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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三十 逆转七芒星


  “那晚是周末,我们几个没有回家,都留在宿舍里。凌晨零时一到,我就开始画魔法阵,我画的并非普通的魔法阵,而是最强大的禁忌召唤阵——逆转七芒星。”
  说话的是一个美术系的大学生,她的名字叫梦芝,我在医院的病房里为她做笔录,因为她的六名同学离奇死亡,连全尸也没剩,只有一堆难分彼此的白骨,而她本人也好不到那里。单看外表,实在难以让人相信她还不到二十岁,因为此刻的她与八十岁的老婆婆没两样。

  梦芝沙哑的声音,枯干的躯体,以及雪一般的白发,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欧洲中世纪的巫婆,尤其是她那双深深陷入眼眶但却炯炯有神的眼睛。她的身体十分虚弱,连医生也担心她还能不能撑上三天,但她的精神状态却非常好,虽然每说几句话就要休息一会,但还是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我们——
  我是学美术的,但我喜欢的并非人体扫描或者油画之类,而是神秘的魔法阵图案。我花了不少时间来研究这方面的书籍,从三芒星到十二芒星我都仔细研究过,其中最让我感到兴奋的是七芒星。
  现存的资料对七芒星魔法阵的记载非常少,甚至连它的作用也记载得含糊不清。我在MSN上与一位外国的网友聊起这个话题,她竟然对此非常精通,还给了我相关的资料,但同时亦警告我,不要胡乱启动这个可怕的魔法阵。
  通过研究,我开始初步了解七芒星魔法阵的原理,也明白它被视为禁忌的原因。原因是它的力量过于强大,是凡人难以控制的,而它的作用只有一个,就是建立与地狱连接的通信渠道,与“地狱七君”中的某位对话。
  这实在是太神奇了,试想一下,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竟然能与地狱的天皇巨星直接对话,那是多么神奇的事情。而且对方还是拥有无上智慧的“地狱七君”之一,对他们来说,我们就跟愚昧的原始人一样,随便一句话也是我们的无上真理。

  我开始心动了,忘记了网友的警告,打算召唤“地狱七君”,因为只要对方愿意回答我一个问题,我也能成为全世界最著名的学者。可是,我有点担心只有我一个人难以启动魔法阵,于是我把主意告诉同学,她们都是半信半疑,但最后还是有六名同学愿意参加召唤仪式。

  我们约好在周末大多数人都回家的时候进行召唤仪式,她们都来到我的舍室里,一等到凌晨零时,仪式就开始了。我们一起刺破手指,把鲜血滴进颜料里,把两者混合后,我就用来画魔法阵。一般的魔法阵必须先画“圣圆”,就是主阵外的圆环,这样做是防止魔力外泄,一旦施法失败也能作出补救。但逆转七芒星阵不同于一般的魔法阵,圣圆的存在只会限制力量的凝聚,最终导致召唤失败。因此,我没有画圣圆,直接在舍宝的地板上画出七芒星。
  七芒星是整个魔法阵的主体,画的时候必须心无杂念,并且要一气呵成。但是在没有任何辅助工具的情况下,要画出一个完美的七芒星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想整个美术系大概只有我才能做到。

  当我把七芒星画好后,立即就感受到强烈的压迫感,我知道这是因为魔法阵已开始凝聚力量。虽然我只是画了主体部分,但没有圣圆的阻隔,魔力外泄是必然的事情,与此同时,魔法阵亦能更迅速地凝聚魔力。
  我在七芒星的七个角中分别写“地狱七君”的名字——骄傲的路西法、愤怒的撒旦、暴食的别西卜等等,除此之外我还在周围画上很多魔法符号。当我把个魔法阵完成的时候,舍室的灯突然熄灭,强大的压迫感变成无尽的恐惧,所有人都发出惊恐的尖叫,除了我,因为我知道这是正常的。

  我让同学们分别站在七芒星的星角外,她们很害怕,甚至想离开。但我警告她们,不能完成整个仪式的话,很可能会招来魔鬼的报复。她们更害怕了,乖乖地听从我的吩咐。
  我和她们一起分别站在七个星角外,开始祈祷,祈求“地狱七君”的降临。当我念完召唤的咒文后,魔法阵开始发光,光芒很弱,但却能掩盖一切俗世的光源。在微弱的光线映照下,我能看见大家惊恐的脸庞,但大家身后就只有无尽的黑暗,仿佛置身于一个广阔而黑暗的神秘空间之后中。
  魔法阵中央突然冒出一小撮火焰,火焰的颜色是黑色的,诡异的黑色。火焰上冒出黑烟,黑烟渐渐凝聚成一个很奇特的形态,是一只肥大的巨型苍蝇。我突然听见对方的声音,他说渺小卑贱的人类,呼唤伟大的六翼天使别西卜大人必须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还没回过神来,身边的一位同学已被吸入黑烟内,随即不断有白深深的人骨飞出。其他同学不知道是吓傻了,还是被迷住,全都痴痴呆呆地站着一动不动。我慌忙对着黑烟说,你是谁?是别西卜吗?

  对方说他是别西卜大人众多化身中的一个,但也能代表别西卜大人的意志。说完又有一个同学被吸入黑烟里,片刻后她已跟之前那个同学一样,变成一堆骨头。不到半分钟的时间里,已经有两个同学变成了白骨,这叫人怎能不慌呢?慌乱中,我胡乱地问对方为什么要杀死我的同学。对方说,第一个是召唤的代价,第二个是回答问题的代价。

  我还没明白对方话里的意思,第三个同学已被经吸进黑烟里。我当时很害怕,对着黑烟大叫停止,说我要终止这次仪式。但对方却说没把祭品全部吃光,是不能结束的。看着第四个同学变成的骨头的时候,我无力地坐在地上,喃喃自语地说,祭品是指我们七个吗?对方说是召唤者以外的六人,他说完第五个同学也成为白骨了。
  我呆坐了很久,对方不耐烦地说我还能问一个问题,我苦笑着,说我能活下去吗?对方说可以,接着第六个同学也被吸进黑烟里,变成一堆白骨飞出来。我无奈地面对眼前可怕的事实,准备念驱逐的咒文,送走眼前的魔鬼。可是对方却突然说:“你想得到强大的力量吗?”
  我无奈苦笑,说想。对方让我把手伸进黑烟里,我不由自主地照对方的意思办。然而,我得到的不是强大的力量,而是一具虚弱老迈的躯体……
  在我为梦芝做笔录的那天深夜,她突然失踪了,我们找遍整个城市每一个旮旯也没找到她。她的主治医师说,她的身体非常虚弱,连下床走路的力气也没有,没别人帮助是不可能离开病房的。而守在病房门外的同僚却说,当晚除了护士之外,再没有其他人靠近过病房。
  梦芝就这样神秘失踪了,难道她是被魔鬼拐走,还是她真的得到了魔鬼的力量呢?天书认为后者比较可信,虽然魔鬼在世人心中的形象是贪婪而狡诈,但作为高等智慧,有必须欺骗一个“低贱的生物”吗?
  天书拿出笔纸,不断地画着七芒星的图案,画了老半天也没一个像样的,更别说像梦芝所说那样一笔画出完美的七芒星。看着她画得满头大汗也没能画出一个七芒星,我突然想到一个疑点,梦芝如此醉心于魔法阵,甚至能一笔画出完美的七芒星,没可能不知道召唤魔鬼必须献上祭品,难道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有预谋的?她早就打算出卖自己的同学,目的就是为了得到魔鬼的力量?

  真相如何,已难以查证,因为梦芝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如果她真的是为了得到力量而出卖自己的同学,把她们当作祭品献给魔鬼,那她与真正的魔鬼又有何区别呢?
  其实,从某个角度看,人类何尝又不是魔鬼中的一员呢?
{我不想做女主角。}
档案卅一 招财术

  “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谁不想天降横财,一夜暴富呢?我想,不管是谁,肯定会忍不住一试。”说话的是一个姓何的中年汉子,一个月前他还是个交不起房租的穷光蛋,但前几天他却拥有近千万家财。然而,千万家财给他和妻子带来的,不是幸福美好的生活,而是牢狱之灾。
  何先生长长地叹了口气后,才开始讲述事情的经过——
  我本来是开摩托车载客的,就是俗称的摩的司机,开摩的虽然赚不了多少钱,但总算能养家糊口。后来,政府说摩托车污染环境、影响城市形象,一下子就给禁了。老实说,论到污染环境,一百辆摩托车也比不上一辆公交车,我没见过那辆公交车不冒黑烟的,但却没见过有几辆摩托车会冒黑烟,要禁的话,首先就得禁公交车。说什么影响城市形象,那就更是屁话,老百姓都揭不开锅了,还谈什么城市形象呢?
  可是,当老百姓的永远都斗不过当官的,政府说要禁就得禁,禁了,我就失业了。我都快四十岁了,书没读多少,又没什么专长,现在大学生也找不到工作,像我这样的中年人就难找工作了,就算想到饭店找份洗碗的差事也找不到,所以只能每天待在家里发呆。虽然我老婆有工作,但收入并不多,仅仅够家里的日常开支,连房租也交不起。每当儿子说学校要收那些乱七八槽的费用时,我们俩口子就心烦死了。
  我已经想尽办法节省开支,连抽了二十多年的烟也戒掉了,但是现在什么东西都在涨价,再怎么省也省不了多少,每个月还是入不敷支。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光坐在家里也不是办法,所以我就每天到外面乱逛,看能不能碰碰运气。
  有一天,我在人行隧道里,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卷缩在一角睡觉。像他这样流浪汉满街都是,并没什么特别,可能过不了多久,我也会成为其中一个。也许是触景生情吧,我不由自主地多看他几眼,看着看着竟然发他还带着手表,这可有趣了,当流浪汉的还会带手表。
  反正我也是没事乱逛,就想逗逗这个带手表的流浪汉,于是就蹲在他身前问他时间。他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欠瞥了我一眼,一句话也不说,直接把手伸到我面前让我自己看。不看还好,一看就吓了我一大跳,他手上的竟然是一块“欧米茄”。虽然这种名表对我这个穷光蛋来说,就像天鹅肉一样,但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虽然买不起,但总从电视上看过它的广告,所以我肯定他手上带着的是“欧米茄”。
  一个流浪汉怎么可能带着一块名表呢?于是,我就问他这手表是不是假的,他懒洋洋地把手表解下来抛给我,说他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十几万买回来,用了几年也没坏,就算是假的,也假得有质量。
  听见他的话,我心里就想笑,一个流浪汉那来十几万呢?但一接过手表,我就立刻感觉到挺沉的,再仔细地看个清楚,做工的确挺不错,就像他所说的那样,就算是假的,也假得有质量。当我想把手表还给他的时候,他却扬扬手说:“你拿去典当行看能不能换点钱,要是能换到就给我买两瓶酒来。”
  这个流浪汉还真是挺有意思的,竟然给我一块假表去典当,不过仔细一想,我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时间,当一回跑腿也不会有什么损失。这块手表看上去质量挺好的,就算拿到典当行换不到钱,卖给地摊应该也能赚到几十块。于是,我就答应了。
  我把手表带到典当行,二柜和头柜交头接耳了一会,就给我开出一万的高价。一块假手怎么可能值一万块,所以我以为自己一定是听错了,就多问一次,谁知道二柜立刻热嘲冷讽地对我说,做人不要太贪心,看你也不像这块手表的主人,有一万块进口袋已经很不错了。我想,他们一定是以为手表是我偷来的,但我没有生气,只是在心里笑他们笨,拿一万块收一块假手表。
  拿到钱后,我去买了两瓶五粮液,还买很多下酒菜去找流浪汉。当流浪汉知道我把手表当了一万块的时候,并没有像我想像中那样露出惊讶的表情,只是漫不经心地说才换到一万那么少。他的表现不禁让我怀疑手表并不是假货,而是真正的“欧米茄”。于是,我就问他手表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他白了我一眼说:“你认为典当行的人都是傻子啊,他们比你精得多,不是真货谁会给你一万块。”

