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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香..


我是如此贪婪地依恋着他的身体

他的香

散发出来

弥漫着 侵蚀着我的血液

我的灵魂

我不可救药的沉迷于其中

那么深邃的追逐

他视而不见

肆无忌惮地释放着香

在这里 在那里

我执迷不悟

我固守原地

我狠狠吸噬

一口深 两口浅

反反复复下

我成瘾 他萎缩

终于 他侵尽全身

香散至最后一点 我放手

他便瞬间消失 弃我于人海

香自空气 蔓延再蔓延 然后蒸发

而我的衣襟 发梢 却依然存留着那香

任凭怎样 也无法洗去 烟蒂待尽时 我续燃
茹綶伱能到我訫裡, 伱⒈錠會流淚;. 铟為裡緬全寔 伱給嘚傷悲... 茹綶我到伱訫裡,我吔會流淚... 絪為裡緬 全寔伱嘚無所谓..
我的影子

我生命的影子被寒冬的冰雪包围

那复杂得无法控制的爱情

也冻僵了躯体

飞呀

将所有的温馨一起带走

让贞洁的吻和拥抱统统带走

心灵深处 

最初的感动

比高高的冰川还要高

一眼望过去看不到他的影子

冰冷的心在无法回忆的回忆中回忆

寒风掠过

我的心灵与阳光下的积雪一起

融于僵硬的土地

获得自由

遗失的美好将在地面风干之时重现

拥有曾被逝去的幸福

拥有曾被阻止的爱情
茹綶伱能到我訫裡, 伱⒈錠會流淚;. 铟為裡緬全寔 伱給嘚傷悲... 茹綶我到伱訫裡,我吔會流淚... 絪為裡緬 全寔伱嘚無所谓..
或许 我爱你

流失的请不要让我想起
痛苦的画面
在背负着流星的誓言后
一个人流浪的我
在 且只能在寂寞中孤独
或许
孤独不是改变一个人的重要原因
只是爱呢?
在梦的那头
或许
只是 泪流到的地方才是寂寞的
那过往的爱呢?
许下的星愿只能在记忆中孤单地流露出列心的痛
我想 我爱你
不能说出的时间的多少的悲伤
我想 我爱你
说出口的快乐是你茫然的眼神
过了 都过了
在寂寞中被时间治愈了
或许
只是时间在时流动着的
想过的 都遗忘了吧
或许哪天再想起
会觉得是一种幸福
一种被伤害的幸福
或许我爱你
茹綶伱能到我訫裡, 伱⒈錠會流淚;. 铟為裡緬全寔 伱給嘚傷悲... 茹綶我到伱訫裡,我吔會流淚... 絪為裡緬 全寔伱嘚無所谓..
爱 轮回

如果,我只有一刻的生命,我仍然会去往你的身边,把你的手放在我的掌心里,并轻轻的对你说,其实我并不想离去。 喜欢你的笑容,喜欢静静地看着你。一见到你,我那美好的青春就在心中苏醒。 你像那沾满露珠的花瓣,给我带来一室芳香;你像那划过蓝天的鸽哨,给我带来心灵的静远和追求。 我想你,我的思念就像缠树的青藤一样,在春日的雨露中飞长,而你,就是我心中那棵常春树。 憧憬着能够陪你一起去沐浴阳光,让我可以回味阳光下的会有一段怎样的故事;好想陪你去看一次梦中的大海,宁愿我和你临着海风,唱一辈子忧伤的歌;好想对你说:让我爱你吧,此生毕后,来世再继续;好想,真的好想。 我想告诉你,爱是那么虚无那么短暂,我却抑制不住馈赠与得到的渴望,终于伸出手,递上我的心我的灵魂,就算梦幻再度破灭,就算灵魂从此破碎,直到最后,唯一没有消失的爱情仍掌握在我手中.... 只有在你的微笑里,我才有呼吸。
茹綶伱能到我訫裡, 伱⒈錠會流淚;. 铟為裡緬全寔 伱給嘚傷悲... 茹綶我到伱訫裡,我吔會流淚... 絪為裡緬 全寔伱嘚無所谓..
香烟在哭泣

或许是前世注定的

今生这样遇见你

只因彼此的踪影过于朦胧

故事还没有开始

就勿勿演绎了结局

我就像你手中点燃的香烟

随着你一口一口的吸去

最终消失在烟雾里

你狠狠的一脚 踏在那残躯上

最后的火星被你抹灭

犹如我破碎的心

香烟陪你渡过了秋季

却难逃被丢弃的命运

而我 读懂了你眼中的鄙夷

最终和香烟一起哭泣
茹綶伱能到我訫裡, 伱⒈錠會流淚;. 铟為裡緬全寔 伱給嘚傷悲... 茹綶我到伱訫裡,我吔會流淚... 絪為裡緬 全寔伱嘚無所谓..

【分享】绝望独白 南风经典...

[言情篇]

我一直记得像矢车菊花瓣一样蓝的海,一直记得你。去丹麦去朋友的庭院花园到处去找矢车菊……
  
(一)成为一个失忆者的可能

最近常常听Radiohead的《Amnesiac》,我喜欢英式摇滚的干净,Radiohead的MTV在我这个作设计的人看来是相当先锋的。我并不是个女摇滚,我听那些我喜欢的音乐,包括中国民歌。我的小学同学后来学音乐的阿科嘲笑我是个音乐垃圾盒,是啊,我已经32岁,离未育,怎么也不是一开启就清脆歌唱的乖巧八音盒了。我每天的生活乏善可陈,泡在电脑前做设计,最多的休闲活动就是晚上打开壁灯躺在地毯上听音乐,抽两三根烟。

如今已是六月,一首歌里说,这是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我是可耻的,不像别的独身女人那样忙着打扮得花枝招展地约会,我只穿棉麻的衬衫长裤,最喜欢颜色是黑、墨绿、海蓝,用VASACHI的VASACHI香水。有时周末和阿科等一干朋友去泡吧,或者和助手雪梨去她最喜欢的仙踪林喝奶茶。助手雪梨是新新女生,在试用期间她偶尔听说我的旧事说,飞飞姐,真是想不明白,像你这样的神仙姐姐也会被抛弃,简直没天理。让我大笑,拍马屁拍得这么有创意让人很受用,现在的小孩活得轻松狠绝,现实得让人又爱又怕。

我还不算滞销货,也有两三个追求者,不过迅速被我PASS掉。我对爱提不起兴趣,或者说对男人没什么信心。修炼到至高境界的女人在网上写:什么叫神话?请听男人向你表达爱意;什么叫传说?请听男人对你的承诺;什么叫梦境?请看你自己听到前两者时的反应。这种级别我还自叹不如。

《Amnesiac》的意思是失忆症患者,而我最近极可能成为一个真的失忆症患者,这不是肥皂剧,这是生活,或者说肥皂剧本来就是生活。

起因是离婚不久的那次车祸,长达三个月神思恍惚让我不出事也难。前夫偶尔去医院看我,然后和等在医院门口的新欢俪影双双离去。最后一次我站在病房的玻璃窗前看着玻璃外的他们的影像和自己在玻璃里的模糊影子,感觉奇特,想起他对我说的话:我这样的人不值得你不爱惜自己。其实对自己的感觉还是良好,30岁的男人正是在职场和情场上开始俏的时候,骄傲由不得他。

车祸后我结束了神思恍惚,也从出版社辞职,从此自力更生,自己在家做自由职业者。最近常常眼痛头痛,开始以为是电脑病,后来在阿科的强迫下去了医院,结果是上次车祸的后遗症,医生说脑部有肿块需要切除,但后果之一就是可能失忆。我和阿科都觉得像做梦,因为我们也相信肥皂剧不是生活来着,生活真会教育我们。

