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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
我和丁慕江到了每天不通电话就睡不安稳的地步。我暗暗问自己,我这是怎么了!明知道人家有老婆有孩子了,还去凑这个热闹,图什么啊!我自认为是个是非分明的人,从小看电视的时候看到第三者总是嗤之以鼻,然而这事轮到自己头上,我就开始执行起了我同样鄙视的双重标准。
  成人的爱情游戏中,性恐怕是免不了的节目,虽然没有见面,但在QQ上、在电话里,我和丁慕江的话题还是渐渐从上半身过渡到了下半身,从问“今天穿什么颜色衣服”过渡到了“今天穿什么颜色内衣(裤)”。想起丁慕江的时候,我开始痴痴傻笑,看着他的照片,我会情不自禁地伸手去抚他的脸,自知荒唐却无法自拔。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我知道自己总算还没有患上“爱无能症”,在佩凌之后,我一度以为自己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人了,由此可见,世事无绝对。
  丁慕江在SN的公司定于11月18日上午8点08分开张,筹备工作是他堂弟一手操办的,他也在16号到了SN,我躺在床上跟他煲电话粥。
  我说:“你怎么那么恶俗啊,定这么个时间!”
  他不跟我计较:“商人嘛,你还指望怎么着,我那么恶俗你都喜欢,要是再高雅一点你不是要爱我爱得发狂了!”
  我对他的厚脸皮习以为常,然而听到这个“爱”字,心里还是疙瘩了一下,我从来没有说过爱他,而他除了在一年前深夜的那个电话,也再没有说过爱我。我真的爱他吗,还是因为寂寞得太久太久了?
  “这次你什么时候走?”我扯开话题。
  他在那头大呼小叫起来:“你不见我也就算了,还就想着赶我走!你说,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
  “是啊是啊,你在这里害我上街看帅哥都战战兢兢的!”
  他重重地“哼”了一声,挂断电话,这是他常有的行径。曾经以为生气挂电话是女人才会干的事,没料到丁慕江却精于此道,我一得罪他他就挂电话,不过第二天又会什么都没发生过似地打电话来。
  SN分公司的事由他的堂弟全权打理,丁慕江19号下午就回广州了,走之前,他打电话威胁我说:“这次饶了你,下次我来的时候一定把你给找出来,看你往哪躲!”听他那么坚定的语气,我心里惴惴,虽然想他已经成了习惯,但我并没有要见他的打算。只是没想到,丁慕江再一次来SN已经是整整8个月后的事了。


(七十七)
   2003年,我的本命年,有人说:本命年不是大吉就是大凶;又有人说:本命年穿红色的内裤可以逢凶化吉。这种事,宁可信其有,反正买条红内裤也不是什么麻烦的事。
  除夕夜大概是中国移动捞银子最多的时候,网络忙到连电话都打不出、短信都发不出的程度。春节晚会里冯巩刚上场,就接到佩凌的电话,大家互道了新年快乐,他说他刚在饭店吃了年夜饭,正在妈妈家帮爸爸修电脑,我笑着说你真够勤劳的,大年三十在修电脑。其实我很想问他“你不用陪老婆么”,但是话在舌尖上打了几转,还是咽了回去。对佩凌的感觉很奇怪,平常的时候基本上不念不想,可是每次看到手机屏幕上出现他的名字时,我还是会莫名的紧张。偶尔我还是会去猜想他老婆究竟长什么模样,不过我想这不是情敌间的妒嫉,仅仅是女人好奇的天性吧!
  君君和思连已经登记了,两家的大人本来就是旧识,所以他们在饭店订了年夜饭,两家一起吃。9点,手机上出现思连的名字,接起,却是君君的声音:“小其,新年快乐!”我笑着问:“你老公呢,叫他听电话,这见色忘友的家伙,有了老婆连朋友都不要了!”君君说:“他被我爸给灌醉了,都吐了好几回了,正趴桌子上呢!”我听了,突然间想起他为了我酒精中毒住院的事,心里开始责怪君君的爸爸,明知道他酒量小,还那么灌他,就算是你女婿也不能那么折腾他啊!不过想归想,嘴里还是和和气气:“他那么没用啊,叫你爸爸以后多锻炼锻炼他!”
  春节联欢晚会每年都是这个套路,我看了一半就回自己房间了,心里总觉得隐隐不快。手机的短信音时而响起,每次我的心都会重重地颤一下,可是每收到一条失望就增加一分,原本隐隐的不快已经升级为坐立不安的烦躁。我知道,我真的陷进去了!
  12点半,丁慕江终于有短信来:“半小时后我上QQ。”我已经积了一个晚上的怨气,看到这一句,更是气得头晕目眩,我恶狠狠地摁着手机键,回道:“你省省吧!伺候好了老婆终于想起我来了啊!你从一而终去吧!”他很快就回过来了:“你上不上随你,反正我会等你!”什么狗屁臭男人,现在来跟我装痴情,当我小孩子骗啊!我关了手机,把自己塞进被窝,蒙上头,祈祷着自己能快点入睡。
  然而事与愿违,一整晚我都在床上辗转难眠。大年初一的早晨静悄悄的,人们都还在被窝里调整昨晚守岁的兴奋与疲倦吧。打开手机,有两条短信,一条显示丁慕江在凌晨1点半的时候有过来电,还有一条是凌晨3点发来的,简简单单5个字:“狠心的女人!”
  打开电脑上QQ,人约黄昏后的头像没完没了地闪着。
  “小其,我在等你!”
  “小其,求求你了,跟我说句话吧!”
  ……
  最后一条短信让我激灵了一下:“我14号过来,陪你过情人节和元宵节,我一定要见你!”
  那一年很巧,情人节和元宵节仅相差一天。


(七十八)
   正当我对和丁慕江见面的情景想入非非时,他却告诉我说来不了了。原因是广州出现了一种怪病,米和盐都被抢空了,一瓶醋要卖到几十块,他说公司里现在也人心惶惶,他得留下稳定人心。我说你要陪老婆过节就直说,找什么借口啊。那段时间我和丁慕江闹得很厉害,我好几次都跟他说我们一刀两断吧,他开始还好声好气地劝,到后来他也火了,说:“你那么不信任我,那就随你吧!”就这样,我们断了联系,我想结束了也好,眼不见心不烦。
  君君和思连的婚期定在3月22日。所以那段时间我一下班,就陪着君君试妆、试婚纱,陪她去买装点居室的小玩意儿。看着君君忙得筋疲力尽的样子,我开始对结婚产生恐惧,心里暗想着,以后我结婚时一定不要办什么婚礼,旅行结婚就好了,没想到这个愿望在后来居然能够实现。
  一天傍晚,我正陪着君君在一家礼品店挑干花,接到了佩凌的电话:“小其,我好惨哪,被隔离了!”
  “啊!”在我印象里,隔离的意思差不多等同于拘留,我急了, “你犯了什么错误了?”
  “唯一的错误就是我冷气开得太大,感冒了,然后就被隔离了,起码两个星期。”
  我更迷糊了,感冒还得被隔离?
  “你不知道吗,这里有种传染病好厉害,死了不少人了,凡是体温不正常的人都得被隔离观察。大家抢米抢醋抢口罩,乱套了!”
  我回想起丁慕江所说的“怪病”,心想这次是真的冤枉他了。果然几天后,电视报纸开始频频出现“非典”一词,身在SN,虽然并不能感同身受地体会到广州的危机,但是心里还是越来越担心丁慕江,他还好么!


(七十九)
  关于非典的新闻已经铺天盖地,它的高死亡率让我无比担心被隔离的佩凌的安危。和佩凌的联络多了起来,每天我都会打电话询问他的情况。一天晚上我梦见佩凌被确诊为非典,生命垂危。一身汗涔涔地醒来,拿过手机一看,凌晨4点,回想起梦中的情景,记忆却模糊了,梦中的人究竟是佩凌还是丁慕江呢?我再也睡不安稳,忍不住拨通了佩凌的电话,佩凌很惊讶的语气:“小其,怎么了?”我顿时意识到现在是凌晨4点,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没什么,问一下你好不好。”佩凌似乎松了口气:“我还被你吓着了,还以为你出什么事了呢!我好得很,天天有人送饭给我吃,还不用工作,前所未有的清闲啊!”听着他轻松的语气,我心中的大石头放下了一半,挂了电话,我突然有给丁慕江打电话的冲动。
  丁慕江会不会传染上非典呢?从手机上翻到了他的号码,我的手指放在拨号键上犹豫着要不要按下。
  也许他正抱着老婆睡的香呢!我算什么啊!想到这里,我愤愤地把手机扔到不远处的沙发上,关了灯又躺下。
  两个星期后,佩凌终于被解除了隔离。有天无意中经过一个小商铺,里面传出周慧敏的老歌“从情人变成朋友,从拥抱变成握手,像做了一场白日梦,醒來只剩迷蒙”,我驻足听了很久,心中不无感慨。和佩凌、和思连,今生注定了只有做朋友的缘分吧!当然,多一个朋友不是坏事,我和佩凌的电话越来越多,有时候在老板那里受了气,我会叽叽咕咕地向他倒苦水,最后以一句“你们都是万恶的资本家”收尾。有时候我也故意找他的碴,佩凌总是耐心地听,宽容地笑着,我气恼他的中庸态度,巴望着他能跟我吵上一架,有次我急了,明示他说:“你倒是跟我吵几句啊!”他笑得更大声了,说:“我比你大,总得让着你点吧,更何况我被隔离那阵子你每天那么问候我,我感动得不得了。那次你半夜打电话过来问我好不好,挂了电话我都差点哭了。”
  有一次,我问佩凌:“那对表真的被你扔进珠江了吗?”
  佩凌没有正面回答我,说:“晚上我发张照片到你邮箱,明天你去看了就知道。”
  打开邮箱,照片上那对表静静地躺在盒子里,中间串着那根红色的手机链。有一封简短的信:“你走了以后我去过珠江,可是终究没狠下心扔表。现在我也学你的样,没有戴表了,一直用手机看时间。”
  我关了邮箱,开始听同事们讨论**商场打折时一个MM为了抢购被撕破衣服走光的事。
  那个抱着佩凌绝望地哭的小其似乎已经离我很遥远了。往事如梦啊!
  丁慕江还是音讯全无,好几次我拨了电话没等接通又挂掉,我对自己说,他有人爱了,你就不要锦上添花了!
  思连和君君的婚礼如期举行,我当仁不让的成为了伴娘。在给他们的红包上,我郑重其事地写上了“不离不弃、百年好和”。看着这对神采奕奕的璧人,我由衷地为他们感到高兴。婚礼很盛大,我陪着新人一桌一桌敬酒,大部分宾客没有刁难他们,但也有说不通的客人,非要逼着新人喝酒,君君一直以来都是滴酒不沾,所以该是新娘喝的酒都到了我这伴娘的肚子里,而当伴郎的小三也替思连解决了大部分的酒。好不容易撑到结束,我跑到洗手间去吐,我至今都不明白胃和泪腺之间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吐的时候会流那么多眼泪。我趴在洗手台上,只觉筋疲力尽。走出洗手间的时候,我看见了新郎,一脸担忧地迎上来扶我。我甩开他的手,艰难地挥舞着舌头:“别!别!让你老婆看见了不好!”再后来,我倒在酒店包厢的沙发上不省人事,迷糊中感觉到有人背起我把我塞进车里,当时觉得睁开眼是头等困难的事,后来听君君说,当思连背起我的时候,我说几句谁都没听懂的话,然后就又睡着了。夜半醒来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很不对劲,床头的一盏小壁灯亮着,猛地坐起来,才发现我居然是在思连家的客房。后来君君说,是故意开了盏小灯,怕我半夜醒来吓着。床头的水杯里有柠檬水,喝了一口,嗓子舒服了很多,君君真的是个细心的女子。
  佩凌寄来了一个鹤形的根雕作为思连的结婚礼物,这根雕至今放在思连家的客厅里,他们也一直都保持着联系。有时候,我真的不太能理解男人之间的友谊。


(八十)
当我以为丁慕江再一次从我生命中淡出时,4月1日傍晚时却意外地接到了他的电话:“你这狠心的女人,一个多月都不管我死活!”
  “你不是也没管我!扯平!”我抑制住内心的激动,假装漫不经心地回道。
  “广州有非典,死了那么多人了,你明知道冤枉我还对我不闻不问的!”
  听着他委屈的语调,我心软了,憋了一个多月的怨气消散得无影无踪。
  “想我了没有?”他仍是那么直接。
  “想了。”我据实以告。
  他显然对我的回答很满意,在那头嘿嘿地笑着:“我就知道你想我了,就是死要面子不给我电话!”
  那天,我们聊完电话又聊短信,一直发到半夜大家都困了才打住。
  第二天一早,我正要出门,丁慕江又有短信发来:“I am so sad”
  我赶着去上班,回了一句“why?”就把手机塞进了包里。
  到了公司掏出手机看他发来的消息,吓了一跳:“张国荣死了!”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愚人节的流毒,可是打开网页一看,张国荣跳楼时留下的血迹触目惊心,我的心里一阵黯然。70年代出生的一代人是听着哥哥的歌长大的,他深情的歌声痴痴缠缠地伴随着我们度过了少年时代。丁慕江曾不止一次地跟我说过他最喜欢张国荣的歌,还自诩说他可以把张国荣的歌模仿的惟妙惟肖。有一次,在我威逼下,他在电话里给我唱《共同度过》,结果跑调了,我笑他也笑,他还给自己找理由说,对着你唱我会紧张。
  打电话给丁慕江,他的声音是难得的没精打采。一个感性的男人,我在心里这样想。
  思连和君君去东南亚度蜜月,带了一块玉佩送给我,一尊精致的佛像,我一接过就戴上了,思连取笑我:“这可不管你的桃花运,你那么急着戴干嘛!”婚后的君君完全是一副小妇人的幸福模样,看着思连的时候眼里是满满的温柔。我突然想,这样心细如发的君君会不会洞悉我和思连的过往呢,我的心里一阵恐慌。
  自从4月下旬江苏出现第一例非典后,人人居安思危,君君按照网上流传的中药方子熬了药汁,监督着我和思连连喝了三天,我捏着鼻子喝药,然后立马往嘴里猛塞德芙。思连吓唬我说:“你小心药和巧克力混一起起什么化学反应。”我顺手拿起个抱枕向他砸,却见君君捂着嘴向洗手间跑去。我和思连对视了一眼,赶忙跟进去,见君君正捂着胸干呕。我问:“是不是那药太难闻了?”君君涨红了脸,轻轻地说:“可能是有了!”
  我一愣,反应过来,大叫:“天哪!3月22号才结的婚,5月份就有了,你们不多过几天二人世界了啊!”思连瞪了我一眼去扶君君,我识趣地告辞,估计这样激动人心的时刻小两口该有千言万语要说吧,反正我看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
  君君的检查结果出来了,都已经怀了42天了,由于她的例假一直不准,所以例假没来也没有注意。我拿胳膊撞了一下思连说:“你小子可真是一播一个准啊,才那么几天就当上准爸爸了!”思连一脸笑意地骂我:“姑娘家口没遮拦的,脸皮越来越厚!”
  丁慕江还是天天嚷嚷着要来SN见我,我说你来吧,凡是从广东那方向来的,不管体温正不正常,都得先隔离两星期再说。丁慕江没辙,因为他已经从他堂弟那里打听过,知道我所言不虚。我们的言辞从暧昧发展到直露。“我硬了!我要你!”他的冲动让千里之外的我面红耳赤、心猿意马,我第一次知道了原来我的身体竟如此敏感。


(八十一)
6月底,我的生日,佩凌一早就打电话向我祝贺,还让我去看邮箱,说是发了东西给我。
  打开邮箱着实有惊喜,一张用PS处理过的照片,霜红胜火的画面中,两个白衣女子在枫林中娇俏地笑着。我曾经给佩凌发过几张照片,没想到他居然做成了这样美丽的图片,图中的女子明眸皓齿、肌肤胜雪,美过我本人何止十倍。
  打电话去向佩凌致谢:“谢谢你把我弄得那么漂亮,害得我都不想照镜子了。”
  佩凌笑道:“我还做成了一张版画挂在办公室里了。”
  “不怕人看到吗?”
  “谁会认识你啊,已经有人夸过这画漂亮了呢!”
  “是夸画漂亮,不是夸我漂亮啊!”我假装失望地叹气。
  佩凌哈哈大笑,说:“小寿星,要不你过来,我给你贺寿,再让他们鉴定一下是人漂亮还是画漂亮!”
  挂了佩凌的电话,我心情大好,打电话去问候君君,她肚子里的BB三个月了,我跟他们说好了要是女孩我就认作干女儿,要是男孩那就拉倒,思连朝我翻白眼:“有你这样子做长辈的吗,凭什么重女轻男啊!”其实君君和思连也都喜欢女孩,房间里挂满了漂亮女娃娃的照片。
  君君听到我的声音,说:“小其,我正要找你呢!”
  “怎么了,啥事啊?”
  “思连让要我故意装作忘记你的生日,说要看看你的反应,其实他都在饭店订了座了,晚上你千万别另外安排活动啊!”
  我乐了,问:“那你怎么又泄密了?”
  “我怕你伤心嘛!”
  呵呵,要是君君在我面前,我一定忍不住抱住她亲上几口,多可爱善良的姑娘啊!
  中午的时候接到思连电话,显然是来探我口风的,我扯着嗓门跟他瞎掰,就是丁点儿不提生日这档子事。
  “小其,你今天心情好像很好啊!”
  “那当然拉,你瞧今天天气多好啊,我心情能不好么!”
  思连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我暗自得意,哼哼,看谁沉不住气!
  果然,快下班的时候又接到思连电话:“小猪,晚上什么安排?”
  我握着电话笑成了喇叭花状,却得硬生生地装出一本正经的口气:“哦,晚上有朋友约我吃饭。”
  “什么朋友!推掉!”思连显然是急了,提高了嗓门。
  “好吧,听你的,过会我就打电话给那个叫何思连的家伙,把他给推了。”
   思连笑骂道:“小妖怪,还是瞒不过你!”
  在思连和君君的祝福声中,我度过了本命年的生日,我,24周岁了。
  晚上,接到丁慕江的电话,他并不知道我的生日,他跟说我:“我7月5号来找你,你等着我!”我翻了一下日历, 7月5号,正好是周六。