  流浪汉的话让我呆住了半天,回过神后,我立刻就说他之前说过手表换到钱后,给他买两瓶酒就行了,并撒谎我已经把钱都花光了。他对着我大笑:“贪也要贪得有素质,我又没要你把钱给我,要是我想要钱,自己拿去典当行不就行了吗?”
  知道对方不会把钱要回,我就心安了,因为我当时实在太需要钱了。之后,我和他到附近的公园找了个地方喝酒,三杯下肚我就问他手表是从那里弄来的。他白了我一眼说:“废话,当然是买回来的。”看我一脸不相信的表情,他又说:“别看我像个流浪汉,就以为我是个穷光蛋,只要我愿意,随时都能拿出一百几十万,买块破手表算什么。”

  我当然不会相信他的鬼话,要是他真的那么有钱,还会睡到人行隧道里吗?我把心中所想的说出来,他只是一笑了之,把酒喝完了就躺在草地上睡觉,没有再理睬我。

  回家后,我把这件事告诉老婆,老婆说这个流浪汉可是能跟家人闹别扭而离家出走的豪门公子,跟他混熟一点,多少也能捞到点好处。我想,老婆说的也不是全无道理,最起码我已经在他身上得到了一万块。
  之后几天我都买酒买菜去找流浪汉,他很能喝酒,我每次买来的两瓶白酒,基本上都是他一个人喝光。跟他混熟后,他就把名字告诉我,他的名字挺拗口的,叫做“玄坛”。
  和玄坛一起吃吃喝喝了大概六七天,虽然那一万块我并没花了多少,但我却跟他说我已经把钱花光了,不能再买酒给他喝。他大笑着拍我的肩膊,说我贪心,但他就是喜欢像我这种贪心的人。接着他就在自己身上东掏掏西翻翻,找了好一会儿也没找出什么,就说现在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
  正当我感到失望的时候,他突然神秘地说:“不如我教你招财术吧,这样你就不用整天跑来应酬我了。”我以为他故意挖苦我,就不理他想离开,但他却把我拉回去,说我虽然不安好心,但总算请他喝了几天酒,所以才把这种神奇的秘术传授给我。还说如果我错过了这机会,就得挨一辈子穷。
  跟玄坛相处了几天,虽然觉得他这个人脾气很古怪,但神智总算清醒,并不像有神经病,而且他之前能拿出一块可能要十多万才能买到的名表,不禁让我相信他真会招财术。于是,我就坐下来听他解说如何使用招财术。

  虽然玄坛说的招财术让我觉得很不可思议,但和老婆商量过后,我还是按照他所教的方法去做。招财术必须在月蚀的时候施展才能生效,但在此之前需要做的准备功夫可不少。我买了一个用铜做的大面盆,把一张正面写着“聚宝盆”三个字,背面写着我的名字和生辰八字的红纸贴在边上。然后,把四十九个用写有咒文的百元钞票折成的元宝放在铜盆里,再在撒下几滴混入鲜血的阴阳水。
  阴阳水就是用还没落到地上的雨水浸泡六个背面朝上的古钱和六片柳叶六天,再混合用三个正面朝上的古钱和三片桃叶烧开三个时辰的开水。我把手指划破,让鲜血滴入阴阳水里,混合后就撒了几滴进铜盆里。然后用红纸把铜盆封好,放在床底,再把房间的所有窗户封上,不让阳光照进房间。

  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等待月蚀的到来。把铜盆放进床底后,我和老婆经常会在半夜里听见床底里传出一些细微的声音,像是有人在说话,但因为声音太少,听不清楚在说什么。虽然我们都有点害怕,但我们更害怕没钱过日子,所以只好当作什么也没听见。
  好不容易才熬到月蚀的到来,报纸上说月蚀从凌晨两点左右开始,我们白天就已经开始准备,老婆还特意请了两天假。其实也没有什么好准备的,把儿子送到亲戚家里暂住一晚,再买些香烛冥镪就是了。
  在月蚀开始之前,我们把所有灯都关掉,在房间里点燃香烛烧冥镪,对着床底的铜盆不继叩头,并念着玄坛教我的咒语。咒语的大概内容是请各路“朋友”仗义相助,广纳四方闲财,以解当下燃眉之困。

  念了一会咒语后,房间里像开了空调似的,温度一下子就降下来,周围好像有很多影子晃来晃去。虽然我们很害怕,但我们都已经穷疯了,也就怕不了那么多,继续叩头念咒。
  当月光完全消失,天空漆黑一片的时候,我们就赶紧把窗户打开,一阵阵阴风掠出窗外,房间的温度一下又回复正常。片刻之后,阴风从窗外掠入,温度再次下降。与此同时,床底下的铜盆出现动静,我立刻钻进床底把铜盆拉出来。我一拉铜盆就觉得不对劲,因为铜盆里只装着四十九个用钞票折成的元宝,应该不会很重,可是这时候我却觉得里面装满东西,拉起来挺费劲的。
  铜盆被拉出来后,贴在上面的红纸渐渐隆起,不用多久就裂开了。在红纸裂开那一刻,我们俩口子都被吓呆了,因为让红纸裂开的,是一沓沓百元钞票,而且这些钞票还不断涌上来……
  何先生夫妻声称从“聚宝盆”里得到近千万人民币。次日,位于他们住所附近的一间银行却发现金库里有近千万人民币不翼而飞。虽然何先生一再声称自己没有盗取银行金库的钞票,而且他也没可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盗走这些钞票。但是,首先,招财术之说难以让人信服;其次,我们也没找到那个教会他招财术的流浪汉玄坛;第三,他们声称从“聚宝盆”中得来的钞票全都捆有失窃银行的封条。因此,他们夫妇二人最终被判罪入狱。

  在何先生夫妇入狱当日,他们的儿子莫名其妙地收到一笔巨额汇款,而汇款人的名字竟然是“赵玄坛”。
  我正奇怪这个“赵玄坛”到底是何方神圣的时候,天书便说:“是财神啊!传说财神赵公明被玉皇大帝封为‘正一玄坛元帅’,所以被尊称为‘赵玄坛’”。
  难道何先生真的遇上了财神,并得到财神传授“五鬼运财”之术?就算真的是这样,他那些钱是从银行金库里“运”出来的,怎么说也是盗窃,只是所以使用的方式极为诡异罢了。

  之后,我和天书讨论了一番,得出的结论是,何先生遇上的应该不是真正的财神,而是一个茅出术士,而且还是一个学艺不精的茅出术士。原因有二,一为财神不会让世人不劳而获,二为以财神之能,不见得会弄出好心做坏事的窘境,害人蒙受牢狱之灾。
  不过,归根究底也贪婪之过,人性本来就是贪婪的。倘若某日,您也像何先生那样,遇上一名怪异的流浪汉,并得到他传授招财之术,您会怎么做呢?
{我不想做女主角。}
档案卅二 被遗忘的伞

  一位姓方的小姐接连几天都打110报案,说有只女鬼守在她家门口,使她不敢出门。开始时,报案中心只把这事当作恶作剧处理,并没引起关注,当然也没有出警。因为每天也有不少人报假案,如果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也得出警的话,增加几倍警员也忙不过来。但接连几天也接到同样的报案,不出警是不行的,毕竟恶作剧的人也不会这么大胆。
  我和鬼瞳一起来到方小姐家,还没进门,鬼瞳就说有东西在门外徘徊,这证实事主没有撒谎。
  我们敲门敲了老半天,也没有人应门,正打算离开时,方小姐才打开一道门缝,而且还神经亏亏地东张西望。在确定我们的身份后,立刻把我们拉进屋,随即把门关紧,能上锁的地方都给锁上。她的双眼红肿,一脸惫容,似乎哭过很多次,并且多天没睡。她的精神状态比较差,也有点慌乱,不断说门外有只女鬼想要她的命。
  好不容易才让她安静下来,给我们讲述事情的经过——
  这事是从一个星期前开始的,那晚突然下起大雨,我跟朋友吃完饭后,就独自回家。回家的路上,我一直都觉得有人跟着我,就连打车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因为心里害怕,所以我一下车后就立刻往家里跑。当时风很大,差点把雨伞吹翻,害我全身都湿透了。
  虽然一路上都觉得有人跟踪我,但我比较胆小,并没有回头看是谁跟着我。直到进了家门后,心里有底才在关门时忍不住往外看了一眼。谁知道这一眼就把我吓坏了,因为我看见的是一个浑身鲜血的女人,她的双眼正死死地瞪着我。

  我当时吓得立刻把门关上,缩成一团不停地发抖,过了好一会儿才安慰自己只是眼花看错而已。但那恐怖的画面却是那么真实,以致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为求心安,我胆怯地爬起来,想从门上的猫眼里看外面是不是没有人。
  我颤抖地趴在门上,眯起一只眼从猫眼处往外看,果然什么也看不见,这才放下心头大石。我想大概是近段日子工作太忙,压力太大,才会看见幻觉吧!所以就没在意,把雨伞手袋掉到一旁,就准备洗澡,因为我全身衣服都差不多湿透了,不快点换衣服会着凉的。
  洗澡时,我又有种怪怪的感觉,仿佛有人在盯着我,可是我住在五楼,应该没人能偷看我洗澡。虽然不可能有人偷窥,但我还是下意识地往窗户看了眼。这一眼又把我吓个半死,因为我又看那个浑身鲜血的女人,她就在窗外死死地盯着我。

  我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出浴室,身上跌伤撞瘀了好几处,一路跌跌撞撞地跑回卧室,没穿衣服,甚至连身上的水也没擦干就爬上床,拿被子盖过头,不住地念着“南无阿弥陀佛”。
  虽然心里很害怕,但是过了老半天也没什么动静,我就偷偷掀起被角,看外面的情况。卧室里一切如常,没什么不妥,但当我的目光移至窗户时,又看见那个可怕的女人,她又在窗外死死地盯着我。