我开始把自己觉得重要的事情记在本子上,我不喜欢用电脑写字。前夫常去日本,应我的要求带了好多日本的信笺和各种本子。我喜欢在那些淡彩折纸花卉的纸上写东西,连菜谱都写在上面。这些都是被前夫嘲笑的“恶习”。

今天上午我在那本洒金宣纸质的记事本上记下:安波,小学同桌兼中学密友安宁的弟弟,从美国来替姐姐看看北京顺便看我们这些老朋友,要求我必须请他吃饭。信息来源:阿科。

小学时常和安宁在我家的胡同里追着杨花玩或者一起去胡同口买小豆冰棍,中学时红着脸互相告诉喜欢某个男生或被某个男生喜欢。我都不大记得安波的样子,从他由一个流鼻涕的小子变成羞涩的初中生中间只见过他两三次。安宁还说可惜我没哥哥,如果不嫌我弟弟小,做我弟媳也可以,那小子很喜欢你的。这话我倒还记得。



(二)失忆前和一个似是陌生人的男人见面

前两个礼拜阿科介绍我给一个小朋克乐队的首张专辑做设计,我笑阿科,让我这个心如死灰的阿姨为青春期愤怒小孩作设计,你不怕人家企宣杀了你。话虽如此,这些假酷的东西对我而言还不算难题,这一年我开始被贴上前卫女设计师的标签。从事业角度来说,离婚倒是成全我的一剂猛药。

半月前雪梨请假去旅行,后期的制作我都得自己来,下午正在猛赶时那个安波打电话说,飞飞姐,你请我晚饭好不好?20多岁的小男孩用一把成熟的声音向你要求,没办法,谁让一干老友中就我这个姐姐呢。开着旧的富康去三里屯的青年旅馆接他,我觉得落魄。一个女人在初夏的黄昏开着车,应该是戴着墨镜穿着小吊带沐浴着阳光开着法拉利、保时捷之类的跑车去赴情人的约会,而我却在焦头烂额的工作中去做另一件让人焦头烂额的事:请一个似是陌生人的小男生吃饭,问候他的姐姐近况,介绍我及朋友们的近况,介绍北京的巨大变化之类。用最近雪梨的口头禅说,巨丧!

等我好容易从三里屯北街进入那段弯弯拐拐还积着水的路,就看见一个穿着海蓝Tshirt米白工装裤的瘦削年轻男人站在POETUER的门口,我知道那一定是安波。果然,我刚从车里钻出来,他就满脸笑着快步走上来给我一个有力的大拥抱,说,飞飞姐,你好。好久没让陌生男人拥抱过我,他身上的味道如此清洁居然让我心里突然温和了一下,许久没有的感觉。

眼前的男孩其实更应该说是个男人, 1米78左右,头发剃成板寸,肤色黝黑,眼神清亮。安波见我打量他,笑说,没发现我们俩穿得很登对吗?果然,我穿着海蓝麻质长袖衬衫和浅米麻质裤。我心里立马有些不悦,现在什么样的男人都会打情骂俏,可笑自己刚才还温和了一下,林飞飞啊林飞飞,还以为自己练得百情不浸了,看来革命尚未成功,我嘲笑自己。

我从一堆CD里挑了张印度的电子放,安波看我一眼说,你看来应该是听爵士的那一类呢。第一次去五道口一家店买打口碟,挑了两张比较猛的,店里的长发伙计对我说,没想到你能听这样的东西。我问他,那你觉得应该什么样的人听?他指指我身后的一对情侣,男的长发,裤子上尽是洞,女孩红发板寸,左耳上挂着三个耳环。后来告诉阿科,阿科说,他们是青春期没有方向的叛逆,你是人生没有方向的叛逆,段数不一样。知我者阿科。有个没心没肺的女友曾当众对我和阿科说,干脆你们俩结婚算了。我和阿科均大笑,其实在高中我暗恋过阿科,他却玩命追安宁,后来安宁去了美国。上大二时我开始和前夫恋爱,阿科觉得他爱上我时为时已晚。我们俩纯属错过了动心时刻,后来就变成了亲情一般的东西,再无火花。恐怕我的感情生活便是如此吧,注定没有天时地利,一再地上错车,一再地下错车,不由得我不低调。

安波很健谈,几乎都是他说我听。我知道安宁简直幸福得像白痴,每天快乐作主妇。我也知道安波是电脑工程师,酷爱登山。

我恍然大悟说,前两天阿科说他夏天要去冈仁波齐转山还要去尼泊尔,我还纳闷一向贪图享乐的他怎么突然染上这个马年流行病,原来是你在扇风点火。安波笑,你也去啊,我可以照顾你的,我是半职业登山家。这两年我一直是标准独立女子的形象出现,似乎好久没有听过男人说要照顾我,看着眼前男人的清凉眼神,心里一阵黯然。上次医生说让我尽快手术,不然随时可能突然昏厥。离婚后我的承受力已属坚不可摧型,对感情生活已不存幻想,并永远不为两个月以后作计划,万事随转烛,任何事都在变。

以后我会有什么呢,可能会失忆。会忘记些什么?痛不欲生的过去还是甜美的过去?还会作设计吗?还记得自己喜欢的那些生活细节吗?还怕爱吗?面前这个从美国空降来的和我童年时代有某种关联的男人会和我有关联吗?我一下沉静下来,对面的安波也沉静下来,他看我的眼神里有痛惜。我突然明白,原来他都知道。安波说,飞飞姐,你还记得吗?我上小学时你到我家来等姐姐,我要你给我讲故事,你讲了《海的女儿》,这是老早就听过的故事,但你的神情让我一生难忘,你说,那个王子怎么这么笨,气死人了。我一直记得像矢车菊花瓣一样蓝的海,一直记得你。去丹麦去朋友的庭院花园到处去找矢车菊。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沉默,安波也一语未发,只是稳稳地开着车,我们之间的对话也只是关于走哪条路的问题。我在想,为了爱可以忍受刀尖刺伤的剧痛天天舞蹈,谁可以做到,谁又值得?按现代人冷血的说法,这明明是SM(受虐和施虐)嘛。但我们以前都曾那么感动过。

在楼下安波摸摸我的头发,说,好多事就像登山,一次冲顶未成就要好好准备下一次。我半天没说话,心里波涛汹涌。这种道理谁都会说,可此时幽暗的路灯、男人清洁的气息和温和的嗓音、和单纯过去相连的这个城市的味道、发丝上他手掌的暖意让我无比震动。安波问,你家是在几楼?我指给他看。他说,我在这里看你家的灯开了我再走。回家我开灯,走到窗前。我没拉开窗帘,我只从窗帘缝里看到楼底下的男人抬头张望了几分钟,然后打车走了。我坐在地毯上用纸巾擦着眼泪鼻涕,往事全来了。



(三)爱了吗?还记得吗?