(八十二)
和丁慕江见面是在7月5日的下午,一家咖啡厅内,丁慕江朝我笑,我走神了,并不是因为他比照片上更为俊美生动,而是他笑起来给我的感觉跟佩凌实在太像太像了。店内华美的灯光在他的笑容中黯然失色,让我忆起两年半前的那个阴霾午后佩凌带给我的灿烂心情。我暗自鄙视了自己一下,见到帅哥就找不着北了。
  “小其,你知道吗,我刚才都做好见恐龙的心理准备了,我以为两年连照片都不肯给一张的女孩肯定长得有碍市容。”丁慕江边帮我拉开座椅边笑着说。
  “刚才我也做好了见猿人的准备呢,我还以为有鬼佬血统的人会一手臂长毛呢!”我打量着他光洁的胳膊回敬。
  和丁慕江交谈很愉快,他很能控制局面,让我没有拘束的感觉。他的目光始终带着清澈的笑意,当我问他吃过几条果子狸的时候,他伸出手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头:“你以为啊!我这辈子都没碰过什么果子狸!”
  “走了,带你去个地方,你一定喜欢!”
  他很自然地拉起我的手,我闻到他身上有着和佩凌一样的清爽的阳光味道。
  出租车停住的时候,丁慕江上前拉开车门并用手掌抵住上面的门框,那样熟悉的动作,一瞬间,我真的误以为眼前的男子就是佩凌。
  意外的,丁慕江把我带到一个住宅区的一所公寓里。
  我打量着家具电器一应俱全的屋子,问:“这是谁的家?”
  “我让我弟帮我弄的,喜欢吗?”
  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因为我觉得我根本没必要做出对这屋子喜欢与否的评价。
  “以后你就住这里,把你自己的租的房子退了!”
  听了这话,刚坐下的我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不要!我为什么要住这里!”
  “我叫你住这你就住这!”丁慕江仗着高我大半个头,居高临下地对我吼。
  “凭什么你让我住这我就得住这!”我毫不示弱地提高了分贝。
  出乎意料丁慕江居然看着我笑了,我被他的笑容弄得莫名其妙,一屁股坐回到沙发上,嘀咕了句:“疯了啊!”
  丁慕江也退回到对面的沙发上坐下,说:“顾月其,初次见面,你就不能装一下淑女吗?”
  “对着一头狼装淑女,还不是等着狼来吃啊!”我没好气地答道。
  丁慕江笑得更起劲了,起身坐到我身边的沙发扶手上,伸手揽住我的肩,说:“你都叫我狼了,我就不再装绅士了,反正今晚我不会让你走,吃不吃你就看你表现再说。”
  “想得美啊你!”我甩开他的手,“今晚我非走不可!”
  丁慕江换上了一副哀怨的表情,可怜巴巴的模样:“今天我生日啊,我特意赶来,你都不陪我过,你好狠的心哪!”
  我暗暗吃了一惊,原来他今天生日!
  “你不早说,我都没有给你准备礼物!”
  “我不要礼物,我就要你陪我!”他像个孩子般地撒娇。
  见我不做声,他又怯怯地挨到我身边,说:“你睡床我睡沙发,没你同意我绝对不碰你。”
  我承认,在心底,我是愿意和丁慕江亲近的。好几个瞬间,我都把他想像成了佩凌,让我有想要拥抱的冲动。
  丁慕江把我的沉默当作了默许,又开始在那里擅做主张:“过会我们一起去吃晚饭,然后到你那里去拿衣服,再然后你睡床我睡沙发,我们聊天……哎,如果我也能睡床就好了!”
  丁慕江拿出一串钥匙交给我:“这套房子所有的钥匙都在这里了,你拿着!”还没等我开口拒绝,他就把我拉到阳台上,指着一大堆花花草草说:“我回广州的时候,这些花草总得有人照顾吧,你总不忍心看着它们都死翘翘吧!”
  我当时想要是真能晕倒就好了,小时候在家里也曾自告奋勇地帮爸爸养花,有过两个星期把花养死三分之二的辉煌战绩,现在看这眼前这些叫不上名的花草,我不禁皱眉。
  “我不会养花。”
  “不会我可以教你嘛!”
  “多久需要浇一次?”
  “不一定啊,有的一天浇两次,有的一天一次,有的两天一次,也有的干了才需要浇……”
  我真想在他挺拔的鼻梁上砸上一拳,这不是拖着我上贼船吗!
  “这活太复杂,我干不了!”
  “不干也得干,养死了不用你赔!”丁慕江不由分说地把钥匙塞进了我包里。
  天哪!我穿了红内裤了啊,怎么还会碰上那么无厘头的烂事啊!


(八十三)
        “吃西餐还是中餐?”出门前丁慕江问我。
  “那还用问,当然是中餐了,你想看我当刀叉出洋相是不?”
  丁慕江耸耸肩又装出委屈的样子来:“我是尊重女士的决定,你却总是把我想得那么阴险!”
  时间还早,路程也不太远,我提议一路逛过去,可没多久就发现这真是个错误的决定!和丁慕江一起走在街上压力相当大,他的回头率实在是很高,以前我还没有注意到,原来大街上和我一样看看帅哥的MM居然是那么多,今天总算是见识了。更可恶的是那些MM看完他以后还不忘朝我扫上那么一眼,那鄙夷的眼神似乎在说:“这么帅的男人怎么就找了个没胸没屁股的小女生!”被这么看了几回后,我火大了,一肚子的气都朝丁慕江撒:“一男人长那么大眼睛做什么,还眨巴眨巴的,勾引谁呢!”丁慕江无辜地朝我眨巴了几下眼睛,从口袋里掏出墨镜戴上,说:“这下总行了吧!”我一看,更不行了,只觉唾液分泌加速,狠狠地吞了几口口水,嚷着:“拿下来!太阳都下山了,你扮酷给谁看啊!”他露出大白牙笑了,取下墨镜塞回口袋里,拉起我的手就走。经过一家糕点店的时候,我拉着他进去订了一个6寸的小蛋糕,丁慕江立马笑成了一朵花:“还是小其疼我啊!”
  吃饭的时候,我再也无法把他想像成佩凌。佩凌吃东西很慢很斯文,而丁慕江却空有一副优雅的长相,那吃相像是刚从哪个难民营里逃出来一样,嘴里始终是满满的,更可气的是他居然还瞪着我说:“小其,你的吃相怎么那么难看啊!”我真是晕,典型的恶人先告状!
  那个小蛋糕成了我和丁慕江的夜宵,关了灯,象征性地点了一支蜡烛,丁慕江缠着我给他唱生日歌,吹蜡烛的时候,他许愿说:“明年的生日我还是要小其陪我一起过。”有种说法是说出口的愿望就不会灵验,丁慕江许的愿果然没有实现。
  吃着蛋糕,他突然问:“你的生日几号啊?”我假装生气:“都过了好几天了,还有什么好问!”他却乐了:“原来我们的生日那么近啊,那明年可以一起过了!”只是,有谁会料到,第二年的这个时候我已嫁作他人妇了!
  6寸的小蛋糕对于我们两个还是嫌太多了,丁慕江捂着肚子罢吃,我朝他凶:“我买的蛋糕你敢不吃!”他挨到我身边,嬉笑着说:“你要是答应过会我和你一起睡床上,那我撑死也把它吃完!”我脸上一阵烫,站起身去洗手。
  那晚,我睡床,他睡沙发,天南海北地扯到了凌晨两点,我觉得有些睡意了,却听到他念念有词,就问:“你在念叨什么啊?”
  他一本正经地答:“我在诵读八字真经。”
  我乍听还以为他是佛教徒,睡前得弄个什么仪式之类的,可是一想到他大块吃肉的样子又觉得实在不像。
  “什么八字真经,说来听听!”
  “不跟你说,传男不传女!”
  我的好奇心被充分调动起来,下床走到沙发边上,去听他念叨些什么。
  丁慕江大笑:“我念的是‘君子好色、取之有道’,你再这么站我边上引诱我可就连八字真经都不管用了!”
  我笑着回到床上躺下,不久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感觉到脸上被重重地吧唧了一下,睁开眼,看到丁慕江一身白色运动衣笑吟吟地看着我。
  “你那么早起床去扮周扒皮学鸡叫啊!”
  丁慕江没跟我计较,又在我脸上重重地亲了一下,说:“你继续睡,我去跑步,会给你带早饭回来。”
  听到他关门的声音,我摸着脸上被他亲过的地方,却再也睡不着。
相信爱情,佩服别人的坚定相守。 缺乏安全感,一直犹豫。讨厌对着说不通的陌生人。过于敏感,自我保护。 一个人写字,企图找到爱情的出口,幸福的结局。却找到疼痛的答案。 终于明白,爱是一个人的冷暖自知,无关其他。
(八十四)
   那天是星期天,丁慕江回来时看我已经起床,有点意外,随即笑着说:“我的吻够厉害的,把睡美人给吻醒了。”
  他的头发被汗濡湿了,鬓角的发丝显得更加卷曲,我又想到了佩凌湿着头发从浴室里出来的性感模样,一时间我有些失神。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丁慕江不放过任何一个抢白我的机会,“你先吃早饭,我洗澡,最好就是等我洗完澡我们一起吃!”
  我被他逗笑,决定等他一起吃早饭。双休日,我极少那么早起床,到阳台上看着那些花花草草,沐浴着初夏的朝阳,精神也振奋起来。
  吃完早饭,丁慕江对我说他有工作要做,我下楼去买了些报纸和杂志打发时间。他差不多打了两个小时的电话,我听不懂他说的粤语,静静地欣赏着他好听的嗓音,我有种幻觉——对面坐着的是叶佩凌。丁慕江谈工作的时候很严肃,完全不似平日的嬉皮笑脸,他一边听电话一边不时在笔记本上写下些什么。我好几次抬头看他,偶尔会撞上他的目光,他总是淡淡一笑便移开目光,又专注于他的工作。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他堂弟的,最后一句话他用国语笑着骂:“你这笨蛋,不该问的事情别问!”
  挂了电话,他又恢复了贼兮兮的笑容看着我说:“我堂弟就想着打听你的事,还说想见你,存心找骂,我才不让他见你呢!”我笑问:“你堂弟是不是比你帅啊?”他站起身作势要来掐我,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思连。
  “小其,这个星期没回家是吗,晚上一起吃饭!”
  我看看丁慕江,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毕竟也有好一阵子没见他们两口子了。
  挂了电话,我对丁慕江说:“晚饭你自己解决,我有朋友叫吃饭。”
  “男的女的?”他一脸警惕。
  “一男一女,一对夫妻。”
  丁慕江沉默了一会,一脸谄笑地挨到我边上:“带我一起去好不好?”
  我拒绝得很干脆:“当然不行,你脸皮怎么那么厚,都不认识他们居然好意思去吃饭!”
  丁慕江拿出了看家本领,语气幽怨得像是我上辈子欠了他债没还清:“我昨天才刚过完生日,今天你就这样对我,我千里迢迢过来找你,举目无亲,你居然把我一个人扔下管自己去吃饭!”我哭笑不得,明知他在装,可是看着他哀怨的俊脸,真是我见尤怜。哎~人长得帅就是占便宜!
  无奈,我只好厚着脸皮给思连打电话:“思连,晚上我可不可以多带个朋友来?”
  “当然可以啊,多添一双筷子而已。”思连答应得很干脆。
  丁慕江真的可以去演变脸了,刚才还愁云密布的脸立即就笑开了花,手舞足蹈的真让人不敢相信他已经30高龄了。
  我突然想起了他狼吞虎咽的吃相,决定还是先提醒他一下,免得让思连和君君看笑话。
  “喂~那家可有个怀孕的MM,你过会吃饭的时候可不可以稍微斯文一点,别吓着人家!”
  丁慕江对我的话明显是抓错了重点,他瞪着本来就很大的眼珠子:“啊?怀孕了啊?那过会去买点奶粉尿片送给她!”
  “神经啊你,才怀孕3个多月,什么奶粉尿片,你自己用啊!”
  丁慕江心情好得一下午都没来跟我抬杠,我吃过午饭稍稍睡了一下,醒来的时候看到他正趴在地上做俯卧撑,只穿着背心,露出宽阔的后背和结实的手臂,我听见自己咽口水的声音,只能又暗自鄙视了自己一下。
  他起身见我醒了,问:“晚上你穿什么衣服去啊?”
  我一愣,去思连家吃饭需要那么隆重么,还得换衣服!
  “就穿身上的去啊!”我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T恤和中裤,觉得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那你说我穿什么去呢?本来想穿衬衣的,不过跟你的衣服就不配了。”
  我真是服了他了,去吃餐饭还需得那么折腾,看他站在那里思前想后的样子,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洗完澡再说吧!”他边说着边走进了浴室。
  我又晕了一下,才下午就已经洗两个澡了,难怪身上的味道那么好闻,要是我按这个频率不早就洗成香妃娘娘了啊!
  去思连家吃饭我就像去自己家一样,从来没想过还要带什么礼物上门,丁慕江却坚持要买点东西,我说用不着买,他就赖在超市门口不走了,说:“我脸皮薄啊,不买点东西不好意思吃人家的饭!”我拗不过他,只好陪他进超市买了些孕妇可以吃的保健品和时令水果。
  丁慕江吃饭时的优雅让我大吃一惊,连在外人面前一向很沉默的君君都直言不讳地夸他:“小其,你从哪打着灯笼把他给找到的?”丁慕江转头朝我挤挤眼睛,一脸得意,我偷偷伸脚踹了他一下。吃完饭,丁慕江和思连在客厅聊天,居然很是投机,我去厨房帮君君收拾,君君笑着说:“小其,你可终于动心了,你们两个很配,连表情都很像。”我只有暗暗苦笑的份,配有屁用啊,人家都是5岁孩子的爹了!
  告辞出门,思连和君君连声邀请丁慕江下次再来,他笑得嘴角都快碰到耳根了,我偷偷拿指甲掐他的腰警告他不要得意忘形。下楼的时候,走在前面的丁慕江突然停住,转过身来看着我,我奇怪了:“怎么不走了?”他伸出双臂抱住我,在我耳边说:“小其,今天我很开心!”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松开了我,一蹦一跳地蹿下楼去。
  晚上快11点的时候,接到思连的电话:“小其,那丁慕江从哪冒出来的啊,好像不是本地人?”
  我抬头看看就在不远处的丁慕江,支支吾吾起来。
  思连立马就明白了:“你们那么晚了还在一起?”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思连说了声“晚安”就挂了电话。
  丁慕江很聪明,问:“是那男的打来的吧?”我点头。
  “那小子肯定暗恋你,我总觉得他怪怪的!”
  “放屁啊你!”我不理会丁慕江,进浴室去洗澡。
  那晚,仍是他睡沙发我睡床,他仍是念叨着他的八字真经,我听着听着觉得有些不对劲,凝神一听,竟听到他在念“欲火焚身,弟弟可怜”,我忍住笑,说:“你再闹我明天就睡回自己那里去。”丁慕江翻了个身,没说话,又念回了“君子好色,取之有道。”我带着笑沉沉睡去。


(八十五)
第二天早上,我又被脸上重重的吧唧一下给弄醒,睁开眼,丁慕江光着上身湿漉漉地站在床前朝我笑。
  “你怎么那么懒啊,我都跑完步洗完澡了你还不起床,上班要迟到拉!”
  我拿过手机一看,抱怨道:“吵什么,还有10分钟可以睡呢!”
  他赤裸的上身让我心跳加速,我想看却又不敢看,只好装模作样地闭上了眼睛,假装对他兴趣缺缺的样子。听到他轻轻的笑声,然后我感觉到周围气压和温度的轻微变化,心里一惊,猛地睁开眼,发现他的鼻尖已经顶住了我的鼻尖。我下意识地往下缩,从他撑开的手臂的空隙处翻身下床,却不小心瞥见了他白色内裤覆盖着的高耸。
  洗漱出来,看见丁慕江屁股朝天四仰八叉地趴在床上,我朝他喊了声“你再不起来我不等你吃早饭了啊”,他把脑袋转了个方向,鼻孔里“哼”了一声,还是趴着不起来。我拿了本杂志去砸他屁股,他伸手捂住屁股,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这家伙,又在那装小可怜了!
  他裸露的后背和长腿让我有想犯错误的冲动,只好拉过薄被盖住他,免得我的色女本质暴露无遗。正待我想扔下他去对付桌上的早餐时,他却伸出手一把将我抓住。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他的身体已经覆上了我的身体,灼热的唇亦随之落在我的唇上。
  我听见他的呼吸声越来越重,感觉到自己的意志在他的热吻中渐渐消散,他的唇逐渐移向我睡衣的领口,我沉睡已久的欲望被他唤醒,低喘着回应他的热烈。
  这时,一阵欢快的口哨声响起——是我的手机闹钟!
  他停住了动作,我也清醒了大半,推开他坐起身来去拿手机。
  气氛顿时变得十分尴尬,他仍躺在床上,我不敢回头去看他。
  “吃饭吧!”我说完就径直向餐桌走去,他去拿了条T恤套上,坐到我对面。两人默默地吃饭,谁也没说话,我偷偷地看他,他正低着头吸牛奶,表情有些严肃,长长的睫毛低垂着,形成好看的弧度,看不出他在想些什么。
  “我上班去了。”没等他回应,我就拉上了门。
  那个上午的工作效率实在是低下,午休的时候打开QQ,很意外的却看到人约黄昏后的头像在闪动:“小其,你生气了吗?”我有点啼笑皆非了,这个傻瓜,怎么会以为我在生气!
  “吃过饭了没有?”我没正面回答他的问题。
  “正在吃快餐,已经吃第二份了,鸡腿很好吃!”
  我笑了,他永远对吃东西充满了热情,像个孩子。
  “上午都干了些什么?”
  “还能干什么!帮我那笨堂弟收拾烂摊子呗,下午还得跑几个地方。”
  “那你赶紧吃,吃完了休息一下。”我有点心疼他,虽然他比我大了整整六岁,可在我印象里,他还是个大男孩,我舍不得让他奔波忙碌。
  “不吃了,有你在我就不想吃了。”
  我刚想把一句“原来你一见我就倒胃口”发过去,他的电话就来了。
  “刚才我说错话了,我的意思是有你在,我的心思就全在你身上了,吃不吃饭都无所谓。”他急巴巴地解释。
  本来有过早上那一幕,我还觉得跟他说话挺尴尬,不过被他这么一搅和,我感觉轻松了许多。
  “奇怪了,以往有我在也没见你少吃哪一餐啊,还吃得比谁都多,什么叫吃不吃饭都无所谓啊!”我存心挑他的刺。
  没想到丁慕江却很诚恳:“为了惩罚我说错话,今晚我做饭给你吃好不好?”
  我一愣:“你还会做饭?能不能吃啊!”
  “不知道啊,还是十几岁的时候跟妈妈学过做饭,应该能吃吧。”他倒挺诚实,“你几点下班,我来接你,一起去买菜。”
  于是整个下午我就在对晚餐的期待中度过,工作效率仍是低下得一塌糊涂。我发现渐渐的我不再把丁慕江想像成佩凌。一个办公室的JJ问我:“小其,是不是谈恋爱了啊,怎么老看你在那傻笑?”我脸上一烫,心虚地朝她做了个鬼脸。