  我快要给她吓死了,心跳得像搅拌器那么响,窝成一团,抓着被子把自己裹得紧紧,嘴里不住念阿弥陀佛,佛祖、观音、耶稣、上帝,甚至连阿拉真主,反正我知道的神佛名号都念遍了。但当我再次掀起被角时,还是看见她在窗外盯着我。我被她吓得半死不死地熬了一夜,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早上起床时,我觉得浑身无力,头痛得厉害,浑浑沌沌的,看样子是着凉发烧了。虽然有点迷糊,但我起床后,还是第一时候往窗户看,幸好并没看见那个恐怖的女人。于是,我打电话回公司请假,然后就去医院打点滴。
  离开医院后,我在外面随便吃了点稀饭就回家休息了。在床上一躺就老半天,醒来时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因为是打雷的声音把我惊醒的。外面的天色很阴沉,看样子马上就要下雨了,于是我就匆忙起床去关窗户。
  当我走近窗户准备关窗的时候,突然有只血淋淋的手抓住我的手臂,想把我拉出窗外。顺着那只手往外看,我看见那个浑身是血的女人正睁大眼睛瞪着我。我几乎被吓掉魂儿了,尖叫着甩开她的手,一步三滚地爬回床上,抓被子瞒着头发抖。
  那女人似乎进不了屋,但不管我走到那里,都能从窗户看见她,看见她睁大双眼瞪着我。我被她吓得不敢出门,就不停打电话报警,这几天我连靠近窗户也不敢,所以刚才才会迟迟也不敢给你们开门……
  我们与方小姐交谈时,是正午时分,而且天气也很好。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是不会受到鬼魂的影响。于是,我们就分工合作,我负责安慰方小姐,稳定她的情绪,并希望能从她口中得到线索。鬼瞳则集中精神,看那只困扰方小姐多时的女鬼在搞什么名堂。
  一会后,鬼瞳拿起一把放在门角的雨伞,对方小姐说:“这把雨伞是怎么得来的?屋外的女鬼似乎一直都在盯着它。”
  方小姐突然晃然大悟地说:“我想起了,就是把这把雨伞后带回家后,才见到那个可怕的女人的。”
  方小姐又告诉我们那天与朋友吃饭时,突然下起大雨,于是就跟饭店的老板借了这把雨伞,没想到竟然因此惹上大麻烦。
  我们把雨伞带走,鬼瞳说在屋外徘徊的女鬼也跟着我们走。我们到方小姐所说的饭店调查,发现前不久,有个姓宋的女人在这里用餐,餐后就在饭店外面的马路被汽车撞死,而雨伞应该就是这位宋小姐留下的。
  把雨伞归还宋小姐的家属后,就再没怪事发生了。天书说:“意外丧命的人,其灵魂往往会徘徊在事发现场。例如一些交通黑点,经常发生意外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之前在此殒命的人,其鬼魂徘徊不散。当其他驾驶者经过此地时,无意中闯入鬼魂的影响范围,受到对方的影响,或看见幻觉,或感到一些怪异感觉,反应慢了半拍就出意外了。
  “至于宋小姐的情况,是因为她的鬼魂在死亡地点徘徊的同时,又想得到依靠,于是就附身在生前用过的物品上。而雨伞与死亡地点的距离最近,所以她就选择了雨伞。方小姐把雨伞带走,自然也把宋小姐的鬼魂一同带走,但她家的大门上贴有门神,因此把对方挡在门外。
  “宋小姐的鬼魂想回到雨伞里,但又无门可进,就在方小姐家外徘徊,并找机会报复对方。”
  我笑说:“女人啊,到了一定年纪就是这样,不是小气得要命,就是爱占便宜。如果方小姐不是贪图那点小便宜,又或者宋小姐的鬼魂能大方点,我们就不用跑这趟了。”

  天书和鬼瞳一起睁眼瞪着我,天书先开口:“你也不是老爱占我爱便宜,我买回来的零食,起码有一半进了你的肚子。”
  鬼瞳也说:“你这小气鬼,升队长时也没请过我们吃饭,现在还敢大声说话。”

  灵犬和力士也突然冒出来,最后我被力士抬到饭店里,钱包被狠狠地宰了一刀。离开的时候突然下起大雨,饭店门口虽然有很多别人遗留下来的雨伞,但我们都没有拿,两手空空地冒着滂沱大雨离开。
{我不想做女主角。}
档案卅三 邪鬼仔

  “九七年那场股灾,几乎让我倾家荡产,要不是一位朋友提议我养鬼仔,恐怕我早就破产了。可是……没想到后来竟然会这样……”说话的是一名姓贺的港商,他涉嫌杀死怀有两个月身孕的妻子,一尸两命。他眼泛泪光,断断续续地向我们讲述养鬼仔的前因后果——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是个黄金时代,那时候只要脑筋稍微灵活一点,根本不愁没钱花。当时,我几乎天天鲍参翅肚,夜夜醉生梦死,不管买什么也不用不过问价钱,直接甩出信用卡就是了。那一段挥金如土的光辉岁月,梦幻般的美妙时光,实在让人难以忘怀。可惜梦醒的一刻,却犹如坠入地狱深渊……

  九七年那场股灾,一夜之间就让我变成负资产,房子、轿车,我原本所拥有的一切,全都变成了债务。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转变,给我沉重的打击,让我万念俱灰,当时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申请破产。可是,对一个习惯了挥霍的人来说,破产后的生活简单就是恶梦,我出门只能挤巴士,吃饭只能吃最糟糕的食物,想出入娱乐场所,就只能在做梦的时候才可以。
  我实在不敢想像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能熬多久才会疯掉。与其苟且偷生,还不如一死了之,于是我选择了跳楼。坐在大厦的天台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这个繁华的都市,看着犹如蝼蚁般为生活而奔波劳碌的可怜人,我突然感到自己很幸福,因为只要轻轻一跳,我就不会再有烦恼,不会再有痛苦。
  在离开之前,我掏出电话给所有亲友道别,他们都劝我不要做傻事,但当我问他们有什么办法能帮我的时候,他们都沉默下来。我拨打了一个又一个号码,听到的都是公式化的劝阻声音,直至我拨通一个和我一样面临着破产困境的朋友的电话时,情况才有所改变。

  朋友接电话时正身处马来西亚,他叫我先别急着求死,事情还有转机。我以为他只是安慰我,就说还能有什么转机,除非能中六合彩头奖。他说虽然不能让我中头奖,但能让我从何生那里“借”些钱救急。我知道他是想叫我到澳门赌钱,我想反正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向高利贷借二三十万孤注一掷又何妨。
  于是,我就问他是不是想和我一起去澳门。他说先别急,现在过去澳门只会送钱给何生,叫我先来马来西亚一趟,然后再去澳门。我问他到那里做什么?他说他在那里找到一位降头师,能帮人养鬼仔,只要得到鬼仔的帮助,赌场就跟提款机没两样。

  虽然我对他的话半信半疑,但我都已经打算跳楼了,所以也没多想什么,把所有现金都带上,再向财务公司借了一笔钱,连晚坐飞机到马来西亚。
  朋友在马来西亚已经准备好一切,我一到步,他就带我去见降头师。原来他所说的降头师并不只一个,而是一大群,应该有二十来人。接见我们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降头师,朋友在之前已经替我表明了来意,所以他只问我想养那种鬼仔。

  原来养鬼仔也分很多种,比较多人养的是“油鬼仔”。油鬼仔是从不足十岁就夭折的童尸下巴取得尸油,把尸油倒进一个小棺材里,再在棺材里放一个木雕的小人偶,经作法后把尸油和人偶放进玻璃瓶里。供养者只要把一滴鲜血滴在人偶头上,然后把整个玻璃瓶带回家供养就能事事顺利、财运亨通。
  对一般的生意人来说,养只油鬼仔是个不错的选择,因为油鬼仔虽然有点顽皮,但通常都很听话,如果供养者不是常常食言,没有做答应了它的事,它是不会造反的。可是,虽然养油鬼仔没什么危险,但它的能力也非常有限,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远水救不了近火,所以我和朋友一样,选择养“邪鬼仔”。

  邪鬼仔是最厉害的鬼仔,法力比油鬼仔要强大得多。制造邪鬼仔,首先要找一具胎死腹中或出生不足三日便意外死亡的婴尸,先以药水浸泡,再以猛火烘干,然后以黄铜塑身,最后念咒开光四十九日。祭成的邪鬼仔只有手掌大小,外表跟一般的小铜像没什么差别,根本看不出里面是一具婴儿的干尸。
  在降头师的帮助下,我和朋友分别供养了一只邪鬼仔,带着两尊铜像回香港。然而,这两尊手掌大的铜像,却几乎花光了我们身上所有现金。
  回到香港后,我立刻就遭到财务公司的人追债,朋友的情况和我差不多。好不容易才甩脱那些小混混,我们马上就赶到澳门。在赌场里,我们并不用为身无分文而担心,因为这里的高利贷多的是,签下借条就能拿到钱。当然,向这些“大耳窿”借钱所需支付的利息比我们到手的本金还要多。
  邪鬼仔的确很厉害,我和朋友去赌大小,几乎是买大开大、买小开小,不用多久就各自赢了几百万,害得赌场的人以为我们出老千,把我们“请”到保安室里搜身。虽然他们在我们身上搜出铜像,但我们说铜像是经高僧开光的开运的神像,他们也检查不出铜像有什么不妥,就送了些餐券之类的东西给我们,让我们“休息”一下。
  说好听点是让我们休息一下,实际上是赶我们走。虽然我心里有点不忿,但朋友说我们已经赢了不少钱,再在赌场下去,肯定会被些小混混盯上,弄不好赢到钱却没命离开。于是,我们还掉借高利贷后,立刻就坐船回香港。