第二天傍晚我正在疯狂干活时有人按门铃,安波右手拎着一袋饭盒,左手捧着一大束百合来了。他说,我知道你没空吃饭,我在街头饭馆要了几个菜,我再来做个汤,晚餐就ok了。来,把花插上啊。我急急地去插花,此中碰翻了一个杯子,把水灌满了还不自知。

过两分钟我让自己镇静下来继续作设计稿的后期,毕竟我已是忍得住情的32岁的女人了,不允许自己有太多滥情的联想,联想常常都不能是生活的真相。

等安波在我身后站了几分钟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忘了时间,我忙要起身说,对不起,我忘了,忙昏头了。身后的男人用手按上我的肩头温和地说,没关系,飞飞,你做的东西果然不错啊。他第一次直呼我的名字,我心里抖了一下。我想他的手在肩头多留一会,想把脸靠在他的手掌里。我不能想了。我果断站起来,用很轻松的语调说,吃饭吧。对一个27岁的男人动心不应该是我林飞飞的情感项目,总不能不留神赶个姐弟恋的时髦。

坐在桌边吃饭,安波说,今天的菜很清淡的,昨天看你额头上有个小痘痘,估计你是熬夜熬得上火了。安波说,在没见过你的14年中我真正的恋爱有四次,比你多吧,所以我的心理年龄比你成熟呢。安波说,中学时隔壁班上有个女生觉得自己特美冷得不得了,看我们都从眼角看,后来她一从我们班经过我们就念诗:从一条悠长悠长的雨巷,走来一个冰箱般的姑娘。哈哈。飞飞,你可别像冰箱。安波说,一个女人一生最重要的事不一定非是等一朵玫瑰花吧,反正男人不是。生活很宽的。飞飞,你做得很明白,想得不明白。安波说,这个西红柿鸡蛋汤是我的拿手菜,你知道怎么让蛋花不全漂在面儿上吗?秘诀是在放蛋液前放水淀粉。我给你盛一碗……

我记得最后我默默走到他身后,搂着他的脖子,把脸轻贴在他的耳旁,说,抱抱我。安波站起来回转身,我突然一阵眩晕,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手术醒来时安波问我,还记得我吗?我说,你是安波,是我小学同学安宁的弟弟,你从洛杉矶来。其他得让我想想。

其实我都记得。

童年和安宁在我家的胡同里追着杨花玩,那是天空瓦蓝瓦蓝的春天。到安宁家等她,10岁的安波要我讲故事。中学时安宁红着脸说阿科给他递纸条说喜欢她,我在那天夜里偷偷哭了。19岁时遇到我的前夫,他在学校的草坪上弹吉他为我唱歌,我为他在日记本上写诗,我们是学校里公认的金童玉女。25岁的结婚典礼前几分钟我把旗袍领口的盘扣弄掉了,前夫安慰我一针一线地替我缝好。婚后前两年我们天天中午通电话问今天晚上吃什么或是去那里吃,他在电话里总是叫我宝贝即使是有旁人在也不改口……我记得安波对我说他一直记得像矢车菊花瓣一样蓝的海,一直记得我。去丹麦去朋友的庭院花园到处去找矢车菊。记得他的温暖怀抱和拿手的西红柿鸡蛋汤。记得在昏厥前他着急的声音:飞飞,别怕,我在这里,飞飞。飞飞。

我记得我32岁生命中那些美好的部分,不好的已经不在意,这恐怕是最主动最好的失忆症了。看着安波,我在想,要不要告诉他我记得爱情刚要开始。一个比我小5岁的热爱探险的男人应该对人生还有很多探险的梦想,我能否承受那些等待和寂寞?我会再爱上别的男人吗?虽然我已32岁,我对人生了解并不多,也并不了解爱情的许多方面。生命如此开阔,我该细细体味吧。我的设计该有点新鲜的元素了,我的房间应该从金属灰的主调换个明亮的颜色了……

安波问,还记得以前吗?记得起我吗?我闭上眼睛,决定给自己两分钟时间考虑。我会怎样说呢?我在想,他也在想。
茹綶伱能到我訫裡, 伱⒈錠會流淚;. 铟為裡緬全寔 伱給嘚傷悲... 茹綶我到伱訫裡,我吔會流淚... 絪為裡緬 全寔伱嘚無所谓..
他说.............



用一切的气力来忘掉,害怕稍一松懈,便会重新记起,那污秽,那恶臭,那仿佛从深渊里传出的哭喊声。却总在无意间触到伤痕,是檐下石阶上的滴水孔,无声地提醒着长长一生里所有雨季的消息。
  
他说起竹条。把自己的双手伸出来,十个手指都放在眼前比,悬疑不定,最后一指某人手机的天线:“就那么粗。”细吧?可是真疼。“嗖”地一声,屁股上一紧,顿时着火一样热辣辣疼了起来。他哇哇大哭,妈却毫不为之所动,手里的竹条打一下,喝一声:“叫你撒谎!叫你偷吃!叫你不听话……”

他说起跪搓板。跪着跪着,搓板的齿一直杀进肉里去,小腿哆嗦成一团死肉,到最后,膝盖上变成一种不像疼的疼,是锯子,在慢慢地锯。妈根本不多看他一眼,照样沉着脸忙里忙外,手里的一切家什都在坏脾气地响。他呜咽得出不了声,以为自己就会这样跪死了,妈终于叹口气:“起来吧。”

他大笑,仿佛说的是极为有趣的事。

是清明,扫墓回来的车上,挤得没有立锥之地。他让半个座位给我,又递过来一个脐橙,看我吃得汁水四溅,突然说:“我妈原来就很喜欢吃脐橙。”

中年男人,个子是普通的高,西装也是普通的挺,笑容很和气,虽然遇到了胖,又遇到了年纪,脸仍然像电视剧中不大重要的正面人物——比较顺眼。像所有处于油漆未干年纪的女子,我警惕,然而有一个刹那,是他的语调或者他看我时微微侧头的样子或者他眼神的一动,让我决定听下去。

他说他今天是给他妈上坟的。头向窗外方向不明地扬一下:“就在那儿。”整个人停一下,仿佛仍在凝神睇望——隔得远了,从绿树葱茏里只点点滴滴漏出高大巍峨的大理石墓碑,光点闪烁,如同星星的眼睛。我也附和地做张望状,并且表扬:“地方很好。”他怔一下,然后对我抱歉地笑:“不是这一边——哪里置得起这边的地,修得起这种墓。是在背面,最便宜的,就是一个挨着一个的那一种——也好,我妈孤单了一辈子,现在左邻右舍都是人,倒也热闹。”



他说他从来没见过他爸。很小的时候妈说爸在三线厂,那时左右邻居有好些爸爸都在三线厂,所以他也不觉得什么。可是后来他慢慢发现了他的爸爸跟其他所有的爸爸都不一样,他不写信、不寄钱,更没有回过家。

有一个寒假他记得,下好大的雪,他每天都和小朋友在一起疯玩,但是每一次他们玩得正好的时候,都会有一个拎着旅行袋的爸爸走过,一路亲着搂着抱着把自己的儿子带回家,游戏的人数一点一点少下去了。到大年三十那一天早上,当他兴冲冲跑到大院前的空地上,他愣住了:那儿空空荡荡的,所有的孩子都回家了,只剩下一片被踩得稀脏、即将融化的雪地,远远近近,谁家年饭前的鞭炮响得那么红火……

他说他肯定是问过的,可是也不记得是不是挨了打,不敢再问。到考大学那一年,填报志愿时,家庭成员一栏他便只写了母亲,不知是认命还是赌气。拿给妈看,看见妈定一下,以为妈会问,或者——会解释,但是妈的眼光很快掉开,只是从此不再重复谎言,他也便始终不知道真相。

我试探:“是你不想知道吧?”

他愣了又笑,淡淡的一种沉吟:“知道又怎么样?难道还会是好事。”敛了笑,很慢很慢,“如果不是那男人的负情背义,我和妈,不会过得那么苦。”

他说起养蚕。一切过程我都熟识,黄裱纸上密密的蚕籽,那精瘦的男孩到处偷采桑叶,支架让蚕儿上山,可是最后一步。是开水,浇遍雪白的蚕茧。然后妈才可以在缫丝厂的门口挤来挤去,把手里的一束丝尽力地伸进小小的窗口。

我吃完,两手水淋淋地还拎着橙皮,左看右看,不知道丢哪里好。他接过来,低头看看,不自觉地捏捏,随手就甩到窗外去,然后问我:“你知道桔子皮有什么用吗?”