(八十六)
我和丁慕江一起去超市买菜,末了他还拿了两袋面包扔进手推车里,朝我笑笑说:“万一真的很难吃,那就吃面包!”他的笑很好看,可那话却听得我心惊胆战。
  丁慕江拒绝我进厨房看他做饭,说我看着他会紧张导致发挥失常。我在客厅里听着他切菜的声音,简直是坐立不安,生怕看到厨房门一开然后他握着流血的手指头跳出来的情景。总算事情并不如我想像中糟糕,四菜一汤终于被端上了餐桌,丁慕江像个等待老师打分的小学生,低眉顺眼地坐在我身边,不时拿眼睛瞟我。虽然鸡肉有点老、菜叶有点黄、鱼汤有点咸、米饭有点夹生,但我还是幸福得想要抱住他,除了思连,这辈子还没有男人为我做过饭。
  我突然开始妒嫉他老婆,他在家里也会做饭给他老婆吃吗?想到这个,我开始觉得食难下咽。丁慕江看出了我的反常,问:“是不是真的很难吃?”我把碗筷重重地一搁,瞪着他的眼睛问:“你老实说,你是不是经常做饭给你老婆儿子吃!”丁慕江一愣,随后的剧烈反应把我吓了一跳,他一脸怒气地站起身来:“除了我妈和你,我还没为哪个女人做过饭!”
  他的额头上还挂着细密的汗珠,足见厨房的闷热,鼻翼因为生气的缘故微微开合着,第一次看到他那么怒气冲冲的样子,我莫名地心疼着,开始后悔自己的无理取闹。我站起身,伸手去抚他额上的汗珠,丁慕江的身体微微一颤,张开手臂将我紧紧拥在怀中。
  火热的唇落在我的脸颊、嘴唇、耳垂……空调的冷气丝丝地吹着,却不足以冷却两具滚烫的身体,我们纠缠在沙发上,他汗涔涔的身体让我兴奋异常。丁慕江在我体内温柔而热烈地冲撞着,我闭上眼,伴随着他的节奏在他肩上留下或轻或重的痕迹。
  “可以射在里面吗?”丁慕江咬着我的耳垂问。
  在得到我的默许后,他如脱缰的野马般驰骋起来,而我这拙劣的骑手只能任凭他引领着上天入地、柳暗花明。他的喘息传入我耳际,有如天籁,我在他灼热的爆发中骨软如泥……
  “小其,你叫得真好听!”丁慕江笑着啄我的嘴唇,不肯从我体内抽出,“不出来了,过会再接着来。”
  我将手探到他胳肢窝下,轻轻地挠了几下。两年前刚跟他聊QQ的时候就知道他怕痒,当时我还取笑他说“怕痒的人怕老婆”,只是没想到他反应那么强烈,居然大叫一声跃起,然后就翻到了地上。我感觉到体内温热的液体随着他的撤退而涌出,于是连忙扯了条衣服垫在身下,后来才发现是丁慕江的背心。扭头去看丁慕江,他仍旧双臂抱胸蜷在地上没玩没了地笑,我伸出手去拨动他,他笑地更来劲了,边笑还边叫唤:“别碰我,别碰我,痒死了!”我乐坏了,还真没见过那么怕痒的人,真后悔身边没带相机,要是把他光着屁股躺那里笑的模样拍下来那有多香艳!
  待我从浴室里出来时,丁慕江总算已经笑完坐在沙发上。
  “等我洗完来报仇!”他边说边走进浴室。呵呵,怕他呢!那么怕痒还想报仇,一根手指头就能放倒他了,我打着如意算盘。
  不过丁慕江洗完后似乎已经忘记了要报仇这回事,他不由分说地抱起我走到餐桌前把我放在他腿上,说:“我喂你吃。”
  “不要,我自己吃!”我抗议,想从他腿上下来。
  “不行!”他把我圈紧,“两个选择,要不就我喂你,要不就你喂我!”
  看着他递到我嘴边的汤匙,我识趣地张开了嘴。
  他喂我一口就往他自己嘴里也塞一口,一边嚼还一边冲着我傻笑,一双大眼弯成了可爱的月牙状,看着他傻乎乎的样子,我几乎喷饭。
  “你笑什么啊傻瓜!”
  “我也不知道笑什么,反正就是开心!”
  “你那么开心那过会你洗碗好不好?”本来说好了是归他做饭归我洗碗的,我趁着他开心试探地提出这不情之请。
  没想到他答应得很爽快:“好啊,不过要你抱着我我才洗!”
  丁慕江站在水池边笨拙地对付着那些碗筷,我从后面抱住他的腰,将头枕在他的肩头,“小监工!”丁慕江笑着这样唤我,不时扭过头来轻吻我。我噬咬着他的脖子,在上面留下深深浅浅的印记。“你存心让我明天出不了门啊!”我不理会他的抗议,笑着将他抱得更紧,然后继续向他的脖子进攻。
  是夜,丁慕江终于没有再躺在沙发上念他的八字真经。我在他的怀抱中辗转沉浮,有一个刹那,我想到了“飞蛾扑火”四个字。然而,沉沦在爱中的女子,又怎么会分得清化灰于火海的飞蛾是勇气还是傻气……


(八十七)
很佩服丁慕江。第二天大早,他试图把胳膊从我身下抽出来时,我醒了。
  “干嘛去?”
  “跑步啊!”
  “你不累啊!”我伸展了一下手脚,只觉得腰酸腿疼。
  “当然累啊,你那么贪心我怎么会不累!”他翻身坐起,“不过跑步还是要去的,没好身体哪经得起你那么榨啊!”
  我伸手往他胳肢窝底下挠,他赶紧跳下床,说:“你继续睡,我洗完澡来吻醒你。”
  听到轻轻的关门声,我趴在床上绞尽脑汁思量着找个什么合适的理由翘班,最后还是凭着顽强的毅力和未泯的良知勉强起床。本以为昨晚的纵情和少眠会给我添两个熊猫眼,却未料到镜中的我唇如丹蔻、面若桃花。难道采阳补阴一说真有依据?正当我对着镜子臭美的时候,门锁咔嚓一声,丁慕江回来了。我从镜子中看着他笑笑地走近我、抱住我,我轻轻地挣扎:“别闹,你一身汗,我还得去上班呢!”
  “你不洗澡么?”丁慕江不理会我的挣扎,把我抱得更紧,“小脏鬼!”
  “一大早起床洗什么澡啊!”我不以为然。
  从镜中看到丁慕江促狭地笑:“不洗随你啊,你身上全都是我的味道,你不怕你同事闻出来啊!”
  我一惊,赶忙把他推出浴室,锁上门,只听他在门外哀怨地叫:“一起洗嘛!我热啊!”
  快下班的时候,接到丁慕江的电话:“我在楼下等你。”
  我在公司门口左顾右盼了好久却没见丁慕江的影子,掏出手机正要打他电话,却见他从近旁的一辆马自达里探出头来。
  “你眼睛画着装样子的啊,还是我不够帅,吸引不了你的眼球啊!”丁慕江下车来帮我打开副座的车门。
  “哪来的车?我不坐小日本的车!”对于日货,我的观点一直是能不买就不买,能不用就不用,不过倒也没偏执到连日本车都坚决不乘的地步,这么说,完全是为了跟丁慕江作对。
  本以为他会跟我理论一番,没想到他一言不发地回到车上,把车在楼前的车位里泊好,然后拔了钥匙下车。
  “我早就叫我那笨堂弟不要买小日本的车了,他偏不听!”丁慕江边说边伸手拦出租车。
  “这车停这里怎么办?”
  “管它呢,明天叫我堂弟自己来开走!”
  那晚,我躺在丁慕江怀里时,他抚着我的肩,沉默了良久,然后说:“小其,后天我要回广州了。”
  我只觉心在往下坠,从他的怀抱里挣脱出来,我假装若无其事:“好啊,你是该回去了,你老婆和儿子都想你了!”
  黑暗中,听到丁慕江沉重的叹息声。那晚,我们背对着背,睡在床的两侧。


(八十八)
第二天,丁慕江开了辆桑塔那来接我下班,车身尘土遍布、油漆斑驳。
  “这回满意了没?”丁慕江边问边帮我拿掉一根掉在鼻梁上的睫毛。
  “哪来那么破的车啊?”
  丁慕江得意地笑:“我拿堂弟的车跟一个员工换的,那小子愣了半天居然还不肯换,我跟他说就换一天他才勉强答应。”
  “你堂弟没意见啊?”
  “下午他刚被我支使到宁波出差去了。”丁慕江笑得更欢。
  我当时刚拿到驾照不久,学车的时候教练就夸我有老驾员的技术水准,美得我一直引以为豪。这回看到这和教练车同一款式却比教练车还破烂几分的桑塔那,我跃跃欲试。丁慕江看出了我的心思:“你开?”我重重地点头,坐进了驾驶室。
  起初一切都还顺利,丁慕江更是在边上给我灌蜜糖:“小其真厉害!”乐得我飘飘然。
  路经一个十字路口,正是黄灯和红灯交替时,我乖乖地把车停住,丁慕江还夸了句:“小其真是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
  绿灯起步,车却熄火,连发几次都是一样,丁慕江连声说“不要急”,我开始冒汗。这个路段禁鸣喇叭,但后面还是传来了谩骂声,交警也过来了。我乖乖地奉上驾照,丁慕江下车跟交警解释:“她是新手,不太熟练。”我灰溜溜地从驾驶室出来坐到了副驾的位置,后面的骂声更响了,我又羞又愤,幸好交警没有刁难,只听到他跟丁慕江说:“下次别让她在高峰期练车。”
  丁慕江坐进驾驶室的时候叫了一声“晕”,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我也晕了——三档!!
  我自觉无地自容,背对着丁慕江蜷在座位上,他不时拿手轻拍我的背,最后我恼羞成怒,转过身朝他大叫:“我出洋相你还那么开心!”
  丁慕江不说话,把车在停在僻静处,打开副驾的车门来拉我,我挣扎着躲闪,他却很强硬地将我的头按在他的腹部。最后我停止了反抗,用手圈住他的腰,他温柔地抚着我的长发,轻唤着我的名字。此刻,我觉得这个男人为我撑起了一片天……
  “还是你开!”丁慕江教唆我说:“怕什么啊,发不起车又不是你的错,有我在呢!”我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他却连哄带骗地将半推半就的我推进驾驶室,然后坐进副驾朝我笑:“其实汽车公司应该弄个人性化设计,在起步时自动播放语音‘一档起步,一档起步’。”我恶狠狠地瞪他,他吐了一下舌头识趣地闭上了嘴。
  丁慕江第二天下午的班机回广州,我没去送他。傍晚的时候接到他电话:“飞机还没停稳呢,我想你想得不行!”他语调沮丧。
  “少来了,赶紧回家拜见夫人去吧!”我不失时机地刻薄,心里疼得有如针刺。
  “我直接去公司,有活要干!”
  丁慕江回广州的那段时间,我搬回了自己租的小公寓,每隔一天,我就会在下班后挤几十分钟的公交车去丁慕江那里帮他浇花。冰箱里还有没有喝完的牛奶,他的牛仔裤仍搭在沙发扶手上,一切都让我觉得似乎丁慕江随时会推门而入,展着俊美的笑容走近我、抱住我。我突然觉得丁慕江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这个屋子只有他在的时候才会生机勃勃,而此刻他留下的痕迹只让我觉得心酸甚至恐惧,我逃也似的锁上门,又挤几十分钟的公交车回到自己的小窝。
  丁慕江每天中午和晚上都会打电话给我。
  “小其,我想你了!”
  “小其,你把我的花养死了几盆?要以身相许才赔得起哦!”
  “小其,在电话里亲我一下好不好?”
  “小其,没有你陪我一起吃晚饭我胃口很不好,都瘦了很多!”
  …………
  丁慕江甜言蜜语说尽,就是不说何时再来SN。他不说,我也不问,是赌气,也是我仅存的尊严。
  思连给我电话:“小其,晚上来吃饭,把你朋友也叫上!”
  我用粉遮住了黑眼圈,活蹦乱跳地出现在思连和君君面前。
  “丁慕江呢?”思连朝我身后看看,有点意外地问。
  我一边摸着君君微微隆起的腹部,一边漫不经心地答:“他忙着陪他老婆和儿子呢!”
  明显地看出思连和君君愣住,我装作没看到,大踏步走到餐桌前捞起一块炸鱼放到嘴里,“嗯,好吃好吃!思连,你的厨艺又有长进了!”


(八十九)
丁慕江终于还是来了。
  8月的一个下午,我在办公室被冷气吹得直流鼻涕,接到丁慕江电话:“小其,我来接你下班。”
  一时间我难以置信:“你到SN了?中午怎么还没听你说起!”
  “给你个惊喜嘛!”丁慕江嘿嘿地笑:“中午电你的时候我已经在等着登机了,现在我还在机场,在等我堂弟来接我。”
  剩下的时间里我坐立不安,恨不得把所有的钟都拨快两个小时,更奇怪的是我那淌了一下午的鼻涕居然止住了,看来我的鼻涕也很识趣,知道我心情激动就自动闪了。
  我自己都不曾料到我会抱着丁慕江哭,丁慕江将我抱坐在他的腿上,轻轻吻着我的眉睫,我们疯狂地纠缠,像是要把一个月未做的爱都补回。
  接下来的日子里,除了上班,我们像连体婴般生活着。在外吃饭,我们专挑幽静昏暗的座位,十指相扣、互相喂饭;在家里,我光着脚踩在他脚上,任他带着我在房间里晃来晃去;夜晚,我们拖着手在露台上赏花望月,趁对方不注意的时候互相偷吻,然后一起倒在露台的小卧榻上;我们一起泡在浴缸里,互相泼水搓背,丁慕江说:“我们晚上睡在浴缸里得了,做完了洗,洗完了再做,提高效率!”我挠他痒痒,惹得他像鲤鱼般翻腾,弄了一地的水。
  有一次,我搂着丁慕江的脖子问:“我们都不小了,这样是不是太肉麻做作了?”
  丁慕江把我抱到他腿上,用鼻尖在我脸上游走,最后把嘴停留在离我的嘴差一公分的地方,笑着说:“不是做作,是做爱!”
  于是,我们继续肉麻着。我常对自己说,不要想将来,不要想永远……
  丁慕江差不多一个月来一次SN,每次住5到10天。他笑言自己贪恋美色荒废荒废正务,眼看我的爪爪伸向他的胳肢窝,他连忙跳起来躲到沙发背后一脸无辜地辩解:“我总不能说是贪恋小恐龙吧!”我满屋子追着他跑,最后我气喘如牛他却气定神闲地朝我笑,我站到沙发上双手插腰开始撒泼,丁慕江过来抱住我的腿:“小姑奶奶,我投降还不行嘛,以后每天早晨跟我去跑步好不好,把你那小胳膊小腿练壮实了就能变本加厉地欺负我了。”
  丁慕江太了解我的懒惰,每天总是他跑完步洗完澡再来把我弄醒,开始的时候他吧唧一下我就会跳起来, 后来大概是麻木了,无论他吧唧几下我都醒不过来了,丁慕江好几次很沮丧地抱怨:“我是年老色衰了,你对我的吻都没感觉了!”我以前自己一个人睡的时候手机闹铃都是调到懒人模式,丁慕江在的时候我就很放心地拿他当闹钟了,谁知这家伙有次居然故意不来叫我起床,害我上班整整迟到了1个多小时。下班后我气急败坏地找他理论,他却振振有词地说:“看你每次起床都那么辛苦我心疼啊,睡眠不足容易衰老,不如你到我公司来上班,你爱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
  “不干!”我把吃了一半的苹果往他身上扔,心里真的有点火了。
  “干嘛不干!我又没有叫你不干活拿薪,只是给你一个机动的上班时间。”丁慕江接住那半个苹果咬了一口,又嘀咕了一句,“只要你不看上我堂弟就好!”
  我听了他的后半句,气消了大半,存心逗他:“对了,你堂弟有没有女朋友啊?帅不帅呢?”
  丁慕江不怒反笑:“你想都别想,你要是去我公司,我就把我堂弟赶回广州,换个女人来这里管事,反正我那笨堂弟就知道给我捣乱,没干几件像样的事!”
  “哼!你就想派个老巫婆来压迫我监视我,没门!我绝不会去!”我不留余地的拒绝。其实,我只是不想在经济上和丁慕江有所瓜葛。
  那晚,我躺在丁慕江的怀里问自己,我究竟算是什么?情妇!——这两个我不齿的字眼在我脑中挥之不去。曾经,在我年少的时候,是多么高高在上地鄙视着这样一类女人,她们破坏他人的家庭幸福,挥霍男人的钱财,过着空虚无聊的寄生虫金丝雀的生活。而如今的我,是否正一步步向她们靠近呢!身边的丁慕江已经熟睡,有着孩子般的均匀呼吸,这个男人,会是我宿命中的姻缘,还是生命中的过客?