  财务公司的效率也挺高的,我刚下船没多久,他们就找到我了,不过也没关系,反正我有钱。几百万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解决了所有债务之后,剩下的就只有百来万。虽然我还想到澳门再捞一笔,但赌博得来的是横财,离开马来西亚之前降头师就跟我说过,横财越多命越薄,尤其是通过邪鬼仔得来的横财,得到越多,就越容易招来杀身之祸。所以,我带着这百来万到大陆跟人合伙做生意,踏踏实实地赚钱。因为有邪鬼仔的帮助,十年来我一直都事事如意,生意越做越好,日子过得不比九七之前差多少。
  我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了,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个家,于是我就结婚了。我太太什么都好,就是胆子非常小,她知道我在家里供养着邪鬼仔,所以整天都提心吊胆。可是,邪鬼仔似乎特别喜欢戏弄她,只要我回家晚一点,它就会在没开灯的房间里弄出响声,吓得她天没黑就把家里所有灯都亮着。
  邪鬼仔还经常把我太太的首饰、内衣、化妆品之类的东西藏起来,通常是藏在床底,要是她钻进床底找的话,它就会弄出些声音来吓她。后来,它还托梦给她,常常在半夜里把她吓醒。
  虽然之前我一个人住的时候,邪鬼仔也经常会这样和我玩,有时还会在梦中向我提出一些要求,例如给它买玩具或者一些好吃的东西。在梦中的它是个面容破烂的婴儿,样子真的挺吓人的,但我早就习惯了,而且我知道只要能满足它的要求,它就不会害我。所以,我并不害怕它。
  可是,我太太却受不了,整天被吓得神经兮兮的。后来,她怀孕了,为了孩子着想,我就打算把邪鬼仔送走。况且我的事业正如日中天,也不再需要它的帮助。
  因为我忙于打理生意,不能亲自到马来西亚走一趟,只好让一个亲信代劳。那天,我亲手把铜像交给这个亲信,让他带到马来西亚。他离开后不久,我就收到他因交通意外而入院的消息,我赶到医院的时候,他已经断气了。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家里,发现铜像竟然还在原来的位置,这可把我吓坏了,于是我就打算第二天亲自带铜像到马来西亚找降头师安置它。当晚我不敢在家里睡,和太太到酒店里过夜。半夜里,我看见邪鬼仔坐在床头对着我放声嚎哭,像血一样的眼泪划过它破烂的小脸蛋落在床单上,把床单染红了一大片。
  邪鬼仔问我为什么不要它,是不是因为它不听话。我说它很乖,但是姨姨很怕它,所以才想把它送到降头师那里。它听完我话就不哭了,笑着对我说,是不是姨姨不在,它就不用离开。我点了点头,它就立刻扑向熟睡的太太,把原本小小嘴巴张得比它的脸还大,里面满是长短不一的锋利獠牙,一口就咬住她的脖子。我想拉开它,但一碰到它的身体,它就消失了,而我的双手却突然变得不受控制,死死地掐着太太的脖子。
  太太在睡梦中惊醒,睁大双眼惊惶失措地看着我,她想说话,但却说不出来,舌头不停往外伸,脸色渐渐变青……
  虽然贺先生一再强调是受到邪鬼仔控制而掐死自己的妻子,但不管怎样,他杀死自己的已怀孕的妻子却是事实,因此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我问天书对这宗案子的看法,她说:“邪鬼仔是鬼仔中的王者,它们因为无法降临人间,或初临人世就夭折,所以冤气极重,因此能力比一般鬼仔强达百倍。如果供养者善待它们,就能得到它们暗中帮助,事事如意,甚至遇到危险也能逢凶化吉。但如果待它们不好,甚离弃它们,就会遭到它们报复。

  “贺先生的情况其实已经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因为他供养了邪鬼仔近十年,邪鬼仔对他有一定感情,所以才会附在他身上把他老婆掐死。要不然,邪鬼仔要掐死的人可能是他自己。”

  正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如果贺先生当日知道会落得如此下场,不知道他是否还会养邪鬼仔?
  我想,他一定会,人总是贪婪的。
{我不想做女主角。}
档案卅四 人皮娃娃

  “有人喜欢收藏邮票,有人喜欢收藏钱币,甚至火柴盒。我和他们一样都喜欢收藏,只是我收藏的东西比较特别而已。”说话的是一位姓洛的时尚女性,打妆入时,成熟而富有女人味,给人一种如贵族般的高贵感觉。她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年薪过百万,而且善于投资理财,房子、轿车对她来说就像衣服一样,想换就换。然而,条件如此优越的她,在跨越三十大关之后,依旧形单只影,原因不是她高不可攀,而是她的特殊嗜好——收藏以人体残骸制作的艺术品。
  洛小姐悠悠地点燃一支女性香烟,举手投足间每个动作都很优雅,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双眼透出冷静而睿智的光芒。可是,不管她如何掩饰,我还是察觉到她的心里正忐忑不安,因为她在一分钟前点燃的香烟,还架在烟灰缸上冒着青烟。她刻意掩饰心中的恐惧,以轻描淡写的语气向我讲述她的诡异经历——
  大概三四年前吧,当时公司派我到台湾处理一些业务上的问题,办完公务后,负责接待我的小瑶就带我去参观一个艺术品展览会。展览会主要是展示一些以人发制作的人偶,在参观期间,我从其他参观者口中得知,在台南有一个老人拥有一个头发会不断生长的人偶。这个信息让我大感兴趣,而且当时也有充足的时间能让我到台南走一趟。
  要打听人偶的下落并不难,因为这个人偶在当地略有名气,而且小瑶是在台南出生的,所以没花多少时间,我就得到了老人的住址。虽然我要小瑶陪我到台南是个超出她工作范围的过分要求,但是却她很乐意,因为她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回过台南了。
  台南是个不错的地方,可惜我没有时间停下来慢慢欣赏,一到步,我们就立刻赶到老人家里。表明来意后,老人让我们观赏他珍藏的神秘人偶,这是一个身穿华丽宫廷和服的女儿节人偶,做工非常精细,是一件难得一见的艺术品。一般的女儿节人偶,头发都是盘起的,但这个人偶的头发却如瀑布般散落。
  老人说人偶是他外婆传给他母亲的,而他没有姐妹,所以就传到他手上。本来人偶是一整套的,有好几十个,后来因为搬迁等原因,其它的都已经掉失了。他一再强调外婆是日本人,并说自己身上流着日本人的血,也是个日本人。

  我对这个老头是人还是鬼子没有兴趣,因为我被眼前的人偶深深吸引住。老头喋喋不休地说着一些媚日的话语,我听烦了,就直接让他开个价,把人偶卖给我。他说人偶外婆传下来的,是他身为日本人最好的证明,如果把人偶卖掉,就等于舍弃祖先留给他的荣耀。
  老头子的话虽然说得动听,但我还是以一个可以让他忘记祖先荣耀的价钱把人偶买走。人就是这样,为了钱没有什么不可出卖,只是价钱有高低之别罢了。
  从台湾回来后,我把人偶放在卧室里,每天都在留意它的头发有没有变长。可是半年过去了,人偶的头发还是跟原来一样长。虽然我被人骗了,但我并没有因此而感到后悔,因为人偶的确非常精致,就算头发不会生长,也是一件值得收藏的艺术品。而且,在这半年之间,我收集了不少其它以人体残骸制作的艺术品,以骷髅头制作的烛台,以人皮制作的字画,以人骨制作的颈链,还有很多其它不同的艺术品。

  我对以人体残骸制作的艺术品越来越感兴趣,而且因为工作关系,我经常要到不同的地方出差,因此我能收集到世界各地的人体艺术品。我的房子几乎每个角落都摆放着这些艺术品,朋友都因此而不敢来我家作客。他们觉得这些艺术品很恐怖,甚至幻想它们会附有鬼魂,但我却为它们那份神秘的艺术感而着迷,如果它们真的附有鬼魂或者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地方,我会更加高兴……至少,在得到那对人皮娃娃之前,我是这么想。
  那是一对使用人皮及人发制作的娃娃,一男一女,样子像四五岁的小朋友,大小比例与真人完全一致。我第一眼看见它们的时候,还以为是两个活生生的小朋友,因为它们的做工实在太精细了,用完整的人皮缝制,而且缝口隐藏得非常好,要不是卖主告诉我,我根本不知道缝口就在它们的头顶上。
  卖主说人皮娃娃本来是一对姐弟,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被制成人皮娃娃,辗转多年才落到他手上,至今应该已经有五、六十年历史。他还说摆放人皮娃娃的房间,经常会在半夜里传出小孩子玩耍的声音,所以他在夜里绝对不敢靠近那间房间。
  卖主还说了很多关于人皮娃娃传说,说得天花乱坠,但我一句也没听进耳朵里,因为不管我在那里购买人体艺术品,卖主同样会说一大堆像灵异故事般的废话,就像当初卖我女儿节人偶的老头一样。其实,他们的目的只不过是想抬高价格罢了,所以我没理会他的废话,直接给他一个满意的价钱,把人皮娃娃带回家。我把它们放在卧室里,只有让我觉得完美的艺术品,我才会放进卧室。
  刚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发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不久之后,我又出差了好几天,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我随意地把行李放在客厅,就想进卧室里的浴室洗澡。可是,当我走到卧室门前时,却隐约听见里面有小孩子的声音传出来。我以为是自己太累了,听错而已,所以并没有在意。但是一打开房门,我就几乎吓呆了,因为我看见两个人皮娃娃坐在床上玩耍。
  我连忙揉了揉眼睛,并把卧室的灯打开,再看却发现床上什么也没有,而那对人皮娃娃依旧放在原来的位置。我想自己真的太累了,就马上洗澡休息。
  之后的一段也没发生过什么怪事,但当我再次出差回来的时候,情况又跟上一次一样,再次在卧室门外听见声音,开门后又再看见人皮娃娃在床上玩耍。然而,当我把灯打开后,一切又回复正常。

  我开始怀疑这对人皮娃娃是否真的附有鬼魂,但我是个接受了多年高等教育的人,这种迷信的想法很快就被我否定了。我想可能是工作的原因,使我太过疲劳,而且近来公司的人事有所变动,使我感到很大压力,所以才会产生幻觉。
  我就这样安慰自己,直至进入梦乡。半梦半醒间,我好像觉得双手的手腕有点麻痹的感觉,想睁开眼睛,但又觉得眼皮很重,好不容易才睁开一点点。朦胧中,我看见两个人皮娃娃分别咬住我双手手腕,正在吸我的血。我想自己应该是在做梦,就合上双眼继续睡觉。

  早上醒来,我本来已经把昨晚所做梦忘记得一干二净,但当我发现双手手腕上莫名其妙地出现两块小指头大小的红斑时,梦中所见的一切立刻就在脑海中浮现出来。我不由看着那对人皮娃娃,它们的脸容好像变得很诡异,而它们的肤色似乎隐约中带有一点血色……
  洛小姐果然是个精明的都市精英,遭遇如此诡异的事情也能处变不惊,这从她没有病急乱投医,胡乱地找个神棍来处理此事,而是选择向警方求助就能看出。因为就算我们帮不了她,她也不会有什么损失,而且她还能运用自己的人事关系给我们施压。因此,找“神棍”的工作,就得让我们代劳了。
  我找了方琴来帮忙,她是诗雅的师姐,之前我们通过诗雅认识的,交情还算不错。她把自己关在洛小姐的房间里,个把小时后,她就抱着两个人皮娃娃出来,对洛小姐说:“你想养鬼吗?”
  洛小姐摇摇头:“真的有鬼魂吗?”
  方琴没好气地说:“要是没鬼,你还用得着找我吗?”她的话是对洛小姐说,但眼睛却盯着我,分明在暗示我只有遇到麻烦时才会找她。
  方琴说如果洛小姐不想养鬼,就让她把人皮娃娃带走,还说洛小姐的家里摆放了很多以人体残骸制作的艺术品,使房子的阴气非常重,而且这里又没有男人居住,早晚会招来一大堆游魂野鬼。因此,她建议洛小姐在家里供奉关帝,以镇压阴气。
  驾车与方琴离开时,我问她刚才在卧室干什么?她瞥了眼放在后坐的人皮娃娃:“跟他们聊天啊!其实他们挺可怜的……”