我说:“咦,可以吃啊,做九制陈皮——噢,你是男的,你不吃零食的。”

但是他知道桔皮可以卖钱。药店里的人将他辛辛苦苦沿街捡来的桔皮称一称,报一个数字出来,如果他求:“加一点。”那人会轰他。后来他发现,江那边有家店有位老先生,眼睛有时会沉吟一下,然后加一点,他就每一次都穿过大桥去那家店。吃桔子的季节总是冬天,江风像刀一样切割着他,走在大桥上,仿佛走在刀刃上。

我忙说:“我懂我懂。”

是爸说过的故事。他的求学生涯,要靠砍柴来维持,为着江西那边比湖北的柴价稍微高一点,每个星期天都背了柴步行四十里,来换那多挣的三毛钱。

他看我一眼:“你懂?”一笑,笑里有些意思。

我马上知觉:我答得太快,也太轻慢。我能懂得什么?一个人的悲伤是一个人的。



他迟迟疑疑地看向另一个方向,我想他是有点后悔,觉得不该跟我说这些,我们之间隔了年纪、性别、背景,十几二十年的人生路,他的理所当然是我的天方夜潭。然而我也知道他还会说下去,不是因为他要说,是那些话要出来。

我搭讪地问:“你长得像你妈?”他点头,“那你妈年轻的时候一定很漂亮。”

——同事教我的:遇到人家的小孩,只有两种标准台词:1、漂亮;2、像你。而最聪明的人是这样说的:“哎呀,这孩子长得真像你,而且青出于蓝,比你还漂亮。”

他果然吃这套:“是啊。是啊。”猛点头,在身上上下探摸,“可惜我没带她当年的照片出来,她做姑娘的时候……”下巴一扬,涵盖车中每一个女子:“都不能比。而且特别能干,家里的事,厂里的事,一把抓……”

我一边暗笑一边心里咕哝:“你见过?”因而错过了他一件件历数的他妈妈的丰功伟绩,只听见他最后的总结:“我妈真是什么都好,就一个毛病,脾气。”

他仿佛蓦地想起什么,突然伸出右手,仔细地辩认了一会,指了手背上一个暗暗的印记给我看,脸上一个笑几乎是顽皮的:“猜猜看,这是什么弄出来的?”

“我妈拿烟头烫的。”

我的反应如果用卡通人物的方式来表达,就是头顶上悬着大大的黑色???!!!

那年他不是十三就是十四,初几?学业并不能帮助他的回忆,文革时期的中学不过是一场鬼打架。少年时代昏黄的记忆里,家属区后院的角落,朋友忽然变魔术一般,手里多了一支烟,七八个人轮传着。他只抽了一口,记得那辛辣重浊的味道,有点受不了,便传给了下家,有脚步和谈话声远远传来,大家一哄而散。他洗把脸,漱个口,以为了无痕迹——没想到消息比他到家不知早多少时候。

妈也不忙着发作,叫他过去,淡淡问:“你下午干了什么?”他心头一凛,本能想抵赖,小声嘟嚷:“没有啊,没干什么啊……”早一耳光挥在他脸上,妈一声吼:“你给我跪下再说话。”

妈长一声短一声喘粗气,整张脸抖得仿佛风雨欲来前的乌云涌动,半天才挤出一句完整的声音:“你学熟了啊,你胆子粗啊。”

从没见妈气成这个样子,他不自觉地向后瑟缩,冰冷粗糙的水泥地硌在膝盖上,生疼。眼中一汪泪,不敢哭。

妈转身抓起一盒烟递到他面前:“你想抽烟是不是,抽啊。”他怯怯抬头,声音小得自己也听不见:“妈,我不敢了……”妈恍若未闻,“你不抽,好,我抽。”

妈双手抖得那么厉害,连续划断了好几根火柴才点着火。她狠狠地抽了一大口,烟紧紧地、痉挛地握在指间,喝一声:“手伸出来。”

他哆哆嗦嗦,欲伸不伸,伸一点又赶快缩回去——妈早一把将他的手拖过来,烟头上一点红星重重地揿上去……

前排的人回头看我,我才知道自己吸气的声音实在太大了。我想说话,可是舌头比人家菜场里卖的千张结结得还要厉害:“她,她怎么可以,她怎么下得了手,她简直……”

他的震惊程度几乎和我是一样的:“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听我说,我妈不是你想的那样……”

两个人都争着要说,最后他赢了。

说之前忽然尖刻地笑,说:“啊,现在报纸上书上,都说五十年代人多善良,思想觉悟多高,”脸色忽地狰狞:“狗屁!”他简单明确地骂。



他说那是他生命中最初的记忆,却是那样地惨痛,让他一生都不能忘。妈上班前,把准备腌制的青菜晾在竹杆上,叫他看着,他便规规矩矩搬个小凳子坐在门口,一动也不动。邻居有家人,也不知是那天缺菜还是什么,出来随手就扯了一把。他当然不依,揪着人家不放:“我们家的,别拿。”谁把一个半尺高、四五岁的小孩放在眼里,随手推他个踉跄,他又扑上去抱住人家腿不放。几次往复,那人烦了,一把揪住他后领,像扔堆废布般一甩。他只看见门口的石阶疾速地向他扑来,随即失去了知觉。

是那哭声,锥子一样尖利的哭声一点点刺穿了他的意识,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全身像撕裂般一般地疼,只叫一声“妈”,便嚎啕大哭。妈忽然把他放下,抹一把泪,拎一把斧子就冲出去。

后来的事,是邻居们带笑不笑、挤眉弄眼、绘声绘色地形容给他听:妈几斧把那家门前的坛坛罐罐砸个粉碎,再一斧劈烂了玻璃窗,里面人循声想要开门,妈一斧砍过去,吓得他关门不迭。妈一斧斧劈门,一边破口大骂:“个板妈养的,给老子滚出来,有板眼莫欺负小的,跟大人搞。哪个敢出来,老子跟他同归于尽。”那家七八个男将,平时也是此地一霸,此时却变了缩头乌龟,关在屋里不敢出头,前后三排平房的人都被惊动了,远远围观,一种沉默的、惊惧的存在。他们也都不是没有欺负过他们母子的吧?有时候,一种恶不见得是有意的,就像看到落水狗会若无其事踢一脚,然后掉头而去,因而更残忍与不自觉。然而此刻,一个女人的悍泼与绝望,一头兽般原始的反扑,镇住了所有的人。

直到妈实在力竭,才有人找来了厂办主任,那家的婆婆哆着小脚出来一迭声地赔不是,痛骂儿子,答应赔医药费,众人作好作歹把妈劝回了家。后来听说主任在全厂大会上说:“你们莫搞别个,个孤儿寡母的,蛮遭孽,那又是个恶鸡婆,闹出人命来,我看你们么办?”总之此后,没人再难为他们。

他向我笑,话说得极其淡也极其静:“我现在看赌片——男人只看四种片子:打架,打仗,打牌,打球——里面总是:红桃S说话,黑桃K说话。我知道,如果用眼泪说话可以,我妈不会用斧子。可是不行。我想,那是她最后一次哭。”

很久,我问:“那家人呢?”

过很多年,有事求他,一见面忙着递烟,点头哈腰,提起当年事,直拍他肩膀,连连道:“不打不相识,我们有缘啊,有缘!”

我笑得几乎昏过去,勉强止住:“你帮他了吗?”

他点个头:“都不容易,能帮就帮嘛。”
茹綶伱能到我訫裡, 伱⒈錠會流淚;. 铟為裡緬全寔 伱給嘚傷悲... 茹綶我到伱訫裡,我吔會流淚... 絪為裡緬 全寔伱嘚無所谓..
腌梅蛋糕...


