,阴阳相半也。给你阴,给他阳,给你灵魂,给他肉体,一半一半。

我告诉木木我把王菲写进了日记。

他笑,你能把她完完全全地描述出来吗?

不能。

不如不写,比如我,爱听她的歌,却从来不唱,哪怕小声哼一下都不。

但是,我已经写了,不想涂掉了。
相信爱情,佩服别人的坚定相守。 缺乏安全感,一直犹豫。讨厌对着说不通的陌生人。过于敏感,自我保护。 一个人写字,企图找到爱情的出口,幸福的结局。却找到疼痛的答案。 终于明白,爱是一个人的冷暖自知,无关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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