  方琴说,人皮娃娃是一对出生在解放前的双胞胎,因为家里太穷,所以在他们四五岁的时候就被父母卖了给地主。可是,地主不是像对他们父母说的那样,把他们买回来当下人,而是让他们当陪葬童子。
  地主让人把他们埋在地里,只让头露出地面,然后用利刀在他们头顶割了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之后,地主又命人往伤口里灌入水银。因为水银的比重大,灌入伤口后会一直往下流,把皮肤和肌肉撑开。剥皮之痛,就算是成年人也受不了,更何况是四五岁的小孩。他们当时痛得死去活来,一边大叫大喊,一边胡乱挣扎。然而,一切都是徒劳的,不管他们叫得多凄厉,也没有人会拯救他们,身体被埋在泥土之下,也让他们无法弹动分毫。直至水银流到脚底,所有皮肤都被撑开的时候,他们才能爬出来。可是,他们的皮肤还留在原来的地方。

  他们被剥皮后,很快就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地主把他们的身体烧掉,皮肤则用来制造人皮娃娃,还让道士把他们的灵魂困在人皮娃娃里,然后用作陪葬之用。

  当时正值战乱时期,下葬后不久,墓穴就被盗墓者挖开了。从此以后,他们姐弟俩就在商人手中不断流转,直至洛小姐把他们回来家后,他们发洛小姐家里的阴气很重,而不断吸收阴气会增加他们力量,说不定还能冲破人皮娃娃的封印再入轮回。但是,后来他们又觉得单靠吸收阴气,不知道要何年何月为能冲破封印,所以就打起洛小姐的主意,趁她睡觉的时吸食她的精血。

  方琴认为这对姐弟其实本性不坏,只是受奸人所害才会向洛小姐下手。只要让她师傅为他们解除封印,他们就有再世为人的机会。
  而我则认为,我的本性也不坏,只是为完成工作才请方琴帮忙,为什么要我请客,而且还是吃饭、卡拉OK、宵夜一条龙服务……
{我不想做女主角。}
档案卅五 非君不嫁


  “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你嫁给我……”一位名叫怡琳的新娘,在我面前静静地唱着《达板城的姑娘》,她涉嫌在洞房花烛之夜杀死自己的丈夫杨先生。

  “他很喜欢唱这首歌给我听,虽然同学都笑他老土,但他还是经常唱给我听,而且是当众唱给我听。”怡琳说着,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
  “你所说的‘他’,是指刚过身的杨先生吗?”我问。

  怡琳轻轻摇头,脸上的笑容渐渐变成哀伤,向我诉说一段感人的爱情故事——
  他叫小泓,是我青梅竹马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初恋情人。我们小时候是邻居,又是同年出生,所以从小就一起玩。我出生的时候,也许因为接生的问题,所以出生后左手有点不灵活,一些必须用双手做的事情,我都会做得笨手笨脚。因为这个原因,其他小孩子经常会欺负我。
  每当我被人欺负的时候,小泓都会第一时间冲出来帮我。那时候有个比我们大两三岁的小胖子很喜欢欺负我,小泓就和他打架,但是怎么也打不过他,可是小泓从来也不会退缩,只要他敢碰我,小泓就会扑过去。

  每次看见小泓被揍得满身伤痕的时候,我就会哭过不停,但他反而会安慰我,说只要有他在,就不会让别人欺负我。因为我们的感情很好,所以我们的父母都经常开玩笑地说等我们长大后就对亲家。当时我对婚嫁的概念很模糊,但我那时已经想永远都和小泓一起。
  后来,爸爸要到城里做生意,我们全都要搬到城里去。我很舍不得小泓,但我又不能离开我的父母,所以在哭闹了一些日子后,还是无奈地跟随父母搬到城里。我和小泓约好,离开那天他会来跟我告别,可是他没有来……
  我因为小泓失约而哭了好几天,认定他已经不会再理我,所以搬到城里后并没有给他打电话,心想一定要他先打电话来向我道歉。可是,当时的我并没有想到,小泓根本就不知道我家的新电话号码。因此,我们就失去了联系。

  城里的小孩虽然没农村的那么野,但我偶尔还是会被人欺负,每当受到欺负时,我就会想起小泓,想起他为我帮出头而弄得满身伤痕,想起离开那天他没有跟我道别。不知不觉间,我在城里生活了近十年,从小学升到初中,从初中升到高中,在这个过程中,我已经渐渐把小泓遗忘。

  升上高中后不久,在一次校会里,我竟然听见小泓的名字,他因为跟同学打架而被点名批评。随后,我向同学打听,知道他原来也升读这间学校,只是我们的课室不在同一栋教学楼,所以之前没有碰上面。
  当时我很想去找他,但我们已经差不多有十年没见过面,而且他没跟我道别的事情一直让我谨谨于怀。不过,最让我害怕的是,当我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会看着我呆上半天,然后问我是那位。所以,我没有去找他,但却暗中留意他的一举一动。

  我发现他每天中午都会在教学楼旁边的草坪上睡午觉,于是我就在纸上写着“你知道我是谁吗?”,然后把纸折成纸飞机,在三楼的课室窗户往他的位置放出。我一共放出六只纸飞机,终于有一只落在他头上,而我则立刻躲起来,偷偷地看着他。他醒过来把纸飞机拆开,看见纸上面的字后,呆了一会就跳起大叫:“我知道你是怡琳。”
  他的举动让我吓了一大跳,除了因为知道他并没有忘记我之外,还因为当时是午休时间,校园里很安静,他这一叫不但把很午睡中的同学叫醒,还把当值的老师也叫来了,狠狠地训了他一顿。
  放学的时候,我走到他面前,他对着我一个劲儿地傻笑,说就知道纸飞机是我放的。我问他为什么知道,他说认得我的字迹,只有我才会写出这么丑的字。我知道他不是凭字迹认出我,因为那根本不可能,我现在的字迹与小时候完全是两回事,怎么可能认得出呢?他能认出我,也许是因为他一直都记挂着我。
  我问他那天为什么不来跟我道别,他说他知道我最喜欢吃荔枝,就想跑去人家的果园里偷一些,给我在路上吃,结果被人家抓住了。果园的人拎着他的耳朵去找他父母,他被爸爸狠狠地揍了一顿。好不容易才跑出来,但我已经走了,而他又不知道我在城里的地址和电话号码,所以一直都不能跟我解释。

  我很后悔一直都没有给小泓打电话,使我误会了他这么久,不过分隔了这么多年,我们的感情反而比以前更好,整天都粘在一起。同学都笑我们在拍拖,而面对他们嘲弄,小泓却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反而在他们面前对我唱《达板城的姑娘》……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嫁给我……
  从那时开始,小泓就经常对我说,除非我这辈子也不嫁人,不然就一定要嫁给他。而在我心中,能托付终身的,也就只有他一个。虽然我没说出口,但我早已打定主意,非君不嫁。

  可是,世事总是难以完美,在双方父母都默许我们的交往,并有意让我们读完大学就马上结婚的时候,一辆疾驰的汽车夺去小泓年轻的生命。小泓突然离开,让我感到如世界末日般绝望,有好几次还想跟随他离开,一死了之。
  最悲伤的日子我还是熬过了,上大学时,有不少男生追求我,但都被我以学业为由拒绝。毕业后,我又以各种理由拒绝了所有追求者,其实我拒绝他们的理由就只有一个——他们都比不上小泓,甚至不及他万分之一。
  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对我的婚嫁问题越来越紧张,而我也明白到小泓不可能再回到我的身边。为了不让父母担心,我同意了他们安排的相亲,并认识了小杨。我对小杨并没有太多了解,从认识到结婚,前后也就两个月左右的事情,我们甚至没试过单独约会。
  虽然小杨对我来说,和一个陌生人没什么分别,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他不是小泓,我也不可能嫁给小泓。婚事在双方父母安排下办得很热闹,但我一点也不觉得高兴,面对亲友的祝福,只是回以敷衍的微笑。
  按照俗例,我必须一个人在新房中等待,等待新郎招呼完亲友后,再来洞房。也许繁琐的礼仪使我很疲倦,也许我对新郎没太多的期待,在等待的过程中,我竟然睡着了。半梦半醒间,我看了小泓,他拿着一颗荔枝走到我面前,哭着对我说:“我不能为你做些什么,只能摘一颗荔枝送给你当做结婚的礼物……”然后,他又给我唱《达板城的姑娘》:“……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你嫁给我……”
  我被小杨的开门声惊醒,一醒来就发现枕头被我的眼泪湿了一大片,而让我感到惊讶的是,我的手中竟然紧紧握着一颗荔枝。小杨喝了很多酒,他一进门我就能闻到他身上的酒气,他看见我哭过,就发脾气说我是不是不想嫁给他,我说自己的确是不想嫁给他。他一听,火气就更大了,还动手打我。
  小泓从来没骂过我,更不会打我,他只会为了我而弄得满伤痕,却不会让我受到一点点伤害。我突然感觉到小泓就在我身边,我想起他给我唱的《达板城的姑娘》,我想起他曾对我说,要嫁就一定嫁给他,不能嫁给别人。一股暖流突然从心底里涌出来,给予我勇气,给予我力量,我随手拿起用作嫁妆的剪刀,深深地刺进小杨的身体……

  怡琳说并没有为杀死杨先生而感到后悔,因为她知道小泓一直都陪伴在她身旁,所以她不能嫁给别人,也不能让别人玷污她的身体。
  处理这宗案子时,我突然想起《雁邱词》中的第一句——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不知道人世间还有多少段像怡琳和小泓这样至死不渝的爱情呢?也许,还有很多,很多。
{我不想做女主角。}
档案卅六 鬼道

  “人和鬼的关系,就像水和冰一样,本质是相同的,只是形态有所差异。人死后会变成鬼,鬼通过轮回也能变成人。但是,这个规律并非必然的,人不一定要死后才能变成鬼,只要方法正确,活人也可以变成鬼,甚至能在人和鬼两种形态之间任意转换……”说话的是一位名叫婧媛的准高三女生,她和三名同学一起修炼一种诡异的功法,但除她以外,其他三人都在修炼之后变得疯疯癫癫,如同被恶鬼附身。
  “虽然九月才正式开学,但高考班八月初就已经开始补课。学校还规定所有高考班的学生都必须在学校宿舍里寄宿,说好听点是让我们专心学习,而实际上是因为宿舍又残又旧,根本没有人愿意入住,所以才抓大家来充数,学校每年在住宿方面的收入可不少。

  “现在的高考制度,跟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没两样,最大区别也许就是高考状元不会直接当大官,而且‘中奖’机率比科举高一点罢了。
  “现在的教育制度也是狗屁不通,除了殖民地之外,我还没听说过有那个地区会强制全民学习某一门外语。而且这门只是考试时才能用得上的外语,要是学得不好,就连上大学的机会也没有。对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来说,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谈。”
  乱发一通牢骚后,婧媛才开始进入正题——