[言情篇]

她就像一粒沙,在他柔软的心里,渐渐钙化成一颗珍珠,越来越美丽。
   
椴一直都不知道,时隔七年,其实,那个叫做潘的男子,仍在耿耿温柔地爱着她。

要怎样才能记起初识的情景呢,真的都已经快要忘记。清晰的也许只有那个秋天中午的微风,和风中一蓬一蓬橙色灌木的味道。那时,椴十五岁,考上高中,在万人攒动的新生名单前踮脚站立,查找自己的名字,可是她个子太矮,独自站立的身影,显得固执又单薄。

这时,有人走到她旁边,轻声细语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帮你找找看。”椴抬头,看到高高个子的男生,双眉浓秀,一看就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我叫椴。”说时她浅浅地笑,嘴角有深而细小的涡纹。

也许椴对于潘最初的吸引力,就自那涡纹开始吧。那天她找到班级、坐进教室,认识老师同学,然后领书、回家,她低头做这些事的时候,不会想到潘正以晶亮的双眼注视着他,小心翼翼,生怕一眨眼她就不见了。

然后,回去的路上,有辆自行车开到她旁边,匀速与她并行。椴回头:“咦,你不是上午那个男生吗?”“是我,我叫潘,我的座位在最后一排。”潘笑着说。于是椴记下了他的名字。

初秋的下午,椴还穿着纱裙。淡绿小草莓,暗结一条条银色珠网,白底子,裸露着光滑的小腿。她不是漂亮的女生,却往往会把一件衣服化腐朽为神奇,她知道自己的优点,也知道男生们看她时特别的眼神。

有天放学,椴遇见学校上一年级的学兄。这人高大俊秀,跑过来与椴搭讪,约她周末参加他的生日PARTY。椴没有回答,学兄便凑前一步,说:“你猜到时候我会怎么介绍你?”椴吃惊地看着他,不晓得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可是对面这个人又接着说:“我会告诉大家你是我的女朋友!”说完就走了。

椴的心,很矛盾。她想还是不要和这个人走得太近,但是十六岁的生命里,这毕竟是第一个向她示爱的男孩子,禁不住脸红心跳,把头低着。

周末,放了学,大家都急着回家,她却格外慢。这时,学兄又出现了,他站在教室门外,勾起一根手指对椴说:“过来。”

她走过去,他便捉住她的手,轻声对她说:“我喜欢你,我买了个大蛋糕,就等你来切的。”

然后拉她到外面,拍拍自行车后座,说:“乖,上来!”那一刻,再坚强的少女心也会散软无力了吧,椴看了看他,笑了,说:“你怎么知道我最爱吃蛋糕?”然后就跳上了他的车。

这一切,在那个叫做潘的男孩子看来,仿佛寒风猎猎,迫人而来,他咬牙忍耐,不要自己发出声音,这之后回头想,当时如果真能喊出一句什么,也许也是不成腔的,就像苍茫旷野的一声雷电,在他生命里,是最顽强、也最孤单的痛。

椴与学兄要好了两年,高三时分手。报志愿的时候,潘看到她填的学校,她没有什么大志向,报的是本城的大学。他便狠狠心,把自己北京的志愿擦去,改在了苏州。

秋天风和水暖,偶然在大学校园的石板路上遇见。“真巧!你也在这里吗?”潘说。对面的椴,看到他很惊喜,微笑了,嘴角有深而细小的涡纹。在那一笑之下,他知道,再多的放弃,再多的努力,再多的挣扎与付出,都值得。

这样朝夕相处,她却丝毫看不出他的用心。他偏偏又是那种人,比较的沉默,比较的含蓄,也比较的害羞。就连圣诞节送给她的小蛋糕上,也不敢写别的字,只用樱桃摆出“节日快乐”,红色的小樱桃印在浅黄奶油上面,十分地人间情致,椴笑说:“好漂亮呀!”潘看着她笑,也笑了:“这是一个腌梅蛋糕,因为蛋糕里面加入了梅子,所以吃起来会有些酸,如果吃的时候淋上带苦味的桔子酱,就又会有些苦,有些回甘。”

潘讲这些的时候,椴好奇地睁大眼睛听着,不时插上一句:“好特别呀!”却不知道潘的心里有多么欢喜,因为,这个蛋糕就是他亲手做给她的,为了做这个特别的腌梅蛋糕,他特意在蛋糕店里打了半年的工,有时候加班到很晚,要一个人走很长的夜路回去……

她安静地吃蛋糕,像一只小猫,他看在眼里,就觉得,连注视她都是世间最幸福的事。真心地爱一个人就是这样吧,想做最好吃的东西给她,想买最好的礼物给她,不想让她受任何委屈和伤害,看着她吃东西都觉得好美。

她吃饱了,忽然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蛋糕?”他笑笑,想起了那一年,放学的路上,当她跳上别人的自行车后座,她那闪烁的笑脸,他那疼痛的心。

大三的时候,椴比较忙,校外有份兼职,校内也做好多事。有天下午,潘突然接到她的电话,让他出来。见到时,只见她喝醉了,满口酒气,突然扑在他怀里,一双大眼睛盯着他,问他:“你做我男朋友好吗?”他的心,如同青瓷瓶子,坠地无声,悄悄碎裂。为什么,这句话不是在清醒的时候,而偏要在如此不堪的境地、没有任何理由、四肢瘫软无力的时候,才肯问他:你,愿意做我的男朋友吗?

他摇摇头,把她送回寝室。然后,到街上买了一瓶白酒,就在路上,在夜晚的微风里,全部喝光。没想到自己可以喝这么多酒,喝这么多竟然也没有吐,也没有醉,只是一味地难过,哭了。

隔了几天,椴来找潘。很不好意思的样子,问他那天下午她说了什么,然后说:“我都是胡言乱语,你别当真啊。”潘点点头,告诉椴,她只是喝醉了,没有说什么。她放心地离开了他们站过的树荫,背影纤纤如一片透明的橡树叶。

后来椴开始正式的恋爱,潘经常能看到她幸福的样子。有时候她与男朋友手牵手在校园的路上走,两人手里一碗冰,你一口,我一口。他每每看到这情景,就想起那个宿醉的晚上,那又苦又辣的白酒,那锥心的伤痛。

临毕业的时候,潘又遇见椴,他问她:“你毕业想去哪里?”她说和男朋友一起去南方,很远的城市,要过一种暂新的生活,说时脸上有种坚定从容的神色。她又问起他,他对她说:“我决定留下。”

潘想,这次他一定可以戒掉这个叫椴的女孩了。因为有人说,当青春都走过,如果什么都没有留下,那就应该放手。椴果然去了南方,在一家大公司做事,而且渐有起色,只是,她与男朋友分手了。分手连理由都没有,她变得十分消沉。

无聊时椴会给潘打电话,诉说自己的烦恼,偶然提起圣诞节那个腌梅蛋糕,她总是说:“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蛋糕!”放下电话潘想起她,她的笑,她嘴角的涡纹,她的一举一动,她就像一粒沙,在他柔软的心里,渐渐钙化成一颗珍珠,越来越美丽。潘知道椴马上要过生日了,所以,他决定去南方找她,他想这一次他决不放手。

来到椴的城市,潘就去寻找蛋糕店,然后请求店主让他自己做一个蛋糕。浅黄底子、晶莹的小红樱桃,梅子,桔子酱……

终于见到椴了,他把蛋糕交到她手里,她高兴地笑起来。她长高了,瘦了,眼睛更大了,但是嘴角那笑容没变,那深而细小的涡纹仍旧可爱。可是,她的身边却有了另一个男子,三人共进晚餐,她告诉他,她终于可以嫁出去啦,然后挖了一勺蛋糕递到那个男子口中,那么地快乐。

走出餐厅,风来了,他裹紧衣服,这风刀霜剑严相逼的世界,他不得不抱着自己,把自己牢牢保护。黑暗中他感觉到自己的呼吸,那么的温暖,那么的实在,那么的真心,可是却没有人可以交付,于是他对着海边的灯火,终于大声喊了一句:“我爱你!”