(九十)
和丁慕江相处是愉快的,这个30岁的男子,有着和我相似的思维方式,正如君君所说的“你们两个连表情都很像”。
  有时候,我们会把脸凑在一起照着镜子玩游戏,我一声令下“皱眉”,我们俩一起皱眉,我说“微笑”,我们两个一起微笑,我说“吐舌头”,只见丁慕江乖乖地伸长了舌头,我笑得前俯后仰,丁慕江意识到上当,扑上来把我按在地上打我屁屁。只是他吃苦不记苦,下一次我说“翻白眼”时,他使劲地翻着漂亮的大眼睛,我大笑着叫他“笨蛋”,然后躲得老远,他来追我,撒落满室的笑声。
  吃饭的时候,丁慕江总是恨不得把我喂成个球,经常不顾我长出小肚腩的危机,拿我爱吃的美食诱惑我。可是我往他腿上坐的时候,他就又是摇头又是叹气:“轻一点啊,姑奶奶,你以为你赵飞燕啊,我怎么就成了养猪专业户呢!”遭来我一顿拳打脚踢后,他就一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气度,朝我做个鬼脸说:“过会床上再报仇。”
  丁慕江酷爱运动,每天都会趴在地上做俯卧撑,有次我趴到他身上,他又做了五个然后就贴在地上,开始左右摇摆。
  “你发抖抖病啊!”我在上面被他摇摆得很不稳当。
  “我想把你晃下来嘛!你好重啊!”
  “给你增加点难度啊!”
   “难道你希望我练成泰森那样然后去犯强奸罪啊!”强词夺理一直是丁慕江的强项。我懒得跟他理论,只是将手指滑向他的腋下,“数数肋骨好不好?”我亲吻着他的肩膀笑问。
  只听丁慕江一阵哀号:“不要啊不要啊!小其姑奶奶,小其大美女,小其小公主……”
  有一天傍晚,我在看《猫和老鼠》,他在边上看报纸。电视里的小老鼠常常扯着猫咪的睫毛将它的眼睛一会儿拉开一会儿又盖上的,可爱得一塌糊涂。我灵机一动,扭过头去看丁慕江,长长密密的睫毛盖着眼帘,哎~怎么就不长我眼睛上呢!这可怜的家伙显然不知道我正打他主意,意识到我在看他,于是也抬头看我:“怎么了,是不是我比电视好看啊?”我纵身跳到他腿上坐下,“你别动啊!”丁慕江懵懵懂懂地点头。我伸手扯着他的睫毛,学着电视里老鼠逗猫咪的样子,丁慕江很配合地随着我的动作睁眼闭眼,末了他还侧过脑袋问:“另一只眼睛要不要试试?”我玩够了,就说“不试了,你继续看报纸吧,我要看电视呢”,正欲从他腿上爬下来,却被他一把按住,屁股上结结实实地挨了几下,“叫你再把我当成玩具!”
  我习惯枕着丁慕江的肩膀睡觉,每天一躺到床上,我就朝丁慕江叫:“胳膊拿来!”他并不是每次都合作,他跟我谈条件:“亲热就给,不做不给!”我不理他,起身在他脸上重重地亲一下,拉开他的胳膊调整到我自认为满意的角度,把头枕在上面,然后再扭身拉他的手,让他的手臂环住我的肩膀。丁慕江叹道:“有道是强扭的瓜不甜,看来也不尽然啊!”我心满意足地抱着他的腰,甜甜睡去。
  偶尔,我会幻想:如果这是我的家,丁慕江是我的丈夫……


(九十一)
12月的江南已是寒风瑟瑟,丁慕江很不喜欢穿得棉咚咚,每天T恤加条外套就出门。“冷啊冷啊!”丁慕江见到我从公司门口出来就冲我叫,“小其啊,我等你快冻成冰雕了!”奇怪的是,我比他穿得多得多,但是他的手永远都比我热,我抱起他的手取暖,朝他笑:“好热的冰雕啊,我喜欢!”
  尽管怕冷,但他还是每天早晨跑得一身汗回来。我更贪恋温暖的被窝了,多赖半分钟都好,每天起床都搞得跟英勇就义那么悲壮。丁慕江经常趁此在我耳边灌输“反动”思想:“小其,跟我去广州吧,广州四季如春,永远不会那么冷。”我把头从被窝里探出来反驳他:“狗屁的四季如春,你当我没学过地理啊,最多也就是一季如春,其他三季都如非洲!”
  我和丁慕江成了思连家的常客,丁慕江是个很会讨人喜欢的家伙,在思连和君君面前,他表现得谦和有礼,成熟而得体,就连思连都私底下跟我感慨:“可惜他结婚了,否则他真的很不错。”君君的肚子已经大得不像话,我逼着丁慕江跟我打赌猜是男是女,输的得学狗叫。
  丁慕江说:“我猜是女。”
  我说:“不行!女的归我猜,你得猜是男!”
  丁慕江朝着思连和君君叹气:“你们给评评,有那么不讲理的人么!”
  思连笑着说:“你才知道啊,小其不讲理不是什么新闻了!”
  那天从思连家出来下楼的时候,丁慕江从后面抱住我说:“小其,好想和你生个宝宝,最好是女的,要像你。”
  我的心涩涩地抽了一下,嘴里却说:“做梦去吧你!”
  丁慕江没有说话,只是抓紧了我的手。
  有一天快下班的时候,公司给每人发了一份申请保险的表格,说是第二天一早要交,丁慕江在楼下等我,于是我把表格往包里一塞,准备拿回去填。
  填身份证号码的时候,我怕填错,就打开皮夹找身份证,由于不常用,所以放在皮夹的最里层,随着身份证一起被抽出来的还有一张名片,红黑的底色很是醒目,是佩凌的名片,我一直都放在皮夹里。正要把它放回,却已被丁慕江拿起,“你认识叶佩凌?”
  我一阵心里一阵慌乱,装作若无其事地说:“有过短暂的工作联系,当时看他的名片很别致就顺手放着了,一直都忘了清理掉。”我至今不明白当时我为何要骗丁慕江,是不愿提起我和佩凌的旧事,还是害怕失去丁慕江?
  看到丁慕江仔细得看这名片,然后抬头朝我笑:“是挺漂亮,不过以后可不许藏着了,要藏也得藏我的!”我松了一口气,自认为这个应急的谎撒得还不错,因为丁慕江从来都没有问过我工作的性质,其实我的工作和佩凌的网络公司扯不上丝毫关系。
  紧张过后,我突然想起丁慕江刚才的反应,故作镇定地问:“你也认识叶佩凌吗?”
  “嗯,认识啊!”
  我有点犯难,如果问得太急太直接肯定会引起丁慕江的怀疑,不问吧,我实在是太想知道他们的关系,现在想来,我当时其实是很想通过丁慕江打探有关佩凌的事。
  “你们又算不上同行,怎么会认识啊?”我装作很奇怪的样子问。
  “谁说非要同行才能认识,我和你也不是同行,不就认识了么!”
  丁慕江的回答里一点有用的信息也没有,我恨得牙痒痒,只好继续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跟他瞎扯。
  “哦,原来你们也是网友啊,你们不会是玻璃吧!”话音刚落,我脑袋上就挨了丁慕江一下。
  “神经啊你,我要是玻璃我早就去找他了,还大老远的飞过来让你欺负啊!”
  “那你跟我说啊,又不是同行,又不是网友,两大男人怎么就认识了?”
  丁慕江看了我一眼,表情有点严肃:“我跟他算是亲戚。”
  “啊?”我不由得叫出声来,顾不得继续掩饰,问道:“什么亲戚?”
  丁慕江又看了我一眼,却不说话,表情变得更为严肃。


(九十二)
“这小子是个怪物!”丁慕江语出惊人,“刚认识的时候他完全就是个花花公子,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改邪归正了。”
  “估计是被他老婆管的吧!”
  “开始我也这样认为,可是后来觉得实在是不对。叶佩凌很喜欢小孩的,他老婆刚开始的时候做梦都想替他生孩子,可是他们结婚那么久一直都没要孩子。”
  “那也说不定是身体有问题想要却要不了啊!”本以为佩凌于我只能算是一个旧友了,可是听丁慕江说起他们夫妻的事时,我的心却毫无征兆地痛,本不想继续探听,只是好奇心仍占了上风。
  “也不排除这个可能,不过我觉得叶佩凌故意逃避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丁慕江的语气似乎很有把握,“他结婚不到一个星期就几乎每天都到半夜才回家了,连蜜月都被他以工作忙给免掉了!”
  我不说话,只是看着丁慕江,摆出一副听得很认真的样子。丁慕江并未发现我的异样,继续侃侃而谈:“本来以为他外面有女人,他老婆也派人查过他,他居然每晚都是泡在办公室里。一个公司一旦步入正轨后根本不可能每天都需要忙成这样,你看我就知道了,要真这么多事我还哪来时间来陪你,所以我搞不懂他了,一个男人不碰老婆还可以理解,可是他连所有的女人都不碰就奇怪了,尤其还是像他这样曾经有过大把风流韵事的男人。”
  丁慕江的声音渐渐飘忽了起来,我的耳侧清晰地响起两年多前佩凌公司楼下的那个小保安说的话——“他太太从来没来过,我怎么会见到?不过听人说好像感情不太好,我觉得也是,要不叶先生怎么从早到晚都在这里,一般要到11点才走,周末也经常在的!”
  不否认,确认了佩凌和他妻子感情淡漠,我有些开心,但更多的却是难以名状的难过,只觉得心里堵得慌。正在走神,看见丁慕江拿手在我眼前一阵乱晃:“喂,你在不在听啊,不喜欢听我就不说了!”
  “听啊听啊!”我赶忙说,“我只是在想既然感情不好,当初为什么还要结婚呢?”
  “他老婆当初爱他爱得发疯,一个富家千金追男人都有些死皮赖脸的姿态了,许多人都拿这当笑话看,把她爸爸也弄得脸上无光。叶佩凌一直都对她不冷不热的,可是后来他却突然答应和她结婚。”
  “为什么!”
  丁慕江看了我一眼,似乎早料到我会有此问,他停顿了一下,说:“因为他老婆的爸爸和哥哥都是商界很厉害的人物,若是得不到他们的帮助,叶佩凌的公司会倒闭。”
  我感觉心上原本厚厚的积尘呈现出龟裂,一片片被剥落,佩凌信中的语句清晰得如在眼前——“想到父母积攒了一辈子的辛苦钱,想到朋友们将结婚供楼的钱借给我,想到公司的命运,我说服自己与那个女子交往。……半年后,我跟那个女子去领了结婚证。……公司的蓬勃发展让我得到了成就感,但我并不快乐。从那时起,我开始留连夜店,放纵自己,只为逃避。 婚礼被我以工作忙为由一拖再拖,因为我憧憬中的婚礼是我携着心爱女孩的手走过红地毯,向世人昭示我们的爱情和幸福,但是,我知道这对我来说已是不可能……”
  “我WC!”朝丁慕江搁下这句,我朝洗手间冲去。镜中的我没有泪,也许这一生欠佩凌的泪早在两年前流尽,可是,心头的伤口,可否有痊愈的一天?
  洗了把脸,挂上淡淡的笑容,我重新偎到丁慕江身边,一副打探他人隐私的八卦口气:“你好像真挺了解叶佩凌啊,你们到底什么关系啊?”
  丁慕江沉默着垂下头,绕弄着他修长的手指,我也沉默着等待着他的回答,半晌,他终于开口:“他老婆和我老婆是双胞胎姐妹。”
  丁慕江伸过手,将我的手握在掌心。掌心上,烙着深深浅浅的纹路。年少时,听长者说,这是你的命。我总是淡然一笑,并不放在心上。而现在,我终于相信,冥冥中姻缘的线缠绕着我,将我网入一段又一段的错爱。
相信爱情,佩服别人的坚定相守。 缺乏安全感,一直犹豫。讨厌对着说不通的陌生人。过于敏感,自我保护。 一个人写字,企图找到爱情的出口,幸福的结局。却找到疼痛的答案。 终于明白,爱是一个人的冷暖自知,无关其他。
(九十三)
“你是不是很看不起叶佩凌这样的人?”最初的震惊稍稍平复后,我很强烈地想知道丁慕江对佩凌的评价。
  丁慕江没有回答我,只是用手拖着下巴,眼睛微闭,我摸不透他心里在想什么,只是以为他不齿佩凌的作为才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心里暗暗难受,虽然佩凌曾带给我这样的伤痛,我仍不希望有人瞧不起他。
  过了好一会儿,很意外地,丁慕江转过头问我:“想不想知道我过去的事?”
  我连连点头,我们从来都没有互相探听过对方以前的事,虽然心里很想知道,但对丁慕江,我在心理上总是刻意地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因此,只要他不说,我便不问。如今他主动要说,我哪有不听的道理!
  丁慕江握住我的手,开始讲述他的过往。
  “我的家境很贫寒。我的祖母本是葡萄牙的一个名门小姐,在澳门游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穷小子也就是我的祖父,两人爱得轰轰烈烈,她为了嫁给他甚至与家庭断绝了关系。祖父为了让妻子过上好一点的生活,拼命地工作,却在一次工伤中失去了右臂,恰逢祖母正怀了我父亲,他们在澳门无以生存,就转徙到了广州农村艰难度日。祖母在生我父亲的时候没有好好休息和营养落下了病根,很早就过世了,祖父也在我父亲19岁的时候过世。父亲没有什么文化,母亲是同村人,一家人靠微薄的收成糊口。听说在我父亲年幼的时候,祖母的家人曾经找到他们,想要把祖母和我父亲带回葡萄牙,但是却始终不承认我的祖父,祖母回绝了他的家人,也拒绝接受他们物质上的资助。
  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育我要坚强,很多同村的小孩初中毕业就去工厂工作,但父亲却坚持供我念书。我知道父母的艰难,所以很拼命地学习,终于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家里凑齐了我第一年的学费和两个月的生活费,再也拿不出什么钱了,我知道一切得靠我自己。大学四年,我只回过一次广州,没有问家里要过一分钱,也没有向学校申请助学金。我替人抗过煤气罐、发过传单,最多的时候一次接了三份家教,还在一家书店兼职,幸运的是我每年都能拿到奖学金,那时的学费又很便宜,所以总算能够按时交上学费。记得那时很不愿意和同寝室的同学一起吃饭,我常常找各种理由避开他们,只买饭不买菜,就喝食堂供应的免费汤。你总说我吃东西狼吞虎咽,那是念书的时候给饿成的习惯,到现在还改不了。”
  听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握紧了丁慕江的手,丁慕江回头微微笑一下,问:“没想到吧!”是啊,当然没有想到,我一直以为像他这样年轻就有着不俗事业而且优越感强烈的人必定有着过于常人的家庭背景扶持,而丁慕江所说的却是我始料未及。
  “还想听吗?”丁慕江问。
  “嗯。”我点头。
  “大学里有很多女生追求我,应该都是冲着我的长相来的,可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谈恋爱,因为我没有钱也没有时间,但是爱情还是降临了。和她认识是在学校勤工俭学的报名点,我经常去那看招工信息,经常碰到她,时间久了也就熟了。她是东北人,很巧,我有四分之一的葡萄牙血统,她有四分之一的俄罗斯血统,她很漂亮,家里的条件也跟我差不多。大概是惺惺相吸,我们爱得很深,虽然我们都很忙,忙学习忙打工,但是我们还是很珍惜在一起的时间,把未来憧憬得很美好。我们经常会设想,将来我们的孩子会是最健康、最聪明、最漂亮的宝宝。”
  丁慕江说到这里停住了,眼睛看着前方,似乎陷入了回忆。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风情万种、明眸善睐的俄国美女的形象,虽然明知丁慕江和她已经是过去时,我的心里仍是有隐隐的醋意,想像着一对俊男美女并肩携手,该是怎样一道养眼的风景;最主要的,是丁慕江说他们爱得很深!


(九十四)
      良久,丁慕江回头看我,我也看着他,我第一次感觉到他的成熟,而以往他在我印象中一直是个年少轻狂、稚气未脱的富家公子。我读不懂丁慕江眼中的内容,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与他默然相对。
  “困了吗?”丁慕江问。
  “不困!”我摇头,“我还想听你说。”
  丁慕江起身去冰箱拿牛奶,插好了吸管递给我,然后坐回到我身边。
  “当时也有好几个男生在追她,据说其中有一个家里很有些来头,那小痞子在学校里飞扬跋扈的,我也没把这些事放在心上,总觉得这些外在的因素根本影响不了我们的感情。当时我跟她分歧最大的一件事是毕业后的去向问题,我想回广州,我希望她跟我也一起去,因为当时广州的经济正处在上升期,前景很好,最主要的是我想离父母近一些,可是她却一心想留在北京。虽然每次提到这事的时候我们都会有争执,不过当时才大三,所以并不急需做决定,我也很有信心在剩下的一年里劝说她跟我去广州发展。
  可是事实并不是我想像中那么乐观,大三那年暑假,我在一家广州的设计公司开在北京的分公司打工,因为我得赚够大四的学费,由于离学校太远,得到上司同意,我经常在办公室的沙发上过夜,她也需要赚钱交学费,所以我们说好了暑假里大家都安心工作。我当时真的很心疼她,也恨自己没有能力给她很好的条件,让她在那么热的天里还得为学费的事奔波操劳着,所以我更加卖力地工作,想多学点东西,只为了能在将来给她一个舒适的家。
  有一次,我想她想得受不了了,就在下班后乘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回到学校,她却不在寝室,我在楼下等到锁门都没见她回来,只好回到自己寝室里。同宿舍有个室友也没回家,我忍不住跟他吐苦水,他听后却说了一句让我迷惑的话——‘那女孩没你想得那么简单,你多提防着点!’当时也不以为然,觉得她可能睡在同学朋友家了。因为不放心她,后来的几天,我差不多每天起早摸黑地往回于学校和公司之间,但是始终没有见到她。我急坏了,终于辗转打听到她一个室友家里的电话,打过去,那女孩却说:‘丁慕江,你犯不着为她这样着急,她不会有事的!’我问她这话什么意思,那女孩却什么都不肯说。好不容易挨到了开学,她终于露面,我又气又急又激动,她却言辞闪烁,态度也很冷淡。终于,我得知了暑假她并没有去打工,而是和那个家里很有背景的小痞子同居了,而她的学费就是那小痞子出的!我出身在农村,观念比较传统,当时能够拉拉她的手抱抱她亲亲她就觉得很幸福,从来都没有想过在婚前有过更亲密的举动,而她却同居了!虽然心很痛,可我还是放不下她,我对她说:‘只要你还爱我,那我们重新开始。’她说:‘我爱你有什么用,我们不会有未来!’我的心凉透了,不愿意去回忆那段日子是怎么挺过来的,只在拼命地工作和学习中麻木自己,不让自己有多余的时间去伤心。
  毕业后,我回到了广州,进了那家我曾经打过工的设计公司的广州总部,那是一个很大的集团,设计只是其中的一小块,公司还囊括了建筑、装潢、广告、建材等很多领域的业务,虽然很少能够见到老板,但是我还是很由衷地敬佩他,因为公司的管理体制既严格又不失人性化,而且赏罚分明,没有许多企业论资排辈的现象,很多管理层的领导都很能干也很年轻,所以我很有动力,干劲十足。
  听人说老板有一个儿子和一对双胞胎女儿,儿子很厉害,完全没有靠父亲的帮助,在中国互联网经济炙手可热时抓住了时机,成为了行业中的佼佼者。两个女儿的性格截然不同,一个泼辣好动,高中毕业后就在家靠爸爸和哥哥养着宠着,而另一个却文静内向。这个女孩我见过,是公司办公室的文员,叫小静,人如其名,她确实很娴静,对谁都很和善,并没有因为她是老板的女儿而对人横眉竖眼,在公司的口碑很好。
  我的努力很快就得到了公司中高层的赏识,和老板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也越来越多,老板对我的喜爱可以说是不加掩饰,我受宠若惊同时更加卖力地工作。而老板的女儿,也就是那个叫小静的办公室文员,也跟我越来越熟。终于有一天,老板把我叫进办公室,对我说:‘你和小静的事也该定下来了吧,我和小静她妈妈都等着早点升级呢!’
  半年后,我就和小静结婚了,老板给我的结婚礼物竟是公司9%的股份!我把父母从农村接到了市区,给他们买了房子买了车,配了司机,这是我二十多年的心愿,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实现。我不希望那么年轻就失去拼搏的激情,就辞了职自己开了公司,也碰上了很多困难,但是老爷子凭着他多年的人际关系网很轻易就帮我摆平了,所以公司发展得很快。
  你知道我所说的那个堂弟究竟是谁吗?其实我父亲是独子,我根本没有堂弟,他是老爷子年轻时和另一个女人留下的孩子,在广州惹是生非的,所以在SN开分公司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让自己有理由来找你,另一方面也是老爷子的意思,让我那个所谓的堂弟有点事干。”
  丁慕江一口气说了那么多,所有的一切都在我意料之外,我来不及消化,脑子里乱糟糟的。牛奶盒一直拿在手上,却一口都没有喝,溢出的牛奶滴到地板上,丁慕江起身去阳台拿拖把拖干净,对我说:“你快喝牛奶吧,喝完了去洗澡,明天还要上班呢!”