  我和小珍她们都很认真学习,可是我们都各有偏科,我的语文成绩在全级中数一数二,但英语却每次考试都不合格。我真不明白学英语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参加英语竞赛,还是为了以后到国外当妓女,除了这两样之外,我实在想不到学英语有什么用。
  可是,不管我对英语有多厌恶,我也必须面对现实,英语会成为我考上理想大学的最大障碍。小珍她们的情况和我差不多,只是让我们烦恼的科目各不相同而已。于是,我们就想,要是高考时,我们能互相抄袭对方善长的科目,那我们就一定能得到高分,得到一个能改变我们一生的分数。
  然而,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除非我们能心灵相通,否则一定会被监考员抓住。要知道现在的高考可比科举更严格,要是抓贪官能像抓作弊那么认真,那就天下太平了。
  因为知道英语会拖低我的高考分数,让我只能上那些三流大专,甚至连大专也考不上,所以有一段时间,我很厌倦学习。那时我天天看课外书,尤其是些关于特异功能,又或者民间秘术之类的稀奇古怪书籍。我之所以专挑这些书看,除了兴趣之外,还因为我终日幻想能从中学习到某种神秘的法术,使我能在高考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也许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吧,我终于在一本旧书里发现了相关的信息。这是一本讲述鬼道的奇书,除了一些鬼道知识外,还记载了一些鬼道奇术,而最让我心动的是,书上记载了一种名叫“他心通”的奇术。
  他心通是一和无须言语就能知道他人心意的奇术,可是修炼起来却非常困难,而且没二三十年是炼不出成绩来的。但我并没有因此而感到失望,因为书上还记载了一种速成方法,就在修炼他心通之前,先修炼“鬼身”。
  修炼鬼身就是让活人变成半人鬼的状态,随时都能变鬼,又能变回人,是一种在人鬼之间转换的法门。只要炼成鬼身,再修炼他心通的基本功,就能与其他同样修炼了这两种功法的人作思想交流而不会被旁人察觉。如果在高考时使用,那就等于几个人围在一起研究试题。
  我把我想法告诉了几个要好的同学,就是小珍、小妍和小岚,她们和我一样,都在为高考的事情烦恼,所以我们一拍即合,马上就准备修炼鬼身的事情。我们开始修炼的时候刚踏入了农历七月,也是俗称的鬼月,鬼月是鬼门关大开之期,无数孤魂野鬼在人间徘徊,因此鬼气大盛。而我们的修炼最需要的就是鬼气,所以在鬼月修炼可以事半功倍。

  因为我们都在学校的宿舍里寄宿,所以我们就约好半夜在教学楼的女厕中修炼。之所以选择女厕,除了因为不容易被人发现之外,还因为女厕的阴气很重,容易招来鬼魂。我们在凌晨一点左右离开宿舍,虽然已经锁了门,但楼梯间有窗户,从一楼那个破烂的窗户,能轻易翻出去。
  半夜里的校园,宁静而恐怖,但最恐怖也不比上高考落弟,所以我们壮着胆走到教学楼的女厕里。一进女厕,我们就取出事前准备好的香烛冥镪,先用蜡烛摆出一个五芒星阵,在每支蜡烛上滴上鲜血,接着就是点香烛烧冥镪,然后就开始念咒……
  当香烛冥镪的烟雾覆盖了整个厕所的时候,周围突然变得阴风阵阵,忽明忽暗的烛光映照在烟雾上,仿佛有重重鬼影围绕着我们飞舞。
  我知道我们已经引来了大群鬼魂,于是就让大家立刻开始修炼。修炼鬼身的方法,其实就是吸入大量鬼气,让自己的身体与鬼同化,变成半人半鬼。我们各自手持四支香烛,也不管地面有多脏,直接盘坐在地上,闭上双眼调整呼吸的速度,在吸入烟雾的同时,也吸入大量鬼气。
  刚开始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烟雾呛鼻,还是因为我们不适应鬼气,每一下次吸气都觉得很难受,但是慢慢就不再觉得不适,而且还有种腾云驾雾的感觉。
  在修炼了四五天之后,我们就觉得身体开始出现变化,我们的肤色变得苍白,头发变得没有光泽,食量明显减少,白天没精神还有点怕光,晚上则精神饱满,健步如飞。我们对此喜忧渗半,喜是修炼略有成绩,忧是副作用太大了。
  但我们还是坚持继续修炼,因为只有修成鬼身才能在高考时使用他心通,如果放弃的话,大学之路就会变得困难重重。于是我们继续专心修炼,直至今天(农历七月十四)的凌晨……
  我们像之前那样,一到女厕就做准备工作,但今天似乎有点不一样,还没开始烧香就已经阴风阵阵了,点燃香烛后,更是像把空调调到最低温度一样,寒气逼人。对一般人来说,在这种环境下待上一分钟也会觉得很难受,但我们不一样,我们不但不会觉得难受,反而会觉得很舒服。
  我们如常地开始修炼,每一下吸气都能感受到周围的鬼气比之前更浓郁,空气就像经过冷藏一样,清凉透心。就在我贪婪地吸取着鬼气的时候,突然听见小珍发出一声惨叫,接着小妍和小岚也同样发出惨叫声,之后她们就变得疯疯癫癫的,乱跑乱跳,还胡言乱语……

  婧媛声称小珍等三人因修炼不当,而被恶鬼附身,但一同修炼的她为何会安然无恙,对于这个问题,她选择沉默。鬼瞳发现她身上附有鬼魂,但她却一再否认自己被鬼魂附身。
  据学校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婧媛早在高一的时候就开始在学校宿舍寄宿,大概三个月前,学校的门卫夜巡时发现她独自从教学楼走出来,学校因此对她作出口头警告。而她的家人及同学则表示,近三个月来,她的性情似乎略有改变。
  我翻查过往的资料,发现婧媛所说的女厕,两年前曾经有一个高考落弟的女生在里面自杀……
  以所得的资料推断,不禁让我怀疑,婧媛早在三个月就已经开始修炼所谓的鬼道奇术,并因此而被两年前自杀的女生鬼魂附体。但这个女鬼为何要把小珍等人拖下水,难道只是宣泄仇世情绪吗?答案恐怕难以知晓,因为当我想以进行邪教组织活动的罪名把婧媛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时候,她却从看守所中神秘消失。
  婧媛的离奇失踪不禁让我怀疑她是否已修得邪术,而她的三名同学很可能是修炼过程中必须的牺牲者。以此推断,案情就相对明朗了——婧媛从古书中得知修炼鬼道的方法,但独自修炼时被两年前自杀的女生附身。附身婧媛的女鬼为了提升修为或者其它目的,怂恿小珍三人一同修炼,并在修炼的过程中加害她们……
  事实是否如此,也许婧媛再次出现时便有答案。
{我不想做女主角。}
档案卅七 太平间里的呻吟

  “虽然我觉得在太平间里做爱,是对死者的一种亵渎,但小娜却很想试一下,她认为这样会带给她最完美的高潮。而她之所以会和我一起,也许就是因为我经常接触尸体,并且能自由出入太平间。”说话的是一名姓简的病理解剖师,因为职业的原因,他一直都没找到女朋友。月前突然天降奇缘,可是谁也没想到,他的刚结交的女朋友小娜竟然离奇猝死,并且在死后……他讲述事情经过时仍心有余悸——
  病理解剖师,听起来是份挺让人羡慕的职业,但实际上当别人知道我每天的工作是在停尸间里将一具又一具的尸体剖开,然后检查他们的身体组织是出现病变,并以此推测他们的死因时,大多数人都会本能地与我保持距离,仿佛我患有传染病似的。因为这个原因,我没什么朋友,并且一直都是单身,直至我遇上小娜。
  那天是周末,孤单的周末。我在办公室呆到很晚才离开,因为回家后除了对着电视机发呆之外,我就再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我没有到停车场取车,而是直接走到街上,随便走进一间饭店吃饭,接着就步行到附近的电影院里看电影。虽然处身于拥挤的人群之中,但我反而觉得更加寂寞,不过我已消磨了不少时间,也是时候回家面对四面空旷的墙壁了。

  返回医院的停车场时,我才发现车匙遗留在办公室里,只好到办公室走一趟。我的办公室就在太平间隔壁,要到办公室就必须经过太平间。经过太平间的时候,里面竟然有声音传出,当时几乎把我吓得瘫倒地上,里面就只有一具具冰冷的尸体,怎么可能有声音传出来呢?
  虽然我终日与尸体打交道,但遇到这种情况也不可能不害怕。可是,不管我心里有多害怕,我也必须弄清楚是什么一回事,这除了关系到我的工作之外,还因为我知道,如果不把情况弄清楚,必然会在我心中留下阴影。于是,我强迫自己平复心情,把耳朵贴在门边,仔细听清楚里面传出的是什么声音。
  没听多久,我就肯定太平间里传出的……是女性的呻吟声。为什么会有呻吟传出来呢?要知道答案,就只推门入查看。我在心中不停默念“南无阿弥陀佛”,虽然我不是佛教徒,但这样做能使我不太害怕。

  推开太平间的门,里面一片漆黑,熟悉的消毒药水及福尔马林气味立刻钻进鼻孔,除此之外我还闻到一股香水味。呻吟声并没有因为我把门推开而消失,反而变得更急促,恐惧使我不敢迟疑片刻,马上就打开电灯的开关。
  电灯的光芒驱走了黑暗,也消除了我的恐惧,然而恐惧消退之时,惊讶却汹涌而至。眼前的一幕,让我毕生难忘,甚至到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也会脸红心跳。在一具具安静的尸体之中,一副美丽的女性胴体完全裸露于我面前,而且她正在我面前……自慰。
  虽然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几乎每天都要面对裸露的女尸,但那些只是没有生气的尸体,对我来说就跟实验室的标本一样。而活生生的美女胴体,自我成为解剖师之后,就再没见过,更何况她还毫不顾忌地在我面前自慰。她不但没有顾忌我的存在,似乎还因为我的出现而变得更加兴奋,呻吟也更为急促。

  我呆住了很长时间,直至对方穿好衣服,我才尴尬地问她是什么人。她告诉我,她叫小娜,是刚来实习的护士,并要求我为她保守这个秘密。

  自这次匪夷所思的邂逅之后,我和小娜就频频约会,甚至发生了性关系。她并没有像别人那样,因为我每天都要接触尸体而感到厌恶,反而对此非常羡慕。她跟我说自己有个癖好,就是喜欢在太平间里自慰。她觉得在太平间里,在众多尸体面前,那种感觉就像被无数鬼魂包围,虽然会感到恐惧,但越是觉得恐惧,高潮就来得越强烈。
  在和小娜发生关系后,她一再要求我和她到太平间里做爱,她说那样才能得到真正的高潮,极限的快感。可是,虽然我终日与尸体打交道,并不畏惧出入太平间,甚至在太平间里呆上一夜也没问题。但是,在太平间里做爱,怎么说我也是千万个不愿意,因为性爱是神圣的,我绝对不希望有第三者参与,那怕参与者是冰冷的尸体。而且,这样做也非常不尊重死者,我们从事解剖的,最忌讳就是渎亵死者。