这是这个故事里,潘第一次说出这句话,当然,也是最后一次,因为从此,他将要用他一辈子去忘记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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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空烟花

[言情篇]
  何时你再燃放烟花,照亮我们永远的天空?
  

子夜的雷鸣听起来忽远忽近,起初如同噩梦深处的惊叫,到后来,渐渐消隐了,又仿佛是在轻声呼唤曾经的往事。丁瑶站在阳台上,抬头望天,等雨落。她不知道是否能等来一场倾盆大雨,一如她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见灿烂如那夜的晴空。那夜,繁星缀满天幕,烟花照亮城池,她像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女孩一般娇嗔地钻进方翎怀中,分明闻到了他身上散发出的恬淡清香。方翎用修长之手轻抚她的及肩乌发,那轻微的震颤绵延进她心底,令她乱了方寸,忘了呼吸,几近晕眩。

那一年,丁瑶早已过了花季年龄,她二十六岁,嫁给了大学同学薛辛城,在一家销售网络设备的跨国公司上班。从毕业实习到成为销售主管,她用了四年时间。四年,不长不短,稍纵即逝,却足以磨折了青春埋葬掉旧梦,使她从一个喜欢听比约克喜欢看《新桥恋人》的浪潮女孩变作了一个奔波不停箦夜归来然后在舒伯特的钢琴曲中悄然入梦的业界翘楚。

好在她还没有厌倦。这个世界决不允许一个从小城镇跑到大都市最终站稳脚跟安家立业的女子从内心深处产生什么厌倦之情,真要是那样的话,一切努力都将失去意义。她只是觉得日渐烦躁,她觉得自己的头发好黄,嘴唇好干,眼睛好困,身体好糟。她觉得梦到好处成乌有,回首时分意阑珊。她不知道天空中为什么总是堆积着浓密的乌云,却又不下雨,就那样一直阴郁着。

终于有一天她在公司发了火,把文案报告扔了个满天飞,把一个新来的秘书小姐吓得不知所措。她清楚这个小女孩并没有做错什么,可那一刻她就是想把手中那摞厚厚的标书像扔垃圾一般狠狠地扔出去。事后她对蹲在地上捡报告的小女孩说了声对不起,然后蹬蹬蹬地走出办公室,真想一去不回头。

这一切都被方翎看到了。

方翎是公司上海分部的业务总监,刚好来北京出差。之前他和丁瑶有过一面之缘,那次正相反,丁瑶到上海公干,他请她在云南路的南船酒家吃东西。那次见面多少带有一些公务的性质,席间大多谈及业务往来,因此两人都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不过方翎是个很热情同时又很幽默的男人,总能在即将话冷的时候冒出令人喷饭的笑料,轻易之间就又找寻回了快乐氛围。他甚至突然握住丁瑶的手说小姐你若是不戴隐形眼镜的话可否会把我看作是一名俊男?

丁瑶就笑成一团,也没把手从方翎的手中抽出去。

事后丁瑶飞返北京,方翎留守上海,两人便甚少联络。可是方翎却再也忘不掉那个安详中透出些微激情和神经质的同龄女子。尽管这些年在他身旁飞满了燕瘦环肥的流莺蝴蝶,可他就是难忘那样一个女子。

难忘丁瑶。

一别两载,当方翎再度看到丁瑶的时候,看见的却是怒火中烧却无法排解的今日的她。他看见她发火的样子,樱唇轻翘,音调沙哑,不由觉得好笑。可分明又有一种心疼的滋味在方翎的胸中游走,让他迫切想走上去安慰这令他此生难忘的别人的妻子。这个钻石王老五平素虽然活得洒脱飞扬,好似不知忧愁为何物,骨子里实则是个内敛含蓄的人,他明白有些东西只能放在心中任其慢慢生长,自生自灭,荒了也就荒了,还能怎样?

可他终究无法抗拒自己的心动。

所以方翎就恰当地出现在了丁瑶身旁。那时候丁瑶正独坐大堂喝咖啡,一人静望窗外车水马龙,神情落寞,痴了一般。方翎的声音就传过来,说丁小姐生些什么闲气呢难道还怕自己老得不够快吗?丁瑶顺着声音的方向一回头,便第二次看到了方翎。

他还是那样子,头发短短的,整洁而有型;深蓝色的西装,领带松散地悬挂在胸前,让人不会产生压迫感。肌肤健康,容颜依旧,岁月很难在短时间内在一个男人脸上留下印痕。刹那间丁瑶备觉欣喜,一个久违之人的出现,一道生命河流上的涟漪,令她的天空阴霾扫尽,阳光重现。

往后的时光,夜来临。灯亮之后,黎明之前,这一段光阴碎片成了丁瑶这一生中最美好的时段。方翎首先驱车载她到东直门簋街吃了个遍,倒仿佛他不是来自上海而是在尽地主之谊似的。丁瑶心情好转,管他那么多呢,就跟他一路纵横,看这流光溢彩京城夜,如梦似幻。

然后方翎拍拍丁瑶的头说:我们去放烟花吧。

放烟花?丁瑶站在街边,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眼前这个瘦削清朗的男子恍惚中越来越像一个小孩,诡计多端,不知道下一步会玩儿出什么花样。与此同时,丁瑶仿佛觉得自己也年轻了好多岁,如同时光倒流,重返豆蔻年华,那时候,天蓝梦蓝,心清如碧,纵有忧伤,挥之即去。最爱快乐天堂,最爱幸福时光。

那天晚上丁瑶决定把自己的快乐交付给方翎处置,所以她变作一个哑巴,不开口不提问,只有微笑在脸上荡漾。方翎说我们去簋街吃东西吧,丁瑶笑着点点头。方翎说我们去放烟花吧,丁瑶还是笑着点点头。

车就在灯火璀璨的夜色里开起来。开过摩天楼,开过俱乐部,开过KTV,开过酒吧街。开出首都。开上高速路。开过暗夜,开过树林,开过村庄,开过窄径。开到旷野。

在这临近午夜的京郊旷野,方翎从后备厢中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各式烟花,一一摆放在洒满月光的地面上,唤来丁瑶一同燃放。起初丁瑶胆战心惊不敢玩火,只在一旁拿着轻巧的手花把玩。到后来,她看见方翎将什么二踢脚降落伞小火箭统统送上夜空轮番表演绝技,不由得童心大盛,怯意全无,也开始噼噼啪啪放起来。二踢脚在空中响若惊雷,她惊呼着钻进方翎怀中,将脸颊贴在他肩上,感觉分外温暖。

她心想怀抱着自己的这个男子为什么不是她的丈夫薛辛城。薛辛城何曾伴她放过烟花?他们相恋六年,结婚两年,一切早已丧尽温存,波澜不兴。当初薛辛城在校园草地上纵情弹拨的吉他,如今早已尘埃落定,而昔日的歌谣,恐怕再也唱不成调调。

她这样想着,抬头望着空中烟花。烟火破空,瞬间辉煌,然后凋零在月夜里,悄无声息。她不由抱紧了方翎,惟愿此刻永驻世间。



那天晚上当然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方翎不是游戏人间的登徒子,丁瑶也决非妖艳流莺。长夜散尽,明月无踪,旭日东升,一切照旧。时间又有多少人和事能在一夜之间改头换面天翻地覆?