(九十五)
躺在床上,我辗转难眠,枕在丁慕江的胳膊上翻来覆去,他拍拍我的肩说:“小其,虽然我们俩的肉都不少,但是你那么折腾我还是疼啊!再不睡你明天又起不了床了!”我翻身坐起,在黑暗中能看到他眼睛的波光,我想了一下,终于问了一个我明知不该问的问题:“你爱你老婆吗?”
   “你躺下,别着凉了,明天再跟你说,今天很晚了。”丁慕江起身想把我塞进被窝。
   “不干,你不说我就不睡!”
   “好吧,你先躺下,我说。”丁慕江的嗓音依然动人,却带着隐隐的落寞。
  “有过大学里那段后,我的心是死了,一心只想着勤奋工作让父母过上好日子。小静对我的感情我从一开始就感觉到,甚至很多同事都看出来了,但是我并没有任何非分之想,一则是因为两家地位相差太过悬殊,二则心里对她也确实没有特别的感觉,我想初恋大概是耗尽了我对爱情所有的热情,当时公司里另外也有几个女孩追我,但是我都佯装不知。”
  “你是不是还忘不掉你大学里的女朋友?”我插嘴。
   “在确立我和小静的关系前,我北上去找过她,我也想知道自己对她究竟还有没有爱。那个小痞子另有新欢,她也终究没有留在北京,而是回到了东北老家。她抱着我哭,我有心疼,但是已没有心动的感觉。
   老板于我有栽培之恩,我不知道怎么拒绝他,而让我更拒绝不了的是他对我事业上的扶持,我承认我的急功近利,那时的我太虚荣、太渴望出人头地了。当时的我眼中已经看不到爱情,认为人生只要有事业没有爱情也可以过得很好,我也不对爱情抱有幻想,曾经那样山盟海誓的爱情都因为我的贫穷离我而去。所以我从东北回来以后就和小静确立了关系,结婚的时候我还不到25岁,一年以后儿子就出世了。
   你刚才问我是不是看不起叶佩凌,我怎么有这资格看不起他,我和他又有什么区别呢!虽然我跟他并不十分热络,但我是欣赏他的,他很能干也很有人情味,听说他最近正在办手续准备在一家福利院领养一个小女孩。我公司的电脑和网络都是他公司弄的,我查过,他给我用上等的设备而没有赚我一分钱,不像许多商人六亲不认而且越亲越坑。
   有时候家族里的男人们会一起去夜总会消遣,连老爷子和他的两个六十多岁的兄弟都会叫小姐陪酒,但是我和叶佩凌还有我们那古怪的大舅子从来都是忙着躲闪,还有就是我们三个都不抽烟不喝酒,只喝果汁,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们三个都会心照不宣地互相对视。家族里其他几个年轻的都说我们三个是怪物,不过我那大舅子是很奇怪,一表人才又事业有成的却到35岁还不结婚,也没见他交过女朋友;叶佩凌也很奇怪,刚认识他的时候他够花心的,当时都已经和他老婆登记了只是还没有办酒,在婚礼前一段时间却又突然变得不近女色了,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我算是最不怪的一个了,我只是对夜总会的小姐提不起兴趣。”
  听丁慕江提及佩凌,我忍不住又想多打探些,于是顺水推舟地接着他的话茬问:“叶佩凌跟他老婆关系糟到什么程度?”
   “我估计他们迟早会离吧,他老婆现在外面有男人,很多人都知道,我猜叶佩凌也知道,只是他不闻不问。”
   丁慕江的话让我有些黯然,虽然我一度自私地窃喜于佩凌夫妻关系不睦,但是现在听说他妻子出轨,我却开始为佩凌难过。
   “那你呢?”我咬了咬牙,问了这个我一直想问却不敢问的问题。
   “我?”丁慕江沉默了一会,说:“她是一个合格的妻子和母亲,结婚以后她就不工作了,除了喜欢打牌以外也没别的什么爱好,每天都会和保姆一起把家里弄得干干净净的做好饭等我回家,有了儿子以后她就一心挂在孩子身上了。那么多年,我们连吵架都一次没有过。”
  “你们还挺恩爱的啊!”我仰起头,忿忿地把丁慕江的胳膊移开,只觉心里堵得发慌。
    “小其,赶紧睡吧!”
  黑暗中,传来丁慕江的叹息。


(九十六)
  思连和君君的儿子出生在元旦的假期中,我和丁慕江是晚上10点接到的电话,赶到医院的时候,君君已被送进了产房。从外接的屏幕上,可以看到君君因疼痛而扭曲的脸。思连几个小时中都没有坐下过,不时地看看屏幕中君君的脸,脸上写满了焦急和心疼。丁慕江一言不发,我想,他是由君君回忆起了他妻子生产时的痛苦。不知道在哪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大意是:如果一个女人为男人生了孩子,那这个男人即使不爱这个女人,也应该永远感激她。看着若有所思的丁慕江,我的心一点一点往下沉,而想要离开他的念头却是前所未有的鲜明。
  1月9日,丁慕江回广州了。君君出了院,我每天下了班就往思连家跑。
  新生的婴儿小得让我不敢去抱,他多半时间闭着眼睛,我趴在床边用手指逗弄着他的脸蛋,指望着小家伙能睁眼瞧上我一眼。
  思连在一边打趣我:“你不是不喜欢男孩吗?现在你这神情怎么就跟人口贩子似的!”
  我白了思连一眼,说:“你当爸爸神气了啊!我可是早就说定了的,我要当干妈!”
   “咦~奇怪了,我好像听人说男孩不要啊!”思连翻起了旧账。
   “有吗?谁说的?反正我没说过!”我不认账。
  君君笑道:“小其那么喜欢孩子,赶紧自己生一个啊!”
  此言一出,顿时屋里没了声响。我脑中浮现出丁慕江那天在产房外的凝重神情,心里一阵刺痛。幸好小家伙的啼哭打破了沉默,三个大人连忙围着孩子研究他哭闹的原因。由于他哭声嘹亮,所以思连给他起小名叫“亮亮”。
  近段时间回家看爸爸妈妈,越来越频繁地听到一个名字——林宇扬。
  这不,我刚抓起一个鸡腿往嘴里塞时,电话响了,是姑妈打来的:“小其啊,见见吧,真的不错,长得很好,个子跟你也配,有房有车……”
  “再说吧,再说吧!姑妈有空来玩!”我忙不迭挂了电话,继续专注于我的鸡腿。
  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进行第二轮轰炸:“小其啊,你也不小了,你迟早要嫁人的吧,不是说非要逼你去相亲,只是有合适的见见也无妨吧!”
  我理直气壮地反驳:“真要有那么好的条件怎么可能还没结婚啊,就算真是这样,你女儿又不漂亮又不贤惠,你怎么就指望着人家看上我啊!”
  躲进房间打电话向大学的室友小敏抱怨,小敏却语出惊人:“我都见了十多个了!现在觉得相亲也是挺有趣的事,看尽众生相啊!见了以后有没有戏是缘分问题,而见不见就是态度问题了,我看你还是去见见吧,否则还不知道要被唠叨到几时呢!”
  我终于还是去见了林宇扬,不是因为对他的“好条件”动了心,也不是因为小敏的劝告而茅塞顿开,而是我真的有心想开始一次正常的恋爱,借此忘记过去,忘记丁慕江。
  丁慕江仍是每天会打电话来,我经常静静地看着手机上显示的号码,等待着铃声的停止;有时控制不住的时候也会接他电话,因为太想听听他的声音。他说要过年后才能来SN了,我淡淡地说了一句“你忙你的吧”。丁慕江察觉到我的冷淡,问:“小其,你怎么了?”我仍是淡淡地回应:“没什么!”
  要是去算一下命,我估计那相师会说我本命年命犯桃花。林宇扬确实很不错,姑妈并没有向我做虚假广告,只是他的不错并没有激起我心中的一丝涟漪,坐在他对面,我心中却呼喊着丁慕江的名字,如果我伸手可及的人是丁慕江,那该多好!
  乍见林宇扬,感觉他像那个跳水的田亮,有一双大眼睛,只是,他和佩凌、和丁慕江不同。佩凌和丁慕江的眼睛里有融融的暖意,令人如沐春风;而林宇扬的眼神很冷,即使头顶就是暖气风口,我仍能感觉到他眼中投射出的寒意。他礼数周全,会为我拉凳子、开车门,但是绝不殷勤,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修养良好的绅士在做着他对任何女人都会做的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几乎无语,他不是没话找话说的人,这正合我意,通常我们默默地吃东西,然后他送我回公寓,每次见面不会超过2小时,有时我甚至能看出他的心不在焉,当然,我跑神的时候也不少。只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还会约我,每周一到两次,似乎在完成任务。我不喜欢他,也不讨厌他,只觉得他有点怪,我想,他对我的感觉也应该差不多是这样子。
  04年的大年三十晚上,丁慕江发短信来说半夜12点半上QQ,我没有回复。有人说:爱上已婚男子的女人,当这个世界最喧嚣最热闹的时候,也就是她最孤单最冷清的时候,因为男人永远会在这时伴着他的妻子和孩子。我孤孤单单地坐在电脑前,关上门,隔绝了客厅里电视声的喧哗,人约黄昏后的头像果然在12点半亮起:“小其,我来了,你在吗?”我怔怔地看着他的头像,关了QQ,泪水仍是滑落。
  羊年终于过去了,终于不需要再穿那被丁慕江嘲笑了无数次的红色小内裤。这个本命年于我来说,究竟算是凶还是吉?
  想起了有一次,我坐在丁慕江腿上拿了把拔眉毛的钳子给他拔胡子,痛得他哇哇叫。我问:“你属牛我属羊,按说都是温顺的食草类动物啊,为什么我们还会经常吵呢?”丁慕江边伸手来抢我手中的钳子边答道:“抢草吃呗!再说我们两个都是闸蟹座的,都喜欢横着来,能不吵么!”当时,我们笑着抱作一团。只是,为何回想起来,却会有凄凉的感觉?也许,以后都不会有机会再跟他吵了。


(九十七)
  丁慕江说来陪我过情人节,我恨自己无法拒绝,只能给自己找理由——这是最后一次,过完了情人节就跟他彻底分手!
  丁慕江到SN是12号傍晚。看到他,我竟有想哭的冲动,只能将头深埋在他的脖子里,不想让他看到我强忍眼泪的表情。丁慕江还是察觉到我的异样,捧起我的脸在我眼上轻啄:“怎么拉小傻瓜,我来了你还哭!”他不说还好,被他一说,原本已退潮的泪水顷刻间汹涌而出,我们俩紧紧相拥,那一刻,我下了一个多月的决心土崩瓦解,只想抱住他,哪怕没有永远……
  我和丁慕江通常采用安全期避孕,我的例假并不太准,因此总是战战兢兢。
  “不怕,有了宝宝就生下来,我要!最好是女的!”每次我一担心,丁慕江就这样说。
  那年的情人节正好是周六,我们预先订好了饭店,安排好了一整天的活动。13号晚上11点多的时候,我正趴在丁慕江身上帮他挤背上的痘痘,他的手机响了。我心里一颤,总觉得半夜电话响一般不会是什么好事,我从他背上爬下来,凝神屏息地听他说话。
  “我明天就回来!”丁慕江如是说。
  放下手机,丁慕江的脸上有焦急、有无奈、有歉意,我挤出笑容:“没什么,你有事就回去吧!”
  “她急性阑尾炎,送医院了,要动手术。”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说:“那你早点睡吧,明天要起早。”
  我和丁慕江是注定没有做情人的缘分吧——03年的情人节,赶上了非典;04年的情人节,丁慕江的老婆要做阑尾炎手术。
  那晚睡觉的时候,我牢牢握住丁慕江的手,因为,我知道,过了这个晚上,从此萧郎是路人!
  14日他一早就起了,我害怕在他面前露出我的脆弱,躲在被窝里装睡。出门前,他吻了我的脸颊,声音有些沙哑:“小其,对不起,我走了。”我闭着眼轻轻点了点头,唯恐一睁眼泪水就会决堤。门轻轻地被锁上,他在门外,我在门内,身在咫尺,心隔天涯。躲在露台的落地帘后,为了看清他的背影,我不得不一次一次地抹眼,他没有回头,渐行渐远,终于走出了我的视线,也走出了我的生命。
  冰箱里,有他爱喝的全脂奶、我爱喝的脱脂奶和我们都爱吃的奶油土司;
  厨房里,有他在我威逼色诱下洗净的碗碟;
  露台上,有我和他精心浇灌的的植物——很意外,被我养了那么久,居然都还活着,为此丁慕江没少夸我;
  床头,有他送我的情人节礼物;
  被窝里,有昨晚我们亲热过后留下的暧昧气息……
  我坐在露台上发呆,只盼着时间快走、快走,让我的记忆蒙尘,痛便不会那么清楚。
  骤然响起的敲门声让我一跃而起。我们没有客人,思连和君君也没来过这里,会是谁呢?会是丁慕江吗?我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冲出去开门。门口站着个笑容可掬的小姑娘,手里是大捧的玫瑰:“请问您是顾月其小姐吗?”我茫然地点头、签单、接过花、关上门,卡片上有丁慕江遒劲的字迹。没有丁慕江在身边,这束鲜花于我而言有惊无喜,他,应该已经回到老婆身边了吧!
  我依旧回到露台上坐下,看着那捧玫瑰发呆,不知道过了多久,感觉到饿,去冰箱拿了土司和牛奶,这次我拿了丁慕江的全脂奶喝,觉得这样似乎能贴近他一些。看了下时间,已是下午两点。
  手机响,是林宇扬,他一如既往地惜字如金:“晚上有空?”
  “有。”我强迫自己这样回答。其实,我只想坐在这露台上,一直等到丁慕江再一次将我拥入怀中。但是,我提醒自己,必须忘记他!忘记他!忘记他!
  那晚,在林宇扬的床上,我禁闭着眼,想像着丁慕江和他妻子亲热的情景,我以为我会有报复的快感,然而痛楚却依然在心中泛滥成灾。
  “我们结婚吧!”林宇扬说这话的时候就如说“我们去吃饭”一样平静,听不出任何的感情起伏。
  “好。”我听到自己同样不带感情的声音。
  如果这样能忘掉丁慕江,那么就给我一座围城,将我牢牢锁在里面吧!


(九十八)
  虽然此前亲戚朋友都巴望着我能早点嫁出去,但当我宣布结婚决定的时候,他们都跟见到外星怪物似的瞪着我。
  “那么快?”父母的惊喜中透着显而易见的担忧。
  林宇扬在一边显得很诚恳:“叔叔阿姨,你们放心,我和小其都商量好了。”
  父母对林宇扬是欣赏的,欣赏到甚至忽视了我们两人眼中的淡漠;林宇扬的父亲居然是我曾就读的大学的教授,只是没有教过我课,他母亲是中学教师,是一对慈祥可亲的老人,他们对我这准儿媳显然也是满意的。
  反对最强烈的是思连和君君,思连毫不掩饰地说:“我不喜欢林宇扬!我觉得他对你不好!”君君不说话,只在一边担忧地看着我。我正抱着亮亮,连忙装作去亲他的样子俯下身,偷偷拭去眼角的泪水。思连还是不放过我:“丁慕江呢?他知道吗?”听到丁慕江的名字,我似被抽去了全身的筋骨,再也无法伪装坚强,我靠住君君,任凭泪水打湿她的衣襟。君君揽住我的肩轻轻拍着,听到思连沉重的叹气声。我知道,要是丁慕江仍未婚,思连一定会冲到广州把他捉到我面前,可是……
  我又回了一趟丁慕江租的房子,收进了露台上已晾干的衣服,有他的,也有我的。丁慕江曾经抱怨过我不帮他熨衣服,害得他在不得不穿着正式的时候只能套条不够平整的衬衣。
  “来,站好,我有办法!”我绕着丁慕江打量了一圈后说道。他将信将疑地站挺。
  我顺手拿起桌上的水杯,含了满满一口水,朝着他的后背“噗”的一声喷去。
  “哇!”丁慕江反应过来想要躲闪却为时晚矣,“你这什么馊主意啊!”他愁眉苦脸的样子让我乐不可支:“你穿一会等干了就不皱了!”
  从那以后,丁慕江就再也没有抱怨过我不帮他熨衣服,只是在每次衬衣晾干后他都会小心翼翼地挂起。
  几个月前的事,回想起来却恍若隔世。我打开衣柜,取出他所有的衬衣和西裤,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替他熨衣服。泪水滴在衣服上,熨斗划过了便了无痕迹,他在穿这些衣服的时候,可否会感觉到我留下的咸湿气息?
  冰箱中的牛奶保质期已到,我却舍不得扔掉,这些能够证明我们曾经共同生活的痕迹,我不忍抹去。
  我细细地将露台上的花花草草浇了一遍,初春的江南依然有料峭的寒意。这些丁慕江钟爱的植物,没有了我的照料,还能等到阳春的和风吗?
  锁上门,将钥匙从铁门的小窗中塞进,钥匙着地时发出清脆的“叮当”声,似同我的心,碎在回忆里……
  第二天,我和林宇扬领了结婚证。
  我和林宇扬仍是有共同点的,我们都坚持反对操办婚宴而力主旅游结婚,这在双方家庭中引起了轩然大波。林宇扬和我都是很孝顺的人,但是在这件事上我们很默契地都没在父母的叹息中妥协。僵持了几天,最后,还是林宇扬的父亲松了口:“算了吧,就由他们去吧!”
  旅游的地点定在九寨沟,这让林宇扬的父母更加对我赞赏有加。当时许多新人都会选择去东南亚或者日韩旅游,不多花点钱似乎会觉得很对不起这场人生大事。而我和林宇扬似乎都没把这当成什么大事,我只请了7天婚假,选择九寨沟是因为我想亲见一下当时的很火爆的电影《功夫》中的红叶和碧水。
  古人说“世之奇丽怪观,常在险远”,果然有理,一整夜的车程让我吐空了胃里所有的东西。林宇扬在边上的铺上似乎睡得很香。我再次验证了呕吐和泪腺分泌是有关系的,要不然,为什么吐过之后,眼泪会流下来?
  林宇扬在市区有一套3年前装修过的房子,结婚时又新买了一张床和一台电视机,旅游回来后,我带了几条换洗的衣服和思连送我的趴趴熊,搬进了林宇扬的家。