  开始时,我是坚决反对小娜的荒谬要求,但后来我坚定的立场逐渐被软化。因为我害怕失去小娜,除了她再没一个愿意接受我的女人,所以我必须把她留在身边,也必须接受她的怪癖。
  那一夜,小娜值夜班,在凌晨时分我再次返回医院。在太平间门外,我已经听见小娜的呻吟声,她又再在里面自慰,在众多尸体面前自慰。推门入内后,我没有开灯,因为小娜在之前已跟我说过,在黑暗中她能得到更完美的快感。我甚至没有说话,因为当我走到她身前的时候,她的双唇已急不及待地迎上来。

  小娜的身体有点冰冷,我想是因为太平间的空调开得很大,于是我就用自己的体温给予她温暖。也许正如小娜所说,在太平间里她会得到极限的快感,所以她表现得很狂野,冰凉的双唇吻遍我全身每一寸肌肤,嫩滑的双手抚摸我每一处敏感的部位……
  那是我人生中最美妙的一次性爱,就像小娜所说的一样,在黑暗中仿佛有无数双眼睛注视着我们,恐惧、不安全都化成快感,刺激着每一根神经,把我们带到一个飘飘欲仙的奇妙境界。
  经历一阵云雨之欢后,我觉得很疲倦,趴在小娜身上不知不觉间就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寒冷使我醒过来。醒来后,我发现小娜还躺在我身下,一动不动。她的身体很冰冷,就像完全没有体温一样,而且还有点僵硬,我立刻意识到出意外了,就不停叫她的名字,但她一点反应也没有。我胆怯地用手探她的鼻息,发现她已经没有呼吸,再探脉搏也没有起伏。

  我吓得翻倒在地上,几乎是爬到电灯的开关处,灯亮后我看见的一张因受到过度惊吓而扭曲的脸庞……
  法医验尸后证实小娜的死亡时间是在她与简医生进行性生活之前,但简医生却一再坚持小娜当时还活着。然而,身为病理解剖师的他,在仔细回想当晚的情形后,也承认与小娜做爱时,对方的身体异常冰冷,而随后更出现身体僵硬的迹象。
  小娜极可能在简医生到达之前,因为看见某些恐怖东西而被活活吓死,但是为何她死后还能主动与简医生做爱,则无法以常理解释。
  天书给我讲了一些关于螳螂的知识,原来螳螂在交配前,雌性螳螂会先把雄性螳螂的头部吃掉,而在交配之后,更会把其余部分全部吃下肚子。虽然失去了头部,但雄性螳螂依然能凭着位于胸腹的中枢神经完成交配的过程。螳螂这种特性是出于繁殖需求,但人类并不具备这种特性,那又是什么原因让小娜在死后依然能与简医生做爱呢?
  “是执着的信念!”天书以肯定的语气说:“小娜一直认为在太平间里做爱能得到终极高潮,所以她的肉体虽然已经死亡,但她执着的信念让她强行支持到获得高潮的一刻。就像雄性螳螂那样,虽然交配就代表着死亡,但它们依然为追求快感而无所畏惧。”
  我说:“就算你的解释说得通,那又是什么把她吓死的呢?”
  天书说:“是幻想,她一直幻想在太平间里有无数鬼魂注视着她,她通过幻想让恐惧变成快感,以此获得高潮。也许在幻想的过程中,她的精神状态变得极度紧张,就像拉紧的弓弦,稍微受到外来因素影响,她就会捕风捉影地以为真的见鬼了。”
  天书沉默了一会,又说:“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她真的被鬼魂吓死。其实,不断在脑海里幻想鬼魂的形象,是一种最原始的召魂方式,而且太平间里有着众多鬼魂,也许她真的把鬼魂召唤出来,把自己吓死了。”
  也许天书的解释是正确的,但我却觉得小娜是因为渎亵死者而招来厄运。
{我不想做女主角。}
档案卅八 冰箱


  “相见千日好,同住半天难的道理我明白,所以儿子结婚后,我就搬到老房子里一个人住,没想竟然会发现这么可怕的事情,恐怕以后也没有人敢住这间房子了。”说话的是一名年逾半百的谭姓妇人,她在搬回旧房子后,遇到一些奇怪的事情,继然揭发了一宗可怕的凶案——
  我丈夫死得早,不过他给我们两母子留下了两座房子,所以我们的日子过得还不算太坏。我儿子也很长进,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去年还交上女朋友,那是个挺懂事的女孩子。当娘的,最期盼就是儿女成家立室,所以我不住地催促他们结婚。儿子很孝顺,我催多了,他就答应了,个月多前就办了婚事。
  虽然儿子和儿媳都叫我和他们一起住,但我也当过媳妇,知道相见好、同住难的道理,和儿媳住在一起,时间长了总会有些磨擦,而且我还想早点抱孙子,所以就坚持要搬回老房子一个人住。他们拗不过我,就只好答应了。
  老房子是我和丈夫结婚时盖的,现在也不算很破旧,就是地方小了一点,而且只有一层,不过我一个人住,这点地方就已经足够了。老房子之前一直都是租给一对姓彭的夫妇,前段时间他们突然很匆忙地搬走,之后就一直都没租给别人。

  因为房子还算整洁,而且姓彭的夫妇不为什么把客厅的地板翻新了,所以我并没有花钱去装修,直接就搬进去。这是我和丈夫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地方,每一个角落都充满回忆,让人怀念,那感觉就像丈夫还伴在我身旁一样。可是,当我搬回这个熟悉的地方的第一个晚上,奇怪的事情就发生了。
  当时大概晚上十一点左右,我刚躺下床睡觉,就听见一些类似敲门的声音从客厅里传过来。我想,我刚搬过来,又没有特意告诉别人,怎么会有人找我呢?而且就算有朋友找我也不会选这个时候啊!我疑惑地走出客厅,发现敲门声突然消失了。因为附近的治安不是很好,所以我不敢开门,对着门问谁在外面。我问了好几次,门外一点动静也没有。
  虽然觉得莫名其妙,但我还是回到房间上床睡觉。人到我这个年纪,就会睡得不太好,半夜里总会醒来一两次。这晚也一样,睡到半夜我就醒来了,一醒来又听见敲门声。因为半夜比较安静,所以能听得特别清楚,敲门声像是从客厅里传过来的,声音很小又很沉,好像隔着一道厚厚的墙壁传出来似的。
  我本来想不管这敲门声继续睡觉,以为它很快就会消失,但它不但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急促,敲得我心也烦了。我想如果是贼人的话,不可能用敲门这种方式来打劫吧,就算真的有这么奇怪的贼人,也不可能整晚都在敲我家的门啊。
  越是想不明白,就越睡不着,所以我就干脆下床到客厅里看看是怎么一回事。我特意不穿拖鞋,光着双脚蹑手蹑脚地走出客厅。虽然我已经尽量不弄出任何声音,但一走到客厅,敲门声就消失了。我在客厅的椅子上坐了一会,奇怪的敲门声也没有再次响起,坐着坐着,我就睡着了。半梦半醒间,我好像又再听见了敲门声,而且还听见一把似曾相识的女人声音不停地说着:“让我出来……让我出来……”
  天亮后,我和邻居说起这件事,邻居都说没遇过这种情况,还叫我关好门窗,毕竟附近的治安不是很好。

  随后近一个月,每晚我入睡时都会听见奇怪的敲门声,但当我走出客厅,声音就会消失。虽然我弄不明白是什么回事,但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直至我收到电费通知单时,才觉得事有蹊跷。
  在姓彭的夫妇搬走后,房子闲置了两个多月,但电费单上却显示这两个月也用了不少电,而且我一个人住应该用不了多少电,可是实际的用电量比我预期的要多。我怀疑是不是有人偷电,于是我就仔细地检查所有电线。

  我忙了一整天,终于发现了一条可疑的电线,这条沿着墙壁直通到客厅的地板下面。其实,我只要把电线弄断,也许事情就能得到解决,但是我又不甘心让偷电人的逍遥法外,所以就请来几个地盘工人,把客厅的地板掀开,想把这只电耗子揪出来。
  地盘工人翻开地板后,挖了没多深就碰到硬物,继续挖竟然发现有一个冰箱埋在地下,而电线就是连接着这个冰箱。我本来想叫他们把冰箱抬上来,但冰箱很沉,里面似乎装着东西,于是我就让他们把冰箱打开,把里面的东西先取出来。
  一打开冰箱的门,立刻有恶臭传出,放在冰箱里面的竟然是一具女尸,她的脖子上有勒痕,舌头伸出,双眼像金鱼一样瞪得老大。虽然放在冰箱里面,但也许因为冷度不足,尸体已经开始肿胀腐烂,并且流出让人作呕的黄色尸水。几个地盘工人当场就恶心得想吐,我也几乎被吓掉魂儿了,但觉得女尸面孔有点眼熟,就忍住恶心多看几眼,赫然发现女尸竟然就是之前的租客彭太太。

  我们花了不少时间才把已逃到省外的彭先生抓获,他对谋杀妻子并藏尸冰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然在这个“供认不讳”的背后,我们可没少花功夫。
  处理好这宗案子后,谭大妈告诉我,她再也没有听见奇怪的敲门声,但却做了个很奇怪的梦,梦见已去世的彭太太向她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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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卅九 美女蛊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谁不想让自己变得美丽动人呢?就算我在之前就知道会有这样的后果,我也照样会使用‘美女蛊’。”说话的是一名姓冯的年轻女性,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身体被绷带包扎得像木乃伊一样,只露出一张美丽的脸庞。
  我拿着冯小姐的身份证,一再向她确定身份,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身份证上是一张相当丑陋的面孔,与眼前的美人儿实在沾不上边。冯小姐强调自己没做过任何整容手术,相貌的改变全因“美女蛊”——
  我以前很讨厌照相,除了证件相和毕业照之外,就再没有照过别的照片。我抗拒相照的原因是我长得很丑,从我的身份证上你就能看到我有多丑,简直就像妖怪一样。从我记事开始,身边的人都叫我妖怪,小时候还经常会被人欺负。长大后的情况也没有多少好转,因为长得丑,经常会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冯小姐的语气很平淡,仿佛她说的是别人的事情,与她毫无关系。我再看看身份证上的照片,的确很丑,虽然不至于要用妖怪来形容,但说是恐龙也不足为过。)

  虽然长得丑不是罪,但是却活得比别人累。不论是工作还是爱情,我都要付出比别人更多,得到的却少之又少,有时候甚至什么也得不到。面对现实中的种种不如意,我选择了逃避,逃到网络的虚拟世界中,我在网上开店倒卖手机及配件,在QQ和网络游戏中扮演着美女的角色。

  在网上我不用直接面对对方,不用担心别人会对我评头品足,这让我觉得很有安全感。倒卖手机的利润挺高的,因为我卖的都是翻新机,也就是用二手机换个外壳充当新机卖,虽然有时候一个月才能卖出一两部,但有时候生意也挺好的,所以我基本上不用为生活费而烦恼。