可是这烟花夜之后的第二个白昼对于丁瑶来说却真是惊心动魄改变一生的一天。这一天,她首先接到来自深圳的一个长途电话,电话那头南方特区某派出所的某位同志深沉严肃地对她讲,对不起,您的丈夫薛辛城在深圳出差期间由于参与卖淫嫖娼活动被拘留了,希望您能配合我们协助调查。三个小时以后,又有人告诉她说方翎搭乘的返回上海的班机出事了,死了很多人。

丁瑶站在二十五层的写字楼窗口,面对蓝天白云,不知道是否应该纵身跃下。



世界上又有多少人能有勇气去跳楼呢?总之丁瑶不是其中之一。她并非还对未来充满希冀,也不是苟且偷生苟延残喘——她只是没有勇气罢了。勇气是在光阴流转中最容易被消磨掉的东西。勇气消失殆尽,就更谈不上什么幸福快乐了。

所以当丁瑶在这个惊雷当空的子夜再度想起方翎的时候,也无非是又一次在大脑中放映那夜的漫天烟花罢了。两年后的此时此刻,尽管她早就知道方翎在那次坠机事故中非但没死而且毫发无伤,她也不敢相像自己去上海找他然后和他在一起的景象。她不知道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她很怕。离了婚的女人总是会在心中繁衍出更多的惊恐与焦虑,这些东西如影随形挥之不去,让丁瑶如困危城难以逃脱。

又一声惊雷传来,雨还是没能掉下来。丁瑶用手捋了捋头发,轻叹一声,然后从阳台走进卧室,寂寞地睡去了。



第二天丁瑶起了个大早去上班,刚到公司,秘书就递来一张寄给她的贺卡。贺卡正面画着卡通图案,是黑漆漆的夜,天上缀满繁星,月亮在笑,夜色中长路伸向远方,渐渐消失。丁瑶把卡片翻过来,就看见背面上干干净净地写着一行字:

何时你再燃放烟花,照亮我们永远的天空?

落款当然是方翎。

还有他的地址和联络方法。

丁瑶拿着卡片坐在转椅上如坠梦中,恍惚间他又看见那个短发男子了。恬淡的笑,轻扬的眼神,孩童般的声调……想着想着丁瑶终于释怀地笑了,只是眼眶渐湿,泪光朦胧。

当天下午丁瑶就辞了职,然后订了第二日飞赴上海的机票。她再不愿等再不愿想,她决定就地焚烧掉所有的惊恐与焦虑,然后飞上云端,飞向上海,飞到方翎身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那是所有人幻想中最美的结局。



第二天从北京飞往上海的747在起飞之后不久就在云中爆裂成了无数碎片。这一次,上苍无眼,无人幸免。

丁瑶搭上这班航机了吗?

事后据一个目击者说,那飞机飞得好好的,突然间就炸了。可能是太高的缘故吧,响声不大,但是火光耀眼,纵横飞散,如同白昼放了一场绝世大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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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


[言情篇]

有秘密的感觉很微妙,那种淡淡的顾虑,诱惑沉沉。
   
很长时间以来,沉沉一直有去那个叫西安的古城看一看的愿望。沉沉并不喜欢那个城市,像不喜欢一切陈旧的东西,亦无想像。可是那个城市有沉沉最最深沉的牵挂和情感的秘密。

一个叫落雁的男人和一个叫书影的女人。

沉沉一直没有见过落雁,只是像熟悉自己的呼吸一样熟悉他空灵寂寞的声音。那时候沉沉写字,忽然来了兴致,把那些字连起来寄给了一份杂志。

杂志在西安。那时候都还不大用EMAIL,沉沉也还不会打字,偶尔在花了很多钱买来的电脑上打游戏,最喜欢和堂吉珂德争风车,没完没了的争夺没完没了的寂寞。

沉沉把文章寄出去,一个与樱花和性情有关的爱情故事。好长的时间没有音训,就忘记了,在电脑上打游戏打得记性越来越不好。

樱花都落尽的时候,忽然一个黄昏电话里出来了遥远而陌生的声音,说:我是落雁,编辑。

声音,一种致命的陷落和温柔感,更因了是男人,听到的时候,沉沉忽悠一下掉进了底层。而那样一个名字,沉沉看着窗外的一片袍黄,真的是无尽头的苍凉。一个年轻男人,在这个年代,叫自己落雁。

好半天好半天,沉沉说你的声音很好,你的名字也很好。

落雁就笑了,很孑然的调子,他说你的文字也很好,只是不适合我们杂志,也不适合任何一家,为什么呢?写那些一个人连梦都不肯梦到的情感。

沉沉也笑,回音玲珑,好玩嘛,好不容易写一次还不让自己痛快。

那继续写吧,都藏在我这儿,有一天喜欢了,我印两本书,你一本我一本睡不着觉的时候吓唬自己。

沉沉移开手臂看了看银灰色的话机,好像是真的,遥远的那端的一个人。再把它放到耳边,天的颜色深下来,寂寞的日子,沉沉感到有细微的风从一个缺口慢慢地层层叠叠荡进来。

以后落雁的声音成了沉沉生命中的一个符号,那年秋天落雁就不再做编辑了,到了一家电台主持午夜的情感节目,沉沉买了一只很好的收音机,可以找到落雁在的那个频。

沉沉继续写东西给落雁,无所谓是什么了,有时候就是一句话,有一次沉沉在带了水绿花边的信纸上问:落雁你的前生是谁?

一周后的午夜,在落雁的节目里他说,我的前生是一个叫沉沉的女孩子生活的城市中旧时烟花巷里的一个美丽女子。

沉沉忽然哭了,抱着那只小小的收音机,沉沉始终没想要怎样真实和落雁的情分,可是一辈子都不想失去他的声音。

沉沉是外婆带大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亲人,认识落雁的那年冬天,82岁的外婆去世,那天晚上送走了外婆,落雁在电话里陪了沉沉整整一个晚上,没有说话,唱歌给沉沉听,后来落雁的声音哑了,沉沉的眼泪终于落下。

因为眼泪,伤痛才能够过去。

落雁,是沉沉灵魂中的情人、爱人和亲人,却并没有把他真实的愿望。一切因了真实的后面全都是失去。沉沉知道了所以不肯。

那时候沉沉已经认识书影了,一个生活在西安的东北女子。怎么解释都是缘分吧,那年冬天出差去广州,回来刚刚赶上春运高峰,车过了才补上了一张硬卧票,几乎是午夜时分跟了乘务员挤过一节节车厢,摸到一个空着的下铺,疲惫不堪地倒头就睡,醒的时候,火车已过上海,对面,一个瘦瘦高高的女孩子在看着自己,女孩穿低领的黑色绒衫,露出麦色锁骨,短发,浅浅的层次,眉目纤细整齐。

沉沉并没有和陌生人随便交往的习惯,尤其同性,可是对面的女子,沉沉有些恍惚,明明不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可是那双散发着淡淡婴儿蓝光泽的眼睛,和下颌纤巧桀骜的轮廓,放在了女孩子的一张脸上,别有灵性。忽然觉得分明就是自己写过的一个女子的模样和眼神。沉沉坐起来,笑。

对面的女孩子也笑:昨天晚上,你说梦话,你说是我的风车是我的。

沉沉就认识了书影,都书影。

是曾祖父起的名字,书影说,他在我出生的那年去世,已经98岁了。父亲说他活着就是为了等我出生,给我取名字,一个男的我或者女的我。

火车轰隆轰隆地,沉沉坐在书影的旁边说那么挤,为什么不做飞机。

沉沉没觉得冒昧,看就知道书影是个有钱的女孩,不在意地挂在旁边的那件乳白色羊绒大衣,“思凡”最新款,大约是要过万的。

你为什么不?书影反过来问,细细的手指递了一块巧克力填到薄薄的唇边。

因为……晕。两个人同时说出来,一个字,相同的。

于是沉沉发现书影和自己细微处那些惊人的相似,人马座、B型血,晕飞机、轮船和汽车,不会打字,小学读到大学都没有闺中知己,一年四季手指冰冷,轻微贫血,吃巧克力和牛奶,始终不长胖,有点自恋……