(九十九)
  在决定和林宇扬结婚后,我便换了新的手机卡,在那张末四位是我生日的旧卡中,我充够了确保几年都不会过期的金额,小心翼翼地保存着。
  手机上显示着陌生的手机号,接起,竟是丁慕江。
  “为什么换号码?”
  意外地听到丁慕江的声音,我的心跳乱了节拍,面对他的责问,我默然无语。
  “心虚是吗!”
  “什么?”一时间,我以为丁慕江已经得知我结婚了的消息,不料却是另一个令我措手不及的意外。
  “你说你和叶佩凌只是有过短暂的工作联系?”
  我语塞,这个问题比他问我“你是不是结婚了”更令我窘迫。
  “我知道对你不公平,但至少我从来都没有骗过你,我也从来没有想到过你会骗我,在我眼里,你一直都是那么坦诚直率,可是……”愤怒的喘息声代替了丁慕江未说完的言语。
  除了沉默,我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
  “你就没有什么要说的么?”丁慕江的声音冷得让我恐惧。
  可是,我又能说什么呢!我和佩凌之间,无论是真相还是谎言,都没有必要对丁慕江提及了。
  “明天我来SN,我要你给我一个解释!”
  “我结婚了。”我的声音平静地连自己都惊讶,心里甚至还有些得以报复的快意。
  电话那头没有声音,空气似乎凝固了,心中的快意逐渐被窒息的痛楚所代替。原来,我刺向丁慕江的是一把双刃剑,我看不清他的伤势,却清楚地看见自己的心血淋淋地绽开。
  我挂断了电话。几秒钟后手机却又响起,我以为仍是丁慕江,却是佩凌的号码。
  “你认识丁慕江?”佩凌连对我的称呼都省去,连喘息的余地都不留给我,便直接问出了这个让我“触耳惊心”的问题。
  “嗯。”
  “你们很熟?”佩凌穷追不舍。
  我握着电话,只觉筋疲力尽,举旗投降似乎是唯一可行的选择。
   “求求你别问好吗?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
  佩凌沉默了一会,说:“丁慕江刚才来我公司,一见我就问我认不认识你,我被他弄得很糊涂,还没想好怎么回答就见他直愣愣地盯着墙上的版画——就是你生日那时我用你的照片做成的那幅,他看了很久然后问我上面的人是不是你,我说是,然后他什么都没说就走出了我办公室。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他又进来了,问我知不知道你的电话号码,他当时的表情很奇怪,让人很不忍心拒绝的样子,所以最后我还是给他了。他有找你吗?”
  原来是这样!我不由得感慨天意弄人,看来,我和丁慕江真的注定缘尽了。
  第三天是周六,思连和君君约我吃午饭。林宇扬只在婚前参加过两次我们的饭局,思连和君君对他很客气,但是气氛却显得怪异,我想林宇扬一定也能感觉到这一点,所以后来他就再也没有参加过我们的聚会。
  “丁慕江昨晚在我们家。”君君依然那么柔声细气,但我的心湖中却似被砸落了一块巨石,掀起了惊涛骇浪。我怔在那里,不敢抬头看思连和君君,亮亮似乎感觉到了些什么,突然在我怀中哭了起来。
  思连接过亮亮,接着说:“他就在那里闷闷地坐了两个小时,我们跟他说话他也不理,只在临走的时候说:‘可能今后见不到你们了,我不会再来SN了。’”
  丁慕江不会再来SN了!
  在思连和君君面前,我无法伪装坚强,只是任由泪水流淌。
  我做贼似地登上丁慕江租住的房子对面的楼,从楼道的窗户看去,那曾经绿意盎然的露台已是一片枯槁。那些我曾经亲手浇灌的花草,终究没有迎到这一春的和煦。那曾经钟爱它们的主人,可曾听到它们濒死的哭泣……


(一00)
  “安全期也会怀孕?”
  医生略带着不耐烦的眼神让我明白了自己问了一个傻问题。
  在我犹豫着要不要留下孩子的时候,林宇扬替我做了决定——他委婉而明确地表达了他不想要孩子的意愿。
  在我犹豫着要不要拿掉孩子的时候,林宇扬又替我做了决定——“留下吧,我爸妈想要!”


(一0一)
  孩子究竟是谁的?!我承认,我心里藏着罪恶的期盼。
  听说电脑和手机的辐射可能会影响到胎儿,我把手机换成了小灵通,也改掉了每天爬网的习惯,取而代之的是大堆的胎教和育婴书籍。
  我不喜欢林宇扬身上的烟味,他甚至会躺在床上抽烟,我很担心会影响到宝宝的健康。我正在思量着怎么对他提出分房睡,不料他却先提了。“我去客房睡吧,我看你这几天睡得都不好。”在决定留下孩子的第三天晚上,林宇扬这样对我说。这一分似乎就成了习惯,他至今都没有再睡回来。
  孝敬长辈是我和林宇扬的共识,如果没有特别的事,我每周都会去拜望他的父母,我由衷地敬爱这对知书达理的老人;林宇扬对我的父母也远比对我要热情,他会陪我父亲下棋,会边大口吃菜边夸奖我母亲的厨艺。总之,我们貌合神离却又心照不宣地在双方的父母面前展示着恩爱的假象。
  佩凌在我怀孕三个月的时候从思连那里知道了我结婚的消息。
  “你结婚了?”佩凌明知故问。
  “是啊。”除了这两个字,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恭喜你!”
  “谢谢!”
  我和佩凌在电话里有板有眼地客套着,似乎我们的心从来就未曾靠近过。
  林宇扬工作很忙,经常出差,每当这时,我就把思连和君君的家当成了自己的家。离公司近,能吃到营养可口的饭菜,更重要的是,那里有充盈的温暖和欢笑,让我不致在睡不着的夜晚看着日渐隆起的腹部发几小时呆。
  “佩凌离婚了,领养了一个小女孩。”在我怀孕8个月的时候,思连对我说。
  我低下头,肚子已经大得让我看不到自己的脚尖。
  “哦,是么!”我漠然地回应着,似乎在听一件与我毫无关系的事。
  事实上,确实与我毫无关系,我很快就要有自己的孩子了!
  孩子出生的时候林宇扬在800公里外出差。
  “是女孩!”护士把孩子抱到我面前,象征性地晃了一下就抱走了。
  我努力想从孩子尚残留着血污的脸庞中分辨出些什么,却是徒劳,只有疲惫地合上双眼。
  我出院后住到了父母家,林宇扬每周来一到两次,他会给我买大堆的营养品,却一如既往的疏离。
  产假满后,我搬回到林宇扬那里。我带着女儿去验了血型——是我和林宇扬不可能共同孕育出的O型!


(一0二)
  大家都说我给女儿起的小名太难听了,叫“喵喵”,像是猫咪的名字,我笑笑,坚持这样唤着我的小宝贝,只有思连和君君知道,其实我取的那两个字是“淼淼”。在古诗词里,水似乎总承载着愁绪,人生常恨水常东,那滔滔江水,注定不会驻足。又是一年的春天,江南的雨总是那样缠绵,淋湿我一季的心情。
  那八分之一的葡萄牙血统恰到好处地表现在淼淼的外貌中,莹白的皮肤透着玉石般的光泽,大大的眼睛继承了她父亲的灵动和深邃。思连和君君对她爱不释手,常常把“长大了给我们亮亮当老婆”挂在嘴边,我每次都笑着说“好”,心里却感慨着:如果男女的情爱和婚姻能以父母的一句话来决定,那这世界倒也单纯得多了!小亮亮已经学会了维护淼淼,每当淼淼熟睡而我们几个在高谈阔论时,他总会蹒跚着走到摇篮边看着淼淼,然后以比我们大N倍的分贝朝我们叫道:“妹妹觉觉,不要说话!”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有一天晚上,我拖完了地,觉得腰有点酸,就推开林宇扬的卧室门,想让他帮我帖张膏药。他卧室的灯亮着,电脑放在床边,打开着,他却睡着了,床头的烟缸里满是烟蒂。我走过去想帮他关了电脑和灯,却意外的发现ACDsee的界面上是林宇扬和一个女孩的合影,照片上的林宇扬有着灿烂的笑颜,全然不是平日我所见的冷漠。我心里一惊,匆匆扫了一下照片的路径,悄悄退出了他的房间。
  第二天,我特意买了些海鲜说是公司发的,叫林宇扬给他父母送去。他刚出门,我就迫不及待打开他的电脑,幸好没有密码,凭着昨晚记下的文件路径,我很快就找到了那些照片,整整1600多张!我从来没有想到,林宇扬竟能笑得如此明媚,他的眼神竟也能溢着融融的温柔,那女孩清丽脱俗,有着沉静的气质,他们之间有着任何人都能看出的甜蜜温馨。只是,一切似乎都在02年10月嘎然而止,我再没有找到此后时间里他们留下的任何痕迹。
  林宇扬的房间里没有网线,我进去拖地的时候经常看到他抱着电脑,一直都很奇怪一台没有联网的电脑还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如今,我终于知道,正是那1600多张照片陪伴着林宇扬度过了一个个长夜。只是我无从得知,林宇扬和那个美丽的女孩,有着怎样惊心动魄的过往却又何以终究错过呢!
  我和林宇扬的早饭一直都是在外面各自解决的,虽然他妈妈在我们的冰箱里塞满了各式的速冻食品,但从来没有人去把它们弄成熟的。很多时候,早晨的时间里,我和林宇扬一句话都不会说。看过照片后的第二天早晨,我特地起了个早,煮了粥,蒸了小笼和豆沙包。林宇扬看到桌上的早餐似乎很意外:“怎么了?”
  “没怎么,再不吃掉要过期了!”我朝他笑了一下,“赶紧洗了来吃吧!”
  餐桌上,我很想找些话题跟他说,他似乎也有这样的意愿,但我们就如两个长久与世隔绝的人,丧失了语言的功能。


(一0三)
  淼淼5个月的时候,一个周末的下午,我正逗着她玩,手机响了,陌生的手机号。
  我“喂”了好几声,正想挂,那头终于出声了。
  “小其,还记得我么?”
  我呆立当场,脑中空白一片。
  “你还好么?”
  “嗯,好。你呢?”我强迫自己镇定。
  “我要移民去澳洲了,来向你告别。”
  我看见自己的泪一滴一滴落在淼淼的小脸上,淼淼睁着那双酷似他父亲的眼睛,茫然地看着我,然后,她也“哇”地哭了起来。
  生活就像洋葱,我终于触到了那最辛辣的一片。
  打开丁慕江曾发给我的那两张照片,Shift+Del。
  我,和远在南半球的他,最好的选择,两两相忘。
  
  7月5日,丁慕江的生日,我在天涯注册了这个ID,写下这些文字,祭奠我死去的爱情。
  四年前的夏天,我在QQ上初识人约黄昏后;
  两年前的7月5日,第一次见到丁慕江,他的笑灿烂了我的整个夏天;
  去年的7月5日,我腆着肚子躺在地上做孕妇体操,心里藏着罪恶的期盼;
  许一个心愿,明年的7月5日,我的淼淼能更健康更漂亮,会甜甜地叫妈妈,如果可以,就让我永远不再记起7月5日的意义。
  
  用张小娴的一段话来结尾吧——“当时间过去,我们忘记了我们曾经义无反顾地爱过一个人,忘记了他的温柔,忘记了他为我做的一切。我对他再没有感觉,我不再爱他了。为甚么会这样?原来我们的爱情败给了岁月。首先是爱情使你忘记时间,然后是时间使你忘记爱情。”
  但愿如此。
    
  (全文完)
相信爱情,佩服别人的坚定相守。 缺乏安全感,一直犹豫。讨厌对着说不通的陌生人。过于敏感,自我保护。 一个人写字,企图找到爱情的出口,幸福的结局。却找到疼痛的答案。 终于明白,爱是一个人的冷暖自知,无关其他。
我用了1小时多的时间看完这篇文章。我不想去调查作者的身份,我想说的是,太绝美的文章,文字中的生活确实如张爱玲所说:“生活是华丽的狍皮上的一只虱子。”

天使猪猪,加油!
她比烟花寂寞,她比囚鸟悲哀,她总是在徘徊,在回忆与现实中徘徊。
锁好那个会流泪的碗


1 爱相遇

肖林敲门的时候,有一丝紧张,一丝尴尬。 这是他亲生哥哥的家,但是,他们已经有近20年没有往来。父母离婚后,肖林随父亲留在家乡,哥哥肖海跟随母亲到了上海。两人从此再无联系。这次肖林来上海工作,父亲给了他肖海的地址。开门的是一个女子。 像许多上海女子一样,这个女子的短发染成了淡淡的棕色,半透明的雪白肌肤上有一双冷漠的黑眼睛。是个美丽的女子,但神情戒备而冰冷,她把门开成一条细细的缝,警惕的问:“你找谁?“”肖海。”“他不在。”女孩简单地说,接着便要关门。肖林迅速用一只脚抵住门:“我是他弟弟。” 女孩的眼神顿时惊慌失措,肖林明白她是以为遇到坏人了,上海人对外地人都戒备森严,他叹了口气,温和地说:“我是肖林,他远在另一个城市的弟弟。” 女孩放松下来,打开门:“我是西柚,肖海的未婚妻,听说过你,进来吧。” 这是个十分整洁的家,客厅里有荫荫绿意的龟背竹盛开,茶几上洁白的马蹄莲高贵大方,肖林的目光转到电视柜,看到有他和肖海小时合影的黑白照片。很老的照片了,有20多年了。那时他才3岁,肖海6岁。两个人灿烂地笑着,像两朵向着太阳的向日葵。他们那时侯可真小啊,但,那是最幸福的时光,在父母的宠爱下,他和肖海就像两只无忧无虑的小动物。他的眼睛湿润了。西柚端来香茶,肖林忙掩饰:“照片怎么这么新?” “经过数码处理了,这是他的宝贝,他翻了两张,一张带去法国了。喔,忘了告诉你,肖海去法国做访问学者,半年。” 浓重的失望涌上肖林心头,可他还打着哈哈:“他混得不错。” “你在哪儿工作?” “我开了个陶艺工作室,不成规模的,有空来玩玩。”肖林给了她自己的名片。



2 爱生根

”肖林。” 肖林回头一看,是西柚。她饶有兴致地打量他的工作室。清凉的中午,她穿黑白两色的裙子,亭亭如水边修竹,和那天肖林见到的美丽冷漠的西柚好像两个人。今天的西柚,像是肖林亲手烧就的青花瓷器,透明、沉静。肖林心中有一点点悸动,他马上告诉自己静心,西柚是未来的嫂子。肖林慌忙迎上前,想握她的手,但立刻意识到自己的手上满是泥。他笑了,露出雪白的像玉米粒一样整齐的牙齿,双手在衣襟上飞快地擦了擦。他的手大而温暖,完全是一双男人的手。西柚握过的手中很少有这样强而有力的,刹那的触觉,让西柚感觉肖林像一株阳光下勃勃生长的麦穗,浑身是饱满质朴的香味。西柚没想到,粗犷的肖林烧就的青花瓷竟是那样细致柔美,一个个都是色泽鲜丽莹润明亮的梦。她没说什么,可是喜欢分明闪烁在眼里。说到话的时候,西柚开口就是冷静的商人语气:“这些瓷器,有人买吗?” “很少。现在青花瓷不景气。”肖林坦率地说。 “放到我店里寄卖一些吧。”西柚开着一家工艺品店,生意不错,经常有外国游客光顾,他们喜欢瓷器。 她以为肖林会惊喜感激,但他只是淡淡地说:“好啊。” 不是没有微微不快。但西柚很快释然,像肖林这样的北方汉子不会把小恩小惠挂在嘴上。如果嘴上像抹了蜜一样,她反而看不起,男人该有男人样子。


   3 爱发芽
西柚没料到,肖林的青花瓷特别好卖。她不断催他出新品,他却慢悠悠的,隔几天才送来一件。后来她便不催了,她爱煞他做的瓷器,每一件都是有生命的,朝夕相对日久生情,西柚自己掏钱收藏了几件。他知道后,坚持着把钱退给她。还为她另外烧制了一套青花茶具,晶莹剔透小巧玲珑,茶水缓缓注入,西柚眼眶微热有流泪的感觉。她捧起洁白的茶杯,轻轻喝一口,心跳了一下,是为肖林。肖海打电话来,她告诉他肖林的事。
   


那边的声音明显激动:“好好照顾他,他是我惟一的亲弟弟。”她答应着放下电话,眼前浮起他玉米一样雪白的牙齿。这是一个多有性格多有意思的人。西柚从没被一个人这样强烈地吸引,与肖海在一起,是因为彼此门当户对背景相同,上海的女人最讲究实惠,肖海有令她骄傲的资本。她觉得自己在犯一个错误,一个精明的上海女人不该犯的错误。她不能忽视手掌中的幸福而去追求缥缈的爱的感觉。手掌中的幸福是一块大而温暖的面包,而那爱的感觉,是细致娇嫩的瓷器,饥不能食,寒不能衣,又有那层尴尬的关系,稍不小心就会破碎。她已经28岁了,一向聪明,该明白自己的选择。 但是那一点点的火,点燃了,却不愿熄灭。反而熊熊,她的聪明智慧都成了底色,只衬托得那一簇火,燃得愈发炽烈。心不能随着理智走,使她惶恐,她开始走马灯样为肖林介绍女朋友。他并不推辞,每次都大大方方地去,很有礼貌地和对方聊几句。但全都没了下文,西柚有时恼,说他几句,他也只管受,并不解释,只是憨厚一笑,倒让西柚没了脾气。 坐在小店里,被他的青花瓷器包围,西柚感觉自己是坐在他的体温中,耳朵里只听见自己的心跳扑扑腾腾,西柚忽然无比憧憬他的胸膛,北方汉子的胸膛宽厚温暖,如炽烈的白酒般沸腾。如有女子有幸躺在他赤裸的胸膛,一定被那炽热融化。西柚这样想着,忽然脸红了,她没想到自己会爱他,这样深。