  工作上顺心,感情上也一样如意,因为网友不能直接看见我的相貌,就算我说自己长得很丑,他们也以为我只是自嘲而已。只要不和他们视频,不让他们看到我的照片,就能让他们有无限的想像空间,在他们心目中,我也许是个虚无缥缈的仙女。

  我就这样一直挂在网上好几年,直至我遇上了辉。辉和我住在同一个城市,所以有很多共同的话题,而且他很有学问,几乎是天上地下无所不知,他也很幽默,很会哄我开心。我们总有聊不完的话题,经常一聊就是一整夜。网上的关系维持了一年多,他好几次向我提出网下见面的要求,但我都以自己长得很丑为由而拒绝了他。可是,他却以为我只是害怕遇上坏人才拒绝他,并一再表示不介意我的长相。那个少年不多情,那个少女不怀春?其实,我早就爱上了辉,还经常梦见与他热情地拥抱、亲吻,可是我又很害怕“见光死”。
  在情人节那天,辉在我们常去游戏论坛中发帖子向我示爱,说不论我有多少缺点,不论我的过去如何,他也会不介意也会包容,并立下“今生非卿不娶,来世再续前缘”的誓言。他的举行让我很感动,看着显示器不知不觉就流下两行眼泪。

  我被辉的诚意打动了,答应跟他见面。我们约定在一间麦当劳中见面,那天我特意穿上最漂亮的衣服,还化了妆,其实这是我第一次化妆。我尽了最大的努力,把自己打扮到最漂亮,但站在镜子前,我还是忐忑不安,因为不管我怎样扮,我还是很丑。
  虽然我很害怕见光死,但我真的很爱辉,很想和他交往,因此我鼓起最大的勇气,踏入我们约定的地方。我在麦当劳静静地等待辉的出现,没过多久就收到他打来的电话,他知道我已经到步后,说马上就到,可是十分钟过了,半小时过了,一个小时也过了……他还是没有出现,我不断安慰自己,他也许因为塞车才会迟到。但两个小时后,我终于忍不住拨打他的手机,可是刚打过去,对方马上就挂断了。
  虽然我已经明白是什么一回事,但我还是给自己最后一点希望,给辉发了一条短信。手机很快就响起,但我却迟迟不敢查看短信的内容,因为我知道这条短信是我和辉之间的句号——事实也的确如此。
  自此以后,辉再也没有接听我的电话,当然也没有主动联络我。我想在QQ上给他发信息,但他已经把我拖过了黑名单。我为此哭得死去活来,后悔答应与他见面,要不然我们还可以是朋友,我还能拥有一份虚无缥缈的幻想。
  我之前从来不抽烟喝酒,但那一夜,我独自坐在河堤的长椅上,抽着让我咳嗽的香烟,喝着让我呕吐的啤酒。我想用堕落的方式来麻醉自己,而我要堕落就只能独自堕落,因为我没有朋友,或者应该说没有真正的朋友。

  我喝得醉昏昏,干脆躺在长椅上睡觉。一个女生深夜独自躺在河边睡觉,也许你会觉得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但我却不觉得,我想除了神经汉和喝醉酒的酒鬼外,不会再有人会侵犯我。就算真的有人会想侵犯我,也许我该感谢他们,因为他们能让我变成真正的女人,让我能尝试到堕落的滋味。
  然而,我等来的不是神经汉和酒鬼,也不是夜巡的治安队员,而是一个奇怪的少女。这是一个很古怪的少女,她穿着火辣辣的小背心和超短裤,但却背着一个很土气的大竹筐,竹筐里还装满很多瓶瓶罐罐。少女把我摇醒后,问我为什么睡在这里。我没理她,在地上的塑料袋里拿出一罐啤酒,仰头就往嘴里灌,但马上又连带胃酸口沫一起吐出来。

  少女大概看出我心情不好,就从塑料袋里取出一罐啤酒,问我能不能请她喝酒。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有人陪伴我当然乐意,于是我们就一起喝酒。我的酒量很浅,几乎每喝一口就吐一次,少女从竹筐里翻出一个小瓶子,倒出几颗黑色的小药丸给我,说是能解酒的。我当时已经喝得醉昏昏,也没怎么想就把药丸吞下肚子。
  吞下药丸后没多久,我又开始呕吐,而且这次吐得特别厉害,几乎把胃也吐出来了。但吐完后,醉意全消,立刻就清醒过来,不由得惊讶于药丸的神奇。头脑清醒了点,我就开始和少女聊天,她告诉我她是苗人,名叫阿彩,靠售卖苗族秘药为生,她的竹筐里的瓶瓶罐罐装着的就是各种各样的秘药。
  阿彩问我是不是遇到不开心的事情,有没有她能帮忙的地方。我说她帮不了我,因为我的烦恼之源是相貌。她犹豫了一会,从竹筐取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交到我手上,对我说盒子装着的是能使人变得美丽的“美女蛊”,但使用者必须保持处子之身,否则将会危及性命。
  我半信半疑地打开盒子,里面装着的竟然是一只枯干的小蜘蛛,蜘蛛的背面有模糊的人脸图案,看上却挺吓人的。现在这世道什么人也有,而且这样一只蜘蛛干就能使人变得漂亮实在太匪夷所思了,所以我怀疑阿彩是个骗子,就问她要多少钱。谁知道,她举起手中的啤酒一饮而尽,然后晃了晃空酒罐,说我已经付钱了。
  阿彩在告诉我美女蛊的使用方法后,就背起那个与她极不相衬的大竹筐准备离开,临走之前还一再告诫我,要使用美女蛊就必须保持处子之身,一辈子也不能与男人发生关系。
  回家后,我看着盒子里蜘蛛干发呆,犹豫着该不该相信阿彩的说话。她除了喝了我一罐啤酒之外,再没有从我身上得到任何好处,甚至没有问我的电话号码,并不像是个骗子。而且,她给我的感觉很真诚,就像那种不会撒谎的纯朴山民一样。可是,这所谓的美女蛊真的能让我变得漂亮吗?
  反正我已丑得无药可救了,还有什么好顾忌的呢?于是我决定按照阿彩所说的方法,使用了美女蛊。
  阿彩说,美女蛊必须吸收处女的纯阴之气才能起作用,所以必须放在身体中阴气最重的地方——下阴。我按她所说那样,先斋戒三日,再焚香沐浴,然后把美女蛊,就是盒子的蜘蛛干塞进下阴。
  开始时,我觉得下体有点异物感,不太舒服,随后更像有只蜘蛛在我下体爬行,并且咬我的身体。虽然这些感觉很可怕,但我还是坚持住了。在使用美女蛊后的第三天,我就发现自己相貌开始改变,不单止是相貌,就连体形及体味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在之后的一个月里,我几乎是一天一个样,每天起床后站在镜子前,我都会认不出自己。
  一个月后,我的相貌及体形开始固定了,就是你现在所见的模样,与之前相比简直就有着天渊之别,就算是家乡的父母也一定认不出我。

  我开始变得自信,不再整天躲在家里,而是外出结交朋友,还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女生的外貌能决定她的一生,我以前就相信,现在我对这信念就更加坚定了。那家以前一看见我的样子,就连简历也不看的公司,现在我轻易就能进入了。男同志都像蜜蜂一样,整天围着我这朵鲜花转,向我大献殷勤,但我看也不看他们一眼,就像之前他们对我不屑一顾一样,这让我得到一种复仇的快感。
  本来,我以为快乐的生活能一直继续下去,可是命运却安排我们再次……也许该说是首次相遇,我遇到了辉。虽然我没见过他本人,但我见过他的照片,所以一眼就能认出他。他是另一家公司的代表,要来我们公司谈些业务上的事情,而我则负责接待他。

  和辉见面之后,他就立刻向展开追求,虽然他之前伤害过我,但我心里还是很喜欢他,而且他也很会讨我欢心。所以,我就答应和他交往,并在他一再要求下,把宝贵的初夜也奉献给他。
  与辉发生关系后,他对我的态度明显比之前要差,也不再像以前那样事事以我为中心,处处为我着想,但我们还是继续在一起,直至我的肚子慢慢隆起。当我意识到自己可能怀孕了,就告诉了他,并要求和他结婚。可是……他竟要我把肚里的孩子打掉……
  虽然我很想把孩子生下来,但辉却不愿意,硬是要我把孩子打掉,我拗不过他,只好到医院做人流手术。他本来不想陪我到医院,在我苦苦哀求之下,他才勉强答应。当我颤抖地的躺在生产床上的时候,心里想着的不是不能降生于世的可怜孩子,而是在门外与不停地和别人互发短信的辉。他心中有我吗,和他一起是对还是错呢?
  医生用冰冷的扩张器粗暴地塞进我的下体时,我突然记起阿彩的警告“要使用美女蛊就必须保持处子之身,一辈子也不能与男人发生关系”。肚子和下体突然一阵剧痛,同时医生和护士都发出惊恐的尖叫,无数拇指大的蜘蛛从我的下体爬出来。它们瞬间爬满我全身,并咬我的身体,我想逃但又浑身无力,只好用双手捂着脸,不停地叫着辉的名字。
  医生和护士惊恐地冲出外面,门一打开,蜘蛛就像潮水般离开我的身体爬出门外,门外随即响叫辉的惨叫,撕心裂肺的惨叫……
  冯小姐在向我讲述完事情的始末后,当晚就高烧不退,三天后便离开了人世。而她的男朋友——辉,早在被蜘蛛围攻的时候就已经死了,而且死状极其恐怖。我问天书有关美女蛊的资料,她说:“那是一种早已失传的奇术,冯小姐所得到蜘蛛干,其实是一只用秘术养殖,处于休眠状态的寄生蜘蛛。它进入处女的阴道后,因为受到阴道分泌物的影响而苏醒,随即穿过处女膜爬进子宫里面,并在里面安家。它以吸取寄主的血液为生,同时会分泌出神奇的激素,使寄生的样貌及身体产生变化,变成万中无一的大美人。可是,如果寄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精液会刺激寄生蜘蛛,使它疯狂地产卵,蜘蛛卵会在子宫里孕育成小蜘蛛,致使寄主的肚子隆起,造成怀孕的假象。
  “当冯小姐接受人流手术时,产道打开,大量空气涌入,使这些小蜘蛛变得狂暴,爬出来咬死附近所有生物,但如果与寄主发生关系的人就在附近,他的气味会吸引它们,使它们疯狂地攻击他。小蜘蛛在离开寄主后,只能存活很短时间,不用过多久它们就会死掉。”
  我们尝试过寻找冯小姐所说的苗女阿彩,但找了很久也没得到半点消息,而且按照冯小姐所说,阿彩曾一再告诫她必须保持处子之身,那么这个苗女应该不是坏人,所以我们就放弃了对她的寻找。
  倘若读者碰巧遇上这位神秘的苗女,并从她手中购得神奇的秘药,那么请谨记她所说的每一句话,因为这可能关系到您的性命。
{我不想做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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