把这些话分别在纸上写完交换过来,两个人看着看着就笑,笑完,沉沉抬起头,看到书影的眼睛蒙了一层淡薄的雾气。

一个女子在另一个女子与生俱来的寂寞中看到了自己。

沉沉就叹了一口气下去,说,我们还是不认识的好。

一句没有什么意义的话了。一路上书影讲自己这些年从哈尔滨跑到北京跑到上海最后跑到西安的经历,很浅的说辞,好像一场烟花那样升腾,散开,落下,夜空里并没有痕迹。

为什么不再走了?沉沉听到书影说“好了,就这些”的时候问。

因为。书影说我不告诉你,这是一个秘密。

书影说完这一句火车就在郑州站晃晃悠悠地停下来,书影已经收拾好了行李换乘。站起来的时候沉沉说,书影以后你会不会结婚。

会。

我不会。沉沉说我们终于有一点不同了。

10个小时,两个一见钟情的女孩子说了无数的话,没有一句与男人有关,临别时却用这样的问题界定了自己的未来。

回到北京不久,沉沉就认识了落雁。然后沉沉开始第一次对那个叫西安的城市有了感觉,沉沉对落雁说,我一辈子都不想往西再走一厘米,可是多奇怪,一年中我认识的两个人都与西安有关。有什么好呢?你们不肯离开那个地方。

落雁说我们是谁?

你,和一个女孩子,她是我惟一的朋友。沉沉说西安大不大?

很大。落雁说一个人可能一辈子也碰不见另一个人。

沉沉就笑,那样才好,希望她一辈子也碰不见你,我不告诉你她是谁,这是一个秘密。

沉沉说完被自己这句话吓了一跳,原来一个人这样简单就有了秘密了,这样简单啊。

碰不到就好,落雁说否则她会爱上我的。

她不会,沉沉大声说,她不会的,因为她会结婚的,她说过。

那么她就不会。落雁说想结婚的女子都不会爱我。

那次以后沉沉没有再和落雁说起过书影,落雁依然打电话来,没有什么时间规律。沉沉却有和书影有了通信的习惯,两个人写得都不好,但是却都喜欢写信,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在纸上,一句话半句话就是一段的方式,从上个世纪末一直写到本世纪初,什么都说但是始终无关于通常女孩子最感兴趣的爱情或者男人。

书影比沉沉大两岁,已经25岁,沉沉一直不问书影是否已经结婚,一直不在意,一直不想在意。也没有告诉过书影她在的那个城市的落雁,沉沉一辈子不想见到也不想忘记的人。是沉沉生命中的第二个的秘密。

有秘密的感觉很微妙,那种淡淡的顾虑,诱惑沉沉。

城市又蔓延到了秋天大片大片的昏黄,落雁忽然在一天晚上打电话说,我在济南,明天下午就会到北京了。

沉沉愣了片刻没有说话。想了好长时间,说济南离北京那么远呢。

一个半小时的飞机而已。落雁说我会去找你。我一定要去找你,电话挂断了。

沉沉茫然。不知所措地坐了好久,桌子上有下午刚刚收到的书影的新书,沉沉已经不写字,书影没有告诉过沉沉她做什么,却已经有好几本书出版,沉沉看书影的文章总感觉是自己写的,那种漂浮着或者沉淀下去的爱情,手边的新书是长篇,名字叫“碎城”,写一个女子和一个叫李确的男人的爱情。女子,沉沉看了几句觉得写的是书影自己,而那个男人,书影说他年少沧桑,肌肤透明,好像吸毒的样子,夜晚时分醒来,游荡在古城墙下寻找温暖。

看到这一句沉沉想起落雁。那个认定自己前生做了烟花女子的男人。

沉沉不想在真实的阳光下看到他,三年中有无数的机会能够去西安,沉沉都躲避了,可是他却朝着自己的方向来了。

还是去了机场,等待的时间里沉沉看到好多人举了牌子拥挤在出境口,每天都有人在等待陌生人,落雁呢?沉沉想像不出他的模样,沉沉没有过想像。如果认不出,当然掉头就走,以后再不会有牵挂。

可是沉沉却看到了落雁,在很多人中间,沉沉一眼看到他,绛红色的长风褛裹着一个年轻男人瘦削的身体,长发,没有规则地散在衣衫处,沉沉站在大厅外面的空地上,看着他走出来,阳光下苍白的脸,浸透个性中点点滴滴的风霜。

那一瞬间,沉沉想起数百年前出了边塞的王昭君。沉沉在落雁一步步走到身边时低下头来,早已经知道,这个男人,于自己,其实是一枝弦边之箭,而这么多年来,自己才真正的是一只雁且始终在单飞。

注定被射落。

酒店熏暖的灯光里落雁渗透沉沉单薄的没有任何预防的身体时,沉沉觉得一生,不过都是为了这样一个时刻存在的。出生,然后长大,再然后碰到他,等着他来把该拿走的拿走。

他一定会走,他只是来拿属于自己的东西。

只是,为什么忽然说来就来了?沉沉问了这一句。

落雁点上一支烟深吸一口:因为,这是一个秘密。

落雁的肌肤中隐藏了香烟的味道,他抽那种方盒的三五烟。

沉沉愣一下,秘密到底是什么呢?每个人都有了包括落雁。沉沉的手指缠绕在落雁的发间,换过来另一句话:你的现在,是全部吗?

落雁裹了沉沉入怀。我保证。唇落在沉沉颈间:你这样的孩子。落雁说你这样的孩子,干净得那么危险。不要留我,你会把我留下来的,但那是痛苦。

沉沉摇头,我只想你留在这儿的一天,一分钟或者一秒,都是真实的都是你的全部。

都是真实的都是我的全部。

沉沉笑了笑说我困了想睡觉。

早上,落雁走得时候沉沉没有起床。落雁最后吻了吻沉沉的额头:好好睡觉,接着睡别做梦。落雁说:沉沉我爱你。

可是你真实的名字叫什么?沉沉想了想,没有问也没有张开眼睛。从此潇湘竭石,人去天涯远,不问也罢。

只是没有眼泪,落雁来,到他离开。

第二天沉沉换了地址和电话,不再留一丝的痕迹,但交代给了书影。信中,沉沉说:书影我也想结婚了,如果碰到一个人,他想娶我,就嫁。

说这句话,忽然地感觉世界风清云淡。

书影很快有了信来:沉沉,终于说到这个话题,那么就说了罢,我已经嫁了,7天前,嫁了那个叫李确的人,是我拼命要来的一生的疼痛,亦是西安这个城市,我千山万水地找来并且容忍下去的原因。其实是个错误,他不是个适合婚姻的男人,我留下了他。李确,现实中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在另一个时空中,很多人迷恋他的声音,那时,他叫落雁。

薄薄的一页纸,在沉沉手中飘飘而落,7天前,刚好是落雁离开的第二天。想起落雁的那句话:你会把我留下来,但那是痛苦。

落雁选择在那一天固执地过来,不过是一个了断,给沉沉给自己。落雁一生惟一的秘密,仅此而已。

沉沉终于发现了自己和书影致命的不同,她一定会要的,想要的东西,即使是痛苦。

书影说,沉沉,你我已经再没有秘密。

最后的一封信,沉沉对书影说:从此世界上所有的秘密,都被藏在了我的掌心里,没有人再会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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