4 爱燃烧

肖海又来电话,问西柚肖林的情况。 西柚疏疏地说了几句,忽然不耐烦:“你怎么自己不与他通电话?” 那边沉默良久,然后缓缓地说:“西柚,我们已经20年没见面了,相隔那么长的时光,彼此都感觉陌生了。隔着电话能说什么呢?这样,会很尴尬。” 西柚不知怎么松了口气。肖海的意思是说肖林已经是陌生人了,那么她和一个陌生人移情别恋该不是错误吧?她这样安慰着自己,那边的肖海又说了:“但他是我惟一的亲弟弟,血浓于水,割不断骨子里的亲情。西柚,我不在的日子,尽你所能照顾他,我会感激你的。” 放下电话的时候,西柚的手冰凉,可是心里却像有千百只蚂蚁在咬,又痛又痒不得安宁。她望着外面,外面下着大雨,鞭打在窗户上,像她心里一声声呻吟。她无法忍受,拿了把伞,便走进雨中。恍惚中,西柚没看见有辆电动自行车疾驰而过,被撞倒的时候,西柚感觉一阵剧痛,那人急急忙忙逃走了,孤独无依的西柚在雨中拨了肖林的电话。 到了医院,才知道其实只是手肘擦破,那阵剧痛,西柚现在明白,是来自内心深处的,X光片怎么照得出,她苦笑一声。肖林却还是相当紧张,他送西柚回了家,守在客厅的沙发上,怕西柚有个后遗症什么的。西柚在卧室辗转反侧,只听见肖林进了厨房,不停摆弄着锅碗瓢盆。厨房对于西柚和肖海都是摆设,他们俩从不下厨。西柚听见油锅热了,“嗞”的一声,然后厨房里热火朝天的上演油烟传奇。她像一个小女孩一样怀着新鲜的心事倾听着,憧憬着,这样一双能做出美丽青花瓷器的温暖的大手锤炼尘世的佳果菜蔬也是如此游刃有余吗?她穿着睡裙来到厨房,一切都井然有序,炒好的菜盛在白瓷的盘子里,颜色清爽悦目。肖林看见她进来,炒菜的手势慢了下来,但立刻加快了速度,比原来更快,西柚看出了他的烦躁。她知道是因为睡裙的关系,也许还有别的。她就站在他身后,她不想换掉裙子,她觉得这条裙子是为他穿的。这是条半透明的白色蕾丝裙,她原来准备在新婚之夜穿的。肖林急急炒好菜端到客厅的桌子上,然后说:“我走了。” 西柚明白,如果错过这一刻,她就错过了肖林。西柚再也顾不得女人的矜持,她从背后抱住了肖林。肖林像石像一样足足僵持了三秒钟,反身抱住西柚,火热的唇吻在一起,沙发是他们深陷的海洋。可是什么都没发生,肖林忽然抽搐似的站了起来。西柚听见碗打破的声音,她恨这只碗,清脆的破碎声将成为她的噩梦。她并不知道,肖林看见了电视柜上他和肖海的合影。他们像两朵向日葵无忧无虑的笑着,肖林觉得他如果爱上了西柚,他是在犯罪,虽然他和肖海相隔很远很远,但是父母的这棵树上只有他和肖海两根树杈。 “我会赔你一只碗的。”临走前,肖林闷声说。 西柚觉得好可笑,他把一只碗看得这样重要?西柚觉得自己的心就像这只碗一样,四分五裂了。



5 爱走远

西柚和肖海的婚礼上,肖林果然送来一只碗。洁白的瓷器上细细的冰纹就像那天破碎的碗,肖林对西柚说:“口渴的时候盛碗热水喝。”西柚没理他,肖林的话真奇怪,难道她会像农村妇女一样,用碗喝水?西柚后来一直对肖林淡淡地。肖海也不以为忤,西柚的个性就是这样。他和肖林也不太会用亲密的方式表达彼此的情感,但他们明白,兄弟始终是兄弟,需要出力的时候,他一定会伸出援手。肖林渐渐出了名,被邀请去法国。送行的那顿晚宴,西柚没参加。她奇怪世事如戏,她和肖林在一起的时候,肖海远在法国。现在换了肖林去法国。肖海说服不了她的缺席,也只能任由她。其实在西柚的心中,一直无法忘记那个下雨天,她觉得是个耻辱。肖林也许从没爱过她,他说赔她一只碗,真可笑。难道她那样在意一只碗?她心念一动,想到婚礼上肖林送的碗。她一直把它藏在柜子的最深处,那只碗落满了灰尘。洗去灰尘,孤单的晚上,静静的灯光流泻在碗上,西柚方看清这只碗是如此晶莹雅致,饱含了赠者的心血。她缓缓倒入热水,在碗底有五个蓝色的篆体小字慢慢浮现:西柚 我爱你。 她的泪滂沱而下,落在碗中,5个字愈发清晰。西柚才想起,眼泪也是热的。这是种遇热现字的特殊釉质做成的碗,而它的制造者,一定也有温热的泪流在了心中,方有了它诞生的灵感。电话响了,是肖林的声音:“西柚,再见。” 西柚默默挂了电话,依然把碗锁好。这世上,有些人,相聚、分离、流过泪、爱过,对于她,已是满足。
相信爱情,佩服别人的坚定相守。 缺乏安全感,一直犹豫。讨厌对着说不通的陌生人。过于敏感,自我保护。 一个人写字,企图找到爱情的出口,幸福的结局。却找到疼痛的答案。 终于明白,爱是一个人的冷暖自知,无关其他。
七年之“暖”

爱情就是那块让人坐卧不宁的骨头,为了它,你可以放弃尊严,放弃自由,一旦咬住,就不想再松口


摊牌

程尔傻乎乎地坐着,听眼前的女人说话,任她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对沈康的热爱与深情,以及沈康对她的种种温柔体贴,反正,他们之间的千种柔情,一言难尽。她一边说一边晃动身体,更显得美丽迷人千娇百媚。程尔从椅子上站起来,抱歉地笑笑说,其实你没必要说得这么仔细,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女人的表情有些意外,有些尴尬地补充说,总而言之,沈康已经不爱你了,你们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意思,给大家都多一些自由吧。她的口气心安理得,好像外出的主人回来,到邻居家取回归还的东西。

好的,让沈康来跟我说吧。程尔淡淡地笑着,让自己看起来显得心平气和,她可以难过流泪,甚至伤心欲绝,但是,不能让这个女人看见。走出酒吧,去幼儿园接了小乐,程尔的心情很复杂,仿佛是一种惯性,生活依然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接儿子,买菜,回家做饭,等待丈夫。程尔站在厨房里,心不在焉地切着土豆,6年前,最贫困难熬的一段时间,为了省钱她把土豆翻来覆去地做出十几种菜样,吃得他啧啧有声,“程尔,总有一天不让你跟我过顿顿吃土豆的苦日子。”她在一旁害羞傻笑。是啊,他的生意后来渐渐有起色,有好久没过过苦日子了呢,今天做的这酸辣土豆丝,不知道有多久没做过了。

他回来得很早,在门口换拖鞋,看着匆匆忙忙把菜从厨房往桌子上端的程尔,随口就说,别忙了,刚在外面陪客户吃过了。知道,你哪天在家吃过饭啊?你不吃孩子还吃呢。程尔自顾自把饭菜一一端到桌上,唤小乐来吃饭。沈康走到桌前,一看便皱眉,你也多买点肉啊排骨啊鱼什么的,孩子正长身体,又不是没钱。程尔心想,没钱的日子,在6年前。那时候一顿酸辣土豆丝就可以叫人满足。也许,随着土豆的下岗,她的爱,也顺带着一道下岗了。



别离

两个人安顿完小乐,早早地上了床,那边的沈康一会儿便已沉沉睡着,程尔睡不着,也许婚姻真的就是这么回事?7年了,就慢慢地淡了,于是就没有多的话讲,给妻子一个沉睡的脊背。程尔起身,打开电脑,把一个字一个字狠狠敲在键盘上。沈康醒了,这么晚还玩什么电脑?程尔把离婚协议推到沈康面前,签字吧。沈康接过,匆匆扫了一眼,愣愣地看着她,你什么意思?很显然,他还不知道情人摊牌的事情。你心里应该比谁都清楚,程尔咬了嘴唇,心里告诫自己早过了哭鼻子的年纪。

沈康捏起协议,一行一行仔细看起来,财产分割,孩子抚养,两栋房子,一栋单位分的一栋后来买的,一人一栋。处处都考虑地面面俱到,一如她一向的细心。程尔,我们慎重一点好吗?你有没有为小乐考虑过?程尔不敢心软,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就变成了哀求丈夫不要走掉的弃妇:都想过了。房间里面是长久的沉默。

早晨,看到他在协议上签了字,其实她是愿意他再执著一下不离的,至少成全一下自己的自尊,当沈康的名字清清楚楚地出现在稿纸上时,程尔在心里冷冷笑自己:人老珠黄的敝帚,人家巴望不得弃之不顾呢,自己摆出的放弃姿态,人家没理由不附和。送小乐去幼儿园,顺便去民政局把红本换成了绿本。从此,一干二净了。

回去收拾东西,每把一件旧物放进箱子,好像都是他不要的而她拾起,心里是波澜壮阔地痛,沈康知道她是个恋旧如命的女子,或许,他偷欢时没有想到她会如此不念旧情,7年的感情说扔就这么扔掉了。她摇摇晃晃地抱着大包小包的箱子出门时,他为她开门,程尔我送你过去吧。她抬头,强硬不改,不必了。

到了旧房子,已经多年不曾回来住过,许多昔日痕迹,已被灰尘覆盖,程尔把箱子一一展开,打点旧居,不知不觉间,竟然又回想起当年,他和她欢天喜地搬进来,两个人忙里忙外地修饰小屋,如今,却只有自己一人回来。



承受

程尔说,小乐乖,把剩下的菜都吃掉。小乐摇头,很无辜地说,妈妈我不想吃土豆了,吃腻了啊。程尔发了怒,劈手夺过小乐的勺子喂起他来,酸辣土豆丝有什么不好吃的,你啊就知道吃肉,该多吃点素菜了。今天不吃完不许看电视。她觉得他们父子都是与她做对,她喜欢的,他们偏偏厌倦,可小乐不明白,嘟着嘴,吃得愁眉苦脸。

渐渐地,有人在耳边忽明忽暗地说,哪天在哪里看到沈康了,和什么什么样的女人在一起。程尔波澜不惊地说,是吗?

别人更加绘声绘色地描述,沈康与那女人是如何如何地亲密,如何地肆无忌惮。听的人不甚在意,讲的人反而替她义愤填膺了。程尔微笑,声音平静,我们离婚了,是我提出来的。传话的人就有点讪讪,原本预备了好多宽慰的话,就给咽了回去。

程尔离婚的消息,就像一滴水落在波心,慢慢扩散,总有好事者唇齿勤快地传了沈康的消息来,程尔脸上春风沐雨。没有人在程尔脸上看到弃妇的哀怨,有些苦痛,倾诉也没有用,那些关切的目光,反而像一根根尖细的针,刺进程尔的心里,隐隐作痛。还有什么能比婚姻失败更能给女人挫败感?曾经有过的美好画面,统统成为积累上心头的痛。只是自己不想做一副怨妇嘴脸博人同情。也曾有条件不错的男子向程尔示好,程尔一本正经地拒绝,30岁的男人离婚了,找小女孩是太容易的事情,她就不行,30岁离过婚的女人能找什么样的男人?死了太太的,离婚的,二级残废的,想想就害怕。我还要照顾孩子呢。程尔面无表情地回复。说起孩子程尔就伤心,父亲能做的太多事情母亲都不能代替,小乐要吃核桃,程尔搬了椅子拿了小锤子到阳台,敲敲打打一个小时,敲出来一堆碎片,核桃肉与核桃壳混迹一处,难以辨认。而沈康敲的核桃,核桃肉总是服服帖帖地从壳里噌一下,蹦出来。要自尊的女人,就要一个人承受许多东西。



坚持

直到小乐生病才想起,病历还在沈康住着的那栋屋里,本想让沈康送过来,实在想不出应该用什么语气给他打电话,索性自己去了,让小乐上楼问爸爸要,自己等在楼下,连平日里出出进进的楼道,也不往里面看一眼。谁知道这孩子一上去就是好几十分钟。半天不见小乐下来,程尔匆匆上楼去,门开着,小乐站在客厅中央拽着沈康的手边哭边问,爸爸你为什么不要妈妈了呀?站在旁边的沈康一脸无奈,只是用手轻轻抚摩小乐的脸。程尔冲进去,一把拉过小乐,不是爸爸不要妈妈了,是妈妈不要爸爸了。小乐哭得更响。程尔看了沈康一眼,小乐病了,我是来拿病历的。气氛有些尴尬。

沈康把小乐交给程尔,从里屋拿出病历递给她,程尔站得远远地接过,好似害怕被什么怪物抓住。低头正要走出去,沈康走过去堵住门,程尔冷冷说道,让开。沈康颤声道,程尔……让开!在街上拽着小乐一路小跑,眼泪就管不住了,想要有尊严地活着多难多难。小乐蹲下不跑了,妈妈,我肚子疼。背着孩子到了医院,医生说,不过是阑尾炎,只需做小小手术,在医院静养几天即可出院,程尔这才着了急,公司安排这几天出差,怎么办好。没来由想起沈康。一个电话打过去,小乐病了。那边立刻跑来。放心去吧,有我呢。程尔挥手挡开他递过来的苹果,我不用你可怜,你只需要这几天照顾好小乐就可以,这也是你作为一个父亲应做的。

公司的任务完成得轻松,其实孩子在沈康手上,说放心不下是很勉强的,沈康很疼小乐,甚至远远超过了程尔对小乐的宠爱。可还是经常电话回去,每次接电话的都是沈康,话筒被沉默着递到孩子手里,于是传来孩子雀跃的声音,妈妈啊,我好想你。孩子滔滔不绝地诉说着对妈妈的想念,最后不忘说上一句,好了,让爸爸跟你说。话筒被递回到沈康手里,沉默了许久,程尔说,我挂了。不是没有想过。离婚是冲动了些,不如,还在一起过吧,因为一个人的滋味太孤单,过惯了两个人的日子才发现,还是两个人温暖一些,何况,他们那么相爱过,爱情曾经盛开如繁花,如果成了一地落英缤纷,那只能是他们两个人的责任。只是,她不想被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那样让她觉得自己尽心维护的东西变得很廉价。



我依然爱你

回来以后,程尔去医院接了小乐,住回旧房子,沈康又变为逐渐模糊的一个点。他只是默默看着程尔忙里忙外,办出院手续,联系暑期培训班,采购营养品。程尔,搬回来住吧,你一个人太辛苦。不用你可怜。她倔强地拒绝。生活照旧,依然有人或明或暗地在她面前提起沈康的种种,提者多少有点在化学试剂上滴上一滴什么然后观看化学反应的心态,而程尔平静若水的,泯灭了别人继续提起的兴致。

一天乘小乐上少儿英语班的空当,程尔赶紧去了附近的超市买菜和牛奶,赶回来的时候,课已经上完了,小乐也不见了。程尔急忙拎着菜跑到门口的广场找,她看到小乐和沈康开心地追逐着玩,她静静地那样站着,这是她看到的最温情的画面了,她觉得自己平时有点过分了,孩子应该和爸爸多在一起,想着眼泪婆娑地流下来。

小乐发现了妈妈,就奔着程尔跑了过来,她赶紧擦了一下眼角。沈康也走了过来说,我要去广州出差,得好几个月。程尔不假思索地说,你放心走吧,家里有我呢。说出这样的话她自己都尴尬了,以前自己都是这样对他说的。她低着头说,小乐我们回家。沈康看了看她手中的菜说,别做饭了,一起在外面吃个饭吧。小乐在一边也央求妈妈去吃牛排。考虑了片刻,程尔没有再坚持,轻微地点了一下头。

饭间,程尔仔细地看了沈康,他的神情有些疲惫。便问,最近怎么样?不怎么样。沈康看着程尔说,你都不关心我了,我能怎么样。程尔笑了,你还用得着我关心吗?当然,沈康深沉地看着程尔说,只有你对我的感情是最真的,最无条件的。程尔不语。时间已经晚了,小乐已经困倦地靠在椅子上睡着了,程尔说,该回去了。沈康抱起了孩子说,我送你们回去。

一路上,程尔都是沉默着的,以前沈康也是这样抱着孩子和她一起回家的。走到街口沈康说,程尔,我们回家吧。我现在真正地知道了,你是我一辈子都离不开的女人,在我的心里你还是我老婆,无论谁都替代不了。沈康拉住了程尔的手,她久久没动,程尔心里清楚,眼前这个男人,才是需要自己的沈康,这样她才可以有尊严地回来,这样她才不会觉得他将要给她的感情,不再是因内疚才给的。

程尔,你还恨我?程尔泪如雨下,不是的,我是爱你的,一直爱。你不恨我吗?沈康问。曾经恨过,我曾经试图把你从心里抹去,可是,我抹不掉,7个春秋,是我们全部的青春。两行眼泪顺着沈康那憔悴的脸淌下来。他紧紧抱住眼前这个不再年轻美丽的女人。5月里初夏的暖风静静地吹着。
相信爱情,佩服别人的坚定相守。 缺乏安全感,一直犹豫。讨厌对着说不通的陌生人。过于敏感,自我保护。 一个人写字,企图找到爱情的出口,幸福的结局。却找到疼痛的答案。 终于明白,爱是一个人的冷暖自知,无关其他。
原来最真的爱不够美


瞬驰

从睡梦中醒来,瞬驰发现床头的时钟已经是下午2点,昨天夜里的酒精起了作用,头痛欲裂,渴得难受,起来给自己倒水,冰箱里空空如也,只剩下半罐可乐,跑光了气体,残留的毫无生气的甜的滋味,仿佛窗外的细雨,貌似凉爽,却并不沁人心脾。

“竟然收拾得这么干净。”瞬驰端着可乐坐在餐桌前发呆,看着橱柜里的碗盘,心里突然想起,“原来连杯子都被她收走了,可见这次是真的不会回来了。”

这样一想来,胸腔中竟然有一种酸酸的东西直往鼻子上涌,算来两个人也是夫妻一场吧。虽然一直没有领结婚证,但是不管怎样,恋爱了7年,同居了5年,怎么也该是老夫老妻了。没想到她打包竟然能分得这样清楚,女人啊,真是要绝情就绝情到底。这样一点念想也不留,分明是借此表明自己不再回头的决心,想惩罚他不肯结婚而已。但是分手的话,是她说出来的,说到底,毅然决然地要离开的是她,不是他瞬驰,他不明白她凭什么这样理直气壮地要惩罚他。

电话响,“你在哪里?”她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他这才明白自己的心,虽然这一个月来是那么想念她的声音,但是此刻真听到了,却是更多地担心着她不要哭哭啼啼地想复合才好。他正在琢磨着如何回答,大门一阵响动,电话里的女人突然就闯了进来,看到沙发上的瞬驰发愣了,后面跟着的男人也有些不知所措。

“我还以为你不在家。”女人收起手里的电话,“我来拿我的东西。”



安然

“是啊,屋子里面乱七八糟,整个人也蓬头垢面的,估计是又去喝酒了。”安然给夏沫打电话,手里拿着一个圆珠笔在桌子上来回地转圈,坦率地说,这一次的巧遇让她心满意足,虽然她不是故意不打招呼就闯上去的,也不是故意带个男人向他示威的,但是他的生活状态至少向她证明她的离开是对的,否则他以为她永远是离不开他的,不知道自己才是需要照顾的那一个。他果然过得不好,她衣着光鲜地出现在他的面前,让她感到有些内疚,想到他离开自己后过得日子,她又开始难过起来。

“你们多照顾他一下吧。”她伸手去抽纸巾来擦眼泪,“事到如今,就只好拜托你们多照顾他了。”

“你是不是犯贱啊?”夏沫在听筒那边毫不为她的眼泪所动,“他不知道有多少潇洒自在,你还是担心你自己吧。”

她一时间无语,眼泪都被夏沫的话给堵了回去,心中不免恨恨起来,她恨的是自己,7年的情爱成了习惯,竟然真的就这么难改。想当初他一无所有地来到这个城市,不过是个毛头小子而已,人不是太帅,家境不是太好,成绩也不是太优秀,但是她简直是鬼迷了心窍地跟定了他。与父母闹翻,离家出走,她统统都为他一一操练了一遍,虽然没有这一纸婚书,但是她自问自己从头到尾,都无所保留地奉献着,真是做到了妻子的模样,把他上上下下打理得好好的。

只是念着当初离家出走时赌气说过的话,才希望自己嫁得好点再好点,才一等再等,想等到风光的一天证明给家里的老人看而已。没想到的是,等来等去,等来了他有车有房,也等来了感情变淡,激情无踪而已。

她是理解他对这纸婚书的恐惧的,她也恐惧,毕竟两个人争吵太多。冷战太多,昔日的甜蜜不容易再想起了,但是她和他不同的是,她更恐惧镜子里日渐的容颜苍老,更恐惧这种无穷无尽地等待真得变得无穷无尽而已。

为了克服这种恐惧,她对他说,“我们分手吧。”她想她应该逼着自己做一个理智的决定,她想她说出这个理智的决定的时候,脸上应该带着一种毅然决然的表情。她也真的这样作了。但是他爽快地答应了她的要求的那一刹那,她突然感到他等她说这句话已经等了很久。

“你等这句话很久了吧。”她于是问
“是你说的分手,我尊重你的选择,不管怎样,背信弃义的不是我。”

她一时语塞,竟然忘记了哭,心如刀绞一样,他果然等了很久,这样的急着要自由,可见她一直以来是他的枷锁。

“那个人就是不想结婚啊。”她对夏沫也对身边的所有人解释说,“没办法,只好抛开他往前走。”
   


瞬驰

在这么热的天气穿得西装革履地站在酒店门口迎接客人是一种折磨,瞬驰握了握站在身边的小慧的手,小慧虽然几乎快要中暑,但是穿着洁白的婚纱穿过结婚的礼堂,毕竟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后的荣耀大戏,任何女人都会在此时表现出自己非凡的坚韧耐力。

瞬驰突然感到仿佛梦境一般的不真实,给一个女人婚姻和婚礼,这在3个月前,被他断然认为是不可能的事情,认识小慧之后,竟然就这样顺理成章地走了下来,以至于结婚的决定一公布出,错愕了连同他自己父母在内的所有人。

“会不会太快了点?”母亲还没有从安然的准婆婆的角色里转换出来,面对着簇新的新人,有点扎手扎脚,毕竟7年的时间,不仅仅是对于当事的两个人,还包括身边所有的朋友,都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

“我非常清楚,我这辈子找的就是这个女人了。”他笃定地说,自信满满的表情堵住了所有人的嘴。小慧有什么不好,她比安然整整小上5岁,身材高挑,皮肤白皙,性格活泼。和她在一起,他好像又重新活过了一次一样,这样的感觉,他太清晰不过,所以他向她求了婚。做这样的一个决定,3个月足矣。

“真是莫大的讽刺啊!”夏沫在电话里阴阳怪气地叫:“当初说婚姻不过是一种形式,死活不肯结婚的到底是谁?到底是他妈的谁?”

他无语,他就知道她会这样替安然抱不平,但是他问心无愧,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没有做过一丝对不起她的事情,他也没有说过不娶她的话,只是她自己等不及了而已。如果说他心怀愧疚,就是他结婚得太快,对她的尊严是个打击,但是又怎样呢?既然已经分手,她对于他来说,就不再是任何决定的理由了。

他知道她是断然不会在他的婚礼上出现的,人们忙不迭地去告诉她消息,她保持沉默。



安然

“安然小姐是姓安么?还是有别的姓?”金丝眼镜先生自从得知安然的电话后,就殷殷切切地一直邀约安然出去,虽然人是老了些,头发也渐渐稀疏起来,但好在人倒是斯文,和一般的台商比起来,倒是鲜有出去喝花酒的消息,于是安然也就强打着精神出来应酬,理智上算是给自己一个机会,好歹也算是给年迈的父母一个努力寻找对象的安慰。

吃饭的西餐厅是这座城市里最高档的地方,桌上摆的玫瑰是真的,花瓣上的水珠也是真的,漂在水上的点点烛光是真的,小提琴的声音传来也是真的,只是这浪漫有点假,在心中没有爱的女人身体里荡不起半星的波澜。

她3分钟就看出对面的男人实际上是个老奸巨猾的男人,估计平时不喝花酒,不过是嫌花酒喝起来不干净不安全,又或许家中有妻小,怕太过招摇引得河东狮吼,所以要细心地为自己谋个长期的打算而已。

她笑了笑,一阵悲哀涌上心头,原来自己已经沦落到被人列为准二奶的对象,当初怀着破釜沉舟的决心离开瞬驰,本是一心奔着求一个安稳的婚姻去的,现在反倒是离这样的目标越来越远,简直是遥望而不可及起来。

7年的感情,原来是可以这样深深地烙在一个人的生命里难以忽略不计,当初分手的时候并无大痛,却原来一切的后遗症都在随后,一年以来,陆陆续续地也在相看着男人,可男人这东西就像你心目中的某一款式的裙子,你随便经过商店时感觉满大街的都是,可是等你真的要买了,就发现可心的一条也找不见。

她咽不下这口气,本来知道自己是年龄不小了,想要谈婚论嫁不能如当初一般的条件,可是她就是没办法不拿这些男人跟瞬驰来比,倒不是有多爱,而是怎样也不甘心就这样的输给他,虽然口中是死活的不肯承认,但是他3个月就结婚的事实,是她这一生所遭受的最大的打击。

原来他不是不肯结婚,他只是不肯和她结婚而已,安然每次想到这一点,都觉得愤怒得想尖叫,但是她知道这是她这辈子都出不了的一口气,除非她嫁个好人家,所以,婚姻这件事上,她绝对不能迁就。

“我们走吧。”她对金丝眼镜先生说。

“去哪里?”金丝眼镜先生有些诧异。

“我知道你在上面开好了房间。”安然言语淡淡,失恋了,她不抽烟,不喝酒,但是她做爱。

   

安然和瞬驰

结婚以后见到安然,这还是第一次,瞬驰拎着小慧的包在西餐厅洗手间门口的沙发椅上等小慧,但是没想里面出来的竟然是安然。

“还好么?”瞬驰冲她点了点头,他曾经无数次设想过和她相遇的情景,却没想到是在这样的场合之下。

她点了点头,眼睛迅速瞟过瞬驰手里的女士箱包,他知道她在想什么,原来她要他等上她10分钟他都要不高兴,现在却可以这样拿着女人的包泰然坐在这里,他抬眼望向她的脸,捕捉到滑过她眼里的一丝怨气,很快又换上了一副陌路的神色。

她迅速从他的身边走开了,走到音乐茶座的外围去看演出,钢琴女孩正在唱着刘若英那首叫做《后来》的歌,她俯身靠在栏杆上,仿佛聚精会神地听歌似的,一动也不动。

他还是忍不住的回头望,钢琴的音符叮叮咚咚地敲打在他的心上,他看着她的背影,死都不肯回头的背影,比从前更消瘦的背影,在暖暖的黄色灯光下,显得特别的孤寂。

“在看什么?”小慧从洗手间里出来,笑吟吟地问,见他不语,就将一粒水珠突然溅到他的脸上,他的心一凉,似曾相识的感觉滑过心头,顿时愣住。

他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第一眼看到小慧的时候就觉得前生与她相识了,原来她像极了当年的安然,原来他一直是爱安然的,只是他自己不知道。

“走啊!在看什么?”小慧顺着他的目光而去“那个女人你认识么?”

“不认识。”他觉得自己的声音有点嘶哑,他最后一眼看了她的背影,她依然没有回头,所有在她怀抱里的一切突然从他的记忆里翻江倒海地直扑过来,逼得他想流泪,于是他紧紧地拉着小慧的手,但是这一刻,他知道他渴望着的,是另一个女人的怀抱。这一刻,幸福退去,孤独上场。
相信爱情,佩服别人的坚定相守。 缺乏安全感,一直犹豫。讨厌对着说不通的陌生人。过于敏感,自我保护。 一个人写字,企图找到爱情的出口,幸福的结局。却找到疼痛的答案。 终于明白,爱是一个人的冷暖自知,无关其他。
寻找张一白


张扬的儿子和我的女儿

张一白是谁?它是张扬的儿子。那张扬又是谁?他是我的男朋友。你看,这样一说你们都明白了,我是想找张扬。他们俩一块儿不见了,这让我失魂落魄。

初识张一白时,它很小很小,缩在公园的一个角落里瑟瑟发抖,一双小眼睛惊恐地打量着周围。一定是与主人走丢了,可怜的小东西。我蹲下来逗它,没想到它竟然扑上来咬了我一口。张扬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他一手拎起小狗,一手拉着我往疾控中心跑。他说:“小姐你没事吧,以后不要逗这样的小狗啊!”我本来没什么事,小狗咬人没多大威力,光留下几个牙齿印罢了,可这个男人一定要带我去打狂犬病疫苗。医生给我打完针以后照例数落一下肇事者家属:“咬人的狗一定要用链子栓起来,怎么能放它到处跑? ”张扬不断地点着头,然后付钱。末了他说:“这狗不是我的。”我和医生瞪大了眼睛:“不是你的你付什么钱?你有病啊你?”他嘿嘿地笑:“可是我打算收养它。”

张一白就这样成了张扬的儿子,那时候它还不叫这个名字。张扬叫它小白。小白自从咬了我一口以后对我异常的亲热,一见到我就高兴地流哈喇子,激动地在我和张扬之间飞奔,直到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有时候它在前面跑,我和张扬在后面追,两人一狗玩得不亦乐乎。有一次跑着跑着张扬停了下来,拉起我的手放在他心口上,我的手微微战栗,感受到了他快速激烈的心跳声:“咚咚,咚咚”。张扬得寸进尺,竟然把我拥进他的怀里,让我更强烈地感受他的心跳:“咚咚,咚咚”。我就那样顺从地歪在他怀里,不作声。从此以后小白更名为张一白,取自爸爸和妈妈的名字——我叫黄一一。

我不知道张一白是不是看懂了爸爸妈妈在谈恋爱,它变得忧郁起来,它不再热衷于在我和张扬之间热烈地奔跑。张扬说它大概也想找个伴了,于是我们打算再去买一条小狗来陪它。可是在宠物市场,我却买回了一只一块钱的小鸭子。随我的姓,取名黄小鸭。张一白竟然对黄小鸭很感兴趣,从不欺负那小东西,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张扬打趣说:“一一,我跟你谈恋爱,我儿子跟你女儿也谈恋爱呢!”



黄小鸭死了

黄小鸭是不是真的和张一白在谈恋爱我可不知道,但是它和张一白那么和谐地生活却令所有的人大跌眼镜。我们总是去遛狗,当然顺便也就遛了鸭子。张一白慢慢地走,很照顾黄小鸭的小脚步,多么绅士!偶尔一家四口闹起来场面就十分壮观:人狗鸭各叫各的,快乐却是相通。张扬仍旧会拉我的手放在他的心口,他的心跳还是那么快。我笑他没出息,他说“没办法啊,和你在一起总是心动过速,甚至呼吸困难。”张扬不习惯说我爱你。但是我把他的心动过速等同于这句话,很满足。

久而久之,张一白学会了和黄小鸭单独约会,不再理会我们,张扬巴不其得。把它们俩关在屋子里带我去偷欢。没有累赘的约会多么过瘾!可以骑摩托车狂飙不用担心两个小东西会掉下去,就算是赶上暴雨也无所谓。结果就真赶上了暴雨,无所谓是无所谓,可回来以后两个人就都感冒了。张扬比我还脆弱,发烧说胡话外带心跳加快呼吸困难。张一白和黄小鸭跟我一起忧心忡忡地看着张扬,把他送进了医院。医院不准带宠物进去,我只好一个人带着张一白和黄小鸭的祝福去照顾张扬。两只小东西很乖,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等我的消息。

可是第二次再去医院的时候却不见了张扬。医生说:“那个十九床?出院啦!”出院了?他才住院一天呀!奇怪。我急匆匆地往家里赶,打开门来,迎接我的只有黄小鸭。张一白呢?张一白哪里去了?我狂躁地朝黄小鸭喊。它当然不能够回答我。我很快恢复冷静,因为我看见小鸭的眼里有着比我更厉害的恐惧和忧伤。张一白不见了,对于这一点,它有理由比我更难过。

没有人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张扬不见了,他儿子也不见了。打他的手机永远是关机,去他原来的房子永远是没人,没有人知道他和张一白的去向。小镇很小,绕着它打一个圈要不了一刻钟。可是我却再没有看见过张一白。很久以后我明白了:张扬走了。好像夫妻离婚一样,他带走了儿子张一白,把女儿黄小鸭留给我了。

小鸭的眼神越来越忧郁,身体越来越虚弱。张一白走后,它开始拒绝进食。我没有丝毫的办法,只好更加努力去寻找张一白。第一天,全镇养狗的人都知道了我在寻找张一白,一条白色长毛的狗;第二天,全镇不养狗的人知道了我在寻找张一白。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帮我找到它。倘若是我个人,我会放弃寻找。一个人若是不想叫你看见,那么无论如何你都找不着他。这个道理我明白,可是黄小鸭不明白。它继续绝食,以悲壮的姿态,它在我手上已经奄奄一息了,我看着它小小的胸脯在我手上起伏着,不禁掉下泪来。小鸭仍旧不肯睁开眼。它是绝望了么?

黄小鸭最终还是死了。死于饥饿和忧伤。我找了块空地把瘦小的它埋了。顺带埋掉了它和张一白的感情。那张扬的呢?过了那么久,依然没有任何消息。我决定不再追究。



《真情》·湖南卫视

电视里放着一档极为煽情的栏目,湖南卫士向来擅长煽情。栏目叫《真情》。这期讲一个健康女孩和一个白血病男孩的爱情。得知男友身患绝症,女孩不离不弃,还不顾家人反对要求和男生举办婚礼。她说,不知道男孩的生命会不会终止,她只是不想两人余生里留有遗憾。男孩牵起女孩的手试婚纱时我的眼泪掉下来。张一白看着我的泪,十分不解,绕着我转起圈来,张一白的情商肯定比黄小鸭低,我敢打赌它没看懂那段电视。

是的。当我放弃的时候,我找到了张一白。在临市出差时,我远远看见了张一白的身影。时隔两年,张一白都长成了标志的后生,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它,我大叫一声:“张一白,你给我站住。”它果然回头,看见我,它忽然兴奋起来,朝我奔过来。它又流哈喇子了,它还认得我。牵它的人也回过头来——一个英俊的男人,不是张扬。

男人是张一白的新爸爸,他也叫它张一白。男人说,这是狗原来的主人交代的。男人还告诉我,狗原来的主人有一次意外的被查出有严重的心脏病,他要去做心脏移植手术。不知道今后是什么样的生活,就把喜爱的小狗托付给自己了。

花几秒钟的时间,我就想起来了一切,张扬“咚咚”的心跳和那次住院,以及后来的逃跑。我抱着张一白,紧张地问:“后来呢?后来他怎么样了?”
“不知道,他再也没来找过我。事实上,我只是他的一个邻居。可是后来他并没有回来过。我也不知道他手术成功了没有。”

男人把张一白还给了我。
   



煽情的栏目播放完了,我在心里咒骂张扬:你跑什么呢?有病咱们治病呗!我那么爱你,就算是你需要我的心脏来移植,我也会给你!人家得白血病的还要有个婚礼呢,你怎么就这样?跑,跑有什么用?我现在连你的生死都不知道!



幸好我叫黄一一

张一白刚回到我这里的前两天有一点不安,它满屋子嗅着,嗅完以后失望地坐在我面前。我拿了黄小鸭的照片给它看,它立刻又兴奋起来。噢,它是在想小鸭,可是小鸭已经死了。我现在只能带它一个去遛弯了。

某次遛弯时,张一白很激动,冲着前面的人兴奋地吼。前面人回头,我也变得很激动。是张扬。不过一会我就平静下来,张扬跟我寒暄以后拉过身旁的女子说:“一一,这是我妻子,郝欣”。

张扬看起来很健康,应该是已经做过手术并且成功了。我在想:是不是换了一颗心脏,就总要变心?张一白亲热地绕在张扬周围,可是他的妻子害怕狗,张扬便护着妻子叫我把张一白拉开。张一白很受伤,不知道爸爸怎么就不爱它了。我笑笑,拉着它走远,傻小白,你难道没有听你新爸爸跟说过,有个女人叫郝欣的,她愿意支付张扬巨额的手术费用吗?

狗毕竟是狗。张一白很快忘记了那不快乐的记忆。我忽然间很难过,想起死去的黄小鸭。有一个问题一直到现在我还没有想明白:离开了张一白,黄小鸭很快就死了,可是张一白离开黄小鸭却生活得依然自在。为什么?啊,我不知道。

只是,幸好,我叫黄一一,不是黄小鸭。
相信爱情,佩服别人的坚定相守。 缺乏安全感,一直犹豫。讨厌对着说不通的陌生人。过于敏感,自我保护。 一个人写字,企图找到爱情的出口,幸福的结局。却找到疼痛的答案。 终于明白,爱是一个人的冷暖自知,无关其他。
猪猪的收藏口味有些改变了,哈哈。喜欢
习惯了无聊,不无聊时才知道无聊是多么的不无聊。
最初由 Thermo 发表
猪猪的收藏口味有些改变了,哈哈。喜欢
嘿嘿~ 年纪大了,没办法啊,哈哈~
相信爱情,佩服别人的坚定相守。 缺乏安全感,一直犹豫。讨厌对着说不通的陌生人。过于敏感,自我保护。 一个人写字,企图找到爱情的出口,幸福的结局。却找到疼痛的答案。 终于明白,爱是一个人的冷暖自知,无关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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